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法律制度:█▇▆▄中国出土古玉鉴定的不传之秘—简论沁色▄▆▇█(^_^) - 玉器 - 雅昌艺术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3:39:57


    (一)器物的玉表外受沁:1.沁色的颜色——(1)单色沁可以有两种定义:①要与玉本质的颜色保持同样颜色,也就是原、次生色为同一色。②除玉本质的颜色以外的一种颜色叫单色沁,也是与玉本色相对而存在的颜色。但在拙著中统一采用第一种定义。
    (2)多色沁:含有两色或两种以上的颜色,通常理解如:玫瑰红色为钾锰沁、红色为铁锈沁、黄色为铬沁、绿色为铜沁、黑色为金(或水银)沁、白色为水沁等,由各种矿物质浸润后产生的颜色,也有的是在相互搭配的作用下组合而成的。
    (3)沁色颜色与玉本色的区别:
①沁色——除玉本色以外的就是次生色;
②玉本色——即原生色,是指器物玉质本身的颜色;
③过渡色——是玉本色与沁色之间产生的颜色,也可称为间色、中间色,还可用颜色的明亮度来说明。
(4)沁色颜色的修饰词:如鸡血红、癸花黄、蟹子青、鹦鹉绿、茄皮紫、黑漆古、鱼肚白等均为修饰词,此与沁色的实质性无关。
(5)前人对沁色的误导,如:“地火沁、血尸古”等说法,均属于缺乏科学基本知识的无稽之谈。
    2.沁色的形态——这是有低于或不低于玉表的形态,但应有别于深入玉质肌里内的特征:
(1)其形态的描述,如:沁点、沁花、沁片、沁纹、沁脉,犹如脑冻、流脉、羽鳞、团雾、饭糁、花蔟、冰裂状等。
(2)其形状:如沁成浅表层凹陷的有——沁坑(包括扩展性糜烂的沁坑)等等。
    3.器物需要认真判别的是:在沁浅蚀深的规律中,还有蚀之深浅的现象,这是容易引起错误理解的地方。
    4.湿渗纹。因受浸润液渗入所致的湿坑器物,其湿渗痕大都为垂直状,也会随玉肌理而延伸。
    5.关于材质问题同上。


   (二)器物的玉表外受蚀:
 l.深蚀。沁蚀洞、孔、沟等蚀痕——这是经玉表层深入到玉肌内部的,
(1)洞孔内要成扩展状。
(2)洞孔内会有丝条、蜂窝、晶体或煤渣状等。
2.细孔蚀。针眼蚀,细如针尖的浅表蚀孔。
3.浅表蚀。这是玉表面局部发生浅表层的受蚀:
(1)内外张力蚀,明显低于玉表,受蚀处的边沿形态,有的成几何图形。
(2)地毯蚀,面积大,形态都会低于玉表,局部浅表层会有细微的颗粒状出现,但须由大小颗粒状组合造成似有高低不平的现象。
4.爆裂——这会有体积与面积上的大小之分,爆口都似成几何图形或晶体状。
5.干裂——这是干坑器物的特征,由于结构状与蚀相同故归于蚀类,如:
(1)垂直状裂纹。成左右裂,两面无色差,有深浅之分。
(2)斜片层状裂纹。成片层的斜裂,两面各有深淡的色差,并明显透晰度不一致。(3)蛞蝓痕干蚀纹,(南方叫蜒蚰学科名称蛞蝓,属于无脊椎软体爬虫动物,爬行后痕迹似鼻涕状,其行径曲折逶迤)有时成为双线形,用放大镜作仔细观察,发现该线深浅、粗细不一,都是相对较小的几何形组合,由许多极小的爆口状相连接,由于方向性曲折逶迤,故称为蛞蝓痕干蚀纹。
5.关于材质问题同上(三)器物玉表内、外受沁、蚀的共存现象:
1.玉表内、外受沁、蚀确认指标不明显的,请参照以上(一)、(二)、(三)各项内容:
2.玉表内、外受沁、蚀确认指标明显的,请参照以上(一)、(二)、(三)各项内容。3.器物需要加以直观判别的方面,如:
(1)器物必须具备干坑的特点;
(2)又要具备玉质内干裂、湿渗纹与符合其分子排列结构的实样;
(3)器物还要具有玉质内、外共同受沁、蚀的确认指标。
4.关于材质问题同上。
    真实的沁色是有活性的,会有所变化而产生层次感,有些沁色还会向玉质内、外逐渐隐退,直至“脱胎、蜕变”。提请注意的是:沁色不仅是颜色,主要还有其自然形态的存在,还有玉质内、外受沁、蚀的共存现象,诚如必须细心区分沁浅蚀深,以及蚀中各有深浅的规律,这就是事物内涵的本质所在,也是人为无法仿造的器物本质中的依据之二!    .


