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艳高手在花都 全本:南海争端国际法困境:海洋法引发国家间利益冲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48:38

  发现并争夺这片海域的历史

  复杂的南海

  ◎李鸿谷

  2010年10月28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以夏威夷为起点,开始了她新一轮的亚洲之行。出行前,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坎贝尔在介绍此行时特意指明:这是希拉里上任来“第六次”访问亚洲。这次为期两周的访问,“复杂、持续时间长”。两年不到的时间,6次亚洲之行。希拉里的行程,当然在注释着奥巴马立志要做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太平洋总统”的战略——如此背景下,观察南海问题,它的复杂程度将远超过预想。

  建立南海问题的观察框架,我们必须回到“二战”结束后,重新被划分的国际格局。这个时期,相对清晰而明确地描述美国政府亚洲地理与军事政治上战略安排的是前国务卿杜勒斯,1951年,他提出“岛链”——北起日本群岛、琉球群岛,中接台湾岛,南至菲律宾、大巽他群岛——如此构成一个岛链(“第一岛链”),在“冷战”时期封锁红色中国及苏联。在美苏对峙的“冷战”阶段,南海之于美国的价值,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者艾玛纽尔·尤兹科告诉本刊:“自由航行权是美国在南海的主要利益。”

  “岛链”的政治含意被丰富或者说被部分调整的机缘,来自“埃默里报告”——1968年,美国学者肯尼斯·埃默里与日本学者新野弘在中国东海与黄海进行了为期6周的地球物理勘测。这次联合了12位专家的考察,受到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的赞助。其报告称:“在台湾岛与日本之间的这片海域,将来也许会成为一个世界规模的产油区。”

  石油,首先改变了亚洲国家对这一海域的“价值判断”。这中间尤其突出的是日本。由于新野弘是此次考察的重要参与者,他的国策建议“直接触动了日本抢占钓鱼岛和插手东海石油资源开发的敏感神经”。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研究所副所长刘锋如此分析。由东海往南往西呢?即使从美国人的观察来看,“在东南亚,日本比美国有更大的直接利益”。1971的《华盛顿邮报》由此有文分析:“(日本)正在为获得能源进行大量投资。一面在全世界寻找新油田,一面寻找浓缩铀的新来源以供应他们新生的原子能工业。”

  南海的价值,在美苏对峙的政治格局里,就有了新的内容。

  1969年4月,“埃默里报告”刊布,因对石油贮量的预测,直接引发周边地缘政治变动。韩国与我国台湾地区随即通过单方面立法主张“采矿区”,而日本当然明确宣示,“(这些主张)在国际法上无效力”。随后,日本亦加快与美国谈判,要求冲绳“回归”。与地缘政治变化相对应的另一种力量,不可小视。《石油战争》的作者威廉·恩道尔对本刊分析:“以英国石油公司和美国石油公司雪弗龙为代表的欧美石油公司,在南中国海地区十分活跃。美孚公司从上世纪70年代‘越战’时期,就在南中国海钻探,还跟越南人佯称这里什么都没有。”有着更为先进技术,并且更为强悍的牟利冲动的石油公司的介入,石油公司所在国利益以及公司开发石油地区的国家利益混杂,南海开始更复杂化。

  越南战争以美国的失败而告结束,同时随着中美建交,“美国不再反对中国在南海的行动”。新的均衡由此在重新建立中。不过,这时离“冷战”的结束尚待时日——在美国军队撤离越南后,苏联的地理学家和地球化学家很迅速地就与越南建立了合资企业,发现了包括九龙盆地白虎油田在内的两块油田。它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诱因——“于是,美国人又想回到这里。”

  之后,“冷战”虽然结束,但大国对南海的实际争夺其实一直在针锋相对,南海也因此成为各大公司、各国力量交叉渗透的区域。它的复杂性,不仅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导致的诸国主权要求重叠,不仅因为公司利益、国家利益对南海资源的争夺,还因为复杂的地域政治较量的因素。

  由此,我们真应该重新来认识美丽而富饶的南海。■

  南海争端中的国际法困境

  “南沙有180多个岛,许多岛屿还存在主权争端。不同国家根据同一个岛划定200海里,就形成主权要求的重叠。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规范了国际海洋法秩序,同时也引起了新的主权要求重叠。针对这种情况,公约只提出以公平原则,相关国家协商加以解决,没有具体方案,等于没说。”

  南海圈地的催化剂

  1984年,美国学者乔治·劳里亚特就在《远东经济评论》上发表了题为《混战还是合作?》的文章。“‘海洋法’的规定本身已在亚洲引起了类似敌友之间的新争端,在亚洲没有一个国家声称的大陆架界限或划出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不会与其他国家所声称的造成冲突。”劳里亚特写道,“有些在20世纪50年代难以想象的冲突,仅由于‘海洋法’的规定而发生。”

  劳里亚特文中的“海洋法”,即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45年,美国率先宣布其领海的管辖延伸至其大陆架,紧接着,众多国家宣布将领海延伸到12海里或200海里不等。面对传统“公海自由航行”受到的挑战,联合国从1958年开始召开多次会议,以拟定国际海洋法。1982年12月4日,来自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以及50多个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历时10年、11期会议后,终于在牙买加签订了公约,以国际法的方式界定了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概念。

  这样一部以解决国际海洋权益争端为目的的法律,为何会成为劳里亚特眼中南海争端的催化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有个基本原则就是以陆定海,它有很严格的规定,一个岛屿才是一个陆地,这个岛归你了,你才可以以这个岛为中心,以200海里为半径来主张周围海域的管辖权。这样粗算下来以后,大约是43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国强告诉本刊,“南沙有180多个岛,许多岛屿还存在主权争端。不同国家根据同一个岛划定200海里,就形成主权要求的重叠。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规范了国际海洋法秩序,同时也引起了新的主权要求重叠。针对这种情况,公约只提出以公平原则,相关国家协商加以解决,没有具体方案,等于没说。”

  由于地理位置的邻近,在这场“蓝色圈地运动”中,东南亚相关各国提出的南海海域权利的主张出现了复杂的重叠。如马来西亚对越南占领的安波沙洲提出主权要求,在校尉礁归属问题上与菲律宾冲突,在南通礁问题上又与文莱冲突;而菲律宾则与越南在司令礁提出的要求重叠。“在南沙,中国主张的200万平方公里的版权面积,大概有150多万是重叠的。所谓南海问题的核心点就是岛屿归属和海域划界,首先立足于先解决岛的问题,这些岛归谁,海域划界的前提是岛屿归属要确定。”李国强告诉本刊记者。

  为了审查沿海国为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界限所提出的各种主张,便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执行,1997年联合国根据《公约》附件规定成立了大陆架界限委员会,2001年规定,凡是在1999年5月13日以前正式批准或加入《公约》的国家,都需要在10年内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大陆架外部界限主张案。去年5月,随着这一截止期限的到来,南海争端再次升温。越南不仅和马来西亚联合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还单独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两次“划界案”所附资料包括了2007、2008两年的专门调查报告,对海洋的水深测量、电磁力、万有引力和地震数据等在内的资料。为准备这些资料,越南不仅召集了众多官方和研究机构参与,还专门聘请了英国南安普顿的国家海洋学中心担任科技顾问。

  但实际上,各国提交的划界案对解决争端的作用依然有限。“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职责是审议沿海国提出的关于扩展到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主张和资料,向这些国家提供科学和技术咨询意见,但是这些建议并不能够在实际上约束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界限的具体划定。”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中国学院的洪农博士对本刊记者说。

  李国强告诉本刊记者,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21位相关领域的科学家会针对各个国家所提出的科学依据的审定,但同时它遵循一个意识原则:如果涉及有争议海域,对所有有争议国家所提的划界案不予审议。“越南提出划界案以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先后两次提出照会,指出他们涉及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管辖权和海洋权益,属于有争议的,根据海洋规则,我们反对把它列入审议的划界案里。在51个划界案里,越南的两个就停止了,没有予以审议。”“既然这些国家明知道这个议事规则,为什么还要提?我觉得有两条,一个是它努力寻求实现划界案,二是向国际社会进一步阐述在海洋权益上的主张,即使不审议,也能够表明立场。”

