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士仁为什么投降: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第二部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0 07:40:04
第36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36)        
  博学鸿词一科唐、宋乃至清代均有之,其意义则大不同,特别是清代。  
  清初,不少明朝遗老以民族气节自恃不肯与清廷合作,更不屑入考场同普通儒生在八股文上一竞短长,清廷为了笼络这批学者而特地开设了"博学鸿词"的特科,只考诗赋,不考八股,对不肯前来者,还委派官吏登门去请,或"拉夫",硬逼他们进京应考。考中之后,虽委以高官,却又将其事迹纳入贰臣传中,但对于那些拒不参加考试的大名士,却也没有强加迫害。  
  宋代最初也以进士、明经等科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改试经义,此外仍考论策(后来也间或兼考诗赋)。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五甲(五等)放榜,授予官职。  
  元朝的科举考试分左右两榜。  
  当时天下人共分四等,依次分别为:蒙古人、色目人(西部各少数民族)、汉人(北方汉族)及南人(南方汉族及其他族人)。不同等级的人分开考试,蒙古人和色目人是考两场;汉人和南人要考三场。其内容则蒙古人、色目人较易,而汉人、南人较难。考中的名单,蒙古人、色目人列一榜叫"右榜";汉人、南人另列一榜,叫"左榜"。录取名额两榜相等,但派起官来,蒙古进士比色目人高一等,色目人又比汉人、南人高一些,如果蒙古人、色目人愿参加汉人、南人的科目考试,考中之后,再加一等派给官职。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下面只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加以简单的叙述。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11],又称为庠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12]。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庠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13]。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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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37)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14]。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后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15],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附带说一说贡生。清代有岁贡、恩贡、拔贡、副贡。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国子监的,称为优贡。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科举还有武科一类。唐朝武则天时代就开始有武举了,后代相沿,直到清代还有武科考试,这里不细说了。  
  科举是封建时代最高统治阶级收买士人为之服务的一种手段,汉代的察举也是同样的性质。封建皇帝并不隐讳这一点。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下诏说:"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16]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下诏说:"夫泛驾之马,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17]《唐摭言》记载唐太宗"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18]知识分子热衷于功名利禄者,把科举当作入仕的途径,因此也就甘心受人收买和笼络,虽老死于科场亦无所恨。--"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19],一千多年以前,早就有人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实质了。  
  科举的创办人是6世纪初的隋炀帝杨广。与此同时,杨广还进行了一系列社会改革。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当属把全国重心从西北向东南转移。他的这些举措,大约一百年后,在武则天、李隆基等人手中得到了实施,并被后世继承,左右了此后一千多年里中国社会的格局。  
  注释:  
  [1]《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张守节《正义》引应劭云:"避光武改茂才也。"[2]见《抱朴子·审举》。秀才本应贤良,而连字都不认得;孝廉本应孝廉,而察举的却是与父不同居的不孝之子。  
  [3]见《汉书·晋望之传》颜师古注,《唐摭言》卷一。但是《文心雕龙·议对》说,射策是"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这是对射策的另一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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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38)        
  [4]《文选》著录了王融、任所拟的策秀才文共十三首。  
  [5]秀才,也是由地方推举的人才,由州推举。注意:晋时所谓秀才与后代所谓秀才的含义不同。  
  [6]见李肇《唐国史补》卷下。  
  [7]唐初考官由吏部考功员外郎担任,开元中改由礼部侍郎担任。礼部侍郎缺人,由他官主考,称为权知贡举。  
  [8]《新唐书·选举志》:"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辞,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9]正字掌管校雠典籍、刊正文字的工作。  
  [10]参看徐松《登科记考》凡例、卷五、卷七。  
  [11]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  
  [12]廪生是廪膳生员的简称,明初生员每人每月皆由公家给粮食,所以称为廪生。后来名额增广,在增广名额中的生员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增生不廪粮。明代府学县学之外还有附学生员,简称为附生,清代沿用明代的旧称。  
  [13]由捐纳而取得监生(国子监生员)资格的(所谓例监),也可以参加乡试。  
  [14]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15]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  
  [16]见《汉书·高帝纪》。  
  [17]见《汉书·武帝纪》。  
  (tuò)弛,放任无检束。  
  [18]见《唐摭言》卷一《述进士上篇》。  
  [19]见《唐摭言》卷一《散序进士》。  
  上古有姓有氏。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嬴姒等都加女旁,这暗示先民曾经经历过母权社会。后来由于子孙繁衍,一族分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例如旧说商人的祖先是子姓,后来分为殷、时、来、宋、空同等氏。这样,姓就成了旧有的族号,氏就成了后起的族号了。《通鉴外纪》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可见姓和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周代的姓氏制度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有密切联系。贵族有姓氏,一般平民没有姓氏。贵族中女子称姓,男子称氏,这是因为氏是用来"明贵贱"的,姓是用来"别婚姻"的,二者的作用不同。  
  正因如此,上古时的"百姓"即百官。《尚书·尧典》: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诗·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遍为尔德。  
  就都以百姓(百官)与黎民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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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39)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民亦有姓,"百姓"一词的含义也就相应地产生了变化。《荀子·强国篇》曰:入境,观其风俗,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  
  即是明证。  
  周王室及其同姓封国如鲁、晋、郑、卫、虞、虢、吴、燕等国都是姬姓;异姓封国如齐是姜姓,秦是嬴姓,楚是芈(mǐ)姓,宋是子姓,越是姒姓,等等。上古同姓不婚,贵族妇女的姓比名更为重要,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则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例如:孟姜 伯姬 仲子 叔姬 季芈出嫁以后如果要加以区别,就采用下列几种方法:1.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国名或氏。例如:齐姜 晋姬 秦嬴 陈妫 国姜(国,氏。)2.嫁给别国的国君,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例如:秦姬 芮姜 息妫 江芈3.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例如:赵姬(赵衰妻) 孔姬(孔圉妻)秦姬(秦遄妻) 棠姜(棠公妻;棠,邑名。)4.死后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1],例如:武姜(郑武公妻) 昭姬(齐昭公妻)共姬(宋共公妻) 敬嬴(鲁文公妃)文姜(鲁桓公妻) 齐归(鲁昭公母)氏的情况比较复杂。诸侯以受封的国名为氏[2]。例如:郑捷(郑文公) 蔡甲午(蔡庄公)齐环(齐灵公) 宋王臣(宋成公)卿大夫及其后裔则以受封的邑名为氏。例如:屈完知羊舌赤解狐或以所居的地名为氏。例如:东门襄仲 北郭佐 南宫敬叔 百里孟明视或以官名为氏。例如:卜偃 祝 司马牛 乐正克古人还有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的。例如:孔丘(宋公孙嘉之后,嘉字孔父)仲孙阅(鲁公子庆父之后,庆父字仲)叔孙得臣(鲁公子牙之后,牙字叔)季孙肥(鲁公子友之后,友字季)庄辛(楚庄王之后)此外还有以技为氏的。如巫、陶、甄等。  
  姓氏的产生与血缘姻亲关系十分密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发现,血缘关系相近的婚姻家庭产生出的子女中间比较容易出现白痴、畸形等心理或生理缺陷。为了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人们便制定了姓氏,并且产生了同姓不通婚的社会习惯。既然生育是全人类都共同要面对的问题,所以姓氏也就是全人类共同的现象。  
  关于姓氏,还有几点需要提出来说一说。  
  第一,上古称呼妇女可以在姓下加"氏"字。例如武姜被称为姜氏,敬嬴被称为嬴氏,骊姬被称为姬氏,等等。  
  第二,在某些情况下,族和氏是同义词。《春秋·成公十四年》:"叔孙侨如如齐逆女。"《左传》说:"称族,尊君命也。"《春秋》在下文说:"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左传》说:"舍族,尊夫人也。"这里所谓称族,舍族,指的是称叔孙,不称叔孙,可见族就是氏。《战国策·秦策》"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这里的族也就是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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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0)        
  第三,战国以后,人们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而为一,汉代则通谓之姓[3],并且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就都能有姓了。  
  第四,后世有非汉族的复姓。例如长孙、万俟、宇文、慕容、贺兰、独孤、拓跋、尉迟、呼延、秃发、乞伏、仆固、歌舒,等等。  
  汉族人口众多,来源复杂,故而古有"百姓"之称,其他人口少、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姓的种类和名目就少得多了。鲜卑是北方大族,但也只有宇文、慕容、拓跋、乞伏……十姓;至于小族,如契丹,则全其民族也只有萧、耶律二姓而已。  
  古人有名有字。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月后由父亲命名。男子二十岁成人举行冠礼(结发加冠)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礼(结发加笄)时取字。名和字有意义上的联系。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尔雅·释地》:"广平曰原。")又如颜回,字子渊。(《说文》:"渊,回水也。"回是旋转的意思。)有的名和字是同义词,例如宰予,字子我;樊须,字子迟。(须和迟都有待的意思。)有的名和字是反义词,例如曾点,字皙。(《说文》:"点,小黑也。"引申为污的意思。又:"皙,人色白也。")有时候我们看不出名和字的联系,这主要是因为语义变迁的缘故。  
