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史 曹树基: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0:19:11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 3.1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3.2 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3.3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3.4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3.5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4 产品分类 4.1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5.2 材料 5.3 结构性能 5.4 外观质量 5.5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JG 3002.3—92 表1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栏杆高度 ±2 用尺量 2 栏杆横向弯曲 3 用 3 扶手纵向弯曲 3 用 4 装饰件 ±2 尺量 5 扶手断面 ±2 尺量 6 栏杆竖向杆件之间间距 ±5 尺量 7 栏杆水平杆件之间间距 ±5 尺量 栏杆、扶手的结构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照GBJ10规定的悬臂构件的要求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栏杆、扶手构件在出厂前,必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进行出厂各项检验. 7.2 检验项目和方法应按照附录A《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检验项目和方法》的规定。 7.3 批量与抽样 7.4 质量评定原则: 按件评定,保证项目必须符合要求,主要项目必须符合各自要求,一般项目中,优等品必须不少于6项符合要求,一等品必须不少于5项符合要求,合格品必须不少于4项符合要求. 7.5 验收原则: 被抽检的栏杆、扶手中,优等品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按一等品验收;一等品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按合格品验收;合格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加倍抽检,合格品率仍低于90%,则应全部返修。 对返修的栏杆、扶手经检验合格后,一律按合格品验收,返修方法和检验结果应记录存档。 8 标志、包装、堆放、运输 8.1 必须在明显部位标志厂名(厂标)、产品代号、生产日期(年、月、日)和生产班组,并根据检验结果,盖验收章或挂标牌。 8.2 生产厂供应产品时,必须出具“合格证”交付使用单位,“合格证”应标明:标准编号、合格证编号、工程名称、构件代号、重量、生产和出厂日期、数量、结构性能、质量等级等。 8.3 楼梯栏杆、扶手应按照质量等级包装成组,每组重量不大于 8.4 栏杆、扶手应按组按型号堆放、运输、防止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