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名字的变化:詞類的活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2:33:16
詞類的活用古漢語的詞類劃分、詞類活用的概念以及詞類活用和詞的兼類間的區別:名詞活用作一般動詞、使動用法(動詞、名詞、形容詞、數詞)、意動用法(形容詞、名詞)、名詞用作狀語(普通名詞、時間名詞)以及動詞用作狀語等古代漢語中重要的此類活用現象 一、古代漢語的詞類劃分

詞類是根據詞的語法功能和語法意義而劃分出來的類別。劃分詞類是為了弄清楚語言的組織規則,即詞的語法意義、語法功能以及語言的句法結構。

1、古代漢語詞類的劃分情況:

以先秦口語為基礎而進行加工過的文言文的詞類劃分基本上與現代漢語是一致的,先秦漢語的詞類可以分為名詞、動詞、形容詞、數詞、副詞、代詞、介詞、連詞、語氣詞、嘆詞等十類。

在文言文中,量詞還沒有從名詞中分化出來,這是先秦古漢語同現代漢語的詞類劃分的主要不同之處。

2、詞類活用現象主要涉及名詞、動詞、形容詞。這三類詞的語法意義和語法功能如下:

名詞——指表示人和事物名稱的詞,經常作主語、賓語、定語、謂語。

動詞——指表示動作、行為和發展變化的詞,經常作謂語。

形容詞——指表示事物的性質和狀態的詞,經常作定語、狀語和謂語。

這三類詞在句子中充當什麼成分是有一定分工的,也就是說,在古代漢語裏,某詞屬於某一詞類還是比較固定的,各類詞在句中的職務也有一定的分工,即所謂詞有定類。但是某些詞按照一定的語言習慣又可以靈活運用,在句子中臨時改變它的語法功能,充當別的詞類使用,這就是詞類的活用

 

二、古代漢語的詞類活用

(一)定義

在一定的語言環境中,某個有固定屬類的詞臨時改變它的語法功能和語法意義,充當別的詞類使用,就叫做詞類的活用。[[1]]

這個概念有兩個要素:一是“詞有定類”,一個詞屬於什麼詞類是由其語法功能決定的,是客觀存在。二是“臨時改變”該詞的屬類,“臨時改變”詞性是詞類活用最重要的特徵。例如:

《荀子·勸學》:“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水,名詞活用為動詞,表示“游泳”。

《史記·陳涉世家》:“將軍身被堅執銳。”“堅”“銳”,形容詞活用為名詞,堅硬的鎧甲,銳利的武器。

“水”“堅”“銳”在具體的語言環境裏發生了活用,但這只是一種臨時性的情況。其動詞或名詞的用法並沒有成為“水”“堅”“銳”的經常性的功能,所以這只能稱作活用。

(二)詞類活用和詞的兼類

詞的兼類是指一個詞兼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詞性,而詞的活用是指一個詞在一定的語言環境中臨時活用成了別類詞,具有了另一類詞的語法功能和語法意義,一旦離開了這個語言環境,這個詞仍然恢復它的固有的詞性。例如:

知:

①《史記·陳涉起義》:“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知:動詞,知道。

②“草木有生而無知。”知:名詞,知覺。

“知”既是動詞,又是名詞,屬兼類詞。

計:

①《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后》:“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計:動詞,考慮,計算。

②“誰為大王為此計者?”計:名詞,計謀,計策。

“計”既是動詞,又是名詞,是兼類詞。

有的兼詞兼有三種或三種以上的詞性。例如:

疾:

①《資治通鑒》:“時曹軍眾已有疾疫。”病:名詞

②《史記》:“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嫉妒:動詞

③《三國志》:“疾雷不及掩耳。”迅速的:形容詞

“疾”的這三種含義都是本身所固有的,離開了上述語言環境仍然存在,所以這就叫做詞的兼類而非詞類的活用。

又如“食”:

①甘其食,美其服。食:名詞,食物。

②公賜之食,食舍肉。前食:名詞,食物。後食:動詞,吃。

③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食:動詞,使動用法,給……吃。

再如“益”:

①《呂氏春秋·察今》:“雍水暴益,荊人弗知。”益:動詞,漲水。

②《察今》:“人或益之,人或損之,胡可得而法?”益:動詞,增加。

③《呂氏春秋·貴當》:“其家必日益。”益:形容詞,富裕。

④《論語·衛靈公》:“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益:名詞,好處,利益。

由此可見,詞的兼類現象,詞義有明顯的變化,是詞義引申的必然結果,不是詞類的活用

 