  周代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父"或"甫"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男子字的全称。例如:伯禽父 仲山甫 仲尼父 叔兴父有时候省去"父"(甫)字,例如:伯禽仲尼叔向季路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禽父尼父羽父有时候以排行为字,例如管夷吾字仲,范雎字叔,鲁公子友字季,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实际上,这一传统一直保留到了现代社会,今日,我们依然习惯于称呼自己父亲的兄长为"伯",而称呼父亲的弟弟为"叔",这正说明了我国古代社会的早熟性。相比较英文中uncle一词,不仅thebrotherofone"sfatherormother(叔父、伯父、舅父)不分,而且还可以指thehusbandofone"saunt(姑丈、姨丈),其早熟性一目了然。  
  周代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姓,姓的前面加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母"或"女"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女子字的全称。例如孟妊车母[4],中义母[5],等等。有时候省去"母"字,例如季姬牙[6];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姬原母[7];有时候单称"某母"或"某女",例如寿母[8],帛女[9]。但是最常见的是在姓上冠以排行,例如孟姜、叔姬、季芈,等等(见前)。  
  春秋时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的前面加上"子"字,这是因为"子"是男子的尊称。例如:子产(公孙侨)子犯(狐偃)子胥(伍员)子渊(颜回)子有(冉求)子夏(卜商)子我(宰予)子贡(端木赐)这个"子"字常常省去,直接称颜渊、冉有、宰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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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1)        
  附带说一说,古人名字连着说的时候,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10]。例如孟明(字)视(名)、孔父(字)嘉(名)、叔梁(字)纥(名),等等。  
  古人尊对卑称名,卑自称也称名;对平辈或尊辈则称字[11]。试以《论语》为例。孔子自称为丘,这是谦称。孔子对弟子称名,例如:求,尔何如?(《论语·先进》)赤,尔何如?(同上)弟子自称也称名,例如:由也为之,比及三年,……(《论语·先进》)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同上)弟子当着老师称呼其他弟子也称名,例如:夫子何哂由也?(《论语·先进》)记录《论语》的人对孔门弟子一般都称字,例如:颜渊、季路侍。(《论语·公冶长》)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论语·先进》)只有对曾子称子不称字,对有若也有一次称子不称字,所以有人推想《论语》是曾子和有若的门人所记的。直到后代称名、称字基本上还是依照这个标准。  
  后人通常用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陆机字士衡,鲍照字明远,等等。除名和字外,还有别号(别字)。别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三个字以上的别号,例如葛洪自号抱朴子,陶潜自号五柳先生,苏轼自号东坡居士;第二类是两个字的别号,例如王安石字介甫,别号半山,陆游字务观,别号放翁。两个字的别号和字在应用上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甚至不大称字,反而以称号为常(如陆放翁)。三个字以上的别号有时候也可以压缩为两个字,例如苏东坡。  
  后来有人以为称字称号还不够尊敬,于是称官爵,称地望(出生地或住地),例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王安石被称为王临川。  
  这种称呼,可以至很长很长。现代研究,把这种现象称做"称呼铺张"。并认为:在看似繁缛的表面下,实际上有一种"仪式样"的效果,在社会的方方面面贯彻这种"仪式样",惠而不费地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  
  斯谓之"礼"。而且,是"礼文明"的精神内核的显现。  
  此外,唐代诗文还常常见到以排行相称,或以排行和官职连称,例如白居易被称为白二十二,李绅被称为李二十侍郎。唐代女子也有被称为廿几娘的。这种排行是按照同曾祖兄弟的长幼次序来排算的,并不是同父所生的兄弟排行,这是值得注意的。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据说谥号是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其实,这往往是虚伪的,不符合事实的。但是一个人有了谥,就等于在名字之外又多了一个别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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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2)        
  谥法是给予谥号的标准。谥号是固定的一些字,这些字被赋予特定的涵义,用来指称死者的美德、恶德等。谥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表扬的,例如:经纬天地曰文布义行刚曰景威强睿德曰武柔质慈民曰惠圣闻周达曰昭圣善闻周曰宣行义悦民曰元安民立政曰成布纲治纪曰平照临四方曰明辟土服远曰桓聪明睿智曰献温柔好乐曰康布德执义曰穆2.批评的,例如:乱而不损曰灵[12]好内远礼曰炀杀戮无辜曰厉3.同情的,例如:恭仁短折曰哀在国遭忧曰愍慈仁短折曰怀上古谥号多用一个字,也有用两三个字的,例如:周平王郑武公齐桓公秦穆公魏安厘王赵孝成王贞惠文子后世谥号除皇帝外,大多用两个字,例如:宣成侯(霍光)忠武侯(诸葛亮)文忠公(欧阳修)武穆王(岳飞)此外还有私谥,这是有名望的学者死后其亲友门人所加的谥号。例如东汉时陈死后,海内赴吊者三万余人,谥为文范先生;晋代陶渊明死后,颜延年为他作诔,谥号靖节徵士;宋代张载死后,门人谥号明诚夫子。  
  封建皇帝在谥号前面还有庙号。从汉代起,每个朝代的第一个皇帝一般称为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后的嗣君则称为太宗、世宗等等[13]。举例来说,汉高祖的全号是太祖高皇帝,汉文帝的全号是太宗孝文皇帝[14],汉武帝的全号是世宗孝武皇帝,魏文帝的全号是世祖文皇帝,隋文帝的全号是高祖文皇帝,等等。  
  从唐代起,皇帝还有尊号,这是生前奉上的[15]。例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宋太祖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受尊号为应天广运仁圣文武至德皇帝。尊号可以上好几次,都是尊崇褒美之词,实际上是阿谀奉承[16]。也有死后上尊号的,例如唐高宗死后,到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上尊号为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这种死后所加的尊号也可以说是谥号,这样,谥号的字数就加多了。  
  这个看似简单的现象给我们传递出下面的信息:正是这时(中唐,具体而言是中宗、武后乃至玄宗一朝)华夏文明发生了一场非常深刻的变革。中唐以前的贵族性社会结束了,此后是漫长的庶族社会时期。最高统治者皇帝不再是贵族集团的一员,而是成了高高在上,手握绝对权力-至少在理论上如此-的人间之神。像魏晋时期那样能够强有力地钳制皇权的门阀制度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有谁会为了避免贵族集团的反对呼声,而举行一幕幕"禅让"的仪式了。谁拥有了帝位,谁就拥有了绝对的权力,谁就成了神,成了主宰。  
  唐以前对殁世的皇帝简称谥号(如汉武帝、隋炀帝),不称庙号;唐以后由于谥号加长,不便称呼,所以改称庙号(如唐玄宗、宋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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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3)        
  年号,是封建皇帝纪年的名号。年号是从汉武帝开始有的,汉武帝即位的一年(公元前140年)称为建元元年,第二年称为建元二年,等等。新君即位必须改变年号,称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例如汉武帝曾经改元为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太初、天汉、太始、征和[17]等。明清两代的皇帝基本不改元,因此有可能用年号来称谓皇帝,例如明世宗被称为嘉靖皇帝,清高宗被称为乾隆皇帝,等等。  
  皇帝在位时,改元是有其政治意义的,一次改元往往代表着一次政治斗争。改元是皇帝用来向臣子表明其进行政治变革决心已定的手段。改元越频繁的时期,就是政治斗争越激烈的时期,也就是权力集中相对较弱的时期。明清两代的"一帝一年号"现象,本身就说明了此时国家权力高度地集中到了皇帝手中,皇帝再也不用靠"改元"向臣子表明其进行政治变革的决心了。  
  最后简单地谈谈避讳的问题。  
  所谓避讳就是不直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其结果往往造成语文上的若干混乱。试举一些例子:汉高祖名邦,"邦"改为"国"。《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作"何必去父母之国"。  
  汉文帝名恒,"恒"改为"常"。恒山被改为常山。  
  唐太宗名世民,"世"改为"代"或改为"系","民"改为"人"。"三世"称为"三代",《世本》改称《系本》,柳宗元《捕蛇者说》把"民风"写成"人风"。  
  唐高宗名治,"治"改为"理",或改为"持"或"化"。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把"治乱不知"写成"理乱不知",李贤把《后汉书·曹褒传》"治庆氏礼"改成"持庆氏礼",把《后汉书·王符传》"治国之日舒以长"改成"化国之日舒以长"。  
  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烨"改为"煜"。我们读清人著作或清刻的古书时应该注意,许多地方本来应该是玄字的,如玄鸟、玄武、玄黄等,都写成了元。  
  以上是避君讳的例子。此外,文人还避家讳。例如:淮南王安的父亲名长,"长"改为"修"。《老子》"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改为"短修相形"。  
  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文章改"序"作"引",苏轼为人作序又改用"叙"字。  
  上古不讳嫌名。所谓嫌名是指和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音同或音近似的字。例如汉和帝名肇,"肇""兆"同音,由于不讳嫌名,所以不改变"京兆"字。三国以后渐渐避嫌名了,隋文帝的父亲名忠,因为"忠""中"同音,所以连带避"中"字,"中"改为"内",官名"中书"改为"内史",就是讳嫌名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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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4)        
  由于避讳,甚至改变别人的名或姓。汉文帝名恒,春秋时的田恒被改称田常;汉景帝名启,微子启被改称微子开;汉武帝名彻,蒯彻被改称蒯通;汉明帝名庄,庄助被改称严助。刘知几著《史通》,后人因避唐玄宗李隆基讳(基几同音),改为刘子玄所著(子玄是刘知几的字)。到了清代,为了避清圣祖讳,又恢复刘知几著,但是当提到刘子玄的时候,则改称刘子元,地名官名等也有不少由于避讳而改变的,这里不一一举例了。  
  以上说的是避讳改字,至于避讳缺笔,则是到唐代才有的。例如避唐太宗李世民讳,"世"字作"";避宋真宗赵恒讳,"恒"字作"";避清世宗讳,"胤"字作"";避清宣宗讳,"宁"字作"";避孔子讳,"丘"字作"",等等。  
  现代的人类社会学研究认为,避讳是一种"仪式样"的社会稳定机制。它对社会所起的作用非常复杂,至少可以举出以下几点:  
  一、有近乎于今天注册一个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有公司犯重之作用。  
  二、行避讳是对被避讳者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心理认可。尤其是避家讳,可以说纯粹是出于自愿。这种心理认可保证了固有秩序的稳定性。  
  三、在每一次行避讳之时,都是对社会固有秩序的一次巩固与加强。  
  总之,历史学家建议我们,应该从当时人、当时社会的角度出发,多考虑那些当时社会的现象中合理性的一面,而不应以一种"现代人的傲慢",率意批评否定。  
  注释:  
  [1]谥号,下文就要讲到。  
  [2]此从旧说。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原姓》篇认为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  
  [3]参看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姓氏"条则认为"盖三代以前,姓与氏分;汉魏以后,姓与氏合"。  
