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二手私家车:曹树基:1959-1961年中国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2:57:34

  内容摘要:本文采用人口学和历史地理学的方法,以县级政区为基础,以虚拟的“府”级政区为单位,重建1959-1961年中国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数。计算结果表明,1959-1961年中国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多达3250万。将1959-1961年的分府死亡人口与1851-1875年的分府死人口进行对比,可知两个时代的人口非正常死亡呈强负相关。本文认为,造成这一奇特结果的原因在于民间关于饥荒的“历史记忆”,而与各个区域人均拥有的资源及粮食无关。


  关键词:1959-1961年,大饥荒、府、人口非正常死亡


  The deaths of China‘s population and its contributing factors during 1959-1961


  Abstract:Adopting the method of demography and historical georgraphy,andon the basis of the administravie division of county and an imaginary Fu(府),this article reconstructs china’s abnormal death roll during the period of 1959-1961,which amounts to 32,500thousand.And we will find a great negative correlationbetween the death roll of 1959-1961and that of 1851-1875.This article believesthat,it is not the average resources and food in different regions,but the folk“historical memory”about famine that leads to this special result.


  Key words :the period of 1959-1961the great famine fu(府)the abnormaldeath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1959-1961年中国人口的非正常死亡[1],有关研究已有多种。彭尼·凯恩(Kane,Penny )在他的著作中对以前各家研究进行了详尽的评述,其中包括对于死亡人口的估计[2],兹不赘言。此后,又有杰斯帕·贝克(Jasper Becker)利用一大批新的资料,包括各种回忆录、自传性的小说、在海外流传的中共文件以及他自己的调查,详细描述了各地的灾荒情形。对于人口死亡的数量,也有归纳性的说明。[3]在中国大陆方面,曾任中国统计局长的李成瑞发表论文,比较西方人口学家与中国人口学家的几种分析,阐述了自己对于不同分析方法和数据的观点。[4]中国政府至今没有公布三年大饥荒中人口死亡的确切数据。学者们的推测或估计,主要是以1953年、1964年、1982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或辅以1982年“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以及其它各种数据进行的。各种研究方法得出的结论相差太大,有必要对其进行简短的说明与评论。


  1984年,安斯利·科尔(Ansley J.Coale )根据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及1‰生育率抽样调查资料,测算两次人口普查间隔的历年出生人口和历年死亡人口,按线性趋势算出1958年至1963年的线性死亡人数,再与估算的实际死亡人数相比,求得超纯线性死亡人数2700万。[5]在上引文中,李成瑞指出科尔的研究存在若干缺陷,经过李成瑞修正后的中国人口非正常死亡数约为2200万。


  1986年和1987年,蒋正华、李南先后发表两篇文章。他们利用1953、1964、1982年人口普查全国年龄、性别报告数据,并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编制1981年人口生命表,再建立动态参数估计模型,求解后得出中国历年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并据此估算历年死亡人数。再根据预期寿命的变化,估算正常死亡人数,用历年死亡人数减去正常死亡人数,所得即是非正常死亡人数。[6]与西方学者同期的研究相比,李成瑞认为中国学者蒋正华的研究方法更具科学性,蒋正华认为大饥荒中中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大约为1700万。


  1993年,金辉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分析方法。他根据中国政府公布的1953-1966年历年人口统计数,指出1960和1961年,中国人口净减少1348万;又按照中国政府公布的出生率,计算出1960年和1961年的出生人口合计为2568万,根据1956和1957以及1962-1963年平均死亡率作为1959-1961年的正常死亡率,估算出此两年中正常死亡的人口约为1395万。


  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总人口减少值=非正常死亡人口


  据此式,2568-1395+1348=2521,即1960-1961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可能达到2521万。按照同样方法计算,如加上1959年,三年间中国大陆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不低于2791万。


