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幻森林历史评价:废除死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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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死刑(中)

——我们为什么要废除这一野蛮的刑罚

  

演讲人: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主持人:游伟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地点:华东政法学院交谊楼讲堂

  时间:2005年12月15日

  

第二个原因,为什么应当废除死刑,是因为死刑不仅仅不能够遏止犯罪,反而会激发犯罪。

 

我在这里边,引了孟德斯鸠的话:在一个国家里,如果盗窃十块钱和谋杀国王都是死刑的话,那么人们都去谋杀国王。因为谋杀国王可以把国库给盗窃了,自己就当国王了,这多好,那不仅仅是腰缠万贯的事情了。民间的说法是: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一不做,二不休。

 

你们知道,当你——别,抱歉——当我犯了一个必须用判处死刑的方式来加以处罚的罪行,我犯了第一次的话,我就完全没有了一点点害怕,我就开始不断地犯第二次、第三次。为什么会出现为数不少的那样一种犯罪?比方说入室抢劫,过去的时候,人们到屋里边去就是抢点儿钱,偷点儿钱,但是现在,入室的盗窃或者是抢劫往往伴随着杀人,因为涉及到死刑的问题。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你把房子里的人给杀掉,反而会把证人给杀了,没有人看到过我犯罪。如果留着这样的一个活口那么很可怕的。于是这就激发了更多的犯罪。

 

 

 

我们可以看到意大利著名的法学家贝卡利亚(Cesare Becacaria)的《犯罪与刑罚》,这位伟大的哲人的著作,薄薄的一本小书。在今天,一个人如果一辈子只写这么一本小书的话,连教授也评不上,但是贝卡利亚成为我们人类历史上,尤其是我们法律人的历史上非常光辉灿烂的一个名字。他不断地激发一代一代的后来人投身到废除酷刑和死刑的运动中。贝卡利亚说:“人的心灵就像液体一样,总是顺应着他周围的事物,随着刑场变得日益残酷,这些心灵也变得麻木不仁了。严峻的刑罚造成这样一种局面: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为了摆脱一次犯罪的刑罚,人们会犯下更多的罪行。刑罚最残酷的国家和年代,往往也是行为最血腥、最不人道的国家和年代。”这是为什么死刑会更多地去激发犯罪。这是我们对人性的观察能够得出的一个结论。

 

 

 

(聂树斌的照片)这张照片不大清楚,如果清楚的话,你们会看到这个小伙子长得非常漂亮,很阳光很灿烂的样子。这是河北省的一个农家孩子,他叫聂树斌。你们看到过《南方周末》和其他一些报纸的报道。聂树斌先生的事情是在今年的2月份被发现的。在河南省郑州那个地方发现了一起犯罪,犯罪人来自河北,到河南来作案,警方在审讯他的时候,他交待说,在十年前河北省石家庄市郊区的某一个农田里边强奸和杀害了一位女性。河南省警察很高兴,这个好,十年前的案子现在都破了。打电话给河北省警方,河北省警方的回答把他们吓坏了:“十年前我们已经把那起犯罪的被告人判处死刑了。”河南省这边赶快把罪犯押解到那儿去,然后两边警方同时让罪犯做一个现场的指认,结果发现正是当年的那起犯罪发生的地方,各种情节也都相当的一致。这真是令人震惊。媒体把这样的一个事件报道出来了,人们就想,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你们看得到这位母亲,聂树斌的母亲,扑到在他儿子的低矮的坟头上哭喊着。他的儿子不满21岁就被执行死刑了,十年来,这个家庭蒙受了多少屈辱,他的儿子是以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害人的家庭当然会认为就是他本人所犯的罪行。所以这个家庭十一年来在人们面前抬不起头来,而且谁有能力叫他死去的儿子复生?一声声,一声声,来自母亲的呼唤……旁边这张照片是一张报纸,一点儿都看不清楚,题目是《青纱帐迷案》,作者是一位警察,他也参与了案件的侦破,文章里边说经过警察连续几天的突击审讯,罪犯终于在公安机关的面前低下了他高傲的头,交待了他残忍的犯罪罪行。现在这个案件,你们知道,还有点儿不了了之。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在我看来必须要由一个超然的机构来进行调查——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们现在是由河北省有关部门,政法委组织了一个由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人员组成的一个调查组对这个事情进行调查。差不多是当年制造这起冤案的人现在在调查这起冤案。所以他们已经告诉大家说,这个案子是后边这个人胡说八道,这个案子判得一点儿问题都没有。所以现在有关的问题还在争执中。这位可怜的母亲,仍然还没有得到一个清楚的结论。

