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峰是但我愿意:必须摒弃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更新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0:35:22

  一、染齿

  唇红齿白是我们传统的评判美女的标准,朱唇轻启露出一排洁白牙齿,给人清洁亮丽的清爽感觉。然而与此相悖的南方少数民族却以牙黑为美,如傣族、布朗族、基诺族、佤族、哈尼族、阿昌族、德昂族、黎族、壮族等都有用植物脂烟自制“颜料”染齿的习惯,因植物脂烟所制颜料有光泽,似漆,所以也就叫“漆齿”。

  基诺族的染齿“颜料”,却多用梨木。其法是将爆烧后的梨木放在竹筒内,上面盖上铁锅片,待铁片上的烟脂成发光的黑漆状时,即手持铁锅片用上面的梨木烟脂染齿。布朗族的染齿“颜料”却用红毛树枝制成,其法是将红毛树枝点燃,让黑烟熏在铁锅片上,积黑烟而待用。傣族、基诺族、布朗族染齿有两点共同之处,一是用的都是树脂黑烟,二是染成发亮的黑色。与此不同,部分哈尼族却染成红色,染料是一种叫作“紫梗”的植物。

     染齿的另一种手段是嚼槟榔。嚼槟榔是一种生活在湿热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嗜好,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染齿,染齿是在嚼槟榔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完成的。傣族、布朗族、佤族、阿昌族、黎族等都有嚼槟榔的习俗,部分壮族也有嚼食槟榔的习俗。但是,并非所有的“嚼槟榔”都嚼的是真正的槟榔,事实上,不少少数民族嚼的都是槟榔的代用品。佤族、阿昌族等所嚼食的“槟榔”并非树上所结果实的槟榔,而是人工制成的代用品。佤族的“槟挪”用麻栗树叶和石灰煮成,即将麻栗树叶放在锅里熬出水汁,再掺以熟石灰拌搅,使之成半液体(糊)状,舀出放在笋壳上,待凝固冷硬后即成圆饼形的“槟榔”。这种自制的“槟榔”除自用外,还可以作为商品上市交易和作为礼品馈赠亲友。嚼食这样的槟榔时,要接上草烟、石灰等物,增加刺激性和具有嚼真槟榔一样的效果。阿昌族妇女在结婚以后,就有“嚼槟榔”的习惯。她们嚼的,其实就是草烟和芦子,长期嚼用同样唇红齿黑。
  
  
  二、剽牛/砍牛

  “剽牛”是佤族求神灵保佑安居乐业、吉祥如意、幸福安康的一种传统祭祀活动,也是与神灵鬼魂沟通的最有效方式,主要是由剽牛手用梭镖直刺拴在牛角桩上的公牛心脏,然后大家载歌载舞,“巴猜”(佤族祭师)再用刀割下牛头,众人一拥而上分抢牛肉。过去,祭“司岗”、拉木鼓、砍牛尾巴或遇村寨大事、部落结盟、解决纠纷等都要“剽牛”,现在剽牛成为庆祝节日和各项重大活动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佤族不但剽牛,也剽猪、剽鱼,这是佤族原始狩猎时代的遗风。这一活动和古老习俗反映了剽悍、勇猛的民族性格及其宗教信仰,是古代狩猎民族的活化石。不但佤族剽牛祭祀,独龙族也“剽牛祭天”,剽牛和祭祀的过程也大同小异。佤族“剽牛”
 
  “砍牛”是白裤瑶习俗。长者死后假葬或以泥封棺,过一段时间再择吉日正式下葬,学称“二次葬”。白裤瑶家二次葬,都要举行隆重的丧葬仪式,通常有敲铜鼓、长桌宴、哭葬、送葬,而砍牛则是最重要的活动环节,砍牛环节则有哭牛、转牛、抚牛、拜牛、颂牛、砍牛、吃牛等诸多程序。砍牛头数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一般一头,也有二三头的,家庭富有的砍七八头。砍牛只能砍牛角后面的牛颈,切忌砍在牛角上。砍牛只可砍三、五、七、九刀,具体砍多少刀,由丧家视情况而定,但须是单数。 
白裤瑶“砍牛”

