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领头狗:宋教仁的政治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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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的政治人格
——透过细微历史事件的分析
杨小辉
[内容摘要] 基本上,宋教仁是一个政治人物,其政治活动的特色,每有理论作为后盾,且利用政治手腕广为运动。本文即拟透过一个新的视角——细微的历史事件——来分析宋氏政治人格之养成与政治家风度之所在。
[关 键 词] 宋教仁 细微历史事件 政治人格
历史事件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它把整个历史进程浓缩和集中了,因而相对来说包含了更多的信息。所以笔者以为通过对一些常为学界所忽视的细微历史事件的梳理,来分析宋教仁的政治人格,彰显其人格因素中的某些特质抑或历史面向应该是相对适宜的。[1]
辛亥年间宋教仁在沪(上海)宁(南京)为临时政府活动,章太炎不惜以“江左夷吾”目之;及宋被刺死,梁任公(启超)为文追悼,称宋有政治家风度为“我国现代第一流政治家”;[2]张季直(謇)以联挽宋,则誉宋为来君叔,认定宋死以后,再求一个调停南北的鲁仲连已不可得。宋氏忘年之交谭石屏(人凤)称宋教仁“破坏建设一身肩,有思想,有学问,有才能”为一大政治家,而孙逸仙(中山)则以诔词为其一生作了很好的总结:“作公民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3]
上述宋教仁同时代旧识对其的评论,均是钱穆先生所说的“历史意见”。[4]按照钱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的说法,“历史意见”比对后来的“时代意见”更为真实客观。从这些“宋教仁是第一流政治家”的“历史意见”出发,通过过去一些不太被以往研究者所注意的历史事件所构建的起历史情境;来分析宋氏政治人格之养成与政治家风度之所在即是本文的主旨之所在。
一、维护民族感情
1905年7月9日下午,宋教仁和胡瑛、郭之奇至东京和强乐堂看电影,因突然演“支那妇人丑态”,留学生哗然,群起而散。宋思无以善后,遂与郭之奇站在门口,说明理由,劝中国人不要进去观看,同时还嘱一潘姓友人写一长条贴于门口,以使人皆知之。但该堂司事人不许张贴,双方发生争执。馆主出面,请宋等进去以茶款待,表示歉意,并说不要张贴这些文字,但宋则说:“贵君演写真(电影)有自由权,虽如何出吾国丑,吾不能干涉之,则吾等禁戒吾国人不来看,亦有自由权,虽贵国政府亦不能干涉之”。[5]
从上面宋教仁对此一事件的处理,我们可以感到宋氏作为一名中国人和常人一样对于此一在异国他乡所发生的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的悲愤与激昂,另一方面我们亦可以看出宋氏的心思十分细密,能想常人所未想、见常人所未见。在众人一哄而散之时,他并没有跟随离去而是留意善后;在善后过程中,其与日本馆主之交涉、抗辩亦显得有理、有利、有节,十分讲究策略,同时表现出一种不屈不挠的坚韧个性。
二、应付日警之跟踪
1904年12月宋教仁到达日本后,由于积极从事革命,引起了日本政府的注意,再加上清廷驻日使节的要求,日本警视厅乃经常遣人加以监视,尤其是1905年8月20日同盟会成立之后,日警更密切注他的行动。
1905年8月27日宋氏正准备清点由“秀光社”印刷厂送来的《二十世纪之支那》第二期,“忽有警吏数人至,向余(宋)言:此书须押收,不能发卖。余不解其由来,与之辩。……彼复问干事为谁?余曰:‘程家怪与黄华盛。’彼曰:‘发起何人?’余曰:‘我一人发起人也,尚有数人已回国矣。’”[6]