 

为什么会出现冤案?为什么会出现屈打成招的现象?我们这个国家有许多因素使得这种屈打成招变得很经常。(ppt上一张残忍的刑讯逼供时的照片)是的,刑讯逼供导致了太多的冤案发生。现在有一些人还为刑讯逼供辩护,说刑讯逼供有它可理解的地方。我们国家有关的经费紧张,没有其他国家那么先进的器材,于是我们就打吧,不打如何肯招?如果这张照片更清楚的话,你们可以看到被刑讯的人手铐部位的斑斑血迹。他一定要使劲儿把自己的两只手紧紧地扣在一起,否则的话手铐就会直接变成连接他两只手的唯一途径,这是很可怕的。刑讯逼供,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为什么要刑讯逼供?我们都知道,有时候口供能够使得我们了解有关的犯罪的事实,有些个案件有疑难的时候,真的是没有办法去调查,没有办法去了解。于是,“打”就变成了很好的一种方式。法国著名的作家,也是一个哲人蒙田曾经说过一句巧妙的话:刑讯逼供不足以考察一个案件的事实,而只能够考察一个人的忍耐力。能忍耐的人不说实话,不能忍耐的人说的是假话(笑声)。好像得到的都是虚假的东西。但是我们也都知道,刑讯逼供实际上对于执法部门来说的确能够获得案件的一些真实的情况。一般的犯罪人都有一种侥幸的心理,都希望能够逃脱有关的惩罚,那么,打,就变得无法忍受。这是蒙田引用的罗马人的说法:严刑之下,能忍痛者不吐实,不能忍痛者吐不实。这个巧妙的翻译,我们要感谢钱锺书先生。

 

 

 

(佘祥林的一张照片)上面这个人是佘祥林,是今年湖北省震惊全国的另外一起冤案的主角。湖北省的有关部门还是法外开了点恩,他本来是被指控故意杀害了他的妻子。但是最后湖北省高院,湖北省政法委员会用了一个巧妙的招数,说这个案件实在是有一些个疑点,最后就把它放到了基层法院进行一审,佘祥林的律师就告诉他:你死不了了。佘祥林还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律师说:一审如果是基层法院的话,就不会被判死刑。结果,果然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佘祥林先生何等的好命啊,十一年后,他的太太居然又回来了,那个被说成是他太太的那具尸体,不知道是谁人的尸体,这就意味着另外一起犯罪没有被侦查。她的太太因为精神病出走,后来又回来,这才发现了这样一起重大的冤案。在今年的11月11号,宣布无罪的佘祥林先生到北京去了,因为他的这个案件在整个的报道过程中,《新京报》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新京报》是南方报业集团在北京办的一份报纸,是现在在北京非常受关注的一份报纸,而且是真的想做一点儿事的报纸,尽管我现在在那里发表不了文章(笑声)。他们对这个案件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引发人们对于佘祥林冤案本身的广泛关注。11月11号他参加了《新京报》两周年的纪念活动。第二天,感谢《新京报》的一些朋友,我们在一起坐下来聊一聊天儿。我见到佘祥林,觉得这个人已经不是一个特别正常的人。你们看到他伸出的食指,实际上是一半的,他告诉我说,贺老师,没有办法忍受。十天十夜的时间,公安部门不让我睡觉。用个大灯照着他,殴打他,什么办法都能想得出来,他说实在是没有办法不说。最后的结果就是,你们要什么吧?要什么我说什么。最后就交待,交待完了以后又翻供,你们知道,不打了以后,感觉好一点了就开始说,那不是我,那不是我!那就再打。手指头都被打掉了,这不算是最严重的。我过去曾经接受过一个上访的材料,来自山东济南的一个老工程师,他的儿子被公安部门抓去以后就没有回来,后来他们看到自己的儿子已经是惨不忍睹。身体被各种火棍戳的都是洞,四个手指头都被搞没了,这样的一种情况真的是让人觉得震撼。

