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民族教学反思:政治的起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18:33

  

黑格尔说:"逻辑的展开就是历史。"其实也可以反过来说,历史的展开就是逻辑。人脱胎于动物,但人不是动物。动物只会撕咬,而人类懂得契约。人类是唯一一种有道德伦理是非观念的动物,因此人类社会构建的基础是伦理而不是强弱。但人类又无法摆脱动物性的一面,因此恃强凌弱依然存在。人类的进化是从野蛮到文明的过程,也就是从弱肉强食到邪不压正的过程。只有当人不再杀人的时候,人类走向了文明。回首人类社会漫长的历史,可以说大体经历了蒙昧、野蛮、流氓和文明四个时期,对应着自然、暴力、权力和权利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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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最早的社会是一个蒙昧社会,像如今与世隔绝的少数土著部落一样,在自然模式下,人们物质贫乏,但人人平等,各自相安无事。接下来随着物质丰富,私有制开始出现,人类进入野蛮社会,也是暴力社会。这是一种自由模式。没有法律和道德,礼崩乐坏,社会处于"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之中。暴力阶段仍是一种原始的平等阶段。暴力首先是一种恶,暴力的出处是人性的恶。老子说:"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因为与生俱来的暴力欲望,所以形成"性恶论"。暴力来源于一种体力上的平等,弱肉强食,强者生存。社会依靠暴力和复仇保持着一种正义平衡和原始秩序,"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对这种自由模式下的人们来说,减少暴力的唯一方法是互相隔绝,重新回到蒙昧社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和"大同世界"是一种最理想的蒙昧社会,人与人因为距离疏远而减少了暴力。中国人之所以热衷于筑墙,就是为了与人隔绝、与暴力隔绝。可以说,长城是世界最早、规模最大的暴力隔离墙。

 

非暴力主义的先驱托尔斯泰批评社团体制说:"不管哪个党上台,若要保住政权,它不仅必须利用现有暴力手段,而且还必须发现新的暴力手段。"权力社会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的流氓阶段。流氓指的是精神与物质的双重短缺。在流氓时代,暴力经过体制化整合后变成一种权力。权力隐去暴力的血腥,将引而不发的暴力变成一种恐怖和威慑。未被使用的暴力并不掩饰其残酷的本性,因此流氓权力是对暴力的统一和垄断,是一种极端的不平等。

权力最容易激发起人类本性中最肮脏、最低级的那部分东西。当权力的不平等严重到社会无法承受时,当暴力的恐怖彻底崩溃时,最后一根微不足道的稻草就会压垮一个和谐的权力社会,使社会重新回归暴力社会的平等野蛮状态,"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暴力使人们重新处于平等野蛮的自由状态。

 

在自由模式下,暴力泛滥导致权力彻底消失,最后一支最为强大的暴力流氓胜出,从而剥夺和消灭他人的暴力,形成一个垄断的流氓性的权力社会,也可以称其为"极权主义"。哈维尔曾说:"最好的抵制极权主义的做法是将它从我们自己灵魂中、我们周围的环境中、我们的大地上彻底地驱逐出去,从当代人性中彻底地驱逐出去。"但实际上极权主义常常深入到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而不自觉。

 

在现实中,这种极度不平等的流氓极权状态继续依靠暴力威胁和镇压来维持一种恐怖和谐的社会稳定,如同依靠不停地喷水以控制火的蔓延。当流氓权力越来越失控时,人们在恐惧与愤怒的纠结中崩溃,社会冲动又会回归平等野蛮时代,以野蛮暴力清除流氓权力的迫害。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强迫的专制制度很快就会腐化堕落。因为暴力所招引来的总是一些品德低劣的人,而且我相信,天才的暴君总是由无赖来继承,这是一条千古不易的规律。"如此周而复始,这就是中国王朝周期更替的"黄炎培周期律"。

 