隔天(28日)宋教仁遂与友人程润生一起至神田警署询问昨日杂志被押收之事。警吏出示当日官报后,复问《二十世纪之支那》社“发行者何人?余(宋)答以无人,皆系社员公任。又问掌会计者何人?余答以已归国矣。又问募集经费者何人?余答以我一人而已。又问第一篇文稿(即《日本政客之经营中国谈》)从何至此?……乃漫应曰:‘此香港友人投来者,不知何姓名也,现在香港出版矣。’”经过此一番交锋,宋、程二人知无回旋之余地,乃转而求助于日本新闻界诸如《读卖新闻》、《二六新闻》、《万朝报》等报纸将此事登报,诉诸舆论。事毕,宋教仁才回到寓所。但戍初,又有一警吏前来盘问,其具体情形宋氏记载如下:“问余《二十世纪之支那》社姓名册,余答以‘干事黄华盛已携往他处去,君可自访之,余不知也。’彼复问报中之主义,余曰:‘革命而已。’彼曰:‘支那革命之派多乎?’余曰:‘甚多。’彼曰:‘除孙逸仙外,尚有何人?’余曰:‘此不关君事,均何必问?余也不能告也。’彼遂去。”[7]
1906年1月23日(反抗日本文部省限制中国留学生令风潮已近尾声),“警察终日守民报社。”[8]隔天“巳正大雪,顷刻成银世界。午初至上州屋送《民报》,运送横滨……,寻至今馆阅报良久。午正至秀光社。佐藤独啸邀余至会芳楼小饮。警察吏随余,亦与饮焉。”[8]
同年1月27日,“戌初,余清检行李,遂雇荷车一乘,移寓早稻田学校瀛洲筱处。戌正至,警吏亦随余至焉。”[9]隔天,“巳初,余出门将往神田,四顾无警吏随行,以为既转居则不复至也;乃行未数十步,一人至余前欲与余语,询之,则当地之警察也,不觉粲然。”[10]
当警吏至报社调查干涉时,宋教仁假托黄华盛之名充为民报社干事。杂志被押收后,宋氏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与友人一道至警署询问打探。至事不可为,反被警吏诘问二十世纪之那社的情况时,宋氏也并没有慌乱而是沉着冷静地应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将之一一应付过去。而对于如影随形式跟踪的警吏,宋氏则能由跟踪而相识,而熟稔,进而相邀共同饮酒以避寒。以上对付日本警吏的方法,一方面充分表明宋氏在情急之下,仍能技巧而幽默地回答质问与刁难,另一方面,更能大而化之,对奉命紧迫盯人的日警,不但不恶言拒斥,反而邀之共饮。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办到的,通常人在此种情况下,必极力设法寻找任何可以逃离其监视区域之机会,并以能脱离而自豪。宋氏则不然。他在这些地方所表现的足有大丈夫风度,能体恤对方,且做事光明磊落,又十分机警、灵巧而幽默。他在民初政坛上能纵横捭阖,能充分展现其政治之魅力,当与他的这些能力有关。
三、间岛问题
宋教仁作为革命家坚决地反对清廷,但他并却非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反到底。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亦说明了其某些高出同时代革命者的识见。“间岛问题”就是最好的例子,从这里也最容易看出宋氏政治人格的特性。
“间岛”是图们江口与朝鲜接壤的中国领土,后日本于该地驻兵,设立派出所,清廷抗议无效,于是原为中韩间的问题,一变而为中日间的交涉。交涉初起,清廷与民间虽然明知日本强词夺理,然苦于无法击破日本的阴谋。擅长于舆地的宋氏,此时挺身而出,编纂了一本《间岛问题》的书,综合各种资料(仅直接录出书名的著作就有90余种),证明“间岛”乃中国领土,论据坚强不可破。书中引用日、韩方面的资料尤其丰富,宋教仁说明“是编所依据者,以日韩人历史地理书及游历笔记为多,盖侨居海外,无从多得祖邦故籍,且欲假盗器以御道也。”[11]台湾史家吴相湘先生说道:
“书成之后,某日本学者即肆其如簧之舌,劝宋将版权让售日本政府,籍以所得补革命活动之费用,且力言不应以此书稿邮寄北京,协助不共戴天之清廷解决难题,言诡而辩,颇耸动人心。宋初似陷于进退维谷之境,然卒决然以书稿邮寄直隶总督袁世凯。袁得书后曾电约宋归国襄助交涉,宋以在日经营事多,未予应允。然其后清廷据此而有所措手,挫折日人之妄计。世凯甚德之,交涉结束后特电驻日使臣酬以日金二千圆,宋不肯受,使臣固强之,宋乃以散之留日困乏者,声名从此大著。同志中或有猜忌谗诬谓其卖党交结清吏者,日本官宪更以此视宋若密探,时加迫害,内外夹攻,然宋怡然自得。盖此举不仅为祖国保全土地,且中国革命党人之爱国自尊心亦因此显著于世,日本人中之‘属邦观之援助论’者,对我革命之态度亦不得不重加考虑。”[12]
