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甲硝唑鸽子用量:半夏读《史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1:11:10

    目录

    序

    接班人考察始末

    龙年

    处子秀

    水德

    On the road

    看客者说

    衣锦还乡引发血案之破解

    人皆为猢狲

    修辞不可不慎

    她势力

    禽兽

    这德缺得值

    田埂上的天鹅

    偶然

    大名

    宿命

    沉默的大多数

    诡计达人

    我的名字叫安

    奠基礼

    安的成本

    廉爷的死穴

    怪谈

    砍头书

    中冓之言

    野狐精

    胯下的思考

    不可以独立的经纪人

    狗屠之阙如

    宁馨老儿

    肥肉功业

    业余地活着

    美好者不祥之器

    生男孰与生女

    尤不做诱奸之事

    葭莩

    非物质习俗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

    达文西密码

    生逢其时

    快乐至死

    死于疼爱

    后记

 

 

 

 

 

 

《半夏读〈史记〉》序言 序:好奇心是最大的动力(1)

 

    阿诺德·汤因比说:“促使我研究历史的动力是贯穿我一生的好奇心。”这样的话,比起太史公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立论似乎不够高大。当然,汤爷作为历史的研究者,好奇心足够支持他的行动;而担任历史书写者的司马哥,责任自然远远大于好奇心。

    如你所知,汤因比是死于上个世纪后期的近人,辈分当然比司马太史低下许多,之所以称彼为爷呼此为哥,并非意在搅乱,而只是因为此为本土而彼乃远夷,远近亲疏,自然须要分得清楚。

    其实,好奇心更是我所喜欢的,因为假如没有好奇心的驱动,不论研究还是书写,那历史的文本,都不会好看。而好看,则是我一向对阅读的一个期望。

    尽管司马太史罗列了许多理由,分辨自己的写作动机,譬如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云云,说得相当的够深刻有意义,却依然要遭到别人欲以何明的咄咄质询,因为当年孔子之时,原是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才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的。

    这样看来,在可怜的司马哥身上,仅仅具有好奇心是根本不行的,虽然他生活的时代足以称为一个大时代。

    不过,作为一个阅读者,不难发现司马太史笔下,在他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等等,天人之际古今之变的追究之外,也是源源不乏好奇之心的。借用别人称赞斯坦贝克的话,他也是最后一个伟大的说书人。在他之后,历史似乎远没有这么好看。班固曾经声讨他: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这些不合于圣人的成分,大约便是他好奇心驱使下的淘气吧。

    前贤说,《春秋》无义战。前贤还说,《左传》直是一部相斫书。照此推理,《史记》也可想而知。这或许可以被判断为朴素的历史观。

    被叫作古代史的ancient history一词,口语的说法则是刚刚发生但不成为新闻的事,以及家喻户晓的故事。这很容易令人想起克罗齐的那句话,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

    类似关于历史的口彩还有许多:

    奥威尔说,全部历史就像一张根据需要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

    洛高说,历史是“把刺刀磨尖当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

    *说,暴力是历史的助产婆。

    新历史主义者说,历史总是由胜利者写的。

    梁启超说,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韩国的电视剧里说,所谓历史,都是靠狂人之手流传下来的。

    乔伊斯说,历史是我正努力从中醒过来的一场噩梦。

    费正清说,儒家式政府那些只重“文”的书生大臣所写的中国政治史,只完成了一半。阴谋和如影随形的暴力本质上却都是“武”的。中国史料时常把这一部分搁在不重要的地方。

    还有人说,历史就是“小人不断战胜君子的历史,君子不断被改造成小人的历史”。

    ……

    这些话,几乎都单纯得就像真理一样。自然,也足以发动对历史的好奇。

    一位革命领袖还说过,历史是人民写的。这话当然正确。因为那些帝王将相都忙着出演历史的角色去了,腾不出身来,书记官这样的卑职,只好由并非帝王将相的小人物来充任。然而,真正的历史书记官当然不是小人物充任得了的,只要他或者偶尔的她担任了真正的历史记录者,那他或者她,便不再是小人物了,但又毕竟是帝王将相之外的人物。所以,人民书写历史的定义,依然不错。

    司马哥的父亲也即另一位太史公司马谈,因为不能参与皇帝的封禅典礼,而发愤且卒。可见醉心于历史的人,都痴迷于不肯错过亲历重大历史事件的现场。作为一个阅读者,我想我对《史记》的阅读兴趣,绝对没有竭力回到历史的现场之中揭示人物命运那样沉重。我喜欢的,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的阅读兴趣而已。有人说,从角落里不动声色地观望,感悟到的会是隐藏在深处的本质。这话前边一半于我心有戚戚焉,后边一半则不敢轻作奢望。古人云:文如生龙活虎,捉搦不得。捉搦不得的东西,最好不必强求。福楼拜就说,作者在其作品中,应该犹如宇宙的上帝,他无所不在,但又无迹可寻。这话是从写作者的立足而言,咱家古人的话,是阅读者的出发,道理则是相同的一个。历史也许本身就具有多重性涵义,所以不妨有不同的读法,或曰不同的阐释。

《半夏读〈史记〉》序言 序:好奇心是最大的动力(2)

    既然是凭借兴趣而非肩负捉搦之类的重任,因此我的读《史记》,只好是不能窥见百三十篇全部的局部感受。朱东润先生曾说,读《史记》的人很多,但认真读表的人却不多,真正读懂的人更少。读《史记》,难免要去读表,否则有些东西是无法确认的,但关于《秦汉之际月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之类的东西,于本书中并没有具体的篇章着落在上面。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礼书》《封禅书》等等上面。原因倒未必在于是否真正读懂,而是尚不方便从有趣的阅读角度下嘴。其实,即便是本纪、世家、列传这些主要的部分,也一样远没有做到都有着落,否则就不止这十九篇了。原因依旧如上。所以,一些比较著名的人物,也时有阙如。当然,这其中也有意无意地有所回避,与其去说大家都熟悉的,也许不如去说生僻些的好些。不过,总的来说,具体的着落,还是随性的。自然,那些感觉说起来缺乏趣味的,便不去说了。自然,想说的不止这十九,只是,太厚的书,总让人有阅读上的压迫感,不利于兴趣,我不喜欢。这里不妨改造一句饮料的广告,你能看到的历史,就是你愿意品味的历史。

    当然,这些感受,局部只是局限在阅读的文本,而不代表其他的什么。我虽然名字叫半,但我的付出,不会减半。

    司马迁说他自己是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历史的写作,不过是他顶替先人岗位接班之余的薄技。但是这薄技却起码打动了许多人。中国的文人,都十分执著于所谓的建功立业,也就是取得权力方面的成功,所以写在册子上的东西,被称为空文。但对于后来的人,功业什么的,早已被时间淡淡消解,留下来的,偏偏就是那些空文。时间是个伟大的作者,总是能写出完美的结局。这话是卓别林说的。

    才子金圣叹曾经排列过六种空文,指认为是他眼中的才子书,《史记》序列第三。排在它前后的依次是:《离骚》,《南华经》也即《庄子》,杜诗,《水浒》和《西厢记》。这样的序列,当然是一家之言,虽然不是大家一向期待的头名,但却有趣,比起说本国第一部通史,以及编年体之外记传体的创始,历代正史无不沿袭种种,更让人有可以捉搦的亲和力。

    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评价相当著名: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既不脱离历史的本职,又开辟出历史之外的蕴藉。再联系上金才子的才子书序列,不免又有了其他的蕴藉。

    至于从这个蕴藉派生出来的十九篇的顺序,当然要依托于元文本。这是原则,马虎不得。

    其他的,我猜,我已经说完了。

    半夏于丁亥年春夏之交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接班人考察始末(1)

 

    都说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不过做了天下最高长官的人,却并不习惯把天下交给天下,天下惟有德者居之的道理,只好是有彼可取而代之活思想的人,拿来做扯旗造反变天账的标题了。

    黄帝的名头一向是响亮的,他也和所有的英雄人物一样,打小就不同凡响。乃是名门之后,老娘亲散步野外,看见巨大电光围绕北斗第一星的天枢,心有所动,于是受孕,怀胎二十四个月方才降生。天枢在《星经》里称为土星,因而黄帝有土德之瑞,土色黄,所以后来叫黄帝。天枢又譬喻国家权柄,所以黄帝骨子里就该做天子。

    按照现代医学的观念,产期推迟,原是预后莫测十分危险的事情;而N年的身体浮肿,阙如月经,身体宛如怀孕一般,更是脑中垂体长瘤的恶果。但这种种,只配限制凡庸的俗人,不可以规范天将降大任的超常之人,因此黄帝爷的产期拖了又拖,只能证明他老人家的过人,是早在娘胎里就确定了的。

    太史大哥在本纪里对这位老人家的生理阐述是: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这几句端的是言简意赅,字面就渗透出咄咄的势头。当然,这样的势头文字,却不是太史哥的原创,而只好来自《大戴礼》。这也无怪,鉴于史前材料的短缺,适当引用前贤精辟而著名的话语,属于合法而有效的学术行为,算不得剽窃欺诈,譬如今天人说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不必标明,谁也不会怀疑他是在“引注”别人的论断。

    度过言简意赅的咄咄生理期后,黄帝理所当然地显示出他的咄咄事出有因,于是在收拾了神农老伯和蚩尤小弟之后,他果然做了天子。神农老伯传说就是炎帝,炎帝和黄帝的阪泉大战是著名的战役。今天说大家是炎黄子孙,其实炎和黄两下里,本是你死我活的血海仇家,不料后来成了团结象征。这也自然。那时候经常把仇家的女人当泄欲和传宗接代的工具,仇家亲家纠缠一起,含混不清,买卖不成仁义在,不像后来,非得报仇雪恨,配不得婚姻。

    炎帝是火德,长了一副人的身子和牛的脑袋;蚩尤也是铜头铁额吃沙子,兽身人语,所以形象上先就输给了五官端正没有丝毫串种嫌疑的黄帝。至于所谓黄帝土德以土克火的五行,自是后世宣传上的傅会,当不得太真的。

    按照小学家的证实,父子继立,属于常道,大约没了儿子,才好去兄终弟及。但在位一百年活了一百一十一岁的黄帝死后,却没有按照这些常道办事。据说黄帝是挑好了吉日和群臣告辞后才死掉的,死后的棺材里是空的,只有一柄剑和一双鞋,比蝉蜕更玄乎,很有些八卦。

    继承黄帝遗志的,是黄帝的孙子高阳。关于为甚跳过儿子,史书上倒也有说法,就是本来高阳的伯父玄嚣即了位,因为五行上排序不顺,就予以忽略了。这是乱账,夹缠不清,追究起来十分麻烦。不过,按照这种说法,不但孙子径直接班的悬疑迎刃而解,当天子的顺序也十分对称好看。因为从玄嚣到高阳,从高阳再到高辛,都是侄子接伯父的班,正好是这两支嫡亲血统之间的来回倒腾,似乎很有点儿逻辑存焉。但司马大哥不取此说,也不做任何解释,看来这位仁兄数理上的常识,是极度缺乏了。

    高辛死的时候,那种跳来跳去的对称遭到了破坏,没有顾及侄子们的郁闷,而是直截的传给了儿子。据说老大的娘排行最下,所以老大尽管当了一段时间的天子,终于还是心虚,把帝位让给了老弟放勋。

    放勋的名字听着耳背,其实他就是著名的尧。尧是死后的封号,属于钉结实了棺材盖儿之后的定论,充满了赞美,所以琅琅上口。后来的那些帝王们,大约是看出了个中奥妙,都去讨巧,所以史书上爬满了文帝啊武帝啊的称号,并且夹杂着经天纬地克定祸乱的确认,他们的名字,反倒在大众的记忆之外了。

    高阳和高辛的事迹,史书的记载,都是些静渊有谋疏通知事聪以知远明以察微之类的话,和秘书替首长写的评语一样,高度抽象,做悼词合适,做读本就忒显得虚空。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接班人考察始末(2)

 

    到了尧,也免不了这一套零碎,什么敬顺昊天敬授民时的,不过终于有了生动许多的故事。故事的主题,就是对接班人的寻觅。鉴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育不够完全,正大光明背后秘密立储那样的优越方式尚未通过实验,因此储贰的挑选,完全公开透明。

    已经七十七岁的尧问众臣,谁能接他的班,马上有人应声说,尧的嫡亲儿子丹朱,理由是开明。开明是个不错的评语,想来接班是不成什么问题了。但尧听了却很不高兴,说儿子不按忠信德义行事,不在考虑之列。原来天子早就思忖了,所以马屁拍不灵光。

    尧不打算让儿子接班,看来是不走常道了。索隐上说,求贤而禅,权道也。权就是反常。给儿子只要合适就成,给别人,自然就需要一番仔细的审察摸底了。所以之后虽然有几个候选的,譬如共工啦鲧啦,都没能入了尧爷的法眼。共工嘴巴顺溜,外观也恭谨,但尧却说他罪恶漫天。鲧的性格狠戾,不听王命,但因为推荐人的坚持,还是给了他九年的试用期,让他治理白浪滔天的洪水,终于还是不成。

    尧却发怒了,说朕在位七十年了,总得有个接班人吧,要不就你们哥儿几个来当。哥儿几个哪里敢应承,连说德行不配。尧再行逼供,让他们把推荐的范围扩大到疏远隐匿的平民身上,于是大家一片声的说,民间有个光棍儿,叫做舜的,大概可以。

    原来天子也是知道舜的,但还是问推荐的理由。哥儿几个说,那光棍是瞎子的儿子,父顽母嚣弟傲,家里没一个好东西,可舜却能够用孝道糅合他们,保证了家庭和睦,没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尧听了果然动心,于是决定对他实施考察。实在说,那舜也并非寻常之人,往上数落起来,他也是黄帝的后裔,不过是高阳这一支的。穷人家没富贵,只好生孩子,所以仔细考证的结果,尧的儿子丹朱,是舜的族曾祖。掐算一下,舜刚好是尧出了五服的葭莩远亲。这要是搁在后世,总可以归结成嫡亲的皇家血脉,刘备是中山靖王的后,离正宗的帝胄差远去了,可也一样自称是汉帝玄孙一脉流,耿耿的叫皇叔呢。

    不过这一套,在那时候实在是不灵,连推荐的人都没顾上提这一层,可见穷亲戚早就不论了,这比起后来,的确是缺乏仁义人情的粗野蛮荒。

    接着说尧的考察。舜是个鄙贱卑微的草民,没法子用政绩做定性的指标考量。可这难不倒天子,尧于是亲自赐婚,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从嫡亲闺女身上,定量观察舜的治理功能。

    这真的要喊声他妈的了,没见过如此搅卵的考察干部。天下若是给了旁人,也就和自己不搭什么界了,怎么就那么狠心,割肉一样让自家闺女还是可可的两个亲自出马往火坑里跳呢?就算为国捐躯,也得找个八竿子够不着的民间女子做垫背,认个干亲,然后下嫁,也没谁敢说那不是天子的姑娘,后来和亲还不都是这么做的嘛。可尧是个认死理的人,偏得从自己做起,不肯到民间选秀打马虎眼。

    又幸亏那时候不讨论辈分,否则,舜岂不要娶自己曾祖一茬的老奶奶做老婆?说他*都是轻的,真的是一塌糊涂。

    尧爷的两个女儿,就是后来很有名头的娥皇和女英。用小说家的想象,她们逃不脱沉鱼落雁的长相,起码也得是如花似玉,再怎么说也是公主级别的人物,说丑了大家都不会满意。娥皇女英是上了《列女传》的,后来舜女婿出巡死掉,她两个赶到南方,死在长江湘水的边上,滴下的眼泪,落在竹子上,培育了叫做斑竹的新品种,至今还在IT上泛滥肆虐。大家韩愈说,屈原大夫写的《九歌》里,湘君和湘夫人,正是这姐儿俩。

    派两个*一样娇滴滴的美人,到后备干部身边卧底,果真有肉包子喂狗舍身饲虎的大无畏精神。虽说女生外相,可总是心头肉,这么考察干部,的确风险太大,除了尧爷爷,再没人肯这么做。所以这法子从此空前绝后,连当事人的舜女婿,后来也没照单抓药。他老人家心里,体味深刻,所以只佩服岳父,却不效仿岳父,真的是聪明。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接班人考察始末(3)

 

    不过,除了恁般的大无畏之外,也不好说搅卵考察的*战术就没有暗藏丝毫杀机。老话说,大公鸡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哪怕是曾祖母级的媳妇,这是颠扑不破的俗道理,一般人挣扎不开的。况且,家在原则上是个令人放松的地方,炕头上被卧里的人,显露的才是本质的真性情。这或许也是老婆卧底的考察案底吧,尧爷终归还是超凡的尧爷啊。

    然而舜终于不是个一般的人。舜的父亲叫瞽叟,字面翻译过来,就是瞎眼汉的意思。其实瞽叟决非盲人,只因为养了一个真命天子却麻木到不知道,所以才叫的瞎眼汉。舜的亲娘死了,瞽叟没为爱情守身,本能所迫,很快就续了弦,还生了老二,名叫象。前边说了,舜的家里除了舜,没一个好东西,的确。瞽叟喜欢老二,这是娶填房的通病,可因此就想杀了老大,却并非大家通行的规则了。

    娥皇女英过门后,尧还派了九个儿子做陪同,那心思想必是,一来做女儿的保镖,二来也增加了考察的难度系数,姑娘在内,儿子在外,内外夹攻,果然是老谋深算。

    舜却没有任何压力。想来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打小遭罪,亲爹的谋害都躲过了,二十岁上就凭着孝顺名闻天下,三十岁上才被尧爷列入议事日程,岁月的打磨,已经让他久经沙场,眼下这些个考察程序,应该是不在什么话下了。

    果然,舜在家内,行为越发的谨慎,两个媳妇因此不敢对公婆小叔小姑有丝毫的懈怠,甚有妇道。看来舜是个非常会驾御女人的天才,因为许多干了惊天动地大事业的人,在家都搞不妥帖媳妇。当然,这也有姐妹俩的确就是好女人的潜伏根基,否则河东狮子吼,足够舜哥喝一壶了,还指望从*身上博取出身,美得你。

    不仅如此,那九个小舅子也和舜感情浓厚,舜哥真的是内外兼修呢。舜哥的德行还有许多例证,譬如耕田的时候农民让出地来,打渔的时候给他腾房子住,连烧窑的出货率都一水的直线飚升,于是他住的地方,一年成村,两年成邑,三年就成了大都会。

    尧爷看到这些个业绩,自然满意,于是馈赠许多生活用品。可做爹的瞽叟,却依旧是瞎眼似的熟视无睹,老大身上这么大的题材,居然还看不出端倪来,还在继续他的谋杀计划。

    先是趁老大维修粮囤的时候,在下面放火,老大身边正好带了两个斗笠,当时便大鹏展翅一样跳了下来。这样的壮举,基本可以在人类飞行史上填补若干空白了。

    做了纵火犯的父亲,一不做,二不休,又在老大挖井的时候,率领老二从上面填土。这就是活埋了,刻骨仇恨的打冤家不过如此,不知道那老瞎子如何下的这般毒手。老大早有防备,预先就挖好了地道,这时便从地道钻到了别的井里,爬了上来。

    老瞎子和二小子觉得老大肯定逃不过这一劫,所以回家就开始瓜分财产,两个嫂嫂,划归老二,牛羊粮囤,归了老公母。老二坐在兄长的屋子里,弹着琴,俨然主人公的姿态。这时候,老大从外边走了进来,不免让老弟一脸尴尬。然而舜却好像一切没发生一样,仍旧对老瞎子和弟弟更加恭谨。

    这样的光辉德行,自然早通过线报,传到了尧爷的耳朵里,于是跟手实授了官职,政绩果然一样的斐然。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经过二十年的考验,尧爷放心大胆地让舜做了摄政天子,自己安心当太上皇。要说尧爷心里面真的一点儿家天下的考虑都没有,那是屁话,不过是经过了痛苦的利弊权衡:把天下交给舜,儿子遭罪;把天下交给儿子,天下遭罪。天下和儿子之间,尧爷终于选择了天下,这是他老人家狠斗私字一闪念之下的过人境界。

    八年后,尧爷塌塌实实地归了天。舜是个聪明人,自然还得虚与逶迤地谦让一下,丧事完后,把位置让给了太子爷丹朱。但诸侯臣子们都不是傻子,人心向背,昭然若揭,大家伙齐了心地往舜这边跑,丹朱太子那边却是一片肃杀,冷冷清清。赞颂声中,舜接班感叹一声说,这是天意啊。于是再不虚伪,头也不回地做上了天子的交椅。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接班人考察始末(4)

 

    其实,说了归齐,还是尧爷最聪明。他老人家一番搅乱颠覆的*考察,终于落下了千古一人的举贤好名声,可那贤,却原来还是咱家的嫡亲女婿,终于并没丢给旁人。天下究竟是谁的天下,这还真不好说了呢。

    据说尧爷癯瘦。这在肥大为美的史前时代,无疑属于病态,所以表白瘦的癯才被象征疾病的偏旁包裹。想来聪明也和其他东西一样,从来不是无缘无故的,譬如他老人家的瘦,大约便根源于此。尽管祖国文献记载中的瘦,除了单纯的病理因素,更多则肇因于为伊消得人憔悴之类男女以及准男女的情愫。既然男女这样的人之大欲都足以成为瘦之病态的正宗祸根,名字前边铺排了敬顺昊天敬授民时诸多美丽冠词的尧爷,为操心民瘼的聪明而导致的瘦,便不能不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了。当然,民瘼云云,无疑包含接班人之意味深长的考察。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龙年

 

    公元前221年,也就是秦王政二十六年,论干支为庚辰,属龙,是历史上相当不平淡的一年。

    这样的句式,不难看出,有明显脱胎在密*负过伤的前退役少校团副黄仁宇的痕迹,而反其道用之。因为,这一年,的确不是ofnosignificance的公元1587也即万历十五所可比拟的。

    这一年在中国之外值得一提的大事件,有埃及王托来美四世和马其顿王腓烈五世即位。而前者与叙利亚王安提俄古三世进行的第四次叙利亚战争,也取得转败为胜的决定性胜利,尽管安提俄古三世头二年刚刚即位时,收复美索不达米亚各省,曾经武功甚盛,号称大王。

    圣人说过,夷狄之有君,不若诸夏之亡也。而当此时也,地处中国的诸夏,不但有君,而且是自上古以来未尝有的君。因此以下的叙述,当然不会从小事开始。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龙年?处子秀(1)

 

    这一年,秦将王贲攻破齐国都城临淄,俘获齐王建。至此,继十七年得韩王安,十九年得赵王迁,二十二年魏王假降,二十三年虏荆王负刍,二十五年得燕王喜之后,与秦抗衡的六国,全部遭到剿灭,诸夏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大一统。

    而在此之前,秦因为地处僻壤,不与中原诸侯会盟,诸侯都是夷狄遇之,没把它当同类看待。其实,秦的祖先,原本也是黄帝之孙颛顼的苗裔,名号叫作高阳氏。著名的屈原大夫写作的史上第一部作家作品《离骚》里,劈头第一句,便是表白出身高贵的帝高阳之苗裔兮。足见这高阳氏,原本就是根红苗正的华夏帝胄,古代部族的大首领,连伟大的诗人都肯拿来作炫耀。

    不过,秦的高阳苗裔,还是和屈大夫的荆楚,似乎差了一小截。按照《秦本纪》的叙述,秦的所谓黄帝之孙颛顼苗裔,名字叫作女脩。女脩从事纺织,天上的玄鸟掉下一枚蛋,女脩吃下去,居然肚子慢慢大了起来——原来女脩虽然嫡传,却是个孙女。因此作索隐的司马贞说,秦以母族而祖颛顼,非生人之义也。并且依据《左传》推断,秦该去奉少昊氏作祖先才是。

    少昊氏是传说里东夷族的首领,以鸟为图腾,在孔安国等的划分中,少昊和颛顼一起,被尊为三皇五帝中的五帝序列。但在司马太史的体系中,三皇阙如,五帝中,则只有颛顼而没有少昊。于是,祖颛顼还是祖少昊,便确乎有些血统高下的不同了。

    当然,依据人类进化的历程,早年果然有母系社会的存在,似乎祖颛顼也颇有些根据。但司马太史在祖述五帝的本纪里,究竟还是以父系作为传承的条贯脉络,因此秦的祖先女脩,就不能不显得不大正统,有点攀附之嫌,无怪被诟病为非生人之义。

    除了这一点,之后的接续不再有什么破绽。女脩吞鸟蛋生下的,已经是儿子,而且是著名的皋陶。皋陶是舜爷手下主持司法的得力辅佐。皋陶的儿子,帮助禹治理水土有功,被舜爷赏赐玄圭,还遭到后嗣必将繁荣昌盛的祝福。后来他协助舜爷调教鸟兽,培育出许多驯服的工具,被赐姓赢氏,这便是同样著名的伯益。

    伯益的后代,鸟身人言,在殷商朝从皇家车夫做起,世代有功,多为显贵,于是成为诸侯。再后来的造父,又以祖传的驾驶技术,成为周缪王的贴身司机,曾经一日千里,长驱救乱,受到缪王的赏赐,封于赵城,这一系族由此成为赵氏。

    周孝王时,赵氏的后代又以饲养马匹的畜牧专长,得到重用,分土为附庸,赐邑秦地,号曰秦赢。

    不过,似乎直到了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犬戎伐周,秦襄公勤王救周,平王东迁,封襄公为诸侯,赐以被犬戎侵夺的歧以西广大地区,襄公才正式据有封国,与其他诸侯有了礼节上分庭抗礼的交往。

    之后的历史,似乎就是秦人不断扩张铺展地盘的历史。经历缪公孝公以及昭襄王,作为西方的霸主,逐渐成为中原鹿鼎的最大觊觎者。

    昭襄王之后,经过短暂的孝文王和庄襄王,便是十三岁继承王位的嬴政了。由于作为母亲的太后不能忍受nosex的寂寞,终日沉浸于不安于室的蚀骨*之中。因此,在八年之后履行完成人礼亲政时,以叛乱之名,年轻的国君首次发飙,收拾了和母亲保持暧昧关系的长信侯嫪毐,以及具有崇高声誉的相国吕不韦。

    吕相国是嬴政家的大恩人。作为非嫡生儿子的庄襄王,能够继承王位,全是吕某人费尽周折倾力营造的结果。因此,早在庄襄王即位时,就兑现了之前的诺言,吕某封侯入相,分享了秦国的政治权力。而在嬴政少年履新成为国君后,延续父亲的恩泽,吕丞相进而成为吕相国,并上尊号为仲父。

    这样的尊崇,位极人臣。只是,作为一个政治热情澎湃的年轻君主,嬴政是不可能容忍一个打着准父亲旗号甚至极其可能就是自己真正生父的臣子,来左右自己的政权的。尽管这个臣子已经相当识相地淡出了决策班子。老话说,大恩不报。其实,过于巨大的恩德,既然没有可以复加的对等回报,最惯常的选择,只好是将那个施恩者消灭,从而将那个似乎没有边际的恩德归零。惟其如此,也才可以消解作为受恩者的君王萦绕于心头的道德压力。这或许便是许多功臣不得不杀掉的一个理由。而如果那个施恩者居然还和自己有着血缘上暧昧的瓜葛,那么这种名也不正言也不顺的瓜葛,一并剪除也是最明智的选择。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龙年?处子秀(2)

 

    但是作为君主,不可能也不必要事必躬亲的。他需要一个自己培养的总干事。于是李斯渐渐浮出水面。

    作为屈原大夫的同乡,李斯却丝毫不在意对桑梓的眷顾。他所在意的是个人价值的实现。这肇因于年少时对老鼠的观察。他在打工宿舍的肮脏厕所里,看到吃屎都需要惊恐提防的某鼠;而在粮食仓库里,又看到居住宽敞饮食无忧的另一个某鼠。于是他由鼠及人,发出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生存环境决定生存状态。这是极其具有哲学智慧的一个结论。其实类似两匹老鼠的对照,许多人都不难遇见,可他们视而不见,习焉不察,所以只配过不肖的生活。而贵族出身的屈大夫,虽然同样具备超凡的智慧,却没有机会体会草根生活,他老人家如厕的地方,属于讲究卫生的房间,一般不会有鼠辈出没,而粮食仓库又不是他所担任的高级职务该去的地方。因此,尽管老人家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却从根本上丧失了在老鼠身上发现深刻哲学的可能。原来拥有生活紧迫感的草根,也有凌驾于贵族之上的旷世机缘呢。

    获得深刻感悟的小李,立志要与高峰人士为伍。他拜师著名学者荀卿,学习诸子中最富帝王操纵之术的儒家理论。学成之后,考虑到自己国家的君王不能成事,而其他国家又缺乏软硬两方面的综合实力,无从施展自己的本事,于是,他告别师傅,走西口直奔具有天下之心的秦王。

    他当然知道,秦王的天下之心,必然包括对自己国家的吞并。但遭逢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的风云年代,他认为,安心于卑微而不努力改变现状,宛如禽兽看着肥肉而不肯下嘴,简直是人面而兽心的行径。诟莫大于卑贱,悲莫甚于穷困。为了永远告别卑贱穷困,做自己国家的罪人,不过是人生成本的一个部分而已。这样的选择,当然与生活富足优裕不知卑贱穷困为何物的贵族屈大夫大相径庭。

    鉴于吕相国在秦国的地位,用他做跳板,是抵达君王身边的最佳途径。果然,在得到吕相国赏识之后,他顺利地担任了嬴政的侍从人员。这样的位置,拥有数不清的游说机会。在一个最得当的时候,他完成了扫除天下建议的表达,并赢得了君王的认同,升官做了长史,相当于相爷府上秘书们的头目。

    一向说参谋不带长,放屁不带响。秘书也是同样道理。从此参赞国家机务,成为小李同学的日常工作。而嬴政采纳小李的建议,派遣谋士携带大笔基金,前往诸侯各国,对各国的名士,贪图钱财的实施收买,不肯的就利刃伺候,再加上名将率领的秦国精锐部队跟随其后,胡萝卜加大棒,从根本上瓦解了六国君臣的合纵计谋。

    吕相国在君王的设置下,终于识趣地自裁,结束了恩德施受的恶性循环。这在他和君王,都是解脱。至此,年轻君主登基后初试锋芒的政治处子秀,取得了相当的阶段性成效。

    而在嫪毐叛乱被诛之后,嬴政曾经下令驱逐外籍官员,小李在被逐路上上书,列举秦国历史上著名的外籍能臣,以他秦代惟一作家的文采,说服了君王,并协助君王,用20多年的时间,终于兼并天下,他自己也由卿而廷尉而丞相,终于抵达人臣的最高境界。不过,在庚辰龙年,他虽然已是君王倚重的股肱,官职目前还是廷尉,国家司法方面的最高长官。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龙年?水德(1)

 

    实现大一统之后第一个被提上的议事日程,便是帝号问题。所谓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由丞相御史大夫和廷尉等枢密大臣构成的领导小组,在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后,借鉴天皇地皇泰皇中泰皇最为尊贵的说法,建议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的陛下,采用泰皇称号,而相关的行为也随之确认专属称谓,命为制,令为诏,而天子自称朕。

    嬴政毕竟是政治家,在听取建议的时候,十分注意集思广益名义下的自我表达。因此,在其他如议的基本肯定之下,将泰皇的说法,修改为去泰留皇,后边再加一个上古就有的帝字,于是,流播几千年的皇帝称号,冉冉诞生了。

    同时,皇帝还以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属于子议父臣议君的大不轨,甚无谓,因此废除谥法,自号始皇帝,之后则数字排列,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传之无穷。

    废除谥法应该说是一个具有前瞻性的预案,从根基上规避了所有人对自己的可能评价。大约,他可以感觉到,以军事强权的辚辚碾踏实现的大一统,并没有顾念被统一国家君臣上下的意志,从不给他们选择制度的权利,因而被后人非议势所难免,后来时常发生的暗杀事件,足以证明这种担心是大有根据的。而废除谥法,起码从官方管道,断绝了后来人对自己的非议,褒扬不希图,而恶名则彻底灭于无形——应该说,这一点他的确达到了,无论哪家编纂的正式历史,尽管有正反两方面的不同评价,但他的帝号称谓,真的没有添加上任何寄寓褒贬的无谓字样,而只有开天辟地意味的始皇帝,代代名垂。

