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严法师的遗嘱: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有关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1:45:16

乙炔瓶使用有关规定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低于10米,氧气瓶上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上的压力表应各装两块,且应经过检查检定合格,使其保持有效和灵敏可靠,氧气瓶应防止沾染油脂,不得倒置、平放和摔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实际间距不能小于5m,不得暴晒,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乙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

2、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

3、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oC,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发生冻结时,应采用温水解冻。

胶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焊、气割应使用专用胶管,不得通入其它气体和液体,两根胶管不得混用(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为黑色)。

2、胶管两端应卡紧,不得有漏气,出现折裂应及时更换,胶管应避免接触油脂。

3、操作中发生胶管燃烧时,应首先确定哪根胶管,然后折叠、断气通路、关闭阀门。

气焊设备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装有减压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松动、漏气、油污等。工作结束时应先关闭瓶阀,放掉余气,表针回零位,卸表妥善保管。

2、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当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时,必须经常检查水位,每天更换清水,检查泄压装置保持灵活完好;当使用干式回火防止器时,应经常检查灭火管具并应防止堵塞气孔。当遇回火爆破后,应检查装置,属于开启式应进行复位;属于泄压模式应更换膜片。

气焊设备在容器、管道的焊补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凡可以拆卸的,应进行拆卸,移到安全区域作业;

2、设备管道停工后,应用盲板截断与其相连接的其它出入管道;

3、动火前,容器、管道必须彻底置换清洗;

4、采用置换清洗时,应不断地从设备管道内外的不同地点采取空气样品检验,对置换后的结果,必须以化学分析报告为准;

5、动火焊补时,应打开设备管道所有人孔、清扫孔等孔盖;

6、进入设备管道内采用气焊作业时,点燃和熄灭焊枪均应在设备外部进行。

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氧气瓶应戴好安全防护帽,坚直安放在固定的支架上,要采取防止日光曝晒的措施。

2、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

3、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4、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5、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

6、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7、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8、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9、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气瓶的减压器应有专业人员修理。

乙炔瓶技术检验要求和评定报废

近年来,溶解乙炔气瓶(简称乙炔瓶)出现多起恶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2005年10月7日,广东增城发生1300余只乙炔瓶燃烧爆炸事故; 1999年3月24日,黑龙江哈尔滨发生乙炔瓶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万元。资料归纳分析,乙炔瓶技术状况恶化是产生事故的主要根源之一。因此,严格执行乙炔瓶定期检验制度,强化在役乙炔瓶技术检验,确保乙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迫在眉睫。现根据国家有关规程、标准,结合实际经验积累,浅述乙炔瓶技术检验要求和评定报废准则,提出报废乙炔瓶销毁处理方法,力求从安全技术方面减少和消除乙炔瓶事故隐患。

1 乙炔瓶技术检验基本要求

根据《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经综合研究分析,列出乙炔瓶技术检验的基本要求。

1)在役乙炔瓶每3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和评定。库存或停用超过3年的乙炔瓶,在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在使用过程中,若乙炔瓶瓶体或附件有严重损伤(包括瓶体腐蚀、变形、各类机械性损伤、烧灼发黑等表面缺陷和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损坏或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炭黑油状异物),均应随时进行检验。

3)对瓶内填料和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乙炔瓶(如充装乙炔时瓶壁温度异常、乙炔瓶皮重异常等),应随时进行检验。

4)发现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乙炔瓶(如瓶体肩部钢印标记不清等),也应随时进行检验。

2 乙炔瓶评定报废准则

根据国家标准GB13076-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结合实际检验过程的技术积累,确定乙炔瓶评定报废应遵循的有关准则。

2.1 乙炔瓶宏观评定报废

1)非法定制造单位制造或未经法定检验机构监检合格(含进口乙炔瓶)的乙炔瓶,一律不予检验,登记造册后直接评定报废。

2)乙炔瓶检验前,除先进行余气回收外,还应进行重量测定。若余气排尽后的实际重量大于乙炔瓶皮重1Kg,则应分析原因后进行妥善处理,再确定是否报废。

(1)乙炔瓶底座内积存易清除的大量杂物,如混凝土等,可以继续使用。清除时宜采用手工方法,切忌使用冲击电钻等电动工具。

(2)乙炔瓶内丙酮充装量超过标准量(最新标准统一规定为14Kg),可采用充氮倒置法排除多余丙酮,可以继续使用。一般情况下,经2~2.5MPa氮气保压倒置12h以上,每次可排除约1~2Kg丙酮。

(3)乙炔瓶内存在异物,如含有非丙酮溶剂及水份、油污等介质,应采用专用填料干燥装置或丙酮回收装置,回收丙酮,排除介质,可以继续使用。若回收或排除瓶内介质极为困难,原则上可以确认填料已受污染,则该乙炔瓶应予评定报废。

3)发现瓶体肩部制造或检验钢印标记不清(特别是乙炔瓶皮重Tm等),又无法获取其原始技术资料,则该乙炔瓶应予评定报废。在检验过程中,不得任意补打或更改瓶体肩部制造钢印标记。

4)目前我国暂未规定乙炔瓶使用年限,原则上只要经技术检验与评定合格的乙炔瓶,无论使用年限多长,均不应报废。

2.2 乙炔瓶外观评定报废

乙炔瓶瓶体及焊缝存在严重缺陷,应予评定报废。乙炔瓶因外观报废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项。