三、名詞活用作一般動詞

名詞活用作動詞,應該包括名詞的使動用法和意動用法。這裏只指名詞活用為一般動詞。名詞活用為一般動詞,比名詞活用為使動及意動用法要普遍得多。

1普通名詞活用作動詞例如:

《左傳·成公二年》:“從左右,皆肘之。”(用肘撞擊)

《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不君。”(行君道)

《戰國策·趙策》:“鄂侯爭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製成肉乾)

《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后》:“趙主之子孫侯者,其繼有在者乎?(做諸侯)

《公羊傳·莊公十三年》:“曹子手劍而從之。”(手拿)

《荀子·勸學》:“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游泳)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左右欲刃相如。”(殺)

《史記·淮陰後列傳》:“有一母見信飢,飯信。”(給吃飯)

《漢書·張衡傳》:“宦官懼其毀己,皆共目之。”(用眼睛瞪)

《說苑·貴德》:“吾不能以春風風人,以夏雨雨人。”(“風人”即吹拂人。“雨人”即滋潤人)

柳宗元《鈷鉧潭西小丘記》:“丘之小,不能一畝,可以籠而有之。”

2、方位名詞也可以活用為動詞。例如: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秦師遂東。”(向東進軍)

《莊子》:“悉以之九萬里而南為?”(向南飛)

《史記·商君列傳》:“衛鞅複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往前挪。說明孝公聽得太入迷了)

《史記》:“項王至陰陵,迷失道,問田父,田父紿曰:‘左。’左,乃陷大澤中。”(向左走)

《史記·項羽本紀》:“漢敗楚,楚以故不能過滎陽而西。”(向西走)

3、名詞性短語也可以活用為動詞。例如:

故齊冠帶衣履天下,海岱之間斂袂而往朝焉。

“冠帶衣履”四個名詞,組成聯合短語,在句中用如及物動詞,作謂語,帶有賓語“天下”,意思是把“冠帶衣履”等生活用品供應天下的人。

附帶講一下古代漢語中形容詞用作一般動詞的現象。這種現象的特點是:形容詞從原先的描寫主語變成敍述主語,並往往帶有賓語。比如:

“嫂曰:‘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多”本為形容詞,但在這裏帶上了賓語“金”,意思是擁有很多,已經活用為一般動詞。

“楚左尹項伯者,素善留侯張良。”“善”本為形容詞,但在這裏帶上了賓語“張良”,意思是與……友善(友好),也已經活用為一般動詞。

“益烈山澤而焚之。”“烈”本為形容詞,火大,這裏是“放大火燒”的意思,活用為一般動詞。

 

四、古漢語的使動用法

所謂使動用法,是指用動賓結構表達了遞系結構的內容,即謂語動詞具有使賓語怎麼樣的意思。也就是主語所代表的人物並不施行謂語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而是使賓語所代表的人物發出這個動作。例如《左傳·隱公元年》:“莊公寤生,驚姜氏”,這不是說莊公本人吃驚,而是說莊公使姜氏吃驚。

試對比如下兩個例句:

韓愈《張中丞傳後序》:“(張)巡起旋,其眾見巡起,或起或泣。”

《左傳·宣公十五年》:“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

第一個例子中的三個“起”都是不及物動詞,“起”是主語發出的動作,屬一般用法。第二個例子中的“起之”是“使之(子反)起”,“起”是主語使賓語“之”發出的動作。“起”,由一般動詞活用成了使動詞,使……起來。

(一)使動用法與“遞系結構”(兼語式)之間的關係

所謂“遞系結構”,實際上就是兼語式,其格式為:“主語+使+兼語+謂語+賓語”。例如《史記·孫臏》:“齊使田忌將而往。”“田忌”既是前一句子的賓語,又是後一句子的主語。

古代漢語的使動用法,從形式上來看,是動賓結構,但翻譯過來的句子,卻是遞系式(兼語式)。例如《史記·孫臏》:“齊威王欲將孫臏。”翻譯成“齊威王想使孫臏當(成為)將。”

這個句子是個兼語式,也就是遞系式。可見,古代漢語的使動用法,是用一種特殊的動賓結構表達了遞系結構的內容。古漢語中這種特殊的動賓結構——使動用法用得很多,而遞系結構卻用得很少,這是讀古文時應該特別注意的。

)使動用法的具體分類:

1動詞的使動用法:主語使賓語從事謂語動詞所表達的行為動作。動詞的活用只有一種,就是這種使動用法。

1)不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

動詞的使動用法一般只限於不及物動詞,不及物動詞本來不帶賓語,如果帶有賓語,一般為使動用法。如:

《論語·季氏》:“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

前後兩個“來”都是謂語動詞,而這個動作並不是主語(“有國有家者”)所發出的,而是主語使賓語(“遠人”)施行“來”的行為。即“使……來”的意思。這就是使動用法。其它如:

《左傳·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鄭以陪鄰?”