    只是,所谓的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传之无穷,实在属于打手铳一样的自我安慰,显得十分浅薄,的确如后世所说,是愚蠢的行为,比起替代他的汉家皇帝,日复一日,安敢远期千岁乎的聪明,全不像是帝王尤其是千古一出的帝王该说的话。

    帝号确定之后,便是与新王朝配套相关的礼仪制度。首先,以五行的生克终始,以前朝周的火德,从而选择确立火德不能战胜而又专门能够克灭它的水德,而早年秦文公曾获黑龙的故实,正是祖宗那里就可以证明的水瑞吉兆,因此它作为本朝的五行标志,顺理成章。

    随后的变动,则是将前朝建子的十一月为正,变为建亥的十月为岁首,诸侯大臣们对皇帝的朝拜,就在本月的第一天。衣服旗帜的国家颜色,也根据五行配置五方五色的惯例,以黑为尊贵。数字也以与水相对应之六为计量单位,譬如符节,冠冕,车轴的宽度,马匹的用度,都以六为名,甚至人走路的步幅,也可以傅会进来。黄河也更名为德水,从而体现水德的发始。而水主阴,体现的是刑杀,于是本朝的执政风格,也因此主张刚毅暴戾,严刑峻法,从重从严,不存赦免,不讲究仁慈宽和,以配合五德的水性。

    其实,五行的生克,原本属意的,只是与前朝的替代关系,礼仪制度,不过是关联而及,让臣民们从看得见摸得着的日常生活中,能够时时感觉到新朝的不同气象。但由此能够生发出政治风格掌控的天赋理由,则是出乎一般意料的超凡理念。

    实在说,周朝的崩溃,诸侯的失控,在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之后,天子对庞大国家的控制,似乎是不能以仁慈宽和来达到的。即便兴亡不关百姓,但那些失去国家的诸侯孑遗,是不会甘心在郡县里面偷安的。而这些不安分元素,完全有机会,利用军事残灭中的普世怨恨,挑起局部乃至全国造反的祸端。而将这些祸端的苗头及时予以扼杀,在*体制远未诞生的那个时代,大约只好是仁慈宽和的反面了。于是,刚毅暴戾,严刑峻法,从重从严,不存赦免,成为皇帝不能不选择的选择。有时候,解决统一后的问题,比解决统一的问题更难。在统一之后稳定压倒一切的前提下,上述选择,无疑是政治上正确的。

    当然,自孝公用商鞅之说,变法修刑,百姓在三年苦之之后,皆以为便,因而秦的严刑峻法治国,其来有自。而且在剿灭六国,成就一统的历程中,未必没有它的激励作用。而往更早了追溯渊源,老祖宗的皋陶,便是以五刑为依托的司法先驱。现在,皇帝只是将祖宗传下来的家法,加减之后变成了国法,或者更确切地说,由诸侯之法递进推广为天子之法。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龙年?水德(2)

 

    应当说,皇帝并没有隐瞒甚至还在在昭彰地公示自己的这种政治理念,其中或许有震慑百姓的居心存焉。而竟然能从五行的角度,对这种时也势也才决定出的执政风格,进行逻辑上的有理推断,将政治统治的手段阐述出天赋天理来,大有替天行道的正义味道,真的要佩服这史上第一个皇上,果然不愧千古一帝的评价。

    接下来的,是远比帝号礼仪之类更为至关重要的政权统治方式。在御前的听证会上,以丞相为首的群臣,均主张派遣皇帝的子弟,担任王侯,继续前朝的分封制度。但这样的承袭,其实并不利于六王伏辜之后大一统国家的局面。从本土后来的历史可以证明,要想建立中央集权,保障天子的权力效力能够得以充分表达,不选择分封,该是明智的。虽然历史不可以假设,但历史的确可以提供一些现世的证明。以血缘继统为基础的分封世袭,十分容易从地缘培育另立中央的活思想,虽然从理论上,大家都是同祖同宗的一家人,属于一棵树上长出的树林,但在政治权力的追逐上,渐行渐远的亲情,并不影响异己念头的丛生。

    而抛弃血缘的政治制度,实际上是从根本上保证了血缘的惟一性,地方官员的派遣制度,直接根除了世袭导致的权力在地缘方面的分解游离,是天子可以直接控制的爪牙,由此的确可以达到后世所谓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收放自如的全盘局面,天子也才真正可以致驭万民。而汉代为了集权,调控分封于诸侯子弟手里的地缘政治权力,实在宛如与虎谋皮,诸侯为乱,国家动荡,需要付出的成本,果然十分巨大,足以从后来的反面,证明分封的利害。

    其实,只要能够琢磨到皇帝对权力控制的热烈执著,便不难揣摩到两种制度彼此性价比的高下。但是这种理论上的不难,现实中却需要敏锐的政治嗅觉和判断,你要能够体味到权力和血缘子弟之间,皇帝的真正取舍。所以当此时也,敢于发表不同政见的李斯,整个秦朝,只有一个。他说:

    周文王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传说周武王伐纣灭殷之后,子弟功臣,亲疏远近,分封了八百多个诸侯国家,这些取得地域控制权力的大小长官们,盛衰消长,强者坐大,弱者消亡,领土方面的欲望,远甚于所谓的亲情,利益面前,很容易成为冤家仇雠。而缺乏地域控制力的周天子,凭借没有丝毫统治力量的道德规范,不但失于控制,最终还难逃被吞并的下场。

    在建立起大一统的国家之后,传统意义上的分封,其实几乎就是诸侯的地方自治,对天子代表的中央,可以有不听招呼的弹性权限;制约他们的,似乎只有在政治领域并没有什么约束力的道德自觉。因此,在这场地方与中央的博弈中,分封与郡县的政策面倾斜,明眼人都是豁然的。

    而郡县制度,当然不是凭空掉下来的,而是与分封早就交错存在的。国家目前面临的,倒未必是创立一个完全新鲜的什么东东,而只是在新的国家版图上,究竟哪个需要从制度角度得到明确的肯定,覆盖面积更为广大的问题。

    其实,所谓制度,只是利弊权衡之后的选择,选择者在意的,无非是于他而言正面负面效果的均衡,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制度本身,实在无所谓对错正误。

    李斯的理由具有说服力的地方,是在提出了赏赐子弟功臣的善后解决办法之后,强调郡县制度不但在建立新王朝改天换地之际,十分方便更新变易,而且尤其是保障天下安宁的必须手段。这一点实在击中了皇帝心中的要害,不愧日后成为总干事的睿智,几几乎是领袖身边的文胆了。

    于是,该建议当然遭到了皇帝的强烈认同,在一番侯王正是天下苦斗不休根源所在的声讨下,天下初定再行立国,便是自树刀兵,成为放弃分封为主体制度的绝对理由,于是,郡县制成为秦王朝的不二之选。这也许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理想境界,在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的广袤疆域里,划分出三十六郡,以中央派遣的守、尉、监分职管理。这样的制度选择,并没有因为秦祚的短促而丧失使用价值,甚至在不久后来的七国之乱教训下,郡县制所代表的由中央任免官僚的地方行政制度,几乎得到了所有后来王朝的认同,所谓百代都行秦政事,尽管个中层级名称多有变化,但作为与血缘分封相对立的国家行政制度,穿越千年,成为*体制登陆之前的首选。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龙年 on the road(1)

 

    郡县确定后,又将百姓的称谓,也定义为黔首,字面意义即黑头。其实,三十六之于六,以及黔首云云,都有比附五行水德的痕迹。后者此前或许是秦地的方言词汇,散见于秦国的文书中,现在成为通行全国的典范官方话语。

    或许黔首的意义不仅于描摹头部的颜色,但如此更名后,黔首们还是得到了直接的实惠,这便是大酺。大酺的意义,按照唐人张守节的正义,是天下欢乐大饮酒也。是君王特许的民间大会饮,表达的是庆祝和欢乐,意义基本等同于嘉年华,虽然不是印地安酋长们倾家举办的叫作potlatch的夸富宴,但却也是平日里没有机会的狂欢,并且是皇帝的特批亲许,没准儿人头上另外的赏赐也是有的。

    史书上有记载的上一次大酺,是在荡平五国的去年,仅仅一年,就得以再次享受这种钦赐的聚会,满足口腹和交流上的欲望,谁又能说,天下大事和百姓——该说黔首才是——丝毫无关呢。

    也许,物化为如此可怜的政治甘霖,会被某些人批为廉价的恩典,但于活着等于遭罪的黎民黔首来说,有恩典哪怕是可怜的恩典,总比没有要好,所以最贫穷的国家里,往往充满幸福的面孔。

    与郡县制度推广全国同时进行的,是将全国范围内民间私藏的兵器,统统收缴,解送京城咸阳。这当然是统一后保持稳定的手段。此前的连年兵燹,必然造成长短大小不一的凶器散布民间,这无疑潜伏着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一旦风吹草动,它们便可以成为不轨者们对抗中央时身边随手可及的利器。与此相配套的,还有拆除各郡县的一应城堡,根除作乱的可能工事。

    正巧这一年,临洮一带,有身高五丈的十二个长人出现,脚踏六尺巨鞋,穿着夷狄服装。这样的灵异事件,当时被认为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收缴兵器便有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销毁它们,制作成十二套国家礼器的钟鐻和铜人,化干戈为祥瑞,军事器械顺理成章地转变为和平符号。

    和之前若干程序一样,这也是一个极具创意的行动。十二套钟鐻和铜人,重各千石,铜人当然仿照的是临洮长人的形象。这样的钟鐻和铜人,安置在宫门之前,据说大钟撞击之下,声闻百里,果然可以弘扬浩荡的皇家气派,将皇上的恩典,传播于辽远。

    据说铜人的胸脯上都刻着铭文,相关记载说,是皇帝二十六年,初兼天下,以为郡县,正法律,同度量云云。手笔正是擅长篆书的总干事李斯。

    相传汉代时曾将它们搬迁到长乐或者未央宫前,民间便叫它们为翁仲。这又是一个著名的称谓。王莽的时候,梦见铜人哭泣,心中厌恶,便让有关部门将翁仲胸脯上的铭文凿灭。

    这样的荼毒实在仅仅是开始。汉朝末年肆虐朝廷的董卓,曾经椎破其中的十套,用来铸造小钱。剩下的两套,也在后边的乱世,遭到销毁。也许是某种谶兆吧,始作俑者的董卓,籍贯偏巧也是当初铜人出没的临洮。他的作恶,销毁铜人钟鐻,实在是其中的小节,当时甚至还可以打着破除暴君余孽建设新经济的口号。

    这一时期国家的重大举措,当然还有铜人胸脯上刻画的人尽皆知的划一度量衡制度,车同轨,书同文。作为统一的国家,这些都是方便统治的立意下,必须履行的程序。类似的程序还涉及到经济领域的币制,譬如后来能作药引子的秦半两,就是这时确定的标准铜钱。和经济相关的事件,还有将天下豪富十二万户,迁徙至咸阳。这样的移民,自然有拉动首都地区经济繁荣的取向,更有将流通领域绝大部分金融控制于皇帝辇毂之下的意义。

    似乎所有需要操办的大事件,都陆续归置完成,国家的机器,在一系列的制度确定之后,运转正常。六国的余孽,也在相关措施的展开后,除了偶尔发生的不足以影响国家政局的零星刺杀事件,基本销声匿迹。作为皇帝,似乎只剩下拥有最高权力之后享受的如何充分。

    于是,之后的若干年,皇帝执著于在他辽阔的版图内on the road不停歇的巡狩。在题中应有之义的感官享受之外,他尤其致力于将自己的功业,凿刻在各地的石头上。这是相当聪明的宣传手段,漂亮的文字,赞颂的文辞,都足以扩大视听,让自己的声音固化下来,不但可以让臣民随时体会到他的统治力量,更可以将这种力量,击穿时间的阻隔,流传至二世三世以及万世。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龙年 on the road(2)

 

    当然,还有力图抵抗自然力,追求长生不死而寻觅飘渺的仙药。于是,便有了徐巿带领童男童女及一应细软浮海的出发,以及抵达东瀛的后世传说。该传说尽管有种种不经,但似乎也没有什么得力的反证足以推翻,而徐巿的行动,则不免被评价为有预谋的殖民,几几乎就是豪杰一流了。据说求仙必须用童男女,因为只有他们才天元未斫。只是这未斫的天元,究竟供应的是仙人还是徐豪杰抑或徐总督,真的是不得而知了。

    此之外,似乎只有得意洋溢于皇帝的心间。自然也有偶尔的意外。在彭城,皇帝一番斋戒祷祠,准备在泗水一线,打捞传说中沉没于此的周鼎。鼎是天下的象征,得到它自然具有政治上的灿烂说服力。但之前秦的史书上,早有九鼎入秦的官方记载,看来官修的正经史书上,的确难免不实之词,而皇帝自己,当然知道那鼎没在咱那疙瘩存活,因此才有此一营救行动。但由于当时捕捞技术的不够完备,尽管动用了上千人潜水搜索,依然没有鼎的丝毫踪影。

    这样的结果,当然令皇帝不快。在随后的日程中,在湘山一带渡江时,又遭遇大风的突然袭击,几乎翻船。这就不能不追究在湘山之上立祠堂的湘君的责任了。博士的权威解释,所谓湘君,竟是尧爷的两个闺女,舜爷的双料老婆,为老公殉节,自杀于此。

    两个娘们儿居然兴风作浪,本皇帝是连五帝都盖过的君主,如何能咽得下这口鸟气。立刻调来三千囚徒,将那有青草别称的湘山之上所有草木植被,全部砍伐薅光,山头于是呈现一片赭石一样的焦土。这也是冲天一怒为红颜的典型范本,看来女人,终究是无所逃遁的祸水。

    至于给后世留下功业之外骂名的焚书与坑儒,则是远在八年之后,这时,距离这位皇帝的寿命终结,已经不剩多少时间了。

    焚书的起因,是徐巿同乡的齐人淳于越博士,对另一博士周青臣对皇帝歌功颂德行为的批判。当时,七十余人一起在酒席上祝寿,周博士自上古不及的云云歌颂,其实和皇帝刻在石头上的功盖五帝泽及牛马的朗朗话头,没什么本质上的差异,不过场面上应景的必须而已。虽然都说圣主避谀如仇,但又有哪个主子不喜欢奉承呢。因此,淳于博士此时对郡县取代分封的大嘴倒旧帐,显然是以突然袭击的方式,说出的久经考虑的心里话,居心不能不是叵测。

    这样的机关,已经是丞相的李斯,自是了然于心。对这种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率群下以造谤,意在弹劾领导的不良势头,必须从根源上掐死。因此他请求: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都说收拾读书人的非读书人莫属,诚然。以弃市和灭族这样的酷刑来作为焚书的行政保证,该说这位总干事不愧司法干部的出身。而以吏为师的学习管道,除了明确配合皇上水德象征的治国宗旨之外,更为自己作为国家法度的权威解释人,埋下了伏笔。或许,自水德推演而来的事皆决于法的国家主张,大约便是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李斯得到晋升的一个理由。

    当然,都说焚书并非在品种上不加选择,但所谓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实在不过是维持日常生计却没有实质发展空间的杂书,而官方主导思想之外的思想读物,则得到了毁灭性的根除。虽然在理论上,有博士官所职部门保留的若干文化存留,但秦以外与博士以外的原则性根本清除,终究让政府完全掌控并专制化了文化资源,把握了思想和舆论,将臣民的大脑,进行宛如车轨文字度量衡一样的统一清洗,缔造出一个帝国一个元首一个声音一个步调的完备局面。这是付出成本最低廉的国家模式,果然十分方便于政权的强力统治,皇上当然以为可。圣人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李丞相不愧儒家门下的高徒也。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龙年?on the road(3)

 

    随后发生的坑儒事件,一般都看作是焚书的继续,而其直接的肇因,原本是负责寻找长生不老仙药的卢生侯生几个方士的逃亡。这些人为了满足皇帝的长生愿景,时常编造一些绚烂迷彩的理由,诸如海上有大鱼之类,用来哄骗皇帝。但时间长了,却总是带来不可抗力影响下毫无结果的坏消息,皇帝如何看不出破绽。此时正巧掉下个机会,但主犯在逃,只好收拾了其他人,很有些殃及池鱼的迁怒嫌疑。

    不过,所谓妖言以乱黔首的犯禁者,也许大多就是卢生侯生一流的方士,以及若干乌鸦嘴的*者;四百六十余人也恐怕不是当时强势有力的司法部门所能缉捕到的读书人数目,而是通过了一定的甄别。但坑儒的确如公子扶苏所云,会带来天下读书人的不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也是不必回避的事实。杀掉一些坏榜样,总会得到应有的回馈。它其实和焚书一样,是对不仅儒生的所有黔首的一种震慑。

    好在,这样的震慑,在今天的后人看来,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始皇帝在会稽山祭祀大禹,刻下一段比较特殊的铭文,在格式化的弘扬功业下面,对称为寄豭也即配种公猪的偷情男人,以及拖与不拖油瓶的改嫁女人,表示了教化上的担心,并发布了明确严厉的整肃规定。然后,皇帝逛游到海边,并亲自射杀了一条大鱼。

    一切的迹象,显示皇帝的旅途十分从容。不料,在渡过已经更名为德水的黄河之后,皇帝却突然病重,在不久的七月,驾崩于沙丘路上,享年尚不足五十岁。或许,皇帝突然死掉的原因中,也有服用那些方士提供的丹汞之类所带来的致命毒害。冥冥之中,似乎是某种报应。

    似乎报应还不止于此。随即,他的尸首和臭鱼放在了一起,成为嫡亲儿子夺权的道具。比起那位被他清除掉的疑似仲父,皇帝死得实在很难看。

    而那位立志做人不可以太平凡的李斯,则在一位叫赵高的太监诱惑下,篡改王命,成为别人抢班夺权的帮凶,辜负了皇帝钦选总干事的隆盛眷顾。这样的人,迷恋富贵,只为了利己的物欲和自我实现,缺乏效忠领袖和献身主义的高尚,确实不配做皇上的文胆,终于被赵太监过河拆桥,夷灭三族,腰斩于咸阳,临死的时候,才怀念起和儿子在家乡牵黄狗追野兔的消闲日子,仿佛双规之后的良心发现,再圆满也只是一个蹩脚的休止符了。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看客者说(1)

 

    鲁迅先生曾有一个经常被征引的著名的看客命题,用来讨论国民之劣根。诚然,鲁迅先生的犀利,是凡人寻常所不能企及的。不过,假如从书呆子钻牛角尖儿的角度看问题,则先生的立论,似乎也不可以涵盖全部。

    于是,有现成的例子。例子在被称作史家绝唱的《史记》里。其实,仔细琢磨一下,司马迁尽管是以一个非官方的身份写出《史记》的,可将人物划分出本纪世家列传的等差,说明他心目中确有挥之不去的官方本位。不过,替他想想,似乎也是无奈,历史总是得记录对历史发生影响的人物,所谓英雄创造历史,可能有一定的合理性,将芸芸庶民不烦簿记在案,譬如张铁匠李裁缝的*事略,就是行云流水的琐碎帐册了。也许历史天赋里就是势利的,陈涉在叫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时候,他自己其实已经具有了帝王的气概。

    还来说例子。祖籍西戎出产在邯郸的嬴政,虽然没有和楚人搭界的干系,但沐猴而冠的习性,却是相通的。尉缭说他蜂准长目鸷鸟膺豺声,也就是高鼻梁长眼睛鸡胸脯,说话像狼嗥。这样峥嵘的音容嘴脸,被归结为和虎狼一样残忍,几乎没有什么异议。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成为天下第一个皇帝。初并天下,统一中国,须是比富贵还乡大许多的业绩,所以无怪他到处溜达,中个进士还能帽儿光光骑马夸官,一日看尽长安花呢,何况头一个做大皇帝的秦始皇。于是,五十步宽的驰道,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锥,修得天涯海角毕至,始皇帝登山临水,刻石标榜,一派得意。

    如此招摇,难免会有些不虞的麻烦,譬如刮风下雨,譬如盗贼暗算。在湘山,大风刮得渡不过水,于是迁怒尧女舜妻的湘君,派三千徒犯把湘山上的树全砍了,露出光秃秃明晃晃的一片红土,不愧别人对他的评断。封泰山,大雨暴至,却有大树荫蔽,于是封为五大夫。过河南博狼沙,仇家出没,失手未逞,虚惊之下,嬴政传令天下,大索十日,可惜元凶逃之夭夭而弗得,想来那杀手的道行,的确不俗。

    天灾人祸里,总是人祸最难防范,所以为皇帝考虑,是在宫里猫着哪儿也不去最好。可锦衣夜行,实在让人心痒难熬得可怜,私下忖度,炫耀还是熊掌,安全就像小杂鱼,不可以兼得,留心对付就是了。譬如可以修甬道,就是在驰道边上筑墙,外人看不着;还可以*清道,令人寻常不得近前。但这些选择,忽略掉不菲的经济成本之外,还有明显的政治缺失,让皇上心里感到窝憋,没人瞻仰自己的富贵,终于还是无趣。所以在车驾出行的时候,时不时的要放风一番,给百姓们瞅瞅,术语叫纵观,就是随便看的意思。在皇上,是有了做SHOW宣泄的机会;在百姓,是堂皇地满足了窥阴的欲望:君臣同乐,是实实在在的双赢呢。

    纵观的场面,不似砍头杀人,所以万头攒动时刻,大家肯定不是麻木而只能是兴奋。当然,从哲学角度观察,兴奋也可以理解为是另一种麻木。然世事难料,麻木或许是几乎整体观众的局面,但也最不能一概而论。起码,在秦始皇帝个人展示的观摩中,其中有两位看客,是不那么兴奋或曰麻木的。一位是后来做了汉高祖的刘邦,一位是被刘邦夺去天下的霸王项羽。两人都各自即席说了一句触发的话。刘邦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项羽则说,彼可取而代也。

    这是两句十分著名的话。因为是遣词平易的大白话,不烦翻译也不会有什么误解。《史记》一向被称为无韵之《离骚》,文采之盛,后世不及。所以,这两句话,肯定是太史公用力描写的地方。

    人之常情,看见富贵荣华,难免克制不住要向往羡慕,所以,大丈夫当如此是越位的正常思维。所谓越位,在于羡慕的是百姓不可企及的皇帝;所谓正常,则是不思遮掩的歆羡。而彼可取而代也,当是另一种向往,也就是那富贵不但是令人羡慕的,而且是自己也可以办得到的。

    有人从这句话就看出项羽的凶悍和暴戾,这或许不错,因为尽管刘邦把自己也认同为是和秦始皇帝比肩的大丈夫,明是夸人,实则喻己,明摆着是大言,按照犯上就是作乱的逻辑,他也是造反苗头了。但当如此三字,毕竟没有刺鼻的血腥味道。这其中的差别,肯定有性格里的因素。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看客者说(2)

 

    按照《史记》里的描述,刘邦喜欢施舍,意豁如也,也就是阔达不拘小节,所以有时被文人诟病为流氓习性。项羽则是急躁脾气,学书不成,学剑又不成,理由是书足以记姓名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写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就算过关,颇像富裕中农家不让孩子上高中的道理。

    当然,项羽还要学万人敌,并且学习兵法马上就大喜,但也随即略知其意便又不肯竟学了。据说这项王擅长的是治兵置阵,总让刘邦不舒服的黥布,就是因为行兵布阵和项羽类似而令刘长官看见就闹心。可见项羽的不竟学,原不是粗浅,只是未得真正的精髓,否则他也做不得宰分天下的西楚霸王。这种急躁的性格,也让他在羡慕别人的同时,想的是比羡慕更前一步的事情——取而代之,其间的杀伐戾气,油然而生。

    不过,除了性格而外,也还有其他的什么。譬如出身。以出身定是非也许偏颇,但出身的确是影响人格的重要元素。项羽的祖上,是楚国的大将项燕,世代为楚臣,后来被秦将王翦杀掉。名字前边的那个项,就是他家族的封地。而项羽原本是封在河南的贵族后裔。贵族中自然不乏纨绔儿,但贵族氛围的熏陶,也带动子弟们的自视起点,一般不会满足于二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康殷实,所以项羽的取而代也,也是阶级思维的结果。说起来,秦早年不过是偏处一隅的诸侯,在卿大夫出身的项家看来,大略和自己主公一样的人而已,没有天上地下那么大的距离感,而大夫僭越做了诸侯的,也并非凤毛麟角,所以取而代也,并不是太过烦难的事情。而且,项燕终被秦将所杀,楚国终被秦国所灭,国恨家仇,算在一起,当然是埋在心底的种子,一不小心,就得发芽,所以冲口而出一句取而代也,实属正常。

    刘邦则是沛县的细民子弟,连老爹老娘的名字,都是些没有区别特征的太公刘媪——相当于老大爷刘老太,自己的表字叫季,说白了就是三小子的意思。他足以夸耀的,大多集中在现世的异秉而非源远流长的出身。

    尽管项羽总是被后世称为真正的英雄,而刘三小以无赖慢而侮人,多多少少要遭到文人史家的口水贬损,但太史公对两人的个体描写,的确大有出入。项羽除了学什么不成外,只有长八尺馀力能扛鼎,再有就是和舜一样的重瞳子了。三小这里,却是一派热闹,刘老太太睡在水边露宿,梦里和神灵*,雷电交加,蛟龙播种,于是怀孕生下了他,这种野合神交的说辞,拿到今天简直是孽种的布告,可在那时,却是造神的证据。此外,他还是隆准龙颜美须髯,左大腿上分布了七十二颗黑痣。高鼻子大波儿头长胡子还好接受,一根大腿上密密麻麻长满那么多黑痣,哪怕是精彩的围棋对局阵法,也黑压压的看着心生恐怖,想起来仍旧不免厌厌的不大舒服,比森森郁郁的胸毛更让人有异类的感受。

    这些个超凡脱俗的异样秉赋,再加上斩白蛇顶云气之类,据说是统治阶级自己的编造,而太史公生当汉世,不得不姑妄言之。也许如此吧。不过,更也许的,可能是司马大哥的一种天人合一的私下愿望。按照他的论点,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必须用救助之术接续前朝之敝,周秦之际,礼崩乐坏,秦却反而大施酷刑,所以短祚。三小刘邦约法三章,与民休息,承敝易变,使人不倦,正得天道。而假使项羽得志,以他的性情,嗜杀如嗜食,动辄坑杀屠城,终究还是以暴易暴。项羽以为,霸王之业,可以用力征经营天下,五年亡国,还不自觉寤,说是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是到死都不懂政治权谋的愚蠢。这样的人物,是做不得承敝易变使人不倦的正道的,取秦或者可,代则未必可了。

    还有一个细微之处,就是两人说出豪言壮语的处境。刘三儿是出民工来到京城咸阳,正赶上纵观的场合,于是喟然太息。那时他该是做亭长,十里设亭,是个类似村长的位置,属于国家最基层的吏员,大小也是不可以忽视的干部。刘干部出民工,自然是带队性质,未必一线吃苦,所以可以从容太息,虽然有犯上作乱的嫌疑,但正面元素居多,不怕身边人告发,再说他的异秉加爱人的性格,民工们纵使听见,一则懵懂未必能够体味——举报是需要分析力的,再则也未必就肯去告。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看客者说(3)

 

    项羽是贵族出身的白丁,躲避仇家来到吴中,适逢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他混在人堆里看热闹,触景生情,做此告白,马上遭到叔父的掩口喝止,那是不折不扣的灭门妄言,所以即便是比纵观距离皇上更远,即便是在警戒扫描不到的盲区,也必须有旁人遮护才得幸免。

    咳,其实历史全是人写出来的,马迁大哥是开山立范的人,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也许都是后人再无可逾越的,不过大约不存在没有丢失的再现,某些细枝末节,就是太史公他老人家,也是文采敷演,难免向壁的。不说那是无韵的《离骚》吗,《离骚》是什么,是完全属于创造范畴的文学哟,所以用声口塑造人物的痕迹,恐怕多有;所以,看客们的言语,甚至就是司马太史修辞立诚的技巧也未必呢。谁说得清。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衣锦还乡引发血案之解析

 

    富贵还乡,基本是人皆有之的情结,所以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这是《史记》的记载。到了《汉书》的版本里,不但项羽的本纪被降格为传,并且是和草头王陈胜挨挤合并在一起,而在那句著名的口号里,衣绣夜行也变文做了衣锦夜行——从此后者便成了相对流行的固定格式——末尾的谁知之者云云还被删掉。

    记得少年时,听人说起衣锦夜行的话头,就有些不懂。因为短缺经济理念哺育下的我们,一向以为衣服哪怕是锦绣的衣服,只是用来遮蔽身体的,至于遮蔽身体的目的,第一当然是对身体的保护,另外一个该是并列第一的,则是道德文明的需要。除此之外,其他目的则在腐朽之列,例当铲除。而这两个目的,在覆盖范围上,并没有道理非得将晚间时段排除在外,所以颇搞不明白锦绣衣裳咋就不能回家的晚上继续穿着。

    诚然,锦绣衣裳并非在回家过夜时一直不脱,譬如钻到被窝里睡觉的当口。那时候到乡下,看到贫农伯伯是*了所有衣服才肯坦然入睡的——鉴于性别差异,贫农婶婶的睡觉情况不详——据说如此做主要是为了降低衣服的磨损率,一如棉袄棉裤的外面不套外衣里面不衬内衣,但这与富贵和回家,又扯不上什么干系。至于再后来从舶来的影象里,看到豪宅里的洋人男女竟然也是啥也不穿的天体睡眠,而且还有乐园里的亚当夏娃做堂皇榜样,于是琢磨了许久,都理不大顺当这种文明雷同的吊诡。

    当然,再后来读书,又知道,对项霸王衣锦还乡必须白天的迫切要求,未必仅仅如我这般少年且经济短缺之辈方才不懂。譬如《汉书》里,在该段口号之下,唐朝的秘书少监颜师古就明确注释曰:言无人见之,不荣显矣。荣显云云,一语破的,果然令我辈豁然,但如此诠释,足见那时也有人对此不能豁然,否则颜少监没必要费口舌泼笔墨琐琐陈辞,或者即便如煌煌唐朝,也照样有经济短缺所导致的懵懂之人呢。如此看来,《汉书》于《史记》的文字参差,的确存在商榷之处:假如依旧保留太史哥哥衣绣夜行之后的那句谁知之者,总会削减类似误区的范围吧。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血案之解析?人皆为猢狲(1)

 

    富贵还乡,夸耀故里,一如本文劈头所言,乃人之常情,尤其以成功人士所最不能免。有人说,如果我们只追求幸福也就罢了,难的是我们实际上追求的是比别人幸福。而成功人士正是追求到了这种幸福的人,无怪他们惟恐别人尤其是家乡人不知道,所以项霸王的锦绣衣裳,不仅满足于遮蔽身体,也不是后来女人买衣裳时强调的自我愉悦,根本就是要让别人看的。考虑到夜间的展览效果,即便点上一路火把,视觉刺激也依然会大打折扣,所以霸王哥才会耿耿的喊那口号。

    可是,如此基本的人情,居然遭到了某人的嘲笑: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

    所谓沐猴,便是猕猴,又写作母猴——并非雌性猴子也。

    猕猴在生物学上的描述概略如下:灵长目猿猴亚目狭鼻组猴科的一属,栖息于热带雨林和亚热带季雨林,也有的生活于温带的针阔叶混交林。树栖、地栖或居住在多岩石地区。取食植物的花、果、叶、芽和树皮、草根等,亦食昆虫和甲壳类,喜食小鸟和鸟蛋。结群生活。白天活动,夜晚蹲坐在大树横枝、岩壁或石洞中睡觉。为重要的实验动物,是进行生理学、心理学、病理学、病毒学及行为学等方面研究的理想材料。也是常见的观赏动物。

