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太子昭阳微盘:中共开国肃贪第一战:一篇发人深省的检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1:54:52

中共开国肃贪第一战:一篇发人深省的检讨

 

  在刘青山、张子善案发后,一位曾和他们有交往并一同投身革命的"老冀中",感到相当震惊。他回忆说:"刚解放时,我到杨柳青张子善家做客,他穿得很朴素,连家具都没有,很是清贫。没想到,只一年多的时间,他竟会变成了这个样子。枪毙他们时,我在家里听广播,当时把我惊呆了。这怎么是真的呢?简直不可思议……"

  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违法犯罪,落入法网,可谓咎由自取。但是,人们不禁要问: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刘青山、张子善贪污犯罪为何能够发展到如此地步?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呢?显然,上级党委和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说,李克才向河北省委一位领导反映刘青山等人的问题时,这位领导不以为然,说:"刘青山吸毒,我知道,累出来的毛病嘛!何况他现在已经改掉了。"并意味深长地批评李克才:"小李呀,你要注意与老刘和老张搞好团结!"更有甚者,这位领导私下里还说出这样的话:"卖主求荣,不好!"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在给华北局的报告中,自请处分。报告写道:"他们违法犯纪胡作非为,为时已久,而省委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未能及早觉察处理,给以严格的教育,致使国家资财和党的影响受到巨大损失,刘、张二犯走上了不可挽救的道路,实甚痛心。请求给我们以严格处分,以教育全党。"

  12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也就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的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写出了报告,并检查了省政府领导上的严重官僚主义,请求给以处分。

  更令人赞赏的是,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同志不仅勇于承担责任,而且把"检讨"在报纸上公开发表。

  在12月30日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正式向全国公开后,党内外群众震惊、高兴、感动,还有反思;他们拍手称快,衷心拥护,同时许多人都认为河北省委必须认真地深刻进行检查,给人民群众一个答复。

  当时一些人投书《人民日报》质问道:刘、张小集团进行贪污行为已有一年之久,而天津地委同志和李克才等亦不断有过检举、报告,河北省委为什么长期没有发现这件事情?像他们这样大规模地贪污、盗窃国家财物,在天津专区闹得风声很大,为什么河北省政府竟长期没有发觉?

为了深刻总结刘、张案件的教训,给人民群众一个答复,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在报纸上作出了检讨。

  1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河北省委副书记马国瑞的文章:《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刘青山、张子善巨大贪污案给予我们的教训》。这是马国瑞代表省委作的检讨(这一检讨本应由省委书记林铁作,因林休养,由马代作),报纸还加了一段旗帜鲜明、言辞尖锐的按语。在文章中,马国瑞检讨了省委自身的官僚主义问题,写道: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蜕化、叛党的罪行,所以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固然主要是由于他们个人严重的自私自利思想,经不起资产阶级的迷惑和腐蚀,但与我们省委领导上所犯的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也是分不开的。刘、张盗窃国家财产投入"机关生产"远在1950年即已开始,1951年入春以来即勾结私商进行非法经营,狼狈为奸,剥削治河民工,而我们省委领导竟长期无所闻,说来难以令人相信,自己也无以解脱,然而却又是事实。官僚主义的严重性及其对党的危害就在这里。

  马国瑞在文章中还指出:刘青山、张子善对党内民主一贯采取极端反对的态度,重大问题不经党委会讨论,擅自作主,独断专行,取消民主,惟我独尊,把党委制错误地变为家长制。他们长期不过党的组织生活,实际上成为党内的特殊人物,脱离了群众的监督。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吸取这一案件的教训,克服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委制和党内的正常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

  1月8日,在《人民日报》的第三版,又发表了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的长篇文章:《沉重的责任,惨痛的教育》。文章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求实的精神,深刻分析了省政府对刘、张贪污案没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因,检讨了省政府和自身存在的官僚主义问题。

  杨秀峰在文章中,首先一针见血地提出了问题:许多人警觉到,像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人,虽然经过战争的考验,建立过功绩,但是因为他们经不起和平环境的考验,在资产阶级自私自利思想的猛力侵蚀下,竟腐化堕落到完全成为党和人民的无可饶恕的叛徒。同时,许多人也责问着,像刘青山、张子善这样参加革命二十年左右的老干部,为什么竟在不长的时间内堕落到这样的地步?像他们这样大规模地贪污、盗窃国家财富,在天津专区闹得风声很大,为什么河北省人民政府竟长期没有发觉未能及早处置呢?