《論語·先進》:“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孫子·謀攻》:“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史記·晉世家》:“乃與趙衰等謀,醉重耳,載以行。”

《史記·項羽本紀》:“項伯殺人,臣活之。”“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

《史記·華佗傳》:“華佗能生死人。”

不及物動詞用為使動用法時,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這需要從分析上下文文意來判斷。如:

《論語·季氏》:“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使遠人來)

《荀子·天論》:“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

在“天不能病”句中,“病”不可能是陳述主語“天”的,因為“天”(大自然)無所謂病不病。所以這裏的“病”是動詞的使動用法,後面省略了賓語,即“使……病困”的意思。這從下句“則天不能使之全”的對比可以看出來。

《資治通鑒·赤壁之戰》:“操軍方連船艦,首尾相接,可燒而走也。”

“燒而走”的“走”是使動用法,後面省略了賓語“操”,即可以用火攻的辦法迫使曹操的軍隊退兵。

(2)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

及物動詞也可以用作使動,但比較少見。及物動詞本來帶有賓語,在形式上和使動用法沒有什麼區別,區別只在意義上。使動的賓語不是動作的接受者,而是主語所代表的人物使它具有這種動作。例如《孟子·梁惠王上》:“朝秦楚”,不是齊宣王朝見秦楚之君,相反地,是齊宣王使秦楚之君朝見自己。

《左傳·隱公元年》:“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

《孟子·梁惠王上》:“欲闢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

需要注意的是,用為使動的及物動詞一般要破讀。如:

《左傳·宣公二年》:“晉侯飲趙盾酒。”

《說苑·君道》:“晏子沒十有七年,景公飲諸大夫酒,公射出質,堂上唱善,若出一口。”

(使趙盾飲酒,使諸大夫飲酒。破讀為yìn)

《左傳·宣公二年》:“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前“食”為普通動詞,後“食”為使動用法,破讀為sì)

《論語·子路從而後》:“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使之食,破讀為sì;使其二子拜見,破讀為xiàn)

《戰國策·齊策》:“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同)

但是後代並沒有改變所有的使動用法的及物動詞的讀音,而且改變讀音的也不限於使動用法的動詞,因此我們不能完全根據古書注解裏的讀音來判斷一個及物動詞在具體的句子裏是純粹的及物動詞或是使動用法。要判斷是純粹的及物動詞或是使動用法,非從上下文觀察不可。

試仍以“朝”字為例。《孟子·公孫丑上》“武丁朝諸侯”和《孟子·公孫丑下》“孟子將朝王”的結構相同。前一個“朝”字是使動用法,後一個“朝”字是純粹的及物動詞。又如《漢書·李廣蘇建傳》“欲因此降武”和《史記·項羽本紀》“涉間不降楚”,前一個“降”字是使動用法,因為句子的主語是單于。從上下文來看,“降武”不可能是單于投降蘇武,而是單于逼迫蘇武投降,即“使……降”的意思,所以是使動用法。後一個“降”字則是純粹的及物動詞。

使動用法是古代漢語的語法特點之一。它實際上是以動賓式的結構表達了兼語式的內容,我們試把兼語前面的表示“使令”意義的動詞去掉,並把兼語後面的動詞移到兼語前面去,這樣就成了使動。試比較“使姜氏驚”與“驚姜氏”、“晉侯使趙盾飲酒”與“晉侯飲趙盾酒”,顯而易見,使動用法比兼語式的句法精煉。我們這樣分析,只是為了便於瞭解使動用法,不是說使動用法是由兼語式改造過來的,相反地,在上古漢語裏,這種兼語式反而是罕見的。這一點應該注意。

使動用法這個語法特點造成一些特殊現象。舉例說,“勝之”和“敗之”意義相同,就因為“勝”字被用為一般的及物動詞,而“敗”字是使動用法,“戰勝了他”和“打敗了他”(使他打了敗仗),意義就是一樣的了。

 

2名詞的使動用法:主語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成為這個名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這種情況非常罕見。如: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吾見申叔,夫子所謂生死而肉骨也。”(此例“生死”與“肉骨”為對。“生死”不是並列結構,而是動賓結構,“生”字是不及物動詞用如使動,意思是使死者複生;同樣,“肉骨”也不是並列結構,而是動賓結構,“肉”字是名詞用如使動,意思是使白骨生肉。正因為“生死”“肉骨”是兩個動賓結構,所以中間能用“而”字連接。)