2

日裔美国政治学家福山在1989年发表了"历史终结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为方向的人类普遍史"。权利社会是目前人类社会所能达到的最高文明状态。权利社会权利社会以是非之分代替了强弱之分,使人类走出了丛林时代。权利社会延续了暴力社会的平等与正义,只是通过契约和法律进行了"去暴力化",将原始的"暴力"变为一种文明的平等的不可剥夺的"权力",从而建立了一个文明稳定的社会新秩序。这种权力仍然来自最原始的野蛮暴力,并且这种权力只接受有限的授权或让渡,绝对拒绝任何剥夺和垄断。这种分散的均匀的平等的权力通过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最终形成高级文明的"权利",暴力完全退让到权利的身后,整个社会实现了文明化和去暴力化,人类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因为放弃暴力并没有失去平等和安全。

 

从法理上讲,国家是"政治人"之间的一份契约。如霍布斯所言,人们忍受不了"人对人是狼"的战争,于是纷纷收起利爪,同意让渡部分权利,建立一个可以保卫自己的主权国家。国家权利是人民权利的集合,国家作为主权的载体,必须以维护让渡权利者的权利为主要目标。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国家是为人而设立的,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 国家应是我们的仆人;我们不应该是国家的奴隶。"

 

卡尔•波普尔在《开放的社会极其敌人》中说:"权力崇拜是人类最坏的一种偶像崇拜,是洞穴时代的遗迹之一,也是人类的一种奴性。"人类社会从蒙昧的自然社会开始,进入野蛮的暴力社会,接下来,或者进入准暴力的权力社会,或者进入去暴力化的权利社会,这一过程实际就是政治诞生的过程。政治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权谋,而是人类共处的美德;政治不是一切服务于权力,而是用一切权力服务于公益;政治不是暴力征服,而是和平协商的艺术;政治不是面包和温饱,而是人的自由和尊严,并为了赢得自由和尊严而进行的不屈抗争。政者,正也;治即不乱。政治指的是一种正义的秩序。

 

蒙昧社会是一种最原始的自然社会,人类因为数量较少,物质匮乏,相互之间敬而远之,社会正在萌芽之中。随着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日趋频繁,人类进入野蛮社会。野蛮社会属于一种古老的自由社会形态,战争、暴力和复仇是一种常态,有正义,但没有秩序。权力社会是少数流民和流氓无产者通过集体暴力建立的一种流氓专制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暴力并没有消除,暴力只是被流氓集团垄断,他们以垄断暴力构成巨大的权力威慑。在权力社会中,恐惧和不平等是一种常态,有秩序但没有正义。只有在一个文明的权利社会中,建立了一种非暴力的社会正义程序,暴力才得到彻底的分化和消解,人们才是平等的,并且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最难得的是,这里实现了正义,也实现了秩序,因此这个社会结构是极其稳固的。也只有到了文明的权利社会,政治才得以超越自然,摆脱体制,从而真正的出现,正义和秩序成为社会常态。

 

打个比方,蒙昧社会是一个纯粹羊的世界,各自相安无事,维持着一个原始的社会秩序。野蛮社会里大家都是狼,互相撕咬,互相伤害,互相戒备,秩序失控;流氓社会里分化为狼和羊,狼占有统治地位,狼有吃羊的权力,羊只能等死,徒劳的乞求饶命,没有反抗也就没有暴力;在权利社会,权力和暴力的狼被关入法律的铁笼,羊占有统治地位,人们重新回归羊的世界,相安无事,各自幸福。如果用公式表示,可以更为简洁的表达如下:

 

野蛮社会  (自然模式)  :暴力 = 正义 - 秩序

流氓社会  (体制模式)  :权力 = 秩序 - 正义

文明社会  (政治模式)  :权利 = 正义秩序

 


3

孟德斯鸠说:"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平静。但这种平静不是太平。它只是敌人就要占领的城市的缄默而已。在专制国家里,人的命运和牲畜一样,就是本能、服从和惩罚。"在流氓的权力社会,没有政治,只有体制。体制是一种暂时有效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依靠恐吓和威胁维持一种不平等的等级秩序,将社会分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有权力者和无权力者,或者狼和羊。体制不是政治,因为它为了秩序牺牲了正义。

 

在一个流氓的权力社会中,权力者只关注秩序,无权力者只关注正义。无权力者常常被称为"无产阶级"或者"奴隶"、"老百姓"。当他们的愤怒战胜恐惧时,暴力就成为新流氓的武器,这就是所谓的革命。革命是自由之子,也是专制之父。从本质上说,革命是一种嫉妒。革命将彻底摧毁一个不正义的流氓权力体制,从而建立一个"正义"的暴力体系,社会重归自由野蛮时代,有正义,但没有秩序。因为对正义的不同理解,形成针锋相对的意识形态。在正义的旗帜下,无数人沦为暴力的牺牲品。

