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五行属什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7:41:08
公办学校教育经费收支调查表填表说明2006-07-06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一、学校基本情况表

(一)表头部分

1、学校类别:是指填报学校的办学类型(包括职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小学)。

2、学校隶属:是指 “市属”、“区属”学校。

3、学校等级:是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和“未评级”学校。

(二)学校规模:是指学校当年实有教学班数。

(三)学生人数:是指学校当年12月31日实际在校学生数(与当年决算数一致)。

1、普通生:是指具有深圳常住户籍的学生及其他享受优惠政策不用缴交借读费的学生。

2、借读生:非深圳常住户籍且需缴交借读费的学生。

(四)单位编制数:是指由人事编制部门批复核定的学校人员编制数。

(五)单位实有人数:是指当年12月31日,学校发放工资报酬的实际人数。注意:如属挂编,但不在学校发放工资报酬的不在此指标中反映。

1、在编人员:是指当年12月31日,在人事部门备案,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工作人员。

2、临聘人员:是指临时聘用,不占编制,聘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

(六)离退休人员:是指在人事部门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教职工总数

(七)固定资产年末总值:包括校舍和设备等财产,并按当年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填报。

(八)学校建筑面积:是指学校当年实际使用的的建筑面积总和(包括未结算,但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

1、教学及办公用房:指本校用于教学的课室,老师和管理人员的办公室等。

2、学生宿舍:本校用于学生住宿的房屋

3、其他:除上述两项外的其他用房

(九)设备设施情况

1、电脑:指学校当年12月31日,实有的所有电脑数

2、数字化平台教室:是指配备了数字化平台的教室数(间)。

3、功能实验室:是本学校除一般教室以外的,其他所有用于教学的教室的总数(大于或等于下面其中数之和)

(十)车辆数:指学校当年12月31日,各类车辆总数(含小汔车、旅行车、面包车、中巴、大巴和人货车等)

(十一)校园网:是指建设有校园网及是否与教育城域网接通。

 

 

 

二、学校收入情况表

此表应按会计报表及当年会计决算报表数填报,收入合计数应与当年会计决算报表收入数相符。

(一)教育事业费拨款:是指学校从财政取得的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即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13类的“教育事业费”拨款数(包括正常经费、项目经费)。

1、正常经费拨款:是指学校从财政取得的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中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之和,若无法区分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则按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比例对正常经费拨款进行分摊;

2、项目经费拨款:是指学校从财政取得的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中的指定用途、项目的专款。

(二)社会保障费拨款:是指学校从财政取得的离退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总和。

(三)教育附加拨款:是指学校从财政取得的教育附加费拨款。

(四)其他事业费拨款:是指除教育经费拨款、城市教育费附加和社会保障费拨款以外的其他属于财政性的经费拨款,如:城市维护费、文化宣传基金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等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经经财政专户核拨回的预算外资金,包括: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书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择校生缴纳的择校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不包括已上缴财政专户但尚未返还部分。

1、普通生书(学)杂费收入:指在本校就读的普通学生缴纳的书(学)杂费。

2、借读生书(学)杂费收入:指在本校借读的普通学生缴纳的书(学)杂费。

3、住宿费收入:是指在本校就读并住宿的学生缴纳的住宿营费。

4、择校费收入:是指在本校就读的择校生所缴纳的择校费(只有高中阶段学校收取)。

5、保教费收入:是指在本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所缴纳的保教费。

注:各类收费收入要对应“学校基本情况表”中的学生收取的费用。

(七)捐赠收入:指城镇、农村、厂矿、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捐(集)资助学,以及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团体、友好人士等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办班及联合办学收入、投资收益、勤工俭学收入、租赁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等)。

补充指标

“本年学校实际收取并已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是指学校当年实际收取的书杂费、学杂费、住宿费、择校费和保教费收入。

表三:学校支出情况表

此表应按会计报表及当年会计决算报表数填报,支出合计数应与当年会计决算报表支出数相符。

一、 人员支出

(一)在编人员支出:指表一基本情况表中实际在编人员支出。

1、基本工资:指国家、财政规定的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包括职务工资和活工资。

2、津贴:指国家、财政规定的在编人员津贴,包括特区津贴、保留津贴、物价补贴、住房补贴、临时岗位津贴节日费、地方百分之十、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专业津贴、校长及特教津贴。

3、临时岗位津贴节日费:指财政统一发放的临时岗位津贴及节日费。

4、奖金:国家、财政规定的在编人员奖金支出,包括1年发放3次的奖金和年度考核奖。

5、社会保险缴款: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6、其他: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在编人员支出,包括教师超工作量、加班费、长病人员工资、区补贴、计划生育奖及其他支出(如校内补贴)。

