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大亨的游戏:朔州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22:00

 各县(区)纪委、农廉办、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规定》),7月14日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公开刊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袁纯清及时作出重要批示:“要搞好对该规定的宣传教育,普遍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规范履职行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兆前明确要求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教育措施,抓好贯彻落实。7月25日省农廉办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意见(晋农廉发〔2011〕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特制定如下意见:一、要充分认识中央颁布《规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是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加快农村转型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为再造一个新山西、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规定》的重要性,把深入贯彻落实《规定》摆上重要日程,及时安排部署,抓好学习宣传教育,确保把《规定》落到实处。二、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依据,紧紧抓住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两类不同主体的行为,分别规定了19个和22个共计41个“不准”的行为规范。是当前和今后做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和纪律支撑。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摆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抓好学习培训。县、乡两级党委要把《规定》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制定具体的学习培训方案,尽快组织专题学习。各县、区纪委及各乡镇(涉农街道)纪委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其他干部要进行分期培训。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学习思考,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农村党组织要组织“两委”干部进行深入学习,使他们全面掌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同时要写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在“两委”会上进行交流。在普及学习的基础上,各县(区)纪委具体组织农村“两委”主干集中测试,乡镇(涉农街道)党委统一组织其他“两委”干部测试,农村“两委”干部参考率力争达到100%。要抓好舆论宣传。各县(区)要制订宣传工作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县、乡学习宣传《规定》座谈会,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党报党刊、党风廉政建设网等媒体开辟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颁实施《规定》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及廉洁履行职责的理念,使《规定》深入农村,家喻户晓。特别是要对《规定》内容及基层乡镇、农村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规定》的学习心得、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等动态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宣传氛围。要在认真学习宣传《规定》的过程中,不断培养和树立一批工作能力强、实绩显著、群众公认,能够廉洁、规范履行职责的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做到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为《规定》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抓好贯彻实施。要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把《规定》的各项要求真正变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取信于民的实际成效。要保证《规定》贯彻实施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追究方式有效得以贯彻实施。特别要组织动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把《规定》贯彻好、实施好,努力把《规定》的主要精神和各项要求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农村得发展、农民得实惠、干部受锻炼的清风正气。要在贯彻实施《规定》的过程中切实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尤其要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选好切入点,找准着力点,有效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注重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扎实成效取信于农民群众、造福于农民群众。三、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把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作为农廉工作的重要任务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贯彻实施《规定》,就是要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上下功夫。要结合省、市构建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的实际,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和切实可行的办法或配套制度。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要对近年来农廉工作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按照《规定》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使之科学细化贴近实际,直观量化便于执行,公开透明利于监督。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检查监督,确保《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细化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要把此项工作与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对《规定》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要联系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照《规定》各项要求,把学习宣传《规定》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的考核方案,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各涉农部门要加强配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体现到日常工作中,督促任务落实。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对乡镇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上级部门在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考核时应当充分听取基层站所所在地的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并将考核结果通报乡镇党委和政府。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规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规定》的贯彻执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将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的监督。确保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朔州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八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