文章接着写道:这主要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特别是我在领导上有着严重的官僚主义。文章随后从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官僚主义的表现和危害:

  首先,表现在我们对干部的思想政治领导极为薄弱,对毛主席一再告诫我们的必须防止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体会极差。由战争到和平,由乡村到城市,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这个变化而来的是有些干部在思想上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享受思想在发展,譬如大家比房子好坏、比"大方"、比"阔气"、比设备,本省与外省比,农村与城市比,中小城市与大城市比,总觉得自己的场面不如别人,这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又譬如多报预算,节余不交公,损大公利小公,强调上级照顾下级、全局照顾局部等追求个人享受风气上升,要求日渐提高,造成了严重的浪费现象。同时,严重的贪污现象也在滋长,甚至有的单位由少数人贪污发展到集体贪污,由隐蔽贪污发展到伙造假账,而在察觉这些情况时还觉得很平凡。这充分反映了资产阶级腐化影响侵蚀毒害的严重。像这些情况以及刘青山、张子善平常铺张浪费、请客送礼,"招待如饭店,客人如流水",领导上不是毫无所闻的,但由于我们领导思想上也受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对于这种贪污浪费现象,不是警惕而是麻痹。两年来,我们虽然也处理了一些贪污案件,但未能提高到原则高度上来加以注意,更没有想到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来坚决反对。事实证明,入城以来政府工作人员中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是普遍、迅速而且很严重的。特别是供给制思想与腐化思想影响相结合,就发展为"抓一把"的恶劣作风,抓人、抓钱、抓东西,无限制地向公家要求,挪用公款,任意挥霍,习以为常。我们对于这些情况昏然不觉,或有觉而重视不足,当然更谈不到掌握和研究干部思想情况了。我们对刘、张事件所以长期不能发觉,第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对毛主席的指示领会极差,放松了从这方面对干部加强思想领导。

  其次,我们在掌握干部政策上也是有缺点和错误的。我们对干部认识了解上存在着严重的片面性,"偏信、偏听"。觉得这些干部过去不错,有功劳,英勇斗争,完成任务,有办法,因而对干部的了解片面化了,未能进一步从基层去了解干部。张子善的居功自傲、欺上压下,有其历史性,我们只偏于看他过去艰苦奋斗的一方面,偏于看他"有办法"、"能完成任务"的一方面,而忽略了他压抑民主的家长式统治、欺上压下的恶劣品质作风的一方面;只看到完成任务,而未深究是怎样完成的。各专区干部中有"老实人吃亏"的议论,这首先是不满意天津专区刘青山、张子善等人蒙上欺下的可耻行为而说的。我们也听到一些舆论,但我们总觉得天津专区的灾情重、任务大,所以有意识地照顾他们一些困难。哪知这些照顾恰恰发展了他们的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刘青山、张子善的压制民主、作风恶劣到极点。毛主席曾指出说我们的国家一向缺乏民主传统,要我们特别注意发扬民主,我们对这一点也作得很差。直至现在为止,真正自下而上的人民反映还很不够,像各界人民代表会也是如此,自上而下的贯彻多,自下而上的反映少,一方面下情不能上达,一方面我们又未切实注意下面反映,这就充分地反映缺乏民主生活了。像一九五○年冬李克才曾要求调动工作,当时如果注意追根究底,也会发现问题的,但是却被我们轻轻放过去了。沧县专区有些干部对张子善嚣张浮夸、欺上压下的不正派作风也曾对我说过,我们对张子善虽也曾进行过批评教育,但终未引起我们应有的警惕。