 

我们如何去避免刑讯逼供?现在不仅不能克服,而且刑讯逼供的手段又在不断地得到改进。过去所有的那些方法我们现在都能够用得到。刑讯逼供的各种方式大家可以去研究,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有一位我非常尊重的老辈学者周叶谦教授,他已经去世了,是一位满腹经纶的人,但是他的肚子里边装的学问最多的一个门类就是刑讯的方法(笑声)。他对中国古代各种各样的刑讯方法如数家珍,跟你娓娓道来,当然听得你毛骨悚然(笑声)。我们现在在这个基础上又有所发展有所创新,用句时髦的话叫“与时俱进”(笑声)。刑讯如何能叫别人看不出伤痕来,但是叫你内部发生了很严重的问题。拿着大灯照这种事儿,在古代没办法,古代没电(笑声)。现在拿着个大灯,刺得你没有办法。佘祥林说他现在不敢到光线太强的地方去,他要躲避这种强光,因为他的眼睛一看到这种强光就受不了。他不愿意去见人,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不完整的人,他在监狱期间,他的母亲坚定地相信她的儿子是冤枉的,老太太不断地去上访告状。最后的结果是他的母亲被抓到看守所里边关了三个月,老太太被关了三个月以后放出来,不久就告别人世了。佘祥林说:“我把我的母亲害了,我不知道怎么去面对我的家人。”他说他现在一回到家就天天呆在家里,不出门,不愿意去见人。而且一出门,一见到陌生的人,就愿意往墙角上溜。或者说一见到别人就愿意蹲在那个地方,你们知道监狱里边只要一见到看守所的人马上就要蹲下去。这真的是对人的心灵的一种摧残,而且最可怕的是,这样的一种方式,摧残了整个民族的心灵。难道说,那些严刑拷打自己同类的警察在心理上会是健康的么?可怕的是,运用这种残酷手段的机构还在不断蔓延。我到一个县去,遇到一个警察,这个警察跟我讲,工商部门也把人抓起来打,那个警察非常愤怒地说:“怎么能够这样呢?我们打人是正常的,他们怎么也打?!”(笑声)你们知道,包括有些个别地方检察部门,他们也利用对人羁押的这样一种空间实行刑讯逼供,甚至纪委,也一样做这样的事。过去有一位沈阳检察院的检察长被指控犯罪,最后在南京这个地方指定管辖,南京检察院的朋友跟我说,这会儿他才尝到刑讯逼供的滋味,不让睡觉的滋味。那真的是非常的残酷。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让整个民族的心灵都变得非常的麻木。当我们想象着一个警察在残酷地殴打自己的同类的时候,我们不免想起孟子的话:如果人没有恻隐之心的话,他跟禽兽之间还有什么差别呢?

 

