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焰王座升技能:色情小說 寫手多為20餘歲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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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小說 寫手多為20餘歲女生

收藏 發給朋友 來源: 人民網    發布者:飛虎 瀏覽318次 時間:2011年11月06日 21:02

王明遠(化名)在互聯網上開辦小說網牟利,刊載並傳播淫穢色情小說多達1200余篇。而在王明遠背後,為他提供小說的寫手竟是一群芳齡20歲左右的女孩子。10月21日,王明遠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開庭審理。

2011年1月5日,鄭州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鄭州市某高校家屬樓內有人利用互聯網開辦黃色網站,傳播淫穢色情物品牟利。警方立即趕到現場,當場提取電腦、移動硬盤等作案工具,以及網絡授權協議書30份,嫌疑人王明遠被抓獲。

26歲的王明遠交代,早在2008年12月,他就通過國內網絡公司購買空間,在電腦上申請網絡域名創建了耽美小說網,後來搬至某高校家屬樓,並購買了美國一家網絡公司的空間,繼續開辦網站,目前共有註冊會員6萬多人。

王明遠創辦的網站設立了VIP板塊,吸引讀者通過網絡支付等方式購買小說,在線閱讀。為了增加點擊量吸引廣告投放,同時也為了吸引會員積極充值以便讓自己可以獲取更多的分成,王明遠對網站里長期刊載的淫穢色情小說並沒有嚴格履行審核職責。相反,他還通過和小說作者四六分成的形式,利誘作者在網站裡刊載更多的文章。

警方從王明遠電腦中提取的1200余篇小說屬淫穢物品。讓民警意外的是,在調取了與王明遠簽約的這些小說作者的資料後發現,所謂的小說作者竟然是一群年齡普遍在20歲左右的女孩子,她們分佈在上海、廣州、四川等地,最小的只有17歲。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這些涉世未深的妙齡女孩戀上撰寫色情小說這個行當?隨著多名簽約作者陸續到案,謎底逐漸揭開,新奇、趕潮流、耳濡目染受影響成為促使她們寫作的「原動力」。

「開始感覺很新奇,下意識地想去關注,到後來自己就開始動手寫了。」一名女作者說,耽美小說的寫作在網上很流行。

一位心理專家分析說,作為從國外流傳進來的「舶來品」,「耽美」給人的直觀感覺是比較時尚、潮流,這恰恰迎合了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們彰顯個性的心理,因而受到她們的青睞,以至於在追求個性的同時忘記了法律的底線。

相關新聞一

鄭州破獲黃色小說網站簽約作者多是20歲女孩

在互聯網上我們能學到不少知識,但也有一些網站,雖然取了非常動聽的名字,卻是家不良網站。

近日,鄭州市公安局網監支隊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抓獲了一個黃色網站的建立者以及多名簽約作者。這家黃色網站不僅大肆宣傳暴力、色情,在32名簽約作者中,大部分竟然是20歲左右的女孩。記者沈春梅法制頻道記者李穎穎

起因小說網點擊量暴增

2011年1月,鄭州市公安局網監支隊的民警發現一個名為「耽美(BL)小說網」的網站,一個月內點擊量從幾萬次猛增到幾十萬次,最多的時候達近百萬次。並且,網站的一些板塊文章只有VIP會員才能夠閱讀。民警想法「混進」了網站,發現付費區域裡有很多小說。

「基本上以色情小說為主,宣揚同性戀、暴力、血腥。」網監支隊副支隊長耿傑介紹說。

通過偵查、取證,民警很快確定了網站的創建者,並將其鎖定在航海路某家屬院。王朝舉,男,28歲,魯山縣人,「耽美(BL)小說網」網站站長。在王朝舉的家裡,民警發現了大量含有淫穢色情內容的小說,以及數十張不堪入目的黃色圖片。王朝舉對建立「耽美小說網」的事實供認不諱。

據警方統計,「耽美小說網」上的小說有七八萬篇,涉及淫穢色情的有1500篇。

據瞭解,「耽美」一詞詳細的解釋是「包含一切美麗事物,能讓人觸動的、最無瑕的美」。這個詞被日本的漫畫界用於男同性戀的漫畫上,最後更發展為男同性戀漫畫的代稱之一。

驚詫收費閱讀會員竟有60萬人

根據「刑法」規定,「耽美」網站站長王朝舉已經涉嫌觸犯了傳播淫穢物品罪。在接下來的搜查舉證過程中,民警又發現了更令人吃驚的事情。

在王朝舉的家裡,民警查封了建立「耽美(BL)小說網」網站的電腦。除此之外,還發現了幾十份王朝舉與網絡作者簽訂的正式合同。據王朝舉交代,他自己只寫了少量的淫穢小說,網站上大部分小說都是由網絡簽約者提供的。

對於一些涉及淫穢內容的小說,王朝舉又「開闢」了VIP專欄。很快,網站就擁有了60萬名會員。「訂閱這個小說肯定要充值。」王朝舉交代。

意外簽約作者多為20歲左右的女性

據瞭解,「耽美」網站簽約作者有32人。

在警方調取簽約作者的資料之後,這些人的身份又讓民警大吃一驚。「小說內容描寫的都是一些男同性戀之間的戀情,我覺得作者應該是男性,但是經過我們對簽約作者進行瞭解,發現作者竟然以女性為主,而且年齡普遍都在20歲左右。」「耽美(BL)小說網」的服務器雖然建立在鄭州,但32名簽約作者卻分佈在上海、廣州、重慶、十堰、寶雞等十多個城市。警方決定迅速出擊,實施全國抓捕。