    推想起来,大约起码在项霸王的时代,除了皇家禁苑里的珍稀品种,大家力所能见的猴子,也就是猕猴了。所以古代猕猴的俗称叫做猢狲,而猢狲的解释正是猴子。汉朝的淮南王刘安,门下宾客写的楚辞作品《招隐士》中便有:猕猴兮熊罴,慕类兮以悲。足见猕猴是和熊以及獐子及鹿一样,出没于山林的常见野物。这一点甚至到了李时珍的时代,也还依然记录为处处深山有之。而《招隐士》一向被视为汉朝楚辞作品中最高古的,有人以为托意以招屈原,因此写作背景也该是模拟的楚地风光。而晋朝的陆玑专门说过,所谓沐猴,是楚人对猕猴的称谓,也就是说,猕之读作沐,原是楚方言南蛮鴃舌搅乱所致。综合上述方面,可见那嘲笑项霸王的人,言楚人,言沐猴,是连水土风物都照顾得贴贴切切的,修辞功夫的确一流。

    项羽叔父的父亲,本是楚国名将项燕,项氏家族世代军人,担任楚的将军,因此封于项。所以项霸王是无可争议的楚人,于是,一旦他真的沐猴而冠,的确也是无可质疑的果然了——附带一句,“果然”实在也是猕猴的一个品种。

    关于沐猴而冠,一般的解释,是说猕猴戴了帽子,只是徒具人形。因此该话的意思便是说,那人虚有仪表,实无人性。当然,这里的无人性,并非意指凶残之类,而是说做不得人,办不成人事儿。

    将人譬喻为猕猴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猴子,当然是看到了猴和人的类同,这起码有进化论做根基,前面还说了,猕猴是重要的实验动物,可以充当生理学、心理学、病理学、病毒学、行为学研究的材料,也足见它的类同,古今中外一脉。

    当然,祖宗们对猕猴的认识,未必会有进化云云的深奥切合,但无疑是看到了它的仿佛人形,譬如李时珍大爷所记载的:手足如人,亦能竖行,声嗝嗝若咳,等等。但仿佛人形的,不仅猕猴,即便扣除了李大爷罗列的猕猴之属的玃狖狨猿种种之外,起码也还有猩猩和狒狒。而在典籍的记载中,猩猩号称能言而知来,狒狒则又称为野人、人熊,似乎它们在和人的仿佛上,程度更甚于猕猴也即沐猴。然而何以要说沐猴而冠,而放弃其他品种的戴帽个案,其中应该另有道理。

    在有关沐猴或曰猕猴的生态描述中,专门提到,它们的体毛大部为一种颜色,或黑,或褐,或灰棕色,腹面色较淡;头顶毛发有的很短,形似平顶,有的较长,从头顶中央分别倒向两边,或者从头顶中央呈放射状旋向四周,也有的形成孤立的一块,像一顶小帽。

    要害或许正在于头顶毛发的所谓形成孤立的一块,像一顶小帽。既然像是一顶小帽,自然可以笼而统之的视为就是戴了一顶小帽。诚然,如此帽相的沐猴只是其中之个体,但此局部特征,并不妨碍在祖宗们的印象中以点代面为沐猴的特征,这和玃狖狨猿以及果然之类虽然各自有差却均隶属于沐猴名下是一个道理。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血案之解析?人皆为猢狲(2)

 

    在厘清沐猴被选为戴帽的代表之后,沐猴而冠的意味,也就是引发某人嘲笑项羽的究竟所在,依然有讨论的必要。所谓徒具人形,如前所述,自不待言,只是徒具人形之后的具体所指。虚有仪表,实无人性云云,还是稍嫌笼统,譬如究竟怎么个无人性。《法训》上说:人之所以贵者,以其礼节也。人而无礼者猕猴乎!虽人象而虫质也。这倒明确,人形之内虫子的本质,乃在无礼。但和本案似乎有所游离。

    另外的解释还有,说猴性躁,不能持久。这在《汉书》里有例证,《伍被传》云:知略不世出,非常人也,以为汉廷公卿列侯皆如沐猴而冠耳。唐朝的《朝野佥载》里说,杨仲嗣躁急,号热鏊上猢狲。可以作为旁证。这倒不能说与本案没有瓜葛,但依然不大确切。于是,很有必要引录项羽的本纪来爬梳一下脉络。

    以下情况,发生在著名的鸿门宴会之后:

    居数日,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人或说项王曰:“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项王见秦宫室皆以烧残破,又心怀思欲东归,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说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果然。”项王闻之,烹说者。

    《汉书》的记载大同小异,只是明确那说者是韩生,最后的结果是韩生被斩。而在裴骃为《史记》做的《集解》里,还提到《楚汉春秋》和《杨子法言》中,说者是蔡生。但这些细节,于沐猴戴帽子的确切指向,无关宏旨。

    如果说,富贵还乡并且招招摇摇,便是沐猴戴帽,那实在是委屈了项霸王。如前所说,恐怕成功人士,均有如此行径,实在不是仅仅某个楚人的孤案,甚至不绝如缕也不为过。譬如和项霸王争夺天下的沛公刘邦,做皇帝后还乡,唱了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之后,还亲自起舞,慷慨伤怀,泪流数行,对家乡父老倾诉些游子悲故乡魂魄犹乐思沛的感言。

    五代时的吴越王钱镠,本是杭州临安乡里的无赖,和刘邦一样,不事生产,做的是私盐贩子。后来当兵吃粮,直做到节度使,割据两浙十三州,唐昭宗命人图像凌烟阁,赐丹书铁券,免九死,家乡封为衣锦营。钱王爷回乡,不但穿的是锦绣,连山林上也跟着衣锦覆盖,摆酒大宴故老,王爷也爱唱,作《还乡歌》曰:

    三节还乡兮挂锦衣,父老远来相追随。牛斗无孛无人欺,吴越一王驷马归。

    这钱王爷后来也晋封吴越国王,九州之内,独此一例,不输于楚霸王什么的。至于人臣之流,越发的如此。读书发迹的朱买臣,皇帝亲自告诉他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口吻和楚霸王绝似,马前泼水的故事更是千古流传。打仗称王的韩信,回乡时传来招待过自己蹭饭的漂母和亭长,赏赐有差;那位让他钻裤裆的屠中少年,则派去做了捕盗官,show得颇有创意。

    胜利者总是喜欢对故人旧物发送缅怀的,富贵还乡可以让家族父母以及乡亲脸上放光,所谓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万般荣耀,如何令人舍得拒绝;而这种放光和荣耀,则是只有富贵了的成功人士才有心思有能力铺排的。怀旧是需要实力的。

    值得注意的是,沛公刘和钱王镠的富贵还乡,都是在天下大局已定之后,这和项霸王略有出入,或许是根本的出入也说不定。当然,另外的解释,或许此时已经被项霸王理解为天下大定了。

    至于将沐猴而冠坐死在楚人身上,更是有些刀头太狠。楚实在是个地域广大的概念,春秋时楚庄王曾为霸主,疆土西北到武关(今陕西商南西北),东南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北界到今河南南阳,南界到洞庭湖以南。逮至战国时期,疆域又有扩大,东北直抵今天的山东南部,西南则延展到现在广西的东北角。至楚怀王攻灭越国,又涵盖了今天意义上的江苏和浙江。在如此辽阔的土地上,涌现的英雄豪杰或者大人物或者成功人士,真的是叠千累万,除了前边提到的楚霸王刘皇帝钱王爷韩将军,当年凤歌笑孔丘的接舆,披发佯狂不做官,如果也去一棒子击毙为虚荣招摇,似乎大大的不该。而妇孺能详的楚辞缔造者屈原大夫,无疑地道的楚国苗裔,一生耿耿所在,不过忠君爱国,假如也如此的大不敬一番,便很是殃及池鱼了。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血案之解析?人皆为猢狲(3)

 

    孔圣人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可见,对名誉的追求,乃至富贵的夸耀,原本不是什么错误,名还是要出的,不论早与不早。真要因此便批判为沐猴,岂不是人皆为猢狲了。至于出名之后需要商榷的,大约只在于夸的与否,以及分寸的把握。但这绝对不是原则问题,值不得那么嘲弄。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血案之解析?修辞不可不慎(1)

 

    排除了上述,再来细按富贵还乡的前言后语,果然可以发现,那位说者——姑且不论韩生蔡生还是什么生,原本是就项王建都问题出谋献策,所谓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是在阐释关中地面作为都城的政治军事经济诸方面优势所在。

    沛公刘邦做了皇帝之后,定都洛阳。戍卒娄敬进谏,陈说洛阳作为周之都城,原本在于天下之中,方便诸侯纳贡,却没有任何险阻可以依傍,可以凭借的,不过是昌盛之时的德义。而刘皇帝和项霸王,争夺天下,大战七十,小战四十,天下百姓肝脑涂地,暴骨中野,哭泣之声不绝,满目创痍未复,实在不可以和昌盛的周朝相提并论。然后他又说:

    且夫秦地被山带河,四塞以为固,卒然有急,百万之众可具也。因秦之故,资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谓天府者也。陛下入关而都之,山东虽乱,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夫与人斗,不扼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其胜也。今陛下入关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扼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

    所谓亢,一说是喉咙,又说是颈部大脉,总之是要害,卡住那里,再拍击后背,无疑可以制胜。这段陈辞,比之前边说者的献策,更加具体,而中心思想,则是可以一以贯之的。类似的陈说,也还另有。刘皇帝伪游云梦,逮捕韩信,有田肯进言齐地之重要,首先便说到定都关中的意义:

    秦,形胜之国,带河山之险,悬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势便利,其以下兵于诸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

    内中百二云云,百倍是也。但就在说者献策之前的不久,项大王刚刚像伍子胥一样,将失去祖先和叔父的罪魁之秦,报仇血恨,屠城咸阳,杀死子婴,焚烧宫室三月不灭,因而收拾宝贝妇女席卷撤兵,最是正常不过。此时,那位说者以天下大势来劝,让项羽在仇家惨破遗址的瓦砾之上做都城,的确令人不爽。即便娄敬在刘邦做了皇帝之后的劝谏,以他的戍卒身份,刘皇帝当时并未及时采纳,群臣还用秦朝二世而亡,而周朝有数百年基业,不肯入秦立都,并且振振有辞地提出,洛阳东有成皋,西有崤山、渑池,背倚黄河,面对伊、洛二水,足以依恃。只是因为留侯张良的明确表态,刘皇帝才最终下了决心。

    张良的理由,大略与前述所言类同,但更是从刘邦腹心的细微处出发:

    洛阳虽有此固,其中小,不过数百里,田地薄,四面受敌,此非用武之国也。夫关中左崤、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诸侯安定,河渭漕挽天下,西给京师;诸侯有变,顺流而下,足以委输。此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刘敬说是也。

    这样左右逢源利害周详的陈述,不由主公不听也。

    由此也可见,不肯因袭前朝旧都的,不仅项羽一个。但最后刘皇帝终于采纳,首先可以归结为项霸王没有刘皇帝那么深刻执著的天下之志;此外,则如日人泷川资言所云,此时项羽年二十加六,血气方刚,当事真挚勇决,任意径行,而沛公年已五十,思虑既熟,接物周匝缜密,也导致了二人的不同乃至成败的高下之分。

    该说项霸王思量东归不肯建都关中的想法,一如泷川所谓真挚,并且也没把说者当外人,因此才局促的找了个不大说得过去的理由来搪塞。但军国大事,政治取舍,如何能够以还乡招摇来左右,土财主一般的小富即安,自不免要遭到嘲笑。因此,不听箴言,放弃建都关中把握天下的机会,而汲汲于回乡招摇,才是沐猴而冠嘲笑的真正所在。古人叙述,一向简约,却绝不简单,个中深意,讲述者以为阅读者必定能懂,实际却未必,于是便有了误读的麻烦,足见罗嗦未必都是缺欠也。

    退一步讲,假如那说者的建都提案,能够掰开揉碎了,将利害得失,详细周到,具体全面,哪怕比娄敬张良更罗嗦一点儿地阐述清晰,而非蜻蜓点水一般就把政治军事经济诸方面所在,简约陈述完毕,或许,霸王爷的选择会冷静些也未可知。无奈,历史是假设不得的。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血案之解析?修辞不可不慎(2)

 

    当然,不论什么样的前因后果,以霸王爷勇决任意的脾气,是绝对不会容忍猴子戴帽这类讲究修辞功夫却无疑相当恶毒的牢骚发表的,即便在私下里的背后。古人一向强调修辞立其诚,该说者只在牢骚处讲究了刀刀见血的修辞,却没有在建都提案中达到足够晓畅的立诚,因此便无怪霸王爷得悉小报告之后,立马执行烹决了。一桩血案,就这样因为对修辞的理解,或者说修辞技术呈示的把握,而悲惨地发生了。所谓悲惨,固然是说者因此丢掉了性命,另外的,也为霸王爷最终被另一个不是沐猴的楚人干掉的命运归宿,埋下了伏笔。呜呼,为人臣者,修辞不可不慎也。

    附带一句,相比起烹来,《汉书》记录的斩,就显得不大解气,以霸王爷动辄坑杀降卒的习惯,此处还是用烹更为妥帖。例证起码有二。此事发生的后来,楚汉逐鹿,沛公刘曾被霸王爷困在荥阳,为了脱身,沛公刘用陈平的主意,趁夜让两千女子穿上甲胄,伪装成士兵,从荥阳城的东门出动,而自己则从西门逃逸。留守的御史大夫,也就是享受副丞相待遇的最高监察长官,叫做周苛的,城破被俘,霸王许诺他上将军的官阶,封三万户的实惠。这是相当肥沃的条件了,运筹策帐帷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张子房,刘皇帝天下大定时封功臣,赏格也不过就是三万户而已。但周副丞相却不为此所动,还对霸王爷的未来,进行侮辱色彩的预测性漫骂,惹得霸王大怒,对周副丞相实施了烹决。

    另外一桩发生在王陵身上。王陵也是跟从刘皇帝定天下的功臣,惠帝时,相国曹参死了,便是由王陵出任的右丞相,陈平不过左丞相而已。这自然是刘皇帝安排的顺序,理由是陵少戆,就是有点儿一根筋,所以需要陈平辅佐;陈平则是智谋有余,却难以独任。这王陵当年,算是刘皇帝的大哥,后来天下揭竿,他也造反,但却自己聚党数千,不和刘皇帝搭界。等到刘皇帝作了汉王,反攻项羽时,方才归了汉。项羽于是用了故技,将王陵老母搬去军中,王陵派人探望老母,项羽还让王陵老母上座,自己屈于下座,自然是在钓王陵。王老母却深明大义,私下送客时,带话嘱咐王陵,好生追随汉王,不要以我老婆子为念,然后伏剑自杀。项羽当然大怒,自杀了也不肯放过,下令将王老母尸首也放进锅里烹了。

    由此二例,也再次证明,起码在文字的文学细节上,《汉书》是无法和《史记》相颉颃的。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她势力

 

    一位南方老人说过,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据说,在秦灭掉的六国里,楚是最无辜的,所以才有了老人这句话。

    亡秦或许真的是有那么点儿楚的因素,譬如陈涉大王首义,举的是张楚的旗号;譬如后来的霸王项羽,以及剿灭项羽的刘邦,也都是楚人。

    而另外一点可以确认的是,以楚声楚歌为代表的楚地文艺作品,在始皇帝的秦朝和高皇帝的汉朝初年,一直流行。霸王甚至因为听到垓下四围夜晚唱起的楚歌,从而对彼我双方的实力做出了不够正确的判断,丧失了再战斗下去的信心。于斯可见文艺之于政治的不测影响。

    也许,从文学史的角度,楚声楚歌的披靡,必然有作为伟大诗人的楚国大夫屈原作品之剧烈影响,如鲁迅所谓影响于后来之文章,乃甚或在三百篇以上。不过,这终归是对文学发育脉络的精辟归纳。落实到当时,楚声楚歌以民间歌谣的形式之成为流行文艺款式,终究还是君王的癖好在足以导致的。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她势力?禽兽(1)

 

    其实,早在秦之前,楚声楚歌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号召力。著名的圣人孔子,就多次啼听过。譬如楚国狂人接舆,从他身边路过时高唱的那段:

    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兮,来者犹可追也!

    以及由孟子转述的孺子所歌: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后面的段落,在楚辞的《渔父》中,也作为民间歌谣引用。尽管圣人歌唱的曲式,一般是正襟危坐的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但楚声楚歌,他老人家听起来,并没有什么语言上的障碍,足见是耳熟能详,可证这楚声楚歌,当时是具有相当流布程度的。

    甚至更早的伯夷叔齐,在首阳山绝食的时候,饿着肚皮吟唱的,也大有楚地风光:

    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

    源远流长的楚声楚歌,在楚汉争锋的时代,作为双方领导人的乡音,而频频出现。霸王在听到周围响起的楚歌之后,借酒销愁,雄心零落,自撰歌词唱道: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他的贴身美人也就是歌中唱到的虞美人,在首长歌唱数阕时,嘤嘤而和,成就一段伤感的精彩。

    至于霸王的老冤家,后来做了汉高祖的刘皇帝,也有相当著名的自谱歌词: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一般以为,作歌或者唱歌的古人,都是些不在高层的酸文人士,像荆轲,梁鸿,以及小说里的类似人物。《水浒》七十二回写宋江元宵进京,听得樊楼上热闹,也来凑趣,只听得隔壁阁子内有人作歌,慌忙过来看时,却是九纹龙史进、没遮拦穆弘,在阁子内吃的大醉,口吐狂言。这史大郎在小说里原是个过场人物,穆家兄弟就更是泛泛之辈。其实,宋公明自己也曾在浔阳江边的酒楼上作过类似勾当,还大言不惭的把几句醉诗写在了墙壁上,那诗未必不作得好,并且必定是宋大哥的胸臆,虽然和梁鸿同学的五噫不堪相比,但也足够流传了。

    至于君王们作的歌,在主流印象里,大多该是冠冕堂皇,或许气派昂昂,却很不亲切,要不就是正襟危坐的馆阁体,因此不招人惦记。实际上,君王们未必如一般人的草根想象,其实他们也是要吃饭排便*的,因此俗人们作得的事情,未必他们不作得。当然,历史上著名的君王之歌,也有富于亲和力的,譬如南唐后主,家国之恨,一江春水,文采固然好,终究缺了些男人该有的底气。

    真正的楚声楚歌,或许其中也有些软绵绵的缠绵悱恻,但见之于一般记载的男人歌唱,似乎不乏充沛的底气。霸王的那段如上,高皇帝也有大风之外的蕴藉:

    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有缯缴,尚安所施。

    这蕴藉原是有些来历的。

    早在刘皇帝未发达时,山东人吕公看到他的状貌,以为日后必然富贵,于是将亲生女儿许配给了他,那时刘皇帝还是个基层末流的亭长。此前,吕公的女儿是吕公的镇宅珍品,准备嫁个贵人,出人头地的。

    吕公的女儿叫作雉。雉是鹑鸡类的一种鸟,羽毛鲜艳,尾巴翎子一样翘楚。不过,细致说,上述鲜艳翎子云云,只局限在雄性,雌性则羽毛黄褐,尾巴短小。女孩的名字叫雉,取法当然是靠拢鲜艳翎子,至于性别上的细末反差,只好忽略不计了。

    吕雉自然就是后来的吕后。按照避讳的原则,发达之后,臣下之人便不可以说雉。但雉毕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禽兽,于是只好别称为野鸡。都说避讳表示的是尊重,但这种尊重实在不耐琢磨,否则以等量代换的公式,吕后岂不就是野鸡了。而野鸡的社会学之负面意义,则是不言自明的。

    婚后的雉太生下一儿一女,确有些旺夫的征候。所以尽管是糟糠一流的贫贱夫妻,但富贵之后的刘亭长,依然扶雉太作了皇后。雉太的儿子,叫作盈,为人仁弱,被父亲以为不类我,也就是不像自己,从而不遭待见,虽然作了太子,却屡屡有被废的危机。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她势力?禽兽(2)

 

    一向说母以子贵。对儿子的危机,雉太也即吕后最是操心。为了改变夫君另立储君的动向,她通过留侯提供的方案,用高皇帝久仰的商山四皓作为疑兵,造成太子名贤辅佐,俨然羽翼已成的强劲态势,从而摧毁了皇帝的心思,放弃了另立的动议。上述蕴藉,便是此时的声态。

    只有女人才能诱发出正确的动机,搅动皇帝另立心意的,是一位戚姓女子。她是刘皇帝做汉王时添置的艳遇。以刘皇帝好色的本性,戚女子的姿色,想必是十分动人的,加上年轻,因此时常陪伴君王左右,雉太则因而遭遇冷落。

    戚太也生了一个儿子,叫作如意,名字听上去就招人稀罕,果然遭到刘皇帝的喜欢,以为很有些自己的风范。但即便如此,如意依然没有如意,戚太终于败在雉太手里,该说是政治的素养超越了容颜的质地。因为戚太的手段,不过仰仗君王的宠爱,日夜啼泣而已,这种枕边的暖风,终究不是韬略计谋的真正对手。无怪刘皇帝目送那四个白胡子老头,放弃易储后,对戚太感叹说,吕后真而主矣。戚太依然只有哭泣,于是皇帝说,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随即唱起那段蕴藉。

    以上蕴藉,除了印证楚声楚歌中的不同风格,更证明了由长官嗜好所奠定的主流地位。而作为郊庙歌词的房中歌,按照有关记载,也因为高皇帝的喜好,而采用地道的楚声楚歌。所谓房中歌,和字面疑似延续的房中术毫无瓜葛,而是正经的宫廷用乐,因为是后夫人所讽诵,才有房中的故名。也就是说,楚声楚歌作为文艺的主流倾向,同时霸占了庙堂和民间。直到汉武帝写作的《秋风辞》,这种倾向依然: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携佳人兮不能忘。泛楼舡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另外的依然,则是从中不难看出的对祖先的模仿。

    俗话说,男愁唱,女愁哭。起码上边提到的霸王和刘皇帝这对冤家,以及他们的俏冤家们之楚声楚歌流露,足以证明该俗话的不俗。当然,更透露出政治的某些底细。

    让刘皇帝和他的小冤家愁闷的吕后,如愿捣毁了易储命题之后,基本稳固了自己的后宫地位。这正应了方鸿渐的话,女人原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当高皇帝在长乐宫崩掉之后,不类乃父的盈,及时填补了父亲留下的亏空,登基做了皇帝,这便是惠帝。吕后自然晋升为太后。

    太后第一时间要做的,当然是将那个逼自己险些疯掉的戚夫人,打入后宫永巷。永巷本来是宫女们的连排宿舍,也方便作为监押的牢房。囚禁起来的戚夫人,头发剃光,铁圈勒脖,穿着红土染色的囚服,每天捣米劳作。

    戚夫人终究是只擅长打情骂俏的性情姐儿,打翻在地,自不服输,劳作时偏要唱歌,那歌是否楚声楚歌不详,但的确不是杭育杭育的劳动歌:

    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

    无疑是典型的愤懑歌唱。都说愤懑的抒发可以成就圣贤,但前提是该抒发不可以充当成就圣贤的阻隔。戚夫人不是圣贤也就罢了,关键是在抒发愤懑的时候,特特提到了她的宝贝儿子赵王如意。本来这对母子就是太后的钉刺,制裁母亲,没动儿子,姑且可以理解为念及终究是刘皇帝的骨血。既然这娘们儿不甘服役,幻想儿子来救,正好给太后一个成全的理由:你不是想依仗儿子嘛,那就一起招呼吧。

    赵王的身边,早被高皇帝安排下了一位老臣守护,因此太后的召唤,被老臣搁置。太后知道了,大怒,先派人传来那老臣,再派人召来赵王。惠帝知道了,终归仁爱,遮护手足,亲自到霸上迎接,直接领到自己宫里,一同起居饮食。太后一时不得下手。但终究还是趁惠帝清晨出猎,如意年少贪睡独寝的当口,派人喂下毒酒。高皇帝曾说,如意类我,只是连高皇帝也不免着了太座的道,易储方案堕成死胎,更何况这只是有些仿佛高皇帝的小儿呢。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她势力?禽兽(3)

 

    如意死掉后,那位捣米的戚妈,被雉太后切断手脚,剜去眼睛,熏聋耳朵,灌下哑药,丢在厕所里,然后让儿子惠帝去观览人猪。不知就里的盈皇帝,被告知那人猪便是自己小妈的戚太,顿时大哭,随即病倒,卧床一年有余。康复之后,再也不听朝政,终日沉湎声色,果然是个不堪造就的材料,高皇帝的确没看走眼。

    高皇帝同样没看走眼的,还有他的糟糠老婆。所谓吕后真而主,不愧是政治家的精辟。都说妹仔怎么大过主人婆,连老百姓都知道,丫鬟不可以超越老板娘的地位,更何况阶级森严的帝王之家。而主收拾而婢,实在是天经地义呢,尽管这收拾,有些忒狠毒了,很有些雉所表征的禽兽意味。然而,在激烈的生长中,稍慢一步就会生长在别人的阴影中。生命的怨恨,总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有时候,救赎正是以死亡的面目出现的。吕戚两太的争斗乃至厮杀,毋庸质疑,绝非爱情较量,醋海兴风。想当初戚太推动易储,无非也是意在婢子做主,如意一旦做了皇帝,吕太的下场,也是不堪想象的。所以,人猪的制裁,失之也许在过,而狠毒却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也有高皇帝看走眼的。那便是太后在儿子惠帝不久死掉后,虽然有幼年太子的程式即位,但在留侯张良十五岁的儿子点拨下,丞相陈平等避祸自保,断然采纳了拜诸吕为将居南北军的让权建议,太后于是得以临朝称制,断决万机,行天子之事。这中间虽然又有少帝的废立,却连元年都不屑更改,足见太后称制,实在就是女主变天当权了。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她势力?这德缺得值(1)

 

    宫廷政治总是充满着阴谋,政变则是这种阴谋的最高形态,这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不绝如缕,吕太后之成为女主,自不例外。只是该政变没有死亡和流血之类惯常意义上的成本付出,暗暗显示了些女主的阴柔。

    女主须姓吕,因此,为了江山的易姓,以如意为起点,雉太后相继展开了一连串的屠刘行动,以便腾出空子,安置诸吕担任裂土封疆的诸侯。

    剃刀最早定位在排行老大的齐王头上。齐王名叫刘肥,是早年刘皇帝没发达时,私通别人的老婆生下的儿子,所以虽然位次居长,却是别人家田里收来的租子,只配庶出。选择刘肥做如意之后的开刀,也许是因为他的排行,属于盗亦有道,杀人也讲究个长幼有序;再也许是因为,齐毕竟是个地域辽阔,足以与首都地区的关中抗衡的举足轻重的封国——这一点,早在免去韩信的齐王之后,就有人提示过高皇帝,因此,不是嫡亲子弟,是没有资格做齐王的。

    杀刘肥的由头是兄弟俩一起喝酒,盈皇帝因为肥亲王是哥哥,所以采用了敬兄为尊的家礼,因此惹怒了太后,马上安排下两盏毒酒,让肥亲王敬酒。不料,盈皇帝和哥哥一同端起了酒,太后一时情急,夺过亲儿子的酒,泼在地上。肥亲王虽然叫肥,终究是刘皇帝的种儿,IQ绝不痴呆,当时看出蹊跷,托醉没喝那酒便溜掉了。摸底后,知道那果然是毒酒,自然为身家性命捏汗担忧。有机要手下献计,让肥亲王从自己名下七十多个城池里抽出一个来,送给太后的女儿作汤沐邑,也就是以洗澡的名义收取赋税的私人属地。肥亲王流水采纳,一座殷实城池之外,还尊太后的女儿为齐的太后,撇出大哥的身份,对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子,当母亲一样侍奉。这样厚实脱俗的至爱奉献,当然赢得太后的欢心,果然放了肥亲王。

    接下来在刀口就位的,是顶替如意由淮阳王徙为赵王的刘友。刘友是高皇帝膝下老六,娶的是吕家的闺女。这大约是他能继任赵王的某种理由。无奈这小六子,不喜欢吕家媳妇。这倒也是常态,可小六子偏偏还喜欢别的老婆,这便是叫板。吕家闺女撒泼一通之后,状子告到太后那里,说那小六子对咱老吕家做王爷一向不满,扬言等太后百岁蹬腿之后,一定收拾吕家爷们儿。

    这样的刁状登时惹恼太后,将小六子召到京城,也不接见,只是派人看守,软禁起来,连饭都没得吃。有来偷偷送饭的,也一律抓住治罪。小六子肚子饿,没奈何,只好也采用愁闷歌唱的形式:

    诸吕用事兮刘氏危,迫胁王侯兮彊授我妃。我妃既妒兮诬我以恶,谗女乱国兮上曾不寤。我无忠臣兮何故弃国?自决中野兮苍天举直!于嗟不可悔兮宁蚤自财。为王而饿死兮谁者怜之!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

    《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按照这个逻辑,刘皇帝和他的小冤家,尽管有关预案不果,但毕竟抵达了诗歌咏唱的最高境界,皇帝自己可以嗟叹可以永歌,小冤家可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作为皇帝身后孑遗的小六子,君侯娇躯,居然遭受绞杀本能的饥饿制裁,哪里还有气力手舞足蹈,只剩下一腔空腹的愤懑。虽然文艺圈有饱吹饿唱的行话,但饿到这份上,想必其嗟叹永歌的音响效果,也是微乎其微了。

    气力全无的小六子,终于像伯夷叔齐一样饿死了。只是同为王子,他的饿死,远比那两位凄惶,那兄弟俩,终究是为了主义,而六子,不但像样的主义懵懂阙如,而且连个并无主义的申诉机会都没有,只有的是,饥饿中的挣扎和被迫下的无奈。

    将小六子胡乱葬在平民坟场子之后,太后又迁老五梁王刘恢做了赵王。新科赵王的老婆居然是太后的亲侄女,还带来了一帮子七狼八虎的吕家兄弟,因此形势较之小六子更其严峻,老五基本被诸吕操控。他也有个喜欢的旁姓女人,五大娘倒不告状,直截就自己派人毒杀了那小女子。老五虽然没有遭遇软禁断顿,但如此景况,肚皮里自是一股鸟气,盘旋周转,上冲喉咙,于是也和六弟一样,赋诗四章,命人歌唱。不久便精神幻灭,选择了自杀:大约他是不想落到六弟那样吃喝都没处抓挠的悲惨境地吧。   

 

《半夏读〈史记〉》第一部分 她势力?这德缺得值(2)

 

    高皇帝不会料到,以他的影响缔造的楚声楚歌之流行格式,竟然成为他的儿子们痛苦呻吟乃至悲鸣绝唱的载体。

    赵的王爵,几乎成为太后荼毒刘氏的杀戮之地。好在四爷代王刘恒,深明韬晦之道,畏太后而远之,谢绝了徙为赵王的邀请,表示依然愿意驻守边防,逃过一场劫难,所以他后来才成为王爷之上的皇帝。这是后话,表过不提。

    在太后的一位侄子成为赵王之后,以赵为题材的灭绝告一段落。但不久,八爷燕王刘建死掉,身后原本有嫔妃所生的继承人,却被太后及时派人杀掉,于是以没有后嗣的堂皇理由,除去封国。随后,太后的一位侄孙成为燕王。

    至此,高皇帝的八个儿子,除了太后亲生的惠皇帝之外,两个见机逃祸,三个被直接杀掉,另有一个被灭后嗣,刘氏子孙零落,沦为无所依傍的政治孤儿,汉家朝廷快像个殡仪馆了。有道是无情最是帝王家。世界上最冷的地方,就是太后的心了——这可以算是她的扼要。不必说,这些死掉的王爷王孙,其前前后后的封国,都如期纳入了诸吕名下。