宋教仁这种作法明白地告诉我们:(1)他所反对的只是满清政府,而非中国。这显然表明宋氏对政府与国家之间的区分,有着非常清楚的概念。此外,他就事论事,不以感情而使自己短视。(2)拒受清廷驻日使臣酬金,以及拒绝袁世凯邀请回国,襄助交涉,更明白表示了他帮的是中国,而不是清廷。这一点十足说明他是一个强烈的爱国主义者。为了国家的领土,他情愿协助清廷以抗外敌。 (3)留日同志的猜忌,日本官方目之为密探等他并未十分在意。宋氏如此,正意味其能识大体,而非一般常人所能比拟。他能清楚地分开公与私、理智与感情,这不是中国传统下公私不分的一般中国人所能做到的。(4)清吏强赠酬金,宋不能拒,但接受后发给留日而贫困的中国学生。这一点,一方面表示他不介意于金钱等身外物,另一方面则为宋氏获取他人尊重,提高自己声望的最佳方式。当然,他做得自然而顺乎人情,更能表示政治手腕的灵巧与眼光的独到。这是宋氏人格中行侠仗义式的作风,而为一个成功的领袖在中国从事政治活动所不可或缺的。
四、起草《中华民国鄂州约法》
武昌起义成功后,因黄中恺进入鄂军都督府担任秘书一职外交局长出缺,革命党人胡瑛颇思继任。但当时宋教仁、王正廷均来到武昌,二人均留学外国学识优瞻、娴于外国语文,于对外交涉事务多所尽力。因此,外交局一席,都督府属意宋教仁,而胡闻之颇致牢骚。宋氏着意全国素抱大志,且与胡为同乡,不愿与之竞争,遂入都督府告知黄中恺示决心不就外交局长一职。于是确定以外交局畀胡,宋则退居于招贤馆(湖北道员冯钧私宅革命后改其宅为招贤馆,各方投鄂人士多居于此。)自甘从旁协助胡处理外交。
居鄂期间,宋教仁“一日入府谓予(黄中恺)曰: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立宪国家,当宪法未成之先,虽有政府不过临时应急之设施,而临时政府不可无法令以资遵守。此种法令法美先进国家皆曾经过,大抵名之曰临时约法。今革命军初兴,诸事草创,一般人士率亟亟以战事为务,无暇注意及此,一旦临时政府成立,仓促莫就,必感困难。余不敏,日来闲居无事草成约法草案若干条拟邀同志之有法律知识者数人枉过寓所共相讨论。予亟服其伟识,欣然而往至则陈登山、汤化龙、胡瑞霖皆在。宋出其稿授余等传观。”[13]
宋教仁被刺以身殉国后,黄中恺感叹道:“宋氏于危城之中穷数日之力草定约法,其远见卓识诚足令人钦仰,且当时承专制之余。预想将来政府无论何人不敢十分信任,为思患预防方针预加制限以防流弊在所不免。时在九月初旬,各项问题皆不可预测。怠共和告成,实约法执法者苦其束缚谓宋氏有心对人卒致以身殉法遭暗杀惨死,不亦哀哉!”[14]
于炮火纷飞中制定宪法确属不同寻常之举动,足以显示宋氏政治性各中,对于破坏后之建设的重视。宋氏注重建设可以说是由来已久,其于流亡日本期间的日记中就有所表露。[15]后来他还曾对人一再的强调:“破坏容易,建设难,我看同志从事于破坏一途的太多,对于建设,很不注意,将来要组织共和国,不是玩笑的事,什么临时约法,永久宪法,都须乘此功夫,研究一番才好!所以我很想邀集精悉法政同志们,一齐干起来”。[16]1911年,广州“三·二九”起义时,宋教仁继陈炯明担任起义机关的编制部部长,“是役布告、文令,皆一出于先生之手。在港时,日与同事诸子,草定《民国宪法草案》焉。则先生于破坏时代,固无时不为建设谋也。”[17]于右任后来在《遗事》的回忆中也谈道:“一日,记者见先生方理董箱,中有手写之巨册三。噫!凡文告、约法,即中央制度、地方政治机关之设施,纲举目张,累累备载,盖先生于广州之役事前所手草者。记者惊谓:此危险物也。先生曰:‘此不可弃,吾将涂乙其标题,而存其擘画可耳。’先生十数年,潜心建设事业,其所主张者,悉在此三巨册中,至今当犹在北京之寓庐也。”[18]
宋教仁以上一系列的举动,都足以昭示出:(1)宋氏极为注重革命后之建设[19]以及政治制度平台之构建。与常人不同,在政治策略中,宋氏对于制度之重视尤过于人事。宋氏的政治理念更多地考虑的是如何去处理具体的“事”而非如何去针对个别的“人”。宋氏责任内阁制的主张是从中国的历史和清末民初实际的政治局面出发所作的考虑,而非针对某个具体的执政者(无论是孙中山,还是袁世凯)为之。(2)宋氏并不十分看重职位权力对于个人一身的荣辱,而是亟亟于维持革命大局,主动退让协调党内关系,表现出一定的政治家风范。