《韓非子·難一》:“桓公解管仲之束縛而相之。”

《史記·魯世家》:“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

《史記·晉世家》:“齊桓公合諸侯而國異姓。”(使異姓立國)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齊威王欲將孫臏。”

《史記·項羽本紀》:“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歲後,皆魚肉之矣。”

用為使動的名詞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如:

劉向《新序·節士》:“天子不得而臣也,諸侯不得而友也。”(“臣”即“臣之”,“使之成為臣”; “友”即“友之”,“使之成為朋友”)

3形容詞的使動用法:主語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這個形容詞所表示的性質與狀態。如:

《論語·堯曰》:“君子正其衣冠。”(使其衣冠正)

《論語·子路》:“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使富)

《論語·衛靈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禮記·禮運》:“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四字均活用)

《孟子·梁惠王上》:“是以君子遠庖廚也。”(使遠)

《孟子·滕文公下》:“什一,去關市之征,今茲未能;請輕之。”(使輕)

《孟子·告子下》:“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

賈誼《過秦論》:“諸侯恐懼,會盟而謀弱秦。”(使秦國弱)

柳宗元《蝜蝂傳》:“今世之嗜取者,遇貨不避,以厚其室。”“苟能起,又不艾,日思高其位,大其祿,而貪取滋甚。”

王安石《泊船瓜州》:“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使江南岸綠)

用為使動的形容詞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形例如:

《荀子·天論》:“彊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

《韓非子·說林下》:“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

4、數詞的使動用法:用於謂語的數詞使它的賓語在數量上發生相應的變化。例如:

(1)《詩經·衛風·氓》:“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

“貳”同“二”,表示“使……變成兩樣”。“貳其行”即“使他的行為變成兩樣”,也就是他的行為前後不一致。“二三”在此表示“使……不專一”,“二三其德”即使他的心意多次發生變化。

(2)《孫子·軍爭》:“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

“一”即“使……一致”,“一人之耳目”就是使人的視聽統一。這是個並提句。分開就是“夫金鼓,所以一人之耳也;夫旌旗,所以一人之目也。”

(3)霸主將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長有諸侯乎?

——霸主應該用德,卻使德前後不一,他怎麼能長久的得到諸侯的擁護呢?

“二三之”即“使之(德)多次發生變化,前後不一。”

 

五、古代漢語的意動用法

所謂“意動用法”,就是指動賓結構表達了主謂結構作賓語的句式的內容。謂語動詞具有主觀上“認為賓語怎麼樣”或者“把賓語當作什麼”的意思。

(一)意動用法主謂結構作賓語的句式的比較:

主謂結構作賓語的句式的結構是:1+謂1+賓1(主2+謂2例如:《出師表》:“先帝不以臣卑鄙。”

可見,意動用法就是用一個動賓結構表達了主謂結構作賓語的句式的內容。再如:

《鄒忌諷齊王納諫》:“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之”是結構助詞,取消主謂結構的獨立性。三個“美”都是形容詞,後面帶上了賓語,活用成了動詞,認為……漂亮。

需要注意的是,形容詞的意動用法和它的使動用法在形式上是一樣的,都是動賓結構。如:《荀子·勸學》:“君子之學也,以美其身。”君子學習是為了使自身變美。“以”是表目的的連詞。

(二)使動用法和意動用法的區別

使動用法是使賓語怎麼樣,它表示的是客觀的結果;而意動用法則是認為賓語怎麼樣,它表示的是一種主觀的看法,而不是客觀上必然如此,翻譯為“認為、以為、把……當作”。比如“君子之學也,以美其身”,學習可以得到自身的提高,這是客觀的結果,是使動用法。而“吾妻之美我者”的“美”則是“認為我美”,是主觀的看法。再如“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中,“小魯”“小天下”是登山以後的主觀感受,客觀上並不是真的變小了,所以“小”是意動用法。“工師得大木,則王喜,以為能勝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則王怒,以為不勝其任矣。”木匠砍削木料,使木料變小了,這是客觀上的客觀結果,可見“小”是使動用法。

總之,意動用法是謂語動詞具有認為賓語怎麼樣或者把賓語當作什麼的意思。它在形式上雖然與使動用法相同,但是,在意思上的差別還是非常明顯的。使動用法是使賓語怎麼樣,是一種客觀的結果;意動用法是認為賓語怎麼樣,是一種主觀的看法。這就是兩者的區別。

(三)意動用法的具體分類

只有名詞、形容詞可以有意動用法,動詞則無。

1形容詞的意動用法:主語主觀上認為賓語具備這個活用的形容詞所表示的性質或狀態。如:

《戰國策·齊策》:“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

《禮記·禮運》:“以賢勇知。”

《韓非子·說難》:“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

《淮南子·原道訓》:“聖人不貴尺之璧而重寸之陰。”

晁錯《論貴粟疏》:“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陶潛《桃花源記》:“漁人甚異之。”

現代漢語中的一些成語中也有形容詞的意動用法。如“不遠千里”即“不以千里為遠”。

形容詞用如意動,它後面的成分就是它的賓語。比如《老子》:“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從意思上看,甘”“美”“安”“樂”都是形容詞的意動用法,即認為他們的食物香甜,認為他們的服飾漂亮,認為他們的住處安適,認為他們的習俗快樂。這是一種非常精煉的句法。

注意:形容詞的意動用法有時主觀認識與客觀實際是一致的,有時卻是不一致的。例如:

《漢書·趙充國傳》:“時充國年七十餘,上老之。”“上老之”指漢宣帝認為趙充國年紀老了。——這種看法,主觀與客觀是一致的。

柳宗元《鈷鉧潭西小丘記》:“農夫漁父過而陋之。”“陋之”是“認為小丘不美”,這種看法與客觀實際是不相符合的,“小丘”實際上是非常美麗的。

可見,形容詞的意動用法,重點不在於賓語的實際情況是否與主觀看法相一致,而是重在表明主語的主觀看法如何

2名詞的意動用法:主語主觀上認為賓語就是這個活用的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如:

《左傳·宣公二年》:“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不如吾聞而藥之也。”

《穀梁傳·僖公八年》:“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認為之是夫人)

《禮記·禮運》:“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荀子·賦》:“託地而游宇,友風而子雨。”

《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扁鵲過齊,齊桓侯客之。”

柳宗元《封建論》:“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

名詞活用為意動詞,這個意動詞表示對賓語的處置或對待,可用“把賓語當作什麼”或“把賓語怎麼樣”的語言形式去語譯。也可以用“以……為……”的語言形式去理解,正由於謂語動詞具有“對賓語的處置或對待”的意思,所以有些學者把它稱作“處動用法”(朱振家《古代漢語》)。再如:

《戰國策·齊策》:“孟嘗君客我。”(把我當作客人來對待)

蘇軾《赤壁賦》:“今吾與子漁樵于江渚之上,侶魚蝦而友麋鹿。”(把魚蝦當作伴侶,把麋鹿當作朋友)

總之,對於意動用法,要把握住“認為,當作”這個意念特點去理解,這樣就可以同表示“使令”意義的使動用法區別開來,也可以把它同表示一般支配關係的動賓結構區別開來。

關於形容詞用如使動和意動,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個形容詞在句中是使動用法還是意動用法,常常是靠上下文來分辨。例如“左右以君賤之也”中的“賤”字用如意動,因為它不是使之賤的意思;但《孟子·告子上》“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中的“賤”字則用如使動,因為它是使之賤的意思。

 

、名詞用作狀語【名主+名狀+動

現代漢語裏,一般只有時間名詞才用作狀語,普通名詞不用作狀語。但在古漢語中,不但時間名詞可以用作狀語,就是普通名詞也可以用作狀語,這是古今漢語的名詞在語法作用上的一個明顯不同。古漢語的名詞用作狀語是名詞的一種常規的語法功能。名詞用作狀語時,其詞性不變,所以並不是所謂的名詞活用。

(一)普通名詞用作狀語。

普通名詞用作狀語時,它所起的作用是多種多樣的,有的還具有比較濃厚的修辭色彩。

1表示方位和處所方位名詞、地點名詞用作狀語,表示動作、行為的方位和處所。表示方位時,翻譯成“向”類介詞(往……),即“向……”;表示處所時,翻譯成“在”類介詞,即“在……,到……,從……”。

《國語·魯語》:“舜勤於民事而野死。”

《國語·越語》:“是故敗吳於囿,又敗之於沒,又郊敗之。”

《禮記·檀弓上》:“童子隅坐而執燭。”

《山海經·北山經》:“北飲大澤,未至,道渴而死。”

《韓非子·五蠧》:“夫山居而穀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

《戰國策·秦策》:“范雎至秦,秦王庭迎。”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卒廷見相如,畢禮而歸之。”

《漢書·高帝紀》:“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

2、表示動作行為的工具和依據。表示工具時,翻譯成“用……”,表示依據時,譯成“依靠、依據、按照”。

《列子·湯問》:“遂率子孫荷擔者三夫,叩石墾壤,箕畚運於渤海之尾。”