其三,我们的官僚主义作风,还表现在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严重。文牍主义者满足于订计划、看报告、下指示,却疏于检查。遇到报告写得好就觉得工作好,数了收支相符的就准予报销,而不再作深入调查。天津专区张子善恰是一个善于迎合又善于蒙混,专门伪造证件写假报告的人,譬如上面问干部强迫命令情况,他提笔就写出该专区犯错误者若干人;明明国家粮款已被他挪用了,但他的报销册子中还仍保存有这笔数字,对此我们居然相信了。1951年春,刘、张自设河工供应站,高抬物价,本府曾经查出,并曾指示纠正,但究竟纠正了没有,未再检查,还仅仅认为是"本位主义",而未警惕与深察非法剥削企图的本质。我们虽然也有过不少次的检查工作,但接触上层多,接触广大干部和群众很不够,了解情况受到很大局限。特别像刘青山、张子善之徒亲自布置一套天罗地网、单线领导秘密掌握,藉以蒙弊掩饰罪行,天津地委、专署许多同志对于他的财产赃物都摸不着底,粗枝大叶的检查工作者就更难发现了。他们极端恶劣的家长统治,干部敢怒不敢言,某些干部虽然不同意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动用公粮,但未敢提出反对意见。直到1951年夏,刘、张为调动工作问题,他们卑鄙无耻地谁也舍不得这块"肥肉",都希望自己留下,对方调走,因而内部发生矛盾,上下左右拉拢、互相排挤,机关生产罪行的秘密才逐渐暴露出来。同时也由于坚持原则斗争的李克才最后向上级揭发,罪案才得以揭破。由此可见,天津专区干部中的自由主义也是严重的。官僚主义与自由主义相给合,上面不了解下面情况,下情不能上达,这就大大助长了刘、张罪行的严重发展。

  其四,由于我们官僚主义的领导,也由于缺乏严密的制度,在财政上给下面留了两个很大的漏洞。一是地方粮局由专署及县管理,许久以来,不少地区有挪用事情,甚至有用以从事非法经营者。省府虽曾指示纠正,并于去春规定了地方粮开支办法,始终因我们领导上存在着"重国粮轻地粮"的思想,监督不严,检查很少,未能贯彻。这就给了下面以滥用的空隙,许多地方从中钻空子。因此张子善凭借专员地位,有权调用,竟窃取至28.9亿元之巨,而省府长期不知道。二是机关生产存在着严重的无政府状态,机关自理。其资金来源与业务经营政府很少检查,开支更未过问。于是弊端产生,不少已化为违法营私报废空洞和铺张浪费的挡箭牌。一切无法报销的账目,就在机关生产中解决,助长了贪污浪费。有的负责人单线领导搞鬼,损大公利小公。公开盗窃葬送了不少干部,刘青山、张子善是突出的典型。今后机关生产如何管理,极须适当解决。财政供给制度不够合理的地方,也是值得领导上检查的。

  在分析了官僚主义的问题后,杨秀峰怀着沉痛的心情写道:"以上是我从领导责任上对刘、张罪行所作的极不全面的初步检查。我深刻感到我的官僚主义毒害的严重责任,它使国家资财受到了巨大损失,并使人民政府的信誉蒙受了无可挽回的损害!想到这些,万分痛心!事实充分证明了官僚主义是培养贪污浪费的温床。"

那么,怎样克服官僚主义呢?杨秀峰认为:"最根本的一条是放手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只有真正发动起群众来,才可以大量披露贪污浪费的事实。在中央提出大张旗鼓地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斗争以来,许多肮脏事情都被揭露出来了。所以只要真正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建立经常的民主监督,那些集体舞弊、封锁上级、欺压干部的行为就不行了,领导上的耳目也就聪明了。刘青山、张于善的案件使我大吃一惊,刺痛我很厉害,使我深刻感觉到了自己官僚主义作风之严重。更深刻感觉到了大张旗鼓地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不仅对贪污浪费分子是沉重的打击,也是对官僚主义者一个严重的制裁。没有广大群众揭发出来的许多大吃一惊的事实,是不足以刺痛严重的官僚主义者的。这是我个人的深刻教训。因此,开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放手发扬民主、批评领导、批评干部,同时,切实有效地开展机关内部的民主运动,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向官僚主义作斗争的基本环节。为了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必须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教育,进行民主与法治的教育。必须纠正单纯业务观点,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到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同时,要加强人民监政工作,进一步贯彻干部审查的制度。过去我们的检查办法是各部门互相检查,对各级领导机关总的领导情况(如对专员、县长或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却没有人管,或管得很少,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必须解决。"