  [4]见《铸公》。  
  [5]见《仲》,中即仲字。  
  [6]见《鲁大宰原父盘》。  
  [7]见《应侯簋》。  
  [8]见《鲁生鼎》。  
  [9]见《帛女鬲》。  
  [10]汉代以后,也可以名在前,字在后。例如《汉书》卷七十二有唐林(名)子高(字)、唐尊(名)伯高(字);又王安石《游褒禅山记》有萧君圭(名)君玉(字)等。  
  [11]称字不是最尊敬的方式,最尊敬的方式是不称名也不称字。例如孔子,在《论语》二十篇中只有《子张》篇称孔子为仲尼。  
  [12]"灵"是无道昏君的谥号,所谓"乱而不损",只是带着隐讳的说法。晋灵公不君,所以谥为灵公。  
  [13]嗣君也有称世祖、太祖的,这有别的原因,这里没有必要叙述。又,汉代不是每个皇帝都有庙号的,要"有功""有德"的才被称为"祖""宗"。南北朝时称"宗"已滥,到唐代就无帝不"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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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5)        
  [14]汉惠帝以后一律加一个"孝"字,算是谥号的一部分。  
  [15]尊号起于唐武后中宗之世。见司马光《司马文正集》二十六,《请不受尊号札子》。  
  [16]帝后也有尊号,后来称为徽号。例如清代同治尊自己的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上徽号曰慈禧。徽号可以每逢庆典累加,所以那拉氏的徽号积累有慈禧等十六个字。  
  [17]有人说征和当作延和,形近而误。  
  礼俗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礼俗,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礼俗。在古代社会中,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礼俗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在今天看来,许多不合理的繁琐的礼俗和吃人的礼教,在当时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的。    
  周公制礼作乐为此后的中国文化定下了"礼乐文明"的基调。《礼经正义序》: 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昌于天下,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    
  这当然不是说周公之前便没有礼乐。礼乐早已有之。周公制礼作乐是对夏、殷礼乐加以损益,从而改变了礼乐的性质和社会功能。这样一来,有周一代的文化呈现出了与殷商文化不同的特质,中国从此走出了原始信仰,走上了非宗教的人文道路。    
  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上古的礼俗,只能谈谈几个重要的方面。    
  一 阶级、阶层    
  尧舜禅让的传说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至于殷代,可以确实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的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有人说《诗经·周颂·噫嘻》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近些年来,随着大量地下文献的出土,尤其是江陵张家山两批汉律竹简的出土,一些传统的说法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著名学者李学勤说:"我老劝人不要急于讨论什么"隶臣妾",最好稍微等一下。因为我们的材料太多了,如果你说错了的话,马上没法办。张家山简数量很大……涉及各种不同的情况,各种不同的对象,以及亲属的关系,非常非常细。"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依郑玄说: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珍异的合同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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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6)        
  奴隶还可以被当做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于仁慈,而是由于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相对抗的阶级。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1],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2]。《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的话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这样称呼。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位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级阶层。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级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荀子·王制》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向背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级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级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统治阶级的阶级偏见影响到词义的发展。    
  在这里,我们不妨把《论语》里记载的孔子对小人与君子的对比、分类罗列如下:    
  在行事原则上:    
  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在待人上: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在立身上: 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    
  在心态上: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在操守上: 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    
  可见,孔子思想的本意是:君子应居于上位,无德者(小人)应居于下位。孔子想把社会中人与人的统治和被统治关系,建立在他认为更合理的道德关系上。这套理论在后世所起的作用主要不是粉饰现实的不合理;相反,却是批判小人在高位,而道德高洁者受小人欺凌的不合理现实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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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7)        
  二 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中国历代人口登记中的丁数,是今天了解古代人口时最重要的数据来源。于是,如何理解"丁"的实质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官方的定义是:丁是16岁到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这一简单的,但是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的定义流行了很长时间。现在,何炳棣先生的研究改变了这一看法。何先生指出,"丁统计数既不是人口数,也不是户数或纳税的成年男子数,而只不过是赋税单位。"这样,我们就不会再为《保宁府志》中当地丁数为"15232.16894604丁",《邛州志》中某年增丁"七升八合一勺九撮"等记载大惑不解了。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3]。来宾敬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品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后结发加笄。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于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冠礼是与婚礼、丧祭礼、朝聘礼、射乡礼并重的五项大礼之一。    
  具体而言,则正如《礼记·昏义》所言: 夫礼,始于冠,本于昏(婚),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    
  郑玄进一步解释道:"始,犹根也;本,犹干也。"这五种礼,反映了当时个人、家庭、宗族、国家政治、社会交往的全部。    
  三 婚姻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娣相从,这统称为"媵"。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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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8)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嫁娶》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嫁娶》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4]。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而"[5],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婚姻在任何时代都是件大事,上古之时尤其如此。"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而且,古人认为,"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上古时代,部落众多,宗法严格,两姓之间,往往通过婚姻关系而相结好。但是两姓之间文化不尽相同,所以要经过培训,以期婚后能和谐地共同生活。《礼记·昏义》: 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    
  如实地记载了当时的风尚。    
  四 丧葬    
  人将死时叫做"属纩"(《礼记·丧大记》)。属是放置的意思,纩是新絮。新絮很轻,据说古人把新絮放在临终的人的口鼻上,试看是否断气。这不一定成为风俗,至多也只是个别地方的风俗罢了,但是"属纩"却成为临终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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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49)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做"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招魂"原是民间的一种习俗,世界各地均有盛行,我国亦不例外。《周易》中有归魂卦,《楚辞》录有《招魂》篇,可知当时人们普遍相信魂是可以"归"的。    
  魂虽可"归"却不能自"归",所以需要"招",《楚辞·招魂》有"工祝招君"、"乃下招曰"等语,可知《招魂》、《大招》等篇本即楚地流传用以招魂的巫辞,再经屈原、宋玉等人润色而成文的。长沙马王堆墓出土的帛画,帷幕上挂着谷璧玉璜,正是《招魂》篇中"挂曲琼些……结琦璜些"的绘画记载,对我们了解当时"招魂"的实际方法帮助不小。    
  又,据饶宗颐先生考察,今天在苏门答腊的Baffaks山区生活的土人招魂的词句,居然全与《楚辞》中"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意思完全相同,亦可见此风俗流行之广。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这在《礼记·丧大记》里有记载。这个风俗持续到后世。《晋书·王祥传》记载王祥将死戒其子曰:"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可见一般人死后是要沐浴的。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有小敛,有大敛。小敛是给尸体裹上衣衾,越是贵族,衣衾越多。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敛时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6]。    
  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孔子的意思是说:"就在我家里停柩吧!"《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葬。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贵族出葬时还有许多排场,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绋是拉柩车的绳子。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露》、《蒿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挽歌起源甚早,据说最初时是挽柩者所唱之歌,但很早就被移至别处而作他用。《左传·哀公十一年》: 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陈子行命其徒含玉。    