《墨子·公輸》:“吾義固不殺人。”

《戰國策·秦策》:“伍子胥橐載而出昭關。”

《史記·商君列傳》:“秦王車裂商君以徇。”

《史記·陳涉世家》:“失期,法皆斬。”(依照法令)“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用丹砂寫)

《漢書·霍光傳》:“群臣後應者,臣請劍斬之。”【杖殺】

柳宗元《黔之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

3、表示對人的態度。這是把動詞賓語所代表的人,當作用作狀語的那個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來對待。可譯成“象對待……一樣的(來對待)”或“把……當作……(來對待)”。

《戰國策·趙策》:“彼秦者……權使其士,虜使其民。”

《孟子·萬章下》:“今而後知君之犬馬畜伋。”(君指魯繆公。伋,孔子的孫子子思的自稱。)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齊將田忌善而客待之。”

《史記·項羽本紀》:“君為我呼入,我得兄事之。”

《史記·淮陰後列傳》:“東向坐,西向對,師事之。”)

4、表示比喻。這是拿用作狀語的那個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行動特徵,來描繪動詞所表示的行動的方式或狀態。可譯成“象……一樣的”

《左傳·莊公八年》:“射之,豕人立而啼。”

《戰國策·秦策》:“嫂蛇行匍匐。”

《史記·循吏列傳》:“子產治鄭二十六年而死,丁壯號哭,老人兒啼。”

《史記》:“陳涉首難,豪傑蜂起。”

《史記·陳涉世家》:“狐鳴呼曰:‘大楚興,陳涉王。’”

《史記·魏公子列傳》:“其後秦稍蠶食魏。”

《漢書·李廣蘇建傳》:“各鳥獸散,猶有得脫歸報天子者。”

賈誼《過秦論》:“天下雲集而回應,贏糧而景從。”

蒲松齡《狼》:“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

《嚴先生祠堂記》:“先生之風,山高水長。”

我們怎能知道某一普通名詞用作狀語呢?用作狀語的名詞和用作主語的名詞一樣,其位置都在動詞(謂語)的前面,因此,就一般情況說,凡動詞(謂語)前面的名詞在意思上不能認為是用作主語的,就應該認為是用作狀語。根據同樣的道理,有些名詞性短語,它們在句中的作用,實際上和用作狀語的單個名詞大略相同。例如:

《論語·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廢。”

《孟子·梁惠王上》:“樂歲終身飽。”

《史記·項羽本紀》:“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

(二)時間名詞用作狀語

古代漢語的時間名詞在句中作狀語以表示時間修飾,是時間名詞的經常性的職務之一。但古代漢語中“歲”“月”“日”等幾個時間名詞用作狀語時,所表示的意義和它們平時的意義有所不同,已經不是單純的時間修飾。

1“歲”“月”“日”放在具有行動性的動詞前面,表示行動的頻數或經常。例如:

《莊子·養生主》:“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

《孟子·滕文公下》:“今有人日攘其鄰之雞者。”

2、“日”字放在動詞或形容詞的前面,當“一天一天”講,表示情況的逐漸發展。例如:

《史記·田單列傳》:“田單兵日益多,乘勝,燕日敗亡。”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事日急。”

《古詩為焦仲卿妻作》:“賤妾守空房,相見常日稀。”

3、“日”字用在句首主語的前面,當“往日”講,用來追溯過去。例如:

《左傳昭公七年》:“日君以夫公孫段為能任其事,而賜之州田。”

《左傳昭公十六年》:“日起請夫環,執政弗義,弗敢複也。”

 

七、動詞用作狀語

動詞用作狀語的情況頗為罕見。用作狀語的動詞一般只限於不及物動詞。例如:

《史記·李將軍列傳》:“廣……殺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

賈誼《過秦論》:“爭割地而賂秦。”

但是動詞用作狀語之後,用“而”字(或“以”字)和動詞謂語連接,這種情況就比較多了。例如:

《左傳·僖公三十年》:“夜縋而出。”

《左傳·宣公二年》:“坐而假寐。”

《論語·先進》:“詠而歸。”

《論語·微子》:“子路拱而立。”

《莊子·秋水》:“仰而視之。”

《戰國策·燕策》:“箕踞以罵。”(箕踞,像簸箕似地蹲坐在地上,這是一種傲慢的姿態。)

至於用動賓短語作狀語,那就更多了。它們多數是表示行為的方式的,有一些是表示時間的。有時加“而”字(或“以”字),有時不加。例如:

《左傳·宣公二年》:“觸槐而死。”

《戰國策·趙策》:“老婦恃輦而行。”