五、驳运动总理之诬
民初宋教仁自承:“世人诬吾运动总理,由来已久。”接着宋氏又说:“吾虽无其事,实不欲(辨)辩,且因以自励”。[20]随后宋氏话锋一转,反诘道:
“夫人立志为总理,岂恶事哉?……国家既为共和政治,则国民人人皆应负责任。有人焉自信有能力,愿为国家负最大之责任,此国家所应欢迎者。美国小学生立志欲为总统,传为佳话。各国政党选举总统或组织内阁,其党魁之自负之运动之竞争为何如者,盖为国服务,本非权利,共和国之职事,亦非专制国之官爵可比,人苟可以自信,则不妨当仁不让,世之人亦只问其有此能力与否,不能谓其不宜有此志。吾人惟自愧无此能力,固不欲当此大责任。吾人之志则不讳言,实深愿将来能当此责任者也,且希望人人有此希望者也,惟枉道以得之,则不可耳。若乃目为野心,咸起非笑,则直是视民国职务与君主国之官爵相等。”[21]
在辩驳过程中,宋氏还以退为进地指出:
“袁总统欲为正式总统,然余最佩服,盖今日政府中有为国服务之责任心者唯一袁,吾人惟论其有此本事与否,不当论其不宜有此心。”
“其既为之,则只宜责备其为好总统而已。人之欲为总理、国务员者,亦当待以如是,方为合于民国时代之常轨。”[22]
宋氏驳词明白地告诉我们:(1)民主政治乃是责任政治,国民人人皆应负责任;共和国的职位非比专制国的官爵,乃为国服务而非私人权利。宋氏已经明显地认识到了现代政治权力对比专制政治私性权力的公共性;宋氏同时也意识到权力首先意味着责任而非权利。(2)政治人物竞争职位乃至政权,世人首先应看其是否有胜任此一职位的能力,而不能将其雄心随便指摘为野心。宋氏此处所彰显的亦非传统中国人谦卑、退让的性格,而是表现出了相对而言西方人才有的进取性与主动性。(3)鉴于民国混乱的政局,投身政治行动若要有内在的支撑定力,就必须要有追求一个理想的意图。为了在中国建设民主宪政竞逐富强这样的理想,宋教仁追求权力、使用权力;他在坚持为此一“理想”服务的同时致力于实际政治的具体目标——政党政治、责任内阁以及“不拔之宪法”。(4)面对袁派人物“运动总理”的指摘,宋氏在阐明上述政治上之道理后,乃话锋一转,言明自己最佩服袁世凯欲为正式总统,以此来堵住袁派人物的悠悠之口。此处最能表现其政治手腕之灵巧,凸显出其纵横捭阖的政治能力。
五、在民初政局中对军事与政权问题的考虑
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取得政权后,委谭人凤为粤汉铁路督办,谭以其为虚位而自身又缺乏经验不愿担任。宋教仁乃特地劝谭就职并谓:“此路于南方军事上关系紧要,极宜注意。即以目前论,亦可收容多数解散军队佣工,免流落为地方患。况大局难料,一旦有事,有款有人,尤可以应世变。”谭人凤听了宋的一席话之后,自记道:“予以其言颇有深思也,乃勉承之。”[23]
1913年2月,在长沙,程潜出于对袁世凯的不信任和国民党成分之复杂向宋教仁提出自己对时局的疑虑。宋教仁则答以实行责任内阁制正所以制服袁之专横,如政治不能上轨道,再作道理,并认为应训练党员且湖南应从速训练军队。[24]
民初与宋教仁最为亲近的仇鳌则回忆道:在国民党大选获胜后,宋教仁曾和湖南党(国民党)政(主要指当时都督府)负责人商谈组阁计划,同时研究如何把湖南的政治地盘搞好。他邀谭延闿担任责任内阁中的内政部长,仍兼湖南都督。仇鳌解释道这是“因为谭的父亲谭钟麟和袁世凯的上辈袁甲三系拜把兄弟。他想利用袁世凯的世谊关系,在府院之间起协调作用。”宋教仁还提出把湖南民政司长升格为民政长,统辖各司。在谭延闿进京担任内政部长期间,由民政长仇鳌代理都督职务,经营湖南这块政治地盘,将这样一个基本据点牢牢抓住。[25]
后来宋教仁又在国民党鄂支部欢迎会的演说上向党内干部指出:“我们此时,虽然没有掌握着军队和治权,但是我们的当时站在民众方面的。中华民国政权属于人民。我们可以自信,如若遵照总理孙先生的所指示的主义和方向切实进行,一定能够取得人民的信赖。民众信赖我们,政治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26]