 

美国著名思想家艾因.兰德对流氓社会的描述是:"政府不再是人们权利的保护者,而是成为最危险的侵犯者;不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建立一种奴役的体制;不再使人们免受武力的威胁,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对付人民;不再是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者和基于社会准则的服务者,而是成为用威吓和恐怖手段控制人民的工具;它不倚仗法律,对社会的支配来源于官僚机构的任意决断......我们发现了一种奇怪的颠倒:政府可以做任何它想做的事,而公民只能在得到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做。这是人类历史上由野蛮力量控制的最黑暗的时代。"

 

权力是暴力的延续,也是欲望的产物。在流氓社会,权力就是法律;而在文明社会,法律就是权力。流氓社会的原则是恐怖,它的美德或意识形态原则是服从。在流氓社会中,狼以吃羊的权力来代替暴力,暴力只用来消除羊的反抗欲望。当羊不再反抗时,狼称之为秩序和稳定,其吃羊的权力可以得到从容不迫畅通无阻的行使。对羊来说,它有活着和长肉的权利,否则它就没有任何价值。对羊的统治在于塑造羊温顺的性格,使羊接受"狼吃羊天经地义,羊被吃合理合法"。如此,吃与被吃都相安无事,从而达到和谐,正如风靡中国的《喜羊羊和灰太狼》所宣扬的那样。

 

以暴力推翻的方式,所产生的只能是新的暴力;以夺取权力为目标,所导致的是对于权力的极度崇拜和死死抓住权力不放。在暴力和权力主导的社会,一切刑罚的终极目的无非是把一颗"心"给治死,让恐惧和战粟牢牢占据人心。暴力是一种成本最高的竞争方法,它必然要求高得多的回报,也就是高度特权。在这种丛林社会中,人们通过暴力获取权力、再通过权力抢夺一切资源。在这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永远不变的真理。弱肉强食,互相厮杀掠夺对方的财物和资源。在这群 "野兽"中,谁最残暴最狡猾谁就最后胜出,成为最高权力者。

 

和平是非暴力程序作用的结果,遏制集体暴力必须完善非暴力程序。即完善公民的政治权利。

一元化赢者通吃的权力法则导致暴力崇拜和权力崇拜,不利于非暴力程序的建立,同时暴力强者和权力强者依靠强势暴力和强势权力,以以暴制暴压制弱小暴力和弱小权力,反对非暴力程序的建立,从而产生更多的集体暴力。真正的和平与安全来源于对暴力和权力的制约,这种制约来源于公民权利的建立和政治对话,否则就是暴力对话。

 

可以说,暴力是人类社会的出处,社会形态的核心力量就是暴力。在权力社会,垄断的暴力时刻处于一种威胁和恐吓状态,以镇压任何对垄断的不满和挑战。在权利社会,暴力保持着一种均衡状态,从而实现了暴力抵消和去暴力化。权利和权力的不同在于,前者"利"在自己,后者"力"及他人。国家权力是个人权利的剩余范畴,而个人权利却不是国家权力的剩余范畴。权力越大,权利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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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00多年一直传承了一种秩序至高无上的体制传统--"礼制"。孔子在《论语》中说:"上好礼,则民易使也。"《礼记》则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这是关于秩序至上的纲领性文字。作为儒家的主要布道者,荀子在《荀子·富国篇》中也反复强调:"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还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因此中国自古即一直以大一统的秩序为最高理想,作为秩序的"礼"被提升为宗教的高度,而成为一种被称为"礼教"的国教。

 

与中国传统体制相反,西方一直保持着一种正义至上的自由传统。中国将礼教教主孔子奉为神灵,西方则将象征个体权利的自由女神尊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神祗。中国走出自然的蒙昧时代以后,一直在野蛮的暴力社会与流氓的权力社会之间徘徊不前。中国历史中,集体暴力频仍,非暴力程序的缺失使集体暴力主义长盛不衰。一治一乱反复循环,治则权力失控,有秩序无正义;乱则暴力泛滥,连秩序也一起失去。"权力就在于给人带来痛苦和耻辱。权力就在于把人类思想撕得粉碎,然后按你自己所选择的样子把它粘合起来"。权力社会无疑是一种秩序状态,但却为了秩序而不顾正义,然后权力的秩序在正义的暴力攻击下崩溃,这就是革命。革命者重新建立一种秩序,依然没有正义,如此反反复复。福柯说,人类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大监狱,我们每天都生活在监控之中。