毫无疑问,刑讯逼供导致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云南省的杜培武案件。他被指控杀害了他的妻子和妻子的同事。杜培武先生本人是个警察,他的妻子也是一个警察。他的妻子跟她的同事在车里边被人打死了,被怀疑是杜培武干的。法院判决的结果证明,这个案件的确有重大的疑问,但是杜培武最后还是被判决死刑,不过是缓期两年执行。当然杜培武比起佘祥林先生来说幸运多了,好像是一年左右的时间,真凶就落网了,杜培武就出来了。杜培武也一样地说他是如何遭受那么严重的刑讯,他本人也是一个警察,真的是警察开始打警察了。所以,我们今天这样的一个司法体制的运行情况,不可避免地导致相当比例的死刑判决是错案。死刑如果是错案,跟别的都不一样。我们的何勤华院长总结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的工作,何院长可以说,我们的工作,95%还是做得不错的,但是5%这个方面还是有一些缺陷,有一些问题,比方说松江校区离得太远了,校车的安排还需要改进……这当然是比较正常的情况。就刑事判决而言,有期徒刑我们也可以容忍某些缺陷,例如其中有5%的徒刑判得过重,甚至不该判得判了,我们都有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来挽回损失。当然,对于佘祥林来说,有一些损失简直是永远不可挽回,但是,现在佘祥林先生大概能够得到90万人民币的抚慰。90万是买不回来他的有些损失的,但是好歹我们能够安慰他一下,他所到之处大家都伸出温暖的手向他表达一种同情心,同时也表达一种大难不死以后一种庆幸的心理。但是,死了的人呢?聂树斌先生呢?这是永远不可挽回的!我们的法院院长不能够说我们今年判了100多起死刑案件,95%都是正确的,5%是错误的,所以成绩还是主要的(笑声)。人头不比韭菜,割下来还可以重新生长。人头落地,永远不可以复原,这是我们之所以说死刑需要我们特别慎重对待的一个原因。

 

 

 

(一张西方摄影家拍摄的清末刑场斩首的照片)对不起,选这张照片让我心中很不安,因为它太恐怖了。这是西方人拍的,上个世纪末期,中国执行死刑的一个场景。前面那个人的脑袋已经被刽子手给砍掉了,你们注意后边那个张着嘴的人,正在等待着被执行的人,那样的场景真的是,他的嘴张得就跟字母“O”一样。他们是故意把先执行的那个人放在他前边,然后接下来再执行他,你们可以看到周边的里三层外三层,高处站着的那么多的人,大家都在看着这场屠杀的表演。我们在研究古罗马史的时候,有许多人说因为角斗这样的一种方式,而使得罗马人的心灵越来越麻木,越来越不人道,越来越残忍。那么我们说,这样的死刑执行也是非常非常的残忍,也是在鼓励着嗜血的残忍的国民心态。

 

 

 

(另一张照片,一位美丽的姑娘被执行死刑前的照片)这张不那么恐怖,但是她的表情也许给人一种更加惨淡的感觉。她似乎在笑,不,这样的笑容看起来比哭还令人难过。这是发生在广东的一个案件,这个女士来自河南省。她跟她的男朋友一块儿谋杀了另外一个女士,这是个很奇怪的案件。这个女的跟她的男朋友已经吹掉了,然后接着跟另外一个有家庭的男士保持暧昧关系。那个男士的太太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怒不可遏,就威胁这个女的,如果不结束他们两人的关系就如何如何。结果这个女的把她从前的男朋友叫来说:咱们俩把那个黄脸婆给杀了吧。然后他们俩果然把这个人给骗到宾馆里边,由这个男的把这个女的给杀掉了。结果是这两个人一块儿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个是执行前的一个场景。你们看她脖子上还缠着一根绳。我们现在执行死刑当然不是公开进行了。但是在前不久的严打期间还有许多地方通过公审大会来把死刑犯展现在更多的人面前,以便起到一种威慑的作用。但是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在客观上鼓励着这个国家的一种残忍的国民心态。贝卡利亚说:当政府残忍地对待国民的时候,国民也会残忍地对待政府,或者说残忍地相互对待。我认为这是我们所说的死刑鼓励嗜血的心态的问题。

 

接下来第五个理由:国家是否有杀人的正当性?政府或者国家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是必要的。关于国家是如何起源的,我在这儿不需要说那些很理论性的东西。社会契约论告诉我们,国家是为了我们本身的利益,为了我们的安全,为了我们的自由而设立的。政府的存在本身有着前提性的条件,人民各转让一部分权利给政府,但是,人民在转让权利的时候,绝对没有把自己的生命转让给政府。这是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来出发得出的一个结论:政府没有杀人的正当性。

 