《孟子·梁惠王上》:“保民而王,莫之能禦也。”“有牽牛而過堂下者。”“挾太山以超北海。”

(以上表示方式)

楊惲《報孫會宗書》:“故君父至尊親,送其終也,有時而既。”

諸葛亮《出師表》:“先帝知臣謹慎,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

(以上表示時間)

動詞(或動賓短語)用作狀語,在詞序上和連動式一樣,在意思上和連動式不同。連動式一般表示一先一後的行為,不分主次,例如“公入而賦”(《左傳·隱公元年》),“入而徐趨,至而自謝”(《戰國策·趙策》),“右援桴而鼓”(《左傳·成公二年》)。動詞(或動賓短語)用作狀語,是修飾動詞謂語的,有主有次,我們必須細玩文意,加以區別。

 

八、詞類活用的條件

要鑒別一個詞是否活用為另一類詞,可以看它在句子中所處的位置,也就是看它的句法功能,還可以看它與哪類詞相結合,構成什麼樣的句法關係,具備哪些語法特點。例如,動詞、形容詞是否活用為名詞,主要看它是不是用作句子的主語、賓語;名詞、形容詞是否活用為動詞,主要看它在句中是否組成述賓結構。下面介紹一下名詞、形容詞活用為動詞的語法條件。

如何發現文言語句中的詞類活用的詞,除了通過句意的理解去發現之外,還可以通過一個詞所處的語法環境來辨別,即看一個詞在句中處於什麼地位,看看與這個詞結合的前後都是些什麼詞等等,這些就是“詞類活用的條件”。

1、兩個名詞連用

如果兩個名詞連用,既不是並列關係,也不是偏正關係,可能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形成動賓結構,前一個名詞活用。例如:

《左傳·僖公三十年》:“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韓非子·五蠹》:“遂王天下。”(統治天下)

賈誼《治安策》:“擅爵人,赦死罪。”

白居易《廬山草堂記》:“因面峰腋寺,作爲草堂。”

②形成主謂結構,後一個名詞活用。例如:

《史記·陳涉世家》:“乃丹書帛曰:陳勝王。”(陳勝當君王)

《史記·留侯世家》:“子房前!客有為我計橈楚權者。”

若同一個名詞連續使用,則其中一個活用為動詞(具體哪個活用取決於文意)。例如:

《史記》:“漢王解衣衣我。”第一個衣(yī)仍舊指的是“衣服”,而第二個“衣”(yì)則表示動作,活用為動詞,意為“穿衣”。

《三國志》:“命一上將將荊州之軍。”名詞“將”重疊使用,則第二個“將”(jiāng)活用為動詞,意為“統領”。

《孟子》:“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第一個“樂”(yuè)活用為動詞,“樂樂(lè)”意為“欣賞音樂快樂”。

柳宗元《封建論》:“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

《孟子·盡心上》:“親親,仁也;敬長,義也。”“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若兩個名詞之間有表示領屬的定語,則前者活用為動詞。例如:

《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離婁上》:“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

《禮記·禮運》:“使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2、名詞、形容詞在“所”字後面或“者”字前面

“所”是一個輔助性代詞,經常放在動詞前面,構成“所”字短語,指代一定的對象,故“所”後的名詞、形容詞要活用為動詞。如:

《莊子·盜蹠》:“世之所高,莫若黃帝。”(所高:推崇的)

《戰國策·秦策》:“可以補所賢之主,是臣之大榮也,臣又何恥乎?”

《史記·陳涉世家》:“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所罾:網到的(魚))

《史記·張儀列傳》:“妾請母子俱遷江南,無爲秦所魚肉也。”

“者”是一個指示代詞,經常放在形容詞、動詞(或詞組)後面,構成名詞性的“者”字短語,故“者”前的名詞(人名及時間名詞除外)一般要活用為動詞。如:

《孟子·梁惠王下》:“文王之囿方七十裏,芻蕘者往焉,稚兔者往焉。”

“芻蕘”本是一種草的名稱,這裏後面加上了“者”,表示有這一動作的人,名詞活用為動詞,意為“割草、打柴”。

沈括《夢溪筆談》:“如平地三月花者,深山中則四月花。”

名詞“花”後加“者”字,“花”活用為動詞,意為“開花”。

3、名詞、形容詞在能願動詞後面

能願動詞修飾的是動詞,所以當名詞、形容詞放在“能”、“可”、“足”、“欲”等能願動詞後面時,活用為動詞。如:

《論語·公冶長》:“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可以娶妻)

《荀子·修身》:“厭其源,塞其瀆,江河可竭。”

《莊子·盜蹠》:“自上觀之,至於子胥、比干,皆不足貴也。”

《史記·陳涉世家》:“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史記·甘茂列傳》:“寡人欲相甘茂,可乎?”