 

与中国不同,西方社会从300年前开始,逐渐从自由的野蛮社会向政治的文明社会推进。从洛克、卢梭、霍布斯、康德、边沁、亚当斯密到罗尔斯、孔多赛、马基雅维利、孟德斯鸠等等,启蒙运功时代的无数政治学家为这种进步贡献了伟大的智慧。在这一政治进程中,正义始终作为一种考量社会文明的基本准绳和道德底线,被奉为政治的最高宗旨。

 

无论是荷兰独立、美国独立还是英国光荣革命,都是一种正义的巨大进步,而秩序甚至常常被置于次要地位,荷兰和美国都在独立后很长时间里没有政府。不可否认,正义伸张都伴随着暴力镇压与暴力反抗,经过坎坷的历程,人们依靠正义暴力逐渐建立了一种新秩序,虽然这种秩序付出了包括两次世界大战的巨大代价,但正义始终是主旋律,秩序从来没有凌驾于正义之上。个体的权利在一次次秩序重建过程中得到充分尊重。

 

从200多年前国家这个"利维坦"开始登上人类舞台,公民权利就依靠无数集体暴力展开对国家权力的不懈斗争,并正在取得了世界范围内的胜利。作为一种基本合法权利,公民对国家的示威权正在得到普遍的尊重与保护。公民个体拥有天然的不可剥夺的批判权和抗议权,这绝不是被权力污蔑和鄙视的"谋反"、"造反"、"骚乱"、"暴乱"、"起义"、"恐怖活动"或者"群体性事件"。虽然国家权力可以依靠军队这种巨大的暴力机器压制和迫害公民权利,但其非正义性往往会激发更多的集体暴力,从而危害到社会秩序。

 

权利的成长即意味着权力的消解,这一过程是极其艰难的,但它预示着人类未来的方向。示威权是一个人生气权的政治表述,而言论自由是自由时代的精神延续,这些都构成政治的基础价值,体现了正义价值观。正如《独立宣言》所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人人生来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定的不可让与的权利,这些权利有生活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取得这些权利,人类创建了政府,政府则从被治理者的同意中得到权利。任何政府形式一但有背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改变它或废除它,组织新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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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篇就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罗尔斯指出,在一个实现了正义的政治社会中,人们不仅"能够发展他们的道德能力,并成为一个由自由和平等公民组成的社会之完全的合作成员",而且政治社会也能够发挥"教育公民的公共功能,这种功能使公民拥有一种自由和平等的自我观念;当其被适当调整的时候,它鼓励人们具有乐观主义的态度,对自己未来充满信心......"

 

无论是马克思的《资本论》,还是阿玛蒂亚·森的《正义论》,都强烈地批判不正义对落后国家人民的伤害。"孩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体会最深切、感受最灵敏的,莫过于遭受不正义了",而成年人对于遭受的明显不正义其实也同样的刻骨铭心。无论是攻占巴士底狱的巴黎平民,还是挑战日不落帝国权威的圣雄甘地及马丁·路德·金,这些人都不是旨在建立一个彻底完美的正义世界,而是尽其所能地消除显而易见的不公不义。无论暴力还是非暴力,革命往往都是对不正义的批判和破坏,但正义的建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建立秩序比建立正义要容易得多,因为正义往往一种矛盾的调和,这种完美的正义是不存在的。因此比起秩序了,正义要稀缺得多,正义才是真正的少数人的奢侈品。在大多数国家,几乎都建立了稳定的秩序,但却找不到正义的踪影,不公正不正义随处可见,人作为个体被奴役桎梏到极其悲惨的境地。美国政治学家查尔斯蒂利在《集体暴力的政治》中也不得不承认:"即使在今天,世界上也只有少数制度才具有广泛的平等的政府与公民关系,集体相对地控制政府人员和资源,公民相对地享有政府的专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