    有人说,一个真正的女人是不会为了丈夫和孩子奉献自己的,太后尽管未必有意为之,但某种意义上,丈夫和孩子,几乎成了她的贡献。她做到了那些脆弱的男人做不到的事情。

    一般而言,皇上的女人们,实在就是泄欲时候的器具,而且鉴于皇上的统治地位,她们还得放下自己的尊严,轮值上岗,等候被使用的号码牌。如果从这个角度看,相当不安于此的吕太后,简直就是对器具功能的一种颠覆性革命性的反动,展示了那个时代别的女人身上所不具备的她势力。

    一位上个世纪的*说,如果不能成为英雄,也一定要成为英雄人物的终生伴侣。相比之下,太后则不但成为了英雄人物的终生伴侣,而且自己也成为了英雄,成就远在那位自命为皇的*之上。

    上述案例另外还透露出一个有意思的消息:本土的女主干预政治的时候,往往不是在担任第一夫人阶段,而必须在做了太后之后,也就是说,本土真正的第一夫人,是以最高长官的母亲而非配偶的身份出现的。至于例证,班班在史,就不必琐琐提供了。

    不过,这位看上去颇狠的女主,在执政爱民方面,却博得历史著作家太史大哥的一片赞声: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法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假如太史哥说的事实的确是事实的话,则吕太后的执政能力,理论上无疑是强过她的儿子以及孙子的。所谓垂拱,便是垂衣拱手,不必做事。这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另外一句著名的切口:治大国若烹小鲜。意思是说,治理国家仿佛煎小鱼一样。只是这话说说容易,实际谈何容易,愿望毕竟不等于现实,只能视为一种境界。但吕太后似乎是差强逼近了。

    一位政治家说过:什么叫政治家?给人民解决了土地、房子、牛羊问题,他就是伟大的政治家,就是人民承认的政治家。吕太后假如真的做到了上述业绩,那她以灭绝师太的铁幕风格,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杀掉几个凤子龙孙,而终于置换得执政方面的天下晏然,百姓富足,以民贵君轻的天平度量,即便她在德行上有所缺损,那这德也缺得值了。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田埂上的天鹅

 

    尽管都是鸟,但天鹅总是比其他的鸟更容易遭到人们另眼的看顾,虽然从分类学角度,天鹅和家鸭的祖宗绿头鸭都是鸭科的嫡亲同门,但当芸芸细民以及寥寥英雄大人物们表达自己的活思想时,偏偏还是喜欢只拿天鹅说事儿,而不屑于绿头的什么鸭。细民不用说,最惦记的只好是吃,所以就用阴沟里的癞蛤蟆作替代的喻体,暗示自己的口腹之于它肉体的迫切欲望;而论到英雄大人物,自然再不肯仅仅从饮食男女的本能思路下手了——老话里倒是有英雄难过美人关的提示,但落实到天鹅,该提示就显得有些狭隘了。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田埂上的天鹅?偶然(1)

 

    2200年前的某个晌午,一位打短工的年轻人,在地头田埂上歇脚。天气炎热,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枯燥劳作也越发显得乏味,腰酸背痛,心中不免焦躁,肚皮里一股郁闷鸟气涌将上来,冲口恨恨道:日后谁若发迹,别忘了这帮兄弟。大伙听了哄笑,说:你个扛活儿的能有什么发迹?年轻人只好叹一口气:唉,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这是标准的马迁大哥写法。但凡英雄人物,没发达时,大多有如此感叹,譬如看见秦始皇帝,刘邦说大丈夫当如是,项羽说彼可取而代也,种种。这两个加上那打短的年轻人,后来都凭借造反,遭际了天大的富贵。

    那年轻人,自然是揭竿举行史上最著名起义的陈涉或曰陈胜。那叹息中的鸿鹄,便是古代劳动人民对天鹅的称谓。不过,英雄人物毕竟不同凡响,他们着意的,果然不是该鸟肉体的滋味,而是它的不浴而白一举千里横绝四海,所以担任农作物操作的那时陈大哥,劳动的目的固然是为肚皮生计,但他的惆怅,虽然直击的标靶和细民一样,归结到叫作鸿鹄的天鹅身上——很凑巧,那时候射箭的靶子,正好也写作鹄——可直击的取向,则远比肚皮温饱的基本诉求要紧许多。这才是英雄之所以为英雄的所在,或者说,细民们惦记的只是宰杀刀俎之上的鸿鹄;而具有鸿鹄之志的英雄们,刀俎之上安置的,却是可以让他们天鹅一样纵横捭阖的天下——所谓宰天下者是也。

    司马贞说:胜立数月而死,无后,亦称“世家”者,以其所遣侯王将相竟灭秦,以其首事也。然时因扰攘,起自匹夫,假托妖祥,一朝称楚,岁历不永,勋业蔑如,继之齐鲁,曾何等级,可降为“列传”也。

    类似关于规格档次归属的官司,其实并不止此。譬如对归入本纪的项羽,这位也姓司马而为《史记》索隐的仁兄,也表示了同样不满,以为:项羽崛起,争雄一朝,假号西楚,竟未践天子之位,而身首别离,斯亦不可称“本纪”,宜降为“世家”。

    不过,司马迁把陈涉归入次于本纪高于列传的世家,恐怕不能仅仅以为是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观念例证。当然他的确说过,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道而陈涉发迹。将绝对底层草根出身的陈涉和背景超越平凡的汤武孔圣排比同列,确乎令人感觉耳目新鲜。但细细揣摩之下,感觉他更多的,还是把这位陈姓大哥,看作是因时而起推翻一个旧世界的首义人物——当然他并没有如汤武孔圣一般建立起某种意义上的新天地。

    而且,响应陈涉起事并终于宰得天下的高祖刘邦立汉之后,特意安置陈涉守冢十家于砀(《陈涉世家》所言三十家,恐误),规格已经等同于秦始皇帝、魏安釐王、齐缗王、赵悼襄王这些个货真价实的君王,理由虽然都是绝而无后,但却明确高出没有做过君王的信陵君魏公子无忌(守冢五家)。

    所以,后者归入列传,而陈大哥进入世家,其实是某种汉家官方意愿的体现。也许这种体现未必自觉或者不自觉,但统治阶级的思想,终于是潜移默化触及每个人灵魂的统治思想,伟大如马迁大哥也一样难以免俗。至于汉家给陈涉的谥号曰隐王,自是透露出许多前科的底细。谥法云:不显尸国曰隐。尸者主也,主国而不显,就是功业不够彰显的意思,但国毕竟是主过的。所谓岁历不永,勋业蔑如是也。另外,隐,哀也。也表露了汉家天子对陈大哥平视角度的绝对同情。

    实在说,尽管陈大哥久已立下天鹅宏愿,但大泽起事,大约未必是他所意料之内的发迹着陆点。世家里说,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这样看来,他的被征调戍边,具有相当的偶然性。所谓发闾左,就是征调住在里巷左边的居民。适戍就是发配戍边。按照秦的规矩,拉壮丁的录取标准,采用的是一种叫七科谪的办法,也就是划定七种人,作为不能推脱逃避的充军资格。七种是:有罪的官吏,逃亡的罪犯,入赘的女婿,有市籍的商人,曾经有过市籍的人,父母曾经有市籍的,祖父母曾经有市籍的。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田埂上的天鹅?偶然(2)

 

    前两者都是戴罪之人,不必讨论,可赘婿有些莫名其妙。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那时但凡做倒插门女婿的,大多是穷得立不起身的,而且入赘便意味着变更祖宗,替别人传宗接代,基本算是数典忘祖的叛徒,无疑是一种罪过,所以养老女婿在那时的社会公众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另类,天赋的红字,捉去送死,起码比别人更有些道理。

    最让今天人看不懂的,还是所谓拥有市籍也即营业执照的商人们,因为七宗罪里,他们便占据了四席,比重竟然达到了57%+。

    依然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在前工业时代,农耕是国家第一要义,没粮食吃,人就有生存危机,一切都不再具有意义,尤其在大一统的国度里,更是如此。所以,农业被称作根本。而囤积居奇,贱买贵卖,投机倒把,并不是真正的生产,带来的只是额外的效益,滋润了奸诈之人的荷包,劫夺了诚实农人的劳动,还腐蚀了社会朴素的风气,颇不利于国家法度的掌控,所以叫做末,所以抑商几乎是农业文明时期始终不变的永恒主题。始皇帝的发迹,尽管遭到了商人的大力扶持,甚至没有商人某便没有他的江山资格。但如果政治太讲究良心,就会跌跤子,甚至人头落地,所以他的选择,不论在社稷在一己,都是政治上绝对正确的本末博弈。

    但商业又的确是国家经济不可或缺的元素,于是,对不得不存在的市籍人群之压抑乃至追溯三代的压抑,就不能不是变通平衡的必须成本。他们不但要交纳市租,担负赋税,而且又是征发从军服役的当然人选。到了夺取秦始皇帝江山的汉高祖,不亏欠商人什么暧昧勾当,又是海内平定,充军戍边的额度趋于走低,对他们便追加上不得坐车骑马不得穿丝绸衣裳不得携带凶器子孙不得作官的种种硬性限制——始终还是抑。

    回到陈涉的壮丁机会上。陈大哥虽然是穷汉,但其不属于市籍乃至七科之类无庸置疑,所以本不在通常的征调之列。但在二世的元年,国家境内七科之辈已经征调罄尽,而最高首长的政治需求却并没有及时罄尽,于是只好采取这种看起来十分偶然也十分没有道理的发闾左手段,划下硬性指标,强制单边执行。设若陈大哥当时偏巧住在闾右,或者二世长官的指标就是发闾右,那么这段发迹的偶然,也许就落到别的什么大哥身上了,或者就断送了发迹也未可知道。然而,历史的轨迹,有时候就是由偶然和没道理组装起来的。

    关于闾左,一向有众多解释,譬如复除者居闾左,譬如凡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等等,皆被以为不足信,所以陈大哥的偶然,依然成立。

    该说陈哥的鸿鹄志愿确实是有根底的。因为他和另外一位发迹的伴当吴广,当时被任命为屯长。屯长不是类似村长的农村基层干部,但也是行伍中绝非最底层的军官。鉴于秦的资料缺失,借助汉的官制,《后汉书》上说,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二百石在秦的官员品秩上,可以略略等同于县丞或县尉。那是县长的辅佐,不恰当的比,该是相当于县里的大局局长或N个局的局长集合,因为那时候没后来那么细致繁多的官厅,丞和尉的权限自然不小。甚至在清代,县丞是正八品;而唐代的县尉,通常是进士出身的人初任之官。这样比照下来,陈哥和吴伴当,自然都是拥有一定阶级的,起码在九百人戍卒里,是带兵的人。在世家的故事叙述中,后来陈哥和吴伴当并杀两尉,而没有再提起有其他的屯长,于是可以推断,除了那两个短命的尉,这哥俩就是九百人里面的最高长官了。

    而敦促哥俩杀掉两尉的动机,按照世家里的说法是: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于是才有的二人密谋,才有所谓“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的原始动议。但类似的故事则有不同的选择。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田埂上的天鹅?大名(1)

 

    在相当于汉朝创世纪的《高祖本纪》里,有如下记载: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郦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

    刘邦以亭长的身份解送县里的苦役犯到骊山给始皇帝修坟,苦役犯们都有冉阿让一样的挣脱意识,因此纷纷潜逃。刘亭长估计抵达皇上坟墓工地时,大伙都得跑光,于是便借一次夜宴的机会,主动提出解放大家,并且表态,诸位走后,俺也跟着失踪也。

    传说就在这次的告别宴会上,遭到释放的苦役犯们,准备的食谱,便是两壶酒,以及鹿肚、牛肝各一的按酒。后来刘亭长做了高皇帝,不肯忘旧,吃饭时还经常选用上述配置。这自是题外话,以下继续正题。

    诚然,刘村长的行政级别也许没有陈哥吴伴当的高,但毕竟是县里派遣的押解官,如果大伙都逃亡掉,他的责任基本该和那两尉相同——尽管押解的对象有所不同,但苦役犯和刚入伍的壮丁,之间也未必有什么天壤的区别。至于他们究竟是什么责任,两处都没明说,但刘村长决然失踪,想必也没有甚好果子——只是可能比陈吴两屯长的结局或许要轻,尚不至于死吧。而世家里的那两尉,则似乎依旧在履行自己的任务,看不出有丝毫的前途忧虑。不是他俩迟钝,就是的确责任没到濒死的境地。

    其实,刘村长在放纵大伙之后,借酒夜行泽中——居然也是和陈哥吴伴当举事地点一样的泽,想来那时的湿地俯拾皆是,不但滋润环境,还不乏缔造许多天鹅的机会——斩当路白蛇,便是后人述赞他的高祖初起,始自徒中,也即他后来自诩的所谓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的旷世佳话了。只是,刘邦这里,似乎没有严酷的死亡威胁,押解的经历,纵徒的逃亡,似乎都是一种铺垫,更多的是烘托他斩掉白帝子的赤帝子特征,四下氤氲着一股灵异色彩的神秘;而陈哥这边,则是劈头盖脸的血腥前景压迫下的悲凉,以及由悲凉诱发的拼死决绝,至于神秘的氤氲,反倒在确认搏命之后,方才由狐狸叫和鱼肠子书来从容体现。这大约正是首义和景从的差异了,当然更可以是死国和宰天下的差异。

    有趣的是,刘村长响应陈哥抗秦,劝说沛县父老的口实,居然和陈哥动议造反的理由完全一致:天下苦秦久矣。当然,再翻之下,太史公的书里,别处也不乏类似发现,看来起码在太史公的叙述里,这话该是彼时的流行语汇。据说古人文字,彼此有绝似者。只是这些都是马迁大哥一个人的手笔,此中修辞立其诚的深意,值得咂摸。

    自然,陈哥的起义演说,必然不像刘村长那样循循而诱,因为陈哥的演说对象,是一帮半睡半醒的困兽,并且是绝非可以有所选择的倒霉壮丁,已经变成吃粮当兵的军事编制下的前闾左居民,终究不同于县城里还可以讨论何去何从的父老,身份带来的血性和处境逼迫的孤悬,都促使陈哥的说辞必须片言足以打动九百人整体。因此,陈哥在简要说明诸位必定死掉的不可逆前景之后,喊出了那句十分令人动心因而也十分著名的口号:

    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该口号的鼓动性无庸怀疑,但也许,随着时代的变迁,语言中所埋伏的个中涵义,未必依旧相同了。譬如死即举大名云云。

    大名也即大的名声。但这只是字面的浅层。具体到举义当时的环境理解,其实就意味着称王。所以随后才跟着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喝。也惟其因此,陈哥的义军在攻陷大泽乡和蕲县等县之后,以战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这样迅速膨胀起来的实力,于攻占第一个较大行政区划陈郡时,立刻号令三老豪杰,论功立自己为国号张楚的王。其实,早在陈哥和吴伴当用狐狸叫和鱼肠子书假托妖祥,为事后举义预作铺陈时,就已经鸣呼过“大楚兴,陈胜王”了。当然,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是马迁大哥事后叙事的文学巧合。另外的巧合是,陈哥称王的地方,也叫作陈。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田埂上的天鹅?大名(2)

 

    今天人看来,称王似乎是天大的好事才是。似乎也的确是。只是在陈哥的时代,大名又还有别的社会认同。《项羽本纪》在叙述项羽于陈哥起事之后跟随老叔项梁在会稽随即起事时,提到陈婴已下东阳。

    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东阳少年杀其令,相聚数千人****置长,无适用,乃请陈婴。婴谢不能,遂强立婴为长,县中从者得二万人。少年欲立婴便为王,异军苍头特起。陈婴母谓婴曰:“自我为汝家妇,未尝闻汝先古之有贵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属,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婴乃不敢王。谓其军吏曰:“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

    东阳少年杀死县令,找不出作领袖的人,只好搬请县中的长者陈婴。陈婴虽然素来信谨,但在敦促之下,也只好作了少年们的长。长者之名果然不是浪得的,本来相聚数千的少年队伍,立刻陡增到两万。于是少年们的心思不由得变大了,准备立这位叫婴的小陈哥为王,建立起自己的独立武装。

    小陈哥大约是受到大陈哥以及后来许多造反案例的诱惑,半推半就的几乎答应了。这时,小陈哥老娘站了出来,有条有理地进行了一番说教,道是你老陈家从古到今,没听说过有谁得过富贵,今天你小子猛然间却要被人推为王,这样的大名,实在是不吉利。咱们还是把这大名让给别人吧,那样事成之后,也一样可以封侯;即便不成,避祸也容易些,毕竟咱不是那人人都想杀掉的罪魁。这段规劝,义正词严,不由小陈哥不从,于是他便主动将自己的队伍归属于项家军麾下了。

    这段的要害,就在于那句暴得大名不祥。陈妈妈的逻辑其实代表了当时甚至之后许多人的心机,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许多年后政府震慑歹徒,也依然有“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的奖惩分明口号。作为政府,当然首选使用擒贼先擒王的策略,头子拿下了,贼众自然跟着拿下,提纲挈领,成本低廉,还有不绝如缕的震慑作用。

    王侯当然是令人羡慕的富贵,大家也都说富贵险中求,只是这富贵的风险,实在太大,需要博上身家性命,而且最重要的是,你要担负起所有的事后责任,造反的实证是坐塌实了,逃不脱了。也许你就在那儿享受醇酒美人了,但别人杀人越货的债务,依然由你来埋单,谁让你是头子呢。所以,看多了社会世相,陈妈妈才有那番醍醐灌顶的规劝。而但凡聪明人,其实也都不肯去做实这大名也。

    譬如刘邦,在沛县父老率子弟开门迎降后,被推举为沛县令,刘邦以天下方扰,诸侯并起,置将不善,就会壹败涂地的严峻形势,表白自己能力浅薄,难以胜任。而本来就是县政府官员的萧何曹参,也都纷纷推让,《史记》里对他们当时的描写是: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尽让刘季。所谓种族其家,自然便是夷灭三族乃至N族的倾家绝种。这两位后来都是汉朝的开国功臣,直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也算是早有富贵渊源的了,可见识却和陈妈妈那样的妇人一般,足见这大名,果然不祥。

    其实,刘季那时推让后来荣膺的,不过是沛县的一介县令,并非富贵根基的王侯。尽管他事先早有种种必定大富贵的珍怪征兆,但他也并没有在做了沛令也即沛公之后,急于称王。他的武安侯,是怀王心收并项羽部队之后晋封给他的;而汉王的称号,还是在他接受子婴素车白马,脖子上系着丝绳,捧着皇帝玉玺符节的纳降之后,由项羽负约掉包,将本来该属于他的秦王领地分解为三,另行更立的。偏是这样不轻易称王的人,才终于坐得天下,这也可以见出那条著名的缓称王献策,是多么智慧的机谋啊。

    即便是跋扈的项羽,其老叔在确认陈王死讯之后,拥立楚后怀王孙心为楚王,老叔自己不过封为武信君;武信君被章邯杀掉之后,项侄子才与刘邦一起,被封为长安侯,号鲁公;而灭秦之后他自封的西楚霸王,尽管有春秋五霸余绪的诸侯盟主之意,但大面上还是要佯尊怀王为义帝的。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田埂上的天鹅?大名(3)

 

    大约不肯听陈妈妈的规劝,喜欢得大名的,恐怕只有不谙社会IQ的少年了。当然,还有我们的陈哥。但陈哥那时,实在是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退路了,死路当前,反正都是个死,死得漂亮些当然是上选,所以,当时他才拼死喊出那句口号,其间果然包含驰骋天下的一股英雄气,但这英雄气中,也不能不荡漾着豁出去不惧死活的苍凉。

    苍凉之外,自然也还有别的活思想。毕竟,富贵是人人都喜欢的标的,陈哥早在扛活的时候就切切期盼着,一旦机会来临,自然不会放过,所以当陈郡父老忽悠陈哥称王的时候,可说是正中下怀,此时魏之名士张耳陈馀向他陈说称王是示天下私,应当立六国之后,自为树党,令秦敌多力分,便可以据咸阳以令诸侯,以德服之,则帝业成矣云云,该说是良策,但陈哥不听,依然称王,足见他对富贵期盼的迫切,而他所谓的富贵,亦不过修改王侯将相有种的成规,并没有成就帝业宰天下那样更加鸿鹄的愿望。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田埂上的天鹅?宿命

 

    也许正是证明暴得大名不祥的应声如响,喊出英雄拼死口号的陈哥,果然在称王六月之后,被人杀掉。关于他的死因,世家中的归结,还牵连到了篇首提到的天鹅之叹。

    陈哥做了陈王之后,当初那些哄笑过他的佣耕伙计,结记着他发迹后不相忘的壮语,真的找上门来。但守宫门的人见了却要付诸捆绑。他们自然一番分说,守宫门的听了,放弃捆绑,但也并不肯为他们通报。这些人当然不肯空手回去,于是候在门外,等陈哥出行时,拥上前去,遮道陈情。

    陈哥果然是言出必践的英雄,不但向世人证明了扛活的一样能够发迹,而且发迹之后还不肯忘本。陈哥当下招呼这些老伙计们上得车来,一同回宫。这些个穷汉,进得宫来,看到扑面而来冲击视觉系统的森严宫殿,登时呆了,不觉露出佣耕本相,仿佛刘老老进大观园,发些乡下人乍见富贵的浅薄感叹。这感叹一时天下流传,令天下人都瞧不起——客曰:“夥颐!涉之为王沈沈者!”楚人谓多为夥,故天下传之,夥涉为王,由陈涉始。

    这些个乡下客人进宫久了,越发的放纵自己,渐渐的便将陈哥早年的卑贱故事大肆宣扬开来。陈哥想必也有所风闻,心中肯定不快,所以当有人提起这些穷汉无知妄语会损害大王威名时,很痛快的就让人砍了有关人士的头。

    这时候再回过头来琢磨,该说那不肯通报的守宫门人,必定是具有相当资历的看门人,一如那《红楼梦》里做过葫芦僧的门子,早瞧破了世间人情的底细。

    据说陈哥下令砍头之后的最直截作用,是他的故旧纷纷离去。《索隐》说顾氏引《孔丛子》的记载,陈哥称王之后,老婆家一干人前来投靠,陈哥却讲原则,仅仅按照一般宾客的规格接待了他们。这样的高风亮节,却遭到老丈人的震怒唾骂,说他依仗自己的强大就对长者傲慢,肯定没有好下场(怙强而傲长者,不能久焉),之后愤愤而去。

    如果这情况属实,则陈哥的亲信故旧众叛亲离乃是必然。但陈哥并没介意,还加大了对手下的监管力度,凡有不服从命令者,一律治罪,其中看不顺眼的,更亲自收拾。

    该说讲原则本没什么错,立规矩也是做大人物的通例,只是陈哥的分寸没把握好。譬如对老丈人这样的嫡亲,在政治的天平上并非是不可以权衡丢弃的砝码,要害只在于怎么权衡怎么丢。譬如那后来得天下的刘季,在项羽拿他亲爹刘爸做要挟的时候,能够坦然喊出“俺爹就是你爹,你要是煮你爹,千万别忘了分给俺一份肉汤(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的叫板,不顾亲情之甚,远在陈哥对老婆亲爹款待不周之上,但依然不影响他从容坐了天下。这正如项伯说的,为天下者不顾家。刘皇帝在被追兵顶到屁股门的时刻,连亲生儿女都推下车去,何况其他呢。

    至于立规矩,不是不该,而是要看立的时辰。自秦降汉的博士叔孙通,虽然后边跟随着儒生弟子百余人,但叔孙博士向刘主公推荐的,都是些强盗壮士出身的糙人,因为那时刘主公正在蒙矢石争天下的当口,只有那帮人才是斩将搴旗杀人如麻的行家;等到了天下初定,群臣饮酒争功,喝高之后,吆五喝六,拔剑乱敲,让皇帝头痛的关头,叔孙博士方才召集诸生,排演朝仪,指挥满朝文武,规规矩矩的尊卑进退,让皇上爽得打心眼里抒发出“吾迺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的由衷赞叹——这便把规矩立在了节骨眼儿上。

    照此看来,陈哥当初斩木为兵揭竿为旗的时候,虽然是亡命拼死之举,却是当断则断,不失为烈士断腕一般的英雄主见;可一旦称王做了长官,则缺乏作长官的起码资质,只顾得安心享受富贵滋润,对政治博弈却全没心肝一无把握,举义的吴伴当被部下砍了头,他只去任命那叛乱的头子作丞相——这果然是后来众叛亲离的伏笔了。他倒也知道征召豪杰贤人作顾问,只是那些顾问不是叔孙通,一个也算不得通,通的他也未必都听,于是才有了一系列的败相丛生叠现,最后陈哥自己,竟然被贴身的车夫砍去脑袋,死在本该是他最放心的人手里,不能不说是一种宿命,怎不令人扼腕为这只夭折的天鹅作叹呢。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沉默的大多数(1)

 

    韩信采纳范阳谋士蒯彻的建议,突破没有防备的齐军防线,随后又将率军二十万来救的项羽麾下名将龙且斩于潍水之上,齐国七十余城尽收于韩信掌中。于是阔气起来的韩信,不肯忘本,及时打发人到长官刘邦那里送信说,齐是个伪诈多变反覆无常的地方,南部又与楚境接壤,如果不尽快任命个假王负责管理,恐怕不利于安定团结。哪里需要哪儿安家,不如俺就当这个组织上最需要的假王吧。

    所谓假王,就是代理王爷的意思。这自然是阔佬韩将军的让步说法,鉴于当时王爷并没有副职的配额设置,谦虚也只能到这个地步了。

    这时的刘长官,正被项霸王围困在荥阳,焦躁中看到如此明晃晃公然要官的直白申请,当然大怒,破口大骂起来。张良陈平两位军机谋士却悄悄踩了一下他的脚,咬着耳朵说:长官正处不利,哪里能禁止得了韩信称王?倒不如顺势立他为王,权且让他为长官看地守土,不然,会有意想不到的麻烦呢。

    刘长官何等样人,立马省过味儿来,嘴里却顺势拐了个弯儿,接着骂道:大丈夫平定诸侯,要作就作个真王,干嘛还当什么假王!随即派遣张良,带着一应印绶,颁布任命,就手征调新科王爷的部队击楚。

    作了齐王的韩阔佬,重兵在握,据守要害,一时成为楚汉之间的焦点,并大有孕育第三种势力分割天下的可能。于是折了悍将龙且的项霸王,派个说客前来做思想工作。这说客玩弄三寸之舌的策反过程,姑且不论,只他见了齐王劈头的第一句,便叫作天下共苦秦久矣。

    这自是那时的一个流行语词,或者说,是司马大哥关于秦末以及楚汉战争阶段历史叙述中的一个惯用语。短工大王陈涉和伴当吴广商量造反的时候,正是用这句话当作发语之辞。到了响应陈大王起事的刘长官,说服城门紧闭的沛县父老投诚时,也还是劈头征引了同样的话。由此足见这句惯用语,的确是当时溥天之下绝大多数人的共识,否则便没有如此披靡当量的煽动力。

    于是,就有了一个问题:既然秦对天下人是如此的苦,却又为什么还维持了如此之久呢?

    翻阅历史的记载,可以发现,秦朝治下的人民也即黔首,直白翻译过来就是黑脑袋瓜儿或曰黑头,并没有深刻到骨髓里的受虐倾向。但是,他们依然对给他们带来苦的暴秦忍受了那么久,直到短工陈涉,在被抓壮丁发配途中面临失期当斩的生死关头,才终于破身而出,发动了那场著名的起义。

    司马大哥在《秦始皇本纪》后面的太史公曰中,引用贾谊的话作收煞,其中曾经提到陈短工的举事:

    秦王既没,余威振于殊俗。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才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蹑足行伍之间,而倔起什伯之中,率罢散之卒,将数百之众,而转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崤函之固自若也。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鉏櫌棘矜,非錟于句戟长铩也;适戍之众,非抗于九国之师;深谋远虑,行军用兵之道,非及于乡时之士也。然而成败变异,功业相反也。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

    上述文字,同时也出现在为后来称王的陈短工所记世家的尾部,足见太史哥对贾先生话的相当认同。所谓瓮牖绳枢,说的是陈短工的家境,穷到破瓮当窗户,绳子拴门户。看来贾先生对家庭出身的影响,是持保留态度的,而太史哥对此当然并无异议。而后边明确提到的才能不及中人,更是对陈短工智商的判断性表述。如此引用,也令人看出太史哥将陈短工之事迹列入世家,固然足够警世,却远非后世所以为的一味褒扬。

    贾先生说了,陈短工的方方面面,比起始皇帝灭掉的列国,几乎一无是处,是不可同年而语的,但他却作为发难,导致了秦皇天下的覆亡;而列国之于陈短工而言,尽管几无不是处,然终究为秦皇所剿灭。历史的确是不可以假设的,但历史未必不存在两种以上的可能。譬如贾先生的话,就或有可以商榷的地方。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沉默的大多数(2)

 

    其实,秦始皇帝对列国的剿灭,大约不仅仅是秦的国家选择,同时也是其他被剿灭或曰统一掉的国家的选择。所谓灭六国者,六国也。譬如所谓合纵连横云云,乃是国家首长也即肉食者谋之的事情,无论鄙与不鄙,其实是首长们对自己生活的自主安排,所以国家在他们手里,往往是个人境遇的某个指标,为了某些利益,也是无妨割地置换些什么的,一如那块和氏璧,可以与十五座城池——包括土地和人民——等值。仿此换算,则几块这样品级的漂亮石头,就抵得上一个幅员不算小的国家了。而为了国家首长的心情安否,纳地称臣也并非什么个案,这却不能仅仅追究始皇帝的什么贪鄙之心,那些被始皇帝所贪鄙的国家首长们,未必便没有贪鄙之心,不同的只在贪鄙的心思在哪里而已。

    而陈短工的发难——其实他自己未必以为就是发难——则是小民被动的无奈,甚至连生存还是死亡都及不上,无非是彼死亡与此死亡之间怎么个死法(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的问题,这恐怕算不得是选择,起码与首鼠于合纵or连横的国家首长们相比,真的是不可同年而语。他的所谓对抗暴秦,发难固然发难,举大计固然举大计,但也的确是死路当前无可选择的惟一去路。如果说那些国家首长们的选择还可以说成是历史潮流的话,陈短工们的无奈去路,则只好是历史潮流之下的迫不得已罢了。

    而秦始皇帝对列国的剿灭,按照贾先生的说法,是:

    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宙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棰拊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这其实是说,秦始皇帝是以严酷而得天下的,所谓铁蹄践踏,纵横天下,鞭子一抽你就得拉。然而铁蹄的践踏可以得到天下,却未必足以保有天下。所以贾先生又说:

    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内畔矣。

    秦王足己不问,遂过而不变。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子婴孤立无亲,危弱无辅。三主惑而终身不悟,亡不亦宜乎?