  含玉是葬礼,表示必死之决心,那么,《虞殡》当然也就是"送葬歌曲"(杜预语)了。    
  至于《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四·孝顺皇帝上》: 大将军商大会宾客,燕于雒水;酒阑,继以《薤露》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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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0)        
  挽歌更成了娱宾的节目。而文人亦学作挽歌,上文中提及的陶潜《挽歌诗》三首,早已成为千古之名篇。    
  下面说到葬。    
  上文说过,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像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 从殷代到战国,统治阶级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做的"明器"(伴葬的器物)。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征性就更加明显了。    
  上古贵族统治阶级的墓里大多有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之多。《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    
  在棺木外加以外棺(椁)以保护棺木的习俗一直保存了下来,并被佛教徒们移植到了保护释迦牟尼的灵骨一事上,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出土佛祖释迦牟尼灵骨时,金、银、八宝之棺椁,内外竟多达八层之多,足见当时佛教徒对此事之重视。    
  至于孔鲤无椁一案,《论语》原文如下: 颜渊死,颜路(颜渊的父亲)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孔子的儿子)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 相关的记载还有: 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子)曰:"有恸乎?" 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即颜渊)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 这些围绕颜渊之死的记载共成一聚,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孔子处理问题的尺度--礼。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礼当贫富有宜,颜渊贫而门人欲厚葬之,故子曰不可。    
  二、同是拒绝厚葬的请求,面对丧子之颜路时态度要和缓,面对"门人二三子",态度要严峻。    
  三、在丧礼中,椁并不重要,当视其财力之大小而为之,反对不顾一切的厚葬。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于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于"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庶人死了至多只能"稿葬"(草草安葬),如果遇着饥荒的年头,就只好饿死以填沟壑了。    
  《礼记·檀弓上》说:"古也墓而不坟。"根据现代田野考古工作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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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1)        
  先秦文献有合葬的记载。例如《诗经·王风·大车》说:"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将其父母合葬于防。现代田野考古发现一座战国墓中有一椁两棺的结构,考古工作者认为,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汉中叶以后的事。《孔雀东南飞》说:"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仲长统《昌言》说:"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识坟也。"这风俗也流传很久。    
  关于丧服,留到下文"宗法"里讨论。    
  这些便是中国古代"礼文化"的部分主要内容。但是我们要注意,周公之后的礼与周公之前的礼大大不同。《尚书》云:"殷礼涉配天,多历年所。"《礼记》说:"殷人尊神,禀民传神,先鬼而后礼。"可见礼的本来意义是"事神致福"(《说文》)。    
  但是经过周公的改造,周礼不再是"事神致福"的宗教仪式而成了人们的行为规范。所以《礼记》说:"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之,近人而忠焉。" 比参而研,凭谁都不难看出周公制礼对后世影响是多么巨大。    
  注释:    
  [1]"百姓",金文写作"百生"。后来周人称商的贵族为"殷多士"。    
  [2]"余一人"见于甲骨文,古书上写作"予一人"。    
  [3]缁布冠是用黑麻布做的冠,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爵弁是赤黑色的平顶帽子,是祭祀时戴的。    
  [4]见《齐风·南山》,《豳风·伐柯》。后者少一个"之"字。    
  [5]以一瓠分为两瓢谓之卺(jǐn),新郎新娘各执一瓢而(yǐn,用酒漱口),称为合卺。后代合卺变为交杯,新郎新娘换杯对饮(只做个样子)。    
  [6]极言邹鲁之贫弱。饭是把米放在死者口里。含又写作,是把玉放在死者口里。    
  宗法是以家族为中心、根据血统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这种制度巩固了统治阶级的世袭统治,在封建社会中长期被保存下来,为封建制度服务。    
  学术界有不少人据近代中国社会仍残留有宗法组织的事实,把直至近代的中国社会一概称为宗法社会。而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宗法社会只存在于秦以前的时代里。宗法在三代乃至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社会生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政治、经济、军事秩序等等都是按宗法编制起来的。宗族领袖也就是行政长官、经济管理者和军事首领。秦以后的宗法组织虽仍存在,但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与西周时已不可同日而语,郡县制、君主直接委派地方官吏、土地制度和兵制的改革,都使宗法组织和宗族领袖失去了昔日的辉煌。    
  下面把有关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一些主要的知识分四方面加以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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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2)        
  一 族、昭、穆 族,表示亲属关系。  
  《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依旧说,九族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1],这是同姓的族。九族之外,有所谓三族。三族有三说:(甲)父子孙为三族;(乙)父母、兄弟、妻子为三族;(丙)父族、母族、妻族为三族。    
  古代一人"犯罪",常常牵连到亲属也被杀戮。《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二十年(公元前746年)"法初有三族之罪",依张晏说,这里的三族指父母、兄弟、妻子[2]。《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使武安侯在者,族矣!"族是族诛的意思。后世所谓诛九族,包括从高祖到玄孙的直系亲属,以及旁系亲属中的兄弟、堂兄弟等,这是专制时代最惨无人道的刑法。    
  周代贵族把始祖以下的同族男子逐代先后相承地分为"昭"、"穆"两辈,这是周代宗法和后世不同的一点。试从大王(古公父)算起,大王的下一代是大伯、虞仲和王季,这是昭辈;王季既属昭辈,则王季的下一代文王、虢仲和虢叔就是穆辈。以后各代依此类推,文王的下一代是武王,又是昭辈;武王的下一代是成王,又是穆辈。由此可见周代贵族用"昭"、"穆"字样来区别父子两代,隔代的字辈相同。这种昭穆的分别,也体现在宗庙、墓冢和祭祀上,始祖居中,昭的位次在左,穆的位次在右。了解到这一点,就会知道《左传·僖公五年》所说的"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3],不过是说大伯、虞仲是大王的下一代,虢仲、虢叔是王季的下一代。《左传·定公四年》说:"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曹、晋都是姬姓封国,这是说曹国的祖先是文王的儿子,晋国的祖先是武王的儿子。    
  二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上有大宗、小宗的分别。嫡长子孙这一系是大宗,其余的子孙是小宗。周天子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这是天下的大宗;余子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世袭,在本国是大宗;余子分封为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卿大夫在本族是大宗;余子为士,对卿大夫来说是小宗。士和庶人的关系也是这样。    
  在宗法上,大宗比小宗为尊,嫡长子比其余诸子为尊。嫡长子被认为是继承始祖的,称为宗子。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始祖的特权,才能继承特别多的财产,应该受到小宗的尊敬。《礼记·大传》说:"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这样,嫡长子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高贵,对其余诸子来说,在家族上是以兄统弟,在政治上是以君统臣,这就抑止了统治阶层的内讧,巩固了贵族的世袭统治,所以历代的封建统治阶级都努力保存宗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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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3)        
  嫡长子继承制只在统治阶层贵族社会里实行。广大的庶族,则实行分家制。这是为了防止民间力量积累过于强大,终至不可收拾,聚集出足以对抗贵族社会的力量而有意识地采取的措施。中唐以后,伴随着贵族社会的消匿,只有皇帝家才可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他一切人家都要分家。分家制下的财产永远无法集中,从而也就不能产生出资本主义革命所必需的力量。这是中国很早就有了高度繁荣的商品交换,却迟迟不能发展出资本主义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三 亲属    
  中国宗法的特点是:(甲)亲属关系拉得远;(乙)亲属名称分得细,特别是先生后生要有不同的名称,如兄弟姊妹等。    
  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昆)孙,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父之弟为叔父,简称为伯叔。世父叔父之妻称为世母(伯母)叔母(后来称为婶)。伯叔之子(堂兄弟)称为从父弟,又称为从兄弟,这是同祖父的兄弟。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伯叔称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其妻称为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其子称为从祖父,俗称堂伯、堂叔,这是同曾祖的伯叔,其妻称为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堂伯叔之子称为从祖弟,又称为再从兄弟(从堂兄弟),这是同曾祖的兄弟。    
  祖父的伯叔是族曾祖父,称为族曾王父;其妻是族曾祖母,称为族曾王母。族曾祖父之子是族祖父,称为族祖王父。族祖父之子为族父。族父之子为族兄弟,这是同高祖的兄弟。    
  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弟妇。兄弟之子为从子,又称为侄;兄弟之女为从女,后来又称侄女。《尔雅·释亲》:"女子谓弟之子为侄。"《仪礼·丧服传》:"谓吾姑者,吾谓之侄。"可见上古姑侄对称。兄弟之孙为从孙。    
  姊妹之子为甥,后来又称外甥。女之夫为女婿或子婿[4],后来省称为婿。    
  父之姊妹之子女称为中表(表兄、表弟、表姊、表妹),中表是晋代以后才有的称呼。    
  母之父为外祖父,古称外王父,母之母为外祖母,古称外王母,外祖父之父母为外曾王父与外曾王母。母之兄弟为舅,母之姊妹为从母,母之从兄弟为从舅。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为从母兄弟与从母姊妹,后来也称为中表。    
  妻又称为妇。妻之父为外舅(岳父),妻之母为外姑(岳母)。妻之姊妹为姨。    