1)腐蚀。瓶体因使用条件恶劣出现各种腐蚀状况,经表面研磨后测定其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80%。

2)变形。瓶体有影响安全使用的变形,瓶阀座、塞座变形等。

3)凹陷。乙炔瓶因受各种外力作用导致出现各类机械性损伤,以凹陷为典型特征,同时可能伤及瓶内局部或整体填料溃散或挤压。

4)烧灼。乙炔瓶因受火焰烧灼,表面漆层烧焦剥落,瓶体烧灼氧化出现疏松层,也可能对瓶内填料烧灼硬化(如果仅是表面漆层有烧灼烟痕,未伤及瓶体钢质层,则该乙炔瓶不必评定报废)。

2.3 乙炔瓶填料评定报废

除宏观或外观评定包含填料报废准则外,填料尚须经瓶阀座和塞座内观察、手推、尺量等检验。乙炔瓶因填料报废的主要因素有:填料整体溃散、断裂、下沉、松动,其与瓶壁间隙超标等。

2.4 乙炔瓶气压试验评定报废

乙炔瓶气压试验,在压力3.5MPa下,用氮气保压5min,乙炔瓶瓶体(重点检查部位为瓶阀座、塞座及焊缝)不得有泄漏,不出现明显变形(除连接部位可修复外),否则应予评定报废。若在实际试验过程中,出现阀体或易熔合金点泄漏,则应更换瓶阀或易熔合金塞后,重新进行气压试验。

3 报废乙炔瓶销毁处理

经技术检验和评定报废的乙炔瓶,均应作统一销毁处理,不得返还使用者。在销毁前,必须先排尽瓶内乙炔气和回收丙酮,再卸除瓶阀和易熔合金塞。在此,简要介绍乙炔瓶销毁方法及瓶内填料处理方法。

1)阀座切除法。在确认瓶内无余气逸出后,将阀座平齐切除,瓶体内填料经钻孔打碎取出收集。此方法能有效防止报废乙炔瓶再度流入充装使用,但填料粉尘易侵害人体,销毁作业时应注意个体防护。

2)机械切割法。采用钢锯切割,一边浇淋冷却水,一边进行锯切,将乙炔瓶横向锯断成为2节,然后将瓶内填料整体取出收集。

3)阀座切除法适用于因填料报废的乙炔瓶,钢质瓶体可以交由乙炔瓶制造单位回收利用。机械切割法适用范围全面,钢质瓶体仅可作为废钢材回炉使用。但无论何种方法,凡收集的填料,均应在当地环保部门许可填埋场所集中袋装填埋处理,不得随处堆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报废瓶销毁处理方法,建议无处理能力的乙炔瓶检验站将报废瓶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如原乙炔瓶制造单位)处理。

 

电焊工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焊工安全规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程作业,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意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有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施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有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叶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台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8、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并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严密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9、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设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10、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1、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手工电弧焊工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3、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拦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件上。敲渣子时应戴上防护眼睛。

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0、修理煤气管或在泄漏煤气的地方进行焊接时,要事先通知煤气站及消防、消防、安技部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工作。工作前必须关闭气源,加强通风,把积余煤气排除干净。

11、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

手工气割(焊)工

(一) 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石、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发气量5立方米/时或一次加料10KG以上的乙炔发生装置,应采用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建立乙炔站(房)。并由专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乙炔站、氧气瓶存放间或固定式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间)与厂房或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该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3、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工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设备管道冻结时,禁止有火烤或的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纳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9、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瓶的安全帽,收抬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篮。

10、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才能进行。

(二)橡胶软管

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5个大气压。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不准使用。

2、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出必须用专用的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黑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上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5、 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三)氧气瓶

1、每个气瓶必须装设两个防震橡胶圈。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时须罩上安全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0.05Mpa的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定期对氧气瓶作水压试验,

(四)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漏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上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然后接上。

2、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咀、割咀切割厚金属。

3、工作地点要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咀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然加热而发出“劈啪”炸呜气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4、短时间休息,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具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气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并取掉乙炔发生器的浮筒或停止供水,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5、焊炬(或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2)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再调节两把手阀门来控制火焰;

(4)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6、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五)溶解乙炔安全使用

1、乙炔减压器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在装减压器以前应将气瓶阀连接口处的垃圾吹除,并检查轧兰和瓶阀的连接尺寸方法是否相符;垫片是否良好,安装轧兰必须装正。

(2)在使用时操作者应站在减压器的侧面,动作要轻缓。

(3)减压器只能用于规定的溶解乙炔气体,严禁与其他气体混用,以免发生危险。

(4)减压器在使用前后应妥善保管,防止灰尘进入进气口,并避免撞击、震动。应储藏在周围不含有易燃油物及腐蚀性气体、干燥通风的室内。

(5)如发现减压器损坏或漏气时,应立即检修和更换。

2、干式回火器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在使用中不能随意进行拆封自行调节,否则不起回火防止的安全作用。

(2)妥善保管,保持清洁防止油物用腐蚀性气体,延长使用寿命。

(3)如发现漏气应及时进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3、溶解乙炔瓶安全使用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要轻拿轻放;

(2)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爆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3)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4)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5)严禁放置通风不良及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6)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7)、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

(8)使用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9)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立方米/时、瓶;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低于70%;

(11)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