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包太虚图片:谈参数确定和评价指标简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5:39:52

谈参数确定和评价指标简化

关于某些参数的确定

1. 关于折现率(基准收益率)Ic。在计划经济的过去,折现率(基准收益率)Ic是由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官方测算公布的。用来评价那时的国有投资的项目。在大力鼓励发展非国有投资的今天,如果还是用官方测算公布的折现率Ic来评价现时的所有的投资项目,我们认为,这对非国有投资项目的评价和投融资决策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事实上,非国有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要求比官方测算公布的评价国有投资项目的折现率Ic要高得多。而且对现实的国有投资项目也是很勉强很困难的,其勉为其难在于:这个Ic在今后应该由谁和怎么样来进行测算?又应该间隔多长时间更新发布?事实是,我们已有的Ic参数是过去时好多年了,而新的Ic参数应该由谁和怎么样来进行测算恐怕到现在还未确定。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折现率(基准收益率)Ic全面准确的描述为:投资者最低期望收益率。这里的投资者包括国有投资者和非国有投资者。非国有投资者可以随时随地随不同的项目自主确定该项目方案的可以接受的最低收益率。国有投资者如何确定其项目方案的折现率Ic,如果是国有独资,自然应该由国家有关部门来决定或者----,但要是国有和非国有合作投资,自然就应该由非国有投资者来决定,因为肯定后者的要求高。

2. 关于建设期间的涨价系数和基本预备费率。在今后,应该由什么部门机构和怎么样来进行测算?又应该间隔多长时间更新发布?恐怕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会有结果。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在他们还没有解决之前,最简单的办法是:把涨价系数和基本预备费率统一合并估计为预备费率,由投资者或做可研的人估计确定。

3. 关于基准投资回收期和投资回收期。如果(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累计现金流量(所得税前)由负值变为0时的时点,即为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并且用基准投资回收期来判别。那么,可以说:这样定义的项目的投资回收期既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又不考虑项目必然发生的所得税的流出,显然是把应缴所得税也当做了收益,显然不是站在项目的角度!!很自然的可以肯定:基准投资回收期也必须要这么测算得出了。对此,我们不能理解,至少对于非国有投资项目是不合适的。因此,我们不赞成这样定义项目的投资回收期。

关于项目评价指标的简化。

4. 投资者(投资各方)财务分析指标:包括投资者(投资各方)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和在一定的折现率下的财务净现值NPV 和 动净态投资回收期。严格的说,在同一个项目中的各种不同的个别的投资主体在项目中得到的收益率和NPV、动净态投资回收期可能是不相同的,因为他们各自的现金流量表可能是不相同的,因此需要对每一个投资者都建立一个现金流量表。这样不仅是麻烦,而且所反映的按注册出资比例分红的投资各方的收益率不一定相同容易误解。应予简化,实际上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就是把投资各方看作一个投资者整体,只做一个投资者现金流量表,其中,仅把注册出资作为现金流出,仅把各年实际分配利润和清算所得看作流入,这样算得的投资者(投资各方)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和在一定的折现率下的财务净现值NPV 和 动净态投资回收期,对同一项目的每一个投资者都是一致的。

对投资者(投资各方)财务分析指标的简化应是把所有投资者简化为一个投资者整体。但是,投资者(投资各方)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和在一定的折现率下的财务净现值NPV 和 动净态投资回收期都是必要的,不应简化掉的,因为,这几个指标是投资者最关心,在实际上最直观,在理论上的意义最明确。

5 .(项目)注册资金财务分析指标:由特别规定的注册资金现金流量表计算出的注册资金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和在一定的折现率下的财务净现值NPV 和 动净态投资回收期,反映的是项目的目标方案时的项目的赢利能力或评价指标。一个正处研究中的项目在实际上可以有许许多多的方案选择,每个方案的赢利能力或评价指标肯定是不同的。我们最后选中的方案是目标方案,他的赢利能力或评价指标在可研中就代表了项目的赢利能力或评价指标。 其中,注册资金的大小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可以有广泛的选择,其最低点是法规所允许的临界点,其最高可以是投资总额。在其他基础数据不变的情况下,仅仅改变注册资金,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注册资金下,项目的赢利能力或评价指标是大不相同的。按照财务杠杆的原理,注册资金取法规所允许的临界点时评价指标最好,注册资金取投资总额时评价指标最不好(这些可在软件项目可行性分析系统中最方便的得到验证)。因此,项目的赢利能力是由实际选择的目标方案的赢利能力决定的。或说是由选定的项目注册资金方案决定的。

由于投资者(投资各方)财务分析指标所依据的现金流量表的各年分配利润是由目标方案决定的,所以投资者(投资各方)财务分析指标也是项目目标方案下的财务分析指标。

由于注册资金财务现金流量表的净现金流量中包含各年分配利润,所以注册资金财务分析指标高于投资者(投资各方)财务分析指标。

所以,我们可以说,注册资金财务分析指标和投资者财务分析指标都是对应项目目标方案的。如果我们把项目的目标方案看作是真实的计划目标。那么,注册资金财务分析指标和投资者财务分析指标就都是真实的计划目标!!!

