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8:56:52
第一部分 房产面积测算
一、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
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面积测算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采用《房产测量规范》
二、三级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如下表:
房产面积精度等级 二 三 限 差 0.04√s+0.002S
0.08√s+0.006S
中误差 0.02√s+0.001S
0.04√s+0.003S
测量面积范围 ≥20000m2 <20000m2
测量工具 手持式测距仪 经检定的纤维皮尺、钢尺测量方法 两次测量取中数 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丈量较差 ±2√(ma+mb×D×106)2+mz
±(0.0015+D/600)
上式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
D——测量长度 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
mz ——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
6.测量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应按规定检定或鉴定。
二、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计算建筑面积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
a )应具有上盖;
b )应有围护物;
c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d )层高在2.20 m以上;
e )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其中: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不包括隔热层高度)的垂直距离。
三、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 )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 )房屋内的附层(含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 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层高,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房屋的自然层是指已列入房屋总层数的各楼层。
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0以下为地下层,按负层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平线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不低于2.20
m以上的架空层也计算自然层数。房屋的总层数为房屋自然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假层、附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