  金辉认为,总人口减少值也不可靠,因为,在乡村人口锐减的同时,城市人口仍然是增长的。扣除城市人口增长数,中国农村非正常死亡的绝对数字,就比统计意义上的全国非正常的总数还要多出680万。将总人口减少值修正以后,三年灾难中,中国农村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就可能达到3471万。[7]在上述第一项研究中,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可能不适合大饥荒死亡人口的研究。样本分布的均衡与不均衡,样本量的大小,饥荒地区对于死亡人口的有意隐瞒,都可能导致研究的失误。最值得讨论的是上述第二项研究。在这项研究中,蒋正华、李南发表的两篇论文资料并不一致,其原因在于第二篇论文对在历年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漏报进行了估计。在上引文中,李成瑞对蒋正华的研究进行评述,只是他所引用“蒋正华资料”与蒋正华、李南上引两文的数据皆不相同,介于两组资料之间,可能是对0-1岁死亡的婴儿年龄进行标准化处理所致。有关这一计算过程究竟由谁并在哪篇论文中完成的,李成瑞文没有交待,本文无法追究。根据蒋正华三组资料中的历年人口死亡率进行分析,1959-1961年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为1650-1790万,平均为1711万,与蒋正华根据生命表所得“困难时期”1700万非正常死亡人口数接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率计算得出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为1500万。蒋正华资料对于国家统计局资料的修正,可能仅仅是对死亡漏报人口的修正。


  从理论上说,用人口出生率减去人口死亡率,即得人口自然增长率。在没有规模性的跨国境人口迁移的背景下,人口自然增长率就是人口增长率。从理论上说,只要统计口径一致,根据人口增长率和上一年的总人口,就可以计算出下一年的总人口。然而,无论是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资料,还是采用蒋正华的三组资料,所得1959年以后历年总人口皆比国家统计局公布人口多400万-700万。另外,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年人口数中,1959年人口多于1960年。这一资料与中国的社会现实是吻合的。而在其它四组资料中,1960年人口多于1959年。很明显,灾前或灾中人口死亡率的人为篡改,是导致这一系列错误发生的根本原因。


  比较而言,上述第三项研究,即金辉的研究,方法上是比较可靠的。这是因为,这一方法可以不需要利用大灾中的死亡率数据求出真实的死亡人口。要知道,更改大灾中的人口死亡率数据,是作伪者最简便、最直接的作伪手法。[8]不过,金辉的第一项研究将中国城市人口的增长另作统计,是不妥当的。因为,金氏公式的第一项“出生人口”,已经包括城市人口。由于大多数城市保持正常或稍低的人口出生率,才使得就全国而言,大饥荒期间的人口增长率仍然超过正常的人口死亡率。不仅如此,有相当多的中小城市,甚至省会城市,也经历规模性的人口死亡。笼统地将城市排斥在灾区之外,是不妥当的。


  在我看来,中国政府公布的历年人口增长率和死亡率数据,需要得到地方数据的配合或支撑。也就是说,只有将研究深入到省以下的政区,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鉴于此,本文拟对金辉的研究方法进行修正,并应用于省以下区域研究中。区域人口研究的过程更加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更多。只有通过对区域死亡人口的认真求证,全国性的人口死亡数据才有坚实的基础。


  二、本文的资料与方法


  至今为止,各省新修地方志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出版,而《人口志》又是每本新修地方志必备的内容。之所以不能通过新修地方志资料的累加来重建大饥荒中的死亡人口,是因为许多地方志中并没有历年人口数据的记载,即使有,对于其可靠程度的确认也还是一个问题。本文的研究证明,在经历了人口大规模死亡的地区,地方政府公布的数据有许多是不可靠的。企图通过各个地区人口死亡数相加的方法来完成本项研究,是不可行的。


  本文主要采用1953年、1964年和1982年全国各市县人口普查数据作为分析的基础。再通过各地地方志中记载的历年人口数,计算出各地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以1953年和1964年普查人口为基础,根据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即可求得1958年和1961年的人口。用1958年人口减去1961年人口,所得净减少人口,此即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一部分。


  关于1953年和1982年人口普查的准确性,学界已经没有太多的疑问,只有1964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杰斯帕·贝克认为,在许多省,对于大饥荒负有责任的官员仍在掌权,他们完全有可能更改普查数据。[9]我认为这是一种基于逻辑而不是基于实证基础上的推测。根据这一逻辑,为了掩饰人口的死亡,饥荒地区的地方政府只能虚增1964年的人口。然而,这一虚增的代价是,1964-1982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必定会低于正常值,而事实上,这种异常在我的研究中从未发现过。地方志中披露的历年人口统计数据及相关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人口迁移数据,大部分是真实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虚假的。在人口死亡的较多的地区,更是如此。