  “国际上解决争端问题无非三个途径,一是外交途径,通过和平谈判解决;第二个是军事途径,通过武力解决;第三个是通过国际法庭,通过第三方仲裁方式解决。”李国强说,“联合国只是规范了海洋秩序,给你设定了一些制度。出了问题,怎么解决呢?公约告诉你,找国际海洋法庭解决。”

  国际海洋法庭设在德国汉堡,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目前中国国家海洋局海洋战略发展研究所所长高之国正在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大法官。但在李国强看来,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法律依据的方面未必能符合各国的实际国情,很难在仲裁中照顾到各方的利益,因此“我们一直主张这是双边外交问题,需要双边外交谈判解决”。

  公约之外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一个致命弱点是它并不对全球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李国强告诉本刊记者:“美国是较早倡议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家,但是最后由于国际海洋法新秩序并不符合美国的战略,所以它最后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于是它就不承认公约规定的制度。美国觉得,如果你们沿海国都具有这个权利的话,那它的施展空间只有公海,公海对于它来讲,权益损失就比较大。”2009年3月8日:美军侦测船“无暇号”闯入中国在南海专属经济水域,遭5艘中国船包围。针对这一事件,“美国的逻辑是,它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所以专属经济区部分它视同为公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在公海都享有6项自由: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建造国际海洋法所准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捞自由、科学研究自由。但从中国的立场看,“美国的测量船进入我们的专属经济区之内,我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所以专属经济区我们有排他性的管辖权,所以你不可以进来,这就是和美国的争执点”。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现确实让南海争端国的行为方式从过去单纯的军事对抗转化为强化自我主张与进行多方合作,使得南海问题有了和平解决的可能性。但是相比《公约》在其他地区扮演的积极角色,联合国在南海问题上实际没有太多发挥影响力的空间,依靠第三方解决问题的途径也并不是亚洲国家所习惯的模式。”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的洪农博士说。

  《共同开发南中国海资源》一书作者,美国著名海洋政策学者、鹦鹉螺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马克·瓦伦西亚从1974年开始为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下属的东亚、东南亚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工作。在他看来,在南海具有相关利益的许多国家对资源开采的兴趣,远远大于对划界谈判的兴趣,而近年来的海域划界实践和判决都倾向于避免干扰已经长期存在的资源开发行动。当许多国家都在同一个地区有开采行动时,解决问题的办法往往就是大家来分享资源。他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是指导性的,指导争端各方达成作为其行为准则的共同宣言。”

  南海周边的国家也正在为此努力。2002年中国和东盟各国已经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但瓦伦西亚认为,《宣言》中的规范还有待完善。它强调:“争端各方应对自己的行动包括对无人居住岛礁的占领进行自我克制,以避免将纠纷扩大化、复杂化。它们应当同意通过谈判对争议地区做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以便管理和共享资源。它们还应当相互通报任何悬而未决的活动,包括在双方感兴趣的海域所举行的军事演习。而区域外势力则要鼓励争端国家遵守共同宣言。”■

  (实习记者林楠对本文亦有贡献)

  东南亚南海争端国颁布的法律文件及相关规定

  越南

  越南于1977年5月12日发表了《关于越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声明》,宣布了其12海里的领海、12海里的毗连区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越南确定的领海基线为连接越南海岸线最突出点和沿岸各岛屿最外点的沿岸最低低潮线,其毗连区是与越南领海外部边线相连的宽度为12海里的海域,其专属经济区为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其大陆架采用自然延伸原则确定,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的,扩展到200海里。事实上,越南主张的大陆架范围,大部分在我国南海传统海疆线内,而它宣布的专属经济区,很大部分也属于有争议的水域。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于1969年发布的第7号紧急法令规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测算领海宽度采用直线基线。它与文莱在海上的分界线是按照等距离原则划定的。1969年10月27日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在吉隆坡签订了两国之间大陆架划界协定,并于1969年11月7日生效。该划界的东段包括了南沙群岛海域从安波沙洲、柏礁、南海礁、簸箕礁、榆亚暗沙、司令礁、校尉暗沙、南乐暗沙到都护暗沙一线以南的广大区域,油气资源蕴藏丰富的曾母暗沙盆地和文莱沙巴盆地都被划入马来西亚的大陆架。1980年4月,马来西亚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建立“从领海基线起扩展至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它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外部界限基本上是一致的。

  菲律宾

  菲律宾的领海是在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干礁最外缘各点上选取80个点作为领海基点,连接这些点的80段直线构成了其领海基线,这样,菲律宾的领海最宽处达270英里,最窄处则不足2英里。1978年6月11日在《菲律宾第1599号总统法命》宣布设立专属经济区,规定该专属经济区应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向外扩展至200海里的距离。该专属经济区的外部界限,侵入了我国的“九段线”以内。

  文莱

  文莱直到1984年才摆脱英国殖民地地位,成为独立国家,其海洋立法深受英国影响。文莱的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是在《1982年文莱渔业法案》中予以宣布的。它要求的专属经济区伸延至我国“九段线”内,并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国的要求相互重叠。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政府于1960年2月18日颁布了《印度尼西亚第四号法令》,其中规定“印度印尼西亚的领海是一条宽为12海里的海水带”。此项法令还明确规定了关于海上划界的中间线原则。1980年3月,印度尼西亚宣布建立从领海基线向外量200海里为专属经济区,主张大陆架从群岛基线量起,至少应扩展到200海里,在200海里距离内可以不考虑海底的地质、地貌特征。印度尼西亚所划的大陆架边的范围伸延至我国“九段线”内,虽然未对南海诸岛的岛礁构成威胁,但其专属经济区水域与我国传统海疆线内水域重叠。 (俞力莎)