另外一个就是说政府杀人似乎是以恶治恶。你把别人给杀了,好,政府说,我把你也给杀了,因为我要禁止杀人。但是禁止杀人的政府自己却杀人,这不是一个悖论吗?这点我不想展开来说,因为大家可以看有关的关于死刑废除方面的一些个论证。这个问题其实非常地有说服力但是非常学理化。也许,对民众来说,这是特别不具有说服力的。

 

死刑侵犯人的尊严,这是死刑应当废除的第六个理由。死刑的执行过程带有相当大的残忍。我们知道,它是对人的一种威胁和震慑。我们国家执行死刑跟西方国家执行死刑的时间,我发现有个差别。西方国家,我看有一些书,他们通常是早晨的时候跟你说:一会儿走吧哈,大限就到了。是你早晨一觉醒来的时候他要告诉你一会儿执行死刑。但是我们国家不是的,我们国家是头天晚上就告诉你(笑声)。德国存在主义哲学说:对死亡的恐惧是一切创造的源泉。我们因为怕死,所以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要留下更多的痕迹。我们正常人都害怕死。因为死亡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神秘了。人为什么会生在这个世界上,人为什么要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死了以后,到哪儿去了呢?英国BBC曾经做过一个专题节目,就是体验死亡。采访那些个死过的人,就是那些个从死神的边上给捞回来的那种人。在医院里边,眼看就要死了,又给抢救过来了,那时,会有怎样的一种感受?一般的人回答都是:好像有一个漆黑的洞,身体就不断地往下坠,速度越来越快,眼看着在遥远的地方有一点点光亮出现了,一下子就活过来了。还有人说在飞翔,但都有人说是有个黑洞。现在,还没有任何实证的研究告诉我们死以后到底是怎么回事(笑声)。我们还会再以某种方式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吗?我们会不会变做一只小鸟,飞到苏州河上空,看一看万航渡路华东政法学院的校园,看着莘莘学子仍然在很好地学习,感到很宽慰:我过去在这儿做过讲座(笑声,掌声)。有人说是灵魂不灭,有人说人死如灯灭,死了就没了,我总不相信人死了就没了,我总相信他还会以某种方式继续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但不管怎么说,死这个东西令人恐惧,让人觉得害怕。正常的死亡我们都害怕。我看有一些老人怕死,天天嘴里念叨,快死了,但是天天想办法搞点这个吃点那个,以延缓死亡的到来。还有人去追求长生不老之术,都是怕死。但是,这种死毕竟还是正常死亡。七八十岁,八九十岁,前不久,费孝通教授去世了,高寿,大家都觉得“仁者寿”。

 

但是,另外一种死亡不一样。那就是,头天晚上跟你说,今天晚上想吃点儿什么(笑声)?抽烟的人,抽吧。要烟?中华?好,给你!办一桌好饭,可以吃,随便吃,但是不允许喝酒,我听说是不允许喝酒,在座的法院的法官告诉我是不是可以喝点酒。要是我的话,我就希望能喝点酒(笑声)。但是,那一桌好饭,有许多人压根吃不下。因为他知道这是最后一顿晚餐了,第二天就要死了。这是有计划的死亡,一般的人死亡都是无计划的,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死了。这个是有计划地告诉你,第二天要死,而且这种死法是多么的残忍,是被一颗子弹给打死。所以有许多人一下子精神全崩溃了,因为,要死了。有些人就是什么话也不说,眼睛呆呆地盯着前方,那个眼神令人恐惧,你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有时候他脑子可能什么也没想。有些人就不停地哭啊哭,恨不得把这辈子的冤屈和下辈子的冤屈一块哭完。有些人在哈哈大笑,怎么会这么笑法?有些人在不停地写啊写,好像要把所有的心里话都给写出来。那天晚上真的是,你们知道有个歌剧的选段叫《今夜无人入睡》。有几个第二天要被执行死刑的人还可以睡一晚上?第二天要被执行死刑了。朋友们请注意,我给大家选的这张图片,这个人的膝盖那里系着绳子。两条裤管那个地方都用一条红色的绳子给系住。为什么要系住?因为往往被执行死刑前,有许多人大小便已经失禁了,为了不至于搞得脏兮兮的,于是就把它扎起来,扎起来就没事了,再把他拖到刑场上。有些人已经浑身都瘫软了,真的是被拖着去的。这样的一种死刑执行,真的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侵犯,这是死了几回了?你在街上杀一个人,一刀子就把他给捅死了,他根本还来不及恐惧。但是我们的法院要杀一个人,这过程复杂得很。一审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这不是说来几个法警“怦”一枪就把你给打死了,那倒也痛快。不。他叫你等着。你还有权上诉。自己已经是半个人到了阎王殿那地方去了,但是还抱一线希望,能否上诉成功?但是最后还是不成功,这一段时间饱受心灵的折磨。最后,死去。我们不知道被子弹打死那是怎样的一种滋味,没有人能够跟我们描述。那种残忍,哪里是杀一个人偿一条命?这简直是把一个人不知道杀了几次。我相信这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侵犯。