  本项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0]:第一,鉴于1953-1982年间中国县级政区的巨大变化,本文采用清代的“府”级单位作为分析的基本政区。清代的府是统县政区,通常包括几个县或十几个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专区”类似,但不能完全对应。采用这一稳定的分析单位,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县级政区变动所造成的误差,即府境之内的县界变动不予考虑,仅对跨府的县界变动给予调整。采用这一分析单位,有助于笔者将1959-1961年的大饥荒与19世纪下半叶的灾难与饥荒联系起来进行思考,并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第二,与人口普查数据不同的是,地方志中的数据多为年末统计数据,且政区大都经过细致的等面积处理,据此而得出的人口增长速度,基本排除了因政区调整造成的误差。根据一府之中若干县的灾前人口增长速度,可以推得全府的灾前人口增长速度,从而求得灾前人口。县级资料越多,结论就越可靠。


  第三,地方志不仅记载历年人口,而且记载历年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在一般情况下,两套数据是吻合的。在不存在迁移人口的前提下,用人口出生率减去人口死亡率,所得人口自然增长率与根据人口总数求得的人口增长率或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一致。然而,在一些经历了大规模人口死亡的地区,地方志所记载的灾前、灾后人口与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完全不能对应。如在安徽省的一些地区,灾前人口被缩小,以至于灾前的人口增长率,低得使人不能相信。在全国许多地方,灾后两年的人口往往被夸大。以至于1963年、甚至1962年的人口,已经接近或者超过1964年。[11]在一些地区,人口总数是虚报的,而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数据却是真实的,据此可知灾后的人口增长率。


  灾后几年中国的人口增长速度,要比1964-1982年间的人口增长速度快许多。灾情越重,灾后几年的人口增长速度往往越快。这一规律,也可以作为判断灾后统计数据真伪的标准之一。在人口死亡规模较小或没有死亡的地区,地方志所记载的灾后人口数据相当可靠。灾情严重的地区,地方志所记载的灾后人口数据则往往虚报,对于这类地区的人口数据,需要认真甄别后使用。


  第四,在一般情况下,大饥荒从1959年年初开始,至1961年上半年或年底结束。也有些地区的人口规模性死亡,始于1958年下半年,或结束于1960年年底,或延续到1962年。根据地方志记载的历年人口数,求得历年人口增长率,当人口增长速度迅速下降,即意味着大饥荒的发生。当人口增长速度迅速上升,则意味着大饥荒的结束。本文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第五,将大饥荒时期超过正常死亡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当作灾前人口的一部分。这样,在确定灾前、灾后时点时,即使将时间定得宽一点,也不会造成对于死亡人口低估或高估。


  第六,有些地方志记载了历年迁入人口与迁出人口,多数地方志没有此类记载。然而,如果地方志所载历年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和历年人口总数是正确的,可以根据这三项数据求出净迁移人口。


  第七,用某地灾前人口减去灾后人口,所得为净减少人口,再加上大饥荒时期超过正常死亡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所得为减少人口或称全部减少人口,再加净迁移人口,所得为这一地区的非正常死亡人口。正常的人口死亡率,灾前以1957年或1958年为标准,灾后则以1962年或1963年为标准,具体视各地灾荒发生时间而定。在计算过程中,通常用1959年和1960年人口死亡率与灾前人口死亡率比较,用1961年人口死亡率与灾后人口死亡率比较。至于蒋正华认为1960年的死亡人口漏报率只有20%,远低于此前此后40%的水平。我对这一观点持谨慎的怀疑。理由是,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灾后政府大灾中的死亡人口的清理,并未持积极的态度。


  第八,在一些人口死亡规模较小的地区,利用上述方法也不可能发现非正常死亡人口。本文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利用地方志所载历年人口数和历年人口死亡率数据,将各县市非正常死亡人口累加,得出各府的非正常死亡人口。这一做法的缺陷是过度依赖地方志,当地方志的记载不详或找不到足够多的地方志时,就有可能造成遗漏。只不过,这类地区人口死亡的规模不大,即使存在遗漏,遗漏的人口也不会很多。