  (资料来源:高伟浓:《东南亚国家的海洋法实践》,见《东南亚研究》1996年第2期;李金明:《21世纪南海主权研究的新动向》,见《南洋问题研究》2001年第1期,《南海主权争端的现状》,见《南洋问题研究》2002年第1期;李国强:《南中国海研究:历史与现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006-05-18        困扰中国的南海争端         南海是中国四个海区中最大的一个,总面积达350万平方公里,其中散布有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其中的南沙群岛由于其显要的战略地位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引起了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南海周边国家的强烈兴趣,进而挑起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并发展成一个涉及“六国七方”,且有国际势力插手的复杂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南海争端形势呈现出既斗争又合作的新特点。南海周边国家先后举行多次会谈,就在南海地区建立信任、保证地区和平与稳定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使南海地区局势有了较大的改善,避免了因南海主权争议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的可能性。但是,有关各国出于各自战略利益的需要,并未放松对南海主权的争夺,不断强化对争议海区的实际控守能力,加快海洋资源掠夺步伐,使南海争端形势日趋错综复杂。      手段:由军事占领转向政治斗争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本无争议,但由于南海海域作为国际经济安全通道的价值不断上升,特别是随着国际机构对其潜藏的丰富石油前景估测和东南亚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海洋权益意识的凸现,南海问题才不断被“炒热”,成为亚太地区潜在的热点之一。      1970年7月开始,菲律宾率先入侵南沙群岛。至1980年,先后进占了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北子岛、南钥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共八个岛礁。      1973年7月至1974年春,南越政权公然派兵侵占了南子岛、敦谦沙洲,鸿庥岛、南威岛、景宏岛和安波沙洲等六个岛礁;1975年,越南趁南越溃败之际,“接管”了上述岛礁,并不断扩大侵占其它无人岛礁,至1991年先后占领二十七个岛礁,成为侵占南沙岛礁最多的国家。     马来西亚于1977年开始派舰船入侵南沙群岛南部海区,先后在弹丸礁等十余个礁滩上竖立“主权标志”。1983年8月,马海军以演习为名,派兵侵占了弹丸礁。1986年10月,又借演习之机,派兵侵占了光星仔礁和南海礁。      印尼、文莱等国在越、菲、马加紧侵占南沙岛礁、非法划分海上控制区期间,也各自以宣布“海上开发协议”和“专属经济区”等方式,侵占了南沙群岛大片海域。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初期,越、菲、马等国在南海地区掀起了新一轮“蓝色圈地运动”。 1998年6月底至7月初,越南经长期密谋出兵抢占了位于南沙西南部的奥南暗沙和金盾暗沙两个礁滩。1999年5月,马来西亚先后侵占了榆亚暗沙和簸箕礁。菲海军坦克登陆舰以“机舱破损进水”为由“坐滩”仁爱暗沙,并一度以同样方式于11月占领位于中沙群岛最东端的黄岩岛,后迫于国际压力退出。至此,三国侵占的南沙岛礁增至43个,其中越南29个、菲律宾9个、马来西亚5个,中国仅占8个(包括台占太平岛)。南沙群岛自然条件较好的岛屿、沙洲和位置较为重要的礁滩基本被侵占完毕,辽阔的南沙群岛海区也被非法分割。     此后,南海问题上的正面交锋逐步转向政治外交领域,必不可少的军事手段将日益转变为威慑作用,它将以不流血、少流血为特征。这是因为,南海周边各国间现有的相互关系和密切的经济合作,有利于保持本地区的和平,涉及南沙争端的各国之间现有的双边及多边合作关系,使各方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捆绑在一起,争取在和平环境中发展经济的愿望远远超过以战争获取资源的愿望。     为谋求实现军事占领“合法化”的目标,有关各国不断加大对南海地区的行政管控。越南于2001年在越占南沙岛礁正式设立“长沙县”(越称南沙群岛为“长沙群岛”,西沙群岛为“黄沙群岛”)。 2004年6月,越庆和省第三届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调整“长沙县”行政区划的决议,将原隶属于金兰湾市的五个行政乡划入该县,并成立“长沙镇”,从而使新“长沙县”陆地面积达到27560公顷,区域面积18万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45898人。菲律宾将所占南沙岛礁命名为“卡拉延市”(菲称南沙群岛为“卡拉延群岛”),划归菲巴拉望省管辖,并在中业岛设立了国会选举投票点,将其纳入全国政事活动范围。马来西亚将侵占南沙岛礁划归东马管辖,将弹丸礁辟为旅游胜地,每年组织大批外国游客包括一些外国政要前往活动,这些举动对其强化岛礁实际占领、扩大南海问题影响、混淆国际视听均起到了一定作用。     2004年4月,越南不顾有关国家的强烈反对,首次组团赴南沙旅游,成为继马来西亚之后第二个开辟南沙旅游线路的国家。越国防部认为,此次活动是肯定越南对“长沙群岛”拥有“民事主权”的标志性事件。越旅游总局还计划开通胡志明市至南沙南威岛的旅游航线,将至南沙航线纳入国内民航飞行范围,进而以增加民事活动强化对南沙地区的空域管制。越广义省人委会亦批准斥资115亿越盾(约合640万元人民币),计划在李山岛修建“长沙、黄沙遗迹群”,兴建“黄沙历史陈列馆”、“阵亡将士纪念碑”等建筑,展示其对南沙拥有“主权”的历史证据。      重点:由主权争夺转向资源掠夺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海洋技术、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综合利用和开发海洋的意识与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经济在国家发展战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南海周边国家普遍认为,“21世纪是海洋世纪”,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将成为民族振兴和经济腾飞的重要依托。鉴于南海地区的分裂割据格局已进入相对稳定的胶着状态,“谈不拢、打不起”的斗争形势短期内难以发生较大变动,有关国家在南海地区的战略目标日趋务实,并不失时机地将现阶段战略重点由主权争夺逐渐转向资源掠夺开发,并借此显示“主权存在”和对南海实施有效管控,实现“经济开发与巩固国防安宁、保卫领海主权相结合”。      为力争尽早获取最大的现实利益,越、菲、马等国片面歪曲和盗用有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主张,本着“先开发、先受益”原则,积极推行海洋经济战略,广泛吸引外资和技术,加紧对南海油气资源的考察、勘探和开发。近年来上述国家先后确立了以经济利益为先导,以宣示“主权”为目的的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并加紧研究和制订相关政策法规。越南于1993年确立了“东南亚海洋强国”的总体战略目标,成立了“国家东海与海岛指导委员会”,明确要加强南沙等海区的矿产、油气、渔业等资源的勘探开发。越国会也先后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和《越南国家海洋法》,为其在南沙海域进行勘探开发活动制造依据。     2000年初,越南制订了新世纪石油工业发展战略,提出“建设一个全面发展的越南油气业,使之成为一个活动职能多样化的经济集团,并积极参与区域和国际合作进程,满足21世纪国内经济发展对燃料、能源和石化产品的需求”,同时拟定了未来五年发展规划,确保2005年原油产量达2800万吨。印尼进一步完善了于1994年制定的新能源政策,强调加强南海等地区的资源勘探,优化能源生产。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在油气资源开发上则采取“少说多做”的策略,开发进度不断加快。     据不完全统计,迄今,越、菲、马、印尼和文莱等国通过国际招标方式,已先后吸引美、日、俄等三十多个国家八十余家油气公司在南海进行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活动,在南沙海域布置了约200余座钻井平台,钻井1000多口,发现含油气构造200余个,探明油气田183个(其中油田104个、气田79个),仅1999年年产石油4043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分别是我国同期整个近海石油和天然气年产量的2.2倍和7倍。其中,马来西亚海上油气开发范围已深入中国南沙传统海疆线120公里,原油年产量近3000万吨,年获利30亿美元以上;菲律宾在南海海域生产的石油可以满足国内需要的20%;越南海上石油产量的1/6来自南沙海域,目前,越平均日产原油43000吨,天然气400万立方米,年原油出口创汇达20多亿美元。     近年来,越、菲、马以及印尼等国还积极鼓励本国渔民非法到南海作业。仅越南在南海从事渔业生产的船只就有6万多艘,在南沙海域从事远洋渔业捕捞的渔船日均150艘左右,渔业年捕捞量高达300多万吨。2000年起,越政府开始投资15000千亿越盾在南沙建设大型渔场,并计划将西礁建为南沙渔场的后勤保障中心。     越、菲、马等国在大肆掠夺南海海洋资源的同时,加大了对各自“专属经济区”和油气区的控制力度,严防他国的介入。越海军于1994年5月在胡志明市成立了旨在保卫南沙西南部“第一油气区”的“BM-94”指挥所,1997年10月成立了“第一油气区守备营”。1998年4月,越南正式成立海上警察部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南海海洋资源保卫力量体系。菲、马也不断扩大其巡逻警戒范围。2001年7月,菲政府决定在南海增设新的“安全专属区”,并已侵入我传统海疆线“九段线”之内,以保障巴拉望北部马拉姆帕亚油气区的安全。     近年来,上述国家还不断强化海上巡逻警戒力度,严密跟踪监视、阻挠和破坏他国船只的考察、测量、油气勘探、海产捕捞等活动。中国科考船队每年赴南沙海区进行勘探作业时,均遭越、菲海军各种方式的干扰和驱赶,以致无法正常作业,被迫离开。    模式:由双边较量向国际化发展     由于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的演变,近年来,东南亚地区政治、经济和军事一体化步伐日趋加快。特别是“大东盟”于1999年4月正式形成之后,东盟成员国关于“集体安全”和“自决地区事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东盟内部运作机制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形成了东盟整体插手南海争端的客观条件。     2000年7月,东盟在曼谷召开的第三十三届外长年会上,正式确定设立由前任、现任和下任主席国外长组成的旨在调停地区性纷争的“三驾马车”机制。2001年7月,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八届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通过了《预防性外交的概念和原则》、《加强东盟地区论坛主席的地位》及《论坛专家的活动规则》等三项文件,标志着东盟地区论坛的发展开始由“建立互信”向“预防性外交”阶段演变。     随着东盟的扩大和内部机制的变化,东盟各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政策也相继发生了转变,加紧调整斗争策略,形成“联合制华”的战略态势。越南在1995年加入东盟后放弃了长期奉行的“单打独斗”策略,注重依托东盟力量,加紧联合有关国家共同向中国发难,以争取南海斗争的主动权。菲政府出于国内政治斗争和军力扩充的需要,利用美济礁和黄岩岛问题大做文章,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不断在南海地区进行军事挑衅,与越南在南海地区的行动相呼应。马来西亚、印尼和新加坡等国则基于“协商一致”原则先后发表声明,建议由东盟组成一个整体与中国直接进行对话。近年来,东盟内部多次就南海问题进行了磋商,达成了通过“集体性政治谈判解决南沙争端”的共识,并多次策划将南海问题提交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竭力促成南海问题国际化。     继1992年7月东盟第二十五届外长年会通过《南中国海宣言》后,1999年11月东盟第三次非正式首脑会议通过了由菲律宾提出的《南海各方行为准则》。越、菲、马、印尼等国还先后达成了一系列军事合作协议,加强彼此间的军事合作与交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双边或多边联合军事演习,甚至建立起情况通报制度,相互交流情报,旨在提高在南海地区共同应付可能发生危机的能力。     美国、印度、日本、俄罗斯和欧盟等大国出于各自不同的战略目的,积极扩大在南海地区的影响力,插手南海地区事务,使南海问题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美国介入南海问题的企图日益显现。美国在1995年以前对南海的基本政策是“中立”和“不介入”,表示“即使南沙发生冲突也无义务直接卷入战争”,提醒有关国家不要轻举妄动。《联合国海洋公约》生效后,美国对南海的政策开始由“不介入”转向“介入但不陷入”。1995年2月,美国防部《东亚—太平洋地区安全战略报告》明确指出,“美国愿意帮助和平解决南海争端”。近年来,东盟国家欲将南海问题国际化的主张,更迎合了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对中国遏制的心理。美国官员多次公开声称,中国对南海的主权要求是“南沙争端的根源”,美国不能允许中国在南海地区取得“战略支配地位”,美应与东盟国家一起“共同对中国施加压力”,以便谈判解决南海问题。美国防部长2000年3月访越时明确表示,希望东盟成员国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行动达成一致,用集体的力量在与中国打交道时“发挥相当的制衡作用”,这也是美国官方人士迄今在插手南海事务上最明确的表态。为增强对南海问题的影响,美除鼓励美国石油公司与东盟国家联合开发南海油气资源外,还以“保障航行自由”和“维护地区稳定”等为借口,密切与有关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合作,加强对南海及其附近海域的控制。     印度“东进政策”使斗争形势增加了变数。印度为实现其地区霸权战略目标,近年来提出以加强在东南亚地区的影响而提高其国际战略地位的“东进政策”。1995年,印正式成为东盟地区论坛的全面对话国和亚太安全合作委员会的联系成员国。2000年4月,时任印国防部长的费尔南德斯阐述了印“新海军构想”,公然宣称“从阿拉伯海的北面到南中国海,都是印度的利益范围”。同年5月,费尔南德斯出访越南,双方签订了《国防合作协定》。《印度斯坦时报》称此举是“冷战结束以来印度推行东进政策的大突破,从而使印度的势力延伸到了南中国海”。印海军“维拉特”号航母编队先后访问马来西亚和印尼,并与新加坡海军举行了联合演习。2001年6月,印缅签署了秘密军事合作协议,决定开展全方位军事合作与交流。9月,印军正式成立安达曼-尼科巴三军联合司令部,从而有效加强了对马六甲海峡的控制,为其进入南海活动提供了前进基地。     此外,部分欧盟国家基于国际战略需要,积极支持将南海问题扩大化、国际化。日本、澳大利亚也以“南海航行权”关系到其国家利益为由,表示“不能对此视而不见”。可见,随着大国势力的介入,南海争端将逾发复杂化。   (陈柳宁  原载香港《广角镜》)          .pb{zoom:1;}.pb textarea{font-size:14px; margin:10px; font-family:"宋体"; background:#FFFFEE; color:#000066}.pb_t{line-height:30px; font-size:14px; color:#000; text-align:center;}/* 分页 */.pagebox{zoom:1;overflow:hidden; font-size:12px; font-family:"宋体",sans-serif;}.pagebox span{float:left; margin-right:2px; overflow:hidden; text-align:center; background:#fff;}.pagebox span a{display:block; zoom:1; overflow:hidden; _float:left;}.pagebox span.pagebox_pre_nolink{border:1px #ddd solid; width:53px; height:21px; *height:21px; line-height:21px; text-align:center; color:#999; cursor:default;}.pagebox span.pagebox_pre{color:#3568b9; height:23px;}.pagebox span.pagebox_pre a,.pagebox span.pagebox_pre a:visited,.pagebox span.pagebox_next a,.pagebox span.pagebox_next a:visited{border:1px #9aafe5 solid; color:#3568b9; text-decoration:none; text-align:center; width:53px; cursor:pointer; height:21px; line-height:21px;}.pagebox span.pagebox_pre a:hover,.pagebox span.pagebox_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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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主权争端集中爆发,中国寸土不让

