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鹿鼎记1 mp4:繁昌县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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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繁昌县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办〔2011〕63号
关于印发《繁昌县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
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更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现将《繁昌县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繁昌县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
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实效,根据《关于印发〈繁昌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繁办〔2011〕7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针对民政业务工作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创新制度,推动民政系统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为民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增强风险意识。各单位防范廉政风险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找准廉政风险。对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缺失造成的廉政风险点要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找准查深。三是完善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四是有效预防腐败。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更加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决定成立繁昌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制定《繁昌县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主要实施步骤如下:
(一)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9月13日—9月15日)
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确定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行使的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填写《单位职权目录》。各部门和二级机构要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每一项职权,明确主体、依据、程序、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对职权在单位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绘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10月8日前,《单位职权目录》、“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统一报送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10月16日-11月10日)
1、查找廉政风险。围绕权力运行,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全面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1)岗位职责方面,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风险。
(2)业务流程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运行程序不当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
(3)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2、评估风险等级。在找准查深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大小、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等内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点。
(1)高级风险责任等级。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风险点,定为高级风险状态和责任等级。对高级风险责任等级,由局领导班子和“一把手”重点监控。
(2)中级风险责任等级。对涉及比较重大决策、较大项目安排、较大资金分配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部门管理等风险点,定为中级风险状态和责任等级。对中级风险责任等级,由局分管领导进行监控。
(3)低级风险责任等级。对涉及资金分配、项目建设预案,一般常态事项、业务处置等风险点,定为低级风险状态和责任等级。对低级风险责任等级,由所在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监控。
3、制定防控措施。对照确定的风险点和评定的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重点是制定风险检测、前期预警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后期处置办法等措施,做到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力。
(1)清理完善制度。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对原有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发展和工作要求的制度进行淘汰,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科学规范。
(2)建立健全制度。针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实际,对照廉政风险点的防范,认真进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简便易行、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3)严格执行制度。建立保障制度落实的教育、监督、问责措施,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县惩防体系各项制度、本机关本单位各项防范制度的贯彻执行。
(4)实行“一、二、三”三级预先警示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倾向定为一级预警,可采取适时进行巡查、口头告诫、下发书面通知等措施;对已经出现的问题苗头定为二级预警,可采取及时进行告诫,制发督察建议书与当事人谈话诫勉等措施;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定为三级预警,可采取即时发出廉政警告、领导集体谈话戒免、相关人员调离岗位等措施,问题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确保廉政风险避险措施收到实效。
各科室、二级机构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要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建立廉政风险目录,明确具体的防控措施,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目录和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2),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0月31日前将《单位廉政风险目录和防控措施一览表》、“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统一报送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党廉室)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我局将对“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包括单位人事任免、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各类单位内部事项,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以切实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11月11日-11月30日)
从建立健全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廉政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的违规处罚性制度等方面入手,清理整合制度,该建立的建立,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重点从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殡仪服务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物资的采购、管理、分配、使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服务等方面分析并查找可能引发自己不廉洁行为甚至违纪违法问题的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部门内控制度体系。对建立和完善的制度,要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制度建设一览表》(附件3)。
通过制度建设,着眼于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承接与办理分离;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分离;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专家评审事项实行审裁分离及对专家管用分离;重大、复杂、敏感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行政问责制。
(四)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项活动的持续开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制定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经验
(五)规范运作阶段(2012年1月启动)
认真总结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归纳总结,不断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最大限度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机会,真正从根本上保护干部的有力举措。要加强领导,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放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位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二)结合实际,重在预防。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抓重点,抓关键,在明确和充分评估廉政风险种类和级别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着力解决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融入到民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岗位安全,人员安全。
(三)强化管理,执行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科室、下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标准和程序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落实责任,纳入考核。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局统一组织对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所报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工作制度等进行集中审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局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时要重点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自查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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