    看来秦的暴虐,果然是不适合坐天下的。不见吗,仅在构筑阿房宫时征调的隐宫也即宫刑徒刑者就达七十余万。而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的具体数字,更是难以统计。如此的暴虐,如何不引发天下怨望。然而,就是这暴虐,却依然延续了不短的时间,也即久矣。

    当然,赢政在位不过三十七年,加上二世胡亥的三年,仅仅四十年而已。如果再细致划分,嬴政九年(前238年)亲政,而初并天下,真正称为始皇帝,乃是在二十六年(前221年),病死沙丘平台又是在尚未足年的七月,而陈短工的揭竿而起原是在二世元年(前209年)——不过,所谓的天下苦秦,似乎是不可以如此计算起始的,起码在嬴政之成为始皇帝之前,天下未必不曾苦秦。

    当然,对这不够纯粹的至多区区四十年,历史学家会不屑地说,犹如短短一瞬,听上去竟是完全可以忽略的。这话的意思,在摆弄历史的算学概念上或许不错,但对于一个黑脑袋瓜儿黔首百姓的切实生活而言,历史的长河云云之于他们的个体生命,根本是不搭界的事,所以四十年甚至更短的十几二十年,也是需要他们一天天挨的,所以已经足够漫长,或者说足够久矣。

    翻阅自初并天下至二世登基的不长不短的时间内,在陈短工举事之前,始皇帝制下,竟然没有一次成规模的反抗,所见至多不过零星的暗杀活动。譬如二十九年东游时,于阳武博狼沙中,为盗所惊。对照留侯的世家,此次行刺应当是张良为韩复仇,与刺客用百二十斤大铁椎潜伏狙击,却因情报不确,误中了扈从的副车。据说顶替皇帝被砸死的,是皇帝两个妃子。

    另外一次则是三十一年十二月,皇帝微服夜行咸阳,在兰池宫与盗遭遇,随行武士尽管只有四人,但身手可想而知地了得,自然击杀了对手。但此次的遭遇,尽管有后人以为也是张良之属的六国遗臣,但大约未必如张良那样的计划行事,更可能是误打误撞,恐怕算不上是纯粹意义的暗杀。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沉默的大多数(3)

 

    因为张良二十九年的行刺,乃是在皇帝正式出游的途中,预谋的潜伏是可能通过相应的侦缉手段做到的;而这一次的微服夜行,或许是皇上改腊为嘉平之后,赏赐黔首米羊之时的与民同乐,但终究属于兴之所致,行踪基本上是无法预测的:两次行动都导致皇帝下令大索,但博狼沙事件乃是大索于天下,与此次的大索关中相比,足可见出皇帝所以为的事态严峻之不同。而之所以大索,也可见出刺客的余孽尚存,但那毕竟只是少数人的行动,尽管属于游侠之类的精英所为,但却远不及陈短工吴伴当后来的乌合壮丁,更有群众基础,更有反抗的代表性。换句话说,即便留侯和刺客的百二十斤大铁椎,比起陈吴们所斩的木头所揭的竿子,更具备武器的精致杀伤力,但其对国家政权的摧毁力度,却远不及木头和竿子们的呼唤效应,终于是小规模杀伤性武器而已。

    至于三十六年荧惑守心,坠星落地东郡为石,有黔首在石头上刻下“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忿忿之辞,不过是怨望的发泄而已,较暗杀哪怕是误打误撞的遭遇行为更加不如,徒然招致皇帝尽取石旁居人诛之的酷烈杀戮。

    黔首们对*之苦的反抗,最畅快的个案,大约只存在于一个叫作孟姜女的寡妇满腔仇怨的哭泣声中。只是,哭泣的眼泪,虽然足够宣泄苦的倾诉,却于苦的久矣生存,没有丝毫改变。长城的倒塌,只好是那个悲惨故事里无济于苦聊以*的可怜幻想。

    所以,尽管皇帝被侯生卢生们以为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但自宗室以至黔首的朝野振恐,一片臣服,则是无疑的。因此,从国家角度来看,仆射周青臣的进颂,实在是当时状况写实的白描了: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构成的恐惧,有时甚至比残酷的灭杀本身,更有缔造宾服的穿透力。因此,身处于深重灾难之中的黔首们,比起不堪忍受的造反,对苦的忍耐,似乎更是他们生存的合适选择。对威权制度的畏惧,以及由畏惧导致的崇仰,都使得他们不得不恋栈于苟安,而对所谓的苦甚至久矣的苦,发自内心地保持一种鸵鸟的心态。生活的压迫,有时候也会使幸福感来得容易。三十亩地一头牛即便根本实现不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则是相对容易成就的生活境界,甚至付出血汗能够换来饭有得吃觉有得困的基本生存,也依然不失为一种安心的满足:有吃有喝还图个啥嘞。

    正如贾先生所云: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威权压榨之下,大家都甘心做发臭的咸鱼,并不期待自己翻身。对威权统治的忍耐,诚然是极度的没顶的苦,但相对于忍耐之反动的不忍耐,似乎接受起来更加容易,所谓寒者利短褐,饥者甘糟糠。好死不如赖活着。即便陈短工吴伴当们的终于不忍耐,其实也是在死到临头的时候,方才肯痛下决心,与那许久的苦的忍受告别。当此时也,陈短工们的念头,是豁出去舍得一身剐的博命,但也由这博命,可以窥见他们内心里对许久的苦的忍受的不舍,而他们最终的下场果然确乎是身首异处,于是那限度足够充分的忍耐,不由得透露出内中道理的所在:比起生命的丧失,什么样的忍耐又是不可以承受的呢。

    自然,除了对生命丧失的权衡,以及对许久的苦的忍耐,其中也有另外的原因。始皇帝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的措施,不能不说是成就了某些效果。前贤说,巧者劳而智者忧,无能者无所求。领受愚的人群,的确丢弃了某些劳和忧,同时也丢弃了选择的判断力,更习惯于皇上安排下的生活,所谓盲从是也。百家之言读了之后,容易令人不安于现状或曰不安分,即李斯所谓入则心非出则巷议;而读不到百家之言,即便生存环境不堪忍耐,却往往缺乏予以变更的承受力,更害怕改变现状。这样看来,始皇帝焚书坑儒的直接效果,不仅在于对儒和书的什么荼毒,更在于将黑脑袋瓜儿的黔首们缔造成对百家之言根本不感兴趣的沉默的大多数之后,构成了潜伏于他们心中久矣挥之不去的对威权制度骨子里的被迫服从。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沉默的大多数(4)

 

    而被拉壮丁做戍卒的陈短工们,野蛮之体魄该是有的,尽管文明之精神的不够具备,并没有影响他们终于不堪忍耐终于造反,但造反之后的短暂结局,大约还是不能不受到影响的——始皇帝终于还是赢了一着呢。

    鉴于始皇帝的如此酷烈,陈短工们的造反,必然在他的有生之年之后,一如那刻在陨石上的谶语,连诅咒都包含了对他的避让。而二世胡亥虽然富于春秋,却也耿耿地宣言:凡所为贵有天下者,得肆意极欲,主重明法,下不敢为非,以制御海内矣。足见其狠戾自用,并不逊色。但似乎这个家族血脉的智慧,都被他那自上古以来未尝有的父亲吸纳净尽了,他的智慧,只剩下听受素小贱的太监赵高之瞒哄,傀儡而已,于是暴动只好在他制下的元年随即发生。而当终于有人担当出头鸟,挑了头份,拼死舍弃忍耐,造起反来的时候,苟安和鸵鸟的平和已经遭到不可抗力的破坏,涸辙灌水,咸鱼们当然踊跃翻身,大家伙云集景从,戍卒叫,函谷举,终于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了一起。

    然而,苟安和鸵鸟的心思终于是融化在骨头里的。所以,当项霸王控制天下之后,尽管对他的所过无不残破,天下人多怨,但劫于他的威强,依然如暴秦制下一样忐忑恐惧,不敢不服。原来,推翻一个政权,只是表示黔首们对原政权的再不能忍耐,却未必等于他们对之后新政权的甘心拥戴。只是黔首们更习惯于他们沉默大多数的本色,于是忍耐总是成为他们若干轮次下生活的主题,于是*之苦,便也在始皇帝死掉之后,继续绵绵地孳生着,久矣着。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诡计达人(1)

 

    其实,后来直做到丞相的陈平,在旁人眼里,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

    钱大昕发现,高祖功臣尽食一县者,惟平一人。也就是说,将封地全县的租税全额都赏给了受封人的情况,只发生在陈丞相一个人身上。当时高皇帝路过曲逆,登上城楼,看到县城里的房子十分高大,不住口的夸奖,以为天下之内,只有临时首都洛阳可以和它媲美。于是在调查了县内户口头数之后,下诏封陈平为曲逆侯,并且尽食之。之前的陈平,虽然是开国的功臣,但封地不过是老家河南的户牖乡而已。

    当然,高皇帝之所以有这样的破例厚遇,和不久前结束的白登之围大有干系。

    汉七年,韩王信投降匈奴,高皇帝御驾亲征,大破韩王军队,韩王信逃亡匈奴,冒顿单于合兵再来,汉军再次大破之。高皇帝准备乘胜进击匈奴,事先派人出使匈奴,探听虚实,匈奴人藏起壮士和肥牛肥马,满处只见老弱残兵和病瘦畜生,于是使者往返十来茬,都说匈奴不堪一击。再派娄敬去。这娄敬本是戍卒出身,因为建言定都关中,皇帝高兴,一句娄者刘也,赐了国姓,拜为郎中。

    国姓郎中到了匈奴,看到的自然还是依旧景观。但他的回报却是,两国交兵,本该夸大自己的势力才是,可臣所见却一派老残羸瘦,这必定是故意示弱,埋伏下奇兵,与我一争高下。所以这匈奴不该打。

    这时节,汉军二十余万已经出动,高皇帝听了这话,自然震怒,将国姓郎中骂得狗血喷头,之后扔进了大牢。高皇帝兵临平城,驻扎在桑椹成熟水就干涸的桑干河北岸之白登高地,结果被匈奴骑兵团团围困,七天七夜断绝粮草。直到高皇帝采纳了陈平的奇计,打通冒顿单于老婆也即阏氏的关节,方才突围。

    至于单于老婆阏氏的关节究竟如何打通的,陈平的世家里只有“其计秘,世莫得闻”含含混混的两句,详情竟然付诸阙如了。

    于是,白登之围的关节问题,不免引发后世闲人的猜测。譬如桓谭的《新论》里就断定说:

    此策乃反薄陋拙恶,故隐而不泄。高帝见围七日,而陈平往说阏氏,阏氏言于单于而出之,以是知其所用说之事矣。彼陈平必言汉有好丽美女,为道其容貌天下无有,今困急,已驰使归迎取,欲进与单于,单于见此人必大好爱之,爱之则阏氏日以远疏,不如及其未到,令汉得脱去,去,亦不持女来矣。阏氏妇女,有妒媢之性,必憎恶而事去之。此说简而要,及得其用,则欲使神怪,故隐匿不泄也。

    类似的说法,也见于为《汉书》标注音义的应劭。只不知是应劭取材桓谭,还是另有别的来源。

    这样的说法,言之凿凿,说得十分自信,因此不能不遭到再后世更闲的闲人之批判。譬如有人说,这不过是当年张仪愚弄郑袖的故智,何奇之有?假如小陈事先不让皇帝受窘被困于平城,即便不是奇计也依然是奇计了(黄震《黄氏日钞》)。

    这话却有毛病,所谓故智,无非前人运用过的智慧,没有别人使过后人再使就不够奇的道理,甚至,屡用屡新,或许才是更智慧也未可知。譬如前人的战例,后人往往仿效,对方如果知道,那是真正的险中求胜,或者叫活学活用,立竿见影;对方如果不知道,那只好怪自己连知道分子的资格都不够,趁早回家恶补常识才是。世界上果然没有两次可以趟过的同样河流,所以故智的运用,起码在哲学意义上,并没有什么破绽。

    而所谓事先预设计谋不使皇上受窘,更是不得要领。虽然老话里一向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说法,但那不仅需要小陈这样的策划人具有大智慧,也得看具有裁夺权力有资格最后下决心的皇上之接受水准。国姓郎中不是没有提醒过皇上,但立马被丢进大牢,小陈不是呆瓜,不触霉头当然是明哲保身的正经。而事到临头,再救皇上于水火,看得见,摸得着,皇上再缺水准,也得说这是明摆着的功劳。再说,设若当初他和国姓郎中一股脑儿踅到牢房就伴,皇上后来的危困又靠谁来破解?当然,高皇帝不是真缺水准的人,白登逃得性命,回来不但放了国姓郎中,当时看赏二千户,封关内侯,还坦然承认错误,砍了前边那十来茬诱导皇上犯错误的使者。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诡计达人(2)

 

    另外的闲人则取法别样的只眼:

    按韩王信、夏侯婴、匈奴等传,则汉之所以动阏氏解围者,止于重赂而已,乌有所谓奇秘之计哉?史公造为此言,遂使桓谭、应劭意测以美女动之,不惟鄙陋可羞,亦诬陈平甚矣。梁玉绳《史记志疑》

    该说这样的说法,动用了所谓本证,也即用《史记》来证《史记》。且看本证的详情。韩王信的列传里是这样说的:

    上出白登,匈奴骑围上,上乃使人厚遗阏氏。阏氏乃说冒顿曰:“今得汉地,犹不能居,且两主不相厄。”居七日,胡骑稍引去。

    夏侯婴列传里的记载也是类似:

    追北至平城,为胡所围,七日不得通。高帝使使厚遗阏氏,冒顿开围一角。

    《匈奴列传》则曰:

    高帝自将兵往击之。会冬大寒雨雪,卒之堕指者十二三,于是冒顿详败走,诱汉兵。汉兵逐击冒顿,冒顿匿其精兵,见其羸弱,于是汉悉兵,多步兵,三十二万,北逐之。高帝先至平城,步兵未尽到,冒顿纵精兵四十万骑围高帝于白登,七日,汉兵中外不得相救饷。……高帝乃使使间厚遗阏氏,阏氏乃谓冒顿曰:“两主不相困。今得汉地,而单于终非能居之也。且汉王亦有神,单于察之。”冒顿与韩王信之将王黄、赵利期,而黄、利兵又不来,疑其与汉有谋,亦取阏氏之言,乃解围之一角。

    汇合三处叙述,不难发现梁氏本证的游离,三处于阏氏原都一致是说厚遗,梁氏却说成重赂,悄悄的偷换了概念。因为赂的含义如果局限在送人钱财的话,遗则是宽泛意义上的给予馈遗,并不仅仅限于钱财。也就是说,通过本证看来,桓谭应劭的臆测,在阐释学角度,反倒的确存在可能的空间,而梁氏闲人的否定,则显得有些轻率。

    至于以为动用了美女的威胁就算是鄙陋可羞,乃至是对陈平过分之诬,就更加的可笑了。美色未必不是贿赂的元素,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作为对单于的意向性贿赂,起码不输于钱财什么,不知道为何偏要一竿子敲死不可。金银珠宝之类的财产性利益和提供性服务之类的非财产性利益,即便以《联合国反*公约》中贿赂内容的明文标准衡量,也无一不符合所谓的不正当好处。子女玉帛从来就是强人打劫的主营项目,行贿也不过就是免去了撕掳的主动贡献而已,满足的依然是打劫的欲望。

    政治的花样,无非就是敲击人性的弱点,无所谓高下,运用贿赂以及性贿赂,只要达到了贿赂的目的,解决了军国大事,回去还不都是可以下账到诸如国务机要费之类的花色名目里面。既然能够拯皇上于危难之际,便不可以轻易将贿赂以及性贿赂屏除在奇计之外。如果说这样就有什么鄙陋可羞的,那也首先应该声讨受与的一方才是,不干小陈什么事,更和诬什么的搭不上界。

    大凡这些闲人书生,长于纸头上的摆弄,好为大言,喜谈军国大事,却又往往不得要领,正所谓理论巨人行动矮子也。

    当然,桓谭应劭的臆测,推量模拟的未必是小陈原生态的计谋,正所谓国家大事秘不可闻,细节是不方便纠缠的,言之凿凿更是有欠妥帖,但两人的基本思路总归不错。送单于美女钱财既然不是什么不可以的事情,在阏氏而言,她当然也知道,与其让单于得到钱财,捎带给自己埋伏下色相的威胁,倒不如凭空劫夺下来,再来鼓动缠绵,讽劝单于,可谓一举而两得。以色事人者,做此想并不为过。《大雅·瞻卬》里唱: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谋虑多的男人成就国家,而谋虑多的女人却往往倾覆国家,历史的教训正是如此。类似阏氏的思路,当然不乏例证,譬如孟尝君的狐裘,送给秦王身边的女人,果然从秦王手里逃得性命,这也足见枕边风是广大长官们都逃不脱的征候。

    倒是阏氏讽劝的说法,有些牵强,所谓今得汉地,犹不能居;以及两主不相厄。匈奴侵犯中原,似乎从来没有因为能否得汉地而居住就停止下来过。而如果两主不相厄真的是约定俗成的政治规矩,那天下真的会因此太平许多,起码能够减少掉若干血肉厮杀,譬如刘皇帝也不必非得干掉项霸王了。大约这样的说辞,一如穷寇勿追一样,只适用于某些战役的安排或者见好就收的遁词,而并不能推广做政治及其继续的战争的法则。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诡计达人(3)

 

    至于汉王亦有神云云,在前科技时代,倒是算得上一个理由,似乎还有些说服的道理。当然,最打动单于的,还是韩王信的降兵没有如期而来,担心其中或许有诈,大约才是洞察之后撤兵解围以防不测的动因吧。这样看来,匈奴的列传记载,才是此一战役的正解。但即便正解之中,小陈为高皇帝建议的世莫得闻的秘计,也依然含混,留下供应后世闲人消磨时间的契机。这含混,其中自然含有作为著作者的马迁大哥故做炫技的成分。

    检点小陈为高皇帝出的主意,所谓六出奇计,内中被指为并非奇计的,还不止上边这出。譬如楚汉相争时期,对项羽麾下骨干分子的离间:

    陈平既多以金纵反间于楚军,宣言诸将钟离眜等为项王将,功多矣,然而终不得裂地而王,欲与汉为一,以灭项氏而分王其地。项羽果意不信钟离眜等。项王既疑之,使使至汉。汉王为太牢具,举进。见楚使,即详惊曰:“吾以为亚父使,乃项王使!”复持去,更以恶草具进楚使。楚使归,具以报项王。项王果大疑亚父。亚父欲急攻下荥阳城,项王不信,不肯听。亚父闻项王疑之,乃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请骸骨归!”归未至彭城,疽发背而死。

    这是相对著名的一个故事,但的确有人对此不屑:

    陈平此计乃欺三尺童未可保其必信者,史乃以为奇而世传之,可发一笑。

    这不屑见于《御批历代通鉴辑览》,也就是说,是皇上的批示,这皇上便是时下口碑不错的乾隆爷。

    诚然,以堂堂亚父的名望,几顿饭功夫就被人家摆平,的确令人郁闷。不过,一切反间的计谋,虽然理论上需要严藏私秘,却并不意味着其中便具有什么深邃的技术含量,甚至揭破之后,内瓤都是很拙劣的,但这又绝对不影响它当初的运用以及运用之后的奏效。乾隆爷应该不会忘记,乃祖当初离间天敌袁崇焕的招数,未必比这高明到哪儿去,还不一样血淋淋的奏效?可怜袁督师的尸骨,凌迟之后的孑遗,当年遭到朝野一片唾弃,不是义士援手,未必能在改朝换代之后有个究竟的下落,足见反间计谋的烈度。

    至于所谓欺三尺童子未保必信,或许的确不错,但三尺童子之不可欺瞒,未必等于三尺以上的非童子就不可欺瞒。三尺童子在乾隆爷眼里,大约是政治白痴的参照系,但有时候,认死理的白痴就远比脑筋活泛的明白人难以欺骗。更何况,但凡做了最高长官,鉴于高层所处政治气压不同于凡俗的缘故,便不免性情猜疑,不免听信谗谤之言,斯人斯疾,这时候最高长官的判断力,受多种元素所困,未必如三尺童子那般简单清爽,所以即便动用最初级的下作手段,未必不可以得逞也。这一点,不论八尺的霸王项羽,还是身量不详的崇祯朱由检,都不能幸免,就算是御批不屑的乾隆爷,恐怕也未必具备多么强悍的免疫力呢。这也姑且可以称之为一条潜规则吧。乾隆爷不以小陈的反间为然而发一笑,不知积年之后,更有不以乾隆爷为然者于发一笑处发一笑也。

    小陈的种种奇计,在这些人看来,成色大多不足,也即不配称奇计。但仔细想想,在政治的角力场上,刁钻下作之类的阴谋,从来不绝如缕,只要出人逆料,果然奏效,没有什么理由非得剥夺其奇计的资格吧。因此小陈依然不愧诡计达人的称号。

    说来也巧,小陈的智慧被质疑乃至蒙诬,原不是后世才有的,譬如当初投奔到汉王麾下,立刻拜为都尉,典护军,一时引起诸将的不满,绛侯灌婴之流便到汉王那里吹冷风,列举了小陈事魏事楚不得才来事汉以及早年私通大嫂目下收取献金等等一系列恶行,而劈头立论的起兴,居然是从小陈作为美丈夫生发开去的。

    关于小陈的个人面目,世家中果然说他是为人长大美色,是地道的河南美人。后来他从项羽手下只身逃出过河时,又曾因为是孤身美丈夫而遭船老大怀疑腰包里携带金玉宝器,险些被杀。原来男人一旦美色,难免要遭人怀疑的。这大约就是非虚构的历史与虚构的文学之天壤区别,按说高大英俊,乃是颠扑不破的正面人物元素,面如傅粉目似朗月鼻若悬胆之类,端的是英雄的不二扮相,因此清俊后生小陈无疑该是个天赋的好人,不料他却因此赢得相当梯度的负面效果,不能不算是一种颠覆,同时也从一个角度证明,太史司马哥写的,果然不是后人诟病的小说家言。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诡计达人(4)

 

    绛侯灌婴的立论起兴,着重在小陈虽然是个美人,却是宛如冠玉,其中未必有也。该说这譬喻真的有功力,文采根本不像绛灌那样人说的话。帽壳上的缀玉,果然光射于外,也果然中非所有,有了便不是中空的帽壳了。这是说美色之于智慧不存在因果关系。

    但同样是美色,小陈却曾得到另样的结论。譬如同乡的一位张姓老妇,孙女五嫁而五夫死,具有超越常人的克夫声誉,寻常人不敢来娶,小陈则因为贫穷而动心。张大婶是个有钱人,所以并不因为贫穷而轻易阻隔贤路,通过小陈担任丧葬经纪人案例的考察,首先对小陈予以初步肯定。之后又亲自考察了小陈的家境,在背靠城墙的巷子深处,破席子遮掩的门户之内,便是小陈和大哥一家,凄惶一如皇后区贫民窟里的寒寮;门户之外,则散布着社会贤达人士才有资格乘坐的轿车级辙印,昭示着小陈人穷志不短的社交案底。于是大婶下定了决心,要将孙女许给小陈。

    尽管拥有克夫的隆誉,但以小陈穷汉一个却不务正业喜好读书游学因而遭到满县人耻笑的败坏名声,富家寡妇和他攀亲,的确需要承受相当压力,无怪寡妇他爹提出质疑,但张大婶的理由却掷地有声:人固有好美如陈平而长贫贱者乎!也就是说,小陈这样级别的漂亮帅哥怎么会一辈子受穷呢。

    真的是美丽无罪,帅哥万岁。过去只知道女人的色相可以决定她的命运,不料远在秦末那个不成的时代,男人也可以享受和女人一样的待遇,凭借天赋的容貌,披靡所向,操纵富贵,左右自己的运命。美色也许不可以决定智慧,却可以影响命运。看来作为大规模杀伤武器,容颜的威慑当量,并不因性别而有什么差异。这一点,起码在小陈的个案中就得到了具体印证。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我的名字叫安

 

    被称为暴君的秦始皇帝,在统一六国之后,立即面临地方政权统治制式的选择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沿袭周朝以来的分封制度,裂地置王,诸侯镇守。但皇帝在群臣意见皆以分封为便的一边倒形势下,依然采纳李斯的建议,对诸子和功臣,仅仅赏赐爵禄,而将天下土地,划分为三十六郡,郡下监县,由中央派遣人员担任各级行政长官,这便是著名的郡县制。

    郡县制建立的理由,据始皇帝自己所说,考虑的是,天下共苦战斗不休,正是因为诸侯的更相诛伐,而天下初定,重要的是海内宁息,稳定压倒一切,而新国家立新制度,操作上的简便也是显而易见的。

    秦皇帝郡县制度的居心,无疑是方便自己对国家的垂直管理,所谓中央集权是也。不过,这样的行政格局,当然也无疑具有进步意义,甚至绵绵泽被后代。但分封的欲求,并不因为这样的进步而随即土崩瓦解,反倒化整为零,润物无声地依然潜伏在不止诸侯及其后代的更广大人群的大脑皮层之中。于是,短工出身的陈涉,举事造反,草创初定之后,首先的要务,便是据地称王。那些个六国余孽,更是趁此机会,一窝蜂地自立为王。而在楚汉对峙时期,分封作为政治手段,也是一派弥漫缭绕。暴秦固然是很有必要推翻的,只是荡涤污垢的时候,和脏水一起泼掉的,不免也有新诞育而无辜的婴孩。进步的成本之中,未必没有进步的残骸。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我的名字叫安?奠基礼(1)

 

    甚至到了建立汉朝的高祖刘邦,分封依然需要延续,乃至还要扩大到并非子弟同姓的外人身上,这便是所谓异姓诸侯王。其实,从理论上说,这些个异姓诸侯王,没有凭借血缘关系,才最是应该分封的正选,起码比起那些同姓子弟更有些道理。这些人大略两种,一是原本就占地为王的,一是为了政治需求划地分给手下将领的。其中后者更是刘皇帝的汉朝所以得以建立的必须条件,譬如韩信彭越,若是没有这样肥沃实在利益的割舍,不但劲敌项羽难以及时平定,甚至出现个N国鼎立,变出许多对手来,都是极其可能呈现的局面。

    这些个外姓旁人做王爷,正选自是有正选的道理,但却当然不是高皇帝的内心所愿,因此不免要对他们动用些手脚。然而在做了若干手脚之后,游离在刘姓天下之外的异姓诸侯王,依然还有七个,他们是: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韩王信。这些人的封国犬牙交错,分布于六国旧土,手中又都握有重兵,这样庞大的异己势力存在,除了标志着刘皇帝自家地盘的汩汩流失,更是对中央权力的眈眈威胁,如何能让皇上放心。诚然,同姓诸侯对国家安全而言,未尝不具有同样的威胁,利益面前,何计骨肉,之后的吴楚七国之乱便足以说明,只是在刘皇帝的天平上,比起同姓的麻烦,异姓的危险更加严峻。因此上,前者叫的是兄弟阋墙,后者却被定为谋反。

    于是,在期待*无常尽早收拢那些个异姓王爷的生命账簿之余,高皇帝必须主动地在自己有生之年,除掉这些个外姓祸根。其中韩信彭越英布功高势强,又是其中的心腹之患。在吕后的大力协助乃至主持下,三人和臧荼皆以谋反的罪名,次第被刘皇帝收拾,韩王信则逃入匈奴,加上自己死掉的张耳吴芮,异姓诸侯的隐患,基本被剿灭干净。他们的封地,也随即收回,纷纷转入刘姓子弟的名下。鉴于这些异姓祸根的心腹之痛,每次的政治计谋,刘皇帝几乎都亲历亲为,军事行动,更是御驾亲征,大约如此重大的政治军事事件,交给别人,他也未必放得心下。

    英布是最后一个被剿灭的祸根,平叛之时,刘皇帝更是抱病而往。这个脸上黥着金印的骊山苦役犯,早年是刘皇帝老冤家项羽的得力悍将,排兵布阵也得其真传,酷似那老冤家,着实让刘皇帝看了闹心。不过,尽管苦役犯麾下兵将素来精锐,终于也和项老冤家一样,为刘皇帝所灭。但刘皇帝为此也付出了沉重代价,亲临战阵时,被苦役犯方面射来的流矢所伤,在家乡唱完安得猛士守四方的慷慨句子后,病情渐渐沉重起来。这时,异姓王爷们的确剿灭殆尽——准确的说,还有一个长沙王吴芮的儿子吴臣硕果仅存,但他势力最弱,已经算不得什么患了——刘皇帝起码对此可以安心了,只是他的生命也随之消耗干净。看来心腹之患,也是需要用心和腹作砝码豁出去才消除得掉的。

    在吕后的本纪里,司马太史曾有比较高的评价:佐高祖定天下,所诛大臣多吕后力。这自然会遭到后人的批判,以为她诛大臣多力无疑,定天下则未必。其实对功臣实施的诛戮,本身也就是定天下的一个部分,这一点,起码在刘皇帝的观念里是能够得到相当认可的,否则刘皇帝就没必要殚精竭虑乃至赔上性命地剿灭那些个异姓王爷了。

    在刘皇帝弥留之前,吕皇后进行了例行的国务咨询。对丞相的后续人选,刘皇帝在遗嘱中排出了若干顺序,之后专门提到军事长官的重要安排: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

    这是相当著名的一个人事安排,尤其对周勃的评语,更是绵绵流传。刘皇帝此言一出,周太尉基本定格在安刘柱石的标准结论上,从此成为安刘之不二代言,千古之下,他都足以顶着钦命,自豪地声称:我的名字叫安乜。

    然而,周太尉对刘氏天下的所谓安,虽然得到刘皇帝的预先肯定,实际却并非一团赤胆,毫无杂质,内中其实颇有些不尴不尬的暧昧。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我的名字叫安?奠基礼(2)

 

    所谓安刘命题,自然主要围绕在吕皇后对国家政权的干预上。在亲生儿子孝惠帝即位后,吕皇后——这时应该叫太后——虽然对同姓诸侯进行了局部裁切,但基准原则还可以归结为以儿子为中心的政权巩固工作,只是手段的刚毅已经令人眼界开阔,譬如鸩死和准备鸩死赵王如意和齐王肥,用截断肢体挖眼熏耳灌哑药等外科手术变戚夫人为人猪。

    更剧烈的措施还是在孝惠帝死掉之后。吕后本纪里的描述是:发丧,太后哭,泣不下。所谓哭而泣不下,是说哭得不够痛快。这时,一个叫张辟彊的侍中,就此向王陵陈平两位丞相发问:太后独有孝惠,今崩,哭不悲,君知其解乎?侍中是皇帝身边的人,宫中信息的吸纳自然有天然优势的管道,因此两位丞相不免请教。辟彊侍中的建议是:

    帝毋壮子,太后畏君等。君今请拜吕台、吕产、吕禄为将,将兵居南北军,及诸吕皆入宫,居中用事,如此则太后心安,君等幸得脱祸矣。

    这建议的立足,听起来似乎是替以两位丞相为首的诸位大臣免祸,属于给出路的主意,可仔细再看,却不难发现,这是在为吕氏家族的进入中央机构修桥铺路。如果说诸吕拜将可以解释为对太后的一种安慰的话,控制南北军,则几乎等于在不流血的状态下发动了一场政变。因为南北军是拱卫帝后两宫的近卫部队,对政权中枢的作用,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所以后边诸吕的居中用事,在掌控南北大营的前提下,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因此,本纪里说,吕氏权由此起。这样看来,上述建议,简直就是为吕太后日后改天换地的大事业献上的一份奠基礼。

    当然,不能说辟彊侍中的话是无风起浪,譬如所谓吕后之于君等的畏与祸。早在高皇帝驾崩时,吕后便秘不发丧,与老相好审食其商量,准备借机除掉包括已经钦定为安刘不二人选的绛侯在内的诸将,理由是:

    诸将与帝为编户民,今北面为臣,此常怏怏,今乃事少主,非尽族是,天下不安。

    这样的推测,果然理论上能够成立,后来孝文皇帝接到绛侯爷们安刘之后送达的即位通知时,手下的郎中令张武,也曾说过内容相当类似的提示:

    汉大臣皆故高帝时大将,习兵,多谋诈,此其属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吕太后威耳。今已诛诸吕,新啑(喋)血京师,此以迎大王为名,实不可信。愿大王称疾毋往,以观其变。

    但事实证明,该可能基本只存在于理论上,如张郎中建议的那样观变未尝不可,若妄动杀机,痛下绝手,却实在有清除异己将高皇帝老部下一锅烩的狼子居心。这位名字叫作野鸡的山东娘们儿,如此作为,不能不说她改天换地之心,早就存焉。该居心终于因为另一位也叫食其的郦姓人的弟弟商将军,及时用危言向那娘们儿晓以利害,方才作罢。这位也是开国功臣的商将军,似乎总是充当关键时刻压塌骆驼的那根稻草,后来绛侯爷的安刘行动,其中也有他不可或缺的帮助。

