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得到有利地势:县教育局“色魔”主任7年强奸猥亵35人咋还不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1:57:54
县教育局“色魔”主任7年强奸猥亵35人咋还不死?

 

       县教育局“色魔”主任7年强奸猥亵35人咋还不死?

    据2011年11月2日人民网报道:7年时间里,新疆吉木萨尔县某局行政办原主任吴某侵犯了35名不同年龄的女性,其中甚至包括幼童。11月2日,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吴某因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等6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500元。同时在入狱期间,对其限制减刑。     看过相关报道之后,我不禁要试问:一个身为县教育局的官员,在7年的时间里,强奸猥亵了35人,并犯下了6项罪名,行为极为恶劣,并在社会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何还要只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呢?咋不判其死刑立即执行?     要知道,身为官员,违法判其死刑,只要一缓刑,实质就是等于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为什么要这样说,你看我们社会有几个被判死缓的在死缓期满后被执行了死刑?     死缓其实就是在“给口”违法人员,凡死缓者,只要在狱中“表现良好”,家人再在暗中“活动”,一般情况下死缓就等于有期徒刑,虽在当时让人们感觉是“判的很重”,其实只不过就是在吓唬人似的,让受害人当时平衡一下心态而已,但时间长了,过了风头,违法者就可以在严刑之下远离“地狱”。     县教育局“色魔”主任7年强奸猥亵35人,其中还包括幼童,如此败坏社会风气的官员竟然只判死缓,法律怎能显其威严?更要知道,教育局官员其违法行为所代表的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损害的是人民利益,35人受其害,其行为有多恶劣?     既然死缓在现实社会当中没有实质性的意义,要之何用?不如废之。     所以今借此文,建议我们的相关部门废除死刑缓刑制度,要么判无期,要么判死刑立即执行。如果社会危害过大的话,真不如直接判其死刑,只有法律严厉,尽其自身威严,才能有效震慑我们的违法人员,以警示他人。只有法律过于严厉,才能有效遏制社会腐败现象的发生,才会力使我们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