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帝九倾百度云:电梯是否应纳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2:13:22
详细问题信息序列号:1000001486问题分类:房产税问题标题:电梯是否应纳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问题回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的规定,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因此,电梯的价值应纳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国家税务总局200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