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交税几个点:浙江该如何发展海洋经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01:37
        2005年4月,省政府批准印发了《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标志着我省全面开发蓝色国土、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战略的实施,又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纲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部署和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总体要求,结合浙江海洋环境资源特点和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趋势,提出了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布局框架,以及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政策措施。

       总体目标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省委、省政府在2003年8月召开的全省第三次海洋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纲要》对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总体思路和分阶段要求进行了具体阐述。总的思路是,以滨海城市和沿海陆域为依托,以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为突破口,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加快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走出一条陆海联动、具有浙江特色的海洋经济发展路子。分阶段要求是,到2010年,基本达到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其中,2010年的具体目标是:

    --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超过540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努力营造功能分工明确、特色优势显著的海洋经济区域发展格局,重要海洋产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沿海与主要海岛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三大对接工程"建成,强化陆海基础设施互通共享。

    --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按照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力争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达到55%,沿海地区建成有效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

    --全省形成若干个海洋经济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的海洋经济强市和一批海洋经济总产值100亿元以上的海洋经济强县(市、区)。

    发展主线 --大力推进陆海联动

    《纲要》提出,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海洋经济的发展,要紧紧围绕陆海联动这条主线,就是要把海洋资源在"港、渔、景、油、涂"方面的优势,与陆域经济在产业、市场、资金、科技、人才和机制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大力推动陆海产业联动发展、生产力联动布局、基础设施联动建设、生态环境联动保护治理。陆海联动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在具体实践中要强调全面联动、实质联动,并且需要长期坚持。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经历了"开发蓝色国土"和"建设海洋经济大省"两个阶段。随着全省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海洋经济规模逐步壮大,陆海之间资源的互补性、产业的互动性、布局的关联性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海洋的大规模开发,需要强大的陆域经济支持,海洋优势也只有与全省陆域经济发展、与全国沿海地区生产力布局紧密结合,才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另一方面,浙江经济未来发展的战略空间和战略优势,很大程度上依托于"蓝色国土",体现在海洋优势。进一步合理开发海洋优势资源,加快经济发展,有利于全省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拓展生产力布局空间;有利于缓解要素供应矛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有利于更广泛地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因此,要从全局高度认识海洋,以全省之力开发海洋,在陆海联动中争取海洋经济的新突破和新发展。

    重点领域 --培育五大优势产业

    《纲要》将我省海洋产业发展的重点,归纳到"五五五"三个方面,即充分发挥"港、渔、景、油、涂"五大资源的组合优势,大力发展港口运输、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五大优势产业,着力建设战略物资储运、沿海重化工、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态旅游、海洋新兴产业五大产业基地。

    港口海运业发展,要着眼于开发大港口、建设大通道、发展大物流,加快建设战略物资储运基地,形成以宁波--舟山深水港为枢纽,温州、嘉兴、台州港为骨干,各类中小港口相配套的沿海港口体系和现代物流系统。沿海港口要通过联合增优势,竞争促提高,创新求发展,以形成我省港口的整体优势,更好地发挥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中的作用。

    临港工业发展的重点,是要抓好重化工业、船舶修造业和能源工业的规划建设,为浙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环杭州湾、温台产业带发展奠定基础。要以一批重大石油化工企业和项目为依托,加快把杭州湾地区建设成为我国重化工业基地之一。搞好省内钢铁工业的重组改造和布局调整。船舶工业要抓住国际船舶工业重组转移、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利机遇,加快发展成为我省有特色有实力的重要海洋产业。能源工业要争取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起能够基本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保障体系。

    海洋渔业要按照"坚决压缩近海捕捞,稳健拓展远洋渔业,努力提升水产养殖,主攻水产品加工业、培育发展休闲渔业"的方针,继续推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重点实施"百万亩标准养殖塘建设工程",建设若干海水产品精深加工、出口基地,大力拓展远洋渔业,建设一批高标准、配套设施完善的中心渔港和渔港经济特色区块,积极培育休闲渔业,增强综合竞争力。继续拓宽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渠道,加大渔乡渔村改造整治力度,促进渔区经济全面发展。

    滨海旅游业是我省最具特色和开发潜力的海洋产业之一。要着力抓好旅游资源的整合、旅游功能的拓展和旅游网络的完善,逐步形成"一核、一带、多板块"的海洋旅游新格局。"一核"即建设舟山海洋旅游基地,集中体现我省海洋旅游的特色和优势。"一带"即全省整个黄金海岸带,成为展示浙江滨海旅游特色的亮丽风景线。"多个特色板块":即依托沿海城市或中心海岛,开发形成陆海组合、相互联动、出游方便、各具特色的滨海旅游板块。

    海洋新兴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向海洋的延伸,是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要充分发挥我省科技力量较强、产业基础较好、投入机制较活的优势,加大科技兴海力度,推动海洋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加强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功能食品、海洋化工和工程材料、海洋环保技术及设备等新兴领域的深度研发和成果转换,努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集中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海洋产业。大力开展海水淡化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研制,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化步伐,通过"向海水要淡水",缓解沿海和海岛水资源短缺矛盾。