  夫又称为婿。夫之父为舅,又称为嫜。夫之母为姑。连称为舅姑或姑嫜。夫之妹为小姑(中古以后的称呼)。夫之弟妇为娣妇,夫之嫂为姒妇,简称为娣姒,又叫妯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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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4)        
  妇之父母与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分开来说,则妇之父为婚,婿之父为姻。两婿相谓为娅,后代俗称为连襟(襟兄、襟弟)。    
  在重视宗法的封建社会里,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要求妇女讲究妇道。实际上,统治阶级自己并不遵守这些道德。弑父、杀兄等事,史不绝书。    
  嫡庶之分,在中国宗法社会里也是非常严格的。正妻称为嫡妻,嫡妻之子为嫡子。妾之子称为庶子。这是一种区别。长子为嫡子,非长子为众子,这又是一种区别。当然,所谓长子为嫡子,也必须是正妻之子。嫡庶之分,关系到承袭制度。《公羊传·隐公元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根据这个原则,正妻所生的长子才合乎承袭的资格,妾媵所生的子即使年长,如果正妻有子,仍应由正妻的子承袭。这样做法,据说可以不引起争端。但是由于争夺利益,统治阶级杀嫡立庶的事情也是史不绝书的。    
  古代最重要的文献体系有两套,一套叫"经",一套叫"史"。"经"是理想,是标准,是用来匡正现实社会的根据。"史"才是现实社会的记录,它一定不会与"经"完全相吻合,因为人都是父母所生养而成长于现实社会中的,而不是按照"经"的模型制造出来的。    
  这里提到的《公羊传》,就是"经"系统中很重要的一部著作,而那些记载"杀嫡立庶"的文献多属于"史"系统。    
  四 丧服    
  丧服是居丧的衣服制度。由于生者和死者亲属关系有亲疏远近的不同,丧服和居丧的期限也各有不同。丧服分为五个等级,叫做五服。五服的名称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下面根据《仪礼·丧服》所记,分别加以叙述。    
  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凡丧服上衣叫衰(披在胸前),下衣叫裳。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做的,衣旁和下边不缝边,所以叫做斩衰,斩就是不缝缉的意思。子为父、父为长子都是斩衰[5],妻妾为夫、未嫁的女子为父,除服斩衰外还有丧髻,这叫"(zhuā)衰"。斩衰都是三年丧(实际上是两周年)。    
  齐衰次于斩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因为缝边整齐,所以叫做齐衰。《仪礼·丧服》载齐衰分为四等:(甲)齐衰三年,这是父卒为母、母为长子的丧服;(乙)齐衰一年,用杖(丧礼中所执的),这叫"杖期(jī)",这是父在为母、夫为妻的丧服;(丙)齐衰一年,不用杖,这叫"不杖期",这是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的丧服,已嫁的女子为父母,媳妇为舅姑(公婆)、孙和孙女为祖父母也是不杖期;(丁)齐衰三月,这是为曾祖父母的丧服。    
  大功次于齐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比齐衰精细些。功,指织布的工作。大功是九个月的丧服,男子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是大功,女子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为自己的兄弟也是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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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5)        
  小功又次于大功,小功服比大功服更精细,是五个月的丧服。男子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从祖父(堂伯、堂叔)、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从祖弟(再从兄弟)、从父姊妹(堂姊妹)、外祖父母都是小功,女子为丈夫的姑母姊妹,为娣妇姒妇也是小功。    
  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比小功服更精细,丧期是三个月。男子为族曾祖父、族曾祖母、族祖父、族祖母、族父、族母、族兄弟,为外孙(女之子)、外甥、婿、妻之父母、舅父等都是缌麻。    
  以上是礼经上所记的一套丧服制度。这套制度在当时虽然不见得全部实行,后世的丧服丧期虽然也有所改变,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点: 第一,在丧期中可以看出重男轻女的情况。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只有期年。明代以前,如果父亲还在,儿子为母亲居丧也只是齐衰而不是斩衰。    
  第二,在丧服中又可以看出嫡庶的分别甚严。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明代以后,庶子为自己的母亲也服丧三年),但是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来改为期年丧。长子、长孙在服丧中很重要。在丧制中有所谓"承重孙",就是由于嫡长子已死,应由嫡长子的儿子承担丧祭(和宗庙)的重任。又有所谓"承重曾孙",承重孙或承重曾孙在讣闻(讣告)中名字是列第一位的。    
  第三,在丧服中明显地表现了血统亲疏的等级。因此,习惯上以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尔雅·释亲》:"族父之子相谓为族弟,族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注:"同姓之亲无服属。"这就是说,族兄或族弟的儿子相互间已经没有丧服的关系,只有同姓的关系了。    
  话虽这么说,但在古代过度服丧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的,尤其是在被司马光赞为"三代之后,风化未有若东汉之盛者也"的洛阳一朝。    
  原来东汉时期,社会上对士人品格的要求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一个人只要被视为"高节"之士,便会拥有一切,而若被视为节行低劣之人,或是弄虚作假钓采华名之徒,则也会被全社会所唾弃。所以,出于畏惧,也出于遵循,东汉一代,士人之中,异行异操,数不胜数。而过度服丧即是其中之一大异行异操。    
  过度服丧又可分二种:一种是久丧,别人服三年我服九年;另一种则是服族丧、服师丧、服名人丧等等,即同族之长辈,或是老师,甚或是一些社会名人,过世之后,一般人不会服丧,而我却要服丧。像这样的所谓异行异操当然不止于过度服丧一种,钱穆即概括出了八大类若干小项。至于这些异行异操人士大量进入社会上层主流的后果,则是传统社会基础的瓦解和三国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大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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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6)        
  古人讲到亲戚关系时,常常用丧服来表示亲疏远近。例如李密《陈情表》:"外无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6]又如杜甫《遣兴》:"共指亲戚大,缌麻百夫行。"在这种情况下,期功缌麻并不指的是丧服,而指的是亲戚了。    
  注释:    
  [1]九族还有别的说法,这里不讨论。    
  [2]如淳认为指父族、母族、妻族。    
  [3]虢仲、虢叔,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为王季之穆。    
  [4]婿的本意是夫,女婿是女之夫。子在上古兼指儿子和女儿,子婿也是指女之夫。    
  [5]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也是斩衰。    
  [6]外,家外。    
  (jī)、功,都是古代丧服名称。    
  ,即服丧一年。功,指大功、小功。大功服丧九个月,小功服丧五个月。强(qiǎng)近,勉强接近。应门,指管客来开门的事。僮,同"童"。    
  《尔雅·释宫》:"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宫和室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宫是总名,指整所房子,外面有围墙包着,室只是其中的一个居住单位[1]。    
  考世界各国的建筑,宗教建筑必是最先发达的一类。这是与上古为神灵崇拜时代的历史事实紧密相联的。那时候的人类,在经营自己的居室之前,多先要竭力建筑神祠。唯独中国例外,最先即竭力建筑宫室住宅,而对于宗教建筑少有顾及。直至后世,各国的宗教建筑,都有特别之式样,与普通人家的住宅相比,一见而可区别得出来,唯中国的佛寺道观与普通宫室无异。这叫做中国建筑史上的"宫室本位"。    
  上古时代,宫指一般的房屋住宅,无贵贱之分。所以《孟子·滕文公上》说:"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2]秦汉以后,只有王者所居才称为宫。    
  古代宫室一般向南。主要建筑物的内部空间分为堂、室、房。前部分是堂,通常是行吉凶大礼的地方,不住人。堂的后面是室,住人。室的东西两侧是东房和西房。整幢房子是建筑在一个高出地面的台基上的,所以堂前有阶。要进入堂屋必须升阶,所以古人常说"升堂"。《论语·先进》:"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 重视阶基是中国建筑外部轮廓的重要特征之一,与之相应的另一重要特征则是庞大的屋顶。二者一以法天,一以法地,有"上有天顶下有地基"之称,加上中间住人,是"天、地、人"三才在中国建筑上的具体象征。大屋顶的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一直保存到了二十世纪,而对阶基的重视却自东汉之后便日趋于扁平,仅成一文弱之衬托,非若当年之台榭,居高临下,有雄视山河的态势。到了唐代之后,阶基更是成了一象征性的部件,反到是在日本保存下来不少高阶基的建筑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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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7)        
  上古堂前没有门,堂上东西有两根楹柱。堂东西两壁的墙叫序,堂内靠近序的地方也就称为东序、西序。堂后有墙和室房隔开,室和房各有户和堂相通。古书上所说的户通常指室的户。东房后部有阶通往后庭。    
  室户偏东。户西相应的位置有一个窗口叫牖。《论语·雍也》说:"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室还有一个朝北的窗口叫向,《说文》说:"向,北出牖也。"《诗经·豳风·七月》说:"塞向户。"[3] 古人席地而坐。堂上的坐位以室的户牖之间朝南的方向为尊,所以古书上常说"南面"。室内的坐位则以朝东的方向为尊。《史记·项羽本记》说:"项王、项伯东向坐。"又《魏其武安侯列传》说,田"尝召客饮,坐其兄盖侯南乡,自坐东乡,以为汉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桡"[4],可见汉代还是这种习俗。    
  汉代文献上常常提到阁和厢,这是堂的东西两侧和堂毗连平行的房子,和后世阁厢的概念不尽相同。上文说,堂东西有墙叫序。序外东西各有一个小夹室,叫东夹、西夹,这就是阁[5]。东夹、西夹前面的空间叫东堂、西堂,这就是厢。阁和厢有户相通,厢前也有阶。乐府诗《鸡鸣》:"鸣声何啾啾,闻我殿东厢。"东厢就是东堂,殿就是前面所说的堂屋。《说文》说:"堂,殿也。"秦汉以前叫堂不叫殿,汉代虽叫殿,但不限于帝王受朝理事的处所,后来殿才专用于宫廷和庙宇里的主要建筑。    
  以上所说的大致可以代表上古宫室主体建筑的基本法式。当然,从帝王宫殿到小康之家,宫室的丰俭崇卑是各不相同的,历代宫室制度也有变化发展,这里不能一一叙述。    
  中国建筑之平面布置,不问其建筑种类如何,多取左右匀齐之势。此一喜爱,实达极端:不独各屋之配置左右匀齐;一排上之房屋,亦左右匀齐。但也有例外,那就是花园建筑:如北京颐和园,杭州西子湖等地,皆是为庭园之风致计,力避匀齐的典型。这种匀齐与不匀齐之间,内蕴了深刻的人文理论特征,如果进一步探究,当能于社会历史问题而有所发现。    
  汉代帝王宫殿和将相之家还有廊庑。《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说,孝景帝拜窦婴为大将军,赐金千斤,窦婴把所赐金"陈之廊庑下"。颜师古说:"廊,堂下周屋也。"《说文》说:"庑,堂下周屋。"廊庑似乎没有多少分别[6]。一般人家大约是没有廊庑的。    
  台榭观阙都是统治者的建筑。台高而平,便于望。榭是台上的木构建筑,特点是只有楹柱没有墙壁。观是宗庙或宫廷大门外两旁的高建筑物,两观之间有一个豁口,所以叫做阙。汉宫中有白虎观,这种观却是独立的建筑物,至于道教的庙宇叫观,更是后起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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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8)        
  附带说一说,先秦文献很少看见楼字。《孟子·告子下》:"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赵歧注:"岑楼,山之锐岭者。"据此则不是楼房的楼。《说文》:"楼,重屋也。"又:"层,重屋也。"《考工记》上也讲到"殷人重屋",重屋指的是复屋(栋上加栋),而复屋是不可以住人的(段玉裁说)。《荀子·赋》:"志爱公利,重楼疏堂。"可见战国晚期已经出现了楼房。但是穷人的房子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的住房是筚门圭窦,瓮牖绳枢。    
