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布拉特年轻时候:跨国公司为何敢歧视中国消费者(中国青年报 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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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跨国公司为何敢歧视中国消费者
2005年12月23日
晏扬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球第二大食品公司卡夫食品有限公司近日发表声明,从2007年起,将不在中国销售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今年3月,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对卡夫公司提出批评,指责其奉行双重市场标准,在欧洲市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而在中国市场大量销售含转基因成分的食品,这种行为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卡夫公司就是针对这种指责发表上述声明的。
尽管目前人们对于转基因食品的认识和态度不尽一致,但是很显然,卡夫公司在欧洲市场和中国市场奉行不同的质量标准,这种“看人下菜碟”的做法,确实涉嫌侵犯中国消费者的权益,是不尊重中国消费者的表现。而对于卡夫公司的歧视性做法,我国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却一直缄默不言,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反倒是绿色和平组织站出来为中国消费者说话,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我国食品和卫生部门为何默许卡夫公司的双重标准?卡夫公司为何敢明目张胆地歧视中国消费者?从表面上看,原因在于我国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不健全,我们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才让卡夫公司有空子可钻。卡夫公司称,他们是否使用转基因成分,考虑的是不同市场的国家法规。卡夫公司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这就是说,虽然卡夫公司在中国大量销售含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但他们的行为并未违反中国的法律,这才让这家跨国公司敢于采用双重标准,敢于歧视中国的消费者。
但笔者认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各地、各级政府一向对外资企业采取宽容乃至纵容的态度。尽管我国食品安全与卫生法规并未禁止销售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但是,相关政府部门也完全可以像绿色和平组织那样,以“双重标准”歧视中国消费者为由,要求卡夫公司“一视同仁”,承诺不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含转基因成分的食品,更高的标准来约束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行为,以更大程度地维护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事实上,由于转基因食品仍属备受争议的“新生事物”,包括一些欧洲国家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存在相关法规滞后的问题,可是欧洲国家能对跨国公司实行高标准、严要求,我们为什么没能这样做?
出于引进外资、带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需要,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对待外资企业,特别是对跨国公司的态度实在过于宽容,不仅在审批、征地、税收方面给予一系列“超国民待遇”,而且对于外资企业的一些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也一再忍让纵容,对于外资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准的要求,往往比对国内企业的要求还要低。朗讯等跨国公司在我国进行商业贿赂,频频受到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制裁,而我们自己却对此无动于衷;浙江查出索尼6款型号的数码相机不合格,可在北京等地的市场上,这些不合格相机照卖不误……纵容外资企业的结果,就是让外资企业觉得中国市场是一个不规范的市场,中国消费者是一个可以欺负的群体。于是他们便敢于“看人下菜碟”,敢于采用双重标准歧视中国消费者,不把中国消费者的权益当回事儿。
只有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敢于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才不敢歧视中国的消费者;只有政府部门的腰板硬起来,消费者的权益才能“硬”起来;只有政府部门真正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处处为消费者打抱不平,那么不管是外资企业、跨国公司还是国内企业,才能真正尊重消费者,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