   (四)器物玉表的原生皮壳(即地涨)及其异常:
1.通常所见。
(1)生坑皮壳——这是指器物的玉表出自于原生态的环境,经过数千年的质变,器物才形成老的皮壳(地涨)。
(2)熟坑皮壳——这是指器物的玉表,经空气的氧化与盘摸后,由生坑的氧化层变为熟坑的氧化层,也就是玉表透晰度增深层的形成。
2.异常所见。这是指器物玉表出自于原生态环境,局部或整体因为所处环境不同,才会出现不同皱纹或凸现物。3.器物也就因此演绎出:
(1)——其玉表的致因,必须与其原生态的环境保持必然的因果关系。
(2)其整体的表现,必然具备活(态)性或泌浆功能。这两点足以证实器物已经具备真实性!
      在通常所见中,生坑皮壳与熟坑皮壳有所不同,而“土古”的老皮壳与新玉皮壳反差较大。在异常所见中最具典型性的是橘皮纹,当然还会有多种皱纹与凸现物,也是因为器物所处自然环境不一所致,但有一个基本相同点,那就是都会高出玉表层。     有趣的是,经过正确方法的长期盘摸后,虽然由于材质差异较大等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有的橘皮形皱纹的全部消退会有一定的难度,但凸现物都会逐步减弱直至消退,并且整体地全面恢复其玉本质,似有自我修复功能。目睹这一变化使笔者倍感神奇不已。
   (五)器物玉表外的附着物: 1.外灰皮——这是指经手掌温湿度盘摸下很容易消退的现象,但因为材质上的差异,出现灰皮的形式也会不同,如: (1)隐性的外灰皮,这是因为材质软属于多次性出现的灰皮: (2)明显性的外灰皮,这是因为材质硬属于一次性的灰皮; (3)器物表层因受土质颜色的影响,而能决定外灰皮的颜色; (4)外行者认为:这是新加工的痕迹及其粉末状的附着物。 2.“嘎巴”——经过与人体温湿度保持等衡,属于长期盘摸下不容易化解的,若能消退后也会明显低于玉表。 3.附泥——这是种细薄沙土,有时被泌浆所粘附,附着力较大,稍微打磨还会出现疑似包浆。 4.关于材质问题同上。
    必须作个小结,笔者认为:沁与蚀是一种腐蚀现象,都是低于玉表层的,其中还存在着沁浅蚀深的规律,但与之相反也有高于玉表层的问题,那就是原生皮壳上的异常现象。经初步观察与盘摸实验得出:比外灰皮附着力更强的是“嘎巴”,凡是在北、南方器物材质的玉表上,当出现的“嘎巴”类似隐退地被分解后,则形成低于玉表的皮壳,故“嘎巴”应归属于沁色。但是不要把一层白色的,笼罩着器物可能不属于盐碱性的“嘎巴”,或者把中、深度的鸡骨白和钙化状与此混为一谈。

    三、沁色能使“土古”器物发生材质上的异化
        器物受沁是由表及里的,最后岁月使其留存或失去玉本色与本质,即是质变。我们务必清楚:这是需要历史的渐变过程的!事物的根本不外于正、反两个方面,所有“土古”的变异,也只有这两方面的发展趋向,不过凡是器物出土后,除了人为损害与局部可能发生反向相关性的质变外,整体的反向相关性质变基本上已经终止。
    相传中早已有了“宝玉通灵”的说法。在现实生活中包括笔者在内,真的会遇上与此偶然巧合的种种事情,作为笔者只能按照现实中唯物的看法予以阐明。所指“宝玉”能够使人明显地觉察得到变化的,也只有古玉了,因为从古迄今都是以玉器作为祭祀与通灵天地的,估计该“灵”就是指器物活性的变化。自从“‘土古’出世”后,除了人为的破坏因素外,在通常情况下,器物不会再有遭遇反向相关性严重质变的可能。当未经损害与未予盘摸的器物,从生坑转换到熟坑,都会经过一个反正期。在该期间中,关于器物的变化就能体现出一个“灵”字,可是对于缺乏实践者来讲,这是无法交流和与之言语的,我们仅以术语化地通释为:“土古”器物的正向相关性质变。而相对地悄然存在的是反向相关性质变,也就是指“土古”器物出土后的问题,除了局部现象之外,继续发生整体上的反向相关性质变,目前尚无特别明显的例证发现,从而说明器物出土后是有利于保存的。     (十)使器物变异的各种不同条件: 1.从常识上认为,南方易湿北方多干,然后湿中有干,干中也会有湿,因此各地方都会有干、湿坑,由此还可以细化为:土、水、沙、沙砾、火烧、石灰、石冢(石围、石堆)坑等,包括缺、薄氧状况下的窖藏、陶罐装等。这都会导致器物玉表外皮壳(地涨)象橘皮纹之类各种形式的变异,被统称为老皮壳,即前人称作之“地涨”。 2.正因为存在着土质条件与环境的不同,才会导致器物出现:外沁、内沁与内、外沁共存的形式,其实都是玉质内在分子排列结构上的变异。 3.苎物与变异的各种不同条中存在着因果关系,甚至还有“一果多因,一因多果”的辩证关系,其中的不确定性很难全部说清楚,这是需要我们不断地深入加以研究的。 4.关于材质问题同上。