    区域布局 --构建三大海洋经济区

    《纲要》根据我省海洋资源分布和沿海区域经济特点,将全省划分为以宁波、舟山为主体,温台沿海和杭州湾滨海为两翼的三大海洋经济区。三大区域分别以港口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以杭州湾大通道、舟山大陆联岛、洞头半岛"三大对接"工程为纽带,实现海洋资源和区域优势紧密结合,海洋产业与陆域经济联动发展。

    宁波、舟山区域,包括宁波市的滨海地区和舟山市的海岛及邻近海域,拥有港、渔、景、涂等综合优势。主要发展方向为:加快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建设和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推进宁波建设国际远洋集装箱和大宗散货中转基地,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物流枢纽。加快建设石化、能源、钢铁、船舶工业基地和沿海水产品养殖、加工基地,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形成港口海运业、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综合发展的优势,带动全省海洋经济全面提升和发展。

    温台沿海区域,包括温州市、台州市的滨海地区和海岛及邻近海域,深水岸线、风景旅游和滩涂资源丰富。主要发展方向为:加强温州洞头半岛工程建设,加快发展临港工业、港口海运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油气开发业,抓好沿海水产、养殖加工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温州港、台州港作为浙东南和闽东北、金温和浙赣铁路沿线内陆地区的重要口岸、货物中转基地及东海油气田勘探开发后方基地。     杭州湾滨海区域,包括嘉兴市、绍兴市、杭州市临杭州湾的滨海地区及杭州湾区域,滩涂资源丰富,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较好。主要发展方向为:加快建设杭州湾大通道,实现萧绍平原和浙北平原的跨海对接。加强海洋生物化工、电子、工程材料等海洋新兴产业联动发展。嘉兴港要服务于杭州湾产业带建设和苏南、皖南地区出口需要,同时积极配合上海港和宁波港的发展。充分发挥杭州作为全省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和嘉兴、绍兴等区域中心城市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腹地支撑作用,加大对全省海洋开发的参与和科技、人才、金融等方面的支持。
改善环境 --加强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

    营造蓝色洁净的海洋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合理开发"蓝色国土",是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的重要任务,也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纲要》着重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以恢复和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与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控制入海污染物和海洋生态修复为重点,组织实施"碧海行动计划",逐步实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加强海上污染源管理,防范突发性海洋污损事故,切实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二是要加大全省主要入海河口和重要港湾的综合治理、开发与保护力度,协调港口、航运、围垦、养殖、旅游和临港工业等开发建设活动,控制河道采砂,科学围垦河滩,妥善保护湿地。

    三是切实保护海洋生物资源,重点实施"振兴近海渔业资源行动",大规模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严格禁渔区、禁渔期等休渔制度,改进捕捞作业方式,减轻近海渔业资源捕捞强度。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和重要水生资源繁育区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

    四是合理开发利用滩涂。合理开发利用滩涂资源,是解决建设用地短缺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陆海经济联动的有效措施。要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按照《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浙江省滩涂围垦规划》,综合论证,合理围垦。

    五是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与无居民海岛。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制定海岸开发和保护规划,科学合理、集约有序地利用岸线资源。特别是要保护和利用好深水岸线,优先保证重要港口和临港工业建设需要。

    强化支撑 --加快海洋基础设施建设

    《纲要》提出,要按照"整合沿海、延伸海岛、加强互通、扩大共享"和"大岛建、小岛迁、有条件陆岛连"的总体思路,继续加快沿海港口城市、临港工业区,以及主要海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交通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接陆连海、贯通海岸、延伸内陆"的大交通网架,强化疏港通道,改善陆岛联系。

    水利建设主要是要分阶段、多渠道地解决浙东、浙北、浙中南沿海,特别是中心城市和重要工业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争取到2010年把海水淡化建成沿海特别是海岛地区重要的新增水源。

    能源建设除沿海大型电站和主网架建设外,继续完善大陆向主要海岛供电工程建设,加快海岛县区农村电网改造建设,鼓励利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

    信息网络设施建设,主要是要充分利用目前各种经济、安全、有效的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大陆与主要海岛、主要海岛与邻近大岛的信息联网。加快海上预警预报、搜救抢险、环境监测等信息系统配套建设。

    政策措施 --保障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实施

    《纲要》最后对保障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实施提出了要求。开发"蓝色国土",发展海洋产业,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必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必要的政府投入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一是要切实加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省政府为此已专门建立了省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沿海市、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

    二是理顺关系,依法管海。海洋经济发展牵涉方方面面,必须加强综合管理,理顺体制、规范秩序,改善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的环境。

    三是要加大科技兴海力度。要根据海洋经济强省建设需要,整合科研力量、安排研发项目、加快人才培养、搞好相关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大海洋经济投入。要进一步拓宽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产业发展的投资、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各类投资者依法平等参与海洋经济开发。各级财政也要继续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投入。

    五是支持海岛县的建设和发展。主要是支持继续实施支持海岛县在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方面的实践创新,鼓励岛屿比较分散的海岛县加快实施"大岛建、小岛迁、有条件陆岛连"战略。

    六是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主要是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用资金,全面实施海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