(二)临聘人员支出:指发放给临聘人员的各种工资及补贴。

二、日常公用支出。

(一)办公费:指单位日常办公、办公纸张、软盘、清洁用品,书报杂志以及日常印刷费支出。

(二)印刷费:指大宗帐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等的印刷支出。

(三)水费:反映单位实际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四)电费:反映单位实际支付的电费支出。

(五)邮电费:反映单位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交通费:指单位实际发生的交通费支出,包括单位租车费、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停车费、车辆保险费等。

(七)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含市内出差误餐费、司机出车补助及无专项的学生因公差旅费和专项差旅费补助。

(八)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九)培训费:反映本单位职工培训支出。

(十)招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劳务费:指单位对外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如翻译费、咨询费、办班授课劳务费等。

(十二)租赁费:反映单位租赁教学或办公用房等的费用。

(十三)福利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福利费、工会费,包括职工福利费及工会费。

(十四)物业管理费:反映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及校园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清洁卫生、水电维修、绿化、保安等人员的支出。

(十五)专用材料费:指单位用于教学业务耗材、课本书杂费、校医室药品及医疗耗材等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其中

1、教学实验消耗品:指单位教学实验用的消耗性支出,不含劳技课学生使用的消耗材料。

2、教材及辅助用品:指任课老师教学使用的教材、音带、光盘、参考资料等。

3、文体用品:指单位文体课及课外活动使用的消耗性文体用品、消耗性比赛及演出服装、体育教师工作服等。

4、学生课本、资料费:指由学生收费解决的学生课本及练习本费用。、与学生有关的印试卷、资料的油墨、蜡纸、纸张等支出。

5、其他专用材料费: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专用材料和用品、专用工具仪器,如摄影材料和用品、医用小工具、小器具、卫生室的消耗材料(白大衣等)、防疫消毒、常规急救用药、学生印试卷、资料的油墨、蜡纸、纸张等支出。

十六、维修费:指单位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辆等交通工具)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其中:

1、房屋建筑物一般维修费:反映用于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零星维修支出。

2、设备器具一般维修费:反映用于设备器具的日常零星维修支出。

3、其他一般维修费: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其它零星维修支出。

十七、设备购置费:指单位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安排的零星购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及图书资料支出。

十八、其他:

1、教研活动费:指单位为组织教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文体宣传费:反映单位文体宣传发生的费用。

3、办班及联合办学支出:反映单位办班及联合办学人员的授课费、劳务费、临工工资、教材及课本资料费等直接成本,包括兴趣班支出、高中补课费支出及联合办学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注意:住房补贴在人员支出中反映。

(一)离退休人员费用:包括单位离休费、退休费。

(二)助学金:反映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等支出。

(三)其他:未在上述项目中反映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项目性支出:指单位在专项中安排的支出。

(一)在开办费中一次性安排的支出:指新建学校在开办费中一次性安排的专项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维修费及业务费。

(二)设备购置费:反映单位用事业费专项、事业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安排的设备购置专项支出,不含用教育费附加及城市维护费安排的;或应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立项;或在开办费中一次性安排的的项目购置支出。其中:

1、形成固定资产的购置支出:指单位购置的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交通工具、图书等费用。

(1)交通工具购置费:指单位车辆购置及其附加费。

(2)信息网络及功能实验室设备购置费:指单位购置校园网络或多媒体教学设备,校园监控系统,电教室、理化生实验室等功能实验室设备(不含实验消耗器材)支出。

(3)单价未达固定资产标准但批量购置且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支出:指单位购买课桌椅、被服等单价未达固定资产入帐标准但属于批量购置,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购置支出。

(4)其他设备购置支出:未在上述项目中反映的设备购置支出。

2、未形成固定资产的购置支出:指单位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入帐标准的零星购置支出。

(三)维修费:反映单位用事业费专项、事业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安排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辆等交通工具)维修、保养、改造经费,不含用教育费附加及城市维护费安排的;或应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立项的;或在开办费中一次性安排的的修缮项目支出。其中:

1、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完成的修缮或改、扩建项目:指单位一次性完成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项修缮或改、扩建工程。

2、其他修缮支出:指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修缮支出或总金额虽在10万元以上,但属于日常零星修缮性质的支出。

(三)专项业务费:反映单位专项教育教学业务及实践活动经费,不含用教育费附加及城市维护费安排的或在开办费中一次性安排的的专项支出。

1、课改及课题研究经费:指单位在预算专项中安排的开展课改或专项课题研究经费支出。

2、学科竞赛活动费用:指单位在预算专项中安排的各类学科竞赛或各类文艺团队活动费用。

3、财政定项补助业务费:反映财政部门定项补助项目的经费支出,如财政贷款贴息、燃油补助等。

4、其他专项业务费:未在上述项目中反映的专项业务费。

(四)教育费附加专项支出:指由教育费附加安排的专项支出。

(五)城市维护费专项支出:指由城市维护费安排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