    三、纹面/纹身    在云南省贡山地区的独龙族独龙族妇女祖祖辈辈沿袭着一个古老的习俗——在脸上刺花纹,因此史书上把独龙族称为“绣面部落”。独龙江上游和下游人们的纹面图案不同,有的脸上刺满了花纹,称为满纹,有的只在两边面颊下或上方刺上花纹,称为半纹。虽然花纹不同,但纹面的方法却是一样的。在纹面时,纹面师先用竹签蘸锅烟灰在被纹人的脸上描好纹型,然后一手拿竹针,另一手拿拍针棍沿纹路打击竹针,使之形成一行针眼。刺完一线后马上把渗出的血水擦去,敷上主要用锅烟灰拌成的“墨汁”。几天之后,创口上的痂脱落,脸上便留下了永远擦不去洗不掉的黑色或青靛色的花纹。独龙女子为什么要纹面,古往今来的许多人纷纷提出自己的推测和看法,归纳起来无异于以下几种观点:一、用纹面来美化自己。二、防范外族土司头人的枪掳,自毁面容。三、是一种区分各个家族集团的标志。四、是女子成人的标志。五、认为纹面之后可以防邪避祸。   独龙族纹面女

  傣族纹身的盛行与信奉佛教有关。傣族男孩一到八、九岁就要进缅寺当和尚,学习佛理和传统文化,接受宗教的熏陶洗礼,同时也就开始纹身,又叫“夏墨”即刺墨。有进佛寺不纹身的人叫“生人”,被认为没有成人。通常在胸部、腰部、脊背、手臂、大腿等处刺满了黑色或蓝色的花纹图案。花纹图案中有龙、虎、象、八卦、珍禽异兽、奇花异草等等,也有刺上老傣文佛经文句的。有的花纹还有一定的结构,十分复杂,在世界纹身民族中也属罕见。此外,布朗族、佤族、基诺族、黎族和台湾原住民中也有纹身的传统。

残酷的艺术——傣族纹身   四、以酒为尚    酒在少数民族生活的影响面非常之广,热情好客、以酒待客几乎是少数民族的共同特点。由于特定的生存环境、社会历史背景和心理文化积淀的影响,酒在一些民族生产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做活计的时候吃酒,闲坐着的时候也吃酒;在家吃酒,出外吃酒,酒更是待客之物。这种生活方式普遍存在于彝族、傈僳族、拉枯族、怒族、独龙族、苗族、景颇族等民族中。  在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的彝、羌、白、苗、土家、傈僳、普米、佤、哈尼、纳西、傣、壮、侗等民族之中流行一种饮酒习俗——咂酒(又写作“砸酒”),古称“打甏”。咂酒以青棵、大麦、高粱为原料,煮熟后拌上酒曲放入坛内,密封发酵酿成。饮用时,数人借助竹管、藤管、芦苇杆等管状物把酒从容器中直接吸入口中。这种饮酒方法是待客的最高礼节。亲朋贵客来后,大家轮流吸饮,吸完再添水,直到味淡后,再食酒渣,俗称“连渣带水,一醉二饱”,因此,一些酒量小的宾客往往喝得酩酊大醉。直接吸饮的咂酒法,缺乏卫生保障,有碍健康。   羌人饮咂酒   有些民族不但喜酒、好酒,甚至“嗜酒如命”,达到“宁可无饭,不可无酒”的地步。聚居于滇西的彝族支系白依人,以酒为尚,亲朋相聚,所敬唯酒,甲喝乙接,轮流更替,醉倒方罢。节日宴请或婚嫁丧葬,酒席办得好坏的标准,也是按备酒的数量和最终用酒的多寡来衡量,醉倒的越多,主人越觉得光彩。独龙族日常消费中最大项的支出仍旧是酒,所产粮食,除维持口粮外,几乎全都用于酿制水酒。  高寒山区的人们爱喝酒,固然有其生存环境恶劣、生产劳动强度大,喝酒可解除疲劳,放松身心等方面的客观因素。但每饮必醉,以醉为乐的饮酒习俗,仍是畸形消费观念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