    如此看来,呈献给甲方的奠基礼中,对乙方也是包含相当合理成分的,似乎哪头也不是错,算得上是出其左右皆逢源了。

    而提出如此建议的辟彊侍中,不过年方十五,居然有如此的气魄。也无怪,因为这小张,原来竟是留侯张良的儿子,果然不愧名门之后——只是这不愧,说起来有些不明不白。

    当然,关键的问题是,作为辟彊侍中伯叔辈的丞相,老谋深算,居然也从善如流地采纳了小张侄子的建议,足见这建议的越发合理。按照《汉书》的说法,此处的丞相,并非是们,而只是左丞相陈平。不过,按照权限顺位,右丞相王陵更是有资格下最后决心的人,所以即便是陈丞相主持,王丞相也起码是默认的姿态才成。也许大家如此的态度,其中或有顾及留侯的成分亦未可知。毕竟,这时候,在吕后人生一世间如白驹过隙何至自苦如此的强制劝说下,留侯已经放弃辟谷轻身,正在家中休养。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我的名字叫安?安的成本(1)

 

    接下来的事,似乎更加顺理成章,和平演变之后,太后不但痛快地哭了出来,而且在大赦天下之后,立了个孙子做傀儡,然后亲自称制,号令一出于己。

    称制后吕太后第一个要做的大动作,便是动议封诸吕为王。这里便遇到一个难题,也即所谓高帝刑白马盟事件。据说在这个事件中,高皇帝曾歃血盟誓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但如此重大事件,却不见于刘皇帝的本纪,也没有语在个什么其他的地方,只是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的序里,有一句:高祖末年,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因为刘皇帝的汉朝,封赏功臣的标准是,大者为王,小者为侯。功臣去路,无非这两项。但这里的口气,却只是叙述事实,而并没有明白昭示是盟誓事件的相关记录。不过,基本原则显示,高皇帝在剿灭了那些个心腹祸根之后,的确在正式场合立下过如此规矩,为的自然是提防后患。然而后患果然来了,来得还果然是后添的患。

    太后自然清楚这个经过歃血仪式的规矩,但依然动议,足见她的决心。当然,高皇帝尸骨已寒,说过的话算与不算,就看怎么理解了。譬如右相王陵,虽然默认了诸吕为将,但论到封王,却不肯含混暧昧,毕竟,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但所谓的原则问题,在政治的博弈场上,也未必就一定是什么大是大非。以设身处地的具体人情而论,原则总是可以通融的。毕竟江山是皇上的,吕即刘也,两公母还不是一家嘛,所谓陛下家事是也,不干大臣们什么事。因此,怎么个理解法,彰显的就不止原则了。譬如同样的问题在左相陈平和绛侯周勃那里,得到的答复则是: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称制,王昆弟诸吕,无所不可。

    这样的答复,体现的果然是对原则问题的迥然理解。给子弟封王,乃是在天下笃定时候的必然过程,所谓家天下者是也,天下不封给自家子弟,也就不必舍身博命地去赢取天下了。既然是个必然过程,那么,高皇帝做得,如何高皇帝的嫡亲老婆就做不得?从太后的身位看来,诸吕正是嫡亲的子弟,哪里是什么异姓呢。该说这个关系梳理得十分顺畅,但却在暗中表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两个老臣的心底里,已经承认了太后对天下的合法掌控,或者说,他们是在暗示,对太后于刘姓天下事实上的改朝换代,他们是不争地赞成的,起码是没有什么异议地予以接受了。

    其实,王陵的说辞当然是借口,所谓异姓不封王,乃是高皇帝就功臣而言,未必可以拿来限制外戚。王相爷祭起的原则,其实是在以不抵抗的姿态对太后的改朝换代实施抵抗,也就是不肯承认已经称制的太后是天下的新主子,异姓不封王云云,乃是在强调,太后不过是刘氏天下的暂时代理人而已。用这个原则规范封王诸吕,该说王相爷也是暗藏杀机,因为太后虽然称制,却还不能明目张胆地说天下已然改了姓,因此异姓不封王的耿耿理由,仿佛躲闪不开的软刀子一般,还得苦苦地挨着。

    但孤掌的王相爷如何抵挡得了太后笃定天下的脚步,何况还有陈平周勃这些已经摇动尾巴的老臣子献媚一样的拥戴。不久,太后就用明升暗降的人事安排,将王相爷拜为太傅,去做对朝政没有任何干预能力的帝王师了。王相爷咽不下这口气,托病请求了退休。此后的王诸吕,就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了。

    如此不难知道,这位被刘皇帝称誉为足以安刘的绛侯爷,实在是在吕太后偷天换日的节骨眼儿上,根本置刘皇帝生前约定的既定方针于不顾,甚至对新主子及时给予了道义上的支持,对天下易主,采取了姑息纵容乃至跟从的态度。这当然可以理解为是明哲智慧的自保,也许无可厚非,但却也再不配高擎安刘的大旗,充当什么救世的功臣了。

    诚然,吕氏集团的最后覆亡,绛侯爷军门一呼,将士左袒,关键时刻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似乎很像他标榜的那样,所谓全社稷定刘氏之后,别人远不如他。但这至多就是纵火犯良心发现变身做了灭火的消防员,灭火的功劳究竟是拜赐于当初的纵火劣迹,没甚资格可以夸耀什么安了。正如前人所说:陈平、周勃不以此时极谏而顾阿谀曲从,乃致酿成其祸,他日虽有安刘之功,仅足以赎今之罪耳。(凌稚隆《史记评林》)   

 

《半夏读〈史记〉》第二部分 我的名字叫安?安的成本(2)

 

    当然,绛侯们的纵火行径,还可以从政治智慧的角度进行诠释。譬如在吕太后作为实际的最高统治者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嚣张时期,作为刘氏的忠臣,有必要潜伏爪牙先行忍受,等待时机一旦来临,再去将刘氏的天下还给刘氏。只是绛侯爷们的忍受,几乎是在抖着拥戴的机灵,替太后的变天推波助澜,这样的忍受潜伏,实在逼真得令人无法相信那究竟是否忍受潜伏。而且,正是在这种逼真忍受潜伏的氛围烘托下,太后她老人家对刘氏子弟实施了肆无忌惮的剃刀式的荼毒,刘氏子弟批量凋零,可怜高皇帝,拼了自己的性命扫除掉异姓诸侯缔造的稳定江山,却被枕头边的贴身老婆,进行了另一番的异姓宰割。

    用这样惨痛的成本来成就对刘氏的安,不知地下之高皇帝当做何想,或者如王相爷所指出的,承担安刘重任的绛侯们对刘氏子弟的如此破费,将何面目见高帝地下。

    再者,后来的诛诸吕,未必仅仅是安刘这么纯粹的单一目的,或许更根本的,恐怕还有针对吕氏集团的种种不满,而非对其外姓干政的违反原则,否则就不必等到吕后死掉才来讲究那些原则了。

    说到底,安刘个案,立论原在刘皇帝。而大凡长官乃至最高长官,往往喜欢苦大仇深的卑贱人。这样的人得骂就骂,之后却面不改色,了无挂碍,继续死心塌地,骨子里就是皇上那一屁股蹲儿的,因此很容易成为亲信死党甚至奴才。所以高皇帝对他们,不能不投以另眼的看顾。譬如定天下之后的杀功臣,一般并不会将绛侯爷之流列入名单的,甚至屠杀异姓功臣的队伍里,往往是他们作为心腹大将挂衔的。这道理或许也可以这样替刘皇帝着想:绛侯爷这些在司马太史眼中鄙朴凡庸之人的功名,往往都是因刘皇帝而起的,没皇上便没他们的今天,所以原则上理当属于忠心;而韩信英布这些志与众异之辈,刘皇帝的江山则是因他们而得的,没他们便没有刘皇帝的今天,所以原则上他们才该是不安分的。因此安刘的重大历史责任,刘皇帝只能安排给绛侯爷这样的人了。

    诚然,天下姓刘还是姓吕究竟哪个更合适,在后人以及当时的百姓看来,也许无关甚紧要,安不安刘的,也许不是什么天大的攸关事体。司马太史就曾高度评价吕姓时期道: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这样的班班业绩,应该说起码不输于高皇帝时期什么,或者说各有千秋总是可以的。不过,这于安刘,似乎是另外一个话题。终究,在高皇帝对绛侯爷期许的安刘契约中,在乎的仅仅只是刘氏血统的延续与否,而绝对不允许比较刘氏与非刘氏统治水准的高下。

    至于绛侯爷的重厚少文,或者世家里评价的所谓木彊敦厚,自然和他早年外来拆迁户又从事编织竹篾苇篾的养蚕用具以及为人吹箫从事丧葬帮工之类的卑贱出身大有关涉。更可贵的是,绛侯爷对诸生说士的态度,也十分的蛮横不客气,这却和高皇帝轻士善骂的脾气,堪称肝胆相照,这就无怪高皇帝以为他可属大事了。

    其实,无文并不等于没有心机。常听成功人士慨叹自己的没有文化,以为否则成功将会更加巨大。其实,可能正因为他们的没有文化,才造就了如许乃至巨大的成功。无文或许往往可以将个人的潜质发挥到最大化也未可知呢。譬如绛侯爷曾经诋毁容貌出众的陈平,但却不曾说过秀色如美女却深得刘皇帝器重的张良什么坏话。文帝时,绛侯爷免相就国,有人告发他准备谋反,牢狱中是皇上舅舅薄昭说动薄太后,才捞出了一条老命。而国舅爷这条重要的人脉,则正是绛侯爷用巨量的实惠早就结交扎实的牢固关系。这些,都足见他根本就是个颇有心机的粗人。

    但,在安刘事件上,绛侯爷却的确有些夹缠不清的不良嫌疑,这一点不等他琢磨清楚以何面目见高皇帝于地下,就遭到了报应。以他拥立文帝威震天下的不世功勋,居然像劳模带头下岗一样被要求做榜样卸任回家,之后的日子,他是穿着厚重的铠甲,在忧愁恐惧中度过的。文皇帝对这位恩人的不假颜色,乃至赏赐给他的牢狱之灾,恐怕其中不能不有对他破费如许刘姓子弟付出巨大成本方才安刘的丝丝怨恨吧。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廉爷的死穴(1)

 

    拉屎撇条虽然是人生五谷轮回之必须,却终究属于迫不得已的下作,所以总是不方便优雅提起的,提起也往往偏重贬损。一秀才拈酸,得一孤句“驻马上山阿”,却死活接不来下句,于是做推敲状,边溜达边叨咕。不料却撞见隐居山林的顾况,顾大爷才子性情,最爱嘲诮,登时就起了雅好,直截的动议道,何不就接“风来屎气多”。

    都说文人无行,这话果然。不过以秀才的酸招致才子批判的臭,倒也般配贴切,只是一棍子打成屎诗,也忒损了点。那秀才后来惭愧逃走,端详之下,其实算个谦虚的人了,日后难免进步也未可知道呢。

    虽说这屎是不齿于人类的排泄物,寻常人厌恶惟恐不及,发出动作的时候,总需要肃静回避,躲一僻静去处方才方便,可那些被大家时常惦记着的名以及大人物们,却不免喜欢时常提到,并且没有丝毫的顾忌和看不起。庄子他老人家就说,那可道非常道的道,原是无所不在的,尤其在那些卑琐细末的东西上,譬如蝼蛄蚂蚁呀陈糠烂谷子呀砖头瓦块呀,最后着重强调的大轴,便是这不招人稀罕的屎尿。

    道在屎尿中,果然是哲学家的精辟。不过这精辟又勾起人想到些什么。后来披靡一时的禅宗,也喜欢用粪便凸现自己的主张,大安禅师就曾表决心说,吃沩山饭,屙沩山屎,不学沩山禅。这话很有点儿烈女撒泼的味道,生是你家人,死是你家鬼,你小子就是投胎转世,轮回N次,也逃不掉老娘死磕的手段。

    当然,比这更有声望的,则是那饮誉天下的著名顿悟:佛是干屎橛。这顿悟除了再次见证臭烘烘的巴巴和玄悠悠的思维科学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末端与高端往往如此——之外,显而易见有抄剿庄子老师的嫌疑了。好在人类文化的遗产一向资源共享,前人永远不计较后边的转手趸卖,也计较不得,倒是有翻了几本破卷子的好事徒,偏喜欢做抄家式的揭露文章,除了卖弄学问,并没有什么实在意义。卖弄学问不是美德,得饶人处且饶人,刀下留颗头颅,日后免得惹人算计,不然,走夜路眠孤床,没准儿要心惊肉跳做噩梦呢。

    噩梦权且不提,且说那自称太史公的司马迁,讲过一个许多人几乎耳熟能详的段子,说担任太监小伙计的蔺相如,帮着赵国楞是从霸王秦国手里保全了和氏璧和国家安全。一向说宝物惹祸,这和氏玉璧就让楚国人小和兄弟瘸了左腿瘸右腿,几乎哭死才仅仅论证了并非石头的基本身份,现在又差点儿祸害了赵国人民,真的是多亏了蔺伙计。

    蔺伙计后来又在渑池的友好会见中,用同归于尽的要挟,让秦王嘬了瘪子,好不威风,所以回家就被领导封了高干。论功行赏,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料却惹恼了一个旁人。这旁人就是妇孺尽知的廉颇。

    廉颇是赵国的良将,勇气知名诸侯,一刀一枪,拼着血海般的干系,立过不少功劳,如今让个马崽小混混一样的贱人,凭着几句红嘴白牙的咸淡话,演绎出小说一般的故事,眨眼间就盖过了自己,当然不服。也是武人心性:赏罚过当,本该找高层首长论理才是,怎么偏要和自己的同志过不去呢。

    蔺伙计是真英雄,明白大道理,不和前辈大叔一般见识,让他一寸又何妨,非躲你不成。胡同里回车,果然赚得廉大叔剥光了膀子扛着荆条,登门认罪。粗卤人好交道,小蔺同志于是和廉叔叔成了生死弟兄。

    再后来,秦赵两国决战长平,小蔺同志已经报了病危,廉大叔带兵迎战,屡战屡败,坚守不出。都说陕西人瞧着实在,可也一样会摆弄心眼,这时他们放了流言蜚语说,单单就怕那赵括来和咱交手呢。

    这赵括的爹是收租子的出身,却吊诡熟谙兵法,坚信两鼠斗于穴,将勇者胜——这话后来被直译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军事熟语,当年廉叔叔揽不得的烫手包子也敢接,立过大功。可这赵老爹命短,此时已然归西,倒是这儿子,自幼学习兵法,说起带兵打仗,连老爹也不放在眼里。可这打仗是死人堆里博命讨生活的勾当,比不得蔺伙计的外交辞令,光靠舌头好使唤不灵,所以一去就被收拾得一塌糊涂,让白起连屠带坑,灭了四十多万壮丁,若不是沾亲带故的信陵君偷了虎符来救,赵国没准儿就完了。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廉爷的死穴(2)

 

    后来燕国看着赵国男人死绝,以为是糠心的萝卜,便趁火打劫,起兵来犯,生死关头,还得是廉叔叔亲披战袍,大破燕军,直追到燕国城下,割地求和,真的是让那厮梦里都怕哟。

    说来这廉大叔身板子就是结实,小蔺老赵都先他而去,国君也换了三茬儿,真个是三朝*。可新国君是个不肯念旧的人,瞅着这廉爷爷恋栈,就想着提拔个异己换换胃口,便让乐乘顶替了廉爷爷。

    这乐乘本是燕人乐毅的族人,也算是名将沾边的人,当初伐赵,被廉叔叔生擒,却不做断头将军,投降了赵国。说起来他也算是廉叔叔的门下了,不是外人,肥水算不得旁落。可廉叔叔此时马齿加长,虽然成了廉爷爷,本性却还依旧,一肚皮鸟气不敢和孙子辈儿的领导讨公道,却揪着乐乘一顿暴揍,直打得乐门下落荒而逃。

    这回是真的撕破了面皮,乐乘虽然是旧部,却没有蔺伙计的英雄气度,廉爷爷只好背井离乡,跑到魏国。这魏国曾经被廉爷爷屡屡收拾,却并不记仇,可终于也不给他信任。那边赵国,自廉爷爷去后,则时常挨秦国蹂躏,于是想起他的好处,便打算请他回山。

    这等喜讯,着实让廉爷爷开心,见了赵王派来的使者,兴奋度大为攀升,一顿饭吃了一斗米和十斤肉,然后披挂上马,使枪弄棒的盘旋了几个来回,表白自己绝对的好使唤。想来能吃者必能干,斗米十斤肉,和武松李逵的饭量差不许多,可这廉爷爷的年龄比那两个要长了许多,大约望六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神勇照旧,真的是不容易。

    岂料天算不如人算。这赵王身边有个心爱的臣子,叫作郭开,早年和廉爷爷有过节,如今看领导有再次提拔仇家的意思,便用足了银子给那使者,让他给廉爷爷添堵。

    说起来这使者是个绝顶的聪明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国家兴亡本不是小的们操心的事体,可眼睁睁的看着这廉爷爷精神矍铄,和半桩小伙子一般,又该如何不辱使命呢?

    聪明人就是聪明人。那使者回去见了当家的首长,就说了,廉将军老虽然是老了,可吃得还是很多,不过和小的坐了一会儿的功夫,他老人家就跑了好几趟的茅房哟。

    琢磨起来,这话的确阴毒,先给您老拔个高,再让您从那高处跌下来,怎么就不狠呢。着啊,打起仗来哪里容得您总往盥洗室里颠儿哟,您多能吃也扛不住这能拉啊——即便您有快放屎迅速解决战斗的异秉,也终究济不得事。高手过招,点的果然是死穴。小赵首长听了这话,自然觉得廉爷爷就是老了,接下来当然是不再用了。谗人当道,英雄无门,也无怪赵的忽焉之亡了。

    再后来,为一块非石头砍了小和两只脚的楚国,偷偷到魏国接走了廉爷爷。可那时的楚国,势道衰落,早没了给人立功的机会,廉爷爷到了还是个无用。他老人家晚年越发郁闷,但还是念念不忘提不起来的当年,只好说几句最喜欢带赵国的兵之类解不得饥救不得渴的不凉不酸话,寥寥*,徒然让后来的人们,深切怀念他的尚能饭否。

    《淮南子》上说,北方幽晦不明,天之所闭,所以那里的人脖子短肩膀阔,附带*下。幽晦不明天都闭眼,仅从廉爷爷的遭遇就能证明,不必聒噪。*就是屁股,*下的意思,该是说北方人缺乏翘屁股。

    这话自然很值得商榷,但屁股的翘与不翘,不论男权女权出发,意义其实更在于女人。廉爷爷服务赵国,北方汉子大约是不错的,可皮松肉耷拉,就算本来屁股翘,到如今也看不出什么端倪了。然从生理解剖入手,仿照子宫后倾不利生育的医学定论,屁股的下垂,或许倒备不住导致肛门括约肌的松弛,和拉屎的频率,有些个不尴不尬的牵涉。

    这却与廉爷爷有关。如此看来,廉爷爷的不得起用,除了老天不开眼和吃得太多,也还有医学层面的深刻个因值得探讨呢。拉屎改变命运,良有以也。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

 

    说起来,富豪与长官的结合,也即所谓官商勾结,实在是古已有之的事情。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河南大财东吕不韦的故事。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砍头书(1)

 

    不过,比起一般意义上的********,吕财东的故事更具有不寻常的意义。因为这里并没有寻常所见的权力寻租,或者说,那个寻的主语,发生了根本性的置换。那时,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的吕财东,已经俨然是不打折扣的成功企业家了,而他物色到的权力发包者,却不过是个母亲失爱,自己被外派到敌国的一个人质,尽管是秦国太子安国君的儿子,但却是二十几分之一的非嫡正的孽子,平日里的吃穿用度都有些捉襟见肘,几乎是穿路边摊的水准,身上丝毫散发不出潜力的丁点儿味道,寻租资本基本为零。

    这样一个流浪王孙似的人物,真正是不得意的破落子弟,看不出权力的蛛丝马迹,不料吕财东一见,居然倾心,结论是:此奇货可居。

    按照《战国策》上的记载,这一瞬间更加具有说唱性:

    濮阳人吕不韦贾邯郸,见秦质子异人,谓其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主定国之赢几倍?”曰:“无数。”不韦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饱食;今定国立君,泽可遗后世,愿往事之。”

    说它有说唱性,是因为,作为商人身份的吕不韦,似乎不必需要讨论耕田疾作的意义,珠玉赢利的百倍之于耕田之利的十倍,在商业氛围的家庭内部,也本该是早已不争的事实。所以如此喋喋琐琐地陈述,原是此段文字写作人的着力渲染,意在托举将那流浪破落王孙作为投资标的之深谋远虑。

    不必阐释,无论可居的奇货,还是立主定国之赢无数,当然都是典型的商业语汇。可见吕财东的居心,完全是从商业运营角度立论的。然而,后边的情节发展,却让我们不得不承认,作为商人出身的吕财东,设置的是真正的政治大局,进行的也是真正的政治博弈,其间风险潜伏,程序麻烦,危机叠现,辗转多端,全不是国人最津津乐道的一夜暴富,个中的发迹过程,十分漫长,需要坚强的耐心,不厌其烦,非卓越之操盘手不能负担。

    莎士比亚说,不要借别人的钱,也不要借钱给别人。吕财东流水价花出去的渠道费用,自然无疑属于后者。按照莎作家的论述,如此行径,大有失去本金和失去朋友的双重恶果。这些恶果,以吕财东成功缔造不俗业绩的阅历,是不难推测预知的,但他依然持续破费地经营着。

    后来的人提及此,往往从千金五百金六百金之类的政治献金数据着手,虽然的确瞧看出了吕财东的经营心思,却不屑于他在经营上发奋的执著,过于强调他的奸,往往忽略他的韧。如果说吕财东做的是窃国的大盗,后来人则只看见贼吃肉,看不见贼挨打。自然了,后来人从结果出发,看他着着得手,似乎是用银子的直钩钓上来的弥天富贵,却不肯替他作想,在一丝机会都渺茫的时候,他偏能甘心承担倾家荡产乃至身家性命不存的天险,一丝一缕地积累起机会,涓涓细流,终成正果。说他是伎俩固然是伎俩,然即便就是所谓政治家,也未必能够有如此的胸襟怀抱和气魄呢。

    粗略地说,他的居奇顺序大略是:首先要用诸如秦王老矣之类的紧迫理由,说动那位破落王孙,肯于和自己携手共赴那单富有魔幻色彩的窃国计划;然后通过关节,打通太子的嫡亲老婆华阳夫人的血缘亲人;再通过这个亲人,不经意中氤氲那人质王孙的贤智和对夫人的深刻惦记,并且在水到渠成的当口,寻找到做华阳夫人思想工作的实质机会;在这个机会中,必须能够运用社会的和语言的超凡智慧,间接地通过该亲人的复述,真正打动她;被打动的夫人同样能够再去打动太子,答成收纳破落王孙为嫡亲儿子的暗箱契约;之后还需要漫长等待现任的国君尽早地正常或非正常的死亡,然后太子即位国君,王孙如约成为新的太子储君;再等待刚刚即位的国君尽早地如其前任一般正常或非正常的死亡,王孙太子顺利即位国君:这之后,只要王孙不食言,才能够达到分秦国共之的最后目标。也就是说,作为政治媒婆,吕财东的酬劳就是分享国家权力的一部分。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砍头书(2)

 

    这一番罗嗦的叙述,其实在吕财东做来,是越发不可想象的相当的罗嗦。在后来者看来,罗嗦的前途当然是光明的,而在当事者体味,罗嗦的道路无疑更是曲折的,其中还间或发生诸如秦军兵临邯郸,赵国欲杀王孙人质,需要当机立断,撒出敦厚的人情银水,滋润看守那颗粗糙干枯的心,买通道路,逃脱性命这样无征兆不确定的随机突发事件的及时排解。

    诚然,在前述的罗嗦程序中,最具挑战难度的,非通过他人之口的复述打动华阳夫人莫属。在语言的信息传递中,难免有不可逆料的损耗。因此,吕财东在交代亲人说客转述的时候,在尽量不使说客自尊蒙受伤害的温软前提下,必须寥寥数语,方便记忆,关键的是要能搔着夫人的痒处:

    吾闻之,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今夫人事太子,甚爱而无子,不以此时蚤结于诸子中贤孝者,举立以为適而子之,夫在则重尊,夫百岁之后,所子者为王,终不失势,此所谓一言而万世之利也。不以繁华时树本,即色衰爱弛后,虽欲开一语,尚可得乎?今子楚贤,而自知中男也,次不得为適,其母又不得幸,自附夫人,夫人诚以此时拔以为適,夫人则竟世有宠于秦矣。

    吕财东所要说动的,是一个甚受宠爱可以说如日中天的太子夫人,能令她心有所戚戚然,便必须知道她的软肋,于是劈头就醍醐灌顶地提出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的要害立论,再加上一番左右迂曲的铺陈,果然敲打在缺乏子嗣的夫人心头极其脆弱的部位,不愁她不以为然,

于是顺理成章地吹拂枕边暖风,说动太子,刻玉符为约,达成日后接班人人选的承诺。要知道,此时国君尚且健在,双方居然走此险着,订立类似城下之盟的砍头书,宛然生死契约,攻守同盟。

    这样的利好结果,当然得拜赐于吕财东草拟的说辞腹稿,不但具有披靡的修辞魅力,而且还是如假包换的真话,事后双方如实履约,王孙顺利登极,夫人尊为太后,安享天年,成为居奇大局当事人中活得最长的人,果然证明了吕财东童叟妇孺一概无欺不打诳语的诚信。后人评价吕财东的说辞,是句句刺骨语,谋立王孙如手指谈,算得是没有违心的实话了。

    《国策》里曾说到,王孙本名异人,从赵回到秦时,按照吕财东的意见,特意穿上新娘亲出产地楚国的服装,这身行头,果然遭到了新娘亲的强烈认同,以为这过继儿子真的结记着自己,大悦之余,乃改异人为子楚。异人可以理解为异常的人,当这不寻常的人变身为地理符号的子楚时,不知不觉间,就俨然是新娘亲以及她丈夫的自家人了。这种细节,未必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但却是不可以忽略的润滑剂,与上述刺骨手谈,足相呼应。

    上天真的眷顾耐心的人。在吕财东不惮烦的周划之后,昭王不久死去,太子即位为孝文王。这位查尔斯一样老迈的王子,当时已经五十三岁,漫长等待之后的大位,在莅临的时候,往往是有代偿的,所以仅仅一年,具体说则是除丧后即位三天,他便识相地戏剧性死掉,屁股刚坐上去的太子席位还没够暖,前人质王孙就成了现任的庄襄王。华阳夫人变身华阳太后,人质王孙的亲娘也被尊为夏太后。历史的安排,就像一部设计妥帖的机器,在正式程序启动之前,逐一敲打掉了预设的键盘。

    然而,这样纷纷及时死掉的事情,还没有及时刹住惯性的迹象。三年后,叫作庄襄王的人质王孙在三十多岁的壮年中,居然也跟在几个前任之后匆匆死掉,他的儿子政作为正宗的太子,被立为王。原来历史的着落点埋伏在这里,前边的林林总总,不过都是必要或者不必要的铺垫。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中?之言(1)

 

    这样的结果,大约也未必在吕财东的预算之中。因为庄襄王即位后,果然遵守诺言,因而他在元年便履新做了丞相,金印紫绶,掌承天子助理万机,同时封文信侯,食邑十万户,已然是定国立君,分秦国而共之了。可是好景居然如此灿烂地延续辉煌,新君又被历史的车轮碾扁踏过,十三岁的嬴政陡然间做了更新的新君,吕财东由丞相而相国,号称仲父,字面意思也就是二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且那个在上的一人,又是个少年,吕二爸俨然就是不叫国君的国君,这场富贵,直把天都要捅破了。原来分享秦国的成果,是这般一个模样。

    二爸的称谓,自然是尊号,表示的是作为政治家的嬴政的良心,之前和之后,都有旁证,譬如霸主齐桓公之于管仲,以及楚霸王项羽之于范增。吕二爸之于嬴政,称其为再造父母,并不为过,因而仲父云云,算得上是最不令人感到肉麻的荣誉称号。然而,按照史书的有关记录,个中却暗藏着比政治称号更深刻的瓜葛,其内涵颇有些不尴不尬的蹊跷。

    说起来,嬴政的身份,有些暧昧。在他的本纪里,对其生身母亲的叙述,不过说他父亲在赵国担任人质时,见到吕不韦姬,悦而娶之,生下了他。但在吕财东的列传里,就有了略略细致的描述,说是吕财东娶了邯郸本地姿容绝美而又擅长歌舞的女子同居。看来具有舞蹈基础的女人,在成功人士眼里,总是有说也说不清楚的曼妙。于是该姬便有了身孕。这时,尚在破落阶段的人质王孙,作为合作伙伴,到吕财东这里串门喝酒是经常的项目。人的眼光会在喜欢的东西上游动,有意无意间,王孙瞧见了该姬,顿时一见倾心,立马不客气地向衣食父母的伙伴索取。这种夺人所爱的无耻行径,自然是王孙本色,也是吕财东平日里惯下的娇纵。吕财东虽然相当的不高兴,但念及这奇货的长线题材,家产都拆破了打点,一个女人也只好舍得了。

    该姬的去留态度,史书上都付阙如,大约是不详或者不屑。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想来,其中大约是有些玩物身世的哀痛吧。但她毕竟出身欢场,流莺性情,离愁闲恨容易排解,是个能够面对现实的女人。终于,她坦然隐瞒了自己肚皮已然揣馅的前科,接受了换夫协议,并且在之后的某日,砰的一声,生下了政。母凭子贵,于是该姬顺理成章地做了王孙的夫人。可见,接受现实是多么具有生活智慧的选择啊。

    关于政孕育的月份,也就是太史哥所说的大期,一向有不同解释,有云十月,有云十二月,都有经书上的确凿依据。其实,不论大期所指是十月还是十二月,在姬做夫人的case中,都应该是没有引起当事夫君怀疑才是。也就是说,该姬的产子,是在换夫之后正常月份实现的。毕竟,早产两个月和庄稼地里多收了三五斗,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大事件。以王孙的IQ,在与吕财东达成合作的过程中,对吕财东大子之门的试探切口,能够心知所谓,肚明诱惑所在,自然不是泛泛之辈,而以破落王孙异乡潦倒的人质生存环境,也足以诱发增厚他的社会阅历。因此,寻常人都瞒不过的超期生产,哪里骗得了他。况且,他还因此将该姬扶作夫人,以一般的心态而论,谁都没有必要为自己的绿头巾招摇昭彰的。所以,从该姬受孕财东而言,自然是十二月的超限,而以该姬换夫王孙而言,当然是十月的如期。

    如你所知,太史哥的上述描述,被后世视为传说,因为秦国用战争的手段统一天下,没有尊重所灭国家人民尤其是长官们对国体的情愿选择,不免犯下众怒,于是脏水瓢泼,一切仇怨,化作居心恶毒的宫闱秘闻,中冓之言,口耳传播,终究被太史哥采纳,便有了吕政的讥讽。

    这果然是大有道理的判断,而且,在太史哥所著春申君的传记里,也有一段类似的故事,被郭沫若老指为如像一个刻板印出的文章,情节大类小说。这样看来,太史哥的叙述中,就搀兑上了比之春秋笔法更其倾向的深意。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中?之言(2)

 

    实在说,历史的写作,当然是有选择的陈述,否则张家大婶私通隔壁刘家大爷之类的短长,将会淹没所有的记载,所以选择在所难免。有选择当然就必然有倾向,这也是在所难免的。其实,不止是太史司马哥,谁又见过没有丝毫倾向的历史呢。至于大类小说,反倒未必只有负面的解释,鲁迅先生说太史哥的著作是无韵离骚史家绝唱,的确将文史打成一片,小说的文采成就绝唱的历史,显然不是什么坏事情。只是太史哥之后,更经常的只是端足架子的正经语,他那样诱人的风采不大多见,于是绝唱竟成绝响。

    实在说,太史哥被后人诟病的倾向,还不止于上述。譬如在政即位国君之后,充分分享成功果实的吕二爸,还时时与作为太后的前该姬私通。而表述如此行为的句型中,动作的主动发出者,便是太后,也就是说,吕二爸此时是被动接受的老相好。也是,拜相封侯的吕二爸,食邑十万户。一向说,宰相须用读书人,而以并非开国元勋的前商人出身,二爸有如此地位,真正是史上超卓的异数。如此泼天的富贵,论到本能欲求的满足,恐怕日日斫伐,也应接不暇,哪里用得着去和半老的娘们儿肉身叙旧,更何况这半老娘们儿还是当今的太后。因此,不难判断,吕二爸此时行险,基本上处于应召的被动态势。