6. 全投资财务分析是项目的一种虚拟假定方案的分析

在我们的软件项目可行性分析系统中,如果项目没有非货币出资,您可以在不改变目标方案的其他基础数据的前提下,逐步减小注册资金,在每一步,您都可以看到其财务内部收益率在逐渐增大,如果无限制的逐步减小注册资金,可以看到其财务内部收益率会无限制的逐步增大,这在理论上和个别特例上都是可能的,但在现实中,实际上,由于官方和金融机构对项目注册资金的最低比例数额限制,项目的注册资金是不能任意减小的。所以,精明的投资者总是在合法可能的前提下,选取最低的注册资金来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这通常就是项目的目标方案。

同样的,在我们的软件项目可行性分析系统中,您可以在不改变目标方案的其他基础数据的前提下,逐步增加注册资金,在每一步,您都可以看到其财务内部收益率在逐渐减小,当逐步增大注册资金等于投资总额时,可以看到其财务内部收益率降低到最低点。此时我们可以看到注册资金财务分析指标和全投资财务分析指标是完全一样的。因此,全投资财务分析是注册资金等于投资总额时的一种可能的极端方案的分析。在现实中,这种全额出资的情形是极少见的。在可研中不论注册资金如何,都进行假定注册资金等于投资总额时的全投资财务分析,并且可以清楚看到如下:

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是项目其他基础数据不变时,各种可能的注册资金方案下的注册资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的最小值。

相对于计划真实的注册资金方案及其财务分析指标,全投资财务分析方案是虚拟假定的方案的分析。其假定在于注册资金等于投资总额。

如果,在(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在忽略所得税的情况下,计算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实际是把应付利息和所得税都算在了现金流量表的净流量之中,结果实难理解。

如果在,(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累计现金流量(所得税前)由负值变为零时的时点,即为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不仅是把应付利息和所得税都算在了现金流量表的净流量之中,而且不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结果更难理解。

7. 关于评价指标的简化意见:

通过上述4、5、6 的说明,关于注册资金财务分析指标和投资者财务分析指标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动静态投资回收期都具有明确的真实的实际意义,应全部保留!其中注册资金财务分析指标就是项目的财务分析指标。投资者财务分析指标是把投资各方看作一个投资者整体,同一个项目的按比例出资和分红的投资各方的投资回报是一样的。但全投资财务分析由于是假定的不是实际真实的,而且其所得税前分析指标意义很不清楚,所以,如果要简化的话,应该仅保留其所得税后的财务分析指标。

  再说建设第一年的折现系数是1

8. 再说建设第一年的折现系数是1

在我们文章《从建设初年的折现系数是1?说起》中,我们分析了建设初年的折现系数是1或不是1 对一定的现金净流量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动静态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的正负性没有影响,但将影响财务净现值的绝对数值大小。如果我们承认财务净现值的绝对数值大小是有实际意义的。那就必须要讨论清楚:建设第一年的折现系数是1和不是1 哪个更有道理。

在此,请认真想一想,这里的折现的现时(或说项目的起点)是那一时刻或时间?!

回答可能有三:

A 建设期第一年的前一年,B 建设期第一年的年初, C 就是建设期的第一年。

关于 A :把项目各年的现金净流量都折现到建设期第一年的前一年,那一年并没有发生投资,而且是在计算期之外,显然不应该是A。

关于 B :建设期第一年的“年初”是折现的现时,把项目各年的现金净流量都折现到建设期第一年的“年初”,这个“年初”的概念是非常不确切的。严格的分析,一般的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都是以年为期的,在一个计算期(年)里的所有的现金的流入或流出都可以算术相加减,充分说明在一个计算期(年)里的货币的时间属性已被默认是一样的。以年为期的现金净流量的折现是从一个期(年)向另一个期(年)的折现,决不是从各个期(年)向某一时刻(某年初)的折现。因此B 的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 C :建设期第一年是折现的现时,把项目各年的现金净流量都折现到建设期第一年,建设期第一年的现金净流量就在折现到的现时里,所以建设期第一年的折现系数是1 。只有如此认识,才能有财务净现值的数值大小的实际意义的解释,否则,无法认识说明财务净现值的数值大小的实际意义。我们坚持认为:建设期第一年的折现系数就应该是1 。建设期第一年的折现系数不是1 的公式表达最早引自西方权威资料,但从未见其严格论证推导过程的说明。有关于此的更详细的论述,详见我们文章《从建设初年的折现系数是1?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