   (十一)器物的正向相关性质变:1.器物在地下受沁后,已经完成正向相关性质变,并达到亚透明状。2.器物出土后,经由生坑“盘变”至熟坑,乃至“脱胎”,但这是需要以“脱胎”潜质为前提的材质。3.器物出土后,因玉内、外受沁,经合理护养下拥有活态性,玉质分子结构发生变化,原玉质由不透晰变为有透晰度,此属玉质“蜕变”。必须指出:这些现象也可归属于玉内、外受沁,玉内受沁或玉质分子结构受沁的范畴。4.细节请参阅本文第二章第(一)节。5.关于材质问题同上。
    (十二)器物的反向相关性质变:1.异化——“鸡骨白”是比喻玉质的变异,据观察认为,这与早期浅表层氧化腐蚀的灰皮有关: (1)器物有局部或整体类似“鸡骨白”的。 (2)异化特征: ①器物局部或整体成钛白、本白、象牙白、驼白、驼黄等色,局部或整体玉质的分子结构已改变,但仍属于结构状较细密的,玉表层有细碎冰裂、牛毛纹或有爆裂处,也会有沁与蚀的各种形态等,并且已丧失透晰度,有的可能还会露底; ②玉表仍有原生宝浆,器物泌浆会相对较差,但很容易鉴别; ⑧玉质复苏与异化程度和盘摸功夫成为正比。 2.(钙)白化可简称为:白化、“钙”化——这是借用医学病理上的名称,据观察认为,这与器物早期浅表层氧化腐蚀有关,也可能与“嘎巴”等现象有关: (1)器物局部或整体会类似(钙)白化。 (2)(钙)白化特征: ①器物局部或整体变异成白色,局部或整体玉质的分子结构已改变,变得粗糙、膨胀与疏松,可分为轻、中、深度三级,对于玉质深度(钙)白化的复原,并且是完全丧失透晰度的,至今尚未出现例证; ②玉质因粗糙导致外观无宝(包)浆,又与泌浆功能成反比,泌浆是有难度的,但很容易鉴别; ③玉质的复苏与(钙)白化程度、年份成反比,诚如笔者观察到:A.轻度(钙)白化复苏后,会有透晰度增深的现象出现。B.夹花(钙)白化,有玉表层或整体(钙)白化。也有是属于中度或整体(钙)白化的前兆征。     3.灰化——是指“土古”解体的“前奏曲”或接近于临界,如: (1)此类器物因材质问题可能会有两种情况,第一该材质属于无法复原的器物;第二该材质属于可以复原的器物。 (2)由于尚未收集到北红山器物的实例,故只能说南良渚中的奶白沁器物应属于后者。 (3)有的是变异、(钙)白化的后续发展。 (4)器物的灰化特征: ①局部或整体有的成粉质状或晶体状,器物有易于破碎的征兆; ②有的玉表原生宝(包)浆并不典型,但盘摸后能让人刮目相看; ③史前与史后的(钙)白化各有差异; ④土古泌浆与灰化程度难以定论,器物在鉴别时也容易混淆; ⑤灰化后的玉质其固化与复苏,只有依靠合理的护养来改善。 4.关于材质问题同上。 凡是遇上器物有所质变,首先要去伪存真,排除人为的各种手段,然后才能鉴别人自然赋予器物身上种种痕迹的“记录”,这些就是器物本质的依据之三。
    汇总以上十二种类的自然现象,为量化使用确认指标提供便利。传统派的老法师们都能在国家博物馆的藏品中,或在国家钦定的出土文物图录中找到依据。但在鉴定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度,问题是:实物确认指标与思维印象指标在实际辨认时容易出现差异,再说确认指标在具体使用中还要分为独立与组合使用,这又是极具辩证性的条贯,也是掌握沁色的难度所在。
    综上所述,沁与蚀已是主要的历史性痕迹,也可以概括成“沁色”,又可理解为器物置于大自然环境中,导致玉质内、外发生的各种变化。笔者认为:只有承认这一事物的客观性,才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所在。而学院派们却不予认真重视,但传统派们没有理由不总结。今天所说“沁色”的问题,一直是古往今来在鉴定过程中,人们依附着或少或多的认知来辨别器物的真赝,至今为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所以说:沁色鉴定有传承也有理论,它的实用性堪称为黄金准则,论述它的真实性,更属于感性实践与理性知识相结合的科学范畴。

    既然大自然拥有为所欲为的超凡能力,那么处在她怀抱中成长的人类,更应具备无可比拟的认知能力。在上述的基础上,笔者还能继续把“沁色”深入探讨下去,那就是玉质中分子排列结构状态的晶格变化规律。在通常意义上,只要具备识别沁色的本领,也就足以有助于鉴定能力上的提高,更有益于准确地寻找真实意义上的“土古”!

    于此,我们可以下这样的结论:不知沁色之真赝,岂能真正掌握鉴定的本领?现在看来对“沁色”的研究,应该属于传统派们鉴定器物的独门绝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