(2009-03-25 00:36:00)

  进入2009年,中国东海、南海上空风云骤起:日美要协防钓鱼岛,菲律宾立法侵占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近日也混入了这场多国觊觎中国南海的纷争,与中方挑起正面冲突。海内外舆论认为,南沙之争本质乃是“能源政治”,目前南海形势已经非常严峻。但从渔政311船开赴南海宣示主权来看,中国捍卫海洋领土已是有勇有谋,针锋相对。本社汇选有关论点,供读者参考。(评论员:季 实)

    一、菲律宾强占黄岩岛 南海已成多事之海

    1、菲律宾挑衅最大胆 东海南海争端集中爆发

  进入2009年,中国周边形势似乎进入了一个“多事之春”,南海主权纠纷集中出现,中国近海岛屿频亮“红灯”,遭遇有关国家蚕食。(北京《世界新闻报》)

  无论是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还是越南,这些在南中国海与中国存在领土纠纷的国家,都在争议海域小动作不断,一步一步挑战中国的忍耐极限,其中以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挑衅最为大胆。2月17日,喧嚣了一年多的菲律宾“领海基线法”终于引爆,3月11日,菲律宾官方宣布,总统阿罗约已于10日签署“第9522号共和国法”,该法把中国中沙群岛中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中的部分岛屿(菲律宾称为“卡拉延群岛”)划为其“所属岛屿”,幷且不顾中国的严正抗议,坚持要将这一法案提交联合国审议;本月5日,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登陆南沙群岛的弹丸礁和光星仔礁,以总理兼国防部长的身份宣示马来西亚对该礁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北京《国际先驱导报》)

  据瞭解,近期中国周边一些国家相继挑起海洋权益的争端,除了复杂的历史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诱因就是,“联合国关于海洋划界委员会”要求各国在5月13日前申请上报各自对海洋岛屿和管辖海域的一个主权申请。显然,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在事实上占据争议岛屿,就可划界议案中占据有利地位,有望将侵占中国海洋权益的行为合法化。(香港中评网)

  如果说,菲律宾在领土纠纷上采取的是公开挑衅的策略,那么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使用的则是悄悄逼近的办法。今年2月1日起,日本海上保安厅派遣可搭载直升机的PLH型巡视船常驻钓鱼岛海域,加强对钓鱼岛警戒,中日钓鱼岛主权纠纷骤然升级。据香港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中国对钓鱼岛维权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今后,中国船只几乎不太可能再靠近钓鱼岛,如要宣示主权,只能采取飞机掠过岛屿上空的方式。(北京人民网) 
    2、好岛屿被瓜分殆尽 多国染指中国海洋权益

  翻开近期的报纸,关于中国海洋问题的报道频率要明显高于平常。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海洋现状究竟怎么样?据瞭解,中国海域面积广阔,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划定标准,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是世界上海岛最多的国家之一,其中南海海域内的岛屿有1700多个,从中国地图上可以看出这些岛屿都位于一条被称为“九段线”的国界线内。

  长期以来,海洋国土却一直是中国的“软肋”,不仅有至今尚未解决的中日东海问题,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韩国等近邻也分别在南海和黄海存有历史遗留问题,争议海域高达150多万平方公里。这些海域中的许多岛屿被他国所占,情况最严峻的要属东海的钓鱼岛和南海的南沙群岛。据报道,在南沙群岛中,属于中国控制的只有9个,其中大陆占8个,台湾占1个。而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所占的却多达45个。另外一些较小的岛礁也有许多处于他国的控制之下,“九段线”已名存实亡。而这种情形还有扩大的趋势,此次菲律宾提出对黄岩岛的主权要求,之所以令众多专家焦虑,是因为菲律宾此举意在将南海争议向北扩大。有专家认为,一旦那些岛礁被他国占据,要想让那些国家主动离开是不现实的,况且一些国家已经在加强军备,幷在岛屿上修建永久性设施。(韩国《东亚日报》)

