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人物手办:--越南政治改革的新态势—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1:24:26

越南的民主改革始于1986年,经过20年的努力,已经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越南共产党已经基本实现了党内民主

一是强化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监督。越共规定对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干部任免、大型工程项目等都要在中央委员会集体民主讨论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二是越共在中央全会上实行质询制度,开创了党内民主的新形式。每位中央委员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也可以对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集体提出质询,直到得到满意答覆为止。

三是提前公布党代会政治报告草案,广泛吸收党内外智慧。这从1986年六大开始,提前两月公布,在全党进行充分讨论,对文件作了重大修改,正式提出革新开放路线,七大、八大继续这样做,到了2001年九大,越共首次通过新闻媒体提前两个月公布政治报告草案,不但在全党甚至在全国范围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越共十大前将《政治体制改革报告》交全民讨论,这不但集中了党心,还反映了民意,充分表现了执政党的责任心和自信。

四是实行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的差额选举和信息公开化。党的最高领导人,总书记有两名后选人角逐后,实行差额选举产生。选举前,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家庭地址、电话等向全社会公开,便于党员干部和群众直接实施监督。

省委书记及所有省级干部均需有10%差额比例,在全省干部大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还允许党员干部自荐参选党政群团领导职务。五越南允许共产党内有内部派系竞争,党内可以发出不同声音,也可容纳不同人物进而实现利益的平衡。

第二、越南社会已经初步具有政治民主

一、越共十大前将《政治体制改革报告》交全民讨论,政治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二、国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

三、国会代表允许非党参选;

 

四、国会代表允许自报候选人参选;

五、国会代表允许竞选,候选人可以通过与选民会谈、接触或向选民报告自己如被选为国会代表后将怎样履行职责等方式进行竞选;

六、国会代表选举实行社会监督;规定候选人、社会团体代表或被委任者有权见证、监督检票和对检票提出申诉;

七、国会代表职业化,要求参选人要有履行国会代表职务、参加决定国家重和水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模范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并得到人民的信赖;

八、国会甚至有权对由其选举或任命的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进行“信任投票”。国会代表可在国会会议上向包括总理在内的政府官员提出质询,质询场面向全国现场直播。

第三、越南基本实现了依法治国

法基本独立。为避免党大于法,越共规定,国会专职代表比例不得低于25%,排除兼职代表既踢球,又吹哨的弊端。越共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最高法院可审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越共中央完全不干预审判工作。越南加强反腐国会代表政府高官须申报财产。

第四、越南出现较为成熟的反对党

在越南销声匿迹很久的越南民主党,2006年6月1日公开发表宣言,宣布该党将复建并重现政坛,在当前的重要时期,本着爱国爱民的精神,继续高举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旗帜,坚持反对一党,要求还政于民。

这个党的复建宣言指出,民主党是胡志明主席几十年前亲自批准创建的,谁也无权禁止该党重建。宣言还说,这个党过去在越南民族长期抵抗外侵的战斗中,为争取祖国独立建了许多功勋,如今谁也无权禁止这个党恢复活动。

民主党的主席是5年前曾担任越共总书记的黎可飘。他原是越南人民军的将领,担任越共总书记时,主张雷厉风行肃清贪污、腐化、受贿,得罪了利益集团,受到排挤。2001年4月,农德孟接替他的总书记职务,他转而担任了越共中央顾问的虚衔。但他仍不时发表言论,坚持自己的一贯主张。

民主党的副主席是当今越南著名的民主党领袖、民主党创建时的总书记黄明正。黄明正去年11月曾经到美国治疗前列腺癌,然后又重返越南。几个月来,黑社会份子受人指使,不断到他家进行捣乱和恐吓,但这位曾经3次被越共逮捕下狱的老英雄,毫不畏惧,顶住各种压力,誓为争取自由、民主而努力奋斗。

 

