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拿汽车喇叭型号:又见割肾贩卖,非法卖买器官为何如此猖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0:35:07

        近年来,非法摘取人体器官案件频发,让人触目惊心。

  在济南一个乡村卫生院里,一位来自佳木斯的小伙躺在手术台上,等待着割肾手术。在他被全身麻醉即将开刀的时候,警方解救了他。

  宁夏小伙子小海在江苏南京通过网络招聘,找了一份工作,不料被公司老板骗到徐州一个社区卫生院做了手术,取走了身上的一个肾脏,公司老板留下三万元便不知所踪。

  一次非法的手术,强行夺走了一个年轻人健康的左肾,26岁的湖南籍打工者胡杰通过数月不断的抗争,“撬动”了媒体和相关部门。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

  器官移植工作在我国开展比较晚,一直没有立法禁止人体器官买卖,存在法律空白和灰色地带。直到今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使是明确“卖买器官罪”后,非法卖买器官依然猖獗。

  “供体”的短缺导致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的存在。我国每年有100万人进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需要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需要肝脏移植,而这其中仅有大约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约为15万例,而供应只有1万例。就连最简单的眼角膜移植,患者也有十几年等不到供体的。

  正常的渠道不能满足供给,黑市交易自然猖獗,器官买卖无休无止,这样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我国器官移植工作一直处于尴尬境地。专家认为,器官移植最缺的不是技术,而是捐献器官的观念和法律制度。我国每年突发性死亡人数在10万人左右,这些宝贵的器官资源化为灰烬。动员更多的人通过正规渠道捐献器官,器官移植事业才能健康发展。杜绝器官买卖,不仅依靠法律严惩,还必须在“治本”上下功夫。只有标本兼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湖北女孩魏霞患有恶性脊髓瘤,住院期间,她决定捐献遗体,并与武汉市红十字会签订了志愿书,同意将心脏、肺、肝、肾、胰腺、眼角膜、骨骼、皮肤等连同遗体一起捐献。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像魏霞这样,我国愿意报名登记和实现无偿捐献器官的人并不多。思想观念的改变,往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辅以相关的制度来完善推进。从上世纪80年代始,中国器官移植界专家就开始呼吁国家出台脑死亡法,但至今没有实现。推进人体器 官捐献,当务之急是出台专门的法律,让器官捐献工作依法开展。

  建立一个畅行无阻的器官捐献“绿色通道”至关重要。2007年,我国开始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这只是设立了移植的“准入门槛”,并没有解决器官捐献的“绿色通道”。捐献渠道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会让捐献的意愿无法实现,让器官移植者生还的希望落空。器官从捐献到移植成功,涉及捐献者、受者、移植医院、捐献者所在医院等多个环节,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

  记得姚明在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广告中说的那句话:没有卖买,就没有杀戮。同样,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在严打非法器官卖买的同时,亟需加快推进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拓宽器官捐献渠道,挽救更多濒危的生命,让生命在器官捐献中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