  我国建筑有悠久的历史。古代劳动人民和匠师们在不断地改进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根据田野考古报告,我们知道殷代一般住房是在地面上挖一个地穴,穴周加培低墙,然后立柱盖顶,出入口有斜坡或土阶。这种形式的住房,考古工作者认为就是。《诗经·大雅·绵》说:"古公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复就是字的假借。帝王的宫室是建筑在地面上的,现在还看到当时的基础。基是夯土而成的台基或地基,础是柱子底部的垫石。后世建筑一直很讲究基础。    
  殷代遗址至今还没有发现瓦,屋顶大概是茅草盖的。据推测至迟周初已发明瓦,但是大多数的房子仍然是茅草屋,所以古人说"茅茨土阶"、"茅茨不翦"。《诗经·豳风·七月》说:"昼尔于茅,宵尔索。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7]可见瓦屋是挨不着农民住的。    
  砖的发明比瓦要晚些。战国遗址发现过空心砖,那是用于墓中的。但是《诗经·陈风·防有鹊巢》已经说"中唐有甓",唐指堂涂,是堂下通过中庭通往前门去的一条路,甓,旧说是瓴(一作令适),也就是砖[8]。但是用砖砌墙是比较后起的事。    
  中国古代的建筑材料十分丰富,可纯用可混用,例如: 泥土:北方多用泥土,尤以长城以北之民家为甚。    
  纯木:长江流域及西南住房多用纯木材建造。    
  纯砖:各地的城堡、砖塔及无梁殿之类。    
  木与砖混用:最为普遍。    
  砖与石混用:牌坊等类。    
  石:墓及桥梁等。    
  铜:特殊的堂宇及塔。    
  铁:特殊的塔。    
  古人筑墙很早就运用版筑技术。《孟子·告子下》:"传说举于版筑之间。"所谓版筑是说筑土墙用两块木板相夹,两版中间的宽度等于墙的厚度,板外用木柱衬住,装满泥土,用杵捣紧,筑毕拆除木柱木板,就成了一座墙了。版筑技术在古代建筑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直到现在有的地方还用这种筑墙技术。后来又用土坯砌墙,土坯叫做墼( jī)[9]。    
  斗拱是我国古代高级木结构建筑里的重要构件,同时有装饰的作用。《论语·公冶长》说臧文仲"山节藻(zhuó)",旧说是梁上短柱,节就是斗拱。我们从战国铜器图案上可以见到类似斗拱的结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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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59)        
  关于古代宫室,我们就说到这里。    
  中国古代建筑还有一个应引起我们注意的特点。那就是往往有许多堂、室、廊、观互相连络成为一个整体,大小高低各异,形式、位置亦不同。非但于变化之中有一脉的统趣,构成了浑然雄大的规模,而且还各有其象征意义。如历代的皇宫,成千上万的建筑单体,选择在何处行何事,都各有其规矩。所以,在书上如果看到记载了有关某事发生在某一建筑单体的文字,就应该留心一下,说不定能读出文字之外的信息来。    
  注释:    
  [1]上古宗庙也称宫室,这里不讨论。    
  [2]陶,烧制陶器。冶,冶炼铁器。"陶、冶"在这里指制造釜甑和铁制农具的匠人。舍,止(只)。宫,室。(一切东西)都只从自己家里拿来用。    
  [3]向,朝北的窗户。冬天把它堵住,以免寒风吹入。    
  (jìn),涂。农民编柴竹做门,冬天涂上泥。    
  [4]桡(náo),屈,使相位的尊严受屈。    
  [5]汉代阁又指小门。    
  [6]颜师古说:"庑,门屋也。"王先谦认为"庑是廊下之屋,而廊但是东西厢之上有周檐、下无墙壁者,盖今所谓游廊,《说文》新附以为东西序,是也"。此说不同。    
  [7]于,往。茅,草名,这里用如动词,指采取茅。宵,夜里。索,绳索,这里用如动词,绞,搓。    
  (tāo),绳。亟,急。乘,升,登。乘屋,指登上屋顶去修屋顶。其始,指岁始,即春初。    
  [8]晋代陶侃有运甓的故事,也是指运砖。    
  [9]墼和砖在很多方面相近,所以东汉时也有称砖为墼的,不少汉砖上面有墼字。    
  古书上常见车马并举。例如《诗经·唐风·山有枢》说:"子有车马,弗驰弗驱。"《论语·公冶长》说:"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1]战国以前,车马是相连的。一般地说,没有无马的车[2],也没有无车的马。因此,古人所谓御车也就是御马,所谓乘马也就是乘车。《论语·雍也》:"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这是说乘肥马驾的车。古代驾二马为骈,驾三马为骖,驾四马为驷。《论语·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这不在于说他有四千匹马,而在于说他有一千乘车。    
  车马、建筑、饮食等等物质文明是最流行的研究课题。近几十年来,历史学界有一种说法是,与传统史学关注英雄相比,现代史学更关注社会底层,包括所谓"物质文明"、"草根阶层"等等。丁文江先生形象地比喻道:面对钱塘江的潮水,小孩子总是注意着在浪尖上弄潮的健儿,大人们却知道更重要的是大潮本身。这意味着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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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0)        
  古人说"服牛乘马",可见马车之外还有牛车。马车古名小车,是供贵族出行和作战用的;牛车古名大车,一般只用来载运货物。    
  古代马车的车厢叫舆,这是乘人的部分[3]。舆的前面和两旁以木板为屏蔽,乘车的人从舆的后面上车[4]。《论语·乡党》说:孔子"升车必正立执绥",绥是车上的绳子,供人上车时拉手用的。    
  古人乘车是站在车舆里的,叫做"立乘"[5]。舆两旁的木板可以倚靠身体,叫做。舆前部的横木可以凭倚扶手,叫做式(轼)。古人在行车途中用扶式俯首的姿势表示敬礼,这种致敬的动作也叫做式[6]。所以《檀弓》说:"夫子式而听之。"[7]一般车舆上有活动装置的车盖,主要是用来遮雨的,像一把大伞。    
  车轮的边框叫辋(wǎng),车轮中心有孔的圆木叫毂(孔是穿轴的),辋和毂成为两个同心圆。《老子》说:"三十辐共一毂。"[8]辐是一根一根的木条,一端接辋,一端接毂。四周的辐条都向车毂集中,叫做"辐辏",后来辐辏引申为从各方聚集的意思。《汉书·叔孙通传》说:"四方辐辏。" 车轴是一根横梁,上面驾着车舆,两端套上车轮。轴的两端露在毂外,上面插着一个三四寸长的销子,叫做辖,不让车轮外脱。辖是个很重要的零件,所以《淮南子·人间》上提到"夫车之所以能转千里者,以其要在三寸之辖"。后来引申为管辖的意思。露在毂外的车轴末端,古代有特定的名称叫(wèi,又写作),又叫轨。《诗经·邶风·匏有苦叶》说:"济盈不濡轨。"古人常乘车渡水,这是说济水虽满并没有湿到车轴头,意思是水位不到半轮高。轨的另一个意义是指一车两轮之间的距离,引申为两轮在泥道上碾出来的痕迹,又叫做辙。《礼记·中庸》所谓"今天下车同轨",并不是有人把天下的车辙大小都规定下来,而是规定了车子的统一尺寸,车轮的轨辙就自然一致了。    
  附带说一说轫(rèn)。轫不是车子的组成部分,而是阻止车轮转动的一块木头。行车时先要把轫移开,所以启程称为"发轫"。引申开来,事情的开端也叫"发轫"。    
  辕是驾车用的车杠,后端和车轴相连。辕和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夹在牲畜两旁的两根直木叫辕,适用于大车;驾在当中的单根曲木叫,适用于小车[9]。所以《左传·隐公十一年》说:"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以走。" 车辕前端驾在牲口脖子上的横木叫做轭。轭和衡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轭用于大车,衡用于小车。所以《论语·卫灵公》说:"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 车辕前端插上销子和轭相连,叫做。和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用于大车,用于小车,所以《论语·为政》说:"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10] 古人乘车尚左(以左方为尊),尊者在左,御者在中,另有一人在右陪乘。陪乘叫做骖乘,又叫车右。所以《左传·宣公二年》说:"其右提弥明知之。"[11]兵车情况不同。主帅居中自掌旗鼓,御者在左,另有一人在右保护主帅,叫做车右。一般兵车则是御者居中,左边甲士一人持弓,右边甲士一人持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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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1)        
  驾车的马如果是三匹或四匹,则有骖服之分。两旁的马叫骖,中间的马叫服。一说服之左曰骖,右曰。笼统地说,则骖和是同义词。所以《楚辞·九章·国殇》:"左骖殪兮右刃伤。"[12]王勃《滕王阁序》说:"俨骖于上路。"[13] 古代贵族的车马还有若干装饰附件,不一一叙述。    
  上文说过,战国以前马是专为拉车用的。《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孔疏:"古者服牛乘马,马以驾车,不单骑也。至六国之时始有单骑,苏秦所云"车千乘,骑万匹"是也。"但是孔疏又引刘炫的话,以为左师展"欲共公单骑而归",这是"骑马之渐"(开端)。我们认为春秋时代可能有骑马的事,但那只是极个别的情况。到了战国时代,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从匈奴学来了骑马。后来骑马之风才渐渐盛行起来的。    
  注释:    
  [1]裘,皮衣。唐石经初刻本无轻字(见阮元《论语注疏校勘记》)。    
  [2]当然,马车之外还有牛车等。    
  [3]所以后世轿子也叫肩舆。    
  [4]此据古书所记。近来考古发掘,知道上古车舆有的是方形,有的是长方形,有的是六角形,有的周围是高起的栏干,后面留有缺口,以便乘者升降。    
  [5]但是"妇人不立乘",见《礼记·曲礼上》。    
  [6]但是"兵车不式",见《礼记·曲礼上》。    
  [7]式,通"轼",车前横木,这里用如动词,扶轼。    
  [8]辐,车的辐条。毂(gǔ),车轮中心有圆孔的圆木,里边贯轴,外边承辐。    
  [9]此据古书所记。近来考古发掘,知道上古乘人的马车多为独辕直木。又,汉代乘人的车,种类复杂化,车辕成双,驾车的马以一匹为常,这里不细说。    
  [10] (ní),连接牛车辕端与轭(横木)的关键。    
  (yuè),连接马车辕端与衡(横木)的关键。    
  [11]右,车右,又称骖乘。古制,一车乘三人,尊者在左,御者在中,骖乘居右;但君王或战争时的主帅居中,御者在左。车右都是有勇力之士,任务是执干戈以御敌,并负责战争中的力役之事。提弥明,人名。    
  [12]殪(yì),死。右,指右骖。刃伤,为兵刃所伤。    
  [13]俨,整肃的样子。骖,驾在车辕两旁的马,这里指车马。上路,地势高的路。    
  上古的粮食作物有所谓五谷、六谷和百谷。按照一般的说法,五谷是稷、黍、麦、菽、麻;六谷是稻、稷、黍、麦、菽、麻。六谷比起五谷来只多了一种稻,这显然是因为水稻本是南方作物,后来才传到北方来的[1]。至于百谷,不是说上古真有那么多的粮食品种,而是多种谷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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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2)        
  稷是小米,又叫谷子[2]。稷在古代很长一段时期内是最重要的粮食。古人以稷代表谷神,和社神(土神)合称为社稷,并以社稷作为国家的代称。由此可见稷在上古的重要性。    
  黍是现代北方所说的黍子,又叫黄米。《诗经》里常见黍稷连称,可见黍在上古也很重要。上古时代,黍被认为比较好吃的粮食,所以《论语·微子》说:"杀鸡为黍而食之。"[3] 麦有大麦、小麦之分。古代大麦叫,又名来牟。    
  菽就是豆。上古只称菽,汉以后叫豆。    
  麻指大麻子,古代也供食用,后世还有吃麻粥的。《诗经·豳风·七月》:"九月叔苴。"苴就是麻子。麻不是主要的粮食作物,古代以丝麻或桑麻并称,那是指大麻的纤维。    
  现在说一说谷、禾、粟、粱。    
  谷是百谷的总称。禾本来专指稷,后来逐渐变为一般粮食作物的通称。粟本来是禾黍的籽粒,后来也用作粮食的通称。粱是稷的良种,古人常以稻粱并称,认为这两种谷物好吃;又以膏粱或粱肉并称,认为是精美的膳食。    
  粮食炒成干粮叫糗,也叫糇粮。《诗经·大雅·公刘》:"乃裹糇粮。"[4]粮字本身也指的是干粮,行军或旅行时才吃粮。所以《庄子·逍遥游》说:"适千里者,三月聚粮。"[5] 古人以牛羊豕为三牲。祭祀时三牲齐全叫太牢;只用羊豕不用牛叫少牢。牛最珍贵,只有统治阶级吃得起,比较普遍的肉食是羊肉,所以美(美味)羞(馐)等字从羊,羹字从羔从美。古人也吃狗肉,并有以屠狗为职业的,汉代樊哙还"以屠狗为事"。《汉书·樊哙传》颜师古注:"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可见唐人已经不吃狗了。    
  上古干肉叫脯(fǔ),叫,肉酱叫醢(hǎi)。本来醢有多种:(tǎn)醢(肉酱)外,还有鱼醢、蜃醢(蛤蜊酱)等。但一般所谓醢则指肉酱而言。上古已有醋,叫做醯(xī)。有了醯,就可制成酸菜、泡菜,叫做菹(zū)。细切的瓜菜做成的叫齑(jī)。腌肉腌鱼也叫菹,所以有鹿菹、鱼菹等。在这个意义上,菹与醢相近。    
  除了干肉(脯)和肉酱(醢)以外,上古还吃羹。据说有两种羹,一种是不调五味不和菜蔬的纯肉汁,这是饮的。《左传·桓公二年》:"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所谓"大(太)羹",就是这种羹。另一种是肉羹,把肉放进烹饪器里,加上五味煮烂。所谓五味,据说是醯、醢、盐、梅和一种菜。这菜可以是葵,可以是葱,可以是韭。另一说牛羹用藿,羊羹用苦(苦菜),豕羹用薇。《尚书·说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可见咸与酸是羹的主要的味道。《孟子》所谓"一箪食,一豆羹",大概就是这种羹。《左传·隐公元年》载郑庄公赐颍考叔食,颍考叔"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6]大概也是这一类的肉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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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3)        