宣言还提出民主党在现阶段的各种主张,如民众享有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实现民主普选;反对一党独政;反对贪污、腐化、受贿,提倡清廉等。各国政界盼越南实现多党制,民主党成立后,许多国家的政界人物和国会议员都纷纷致电黎可飘和黄明正,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并盼望民主党的复建将有助于在越南实现多党制,结束一党独。

给民主党贺电的国家和个人包括美国国会十名议员的联名电函、俄国部份议员、前捷克总统、比利时部份议员、南斯拉夫部份议员、罗马尼亚部份议员、加拿大工党等。在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的越南留学生也致电黎可飘和黄明正,支持复建越南民主党。

此外,越南国民党一些老党员,也步民主党的后尘,正在筹备复建国民党。

从越南民主党复建宣言及党的领袖人物的背景可以看出,越南民主党是一个有着一定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的较为成熟的民主政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应当会成为越南政治民主化的生力军!

第五、越南的民主改革具有一定的的政治基础

越共中央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正式委员160名,候补委员21名,总共181名,比上届多三十一名。新人多是五十岁左右的各省市党委书记及政府各部委的副部长级人物。

这些新人思想活跃,容易接受新事物,无疑将给党带来更多活力。12届国会代表选举的结果表明,新一届国会充满生机,493名应选的国会代表中,中央推荐的代表为153名,地方推荐的代表为340名,代表年龄最高的80岁,最小的24岁,345名是首次进入国会的代表,164名具备大学以上的文凭,309名具备大学文凭,还有87名少数民族代表(占17.65%),127名妇女代表(占25.76%),43名党外代表,1名自我推荐应选的代表,138名代表是再次获选的代表。

越共高层官员民主观念深入人心,如:越南总理潘文凯宣称,越南将要建设一个美国式的国家。阮晋勇在记者招待会上公然表示,为这次国家主席、国会主席和政府总理的选举未能参照总书记差额选举的办法而表示遗憾。

从以上五个方面的事实可以证明,今天的越南已经开始放弃一党独裁专制,具有了初步的政治民主,更为可喜的是,越南的民主改革有着较深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政治体制改革有望向更深层次发展。




越南政治改革的助推力和中国差不多,首先是经济的巨大变革对政治体制与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其次,具有全国性重大影响的腐败案件的曝光成为政治改革反思与行动的契机。另外,作为一个中小国家,外部环境不可避免地影响着越南的政策制定过程。随着先后成为东盟、WT0的成员国,以及不断深化的全球化的冲击,越南越来越频繁地参与到各种各样的国际合作之中。基于经贸关系与对外战略的考虑,越南必须在政治体制方面有所改变。行政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分权制度、法律制度的建立等举措,都推动着越南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

总体来看,越南政治体制改革的新动向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第一,对“党内民主”身体力行,开创了许多新形式。党内民主是有限的民主,但对于执政党建设及其执政能力必不可少。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变共产党一元化领导的僵硬机制及其衍生的弊端,越共的“党内民主”以各种方式在体制内付诸行动。具体举措有:一是强化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监督。越共规定对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干部任免、大型工程项目等都要在中央委员会集体民主讨论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二是在中央全会上实行质询制,引入“辞职”等监督惩戒机制。中央委员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也可以对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集体提出质询,直到得到满意的答复。三是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提前公布党代会政治报告草案,广泛吸收党内外意见。越共“十大”前将《政治体制改革报告》交付全民讨论,这不但表现了对普通党员和人民的尊重和信任,同时也显示了执政党的责任心和自信。四是实行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的差额选举和信息公开化。从九届中央开始,越共中央委员和包括总书记在内的重要领导职务的产生也由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十大”总书记的产生破天荒有两名候选人角逐,具有标志性意义。各重要选举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家庭地址、电话等都向社会公开,便于党员干部和群众直接实施监督。省委书记及所有省级干部均需10%差额比例,在全省干部大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此外,还允许党员干部自荐参选党政群团领导职务。五是越共内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党内可以发表异见,也可容纳不同派别的人物。   