  一般认为,南海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因此中国周边国家对其垂涎三尺。菲律宾大学国际法学研究所此前发表的一项报告说,一旦联合国同意菲律宾的领土要求,菲方即可对相关岛屿周围海域的资源享有独自勘探和开采的权利。曾在菲律宾大学国家地质研究所担任教授的地质学专家特奥多洛•桑托斯说,“卡拉延群岛”附近海域是最有希望发现石油和天然气的海域,周围蕴藏的石油可能达到数十亿桶甚至数百亿桶,此外,那里还有丰富的天然气以及金银铁镍等矿藏资源。台湾学者萧曦清还认为,除了丰富的油气资源以外,渔业资源也是推动菲律宾等国争夺南海诸岛及周围海域的重要原因之一。(广东大洋网)

  而更为严峻的问题是,近年来周边国家对中国南海主权的侵占已经由“单一行为”向“集体协作”,由“实际控制”向“永久占有”方向发展。此次菲律宾政府的立法行动,就是对中方的示威。如果中方无实质性的相应措施,长此以往,被侵占的南海数十座岛礁将会离中国越来越远。(香港中评网) 
    3、中国海上力量不够 建航母保海权提上日程

  南海问题说到底,就是中国海上力量不够。在远离大陆1500公里之外的南沙海域,南沙岛屿狭小,难以大量驻军,后勤保障困难,不利于长期固守,因此,面对中国领海主权备受挑战的事实,中国军方和民间要求建造航母的声音十分强烈。而且,由于迟迟未有航母,中国海军远洋防卫能力一直受到制约,也一定程度上被邻国看小。(香港中评网)

  虽然中国不愿看到南海主权争端进一步恶化,但加强中国海军建设,特别是建设一支具有地区威慑力的现代化海军,已成为当务之急,正是在此一背景之下,“两会”释放出中国意图制造航母的信号。3月9日的英文《中国日报》头版头条引述全国人大代表、海军副参谋长张德顺少将的话说,对于一个拥有漫长海岸线的大国而言,航空母舰“在战略上是最普通不过的了”,“就算海军最终拥有航空母舰,我们的国防战略将仍然纯粹是防御性的。”这是该报在“两会”期间采用海军将领就建造航母的最新发言。主要服务在华外国读者以及海外中国观察者的《中国日报》,持续发布军方关于建造航母的言论,似乎在向外界预告,中国海军将很快告别没有航母的时代。从根本上讲,这是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根本保证。(澳门《澳门日报》)
    二、无瑕号恶人先告状 美国介入南海争端

    1、美国不甘中国崛起 无瑕号摸底中国核潜艇

  近日,美海军监测船“无瑕号”违背有关国际法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从事情报收集活动,引发中美关系的紧张。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布莱尔不仅将事件称为“自2001年撞机事件以来,中美两国间最激烈的军事矛盾”,且指责中国军方近年来“越来越具侵略性”,“从任何国际法角度都超过限度”。但是,美军要在中国家门口搜集情报,却指责中国不该“骚扰”美舰,难道还指望中国敞开大门,欢迎参观?而令外界倍感蹊跷的是,在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满怀喜悦地离开北京两个星期之后、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应邀访问美国前夕、伦敦金融峰会即将登场之前、中美经济官员频密接触准备拯救世界经济的关键时间点,何以会爆出中美海上对抗?(广东南方网)

  一直以来,中国周边海域都是美军的重点侦察方向,而海洋监测本身就是海上军事活动的一部分,其军事意义和挑衅色彩非常明显。此次被阻挠的“无暇”号,是一艘携带有电子侦测天线和SURTASS拖曳声纳基阵的新型双体侦测船,其间谍船属性无可掩饰。南海是中国海军的核潜艇基地所在,“无瑕号”的用意,就是来摸中国战略核潜艇的“底牌”。从“无瑕号”的性能来看,美军是要利用它摸清南海海域的水文环境,包括水温、水压、洋流,幷绘制海图,从而找出中国核潜艇的音响特征、进出路线和活动规律,以降低中国对美国的战略威慑力。这次事件与2001年撞机事件的背景类似,都是美国要侦察中国的海军活动状况,而中国试图阻止美国这类危险中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北京《青年参考》)

  中国著名美国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时殷弘教授解读“无瑕号”风波时认为,这是美国不甘心中国崛起的表现。即使双方达成共识,未来将加强军事对话,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但美方仍派出“钟云号”驱逐舰为“无瑕号”测量船护航,让人感到美方在小题大做,对华政策本末倒置。美方不过是要告诉世人,即使金融海啸令美国实力大减,即使奥巴马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应对金融海啸冲击,即使美国对中国在连手抗击金融海啸方面期待甚切,这个世界上,美国的声音仍必须远远大于中国,美国永远是老大。而且美国在南海派遣监测船也是为了给其亚洲盟友吹风打气,讲白了就是希望这些国家继续对中国强硬,然后可以找到正当的理由继续主导亚洲事务。(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在一些国际人士看来,在这一时期“敲打”中国,能收到比平时更多的实惠:对于奥巴马外交战略的晦涩,尤其对其政府对华政策的“妥协软弱”,国会和其它方面的某些人幷不认同和满意,在希拉里访华刚结束、杨洁篪外长即将抵美,尤其下月伦敦20强峰会时,奥巴马与胡锦涛便将展开双边首次会谈之际,借此事件“逼宫”,既可迫使奥巴马政府将其对外(尤其对华)外交方略明朗化,又可趁机施加压力,提醒政府不要在“对华妥协退让”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事实上,近期美国“院内院外”,针对中国的动作此起彼伏,测量船事件不过冰山之一角。

  然而,此举对中国而言同样也是一个难得的时机。由于5月13日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群岛国家领海基线和专属经济区划界声明的最后提交日期,今年以来,菲律宾、日本、马来西亚等周边国家相继采取行动,对中国东海、南海领海、岛屿和专属经济区染指,若不加理会,则这些国家(还有仍在观望中的其它国家)势必变本加厉;若一一回应,则或恐顾此失彼。显然,中方认为,一系列海洋权益争议的背后,都有美国海军的阴影,借助此次测量船事件,展示维护海洋权益的决心和力量,正可提纲挈领,以“对美国说不”震慑周围那些实力远逊的觊觎者。(四川在线网) 
    2、中美角力焦点转移 美国因素渗入南海海域

  随着两岸局势缓和,中美角力的焦点正从台海移至南海。近年来,越南试图借助美国,与中国相抗衡,而美国也越来越意识到保护南海航道的安全符合其利益。于是美国在南沙群岛争端问题上逐步改变了以往的不介入政策,加大了在南海地区军事渗透的力度。(北京《世界新闻报》)

  而且,美国主动介入南海争端,为一些国家撑腰,使南海问题复杂化。美国太平洋舰队日前向菲律宾海军转交了六艘配备重机枪的美军舰艇,名义上是支持菲律宾军方在南部棉兰老岛海域打击恐怖分子的行动。这批军用舰艇是去年美国答应送给菲律宾的,但当时幷未说明具体在甚么时候移交。美国选择在南海问题风波再起之际交付舰艇,难免让人产生美方想利用菲律宾对抗中国的联想。(澳门《澳门日报》)

  中国外交学院亚太研究中心主任苏浩认为,菲律宾等国敢于公然违背其在南海问题上对中国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背后一定有美国的支持与怂恿。虽然没有明确证据可以证明美国在南海问题上扮演着何种不光彩的角色,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菲律宾严重依赖美国,而美国一直没有放弃过菲律宾这个传统盟友。就在阿罗约签署“领海基线法”前半个月左右的时间,美国媒体发表了一篇由亚洲研究中心主任瓦尔特•洛曼撰写的题为《南沙群岛:美国领导权在南中国海面临挑战》的文章,文章写道,作为菲律宾的盟国,美国不能在菲律宾与中国的争端中保持中立;洛曼还说,南沙群岛之争不仅仅是菲律宾的问题,还是美国以及在亚太地区依赖美国领导权的所有盟国的问题,如果美国不对中国的南沙立场提出挑战,那么终将有一天美国的太平洋舰队在进入南中国海进行例行行动时需要首先征求中国的同意。这篇文章受到菲律宾各大主流媒体的大力追捧,菲律宾通讯社、《菲律宾星报》等当地主流英文媒体纷纷转载。而中美舰船在南海发生摩擦表明,美国又直接跳到了前台。(新加坡《联合早报》)