    随着政的渐渐长大,这种杀身之祸须臾将至的境地,当然不是具有大智慧且正当全盛期的二爸所安心的。为了避祸,二爸决心将交纳公粮的责任移交给别人。通过一系列安排,他力挺一位名叫嫪毐的比自己年轻的人。

    嫪毐的名字写起来有些麻烦。权威辞书《说文》上解释说,毐的意思是士之无行者。尽管后人辩白这是此字的本义,但这样烙着做一万件好事都逃不脱的贼戳记,字面太具侮辱成分,寻常人如何会选来描述自己,显然是后来人的声讨,或者就是挪来专做替换的。以下内容便是之所以声讨的所在。

    上面的麻烦,二爸当然是不在话下的。窃国的大麻烦都不在话下,这点点小意思,不过毛毛雨而已。嫪少是二爸通过察访的形式寻觅到的接班人。因为要从男女上立足,所以嫪少被选中的理由,当然仅仅局限在此一方面,他的称号便叫作大阴人,也就是拥有巨大生殖器的人,这成了他的吃饭家伙。二爸先将这大阴人收在门下作了舍人,也就是类似食客的伙计。这算不得委屈,大名鼎鼎的楚人李斯,发迹前也不过如此。然后的事情,是要让太后主动要人。经历了政治博弈的大手笔,这样的小圈套,二爸信手拈来。在一个适当的游乐场合,舍人嫪少作为嘉宾登场,真人show节目的具体内容,便是用他的长物拨动一个桐木轮子做转动的戏法。效果一如预期的那样,博得一片喝彩。

    这样激凸的行为艺术绝活,当然耸动视听,也当然会不胫而走,何况还安装上了特意的轮子,因而很快就传到了太后的耳朵里,果然势在必得。但太后是前第一夫人,国家形象,因此便不可以堂而皇之地解决寡居的生理需求。一切都需要一个政治上正确的程序。这个程序由于事关国家体面,必须有所迂曲。第一步,竟然是先让人告发,给嫪少定一个该当宫刑的罪名,这虽然听上去十分痛苦,但却让嫪少有了进宫做官的资格;下一步,则怂恿太后,由她出面,关照操刀手一笔封口费,做些拔掉胡须之类的打理装扮,于是,无须道的嫪少,便名正言顺地来到了太后身边。

    屡次经历换夫游戏的太后,哪里计较再次的*转移,绝不会有《围城》中我你她小姐的忸怩作态,俨然是豪情万丈不忌生冷的烂桃花,换手如换刀,老娘我大胆向前走。而作为二爸严格把关送上的床头特贡,嫪少虽然出道晚,却也不是青涩宝贝,在饥渴的太后眼里,无疑是上等货色。金风玉露,果然绝爱之。从此二人溺在一起。

    鉴于身家性命的攸关,二爸不想做太后的泄欲工具,而嫪少则没有选择,他必须行此险着,方才能肉体赌明天,以献身的代价博得富贵。因此,二爸的组织安排和嫪少自己的个人志向,于此达到了完全的一致。这在嫪少,乃人生大幸事之一,因而双方默契,一拍即合,速配度几乎100%。而二爸乃是性情人,功成身退,觅得替身,李代桃僵,再扶上马,送他一程,祝你幸福,也祝你舒服,甚至,在替身后来居上,权势独揽,成为国家大事决定人时,作为淡出者,二爸也依然采取了默认的从容姿态。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中?之言(3)

 

    不过,许多后来的闲人,对太史哥于嫪少的若干描写,以为是极写闺房猥亵,不堪之极。关于嫪少玩弄的是否闺阁秘戏,限于术业的不同专攻,这里姑且暂不讨论,就算太史哥于此写得不堪,实在也无可厚非。尽管前贤一向有为尊者贤者亲者讳的道德提示,嫪少虽然不在此一提示的行列,但权色交易甲方的太后,确属当讳的尊者无疑。但是,从一个旁观的角度,历史的书写者并没有为这些人忌讳的道理和义务。写历史,不讳尤其是对尊者们的不讳,才是本色。如果什么都讳了,就不再存在所谓历史。况且,尊者们需要讳的阴私,理论上实属国家大事,秉笔而直书,正是史家职责,曲而讳之的技术手段,反而不够道德。因此上述的毒舌批判,也姑且可以搁置一边不论。

    倒是那对各得其所的男女,反而不好遽下判断说,他们只有*,没有爱情。也许嫪少在寻常人眼里是个纯正的流氓,但闭锁深宫,与一个半老女人,终日缠绵缱绻,并且生下了两个将国家体面掼在地上的孽障,这样的皮肉生涯,该说也对得起太后赏赐给他宫室车马衣服苑囿驰猎诸方面的恣肆,和事无小大皆决于一身的这场富贵了。至于拿国家权力作为色情交易的砝码,的确需要声讨,只是声讨的对象,起码不该仅仅局限于嫪少。

    也要佩服二爸。在掌控生命的中奖率方面,他具有不可能的超常能力,堪称指哪儿打哪儿要中便中的神射手。在他和邯郸歌舞姬的你贪我爱之中,他只允许自己中彀一次,其他则都被作为单纯享受而忽略掉,这在修道士发明动物肠衣质地的安全工具之前,不能不说是非比寻常的。而那仅仅的一次,就是一注大破天的彩券。而后来嫪少的连庄中胎率,足以证明早年的姬后来的太后,一直是不乏肥沃的培养基,这就越发令人继续对二爸佩服了。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野狐精(1)

 

    不用说,太后的宫闱事件,不失为对国家政治秩序的一种挑战,尽管这种挑战具有相当的无奈,满足的只是最基本的欲望。诚然,这欲望的诉求在旁观者看来,略略有些张力。也许这与她的出身有些勾连,接连的换夫似乎也是导致她由被动变主动的一个诱因。国家体面也许在本能欲望面前,显得有些苍白,但她依然属于犯了错误的人,于是莎士比亚的朗朗箴言仿佛话外音一般油然响起:正像一个贞洁的女子,虽然*罩上了神圣的外表,也不能把她煽动一样,一个*虽然和光明的天使为偶,也会有一天厌倦于天上的唱随之乐,而宁愿搂抱人间的朽骨。

    好在,以前的姬后来的太后,似乎在记载里,从来也没有和光明天使为偶的机会,有的无非是以物易物的交换,而不论是吕二爸还是嫪少甚至中间过渡的破落王孙,在总体或者局部而言,都算得上是人间尤物,根本不是枯朽的骨头所可方物的,因而她的淫妇身份,大有可以保留的余地。

    有人以为,母亲在男女之事方面的糜烂,或许对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之女人观大有影响。不过,这种以为也许忘记了,帝王们或曰成大事者们的女人观,当然不同于其他人尤其不同于草根庶民们安心的一马配一鞍格式,甚至茶壶配茶碗的建制也未必放在眼里,所以唐明皇和肥妃的故事,只好是民间文学冥想的特例。况且,作为一代君主,始皇帝所沉溺醉心的,大都游离在饮食男女这样的原始本能之外,女人于他,由于得到的太过容易,其实连权衡的砝码都算不上。在权力决定性姿态的前提下,他和他的母亲,在男女之事方面,都未必如后来人想象的那么阴暗,而后来的人,似乎也不必耿耿用今天的思路替他们设身做想。

    在太史哥的自序中,有结子楚亲,使诸侯之士斐然争入事秦的云云口实,作为给吕二爸立传的理由。但具体到二爸的本传中,似乎并没有所谓诸侯之士斐然争入事秦的具体描述,只是在著作《吕氏春秋》的作者群体中,有他厚遇养士,至食客三千的间接证明。这也是《史记》的惯伎,不是特例。

    令人放心的是,商人的出身,钓奇的居心,并没有影响他作为掌承天子助理万机的总理大臣,在治国乃至疆土扩张方面的施展,这一点,参考秦及秦始皇的本纪,略略归拢一下该阶段的事件,便不难发现。在庄襄王,以及政初即位,委国事大臣时期,他不但曾亲自诛灭东周,收纳疆土,而且在他担任执政期间,秦国的版图增殖了三川太原上党东郡,虽然其间也有败绩于信陵君领衔的五国联军的失算,以及河鱼大上蝗虫蔽天之类谁也规避不了的自然灾祸。这样看来,吕政时期,秦国起码并没有停止它的上升态势,或者说,也算得上是为之后政的统一天下,做了某些不可或缺的铺垫。无怪有人提出对比说,吕氏执政足以强秦,嫪氏当权足以败秦,吕之与嫪,正邪判然。

    上述的铺垫甚至强秦,内中自然少不了那些食客的作用,因为招致宾客游士的目的,原本就是为了欲并天下。作为并天下的副产品,食客们还充当枪手,以二爸之名,仿照当时辩士著书布天下的常例,写作了许久之后依然著名的《吕氏春秋》。这本略称为《吕览》的著作,有八览六论十二纪,计二十余万言,号称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这样夸张的号称,大约是文字的载体制约导致的必然后果。在纸张远未产生的时代,二十余万言——有心人统计,实际为十七万三千五十四言,绝对是一个足够洋洋洒洒的纪录,说它汗牛充栋也不为过。而所谓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考虑到斯时的天地万物古今基本立足于幅员所及,再加上前科技时代资讯的贫乏,以及著作者有意无意的取舍,似乎也差强可以办得到了。

    和二爸时代差不许多的亚里士多德,在雅典讲述当时全面学问的《工具论》、《伦理学》、《形而上学》、《修辞学》、《诗学》等,都不好说是卷帙庞大,却被奉为最早的百科全书;著名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十八世纪在爱丁堡初版时,也不过三卷。这样推论起来,后人看来区区不言的二十余万言,在当时足以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果然是毋庸置疑的了。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野狐精(2)

 

    这本足以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的著作,虽然是并天下的副产品,但的确为二爸赢得了生前身后的名声。著作完成之后,还特意公布于首都咸阳市场的大门,延揽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立出赏格,说有能增损一个字的,便看赏千金。

    该说二爸毕竟是大贾本性,本来以相国的地位,完全可以动用行政力量,通过官方手段,部门派送,团购埋单,将长官的意志,一直普及到基层,声名的传播与建立,不成问题,其他也可同期延伸;可他偏偏放弃政府干预的粗糙思路,选择了一个极其市场化的手段,又采用拉场子打擂的草根仪式,文戏武扮,炫耀当然是炫耀,甚至意在远播这个炫耀,不过其中的用意,自然是相当深远的,因而用得着东坡对王安石的一句叹服:此老乃野狐精也。

    后代酸文人指出,二爸该书哪里是字字金玉,只是畏惧相国或曰秦国而已,所以著名才子扬子云放出的“恨不生其时,手载其金而归”狂言,是老不晓事。实在说,扬子云的确是老不晓事,但仅仅指摘大家不敢挑错在于畏惧,也不能不说有那么一点儿不更事:作为一国总理,以自己的名义,用软实力的法子,对其他国家实施一番国家力量的震慑,内中的政治智慧,又哪里是字字金玉却全无用处的漂亮文章能够及得上的呢。

    不过,作为一个识小的不贤者,我关心的倒是当时该书的展示状态。那时候,距离本土自豪的造纸技术之诞生,还颇有一段时间,如果按照惯常的载体,将煌煌该书誊录在简策之上,必然是要占据若干空间的,作为黄金地段的市场大门附近,究竟如何摆放摊开并方便观览,便是一个具有技术性的问题。堆积,抑或悬挂;如何堆积,如何悬挂,等等。何况昼夜交替,风雨时至,相关的后勤保障,也是运作繁剧成本高昂的一个麻烦。好在,如前所述,财东出身的二爸,一直不怕麻烦,而政治,更是从来不计较什么成本的。

    命运的安排,总是那样不可理喻。尽管二爸提前实施了避祸的淡出,但是嫪少比起他,实在是不够成器,在王政履行成人礼即将亲政的关头,悍然却又仓促地发动计划远不周全的宫廷政变。但王政实在是个让世界害怕的男人,逼宫的行动,在生擒百万杀头五十万的悬赏面前,迎刃破解,不动声色间,二十出头的年轻国王就控制了局面,嫪少自然是极刑车裂之后的示众,以及夷灭三族,那两个和国王同母的孽障,也及时进行了清理,据说致死的方式,是字面上足以发挥想象的囊扑。

    接下来,便不能不牵连到二爸了。虽然是嫪少误国,但二爸毕竟是萧墙祸端的居间人,何况他虽然自家淡出,但相国的位置并没有出让。鉴于本纪中奉命发卒收拾嫪少的人员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毐),二爸有可能在王室危机的时刻参与了平叛,这在他,不论是钓奇而来的国家,还是那个暧昧的血缘,以及相国的责任,都责无旁贷。但,即便他参与了平定政变,场面上也依然难辞其咎。这样的罪责,就不是发配放牛班便可以解决的了。但考虑到二爸不啻再造的拥戴功勋,王政并没有当时做出株连的宣判,只是在次年,免去了二爸的总理职务,让他回到河南封地赋闲。

    这应该是个不失温和的处置。但二爸的声望居然是如此浩大,据说前往河南问候的诸侯宾客使者,几乎形成散兵阵。这样披靡无国界的动静,或许也有二爸的某种操纵亦未可知,但对刚刚亲政的年轻国王来说,肯定是心腹之患的隐隐作痛。于是,王政写了封措辞严峻的信,数落一番,命令他携带家眷,迁往蜀地。

    不可否认,在对二爸的处分上,政是将他和嫪少区别对待的,这不仅是由于他的定国立君,更在于政并没有把他归入乱国的同党,也就是说,二爸集团和嫪少集团,尽管都在该当铲除之列,却分属不同性质,收拾起来,个中自有微妙的分寸。

    的确是不同。骄横的嫪少,必须等到国家的重刑伺候;而老勋臣野狐精的二爸,在感觉国王的惩治力度渐渐加大的情状下,他决定有尊严地面对死亡。不待国王赏赐,他自己勾兑了毒酒,从容喝下,坦然地去追随破落王孙的先王去了。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怪谈?野狐精(3)

 

    回头来看,应当说,在前财东吕二爸的奇货case之中,虽然是多赢的局面,但追究起来,内中幸福指数最高的,当推太后。她不但尽享阶段性一夫一妻制的愉快,即便在政变之后遭受短暂冷宫的惩罚,皇帝震怒,当时为此事进谏的二十七人,统统遭到蒺藜其背,戮而杀之的制裁,但在沧州人茅焦一通天下闻之,尽瓦解,无向秦者的利害陈说之后,不久依然被迎回咸阳甘泉宫中,仿佛重演了郑庄公克段之后遂为母子如初的故技。

    其次该说是嫪少,尽管收煞不大光鲜,但单凭腰间长物便仗剑斩获如许放纵的富贵,有屎以来,也不多见。

    反倒是为这场大富贵开掘源头的财东二爸,无中生有,苦心经营,保驾护航,发扬光大,实在居功厥伟,可他虽然早窥先机,及时而退,却照旧不免遭受池鱼之殃,欲泽后世而终于失算不得,冥冥中祸福找齐,很有些吊诡版长尾的绰约轮廓,真真令人不由扼腕。

    权力崇拜是本土最具摧毁力的人生诉求,为此甚至可以超越生命的本能,譬如出卖色相,譬如割掉命根子,譬如博命而丢掉性命,统统在所不惜。由此看来,有人以为二爸是所谓始而贾国,继而贾名,终于贾祸,便完全是一派幸灾乐祸的暧昧心态。难道只允许别人动用阴谋,血流漂杵无悔灭亲地攫取天下,就看不得一介财东,辅助王孙,分享政治权力的果实吗?

    然而以商人而干预国家政治的成功事例,除了早年用十二头牛犒劳作为侵略者的秦军挽救郑国危机的弦高,似乎只剩下妙手窃国的吕财东了,而前者比之后者,又哪里是道里可以寻常计算得的呢。这就不必奇怪,在吕财东的本传里,不但与《国策》的记载多有出入,甚至自身的叙述也抵牾叠现,譬如吕财东当初的纳姬与否,譬如风尘中人的该姬居然豪家之女——如此惊天劫国的大事件,果然令人按捺不住,不将其吐作怪谈,氤氲出弥漫刺骨的香味,实在不快也。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胯下的思考(1)

 

    《史记·太史公自序》里叙述各篇写作缘起时说,楚人迫我京索,而信拔魏赵,定燕齐,使汉三分天下有其二,以灭项籍。作《淮阴侯列传》第三十二。

    历史实在是个有趣的东西,按照司马迁的论据,在刘邦被困的危难之际,居然为主上扩大版图乃至三分之二个天下,该说是功莫大焉,似乎归入陈涉萧何那样的世家行列才是。想来这当然和本主这位韩侯爷死得不大明白有些关系。而最终能够厕身列传,或许还是形势所迫下的三七分帐,属于死后给出路,括弧享受离退休待遇了。

    其实,草根小民读历史,不过是完粮纳税之余的消遣,所以对那拔魏赵定燕齐以及瓜分天下,没有什么切身的感触,感触的,至多是马迁大哥类似小说家言的某些细枝末节。

    淮阴侯韩信,籍贯正是淮阴,年轻的时候,虽然是正宗的穷汉,却被归纳为贫而无行。所谓无行,就是品行上有问题,属于思想领域的缺陷。老话里讲,人穷志短。因此,这贫而无行,某种意义上说原是必然,有行才是异数。

    关于小韩的无行,似乎是有案可稽的。譬如贫就贫吧,偏是不肯积极思变,连养活自己也不得,于是经常到别人家去吃蹭饭。就像流氓不是寻常人都做得的道理一样,蹭饭也是需要一定素质的,但看来小韩的相关素质存在某些不足,所以许多被蹭主家对他相当厌弃。最典型的案例,便是在本县亭长家的那个阶段。

    按照当时的制度,县下设乡,乡下每十里设一亭。亭长便是该基本单位的长官,属于吃公家饭的基层干部,主管该地面婆媳掐架寡妇养汉之类的民事纠纷以及捉奸拿贼维持治安拉丁派夫敛钱征粮种种琐细公干,权限相当于村长,而且是势力范围影响方圆十里的大村村长。按照规定,亭长虽然位于国家统治的基层底部,但办公有处所,手下有喽罗,公家有开销用度的指标,所以亭长家是管得起蹭饭的。

    且不说从经济核算角度看,亭长家也并没有多少余粮,就凭小韩这么的理直气壮连吃几个月,挨谁也会厌倦。亭长碍于身份,没法儿破脸摊牌,只好由太太办理。亭太的具体实施细则是,在某天的早上,提前吹了起床号,一家人在被卧上草草打发了肚子。

    一般作吃客的,总会打个提前量,到主人家扫个地挑个水什么的,既缓和了主蹭关系,还可以为胃口暖身,于情于理都是妥帖。就是那些豪强蓄养食客,饭菜不缺,可也不能天天大爷一样伺候的,譬如武二爷在横海郡柴大官人家避难,初来时也曾相待的厚,后来便疏慢了。此是人情,并不奇怪。怪的只是那小韩,虽然吃的蹭饭,却仿佛光顾的是VIP免费食堂,就那么可丁可铆地按照钟点坐享,并不肯做经营融洽的丝毫暖身,因此才着了亭太的道,再没了可蹭的机会。小韩不是糊涂人,自然离去,可他居然因此动了气,从此再不登亭长家的门了。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家所厌弃的,或许未必是小韩大丈夫不能自食乃至吃蹭饭本身,而可能是吃蹭饭还端架子的态度。因此所谓无行云云,无的恐怕未必品行而是脾性,也即相关的口碑有所欠缺。

    大约正是鉴于此,才有个卖肉的屠中少年不忿,指摘小韩说,你小子虽然高高大大,还挎个刀别个剑什么的装样子,其实你内里没出息。大家伙听着,他要是不怕死,就一刀把我砍了;不然的话,就从我袴下钻过去(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

    袴下,又写作胯下,小学家对此还有所讨论。其实本列传后边提到此事时,正是写作胯下。所以袴下便是胯下。所谓胯下,就是两腿之间,糙话叫裤裆下边。如此看来,写作袴下或许更为贴切。

    老辈子说,钻人胯下,会一辈子长不高。所谓迈苗不长个儿。其实,钻胯的社会学意义,烈度远不止于身材量化长度的良性期待,而更在于精神层面的恶性侮辱。所以少年屠夫才会将它和生死勾连在一处。

    按照小韩的大爷脾气,这种侮辱是绝对难以接受的,寻常人此时也难免涌动多巴胺和肾上腺素。按照科学的解释,脑内产生多巴胺会使人情绪高涨,而体内产生的肾上腺素,则令人的心脏快速跳动。但当此时也,小韩的应激表现,反而是十分冷静,用眼睛死死盯了那小屠许久,然后趴下身子,真的从他胯下爬了过去。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胯下的思考(2)

 

    这样的当众好戏,自然是不缺乏看客的,况且少年屠夫哪里有小韩那样的悠闲,叫板的场所,必然是在他日常所服务的人流熙攘的生鲜卖场,于是,器宇轩昂的小韩所做下的行径,只能引来一市人的轻看哄笑。

    上述结局,当然在小韩的逆料之中,但他终于满足了小屠的愿望,自然有他的切实道理。这道理,便蕴涵在说时迟那时快的熟视之中。因此上,该熟视果然值得细细品味。

    中国古代的将军也即后来话语体系中所谓的军事家,内中其实是有不同分类的。他们有的是既有军事头脑,又富军事素养;可以排兵布阵,也可以抡刀弄枪。而另外的一种,则是只有军事头脑甚至是相当级别的军事头脑,但于军事素养就含糊许多,运筹帷幄,足以决胜千里,但论起自身气力,则未必可以抵挡得住一匹百夫长。小韩同学就是后边这样的人。有趣的是,司马迁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并没有像对其他传主一样,叙述小韩学问的渊源由来,乃至连异禀之类的惯常细节都忽略阙如,但小韩的知兵,却是毋庸置疑的固然。只是知兵归知兵,他终于还是个动不得粗卤的书生。这样的人,当然做得将军,不过冲锋陷阵不成,是不会厮杀的将军,但运筹的功夫,则往往超越那些兼顾军事素养的,这也是一种代偿,上帝他老人家是公平的。譬如后世更加著名的诸葛亮,就是这个队伍里和小韩一样的同志。

    因此上,书生本色的小韩同学,身上携带的长剑,基本属于一款装饰性的元素,配件而已,表达的也许是一种身份或者志向上的期待,虽然的确是口刃器,但符号学的意义更加卓著。自然,关于小韩的身体状况,史书上并没细讲,但即便他身板子结实到还说得过去,可真要放开手段肉搏比量,恐怕也是不大中用的。

    而卖肉少年那厮,却是个李逵式的粗卤汉子,这从后来他所担任的中尉也就是巡城捉盗贼的小头目,即可看出端倪,想来该是孔武而有几分膂力和拳脚的。所以,在打架命题上,小韩和那厮,称不上对手。

    当然,书生面君,说大人则藐之,这种本色,该说小韩甚至不怕被杀头,因为即便舍生也可以取义,所以后来和主子刘邦对话,他便在肯定陛下不过能将十万军兵之后,自诩的评价则是多多益善。这无疑是傲慢犯上的话,只能作为活思想埋伏在心头,却不方便言之凿凿地表白出来。可小韩同志居然在旦夕之间可以操控生杀予夺的陛下跟前说了,足见他并不缺乏胆气。但不缺乏胆气,并不意味着在面对一个挑衅的歹徒时,便不需要权衡利害:和这长于用刀整日屠戮为生的莽汉拼斗,一旦舍了生,或许只是白白送命而已。这好比让人选择战场上决战或者老虎凳上受刑,相信谁也不愿选择后者,哪怕都是死,也不想死得那么窝囊没意义。说到底,小韩终究不是关羽张飞者流,不需要单打独斗的亮剑精神。

    明朝的茅坤曾经说:予观览古兵家流,当以韩信为最,破魏以木罂,破赵以立汉赤帜,破齐以囊沙,彼皆从天而下,而未尝与敌人血战者。予故曰:古今来,太史公,文仙也;李白,诗仙也;屈原,辞赋仙也;刘阮,酒仙也;而韩信,兵仙也。(《史记钞》)

    有人说,文人虽无缚鸡之力,但比军人更爱议论军队与政权的关系。这位茅先生便是一个。不过,他所注意到的,未必没有道理。作为将军或曰军事家的韩信,并不喜欢刀光剑影血流飘杵的恶战,由此,作为被迫的械斗者,他之放弃身体斗争,应该是一种必然。其实,这道理很简单,用自己的弱项对抗别人的强项,是非常典型的不智,以未来大将军的思考,他当然更偏重动用智慧而不是气力。

    在明显的强势面前,选择退却或曰逃跑,也许可以归结为胆小,但未必就是没有智慧。《诗经》上说: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春秋》上也说:义不讪上,智不危身。拥有智慧,起码要保障自身的安全。鲁迅先生也曾说过,他是在二七年被血吓得目瞪口呆,离开广东的。在大目的明确之下,逃跑其实也不失为一种精神。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胯下的思考(3)

 

    当然,在小韩富贵之后的表白中,他自称当时并非不能杀掉那小屠。原话是:此壮士也。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邪?杀之无名,故忍而就于此。将自己斗不过的对手使劲夸奖,本是岛国日本人的习惯,不料大陆气质的小韩也有这样的口实。这自然可以作为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语言艺术。不过,小韩说当时不杀的理由,乃是杀之无名,这在舍生与取义的是非抉择上,未必没有道理。但这种堂皇的道理背后,恐怕也有些言不由衷,忍辱负重不假,但未必真是不怕不胆怯也。而究竟是否具有杀掉该屠的剑器功夫,则是越发需要含混的了。

    附带一言,那位屠中少年,其实不过一条凶悍的恶狗,和他讲理自然是不通的,而后来做了小韩手下巡城捕盗的中尉,该说是服气,只是并非硬汉打倒了硬汉,而是小韩的威风让他折服,是威而不是力。这也是小韩所谓忍而就于此的自豪所在。这后账找得果然充满智慧。

    类似的后账还不止于此。那位被小韩颇吃了几个月蹭饭的干部亭长,在小韩封了淮阴侯富贵还乡之后,被召来赏赐了百钱;而另一位被称为漂母的洗棉絮大婶,因为可怜小韩而管过他几十天饭,被韩侯爷赏赐的却是千金。就一般判断而言,亭长家的伙食标准,肯定在漂母之上,而几个月之与几十天的饭程,其中高下也是不言而喻的,但韩侯爷的赏格却有如此跳差,道理或许从他对亭长的评语中可以流露出头绪:公,小人也,为德不足。看来韩爷很看重供应伙食时候的道德居心,漂母的千金似乎就是对这居心的回报,而亭长的百钱,大概不过是蹭饭费用的中游价格补偿,甚至连同期贷款利息的追加也未必包括,至于道德意义上的相应兑付,自然更加阙如也。

    鉴于当时物价指数的考据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所以上述对千金与百钱的定量分析无从精确,这里只好做一个含混的估计判断。好在千金和百钱的差价,是不言自喻的,足以显豁韩侯爷的居心。

    临到钻胯的时候还知道及时调控多巴胺和肾上腺素,以熟视应对侮辱,足见小韩是个纯粹的书生。当然这纯粹的书生充满了智慧,但却不是周到的智慧,这智慧可以让他面对莽汉足以保身,可以让他在战场上应付裕如,甚至天马行空,玩弄股掌,但终于敌不过老谋深算的宫廷博弈,在政治方面,他便不是深谙操纵之心的吕后的对手。在这个意义上说,兵者再诡道,也终究是规则的游戏,而不是无章法的械斗,小韩只知道规避小屠的械斗,却于大屠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之更加无章法的政治械斗一片懵懂,连“智不危身”前面的“义不讪上”这样重要的《春秋》箴言都牢记不住,于是有所谓“一为帝诈而夺赵兵,再为帝诈而夺齐兵,一绐而失国,再绐而失族”(王世贞语)的种种记略,无怪他终为刘邦所擒也。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不可以独立的经纪人(1)

 

    该说死是对人生命剥夺的最终极手段。俗话里有,杀人不过头点地。听起来很豪杰昂扬,当然同时也容易令人联想到欲唱手执钢鞭而不得,只好百忙中被迫喊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的阿Q哥。但当对别人的死把握了绝对控制权后,只是让别人就这么头点地的轻松就死,不论那生命剥夺方式的是否合乎情理,便都显得有些简单,或者说,缺乏技术性。都说我们的祖宗远比今天的后来人手艺高超,这有许多写在书上或者地上地下的物质可以证明,于是这高超也不能不波及到死法的多样性上。

    权威资料显示,起码在先秦时期,死人的方式就有了炮烙、剖腹、醢、脯、戮、斩、焚、踣、罄、轘、辜等。秦朝及其傍近的战国时期,则有凿颠、镬烹、抽胁、车裂、囊扑、枭首、腰斩、弃市等。刘皇帝和之后一段时间的汉初,以腰斩、弃市、枭首为主。到了北魏,主要是轘、腰斩、殊死(也就是断头)、弃市四等,后来改为枭首、斩、绞三等。隋、唐定为斩、绞两等。五代和宋,大抵仿效隋律,此外,还有不载于律书的凌迟。辽初则有投悬崖、射鬼箭、五车轘、生瘗(也就是活埋)、炮掷之类的吊诡名目。金代另有击脑。

    这些记载主要描述的是官方认同的标准化死人之法,其间或有同刑而不同名的,譬如轘和车裂之类,此之外,历代也还时常有常法之外的随机死人手段,譬如棒杀、剥皮和醢。

    匆匆看来,就死的法律衡量而言,上述描述所呈示的线形征候,除了偶尔的回潮之外,总的趋势,还是体现为品种的削减。其实死法的多样,如果从纯粹的理念角度,本是十分具有分析性的,剥离掉其中逞快解气的情绪成分,在技术上的确表现出对死亡命题诠释的定量和细腻,这当然有利于体现法律的终极制裁,以及对作为看客的广大潜在犯罪嫌疑人的震慑意义。但,死法的品种走低,却并不能仅仅以为是技术性的流失,因为即便官方不实施,或者史书不记载,未必该技术乃至技术的实施就不存在。至于震慑意义的消退,其实也并不意味着官方对法律的放松,反而是官方对自己统治控制力的自信,自然,其中必定含有文明对人性自觉不自觉的关怀。

    如果忽略掉朝代之间的加减,就总的花样观察,可以发现,上述的若干死人品种,往往和饮食手段相通。作为对饮食十分注重的民族,一向对食物的加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不惮其烦,甚至食物取材的宽泛范围也远甚于其他民族。这种对食物的执著精神,难免会触类旁通,漂移迁延扩大到饮食之外的别处,所以上述相通,绝不缺乏情理上的延伸路线。何况,对于必欲置之死地方后快的制裁对象,主流与非主流的话语,从来都一致将其指向不如人类的禽兽。而禽兽之于人类的存在意义,似乎也基本在于所谓食肉寝皮以及其他,因此,对动物的食品取向和价值判断,也就不能不迁徙到对人类中的禽兽乃至禽兽不如之类的身上,于是,死法之饮食手段体现,越发的顺理成章了。再者,饮食的行为意义,无疑是为了生存,而生存与死亡,又是挣不脱干系的一对冤家。这样,饮食之于死亡,便不能不具有深刻的关联了。

    其实仔细想来,上述几乎所有的死法,都隐隐约约和食材的加工有关,不过内中最切近的,当然首推醢和烹。

    著名的醢故事,大约该是出在被称为纣的帝辛之时代。《谥法》云,残义损善曰纣。帝辛之为纣,如史书所云,乃天下所归。《殷本纪》里对这位名气很大的人物有一番描述: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于己之下。

    笼统说,这位纣爷本是个天纵的人材,或者说文武双全,有头脑有力气,并且认为天下人都不如自己。既然天下人都不如自己,于是作为最高首长的他便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因此他好酒淫乐,沉浸于美人的温软之中,酒池肉林,创作了前无古人的享乐景观。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不可以独立的经纪人(2)