  上古家禽有鸡、鹅、鸭。鹅又叫做雁(有野雁,有舒雁,舒雁就是鹅)。鸭字是后起的字,战国时代叫做鹜,所以《楚辞·卜居》说:"将与鸡鹜争食乎?"[7]鸭又叫做舒凫,和野凫(野鸭)区别开来。    
  上古人们所吃的糖只是麦芽糖之类,叫做饴。饴加上糯米粉(馓),可以熬成饧(xíng)。饴是软的,饧是硬的。饧是古代的糖。但当时的糖并不是后代的沙糖。沙糖(甘蔗糖)不是中原所旧有。白沙糖叫做石蜜,也是外国进贡的东西。一般人所吃的饴或饧是麦芽糖。宋初宋祁《寒食》诗"箫声吹暖卖饧天",卖的就是麦芽糖。    
  古人很早就知道酿酒。殷人好酒是有名的,出土的觚爵等酒器之多,可以说明当时饮酒之盛。不过古代一般所谓酒都是以黍为糜(煮烂的黍),加上曲(酒母)酿成的,不是烧酒。烧酒是后起的。    
  酒在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区别非常大。读古书时看到某人饮了多少酒,应该加以分别。举例而言:地区的差异如中国与印度。印度文明很早就传入了中国,古印度一些修炼人士戒酒的传统也就随之融进了华夏社会的生活习惯之中。但实际上,印度所戒之物是以"苏摩"药草酿成之浆,此物中国古来稀见,直到近世才有少许进口,中国僧侣出于本国国情,取传统之酒为其替代品而戒之虽无不可,但却失去了此事在印度的本旨。    
  烧酒是元代由外国引进的,始见于忽思慧《饮膳正要》。    
  茶是我国主要的特产之一。《尔雅·释木》:",苦荼。"茶、荼本是同一个字。但是上古没有关于饮茶的记载。王褒《僮约》里说到"烹茶"、"买茶",可见茶在汉代某些地区不但是一种饮料,而且是一种商品。《三国志·吴书·韦曜传》载,孙皓密赐韦曜茶以当酒[8],《续博物志》说南人好饮茶,大概饮茶的风气是从江南传开的。南北朝时饮茶风气渐盛。唐宋以后,茶更成为一般文人的饮料了。    
  茶的功用和饮用方法也在不停地变化。唐代陆羽《茶经》引《本草》说:"茶,味甘苦,微寒而无毒,主瘘疮,利小便,去痰热,令人少睡,秋采之苦,主下气消食。"而同时期的陈藏器亦称茶为"万病之药",可见当时强调的是茶的药用功能。中唐以后,茶成为家常饮料,宋代的宫廷中更是盛行斗茶、挑茶之事,但那却是将茶叶磨成粉,团成茶饼,"煮之百沸",与明清以后通行的散叶茶区别甚大。而唐宋之前的饮茶样式则只保留在日本茶道功夫之中了。    
  古代汉族不吃乳类的饮料和食品。《史记·匈奴列传》:"得汉食物皆去之,以示不如(dòng)酪之便美也。"是牛马乳。酪有干湿两种。依《史记》看来,饮食乳酪都不是汉族的习惯。酥油古称为酥,本来也是胡人的食品,所以唐玄宗嘲安禄山说:"堪笑胡儿但识酥。"醍醐是上等的乳酪,依《涅经》说,牛乳成酪,酪成生酥,生酥成熟酥,熟酥成醍醐,醍醐是最上品。凡此都可证明,饮食乳类的习惯是从少数民族传来的。韩愈《初春小雨》诗:"天街小雨润如酥。"可见唐时汉人已逐渐习惯于酥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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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4)        
  注释:    
  [1]五谷还有别的说法,例如《孟子·滕文公上》:"树艺五谷。"赵歧注:"五谷为稻黍稷麦菽。"六谷也有别的说法,这里不列举。    
  [2]有人说稷和黍是一类,黍的籽粒黄色,有黏性,稷的籽粒白色,没有黏性。    
  [3]为黍,作黄米饭。    
  [4]裹,包。糇(hóu)粮,干粮。    
  [5]出发前三个月就聚集粮食。    
  [6]遗(wèi),给,这里指留给。之,指其母。    
  [7]鹜(wù),鸭。    
  [8]韦曜就是韦昭,史为避晋文帝讳改。《尔雅》郭注:"今呼早采者为荼,晚取者为茗,一名(chuǎn)。" 衣有广狭二义。广义的衣指一切蔽体的织品,包括头衣、胫衣、足衣等。狭义的衣指身上所穿的;当衣和裳并举的时候,就只指上衣而言。下面分别叙述。    
  上古的头衣主要有冠、冕、弁三种。    
  冠是贵族男子所戴的"帽子",但是它的样式和用途与后世所谓的帽子不同。《说文》说:"冠,也,所以发。"(juàn,束缚。)古人蓄长发[1],用发笄绾住发髻后再用冠束住。据说早先的冠只有冠梁,冠梁不很宽,有褶子,两端连在冠圈上,戴起来冠梁像一根弧形的带子,从前到后覆在头发上。由此可以想见,上古的冠并不像后世的帽子那样把头顶全部盖住。冠圈两旁有缨,这是两根小丝带,可以在颔下打结。《史记·滑稽列传》记载:"淳于仰天大笑,冠缨索绝。"缨和(ruí)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是结余下垂的部分,有装饰的作用。    
  古代冠不止一种,质料和颜色也不尽相同。秦汉以后,冠梁逐渐加宽,和冠圈连成覆杯的样子。冠的名目和形制也愈益复杂化了。    
  冠又是冕和弁的总名。冕,黑色,是一种最尊贵的礼冠。最初天子、诸侯、大夫在祭祀时都戴冕,所以后来有"冠冕堂皇"这个成语。"冠冕"又可以用作仕宦的代称,它又被用来比喻"居于首位"。冕的形制和一般的冠不同。冕上面是一幅长方形的版,叫延(),下面戴在头上。延的前沿挂着一串串的小圆玉,叫做旒。据说天子十二旒[2],诸侯以下旒数各有等差。后来只有帝王可以戴冕,所以"冕旒"可以用作帝王的代称。王维《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万国衣冠拜冕旒。" 弁也是一种比较尊贵的冠,有爵弁,有皮弁。爵弁据说就是没有旒的冕。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尖顶,类似后世的瓜皮帽。鹿皮各个缝合的地方缀有一行行闪闪发光的小玉石,看上去像星星一样,所以《诗经·卫风·淇奥》说"会弁如星"。    
  冕弁加在发髻上时都要横插一根较长的笄(不同于发笄),笄穿过发髻,把冕弁别在髻上。然后在笄的一端系上一根小丝带,从颔下绕过,再系到笄的另一端。这根带子不叫缨而叫(hóng),此外,笄的两端各用一条名叫(dǎn)的丝绳垂下一颗玉来,名叫(zhèn)。因为两正当左右两耳,所以一名充耳,又叫塞耳。《诗经·卫风·淇奥》说"充耳莹",就是指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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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5)        
  附带说一说,古时贵族才能戴冠乘车,车有车盖,所以古人以"冠盖"为贵人的代称。"冠盖"又指仕宦的冠服和车盖,所以也用作仕宦的代称。    
  庶人的头衣和统治阶级不同。他们不但没有财力制置冠弁,而且统治阶级还不让他们有戴冠弁的权利。《释名·释首饰》:"士冠,庶人巾。"可见庶人只能戴巾。《玉篇》:"巾,佩巾也,本以拭物,后人著之于头。"可见庶人的巾大约就是劳动时擦汗的布,一物两用,也可以当作帽子裹在头上。直到汉代,头巾仍用于庶人和隐士。    
  帻(zé),就是包发的巾。蔡邕《独断》:"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庶人的帻是黑色或青色的,庶人既不许戴冠,只许戴巾帻,在头衣的制度上就有深刻的阶级内容。所以秦称人民为黔首(黔,黑色),汉称仆隶为苍头(苍,青色),都是从头衣上区别的(依陶宗仪《辍耕录》说)。    
  帻有压发定冠的作用,所以后来贵族也戴帻,那是帻上再加冠。这种帻,前面高些,后面低些,中间露出头发。现在戏台上王侯将相冠下也都有帻,免冠后就露出帻来了。此外还有一种比较正式的帻,即帻之有屋(帽顶)者。戴这种帻可以不再戴冠。帻本覆额,戴帻而露出前额,古人叫做岸帻(岸是显露的意思),这表示洒脱不拘礼节。《晋书·谢奕传》:"岸帻笑咏,无异常日。" 帽,据说是没有冠冕以前的头衣,《荀子·哀公》:"哀公问舜冠于孔子","孔子对曰:古之王者有务而拘领者矣",杨注"务读为冒",意思是说务就是帽。《说文》说, 是小儿及蛮夷的头衣, 是古帽字。但是上古文献中很少谈及帽。魏晋以前汉人所戴的帽只是一种便帽,《世说新语·任诞》说,谢尚"脱帻著帽","酣饮于桓子野家",可见当时的帽还是一种便帽。后来帽成为正式的头衣,杜甫《饮中八仙歌》说,张旭"脱帽露顶王公前",脱帽没有礼貌,可见戴帽就有礼貌了。    
  上文说过,古代衣裳并举时,衣只指上衣,下衣叫做裳。《诗经·邶风·绿衣》说:"绿衣黄裳。"《诗经·齐风·东方未明》说:"颠倒衣裳。"但是裳并不是裤而是裙[3]。《说文》说:"常(裳),下 (裙)也。"衣裳连在一起的叫做深衣。    
  古人衣襟向右掩(右衽),用绦系结,然后在腰间束带。《论语·宪问》:"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4]可见左衽不是中原的习俗[5]。带有两种:一种是丝织的大带,一种是皮做的革带。大带是用来束衣的,叫做绅,绅又特指束余下垂的部分。古人常说"绅",意思是把上朝时所执的手版(笏)插在带间[6]。这样,"绅"就成了仕宦的代称,而"绅士"的意义也由此发展而来。革带叫做(pán),这是用来悬佩玉饰等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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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6)        
  古人非常珍视玉。玉器不但用于祭祀、外交和社交等方面,而且用于服饰。《礼记·玉藻》说:"古之君子必佩玉。"又说:"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可见佩玉是贵族很看重的衣饰。据说礼服有两套相同的佩玉,腰的左右各佩一套。每套佩玉都用丝绳系联着。上端是一枚弧形的玉叫珩(衡),珩的两端各悬着一枚半圆形的玉叫璜,中间缀有两片玉,叫做琚和(yǔ),两璜之间悬着一枚玉叫做冲牙。走起路来冲牙和两璜相触,发出铿锵悦耳的声音。《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说:"杂佩以赠之。"据旧注,"杂佩"就是这套佩玉。此外,古书上还常常谈到佩环、佩( jué是有缺口的佩环)。妇女也有环佩。    
  裘和袍是御寒的衣服。《诗经·桧风·羔裘》说:"羔裘如膏,日出有曜。"《诗经·小雅·都人士》说:"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可见古人穿裘,毛是向外的,否则不容易看见裘毛的色泽。在行礼或接见宾客时,裘上加一件罩衣,叫做裼(xī)衣,否则被认为不敬。裼衣和裘,颜色要相配,所以《论语·乡党》说:"缁衣,羔裘;素衣,裘;黄衣,狐裘。"平常家居,裘上不加裼衣。庶人穿犬羊之裘,也不加裼衣。    
  袍是长袄,据说里面铺的是乱麻()[7]。一般说来,穷到穿不起裘的人才穿袍。《论语·子罕》:"衣敝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可见穿袍穿裘有贫富的差别。汉以后有绛纱袍、皂纱袍,袍成了朝服了。    
  衮,这是天子和最高级的官吏的礼服。据说衮上绣有蜷曲形的龙,后代所谓"龙袍"就是衮的遗制。    
  上古时代还不懂得种棉花。所谓"絮",所谓"绵",都只是丝棉[8]。因此,上古所谓布并不是棉织品,而是麻织品或葛织品。帛则是丝织品的总称。布与帛也形成了低级衣服与高级衣服的对比,贫贱的人穿不起丝织品,只能穿麻织品,所以"布衣"成了庶人的代称。最粗劣的一种衣服称为"褐",这是用粗毛编织的,所以贫苦的人被称为"褐夫"。《孟子·滕文公上》说,许行之徒"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9],这是说过着劳动人民的生活。扬雄《解嘲》说"或释褐而傅"[10],这是说脱掉粗劣的衣服做大官去了。后世科举新进士及第授官,也沿称"释褐"。    
  上古时代,男女服装的差别似乎不很大。直到中古,男女服装也还不是严格分开的。试举"襦""裙"为例[11],乐府诗《陌上桑》:"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这里"襦"和"裙"是妇女的服装。但是《庄子·外物》"未解裙襦",并非专指妇女。《南史·张讥传》载梁武帝以裙襦赐给张讥,可见男人也是穿着裙襦的。只有(guī)被解释为妇女的上衣[12]。这大概是可信的。宋玉《神女赋》"被裳",曹植《洛神赋》"扬轻之绮靡",可以为证。唐宋以后,妇女着裙之风大盛,男以袍为常服,女以裙为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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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7)        
  上古有裳无裤。上古文献中有个绔字,又写作,按字音说,也就是后代的裤字。但是上古所说的裤(绔),并不等于今天所谓裤。《说文》:"绔,胫衣也。"可见当时所说的,很像今天的套裤[13],所不同者,它不是套在裤子外面的。    
  的作用是御寒,《太平御览》引《列士传》"冯援(冯谖)经冬无,面有饥色",又引《高士传》"孙略冬日见贫士,脱遗之",都可为证。    
  有裆的裤子叫(kūn),又写作。《释名·释衣服》说:",贯也,贯两脚,上系腰中也。"此外有一种,类似后世的短裤叉,形似犊鼻,叫犊鼻[14],穿起来便于劳动操作。《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说,司马相如在临邛"身自著犊鼻",和奴婢们一起洗涤食具。    
  古人用一块布斜裹在小腿上,叫邪幅或幅()。《左传·桓公二年》:"带裳幅舄。"《诗经·小雅·采菽》:"邪幅在下。"郑玄注:"邪幅,如今行也;束其胫,自足至膝,故曰"在下"。"上古的邪幅如同汉代的行,相当于后世的裹腿。    
  上古的鞋叫屦,有麻屦、葛屦等。据说葛屦是夏天穿的,冬天穿皮屦。一般的屦是用麻绳编成的。编时要边编边砸,使之结实。所以《孟子·滕文公上》说"捆屦织席"。[15] 舄(xì)是屦的别名。区别开来说,单底叫屦,复底叫舄。《方言》说,屦中有木者叫复舄,可以走到泥地里去,不怕泥湿。    
  履字本是动词,是践的意思。《诗经·魏风·葛屦》说:"纠纠葛屦,可以履霜。"战国以后履字渐渐用为名词。《荀子·正名》:"(粗)布之衣, (xún,鞋带)之履,而可以养体。"《史记·留侯世家》:"孺子,下取履。" 古人的草鞋叫(、屣 xǐ)[16],又叫( jué)。    
  《孟子·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也。"敝就是破草鞋。《史记·虞卿列传》说虞卿"蹑檐簦说赵孝成王"[17],就是穿着草鞋,掮着长柄笠(相当于后世的雨伞)去游说赵孝成王。    