 

 

 

人,不管他多么罪大恶极,不管他犯下了多么严重的罪行,他仍然是人,他是我们的同类,我们的同胞。他们当然享有人所应当享有的尊严。我们看到古代还有过赐死,喝毒酒死去,但是现在这样的一颗子弹,真的是让人觉得没有尊严。

 

杀人偿命,是,杀人还可以说偿命,但是经济犯罪为什么要判死刑呢?(两张照片)两个警察之间的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成克杰先生,全国人大前副委员长,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因为收受不正当的金钱贿赂据说达到了三千万,但是这个数字一直搞得不是特别地清楚。跟他一块儿犯罪的人叫李平——旁边的这位相貌姣好的女士,是他的相好,相当于莱温斯基之于克林顿(笑声)。李平女士跟成克杰表示将来他们要结婚,然后成克杰就开始叫李平做许多的事情。在成克杰作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他们一块儿做了不少事情,他们又分别做了不少事情。这个案件一审判处死刑之后,我曾经写过一封信给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关注这个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种严重地违反司法本身应该遵循的程序的问题,比方说,他们两个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接受审判?他们的审判是互相封闭的隔开的。他们属于共同犯罪,你们知道,共同犯罪在许多情况下,几位被告人之间,与其说他们在跟检察官发生冲突,不如说他们经常是相互之间发生冲突,要搞清楚到底是谁犯了这项罪,如果要是跟成克杰毫无关系的话,那么李平必须要承担责任。但是,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居然是完全分开。成克杰的律师想要见一下李平是见不到的。接下来,案件的判决几乎都是依据李平女士的证词。判决书的每个自然段开始的时候都几乎是说:证人李平说,如何如何;证人李平交待说,如何如何。我自己觉得这个是太可怕了。因为李平很可能为了争取自己的刑罚更轻,本能地愿意把更多的罪行推到成克杰的身上。那么,写了这么一封信寄给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一位领导说,当时我们接到你的信,大家传着看了一下子,然后笑了笑,也就过去了(笑声)。成克杰被判处死刑,这是我们人民共和国1949年成立年以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级别最高的人物。

 

经济犯罪,你们知道,一个人贪图的是金钱,你给他的最大惩罚是把他罚的倾家荡产,你把他判处死刑了,到底有多大的必要和价值?我自己总觉得人命价值远远高于任何金钱,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他仅仅是因为贪污了一些钱,你就把他判处死刑。这还是轻的呢,过去上海曾经处决过一个也是长得很漂亮的幼儿园的会计。她只是贪污了21万块钱,就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了。人命啊!人的命,价值到底几何?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个问题如果要是在网上公开讨论的话,这条理由最容易引发民愤,老百姓会觉得你又站在贪官立场上了。过去我们有些刑法学家们在鼓吹这条的时候,都有在网上被口水给淹死了好几条命的那种感觉(笑声)。因为老百姓不能够忍受对贪官污吏的这样的一种放纵。在他们看来是放纵,但是实际上让他们财产全部丧失,然后让他们在监狱里边终日以泪洗面,我相信这样的惩罚也许并不轻松,也许并不见得比死刑更轻。经济犯罪不应该判决死刑是我们这里说的第七个废除死刑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