  进入4月份,美菲2009年度“肩幷肩”演习将进入实兵演习阶段。美国太平洋司令部前任司令托马斯•法戈曾直言:“通过军事演习建立的经常性联系是在必要时美军进入菲律宾的最大保证。”最近几年,名目繁多的常规性联合军事演习使两军关系十分密切。国际军事观察家认为,菲律宾已悄然将美军拉入南沙群岛争夺战中;而美军极力恢复在菲律宾驻军,也被后者视为“靠山”,以便在南沙群岛问题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北京国际在线网) 
    3、无瑕号事件冷处理 符合中美两国根本利益

  中美监测船风波发生之后,国际社会在谴责美国政府的蛮横无理,赞赏中国政府的沉着应对的同时,更加关注这一事件将如何影响中美关系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走向。因为人们普遍注意到,这一事件与8年前的中美撞机事件颇为相似:它们都是发生在距离中国海南岛不远的南海地区;两桩事件的起因都是美军跑到中国的家门口进行侦察监测;两次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的反应如出一辙,事发当天五角大楼便急不可待地单方面向美国公众放出消息,企图抢占舆论制高点;更重要、更引人瞩目的是,两桩事件同样发生在美国新任总统上台的一个多月后,上一次是共和党的布什总统,而这一次则是民主党的奥巴马总统。有人据此认为,此次舰艇对峙事件很可能是五角大楼蓄意所为,可以看作是美国新总统以这种类似“挑衅”的行动向北京发出的“试探”信号,从而根据中国政府的反应来评估或调整奥巴马新政府的对华政策。(法国《欧洲时报》)

  纵观整个事件可以发现,中美双方都很有克制,幷未酿成“最严重”的冲突。事实上,海上纠纷这一幕对于美中两国来说都幷不罕见。美国海军在南中国海的窥视侦测从未间断过,由此引发的小摩擦自然也难以根除。对奥巴马政府来说,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应对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而在这个头等大事上,美国需要与中国进行良好的合作。不论是美国政府,还是中国政府,都不希望因为南海事件而影响这种合作。毕竟,与摆脱经济衰退相比,南海事件的分量要轻得多。可见,将此事冷处理,才最符合两国根本利益,而借此炒作,动辄指责中方“侵略”、“骚扰”,就有小题大做、兴风作浪之嫌。因此,从目前来看,可以推测,南海事件固然会给中美双方带来不快,但不至于影响双方注重合作的大势。(上海东方网)
    三、渔政巨舰开赴南海 中国捍卫蓝色国土

    1、农业部派出渔政船 宣示主权之举柔性理智

  3月14日,在中美舰船摩擦、中菲、中马有关南沙岛礁主权争端再起之际,中国派出由退役军舰改造的渔政311船开赴南海宣示主权。311号船是中国目前渔政系统船舶中吨位最大、航速最快、通讯导航设备比较先进的渔政巨舰。从渔政船的派遣方式来看,中国的确煞费苦心。一方面,中国要保证在南海地区宣示其维护南海主权的能力,幷能够让周围国家感受到这种宣示的压力,就必须使用足够的力量。由退役军舰改装的“渔政311”号,从吨位和巡航时间来看基本满足了这种力量需要;另一方面,在《南海各方行动宣言》的框架下,中国仍然秉承“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北京《国际先驱导报》)

  中国扩充南海执法力量的行动,却被一些境外媒体曲解为“中国在南海寻求霸权”。日本《读卖新闻》在3月16日的报道中称,中国通过在南海和东海地区采取强硬措施,扩大“主权防卫行动”,从而建构“属于自己的一极化格局。”美国传统基金会网站则写道:“菲律宾帮了世人一个大忙,因为它提醒世人:中国野心勃勃。”对此,中国外交学院亚太研究中心主任苏浩认为,中国派出渔政船前往南海,恰恰表明了中国希望协商解决纷争的愿望,协商解决是最理性、最有利于各方的方式;其实中国可以通过多种层次和手段来维护南海主权:从派出渔政船、派出海监船到派出军舰,都在选择之列,这次,由农业部派出渔政船,则是其中最柔性最理智的选择。(台湾《中国时报》)
    2、捍卫“蓝色国土”主权 中国开建南海巡航编队

  中国海洋专家指出,目前中国的“平时海防”呈现出“有能力无权力”、“有权力无能力”的特点,海军的威慑作用无法充分发挥,而渔政、海监的涉外执法能力则有待提升。如今中国派出渔政311船、建设新执法船队正是向这个方向迈进。(北京《国际先驱导报》)

  日前,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负责人披露,在未来的三至五年,将有更多“巨无霸”级的中国巡航船只出现在南海海域。届时,外国侵渔船以及其他非法船只将无机可乘。而即将“成军”的南海巡航舰队数量可观,吨位则可与海军护卫舰相匹敌,具有相当强的海上对峙能力。

  据悉,一艘排水量2500吨、可搭载直升机的新型执法船,明年即将投入使用,在未来的3至5年,还将有5艘3000吨级的执法船下水,这些船只无一例外都可搭载直升机。目前,南海区渔政局现有1000多吨的执法船4艘,再加上正在南海巡航的渔政311船,以及将来可能加入的军转民舰只,一支强大的中国南海巡航舰队正在浮出水面。

  相对于南海周边国家的船只来说,中国的这些巡航船显然“腰圆体胖”。不过,对于南海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大海域,以及周边复杂的海域情势,这支巡航舰队,幷不见得就能让南海这个“多事之海”趋于完全平静。据瞭解,包括菲律宾在内的诸国多没有专业的渔政执法船,在侵入中国南海海域驱赶中国渔船时,它们多动用海军舰艇或边防力量。这意味着,中国的巡航船面对的对手不仅是外国渔船,还可能是全副武装的外国军舰。渔政局的这位负责人坦言说,“如果发生海上对峙,我们肯定会受到威胁,毕竟我们的只是行政执法船,而对方则是武装起来的军舰。”(北京中国网)
    3、强硬反应难掩心虚 菲律宾惟恐事态再升级

  当中国渔政311船抵达西沙永兴岛时,船上的中国船员幷不知道,他们此次巡航竟会在菲律宾引发如此大的恐慌,不仅有政客担心“中国巡航就是冲着菲律宾来的”,还有众议员试图鼓动国际社会谴责中国“侵略者”。3月16日,一些菲议员要求政府“必须动用一切外交手段避免与中国一战”,如此悲壮的气氛从何而来令人诧异。而菲律宾总统府则呼吁“不要对中国反应过激”,似乎有意将事态平息。有学者认为,中国向南海派出一艘渔政船就把菲律宾“吓了一大跳”,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既想占中国便宜,又怕事态升级和中国对抗的心理很有些可笑,而这正是许多小国的普遍心态。(北京《环球时报》)

  有中国学者表示,菲律宾等国在南海问题上虽然比较校长,但实际上幷没有与中国斗气的本钱,也不想和中国真的闹翻。此次争议起于菲律宾不久前颁布“领海基线法”,将中国拥有的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划为菲律宾所属岛屿。但据菲律宾学者介绍,阿罗约3月10日签署该法时没有按照惯例邀请踪议员及相关官员出席,这种低调做法说明她幷不希望媒体炒作此事。菲律宾著名华裔中国问题专家林智聪认为,阿罗约政府不敢和中国闹翻,因为阿罗约非常清楚,在全球金融危机之际,只有中国可以向菲律宾提供所需的贷款,中菲关系变僵对菲律宾没有任何好处。(天津北方网)