  屐是木头鞋。屐和舄不同,舄的底下只衬一块薄板,甚至只是复底,而屐底下是厚板,而且前后有齿。《宋书·谢灵运传》记载,谢灵运常著木屐,上山则去前齿,下山则去后齿。可见屐是有齿的。战国时代就开始有屐。《庄子·天下》提到墨子之徒"以为服", 就是屐字。但不知当时的屐有没有齿。    
  古书上用皮屦、革舄、革履、韦履等词来指用皮做的鞋子。皮鞋比较贵重,一般人穿不起。《说文》:",革履也,胡人履连胫谓之络(dī)。"络就是后代所谓靴,可见靴是由少数民族传入的。    
  鞋字古作。《说文》:",生革也。"可见鞋是的一种。后来鞋字变成了鞋类的总称,所以有麻鞋、草鞋、芒鞋、丝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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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8)        
  最后说一说(袜)。《说文》说是足衣。大约是用皮做的,所以写作。古人以跣足为至敬,登席必须脱。《左传·哀公二十五年》:"褚师声子而登席。"这是对人君无礼。    
  字后来又写作,这暗示的质料改变了。    
  谈服饰便要谈到颜色。古时常见有"五色"之说:青相当于温和的春天,为草木萌芽之色,为日出时;赤相当于炎热的夏天,为火燃之色,其方位为南,为正午时;黄相当于四季交替的季节,为土色,其方位为中央;白相当于清凉的秋天,为金属光泽之显色,其方位为西,为日没时;黑相当于寒冷的冬天,为水,为深渊之色,其方位为北,为深夜时。    
  此五色又各有特殊意义。    
  青:永久,平和;赤:幸福,喜;黄:力,富,皇帝;白:悲哀,和平;黑:破坏。    
  注释:    
  [1]《左传·哀公七年》说吴人"断发文身",《左传·哀公十一年》说"吴发短",《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也说越人"文身断发",可见剪短头发在上古被认为是所谓"蛮夷"的风俗。至于剃光头,那是一种相当重的刑罚,叫做髡。    
  [2]一说皇帝的冕前后各有十二旒。    
  [3]古代男女都着裙,见下文。    
  [4]微,(如果)没有。被(pī),通"披"。衽(rèn),衣襟。左衽,衣襟左掩。被发左衽,指当时所谓"夷狄"(四方外族)的风俗,意思是说中原被夷狄所占。    
  [5]上古殓死者才左衽。    
  [6]笏是古代君臣朝见时所执的狭长的板子,用玉、象牙或竹子制的,用来指画或在上面记事。    
  绅又作缙绅、荐绅。《史记·五帝本纪》:"荐绅先生难言之。" [7]现在单袍也叫袍,上古没有这种说法。一说袍里面铺的新绵和旧絮。    
  [8]依《广韵》,精的叫绵,粗的叫絮。其实上古一般都叫絮。    
  [9]褐(hè),粗毛编织的衣服,是当时贫苦人的衣服。    
  [10]释,指脱掉。释褐,脱去粗毛衣服,指登仕。傅,太傅,三公之一。这里指傅说的故事,相传傅说曾在傅岩(地名)为人筑墙,殷武丁访得,任为相。    
  [11]襦,短袄(依段玉裁说)。    
  [12]见《释名·释衣服》。今天的褂字大约是字的音变。    
  [13]依段玉裁说。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十二《胡服考》认为"与今时裤制无异"。    
  [14]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四"犊鼻"条说,无裆者谓之,突犊声相近,重言为犊鼻,单言为突,后人加衣旁作。这是另一种解释。    
  [15]捆,砸。屦,鞋。捆屦,即做鞋。以为食,即是以此为生。    
  [16]《说文》说, 是舞履,字亦作、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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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69)        
  [17]檐,当作(担)。    
  什物很多,不可能一一加以叙述。现在只选主要的而且古今差别较大的谈一谈。    
  古人席地而坐,所以登堂必先脱屦。席长短不一,长的可坐数人,短的仅坐一人。席和筵是同义词,区别开来说,筵比席长些,是铺在地上垫席的;席是加在筵上供人坐用的。后来筵字用来表示宴饮的陈设。陈子昂《春夜别友人》:"金樽对绮筵。"近代"筵席"成为一个词,用作酒馔的代称。    
  古代床有两用,既可以用作卧具,又可以用作坐具。《诗经·小雅·斯干》"载寝之床",那是用作卧具;《孟子·万章上》"舜在床琴"[1],那是用作坐具。    
  古人坐时两膝跪在席或床上,臀部坐在脚后跟上[2],坐时可以凭几。几是长方形的,不高,类似今天北方的炕几。《孟子·公孙丑上》说孟子"隐几而卧"。《庄子·齐物论》说"南郭子綦隐机而坐",机就是几。几通常是老年人凭倚的,所以古代常以几杖并举,作为养尊敬老的用具。    
  古代进送食物用的托盘叫做案,有长方形的,也有圆形的,前者四足,后者三足,可以放在地上,这是食案。食案形体不大,足很矮,所以《后汉书·梁鸿传》说梁鸿妻"举案齐眉"。此外还有书案,长方形,两端有宽足向内曲成弧形,不很高。后世因为坐的方式改成今天的样子,所以才有较高的案几和桌椅。    
  先秦已有烛字,但是上古的烛并不是后世所指的蜡烛。《说文》说:"烛,庭燎大烛也。"烛和庭燎是一样的东西,都是火炬。细分起来,拿在手上叫烛,大烛立在地上叫庭燎。据说大烛是用苇薪做的,小烛是用麻蒸做的[3]。    
  战国时代就有照明用的镫(灯)了,当时的镫和后世的灯不同。因为形状类似盛食物的登(瓦豆),所以就叫做镫[4]。古代点镫用膏,膏是兽类的脂肪,《楚辞·招魂》说:"兰膏明烛,华镫错些。"[5]点灯用植物油,是后起的事。    
  耒耜是上古耕田的工具。《说文》说:"耒,手耕曲木也。"起初是用自然的曲木,后来知道"揉木为耒"。耒和耜本来是两种农具。耒上端勾曲,下端分叉;耜的下端则是一块圆头的平板,后来嵌入青铜或铁片,就成了犁的前身。古人常以耒耜并举,例如《孟子·滕文公上》说:"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辛,负耒耜而自宋之滕。"[6]古代注家往往认为耒耜是一种农具的两个不同部位的名称,认为耒是耜上端的曲木,耜是耒下端的圆木或金属刃片,可见耒耜混淆由来已久了。后来耒耜用作一般农具的代称。    
  (zhì)是一种短小的镰刀,钱和(bó)是耘草挖土的铲形农具。在上古时代,钱大约曾经是交易的媒介,所以春秋晚期和战国的货币模仿钱的形状,称为钱或布(布和古音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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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70)        
  上古的烹饪器有鼎、鬲(lì)、(yǎn)等。有陶制的,也有青铜制的。    
  鼎是用来煮肉盛肉的,一般是圆腹三足[7],也有长方形四足的,那是方鼎。鼎口左右有耳,可以穿铉,铉是抬鼎用的杠子[8]。鼎足的下面可以烧火,有几种肉食就分几个鼎来煮,煮熟后就在鼎内取食,所以说"列鼎而食"。钟鸣鼎食是贵族奢侈生活的一个方面。王勃《滕王阁序》说:"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9] 古人用匕从鼎内把肉取出来后,放在俎上用刀割着吃。所以古书上常以刀匕并举、刀俎并举。匕是长柄汤匙,俎是一块长方形的小板,两端有足支撑着,一般是木制的,铜俎很少。    
  铜俎的出土是很晚的事情。这是因为俎本来就是多以木而为之的。木材岁久腐朽,当然保存不下来。所以,直至清末,学者们还在根据文字学的理论推测"俎"的具体形状。    
  现在这个问题随着铜俎的出土已经彻底解决了,但古代学者利用文字学理论研讨推测"俎"的具体形状的文章,却是魅力永存的。    
  上古煮饭用鬲,蒸饭用。鬲似鼎,有三只空心的短足,下面举火炊煮。分为上下两层。下层似鬲,里面盛水,烧火煮水使蒸气上升到上层。上层似甑(底部有孔的蒸器),里面放米谷之类。上下两层之间有个带着许多孔的横隔(箅bì子),既便于透过蒸气,又免得米谷漏到下层。    
  古书上常见釜甑并举。《孟子·滕文公上》:"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10]《史记·项羽本纪》:"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釜甑是配合起来用的。釜似锅,它的用途相当于的下层;甑似盆,底部有细孔,放在釜上,相当于的上层。釜甑之间也有箅子。    
  古人盛饭盛菜不用(碗)。《说文》虽有字,那是"小盂"(水器)。传世古器自铭为的,实际上是一个小盂旁边加上一个柄,那是用来舀水的[11]。上古盛饭用簋(guǐ),一般圆腹圈足(足在腹底,成圈状),两旁有耳,是青铜或陶制的,也有木制或竹制的。又有一种(fǔ),长方形,用途和簋相同。古书上常以簋并举。上古的盛食器还有豆,像今天的高脚盘,有的有盖。豆本来是盛黍稷的,后来逐渐变为盛肉酱、盛肉羹了。古代木豆叫做豆,竹豆叫做笾,瓦豆叫做登()。《诗经·大雅·生民》:"于豆于。"铜豆还有别的名称,这里没有必要细说。    
  筷子古代叫箸,但是先秦时代,吃饭一般不用筷子。《礼记·曲礼上》:"毋抟饭。"意思是不要用手把饭弄成一团来吃,可见当时是用手送饭入口的。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则用筷子。《礼记·曲礼上》:"羹之有菜者用。"孔疏:"以其菜交横,非不可。"就是一种筷子。大约到汉代才普遍用筷子。《汉书·张良传》说:"请借前箸以筹之。" 上古的盛酒器有尊、觥、、壶等。《诗经·周南·卷耳》"我姑酌彼金","我姑酌彼兕觥",那是盛酒器。觥,同时又是饮酒器,所以《诗经·豳风·七月》说:"称彼兕觥,万寿无疆。"[12]壶除了盛酒外,还用来盛水。古人用斗勺来舀酒、舀水。舀叫做挹,舀后倒到饮器中叫做注。所以《诗经·小雅·大东》说:"不可以挹酒浆。"《诗经·大雅·酌》说:"挹彼注兹。" 尊不仅是一种盛酒器皿的专名,而且还常常被用作礼器之总名。古人作器,皆称为"宝尊彝",或是"宝尊"。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总名使用时,尊也有两种不同用法: 第一种是"大共名之尊",即全部礼器皆可曰"尊"。另一种是"小共名之尊",即壶、卣、等之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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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中国古代文化常识(71)        
  这些都应予以注意,否则有时便会觉得书中内容无法理解。    
  爵是古代饮酒器的通称。但是作为专名,爵是用来温酒的,它有三只脚,下面可以举火。上古常用的饮酒器是觚(gū)和觯(zhì),觯比较轻小,所以古人说"扬觯"。战国以后出现了一种椭圆形的杯(),两侧有弧形的耳,后人称为耳杯,又叫羽觞[13]。杯可以用来饮酒,也可以盛羹。《史记·项羽本纪》说:"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羹。"杯的质料有玉、银、铜、漆等,汉代很流行。    
  古书上常见(盘)(yí)并举,二者是配合起来用的盥洗器。像一只瓢,有把,有足,有盖。《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怀嬴为晋公子重耳"奉沃盥",可见是用来浇水洗手的。古代祭祀燕飨有沃盥的礼节,用浇水洗手时,下面用接住水,所以《说文》说是"承"。上古又用于饮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提到"乃馈盘飧",《史记·滑稽列传》提到"杯盘狼藉",但还不是现代所谓的盘子。现代的盘子是瓷器发达以后才出现的。    
  以上所说的饮食用具,大多数是贵族所享用的,平民则用陶制的鬲、盆、盂、罐等器而已。    
  自宋以来,人们都认为有两种。    
  一种是面积较大近乎矩形而深度较浅,有足而无盖,倒出来的水流很细狭,但却可以持续较长的时间。另一种面积稍小而深度较深,大抵无足,却都有牛形状的盖,倒出来的水流很猛,而持续时间就非常短了。    
  到了民国时期,不少学者提出,后一种并非是而是兕觥,并说是生活用具,无盖,而兕觥是礼祭用器,有盖。    
  古礼器的名称,大多是宋代人所定。然此中又有两种情形。    
  像钟、鼎、鬲、 、敦、 、簋、尊、壶、 、盘、 等等,都是古器自载其名而宋人因以名之者,属第一种情形。像爵、觚、觯、角、 等则在古器铭辞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是宋人根据其大小、差异等而定的名称,属第二种情形。    
  19世纪以来以甲骨文为代表的地下文物的大量出土,为我们了解三代礼器提供了巨大的方便。但是人们却吃惊地发现,无缘见到这些资料的宋人所定的名称,至今仍无以易其说,可见当时学术水平普遍是很高的。    
  注释:    
  [1]琴,用如动词,弹琴。    
  [2]古人坐着要起身时,先把腰挺直,这叫长跪。长跪可以表示敬意,《战国策·魏策》说秦王"长跪而谢"。又,箕踞在古代被认为是一种不恭敬的坐式,所谓箕踞,是说坐时臀部着地,两足向前伸展,膝微曲,其状如箕。《战国策·燕策》说荆轲刺秦王不中,"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正表现了蔑视敌人的气概。    
  [3]依朱骏声说。麻蒸是去掉皮的麻秸。    
  [4]后来镫的形制多样化了。    
  [5]兰膏,加兰香炼的膏,燃起来有香味。烛,动词,照耀。错,错镂。些,语气词。    
  [6]耒耜(lěi sì),犁。铧叫耜,犁柄叫耒。    
  [7]所以古人用"鼎足""鼎立"等词语来譬喻三方并峙的情况。《史记·淮阴侯列传》:"三分天下,鼎足而居。" [8]铉是木制的杠子,以金为饰。    
  [9]钟鸣鼎食之家,鸣钟列鼎而食的人家,指富贵人家。    
  [10]釜(fǔ),锅。甑(zèng),瓦做的蒸东西的炊具。爨(cuàn),炊,烧火做饭。铁,指铁制的农具。    
  [11]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上古没有和现代碗形大致类似的器物,不过它们的名称用途和现代所谓的碗不同。    
  [12](léi),盛酒器。觥(gōng),饮酒器。兕(sì)觥,形似兕头的觥。    
  [13]《汉书·外戚传》颜师古注引孟康曰:"羽觞,爵也,作生爵形,有头尾羽翼。"此外还有别的说法,这里不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