宋教仁上述的举动和布置向我们表明:(1)他对民初政局的体认还是看得比较清醒的,不仅对袁世凯存有警惕,而且从军事做了一定的考虑。宋氏在党内的演说中也明白的承认国民党“没有掌握军队和治权”。(2)宋教仁对于国民党整个政治的行动有着比较周密的计划和相对妥帖的安排,他尽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与资源,力图实现自己政党责任内阁的理想,同时亦极力协调与袁的矛盾。(3)宋教仁作为国民党的实际领导人始终是从民国实际的政治现实出发来通盘考虑整个政治的情形并做出自己的政治决策的。以政治为吾人第一生命的宋氏当时虽仅30出头,但却远远表现出一种与其年龄极不相乘的政治智慧,比对当时国民党内的其他领导人孙、黄二人丝毫不处下风。(4)宋氏对于民主、对于民众有着乐观乃至天真的信任(或者说信仰),颇为自负地宣称“民众信赖我们,政治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因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政治斗争的残酷性。
六、遇刺后的政治交代
当暗杀未发生数日以前,即传说有人谋来沪行刺宋教仁。宋氏亦亲闻此说,并得友人警告书多通,谓宋前至宁时,即有人潜随其后,意欲行刺,因劝宋戒备。而宋教仁夷然处之,曾亲告《民立报》记者谓:“光天化日之政客竞争,岂容有此种卑劣残忍之手段,吾意异党及官僚中人,未必有此,此特谣言耳。且即使非谣,吾岂以此懈吾责任心哉!”[27]
宋教仁于沪宁车站被刺后,由于右任送至医院,以医生未在院,暂在别室小憩。宋氏极为痛苦但当时神志还很清楚,他用手把于右任的头拉到胸口,喘息地说:“吾痛甚,殆将不起,今以三事奉告:(一)所有在南京、北京及东京寄存之书籍,悉捐入南京图书馆。(二)我本寒家,老母尚在,如我死后,请克强与公及诸故人为我照料。(三)诸公皆当勉力进行,勿以我为念,而放弃责任心。我为调和南北事费尽心力,造谣者及一班人民不知原委,每多误解,我受痛苦也是应当,死亦何悔?”[28]
随后黄兴亦赶到医院询问伤情,宋教仁一见黄兴,即以手招之而言曰:“如我死后,诸公总要往前做。”并请黄兴先生报告袁总统世凯,谓自己已中枪云云。[29]言至此,黄兴即出。宋在病榻上授意黄兴所代拟的致袁世凯的电文原文如下:
“北京袁大总统鉴:仁本夜乘沪宁车赴京,敬谒钧座。十时四十五分,在车站突被奸人自背后施枪,弹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势必至死。窃思仁自受教以来,即束身自爱,虽寡过之未获,从未结怨于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一毫权利之见存。今国本未固,民福不增,遽尔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临死哀言,尚祈鉴纳。宋教仁。哿。”[30]
1913年3月22日清晨,宋病势恶化,双手发冷,眼睛仰翻,但嘴里却一直在重复:“我们要集中全国力量一致对外。”[31]
宋教仁被刺后的上述举动与言论,凸现出了张灏在分析近代中国革命思想时,所指出那种道德理想主义的志士精神[32]。这种理想主义的志士精神,已深深地烙印在他的心头,融化在他的血液之中。即使到了自身被刺后的弥留之际,为政治理想在现实中实现,宋亦坚定地向党内同仁呼吁镇静维持民国政治之大局,向袁世凯要求竭力保障民权、确定不拔之宪法。
笔者以为宋教仁遇刺后的言论与政治交代都是在按照责任伦理行事,足以显出“以政治为志业”的政治家风范。在医院中宋氏一再激励党人勿以自己为念而放弃责任心,希望在自己死后,国民党“诸公总要往前做”,“集中全国力量一致对外”。对于袁大总统世凯,宋教仁亦冀其“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光明俊伟之风,忠朴恳挚之怀,令人神往。面对死亡的来临,宋氏坦承:“我为调和南北事费尽心力,造谣者及一班人民不知原委,每多误解,我受痛苦也是应当,死亦何悔?” 这样一种人性的极致表现,令人无不为之动容。诚如韦伯所言,“在政治中盘踞着魔鬼的力量”,从事政治的人必须强迫自己的心肠坚韧,使自己能泰然面对一切希望的破灭:
“谁有自信,能够面对这个从本身角度来看愚蠢、庸俗到了不值得自己献身的地步的世界而仍屹立不溃,谁能面对这个局面而说,‘即使如此,没关系!’谁才有以政治为志业的‘使命与召唤’。”[33]
宋教仁在清末民初的政治行动以及遇刺后的一举一动,应该大体上能够证明他有“以政治为志业”的“使命与召唤”,是一位“以政治为吾人第一生命”的政治家。
结语
透过上述一些不常为人所注意的细微历史事件之分析,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宋教仁政治人格中的下述一些历史面向:1、宋氏富于理性,长于分析,是一个言出而后行的爱国者;2、宋氏是一个具有时代使命感的急进知识分子,一个近代政法之学颇有造诣的革命家;3、一个自我期许甚高的政治改革者;一个关系广阔的政治运动家;4、宋氏还是一个有远见、有眼光一个具有政治家(Statesman)风度的民党领袖;5、宋氏亦有着“以政治为志业”的“使命与召唤”,谨遵责任伦理行事。
正如蔡元培1920年,为宋教仁日记《我之历史》作序时所指出的:“先生虽死,其以政治为生命之精神,影响于后起之政治家,不与俱死,吾人所共信也。”[34]
* 杨小辉(1978- ),男,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师从朱学勤教授从事近代思想史研究。
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研究生楼I4-306;邮编:200436;
注释:
[1] 基本上,宋教仁是一个政治人物,其政治活动的特色,没有理论作为后盾,且利用政治手腕广为运动。学界对宋氏的研究颇多,成果亦称斐然。但是透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来分析宋氏政治人格的文章还不多见,以笔者所见仅台湾朱浤源《宋教仁的政治人格》(国立台湾大学政治研究所1966年度硕士论文)与《宋教仁的革命人格》(收入张玉法主编:《中国现代史论集》(三),(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70年出版)两篇文章。前者运用科际整合的方法从心理史学的角度,探讨宋教仁言行举止的根本动力与特色,顺利地解释了宋氏某些令人费解的行为;后者则从行为的角度,以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对宋教仁人格特色进行了出色的分析。但上述二文均以心理学为切入点,本文则试图通过对细微历史事件过程的分析,来探讨此中所体现出来的宋氏政治人格的某些历史面向,也就是本文的切入点与分析的路径与宋氏相异。
[2] 参阅左舜生:《宋教仁评传》,《中国近代史话二集》,(台湾)文星书店1967年11月第1版,第49页。
[3] 张、谭、孙对宋的评语均可见之于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岳麓书社1986年9月第1版)。
[4] 按照钱穆先生的界定,历史意见指的是过去时代的人们从切身感受所发出的意见。待时代隔久了,历史的情境早已消失不存在,而后代人单凭后代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来批评历史上以往的制度与人物,那只能是一种时代意见。他认为,历史意见比较真实客观,我们不能用时代意见来抹杀以往的历史意见。(参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前言》,三联书店,2001年6月北京第1版。)
[5]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古代近代史研究室校注:《宋教仁日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第1版,第83-84页。
[6]《宋教仁日记》,第100-101页。
[7]《宋教仁日记》,第101-102页。
[8]《宋教仁日记》,第124页。
[8]《宋教仁日记》,第124页。