  中国广西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研究员孙小迎认为,菲律宾急于通过这部“领海基线法”是出于对中国走向“蓝色海洋”战略的不安。中国近来在东海问题上的表态以及去年12月在钓鱼岛海域的维权令菲律宾非常担心中国开始将力量投入到海上,从中反映出菲律宾对中国很重的戒心。对于菲国内一些人想拉美国帮自己解决问题的态度,孙小迎表示,尽管如此,菲律宾也幷不想完全成为美国对抗中国的排头兵。毕竟现在整个世界都在争着和中国搞好关系,就连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坚定盟友澳大利亚都是如此。(广西南国网)
    四、有海无洋困扰中国 南海不容他人折腾

    1、南海已成崛起门槛 自我节制幷非放弃立场

    随着菲律宾近日提出对黄岩岛的主权要求以及美国公然支持第一岛链国家对南中国海展开军事压力,瓜分南海的阴谋已经逼近中国。诚如一位军事专家所说,“和平不是靠千万次发誓与协议来实现的”,而南海已成为中国崛起无法绕开的门槛。(美国《侨报》)

  而且,中国过去一直有一个尴尬局面,就是“有海无洋”。在近海有南海、东海、黄海,但却被第一岛链包围,无法走出大洋。而一个大国如果不是海洋强国,其地位就是不牢固的。所谓“岛链”,最初是冷战时期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提出的,即在太平洋海域的一些岛群部署军事力量,包围封锁苏联、中国的基地圈。而第一岛链是美国在亚太地区向西部署的最前沿,也是最为严密的一线。

  中国要避免陷入第一岛链的包围,有几个关键的战略节点就一定要牢牢把握住。第一是台湾,台湾问题如果解决,中国大陆面对太平洋的大门自然打开,第一岛链就突破了。还有钓鱼岛,如果落入日本之手,就等于中国海洋命脉被点穴。另一个是南沙群岛,南沙涉及海域面积很大,幷且靠近马六甲海峡等战略要冲,位置非常重要,如果中国能够有效管理控制,在南海的战略回旋余地就很大。相反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中国在南海就自毁海上长城,陷入第一岛链的包围,损害海洋利益。(香港中评网)

  面对菲方的连续强硬动作,中国迄今为止的表现颇为节制。中国除了派遣渔政船外,幷未采取强烈反制措施,也澄清派渔政船与中菲领土纠纷无关,幷透过其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南沙群岛历来属于中国领土,双方的争议应以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寻求妥善的解决。中国的自我节制,与其现阶段的整体外交政策有关。近几年来,中国推动睦邻政策,与周边国家,包括曾发生军事冲突的国家如印度、俄罗斯及越南等,陆续进行修好的谈判,努力营造一个和缓的国际环境,以便顺利吸引外资,达成发展经济的目标。

  西方国家鉴于中国不断加强军事力量而提出“中国威胁论”后,北京亦展开与相关各国之间的军事安全对话,不断表示未来无意称霸,以求化解各国对中国的疑惧。区域国家对中国近年来扩建远洋海军实力,疑惧最深。因此,即使菲国军力远非中国对手,中国在现阶段似亦无意采取军事对抗手段。然而,中国的自我节制幷不表示其在南海诸岛屿争议上立场,有所软化或退却。(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2、中国搁置他国开发 南海战略亟待重新定位

  2002年11月,中国政府与东盟在金边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确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之原则。有专家指出,中国之所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考虑到了周边国家争夺南沙群岛主权的动机。中国这一长期坚持的原则实际上已经保持了足够的容忍克制,但此一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治文件几乎无法抵御东南亚某些国家侵占岛屿的贪欲,实已形同虚设。如今,这些国家已经在南沙群岛获得了巨大经济效益。据资料显示,2006年越南至少从南沙群岛开采了1200万吨的油气,2007年越南政府更是公开在南沙招标开采能源;文莱则靠南沙群岛的资源跻身于世界富国的行列。相反,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中国,却在南沙的资源开发上相当滞后。(香港中评网)

  对此,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李金明教授认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提出来的,但真正开发的是别国人,搁置主权的是中国,这一文件似乎只成了束缚中国行动的一条绳子,中国克制,其他方不克制;中国不扩大争议,其他方要扩大争议;中国共同开发,其他方不和你共同开发,中国大量的海上权益被其他方严重损害。重新调整和定位21世纪中国的南海战略,切实捍卫南海传统9段线内的国家主权权益,已经迫在眉睫。在这种条件下,中国应当与其他方展开严正的政治外交交涉:要么共同遵守这一宣言,实现利益共享,中国可以在共同开发上承担多一些的义务和责任;要么中国将重新考虑这一宣言,或者宣布退出这一宣言;不能将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其他方的善意上。(北京《国际先驱导报》) 
    3、南海摩擦将长期化 解决争端需要巨大耐心

  从更大的背景上看,相当长一段时间来中国在南海主权问题上与周边国家的争端,其背后都有美国的影子,因此也是中美竞争的另一个反映。对东南亚国家而言,在中美两国大国之间保持平衡,谋取本国利益,幷借助美国之力在与中国的南海主权争端中占据上风,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南海主权问题的主要特质。

  在这一背景下,中美监测船风波中围绕专属经济区或驱逐手段等的争论都仅反映了事物的表层,更大、更多的冲突还在后面。当然,由于中美已经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沟通机制,因此每一次冲突只要不导致重大人命灾难,总会经历一个冲突-沟通-解决-再冲突-再解决的循回过程,直至中美关系的态势基本明朗和稳定。

  相同的逻辑也体现在中国与部分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主权争议上。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将有待中国和平发展势头的基本确立以及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基本确定,但这一过程将十分漫长;其间,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及其背后心理,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微妙和深刻的变化,而且这种微妙的变化则将折射到南海主权争端等已经存在的争议议题上。因此,在漫长的过渡期如何一方面既从长远和战略着眼,保持中国和东南亚关系的稳定和顺畅,同时又兼顾到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微妙变化的有争议的议题,是中国外交在南海问题上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香港《文汇报》)

  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正日益明显地面临四组挑战:一是中国海洋战略发展与南海主权争议迟迟未能解决之间的矛盾;二是搁置主权、共同开发与有关国家不遵守之间的矛盾;三是“与邻为善、与邻为伴”方针与东南亚国家对中国崛起潜在担忧之间的矛盾;四是主权争议留待未来解决与各有关国家都在相继争夺资源、时不我待之间的矛盾。其实,中国早已具备收回这些岛屿的各种手段,包括军事手段,只不过中国不愿进一步激化矛盾,做出了顾及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国姿态。但中国的和平诚意被周边小国利用了。有中国学者表示,南海问题不像治盲肠炎,不可能一刀切下去就解决问题,相反,它极为错综复杂,解决起来需要极大的耐心。中国最终会按照自己的步点,一步步解决问题。(北京《环球时报》)

  对中国来说,未来需要在微观与宏观背景上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从宏观上看,作为地区间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必须从与美国互动的角度来审视南海主权争端;如何从争取东南亚国家的宏观战略上,而不是一时一地的得失上来看待南海主权争端,这应该成为一个新的战略视角。而从技术层面上看,由于联合国限期各国在5月13日前须提交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方案的申请,因此各国似都在紧锣密鼓地做出动作;中国也不能袖手旁观,必须利用这一机会争取未来南海主权解决的法律制高点。(香港凤凰网)
南海诸岛主权归属问题一直以来是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涉及到中国及几个周边国家的主权。在日益多元化的世界形势下,解决南海诸岛主权归属问题的必然性日益突出。和谐世界的建设必然离不开南海诸岛主权归属的确定。根据通行的国际法原则,本文认为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是符合国际法原则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是缺乏合法依据的。

关键词: 领土变更 时际法原则 领土权益要决定海洋权益 邻接原则 禁止反言

正文:不仅从史料的记载来看,还是根据现行的国际法原则,南海诸岛的主权都应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国家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是没有合法依据的,在展开对国际法原则的论述之前,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其他国家对南海诸岛主张主权的主要依据。