第二,国会功能与权威得以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不断加强。作为国家立法机构,越南国会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监督作用,正在逐步摆脱“表决机器”和“橡皮图章”的惯有形象。首先,注重提高国会及其各委员会的能力,设立并提升国会相关各级组织与国会代表的职权。其次,通过具有民主本质的新型选举方式提高国会的权威,强化其机能。国会直选既符合民主政治的精髓,又能让真正代表民意的贤能之士参与国是。从1992年起,越南国会代表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从而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参政意识,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国会选举程序严谨,候选人提名需经过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和祖国阵线的3轮无记名投票,候选人的简历和财产等均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候选人需与选民直接对话,接受选民质询,并陈述行动计划,最后再通过最高超过30%的差额直选。5月20号,越南登记选民通过直接选举,从875名候选人中选出500名国会代表,完成了第12届国会代表选举:875名候选人中,非越共党员超过百人,其中30人是自我提名的候选人。在选举模式上,当局提倡竞选,要求候选人会见选民,向选民说明当选后的行动计划。从5月3日到16日,875名候选人在182个选区会见选民并进行了选举造势活动。越共总书记农德孟和国会主席阮富仲分别带头会见选民。其三,质询制的推行使“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也提高了国会的政治地位。越南法律规定,国会代表有直接质询官员的权力。其主要举措是,在国会开会期间安排一个重要议程,让代表们就某些问题直接质询相关政府、高检或高法官员。其过程连线直播,普通百姓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代表与官员面对面探讨问题乃至质询。据越南媒体报道.自从实施质询制度以后,政府官员不再敢小看国会,代表们不再是“表决机器”,权力和职能明显加强。

第三,依法治国,惩治腐败的机制与执行力度给人深刻印象。反腐倡廉是越南党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重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的重要举措。为了遏制猖獗的腐败现象,越南在制度建设和具体举措上都不遗余力。一是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和司法独立。近年来,越南先后签署国际法、反腐败公约,并制订反腐败法。为了打破“党大于法”的传统恶习,越共规定最高法院可直接审理越共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越共中央完全不干预审判工作。二是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法令要求政府官员与国会代表公布其收入、房地产、海外资产账户及其他个人财物。三是针对腐败分子打击的力度引人注目,真正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越共严肃查处违纪领导干部和有影响的政治犯罪案件,对一些违法的高级干部包括部分省部级高干进行严肃查处。据报道,2000—2004年的5年内越南全国各省和中央  直辖市先后查处干部贪污案件8800多起,涉案官员包括几名在职的正副部长在内的1.2万多人。越共中央加强反腐力度,受到人民的欢迎,同时也推动着越南不断探索政治改革的途径。   

第四,继续强化行政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是为了建设健全行政基础,提高行政效率和绩效,为经济社会营造一个有利的发展环境,以适应与全球经济体系相协调的发展趋势。据此,行政体制改革在制度改革、机构改革、干部与公务员改革以及公共财政改革4个方面同时进行。越南的行政改革和经济改革是同时进行的。目前,在法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已经卓有成效,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1月15日至24日越共召开十届四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多项重要决议。其中,有关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引人注目。它提出大幅度精简党和国家机关,越共中央当时存在的11个部委仅保留6个,其他5个部委予以撤销或合并。当时6个中央系统直属机关党委整合成两个党委。越南经济近年来之所以一直维持迅速发展有很多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行政体制改革有所突破。 

由此看来,近年来越南政治改革的确展现了许多有新意、新动作的态势。这些政治改革动作仅仅是改良式的修修补补,是政治家的“做秀”,还是“革命性”变革的前奏和铺垫?现在越南民主建设究竟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民主能解决腐败问题吗?越南再“民主”下去会不会削弱越共的凝聚力,甚至动摇其执政根基,导致失去政权?这些问题都值得密切留意并加以探讨。

(作者: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