[9]《宋教仁日记》,第125页。
[10]《宋教仁日记》,第126页。
[11] 宋教仁:《间岛问题》(1908),《宋教仁集》上册,第59页。
[12] 吴相湘:《宋教仁传: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85年9月25日新版。
[13] 黄中恺编述《辛壬闻见录》,载阳海清、孙式礼、张德英编《辛亥革命稀见史料汇编》,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7年5月。
[14] 黄中恺编述《辛壬闻见录》。
[15] 其与孙中山第一次会面后就曾在日记写道:“……一切破坏前之建设,破坏后之建设,种种方面,件件事情,皆有人以任之,一旦发难,立文明之政府,天下事从此定矣。” (见《宋教仁日记》,第90-91页。)
[16] 景梅九:《罪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辛亥革命资料类编》(近代史资料专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12月第1版,第77页。
[17]《宋先生教仁传略》,载《宋教仁血案》,第3页。
[18]《遗事》,载《宋教仁血案》,第17页。
[19] 此举并不意味着宋氏不重视革命前之破坏,否则其参与华兴会、长期流亡海外、运动东三省马侠以及组织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筹划南京光复的一系列举动就无法解释。
[20] 宋教仁:《答匿名氏驳词》(1913年3月25日),《宋教仁集》下册,第484页。
[21] 宋教仁:《答匿名氏驳词》(1913年3月25日),《宋教仁集》下册,第484-485页。
[22] 宋教仁:《驳某当局者》(1913年3月12日),《宋教仁集》下册,第470页。
[23] 谭人凤著,饶怀民笺注:《石叟牌词》,民国史料笔记丛刊,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118页。
[24] 参见程潜:《忆宋教仁回湘》,载马志亮编:《喋血共和——忆宋教仁》,岳麓书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202-203页。
[25] 仇鳌:《宋教仁回湖南参加竞选》,载《喋血共和——忆宋教仁》,第200-201页。
[26]《宋教仁血案》,第26页。
[27]《宋教仁血案》,第26页。
[28]《宋教仁血案》,第27页。
[29]《宋教仁血案》,第28页。
[30] 宋教仁:《致袁世凯电》(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集》,第496页。
[31] 王中江:《北洋军阀史话》(第一集),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2年北京,第399页。
[32] 张灏在分析近代中国革命思想时,特别指出:历史理想主义被激化以后,会产生一种志士精神,这是对二十世纪中国极有影响力的人格理想。它的出发点是传统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相信人是为了崇高的道德理想而活的,必须把生命无条件地奉献出来,透过政治去实现道德理想。——参阅张灏:《中国近百年来的革命思想道路》,《张灏自选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04页。
[33] 韦伯著,钱永祥译:《学术与政治:韦伯选集(I)》,(台湾)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10月16日初版,第239页。
[34] 蔡元培:《〈我之历史〉序》,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三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