說法

年輕女孩耳濡目染被「耽美」

截至今年3月初,十幾名網絡簽約作者被陸續抓獲歸案,並被刑事拘留。這些簽約作者稱,他們寫作這類淫穢色情小說的報酬很少,有時候一篇僅能收入幾十元,還有些人至今沒有拿到錢。

這些簽約作者大部分是女孩子,年齡最小的僅17歲,很多人還沒有男朋友。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驅使這些女孩去寫作?「網上很流行這個,很好奇,就慢慢注意,然後就開始寫了。」嫌疑人龍娟說。

而嫌疑人鮑秀麗則表示,是受看的小說影響較多,因為看的小說中多多少少都有這種描寫。

對於這些簽約作者的寫作心理,鄭州福斯特中心國家一級心理咨詢師彭熠也做出了分析。「耽美」是從國外流傳過來的,感覺上好像時尚一些、潮流一些,這個時候有些人就想著怎麼凸顯自己,突出個性,這裡面恰恰符合女孩子想凸顯自己個性的心理,但是因為她們的閱歷都不太豐富,過分強調彰顯個性的時候就忽視了法律的底線。

除此之外,「耽美」是近十幾年才流傳到我國的一種新興事物,因為「耽美小說」的筆法要求細膩、唯美,所以也尤為女孩子「青睞」。「一個人如果經常閱讀這些充滿色情、暴力、變態的小說,心理肯定會發生變化。這樣的小說對青少年不僅是性方面的毒害,還可能導致對暴力的推崇,對他以後在社會中的交往、解決問題的方法,都會引發很多障礙。」彭熠說。

相關新聞二

「耽美小說網」

名字很美卻帶「色」

寫手「主力」多是20歲女孩

26歲的王明遠(化名)建了個名叫「耽美」的小說網站,網站短時間內的點擊量從幾萬次猛增到幾十萬次。

耽美小說網到底有些什麼小說這麼好看?

高校家屬院藏著色情小說網站

今年1月5日17時許,接群眾匿名舉報,警方一舉端掉藏匿在我市一所高校家屬院樓內的黃色網站耽美小說網,並將網站的創建者王明遠站長控制。

此前,警方發現,這個網站在短時間內點擊量從幾萬次猛增到幾十萬次。網站一些板塊內容只有付費的VIP會員才有權閱讀。

「這家網站基本上以色情小說為主,宣揚同性戀、暴力、血腥。」辦案民警說。

警方統計,耽美小說網上的小說有七八萬篇,涉及淫穢色情的有1500篇。

二七區檢察院以王明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20歲少女成寫作「主力軍」

據王明遠交代,他購買了美國一家網絡公司的空間,目前共有註冊會員6萬多人。

網站上有普通小說,也有涉及淫穢內容的小說,「想看必須網上充值」。法庭上王明遠說。

他創辦網站是為了贏利,但從2008年12月網站開辦以來,他實際盈利僅1萬多元。

讓警方意外的是,「這些小說作者是一群20歲左右的女孩。她們分佈在上海、廣州、四川等地,最小的只有17歲。」辦案民警說。

今年3月初,多名簽約作者陸續到案。新奇、趕潮流、耳濡目染受影響成為促使她們寫作的「源動力」。

這些簽約作者稱,她們寫作報酬很少,有時候一篇僅能收入幾十元,有些人至今沒有拿到錢。

追求個性不能忽視法律底線

承辦此案的二七區檢察院檢察官劉沛說,根據法律規定,王明遠作為網站的創立者和管理者以牟利為目的,明知他人傳播的是淫穢物品,而允許或放任他人在其網站上傳播,應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心理專家分析說,「耽美」給人的直觀感覺是比較時尚、新潮,這恰恰迎合了涉世未深的女孩們彰顯個性的心理,因而受到她們的青睞,以至於在追求個性的同時忽視了法律的底線。

庭審後,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相關新聞三

上傳淫穢圖片四男子被公訴

記者上午從(北京)朝陽法院獲悉,4名男子因在一家名為「可兒人社區」的淫穢網站論壇上長期上傳淫穢小說、視頻和圖片,已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提起公訴。記者瞭解到,該網站在全國共有1000多個會員級的用戶長期上傳淫穢圖片和視頻牟利。去年8月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打擊該網站色情活動的統一行動。  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魏某、張某、李某、周某分別於不同的住所,以不同的用戶名登錄「可人兒社區」網站,共為該網站上傳淫穢色情小說55篇、視頻115部、淫穢色情圖片474張。

記者瞭解到,去年,公安部在嚴厲打擊網絡犯罪的偵查中,發現了一個名為「可人兒社區」的淫穢網站論壇,該網站存在大量的淫穢圖片和視頻片段。經查,全國共有1000多個會員級的用戶向該網站上傳淫穢圖片和視頻牟利,範圍遍及23個省、市、自治區。

公安部將該案命名為「8·11」互聯網傳播淫穢物品系列案。去年8月26日21時,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統一收網行動,魏某等4人落網。

記者從法院獲悉,魏某等4人年齡最大的32歲,最小的僅24歲,4人被分案起訴。其中李某系某餐飲公司的員工,其餘三人無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