  除杨秀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检讨外,这一阶段,《河北日报》还先后刊登了省财政厅厅长、省生产救灾委员会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中国人民银行河北分行行长、省劳动人事厅等单位和个人的文章,检查本单位及个人在刘、张问题上的责任。针对性、尖锐性的文章报道日日不断,对一些单位、一些省级市级党政领导进行指名道姓的批评揭发,被批评揭发的单位及领导也作出检查检讨。《人民日报》还发表了河北省委书记的妻子弓彤轩的文章:《检讨我接受刘青山、张子善礼物的错误》。随后,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李春、谷雨投稿给《人民日报》,文章的标题是《弓彤轩应重新检讨》……可见,建国之初,广大干部是勇于负责、勇于承担责任的。

  他们的检讨,特别是杨秀峰的文章,认识深刻,态度诚恳切实。在深人开展反腐败斗争,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今天,重温这些文章,发人深思,意义重大。

揭发刘青山、张子善罪行的李克才,后来也对刘、张案件的教训有过一段总结。他说:主要责任当然应由他们本人负担,但外界原因也是一个方面,应当永远引为鉴戒。一是某些领导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麻木不仁的态度,这是刘、张二人贪污案没有被早日揭露的第一个原因。二是党内生活不健全,干部管理上规章制度不严,特别是对一些党的高级干部监督不力,也是个教训。三是财务管理上漏洞大,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助长了贪污和浪费,这一点对刘青山、张子善这样意志薄弱的干部教训尤为沉痛。

  在检讨自身官僚主义问题的同时,河北省委、省政府以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作为典型教材,大力推动河北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

  1951年12月17日,河北省委发出《关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今冬明春"在全体干部及工作人员中进行"三反"运动,先从省、市、专区级机关单位开始,坚决肃清资产阶级对党的影响。

  12月18日,河北省委召开省直干部"三反"动员大会,省委副书记马国瑞作了题为《立即行动起来,大张旗鼓地展开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并宣布了省委决定,将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开除党籍,交给政府依法惩办。报告指出:刘、张事件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高度警惕资产阶级的侵袭、腐蚀,必须向资产阶级的影响进行无情的斗争。

  12月20日,中共天津地委发出了《关于肃清刘青山、张子善带给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刘青山、张子善这种背叛党、背叛人民的罪恶行为,和他们带给党的资产阶级腐化思想影响,已经严重地损害天津地区党组织的健康,也严重地损害了天津地区的群众利益和党与群众的关系。为了胜利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全区必须首先开展以肃清刘青山、张子善罪行在党内的严重影响为主要内容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使每个同志从刘、张贪污事件中得到教育,把资产阶级腐化影响从党内彻底清除出去。

  该《决定》强调,肃清刘青山、张子善思想影响的斗争,是一个高度原则性的斗争,是保护党的健康,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的斗争。这一事件向我们提出了警告,现在是全党动员向一切侵入党内来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进行坚决斗争的紧要时候了,如不立即坚决地有系统地开展这一斗争,我们就会犯严重的错误。

该《决定》并要求,在这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要求每个同志都自觉地、积极地、坚决地参加。为了使每个同志真正得到教育提高,必须采取由党内到党外、由上到下逐级贯彻的方法,首先进行专区级的干部整风,然后展开各县镇的干部整风,各县党的代表会议结束后,再在区级进行。在进行方法上,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发扬民主,领导干部亲自动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该《决定》同时也指出:刘、张的罪行之所以没有及早揭发和纠正,与过去地委委员中严重的自由主义是分不开的。因此,地委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与检讨,全区党员干部亦应充分提供意见,帮助地委改进领导,纠正错误。

  12月29日,即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公开披露的前一天,华北局发出了关于组织讨论刘青山、张子善事件的指示,并经毛泽东转发各中央局。华北局的指示写道:

  揭发处理大贪污犯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和现任书记张子善的报道,人民日报即日公布。请你们重视此事件的公布,各地均应毫无例外地立即利用一切会议,并密切联系实际,在党内外组织广泛的深入的讨论,尤其是河北各地特别是天津地委及其所属各县,应把此项讨论当作一件大事去办,倾听并及时反映党内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其他各地亦应同时注意利用此事件,切实推动正在逐步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以及在党内肃清资产阶级影响的斗争。讨论情况和各种意见望及时报告华北局。

  华北局

  十二月二十九日

  12月30日,河北省委发出《给全省各级党组织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刘青山、张子善不但贪污挥霍了大量的国家财产,而且公然在上下左右施行贿赂,送钱送礼,肆无忌惮地从内部来腐蚀党的组织,有不少同志受其拉拢或迷惑,不同数量地接受礼物。这种恶风所及,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健康。因此,"根据省党代表会议的提议,兹特决定:所有接受刘青山、张子善贿赂礼物的干部,均应无例外无保留地进行深刻检讨,向党写出申请书,听候党的审查处理。"

1952年1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就刘青山、张子善贪污一案进行自我批评,同时提出了处理非法动用粮、款归还办法。天津地区成立了机关生产清理接管委员会,负责处理和退还刘青山、张子善盗用贪污的粮、款,并办理其他善后事宜。

  1月4日,华北局发出关于改组和加强中共天津地委领导的指示:一、天津地委必须改组,地委委员应分别加以检查、鉴定,好的加以奖励,坏的特别是和刘、张同流合污、狼狈为奸的,必须给予应有之处分;二、天津专区各县应一律于今冬明春召开县的党代表大会,严格检查工作,选举县委会;三、天津专区机关生产财产应一律冻结,不许乱动,听候处理,违者论处。

  同日,河北省委又专门作出了关于接受刘、张贿赂和礼物的处理决定:一、接受现款者全部退还;二、接受礼物者,原物一律退还;三、凡受贿受礼者,不论其多寡,均必须进行深刻检讨;四、凡党员干部对接受贿赂礼物隐匿不报或报而不实者,定予严惩,绝不宽恕。

  1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召开反贪污和坦白检举大会,6000多人参加。省政府副主席金城作了动员报告,并当场依法逮捕几名拒不坦白的贪污分子。

  1月31日,河北省直机关团体举行近万人的反贪污斗争大会,省领导马国瑞、杨秀峰等出席,会议当场逮捕了一些拒不坦白的贪污分子。据后来统计,仅因刘、张案所涉及的大小官员,竟达数百人之多。

  一场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在河北大地全面展开,刘青山、张子善也在这场反腐风暴中走上不归路。

"拿我作个典型吧"

中共开国肃贪第一战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处理意见:刘青山、张子善凭藉职权,盗窃国家资财,贪污自肥,为数甚巨,实为国法党纪所不容,以如此高级干部知法犯法,欺骗党,剥削民工血汗,侵吞灾民粮款,勾结奸商,非法营利,腐化堕落达于极点。若不严加惩处,我党将无词以对人民群众,国法将不能绳他人,对党损害异常严重。因此,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

  新中国成立之初,还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刘、张二犯的处理,既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又无现成的案例可以参照;而且,刘、张曾是党的高级干部,有功于革命事业,因此对其处理必须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华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关于对刘、张二犯"处以死刑"的意见后,对报告和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综合各方面意见,于12月20日向党中央提出了处理刘、张的意见:

  中央:

  (一)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克扣、剥削河工、民工费用,勾结私商贪污自肥,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河北省委通过,经我们同意开除其党籍。

  (二)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二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后执行。

  (三)河北省委事先对此明目张胆的贪污罪行未能发觉,发觉后,又未及早坚决地予以处理,犯了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应受到党的指责。

  以上意见,妥否?望中央指示。

  华北局

  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三时

  在华北局的报告中,原则上同意了河北省委"处以死刑"的意见,但是增加了一句:"或缓期二年执行"。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回忆说:"当时之所以加了'或缓期二年执行',是考虑到中央决策时可以有回旋的余地。"

  河北省委、华北局的意见,都汇集到了党中央,汇集到了毛泽东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