弯沉车重量是总重10吨:清代顶戴花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1:40:21
清朝大臣的衣服和顶戴花翎怎么分别

清朝官员服饰是指在清朝政府中有正适职位官员的官方着装,正式名称为补服。着装分为帽、外衣、朝珠、朝靴。清政府对官员的办公着装有着明确的限制,不同品级有不同的着装,不能自行更改装束。
一、帽子:
清朝改历代的朝冠为礼帽,礼帽又称为“顶子”或称为“顶戴”、“顶戴花翎”。礼帽分为两种,一种为夏天戴的凉帽,另一种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凉帽为喇叭形,无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湖色或黄色,上缀红缨顶珠。暖帽为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绒线所制成的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顶珠的质料和颜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员的品级的不同,清政府规定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在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珐琅或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蓝翎为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会典》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以后制定:贝子和固伦额驸(即固伦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即和硕公主的丈夫)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必须是满洲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一眼花翎。蓝翎一般都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
二、朝服:
1、亲王
清代亲王的朝服一般都是龙袍,而贝勒是蟒袍。关于蟒、龙的区别,历来没有明确的答案。一般根据《野获编》“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即皇帝)所御(龙)袍相肖,但减一爪”及《大清会典》中“凡五爪龙缎立龙缎团补服 ......官民不得穿用。若颁赐五爪龙缎立龙缎,应挑去一爪穿用”的禁例,得出五爪为龙,四爪为蟒的结论。亲王的朝服的颜色只能用土黄或者暗黄,不能是明黄,而龙必须是盘龙或者降龙,不能是升龙或者正龙。亲王朝服的下摆也绣有“海水江涯”。
亲王补服图案:身前身后五爪正龙各一团,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郡王补服图案:身前身后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贝勒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团
贝子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行蟒各一团
镇国公、辅国公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补服图案:身前身后绣九蟒
2、官员
清代官员的朝服上有一块方形图案称为补服。补服又分为文、武两种。
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鸿漱,八品鹌鹑,九品练雀。
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狮,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是犀牛,九品海马。
另外,御史与谏官均为獬豸。
补子上除了有飞禽走兽外,还绣有海水和岩石的图案,寓意“海水江崖,江山永固”的意思。补服均是由南京、苏州、杭州即江南三织造订做进贡的,用料讲究,做工精良,尺寸、图案都有严格规定,官员不能私自改变身上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官服。
三、朝珠
朝珠是由佛教的念珠演化而来,是由于清代皇帝祖先信奉佛教。朝珠通常由身子、佛头、背云、纪念、大坠、坠角六部分组成,每串朝珠的珠数都严格规定为108颗。“佛头”共有4颗,色泽和大小一致,直径比朝珠大一倍左右,每隔27颗珠子加入一个“佛头”,将108颗朝珠四分,也称之为“分珠”,据说是寓意四季。朝珠顶部的那颗佛头上,连缀一塔形“佛头塔”,其穿孔的方式为倒置的“T”字形,即把朝珠的两头各从对穿的孔的一头穿进,然后都从中间上部的孔中穿出,合二为一。佛头塔的顶端用阔丝带系缀有一块宝石大坠子,大坠上端还垂有一块宝石,称之为“背云”。 葫芦状佛头塔的两侧又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银丝珐琅裹着宝石的小坠角,称为“纪念”。据说这三串纪念,当时美其名为“三台”。备挂时将朝珠挂于颈项之中,以佛头紧贴后颈与后脑相垂直,前胸出现的三颗佛头作中心对称,后背的“背云”紧靠后背心。朝珠也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资格佩带的,根据清朝政府规定,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儿女和军机处、侍卫、礼部、国子监、大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所属官员穿着朝服时,才得挂用。朝珠的质料多用东珠(珍珠)、翡翠、玛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蜡、水晶、青金石、玉、绿松石、碧玺、伽楠香、芙蓉石等宝石琢制,以明黄、金黄及石青色等诸色绦为饰,由项上垂挂于胸前。清代朝珠的绦用丝线编织,颜色等级分明:明黄色绦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全绿和金黄色绦是王爷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县、郡官为石青色。妇女悬挂的朝珠,与男子所佩者略有不同。其区别主要看朝珠上的“纪念”,两串在左者为男,两串在右者为女,两者不能颠倒。
·····顶戴 ------------ 袍饰 --------- 补子(文/武)
一品 -----红宝石 ----------九蟒四爪 -------- 仙鹤/麒麟
二品 -----珊瑚 ------------九蟒四爪 -------- 锦鸡/雄狮
三品 -----蓝宝石 ----------九蟒四爪 -------- 孔雀/悍豹
四品 -----青金石 ----------八蟒四爪 -------- 雪雁/猛虎
五品 -----水晶及白色琉璃---八蟒四爪 -------- 白鹇/棕熊
六品 -----砗磲及白色琉璃 --八蟒四爪 -------- 鸬鹚/彪
七品 -----素金顶 ----------五蟒四爪 -------- 紫鸳鸯/犀牛
八品 -----阴纹缕花金 ------五蟒四爪 -------- 鹌鹑/犀牛
九品 -----阳纹镂花金 ------五蟒四爪 -------- 练雀/海马
花翎:
清朝的礼帽,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蓝翎”,以染成兰色的鹖鸟羽毛所作,无眼。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鹖鸟生性好勇斗狠,至死不却,武士冠上插鹖翎,能够显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贴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任文臣无赐花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