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republic 2017中国:人总会生病,必须读医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23:51
作者:万古仁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155    更新时间:2011-10-30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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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个老年病人,不是医务工作者,但常看点医学类书刋,原因起自几十年前的一次补牙。当时给我补牙的医生叫我拔牙,并说我的牙不久可能会掉光(语气肯定)。这使我大吃一惊,但我又不敢相信,觉得自己的牙并无大碍,怎么会掉光?就去找有关书看,看后未去拔牙。至今,本人只有三颗假牙,其余完好,花生米、糖酸排骨之类,仍能咬能啃。更可怕的教训,来自文革期间因乙肝病住院时。入院后,病情慢慢有所好转,接下来是停止不前,再以后是每况愈下,赿来赿差,终至生活无力自理,连下病床都困难,前后历时近四个月。中间虽多次向医生提过疑问,医生不是不答,就是含糊其词。因本人读过一点医学书刋,觉得情况不妙,要求出院,医生不答应(病人这样出院,对医生说来,是一种极大难看),在本人强烈要求下,医生要求书面留下“本人坚决要求出院,后果与医院无关”等词语,才让出院。出院后搞清,本人不仅患乙肝,还感染了伤寒(伤寒确诊后并不难治)。在“坚决要求出院,后果与医院无关”下,才找回了现在这条命。如果本人没有读过一点医书,迷信医生,早就命归西天,如今不会给病友们提这个建议了。
至今,本人认为,医生的话要听,终究医生是专业人士;但不能全听,更不要迷信医生,那怕是教授、博导之类。因为医生也是各式各样、真真假假的。
本人认识一位高校李姓老师。她在任副教授时写过一本“现代XX学”。后来发现,此书被一百多人剽窃,剽窃者中有大学校长、教授、博导、副教授等学者,还有副会长(全国性某学会)、副市长等高官。南京XX大学剽窃者还受到校方保护。副会长不知羞耻地在电话中对李老师说:“我的稿费全给你都不够(按判决,每字赔一元,赔偿费超过10万元)。”副市长(原是学校教师)在电话中要求不诉诸法院的同时,又声称自己不是贪官(是个贼官)。剽窃者纷纷升职、升官,而原作者直至退休仍是副教授。这就充分证明,有的所谓“教授”、“博导”,其实并没有多少真才实学,还不如副教授。为此,本人曾发文《谁该是教授?》。
还有,本人曾遇一位每次收50元挂号费的“名中医”,而这位“名中医”却不知临床使用超过二十年的中成药药名和用法。当时觉得不可理解,后来才知,此“名中医”有特殊政治背景,靠背景而“名”,并非医德高、医术好而“名”(详见《德高望重老中医与有名无实“名中医”》)。
再说,人生是有限的,医生也不例外。所以,作为个体生命有限的医生,他(她)的阅历、经历也是有限的,因而理论知识、实际经验也是有限的(不管多么高明、多么权威)。有时,说不定还会犯点低级错误。本人曾见一张不合常规的肝癌病人TACE术后复查验血单。一般此类肝癌病人复查,常规验AFP、CEA、CA19-9三项,但这张验血单上只验AFP一项,而AFP对该病人说一直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CEA,CEA反而没有检验。只检验一项的话,应该跟踪检验已出现不正常的CEA,而不是检验一直正常的AFP。这张检验单的送检医生,既是教授又是博导,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低级错误。当然,医生偶然犯点错,也是可以理解的。
总起来说,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具真才实学、淡泊名利、德高望重的名医、名医学教授、名主任医师;但也有只会花拳绣腿的医生(见〈流氓知识分子〉);不过,最多的还是既有点真本事,也会玩玩花拳绣腿的医生。这就是对单个医生不能轻易全信,更不能迷信的原因所在。尤其对那些只会居高临下向病人说话,而不肯正面回答病人问题的医生。
更值得注意的是,医生中常用的“再观察”。“再观察”是医生常用语,其内涵,可从最近二实例中看清楚。几个月前,某公司一老职工,因血尿在公司职工医院(相当于县级医院)作B超检查,检查结果说右肾有占位性病变,怀疑是癌;接着再作CT检查,检查结果是右肾有积水、结石,没有发现癌变。病人家属有疑,经批准到外面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作MR检查,诊断结论是“再观察”。无奈,家属送CT、MR片到异地另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付300元会诊,会诊结论是癌。手术切除后,证实是癌。这说明,前两家医院医生看片子水平不高,不是看不出,就是看不准。看不准,就用“再观察”拖延时间,掩盖医生自身水平不高。本人遇到的情况,正好与上述相反。今年8月,本人在某三甲医院做CT检查,说肝S4有一小小癌病灶,门诊医生(副教授)叫本人住院治疗;入院后,又做超声造影,结论说S4是一个良性肿瘤。一个说恶性,又一个说良性,临床医生在无可奈何下,只得不做任何治疗又叫本人出院,一个月后再复查,等待“再观察”。同一医院,同一部门(影像中心),对同一病人,做出绝然相反的两种检查结论,推给临床医生和病人,这既反映出有关医生医德、医术有问题,也表明医院管理存在严重制度缺陷。 “再观察”,虽是医生常用语,但据本人看来,“再观察”,其实只有少数情况下,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做出明确诊断,只得“再观察”,以待条件成熟,再作结论;此时“再观察”是正确的,确实需要“再观察”。除此之外(也就是多数情况下),“再观察”是一句托词,是用来掩盖医院制度缺陷,或医生医德、医术水平不高的巫术,或者说只是一种骗人噱头,应说属花拳绣腿之例,常使病人受不必要伤害。病人要有所警惕。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医生个人对重大疾病的自由判定权。这相当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家知道,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导致判决失误,以致司法腐败。医生个人对重大疾病的自由判定权,同样有可能导致诊断失误及医疗腐败。譬如对肿瘤疾病,如果同时出现恶性与良性两种检查结果(如前述),一个比较重视个人名利的医生(这是目前医生中的多数,淡泊名利的是少数),可能会不假思索地选择恶性说。因为,如果选择良性说,万一失误,会失去治疗良机,遭致病人不满,影响医生名声,甚至利益。如果选择恶性说,不管良性恶性,都当恶性肿瘤治疗,病人不知是良性,不仅不会产生不满情绪,相反还可能感谢医生,认为医生帮他(她)治好了恶性肿瘤。医生由此可能名利双收。选择恶性说,不管选对还是选错,对医生自身,没有风险,只有好处。对此,病人本身要有所防备,必须坚持有明确检查结论;当遇到绝然相反检查结论时,不能同意无根据地随意否定或肯定其中任一个。
病人看医书,与医生看医书有所不同。不是为了提高医技水平,帮人治病;主要是了解自身患的某种病的症状,这有利于配合医生诊断。另外,每一种病,往往有多种治疗方法、手段,作为病人本身,最好能了解每种治疗方法的适应征及其优缺点、实施过程及其副作用,还应了解治疗的预后,这使病人自己心中有数,更好理解治疗进程,也有利于与医生配合。病人有点医疗常识,还能识破少数医生使花拳绣腿,这既有利于向医生正面提出问题,又可防止中花拳绣腿的招。万一遇上花拳绣腿,切不可动粗,当然也不是送红包讨好,应以法对之,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要防,必须读点书,有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