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2弓箭伤害修改:吉林万人罢工 陈国军被殴致死 2009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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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万人罢工示威抗议国企改制重组通钢集团

新任总经理陈国军被殴致死

2008年,通钢集团在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44位

吉林省通化钢铁公司近日发生逾万工人罢工示威,抗议吉林省最大的钢铁企业被总部设在北京的民企建龙集团收购。

据报道,示威活动一度导致这个拥有3万员工的国企通化钢铁集团停产,而在通钢控股的民营企业总经理陈国军被抗议者群殴致死。

事件起因据报是通钢工人怀疑钢厂被民企建龙恶意收购,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事发后省政府发布公告称,撤销遭到工人强烈反对的由民企参股的国企改制决定。

22日,吉林省长春市通钢集团传来建龙集团再次入主通化钢铁的消息。

23日,吉林省国资委领导、建龙集团高层到通钢召开重组大会时,遭到50名员工家属和100名职工的围攻。

24日上午,近3000名工人及家属在公司办公大楼前高举"建龙滚出通钢"等标语,高呼口号举行示威集会,示威人群造成通钢7座高炉先后停产停工。

据报道,当天下午,建龙集团委派的新任总经理陈国军带队到焦化厂与中层干部和工人代表对话,双方后来发生口角冲突,并激怒了示威人群。

一群示威人员冲入会议室,将陈国军拖出走廊进行群殴。陈国军于当晚8点不治身亡。

通化当局随后调集公安、武警和保安进驻通钢冶金区,但仍无法控制局势,24日晚19点,通钢冶金区已聚集近万民众。

当晚21点,通钢当局通过电视向工人及家属宣布吉林省政府决定:建龙集团退出通钢,永不再参与通钢重组。近万示威及围观人群才逐渐散去。

署名"通钢工人"的网民在中国工人研究网上声称,这次逾万工人示威活动"是一场自发的、没有任何组织的工人运动","这一切源于对建龙的憎恶,源于对吉林省高层领导决策的不满"。

他说,陈国军的结局是一个悲剧,即便他有再多的过失,也不应该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认为,"他的死是吉林钢铁企业改制失败的恶果,是吉林省高层领导的严重工作失误。"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通钢集团现拥有资产总值268亿元,具备年产钢700万吨的生产能力。

通化钢铁集团与建龙钢铁公司2005年11月签订重组协议,金融危机发生后通钢出现巨额亏损,于是建龙集团与通钢在3月份正式股权分立。

《中国证券报》报道说,建龙与通钢牵手以来,双方一直冲突不断。

该报记者指出,通钢职工对两个公司合作后通钢的巨额亏损表示不能理解。

2009年第一季度,也就是通钢和建龙股权分立前,通钢出现近10亿元的巨额亏损,股权分立后通钢马上大幅减亏,6月份甚至赢利6000万元。

报道说,吉林省国资委7月22日提出再邀请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而且持股比例要从之前的36%提高到50%以上,而吉林省国资委持股比例则降至36%。

那么,导致悲剧发生的根源到底是什么?首先是建龙集团重组国企通化集团迷雾重重,让职工疑虑丛生。

早在2005年12月30日建龙集团以近12亿元正式收购原通钢集团,组建新通钢集团。在新通钢集团中,吉林省国资委持有 46.64%的股权,华融资产经营公司持有14.6%的股权,建龙钢铁公司持有36.19%的股权,通钢集团管理层持有2.57%的股权,实现了国有、民营、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多元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但这种治理结构并没有给通钢集团员工带来什么利益。去年金融危机下,通钢集团连续亏损,一再限产,员工工资也减到每月人均300元。今年年初,建龙集团决定与通钢集团进行股权分立。

这就是说,无论前期重组的目的是什么,重组结果并不好。企业效益下滑,职工利益受损。但随着4万亿政策投资的拉动,今年6 月通钢首次扭亏实现盈利6000余万元。但在这个时候,建龙又回来了,要控股整个通钢集团。企业亏损的时候撂挑子,而国企走出阴霾又回来了,这个结局哪个国企职工会接受?人们一定会想,建龙集团为何马力这么大,竟能在企业不行的时候撂挑子,在企业好转之后回来"摘桃子"。这种合作不能不令人疑虑重重,感觉蹊跷。企业合作,是为双赢,但过去许多民营企业与国企合作的历史,往往和侵吞国有资产相关联。建龙与通化集团的合作是不是产生了这种结果,不得而知。但这种令人蹊跷的合作没有实现双赢却是肯定的。通钢职工有切肤之痛,他们反对,并非全无道理。

其二,民企与国企合作,国企职工的利益不应当受损。

企业合作,目的是双赢,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但在此过程中,应当尽量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光投资人要受益,企业员工也应当受益,不能为了合作就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就国企来讲,国企许多员工家庭都是几代人同在国企,国企兴亡牵系着几代人的利益和情感。那么,在改制和重组的时候,更应当考虑这类因素。以往国企改制或重组,常常发生侵害国企职工权益的事,这正是矛盾突发的根源所在。

陈国军总经理被围殴致死,他死于民企与国企合作之中的矛盾中,死于不透明的合作机制中。他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应当说,职工用打死管理者的方式来表达诉求,这种做法非常错误。但也应当看到,职工表达利益的机制并不完善和畅通,他们的利益往往被忽视,从而让双方的矛盾变得难以调和。这种国企与民企合作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许多群体性事件一样,都是大众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的结果。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反思。无论国企改制也罢,企业重组也罢,如果总是以牺牲多数人利益为代价,群体性事件将难以避免,殴死总经理的悲剧将难以避免。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数千人竟然用残暴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另一方的流血来表达利益诉求,这样的悲剧显得格外沉痛。国企职工打死企业管理者,体现社会断裂的加剧和非理性情绪的漫延,还有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社会应当认真分析这种暴烈情绪产生的根源,以弥合社会的伤口,消除悲剧发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