一、 其他国家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

(一)越南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

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归属越南的论据主要有几个方面。第一,历史证据,越南外交部提出的最早史料是《筹集天南四至路图》中的“广义地区图”及其注释。该书中所说的名为Cat Vang,指黄沙之意的“黄沙”即为今日越南所称之“黄沙群岛”,在1653年之前已属于越南。第二,地理原因,中国和越南与西沙群岛的距离大致相当,中国不比越南更近而南沙群岛距中国较越南更远。如果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归中国,岛屿周围还要划出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必然会侵犯到周边国家的合法海洋权利。第三,国家继承,国家继承是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而引起一国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另一国的法律关系。19世纪初期,安南嘉隆王与明命王时,均曾出征西沙,法国殖民时,越南即归法国所有,则西沙群岛亦当归法国所有。法国对这些岛的主权行使是和平的并足够有力。后来越南海军部队取代了岛上的法国军队。接着北越军队“接管”了原先由南越军队占领的南沙岛礁。越南对西沙和南沙的接管属于合法的国家继承。第四,反驳中国的主张,史料记载的可靠性。从中国汉代、宋代等记载至今,海陆变迁甚巨,中国古代即使发现了真正的两群岛也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群岛了。如果说是郑和下西洋等大规模的航海活动到过某些岛礁,也只是路过,并没有代表国家政府占领该岛,中国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没有合法取得主权。首先,中国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未实行过有效占领。有效占领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是占领国对该土地实行占有,并正式宣布占领国有将该土地置于其主权之下的意思;二是占领国在该地建立行政管理机构,行使管辖权力。除了先占外,中国也未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获得该群岛的主权。

(二)菲律宾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

菲律宾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主要从地理角度和法律角度来看待菲律宾的南海问题。从国际海洋法看,将“U”形线的法律地位将“U”形线解释为“国界线”是难以成立的。首先,这是一条以断续国界线,即未定国界线标绘的线,这条线的存在最多只能说明中国政府主张将线内的岛屿和海域划入中国的领土范围。它不是一条已经划定的实在疆界线。我们显然不能根据这条线将线内的岛屿和海域说成是中国的领土,也不能要求其他国家尊重中国的这一立场;其次,自从在地图上标绘了“U”形线以后,中国历届政府从来没有以一定的方式,明示的或暗示的,宣布过线内的整个海域是中国的领海,也从来没有对它行使过领海权。

(三)马来西亚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

马来西亚以大陆架延伸作为依据对弹丸岛提出了主权要求。自主张了主权之后,在岛上建立了海军基地,将其逐步建设成人工岛,并大力开发、经营。马方认为中方以“先发现”作为其主张主权的依据是毫无根据甚至荒谬的。按中方的理论:哥伦布是发现新大陆的第一人,那么哥伦布所在国西班牙则应当然的成为美洲大陆的主权国。第二,众所周知,中日两国在对钓鱼岛主权问题是亦是无法达成共识。日本欲以中间线原则划分东海海域,并将钓鱼岛纳入其领土范围,而中国确坚持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然中方对待南沙群岛态度则截然相反,从地图可见,如果日本占有了钓鱼岛,相当于直接打开了中国的东大门,从此十几亿中国人将饱受来自东海日本的威胁之苦。而曾母暗沙对于我当事国的国家安全来说,也具有与钓鱼岛相同的地位。如果承认曾母暗沙为中国领土,那么中国的的边界则直接划到我当事国的家门口上了。



二、国际法原则在南海诸岛问题中的适用

第一、关于领土变更的问题。领土变更最先是依据领土归属中的先占原则,到19世纪,奥本还提出了有效占领,不仅要占领还要进行有效的管辖。有效占领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是占领国对该土地实行占有,并正式宣布占领国有将该土地置于其主权之下的意思;二是占领国在该地建立行政管理机构,行使管辖权力。按照当时的国际法,中国已经完成了对南海诸岛的有效占领。

南海问题包括两个问题:一岛屿主权问题,二是海域划界问题。但南海诸岛主权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中国根据时际法因发现和先占及管辖已经取得了南海诸岛的主权,因而虽然南海岛礁主权争议虽然吵的沸沸扬扬,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界定岛礁归属的问题,划界的区域应该是南中国海海域,以我国U形线为基础进行划界。岛屿主权争议的解决是进行海域划界的前提,但南海岛屿归属中国毋庸置疑。



第二,时际法原则。一个国家行为的效力只能按照其与之同时的法律,而不能按争端时的法律来衡量,根据此原则,南沙问题涉及三个时期的法律:一是“发现”、“管理”、“行使主权”等法律事实发生时的法律;二是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产生争议时实行的法律;三是解决争端时正在实行的法律,这分别涉及到18世纪以前的法律、20世纪50年代后的国际法以及现在或将来的国际法。根据时际法原则,对于南沙群岛的争端,只能按照18世纪以前的国际法来解决,而不能根据现代国际海洋法来解决。

中国是最早对南沙实施管辖及行政主权的国家,中国政府对南海行使管辖权还表现在一系列有效的政府行为中。南北朝时期的南朝宋代(420-422)南海诸岛就在中国海军的巡辖范围之内。且中国早早以前就命名了南海的岛屿[2]。如,猫兴,船暗(赵述岛),长峙(北岛),石峙(中岛)等等。在近现代,中国政府主要是派遣军政要员前往那里树立石碑,升旗鸣炮,重申主权

第三,关于禁止反言原则。不能以与先前提出的矛盾主张否定先前的主张。在我们前一段讨论过的隆端寺案件中,我们对禁止反言原则有了比较清晰地认识。该原则的适用包括领导人的主张,即:领导人发言不能前后不一致。

在1958年9月4日,越南总理范文同照会周恩来总理,郑重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中国发表的声明,即尊重中国政府12海里领海宽度的规定适用于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属于中国的岛屿。而且越南教科书一直到1974年都承认中国拥有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3] 而如今越南竟一改往常的说法,否定了以前的说法,更否定了越南总理范文同的郑重表示,显然这是与国际法上通行的禁止反言原则相违背,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支持。

第四,邻接原则。该原则从未在国际领域里得到确认,包括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没有得到确认。所以,以该原则作为依据是不合国际法的。在这一点上,本文不再赘述。

最后,领土权益要决定海洋权益。该原则讲的是在划定海洋权益时要以领土为依据,先划定领土的范围再根据领土的范围划定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范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岛屿都适用这里的领土权益要决定海洋权益原则。只有国际法所规定的岛屿才适用。

岛屿主权争议的解决是进行海域划界的前提,但南海岛屿归属中国毋庸置疑,从国际法角度看,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的划定不仅不能决定岛屿领土主权的归属,相反,它们的划定应以领土主权为基础,它们是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权利,一国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划定不能作为取消别国领土主权的依据,这在国际法上是站不住脚的,因此,如果南海周边国家能尊重事实,尊重中国在U形线内的历史性权利,南中国海就一定能实现公平的划界。

三、结语

在法律的问题分析上不能用 “可能”“或许”“说不定”之类词语所引发的怀疑,这样的怀疑毫无根据,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希望另外三方能以拿出确切的历史或者法律依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越南一方的质疑对于越南方认为中国在汉代就已经发现了南海群岛并进行捕鱼活动的质疑,我方首先声明的是对于历史的考证,我们依据的是历史记载,而不是是否合理推断。对于中国最早发现南海诸岛的记载,我方提供了众多的历史记载,著作,各记载之间没有矛盾的地方。

地理位置上的相对遥远并不能真正的阻挡中国古代人民对南海的渔业活动,我方提交两份中国船舶协会的历史考证以证明中国古代的造船技术足以进行航海活动。一个地区的剧烈的动荡不安与徭役过于繁重,就足以使人们开始寻求新的出路。关于菲律宾的主张,菲律宾大陆边缘的一部分,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菲律宾对其拥有主权)主张主权是错误的,是违反公约原则的,公约不解决领土争端问题,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制度不涉及岛屿归属问题。关于邻接原则,岛屿的主权应该由法律关系来决定,而不是受地理远近的影响。菲律宾以邻近原则对我南沙群岛提出主权要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最后,1991年,中国政府在承认主权归属中国的前提下,提出“搁置主权,共同开发”。主权是原则性问题,不容谈判。  争夺南海主权的只是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则是铁杆支持北京的国家。新加坡与泰国虽然接近美国,但与北京关系不错,只有印尼是看风向,不难被个别击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