  此外,对于一个“府”而言,其中心城市的迁入人口主要来自周边农村,因此,本文在计算以府为单位的人口非正常死亡时,并不将城市剔除,除非这一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正常,且无规模性的人口死亡。这样一来,因城市化而导致的人口迁移就可以不加以专门的讨论。


  总之,本文的主要思路是,以1953年、1964年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利用地方志所载资料求出各府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确定各府的灾前、灾后人口,藉此再求出各府非正常死亡人口。人口普查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其它任何资料所不可替代的,这是本项研究赖以进行的基础。地方志资料虽然不完整,但从抽样的角度看,却已足够。[12]两套资料的配合应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误差,排除错误。可以最大限度地求解大饥荒造成的各府人口损失,并藉此求得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进而求得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


  三、人口死亡分析:以庐州府为例


  本文不可能展开各个区域的人口死亡情况的研究。仅以安徽的庐州府为例,说明上述研究方法的运用。


  清代的庐州府辖合肥市、肥东、肥西、巢湖、庐江、无为、舒城。除了1936年舒城县部分地区划给新成立的岳西县外,少有其它跨府境的县界变化。1953-1964年合肥市人口从18.4万增加到43.1万,年平均增长率高达80.8‰。合肥市的两个附郭县肥东和肥西,人口大量减少,同期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4.9‰和-16.9‰。如不深究,可能认为合肥市人口的高速增长是将肥东、肥西县境的一部分划归合肥市所致。然而,将合肥市、肥东县和肥西县合计,同一时期三县市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只有0.1‰,几无增长,而1964-1982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则为22.9‰。由此可见,合肥市及周边县份的人口损失相当严重。《安徽省志》第八卷《人口志》显示,1957年和1962年,合肥市人口死亡率为5‰左右,1960年达到11.27‰,死亡6410人。[13]然而,查《合肥市志》,灾前、灾后的人口增长速度与《安徽省志》所载相同,1960年人口死亡率却高达16.23‰,死亡9170人。[14]《合肥市志》不可能夸大灾情。接下来的问题是,《安徽省志》第八卷《人口志》的数据源于何处,并在多大程度上隐瞒了死亡人口?


  根据人口普查资料,1953-1964年庐州府境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3.4‰,1964-1982年为25.5‰。据此判断,三年大饥荒中,庐州府境出现大规模人口死亡。根据《安徽省志》第八卷《人口志》,庐州府1954-1957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24.7‰,根据人口出生率和人口死亡率计算所得两个年份的人口增长率分别为22.82‰和19‰。合肥市、肥东、肥西、庐江、舒城、无为六市县1953-1958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23.7‰,巢县1953年中至1955年底为25.6‰[15],与《安徽省志》第八卷《人口志》的记载大致吻合。庐州府灾前人口的增长速度不高,是由于当地遭遇了1954年大水灾,除了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外[16],政府还组织人口外迁。如无为县有数万灾民迁入江南的旌德、泾县等县。[17]尽管以后有部分人口迁返,但人口外迁已经对庐州府的人口增长产生影响。不过,还需要说明的是,据《无为县志》,1954年移至邻县安置的灾民人口多达128072人,但全县人口并没有如此大的变动。这说明这类安置是暂时性的,不久灾民陆续返回家园。


  庐州府境灾后人口增长速度的确定要复杂得多。如庐江县,1961年人口为64.3万,1964年为67.1万,三年中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只有14.1‰,然而,三年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43.2‰、46‰和40.6‰。如果两套数据皆能成立,则意味着灾后三年庐江县有5.9万人口的净迁出。这是不可能的。在舒城县,1961年人口为57.3万,1964年只有57.9万,人口几乎不变。然而,三年间该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45.1‰、44.2‰和39.4‰。如果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真,则意味着三年中的净迁出人口多达7万。这更是不可能的。很显然,庐江和舒城两县皆提高了大灾中的人口。巢县的数据更加离谱,1964年人口普查数仅略多于1962年和1960年人口,皆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