耨 陕西啥意思?:保外就医的可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0:06:19

石兆 媒体人

“保外就医”这个词组在互动百科上的解释如下: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如果您查找这个词条之后往下看,就会发现后面紧跟着的就是“保外就医”的标准以及相关制度,然后就是罗列出的、可以符合条件的疾病种类。

老实说,看到那些疾病种类的时候,估计很多人最大的愿望不是保外就医,而是在监狱里健康地活着——前提是这些病真的会落到他的头上。

但我们也知道,很多人是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出现在监狱外面的,他们并没有得那些传说中的疾病,而是通过正常的手续,让医院开具了他得病的证明,从而继续在监牢外享受自己的人生。我们听说这事儿已经很久了,但很少能直接知道他们是谁。这期《南方周末》报道了一下这种状况,举出了一个实例。

该人是广东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广东河源市中级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反而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好日子,据说是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逍遥之处大概比当贪官更为惬意,因为当贪官虽然可以日进斗金,但那毕竟还是一个提心吊胆的事情,现在官司已经判了、人也没进去,身心皆可放松,如果就这么过下去,想必是能够颐养天年的。

这是因为,还在审理期间,他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法庭宣判当日,他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他非常幸运地通过医生,患上了“原发性高血压三级、极高危、三期”,与之合谋的还有关押他的河源市看守所的民警、指导员、所长。当然,事发之后他已经被再次收监。

关于此事,有检察官说,获刑官员一般都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没有直接的受害者,也就没有人盯着不放。只要这些人被查处判刑,之后是否取保就医,不会有太多人关注。还有检察官说,自己花了那么多心血把贪污腐化者送入监狱,“我们感到非常失望和沮丧”。

为什么这个贪官这么容易就出来?难道只是因为没有直接受害者么?这话说得意思很深,贪官伤害的是国家与老百姓,但国家是个大词儿,老百姓未必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般老百姓自然无法追究。但这个不是事情的全部。

事情更为深层的原因在这段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有关负责人的话里,他说:“出现违法违规保外就医的情况不是制度问题,制度相当完善,是个人问题。如果医院不提供虚假鉴定,这些人就保不出去。”

为什么一个看上去完善的制度在某些个人的眼中成了随时可以被带球过人的国家足球队?这种违规的“保外就医”并不是罕见的现象,多地都有出现,当制度之堤坝随时可以被个别人钻透的时候,要说这玩意儿相当完善就属于冷幽默的一种了。

实际上所有制度都具有漏洞,这个世界上没有天衣无缝的制度,除非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传说。执行制度的是人,只要是这些掌握着制度的人处于一个利益链条当中时,制度就都不起作用了,只能为他们提供各种方便。

这就是对于制度理解的不同。这位负责人理解的制度是一个单一的线条,而真正有效的制度则是立体的、相互监督的网络,在没有建立这种制度之前,单一线条的制度无论怎么完善,都会最终形成某种共谋来谋求利益最大化。

而有关方面甚至连这种已知的个人问题也未必打算处理。事发之后,为林崇中出具保外就医鉴定书的河源市人民医院有关人员不但没有受到处理,甚至还被当地有关部门保护,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要求。

您看,这确实不是某项具体制度的漏洞,而是与之相关的制度未起应有作用。当然,这种制度也并不是谁都能利用的,需要有权有钱才行。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思考,某个制度只针对小民有效,犯了事儿的权贵却可以轻易跨越,那么所谓“相当完善”的完善,到底完善在哪个方面呢?

这真是思之颇有寒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