王安石《遊褒禪山記》:“問其深,則其好遊者不能窮也。”(不能走到頭)

4、名詞放在副詞的後面

副詞一般在句中只修飾限制動詞或形容詞,所以當名詞前面有副詞(尤其是否定副詞)修飾時,要活用為動詞。如:

《左傳·莊公十年》:“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秦師遂東。”

《史記·西門豹治鄴》:“從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繒單衣。”

晁錯《論貴粟疏》:“不足生於不農。”(不從事農業生產)

《水經注·巫山巫峽》:“江水又東,逕巫峽。”

5、名詞、形容詞放在代詞“之”“我”前面

“之”、“我”這兩個代詞的用法特點鮮明,即一般常做賓語,也就是在它們前面的多是動詞,所以它們前面的名詞、形容詞,要活用為動詞。如:

《戰國策·燕策》:“於是為郭隗築宮而師之。”

《戰國策·齊策》:“吾妾之美我者,畏我也。”

《史記·管晏列傳》:“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

《史記·孫臏列傳》:“見白書,乃鑽火燭之。”

《史記·淮陰侯列傳》:“推食食我,解衣衣我。”

晁錯《論貴粟疏》:“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穿它們(織的布))

柳宗元《黔之驢》:“驢不勝怒,蹄之。”

胡銓《戊午上高宗封事》:“是欲臣妾我也。”(讓我們當臣做妾)

6、名詞後有介詞短語

介詞短語在古漢語中經常做補語來修飾它前面的動詞所表示的行為動作,所以名詞後有介詞短語,這個名詞要活用為動詞。如: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晉師軍于廬柳。”(駐紮在廬柳)

《論語·先進》“浴乎沂,風乎舞雩。”(吹風、乘涼)

《呂氏春秋·上農》:“后妃率九嬪蠶於郊。”(在郊外養蠶)

《國語·越語》:“願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請句踐女女於王,大夫女女於大夫,士女女欲士。”

這種條件要求在句子當中沒有與介賓短語構成動補關係的動詞。如果有動補關係存在,則不能活用。例如在《資治通鑒·赤壁之戰》“亮見權于柴桑”這個句子中,雖然也出現了介詞短語“于柴桑”,但卻與動詞“見”構成了動補關係,因此不能活用。又如在《促織》“既得其屍于井”中,動詞“得”與介賓短語“于井”構成了動補關係,因此也沒有活用現象。

7、名詞用“而”連接

連詞“而”經常用來連接的是動詞、動詞性短語和形容詞、形容詞性短語,但一般不連接名詞或名詞性的短語,所以用“而”連接的名詞活用為動詞。如:

《荀子·天論》:“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

《戰國策·馮諼客孟嘗君》:“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齊軍既已過而西矣。”

《史記·項羽本紀》:“漢敗楚,楚以故不能過滎陽而西。”

《鹽鐵論·相刺》:“不耕而食,不織而衣。”(不織布卻穿衣服)

8、形容詞在名詞前面

形容詞在名詞前面,如果不構成修飾關係,則該形容詞活用為動詞,構成支配關係。如:

《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使上官大夫短屈原於頃襄王。”

賈誼《過秦論》:“諸侯恐懼,會盟而謀弱秦。”

《資治通鑒·淝水之戰》:“石聞堅在壽陽,甚懼,欲不戰而老秦師。”

若形容詞和名詞之間有表示領屬的定語,該形容詞活用為動詞。例如:

《老子》第八十章:“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論語·堯曰》:“君子正其衣冠。”

《韓非子·說難》:“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



[[1]]現代漢語中也有不少此類活用的現象。比如:“他鐵了心了。”“鐵”本是名詞,但在此句中,“鐵”的後面帶上了賓語,充當了動詞的語法功能,換句話說,“鐵”由名詞活用成了一個動詞。但是,一旦離開這個語言環境,“鐵”仍然是一個名詞。

當然,也有個別詞因為活用久了,活用次數多了,這個活用的意義就被固定下來,這個詞也就成了兼類詞。如“我們應當學習群眾的語言,豐富自己的辭彙。”“豐富”本是形容詞,但這裏後面卻帶上了賓語,活用成了動詞,“使……豐富”。由於人們經常這樣使用,這個活用的詞便變成了一個兼類詞,即兼有形容詞和動詞兩種詞性。再如“我翻譯了一本書。”“他是一個翻譯。”“翻譯”是兼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