 

    只是纣爷的享乐,基础乃在于对百姓的沉重赋税,于是百姓怨望,诸侯有畔。纣爷的应对措施,则是加重刑罚,以惩效尤。九侯的女儿长得漂亮,上供给纣爷,但据说她不擅于床上淫技,惹得纣爷扫兴,震怒之下,杀了她,同时迁怒于美女的爹地,捎带把自己某种意义上的丈人九侯醢了。和九侯同为三公的鄂侯为此劝阻争辩,于是鄂侯又被脯掉。另一位三公的西伯昌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听说了,没敢去争辩,只是私下里叹了口气。但隔墙有耳,别人知道了,把这口气上报,纣爷于是囚禁西伯于羑里,后世盛传的演绎周易,正在此时。

    所谓醢,本来是一种肉酱,主要用于祭享。有关记载上说,是先将肉晒干,然后斩成碎块,搅拌上粱麴和盐,腌渍以美酒,封存于瓶中,百天后方才成就。从字面上分析,该是一道滋味深厚的口腹之物。当这种口腹之物蔓延到暴刑上时,手续便不再那么复杂,不过就是将人剁成肉酱一般了。这是九侯的归宿。

    脯的本意是干肉,制作上间有粗细不同,但它和醢经常同时出现,古人专门辨正说,脯醢者是饮酒肴羞,非是食馔。也即只是下酒的小菜,不是下饭的正经品种。这种不正经的非食馔引申到酷刑上,则是杀人之后,将其尸体砍碎,剁为肉酱,也就是说,它和醢,不但在下酒方面,即便在延伸之后的刑罚方面,也看不出什么根本的差别来——当然,也许本有差别而后人不知也。这样推测起纣爷的意思,也是顺的:鄂侯既然为九侯争辩,那只好也让他和九侯一个下场了。

    烹在饮食中的意义,该是比醢和脯更加广泛,今天造饭烧菜的雅致称呼也还叫的烹饪或者烹调。简单说,烹的意思便是在锅里面煮。放大到施刑上,也依然是放在锅里面煮,所谓鼎镬之诛也。《释名》曰:煮之于镬曰烹,若烹禽兽之肉也。和脯一样,烹和醢在杀人的意义上,也时常联用。

    虽然饮食是和男女一样令人爽快的事,但落实到饮食手段扩延的酷刑,便只是令施刑的长官爽快了。当然,作为酷刑的承受者,下锅里面煮,又未必不可以成为一种境界,正像有人说的,有时候死亡也是一种反抗。譬如学过长短纵横之术的主父偃便说过,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这样的壮语,尽管有些泼皮的味道,却也不乏生为人杰死作鬼雄的气派。而且,细案之下,果然将烹的饮食与刑罚之联系一语透彻也。

    说起来,操持长短纵横之术的说客辩士们,置生死于不顾,和这下锅里面煮的烹,倒是不失勾连。

    楚汉之际,和烹有瓜葛的说客辩士,著名的有两个,巧合的很,他们都和韩信有些牵扯。一个的确烹掉,一个险些烹掉。

    需要说明的是,在太史公关于楚汉战争的记载里,似乎说客辩士的有关记录,已经远不如先秦,这或许是秦始皇帝焚书坑儒的后遗征候吧:毕竟,说客辩士们逞的是一口之快,但那快却必须以从容以及不从容的读书——诸如头悬梁锥刺骨这样残酷的读书方式,肯定算不得从容——来培育根基,所以读书人未必都去做说客,但辩士们却往往是读书之人。

    被烹掉的是郦食其。他的名气该说是很大,太史公专门为他列了传。和许多同行一样,郦生也是个穷困的人,虽然书读得好,却很落魄,因为没有韩信那样可以寄食蹭饭的幸福机遇,只好做了闾里的看门人,这是读书人最不屑的职业。但满县的贤豪却都不敢支派他,一县人都说他是狂生。

    说起来,说客辩士们的第一要素,便必须是狂生。洋人说,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这话不但有哗众邀宠之嫌,而且足够自恋,当然是成功人士励志的座右铭。不过,近乎狂妄的自信,以及由这种自信捎带而来的坚忍不懈,又果然是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的过人素质。说客辩士们没有足以谋生的物质资源,又不肯靠伺候长官拓展社会关系,也不屑利用推杯换盏之类的社交方式提高信誉度,要想从底层一飞冲天,恐怕也只好凭借狂妄或曰超常自信去履险如夷了。或许,他们和烹的瓜葛,与此大有根苗。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不可以独立的经纪人(3)

 

    郦生自称身长八尺,不论古今度量衡有怎样的波动变化,这都是一个足以可观的躯体高度,如果用老百姓的话说,该是够气派。不过,他遭际后来的刘皇帝当年的沛公时,已经年过花甲。这个年龄的人,一般更喜欢守常而规避冒险,但郦老爷子不愧狂生,不肯放弃改变命运的机遇。这倒应了老要张狂少要稳的那句古训。

    沛公一向是看不起读书人的,经常拿儒生的帽子做马桶,往里面撒尿,所以郦大爷去的时候,他正歪在座位上,享受两个女子伺候中的洗脚。这是他的惯技,经常使用的下马威,项羽麾下悍将英布以九江王身份叛楚来投,他也是踞床而洗,让英王爷懊悔不迭,甚至想到了自杀。郦大爷是狂生,当然不像九江王那样没出息,不但不去思量自杀,反而不客气地指责享受洗脚的那厮,说要想成大事,就不可以倨见长者。沛公那时五十来岁,郦大爷论年齿自然是长者。当然沛公对长者什么的未必当得真,只是感觉这老东西说的话,有些个苗头,方才肯搁下洗脚,整顿衣裳,请他上坐,做些道歉的噱头。

    另外的版本,说到此事,更富有戏剧性。说郦大爷登门,口称高阳贱民,准备和沛公讨论天下大事。看门的进去通报,沛公问来的是个什么角色,回说看上去像个大儒。前面说了,沛公不待见儒生,自然不快活,叫回掉,说我正在忙天下事呢,没功夫见儒生。看门的如实回了,不料郦大爷听了,顿时按住剑把子,睁起怪眼,喝道:快滚回去,就说我乃是高阳酒徒,不是什么儒生。看门的胆寒,再进去报告说:那客人竟是个壮士,方才让臣告诉说,他就是个高阳酒徒。沛公听了,果然出迎。这便是著名的高阳酒徒掌故。

    之后郦大爷自然为沛公有所谋划,奔走于诸侯,履行自己的说客职责。又将自己的弟弟介绍给沛公,后来郦弟弟百战不死,居然是汉朝的开国功臣。

    郦大爷的绝唱,发生在他向沛公自荐,游说齐王田广脱离项羽集团归顺于汉的事件中。郦大爷只身到了齐,一番利害陈辞,威胁利诱,果然说动了田广,撤掉了济南一带的守备,和郦大爷天天纵酒享乐。

    率军而来的韩信听说郦大爷居然空手套白狼,一张嘴就拿下了齐王七十多座城池,不知如何处置。祖籍河北活跃于山东的辩士蒯彻出主意说,将军奉了汉王命令攻打齐王,汉王那里又派人去做说客,却也没有收兵的命令给将军嘛。何况那郦生区区一个人,居然掉三寸舌头,就摆平了齐王七十多个城池;将军带了几万兵马,征战一年多,不过才攻克赵地五十来个城池,难道带兵多年的将军,功劳竟然反不如一个儒家小子吗?

    韩信于是挥兵渡过黄河,乘夜发动攻击,转眼间穿越了没有守备的济南防线。田广宿醉醒来,猛听得汉兵压境,以为郦大爷拿自己开涮,立马抓来郦大爷,喝令说:你能叫汉军停下来,我就放了你,不然的话,就烹了你。

    郦大爷却不吃这套,只是从容说道:做大事的不纠缠小节,你老子我才不给你罗嗦呢。

    临死关头,郦大爷依然嘴巴坚挺,不肯认输,算得是条不惧生死的好汉,果然狂生本色。于是终于被放进锅里煮了。

    另一个险些煮掉的,便是怂恿韩信发兵害死郦大爷的那个蒯彻。且说田广煮了郦大爷后,逃命高密,急急派人到项羽处求兵,项羽派龙且来救。龙且是名将,勇悍如英布,也曾输给了他,因此龙大将军全不把韩信放在眼里,韩信诈败,一个回马枪,立斩龙且。此时的韩信,据有方圆千里之齐,地广兵强,楚汉两家争夺天下的砝码,全系于他。于是蒯彻便劝韩信自立,三分天下,鼎足而居,日后天下未必不是他的。只是韩信顾念刘邦对自己的器重,又以为自己功劳多多,长官终归不会对不起自己,虽然蒯彻多次劝谏,终于下不得决心。小蒯见说不动,只好佯狂装疯去了。

    后来韩信果然没逃脱兽尽狗烹的下场,被刘邦太太吕皇后设计杀掉。临刑之时,他慨叹道:我悔不听蒯彻之计,竟然被毛孩子和娘儿们给骗了,真是天命啊。这话自然传到刘皇帝耳朵里,于是发下海捕文书,立马从山东地面抓了小蒯来。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不可以独立的经纪人(4)

 

    刘皇帝问,是你当初让韩信造反吗?小蒯也是狂生本色,答说没错,我的确劝他了,只可惜那小子不听我的,如今自己反丢了性命。若是当初他听了我的,陛下又如何能收拾得了他啊。

    刘皇帝哪里听得这些,立刻喝令放锅里煮来。小蒯却叫起冤来,大喊委屈。刘皇帝说,你叫韩信造反,有甚委屈的?

    小蒯从容回答说:当初秦朝灭亡,英雄蜂起,天下人都来争夺天下,只有脚劲快捷的人才能先登。臣那时只知道韩信,不知道陛下,这就如同盗跖的狗见了尧爷照样吠叫,不是因为尧爷不仁爱,而是狗对主子之外的人都要吠叫。况且,天下里摩拳擦掌想像陛下一样的人,实在太多了,只是他们没成事而已,难道陛下能把他们都给煮了吗?

    这番话,雄辩自是雄辩,道理也果然是道理,更是刘皇帝圣明,居然认同放了他,也没治他的罪。当然,在面临生命倒计时读秒的关口,小蒯的嘴巴功夫和狂生本色,绝不输于郦大爷。

    尽管在政治学领域,游说被严格划界为绝非收买,属于政治上正确的正当手段,但在郦大爷和小蒯以及他们前辈生活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该手段则主要体现为具有相当风险的生存技巧,不利用汪洋恣肆的大言,往往不足以推销自己的主见,打动那些政治素质未必高大的长官,而长官们对大言的判断,情绪元素的左右,或许比起是非取舍,更加具有决定意义,因此郦大爷小蒯们的游说,便不能不是存亡交关偶然必然错综变幻的生命博弈,甚至放锅里面煮之类的待遇,原本就在他们的预算之内,一如主父偃壮语所说的那样。

    而郦大爷和小蒯们,作为楚汉之际的说客辩士,如他们的前辈一般掌握国家权柄乃至佩挂六国相印那样级别的旷世境遇,早已风光不再,所以他们便不可能成为诸如合纵连横那样理念的实现者,于是只好退化为完成某个项目或者任务的联络者,功能宛如经纪人。尽管他们所经纪的往往是指天划地的大人物,经纪的项目也往往是改天换地的大事业,但他们的功能,更多的体现为口舌而非主义,所以是不会在历史的记载中独立生存的,他们乃至他们的生死以及他们的烹与不烹,都必须仰赖于大人物,他们的姓名,必须附庸在大人物身下才可以留存——譬如田广譬如韩信,譬如刘皇帝。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狗屠之阙如(1)

 

    《史记》里面,常有“语在某某语中”“语在某某事中”的说法,意思是,有关详情,参见某某本纪世家列传的记载。这可以看作是一种详略叙述的互见,也是避免重复,自然更可以理解为链接性质的延伸阅读。不过,许多记载,太史大哥也并没有惮烦重复,尽管叙述有差,但依然照说不误,甚至没有再去作类似的提示。按照一般的理解,记录本主事迹的本纪或者世家或者列传,自然该是其人业绩最完全最详尽的文本了,如果别处有什么什么关于他的记载,或者事关他的语在什么什么的,这里当然不会遗漏才是,这属于起码的为文之道。

    汉高祖刘邦,没发迹时,不事家人生产作业,也即不肯从事老百姓所从事的谋生方式,后来做了亭长这样的基层干部,同僚中人没有不被他戏弄过的,所以一向被看作是具有流氓气质的无赖,这一点,连他老爹太公也是认同的,并且认为他远不如其二哥刘仲有出息。可是不肯做寻常平庸事的,未必就是没出息,后来这位小三子果然置办下了泼天也似的家业,未央宫里,做了皇帝的刘三儿给老太爷敬酒,依然不忘提起这段前科,家常的调侃之后,刘皇帝自是爽到大笑不已。

    在刘三儿无赖为生的时候,结交了许多朋友,这些朋友在太公他老人家眼里,该是狐朋狗友才是。可这些狐狗一样的朋友,后来纷纷起事造反,大多跟随刘三儿,做了汉朝开国的功臣,于是所谓狐朋狗友,就必须看作是当时埋没于民间的豪杰了。

    这些埋没的豪杰中,有一位叫作樊哙的,后来因为鸿门宴会而具有相当的知名度。

    埋没民间时,樊豪杰虽然属于刘三儿的狐狗朋友之一,但他却是不能无赖的人,必须从事百姓们习惯的谋生方式。他的谋生职业,是屠狗。

    狗在后来被看作是人类的亲切朋友,但那其实只限于人类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对其需要依傍的时候,而且这种依傍,并不排除将它击毙之后,食其肉,寝其皮——终于不过是较早驯化的畜生而已。人类一向标榜自己不可以禽兽不如的,如了就是非人,所以狗朋友的结局,只配去不如了。

    按照前人的注释,刘三儿樊豪杰的时代,人们吃狗已经和吃羊吃猪一样,具有相当规模了,因此樊豪杰才能专门杀狗卖肉维持生计。《古今注》上说,狗的一个别名叫贡羊,足见它不可或缺的食用价值。而在古代讲究做人做事礼法准则的《礼记》里面,当讨论祭祀宗庙的供品礼单时,它的命名则叫羹献,意思是人吃剩下的羹给狗吃了,渐渐变成肥狗,然后可以献祭于鬼神。当然献祭之后,那肥狗还是要被人吃掉的。

    这样的命名之法,给人十分生态的感觉,并且相当增长知识,譬如供单上,豕也就是猪叫刚鬣,羊叫柔毛,鸡叫翰音,兔叫明视,种种,取法都是它们肥嫩时节的外在特征,诸如猪的鬣毛刚硬粗大,羊的毛发细软柔弱,鸡的鸣叫声音悠长,兔的眼睛张大明亮……祖宗们观察身边万物尤其是所谓朋友时之细致入微,实在令后人叹服汗颜。

    当然,除了食肉寝皮做羹献,狗还有其他的重要功能,譬如辨别宾客生人,擅长守卫门户,所以秦始皇帝就曾杀掉它,磔四门以御凶灾,也就是分裂它的肢体,祭鬼神于四门,用来规避邪祟。所谓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狗的魂灵,该是很有些震慑力的。

    鉴于狗的功能多多,樊豪杰的职业自是足以令他隐身民间等待时机阶段维持生活的了。直到秦二世元年秋天,陈涉会同九百壮丁造反,一时各地纷纷杀掉当地长官,群起响应。沛县县令看情势不妙,准备不等别人来杀,自己也参与造反。属下萧何曹参动议说,首长起事,恐怕本地子弟未必听从,不如吸纳那些逃亡在外的人物,可以凝聚几百人的现成队伍,用他们来挟制本县百姓,足以服众。县太爷听着有理,于是派人去招呼本地流亡者刘三儿。这被派去做信使的,便是樊哙。

    当樊信使跟从刘三儿浩荡荡的百多人队伍回来时,县太爷忽然害怕起来,于是关闭了城门。刘三儿何许人也,写了封恩威并施利害兼陈的招降信,射到城里,大意是,天下苦秦久矣,如今诸侯并起,大家杀掉县令,选个子弟做头领,皆大欢喜,不然屠城之际,难保大家不死于非命。于是父老们砍了县令脑壳,开开城门,欢迎大王。一番半推半就,刘三儿做了沛公,并且傅会之前的赤帝子斩白帝子故事,扯起红旗,顿时招纳起二三千子弟兵。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狗屠之阙如(2)

 

    樊豪杰送信有功,做了沛公的亲随。列传里在此之后,便是历数樊亲随攻城略地的先进事迹。与其他功臣事迹略略不同的是,小樊被记录的,主要是攻破某城池如何先登,斩首多少级,捕虏多少人,降卒多少人,和杀掉侯一人都尉一人之类,以及因此得到的相应赏赐。这样的记载,桩桩件件,果然相当量化,可也令人不由得感觉有些麻烦:堂堂的开国功臣,如此一笔一笔的记录,岂不太过琐碎?不过,以樊亲随既没有韩信英布那样的担当方面,又没有张良陈平那样的襄赞要务,积功累赏,正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封侯做将军的。

    最让樊亲随赢得生前身后名的,当然是发生在陕西临潼的鸿门之宴。在樊亲随的列传里,着重提到:是日微樊哙犇入营谯让项羽,沛公事几殆。如果没有小樊亲随英雄虎胆,只身撞入现场,从容镇定地喝酒吃肉,义正词严地责让项羽,刘三儿其实不但是宴会事项,恐怕性命也要完蛋。

    关于鸿门宴会的描写,并见于高祖刘邦留侯张良的本纪世家之中,除了留侯张良的世家里提到语在其他中之外,刘邦的本纪和樊哙的列传里,都没有相关提示。当然,关于此次宴会的记载,还是以项羽的本纪中记载最为详尽,其他处,只好做片段。譬如樊亲随列传里记载该宴会中之樊亲随的个人表现,便远没有项羽的本纪里精彩,不但小有出入,甚至还略去了相对重要的部分。

    出入方面譬如在樊亲随撞入宴席中,豪饮狂啖之后一番陈辞,项羽听后的反应,本纪是:项王未有以应,曰:“坐。”而樊亲随的列传中,则是:项羽默然。

    略去方面譬如沛公以去洗手间为由离开现场,准备逃跑,却为没有打招呼而犹疑,当此时也,樊亲随不但胆量过人,识见也不同凡响: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于是沛公方才下定决心,不告而别。而在樊亲随的列传里,这样的好言语,居然没有丝毫的影响,省略得一片干净,实在令人不解。或许马迁大哥的意思是,大凡读这段史,总不能不去读《项羽本纪》,读了自然其他可以从略。这道理固然没什么错,只是断绝了从心所欲乱翻书的机会,假如有人正巧只读了樊亲随,之后便没了兴致,或者就不待见那楚霸王,偏不去读本纪,岂不使精彩错身而过,令樊亲随的形象,凭空削去一截血肉?

    诚然,鸿门宴会,被后人以为破绽多多,不足为信史,甚至有人写楚汉相争,只字不提本事,据说是因为窥破该事好奇夸大,仿佛文学。不过,历史从来就是人写的,在历史的外壳上套上文学,或者相反,都未必不是历史的一种写法。没有破绽的,未必就是本来的历史;有破绽的,或许正是历史的本身。新历史主义者就认为,历史与文学,没有根本的区别,只在谁写,怎么写。还有人说,历史的一项功用,乃在于提醒世人,大千世界的万事万物能够不可思议到何种程度([美]史景迁《皇帝与秀才:皇权游戏中的文人悲剧》)。我想,这种能够不可思议到的程度,文学亦未必足以表现得清楚呢。所以有前贤说,艺术其实比历史更真实。

    当然,有了《项羽本纪》里精彩到被人怀疑为非史,并不等于说在樊亲随的列传里就没有破绽。哦,此处所谓的破绽,倒不是信史与否的原则,而是相关事实的遗漏,这遗漏的严重,又远甚于鸿门精彩里凭空削去的那些骨肉。

    正在鸿门宴会之前,沛公刘三儿引兵至咸阳,秦王子婴出降,沛公进了秦宫,见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不可胜数,肚皮里贪财好色的本能立刻活跃起来,便打算逗留下来,细细作用,从容享受。

    按说富贵就是要享受,只是这享受有时辰火候的拿捏不同,因此导致究竟是大王还是皇帝的差异。于是有明眼人出来劝谏,终于使刘三儿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封存了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之后召集父老豪杰,约法三章,令百姓欢喜爱戴,惟恐他不做自己的父母长官。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狗屠之阙如(3)

 

    该说重宝财物美人满前,能够不顾而去,显示了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金刚精神,的确是定力十足的表现,刘三儿不愧汉高祖;不过这定力,终究是谋臣的规劝谋划之下,方才焕发出来的,所以那明眼人的劝谏,果然是大是大非的判断,一如后人的评价:基帝王之业,息奸雄之心者,独借此耳。

    如此的丰功伟绩,该明眼人自然当是谋臣之流——也的确有,譬如留侯张良——但又不仅是谋臣,也还有赳赳武夫如樊亲随者。

    留侯的说辞正在他的世家里:

    夫秦为无道,故沛公得至此。夫为天下除残贼,宜缟素为资。今始入秦,即安其乐,此所谓“助桀为虐”。且“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愿沛公听樊哙言。

    原来樊亲随的劝谏,乃在留侯之前,但在世家里,只有简单的一句:樊哙谏沛公出舍,沛公不听。而在沛公自己的本纪里,也只有“樊哙、张良谏”含混的一个带过。本纪里含混,姑且可以理解是为尊者讳的详略得当;留侯世家本是留侯做传主,详留侯略他人自是当然;可是在樊亲随的列传里,本主那被留侯夸奖为“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的忠言,居然只字未提,甚至此一大事件,连个语在某某的机会都不给,实在令人看不明白。

    当然,如果樊亲随的忠言过于逆耳过于毒药,或许也有删削不录的必要。好在后人的集解中,提到的“一本”里,果然具有这段劝谏,可以擘来校正视听:

    哙谏曰:“沛公欲有天下邪?将欲为富家翁邪?”沛公曰:“吾欲有天下。”哙曰:“今臣从入秦宫,所观宫室帷帐珠玉重宝钟鼓之饰,奇物不可胜极,入其后宫,美人妇女以千数,此皆秦所以亡天下也。愿沛公急还霸上,无留宫中。”

    揣摩这段话,的确没有留侯的说辞讲究,说了从入秦宫,又说入其后宫;语气上也稍稍有些咄咄,所谓欲有天下还是欲为富家翁,高下立判,如此诘问,颇有些逼人的锋芒,自会令长官心里面先就不爽,后边的结论也说得不够祈使,无怪长官不听。但亲随的身份毕竟不同于职业谋士,史书上说,小樊的太太又是沛公太太的妹子,虽然不确切当时两人是否已经挑担连襟,但亲切该是自然的,因为不亲切便不会成为连襟,成为连襟便不能不亲切,二者孰因孰果,都不影响小樊和长官的亲和力,于是,正是情愈切则辞愈急,自不必非修辞才能立其诚也。又何况,留侯的所谓助桀为虐,修辞固然是修辞,机锋却未必不锐利也——所以真正是没有道理让该言在本传里阙如,不论是无意遗漏,还是有意删削。

    况且,既然在留侯的世家里,特特说到小樊之言宛如毒药过于逆耳,如果阙而不存,反倒让后人摸不着头脑,虚空拟想,不定会将该言生造为何种模样呢。如此,则不但于小樊亲随的忠心有所玷污,连沛公长官的形象也不免被无限妖魔化也未可知。所以无论为谁而讳,似乎都不该如此,或许就此可以断定,这样的处置,当非记录有差,而是有意的阙而不录也——也只有有意为之才会别扭——然而依然是没道理。于是,那个“一本”,或许更让人期待。

    胡三省说:樊哙起于狗屠,识见如此,余谓哙之功当以谏留秦宫为上,鸿门诮让项羽次之。这话说得不错,鸿门的一直撞,如果说是拯救沛公性命的话;秦宫去留之谏,则是攸关沛公能否成为高祖的政治生涯。不过,小樊限于亲随的出身,功劳或许更容易被读历史的后人认可,同时代人鉴于距离过近,就未必了。譬如韩信,虽然小樊对他甚是尊敬,但这位作过王爷的兵仙(明朝茅坤语),对与哙等为伍,依然自嘲。只是这韩爷,社会IQ一向不见高大,绛、灌之流尚且不屑,何况小樊,所以他的自嘲,不一定有什么道理。当然,愈发没道理的,自然是上述所云太史大哥对小樊毒药等级的逆耳箴言的阙如了。

    至于,沛公是在听了留侯的劝谏后方才做出了最终正确的选择,似乎也无损小樊的立意,道理总是需要重复方才能令人发生化学反应,就像孵鸡卵,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一点,太史哥倒是并没有埋没小樊的意思,如前所述,在本纪和世家里,都记录在案。   

 

《半夏读〈史记〉》第三部分 狗屠之阙如(4)

 

    小樊的列传,并非独立,而是会同郦商、夏侯婴、灌婴一起,传末的太史公曰里说道:

    吾适丰沛,问其遗老,观故萧、曹、樊哙、滕公之家,及其素,异哉所闻!方其鼓刀屠狗卖缯之时,岂自知附骥之尾,垂名汉廷,德流子孙哉?余与他广通,为言高祖功臣之兴时若此云。

    据此,太史公是亲自踏勘了樊亲随的家乡——这在他倒是往往如此——并且还感叹了“异哉所闻”,更重要的是,后边提及的那位与之交往的他广,正是樊亲随后来失去封地的孙子,尽管是庶子的儿子,但他广对祖宗的了解,不会比外人更生疏。索隐说:盖尝讶太史公序萧、曹、樊、滕之功悉具,则从他广而得其事,故备也。这话别的姑且不论,只说他广乃祖如此逆耳毒药因而也如此精辟之劝谏竟然阙然不录,就算不得功劳悉备。即便在号称对太史公书有所裨益或者被评为比附的《汉书》里,依然还是如此处置,大约这该是古人读书也有不细处的一个例证吧。

    或许,如此处置,一如梁玉绳对类似情况的判断:盖后人删之。这种结论自然可以成立,而对如此处置的结论,也照旧成立。

    当然,有人根据年岁推断,以为此处所谓的太史公当是司马谈。即便如此,作为最终著作人的马迁大哥,尽管有无法对证的理由可原,但失察的责任却也是逃不脱的。

    因此,关于马迁大哥或者其他人对小樊亲随如此影响刘皇帝的第一功劳居然如此处置,除了继续以为没道理之外,也对别人夸奖这位大哥所写历史是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从此不得不打个小小的折扣。但愿那只是个例外,尽管这例外实在太过奇怪。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宁馨老儿

 

    美人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到来,似乎被赋予了全方位的更新意义。其实,远在祖宗那里,美人却绝非寻常人所以为的女人专属。虽然汉朝的嫔妃中,的确有月俸二千石比照第十五爵的美人级别,但号称天下第一诗人的屈大夫,所吟咏的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后人的注释,则明确指认那美人说的乃是怀王,糟老头一个,属于没有什么折扣可打的男人。曹孟德的儿子曹植,七步作诗之外,还写过一部叫做《美女篇》的文章,自家作的序里着意强调:美女者,以喻君子云云,更是连美女的名号都网罗到男人麾下。早年的战国策略里,也有美女破舌美男破老的吊诡计谋。那自是《周书》里现成句子的活用,晋国的大臣拿来专门对付敌国的智慧之人:送去美女,主要在国君身边从事败坏谏诤之臣的工作;送去美男,则专门在国君身边负责破解老成之臣的地位。美色不论男女,一旦当前,连长官这样觉悟的人都招架不住呢。

    当然,除了到敌国那里担任间谍卧底,美色更多的,还是愉悦自己人。潘岳掷果盈车,卫玠遭人看杀。王蒙的帽子破了,市场里的娘们争相奉送。蔡伯喈回避董卓,道路观众围堵无法成行。甚至肤如凝脂眼如点漆蓝田生美玉谁家璧人杨柳*可爱这样的经典肉麻的句式,往往也用来譬况男人。而邹忌所说我与城北徐公孰美我孰与城北徐公美种种的句型变幻,更将美男之于政治建设,勾连在一起。

    被派遣到敌国那里担任间谍卧底的美色们,不论男女,虽然未必负载具体的刺探任务,但也宛如KGB的燕子乌鸦,大都难逃*的底色。与此判然不同的是,当美色们愉悦自己人的时候,性取向并不能成为取舍的惟一标准。譬如,与派遣敌国专事男宠的选择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男作为自己人,在政治领域,则主要集中于智慧元素的体现:仪貌堂堂,国之辉光;堂堂如此,必为公辅之器……。

    其实,即便从现代生理学的角度,也无法论证容貌之于智慧尤其是政治智慧的必然关系,但智慧尤其是政治智慧的确认,说到底,终究不是通过民调普查的苍白数据,而是取决于孤家寡人的个体感觉,所以为人美丽遭到长官重用的汉子,真的是不绝如缕:董贤传漏在殿,哀帝望见,悦其仪貌,拜为黄门郎。田千秋身长八尺余,体貌甚丽,武帝悦之,以为乃高皇帝神灵派遣,立即拜为大鸿胪,数月遂为丞相。

    具体到子孙们承绪源头的高皇帝本人,身边也不乏容貌美丽的重臣,譬如长大美色而肥的陈平,譬如状貌宛如美妇人的张良。此二人当然是高皇帝之所以为高皇帝的生涯中,不可或缺的谋士。看来美色之于男人,果然和智慧大有瓜葛,这却不是区区生理学的琐琐道理说不清楚便可以遽然否定的事实。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宁馨老儿?肥肉功业(1)

 

    河南人张苍,早年在秦始皇帝的朝廷里担任高级文书工作,后来因为说不明白的*罪过,潜逃回原籍。高皇帝的部队路过时,投身军中,做了宾客。不料他又犯了事儿,论法当斩。刀斧手扒掉张宾客的衣服,摁在砧板上,等候砍头。也是合当有事,正巧有个叫王陵的头领,啸聚数千喽罗,正在这一带活动。高皇帝起事前,是叫这位王头领大哥的,所以是故人,过来串门,偏巧撞见。王头领见砧板上趴伏着一匹大汉,雪练也似的通身白肉,肥滑细嫩,如同瓠子瓤,大为蹊跷,不觉心思一动,以为是货真价实的美男,便向老朋友求情,说这大只佬恁样肥白,必非池中之物,搞不好就是个好汉,不如放他一条性命。高皇帝何等样人,顺水人情不做白不做,当下就免了张宾客的死罪。顿时间,原本阴阳暌违的生死关头,眨眼变身*横陈的showtime。

    上述事件,再次提供了美色动人的case。端的是张宾客好运气,若是没犯事儿,肥白如瓠的那条肉身,寻常时候,主要分布于衣服遮盖下的部分,如何曝得见光,如何惹得人心动。据记载,张宾客的父亲,身不满五尺,如果忽略历代度量衡的差异,仅从概念入手,张爸的短矮,一如武大郎的三寸丁谷树皮,不料却生下这般长大美色的宁馨儿。后来张宾客凭着美色拣的这条命,竟作了高皇帝开国的功臣,成就泼天一般的富贵,足见美色之于政治智慧的深刻关系。

    令张宾客成就不愧于那身白练肥肉功业的,除了跟随高皇帝转战的好汉素质之外,更有他早年读书人出身营造的学问根底。该说张宾客是高祖麾下重臣中,最有学问的人。他曾从大儒荀况学习《左传》,并且在秦火之后,汉兴之际,成为《左传》的第一传人,他的及门弟子,便是后来十分著名的贾谊。而他的专业方向,则主要是律历,也就是音律、度量衡和历法。这专业今天听起来之间有些不搭界,但张宾客时代,却因为五行之类的原由,关联一体。这些个看着就让人头痛的学问,暴力横行的战争年代用不大着,农耕立本的和平时期却不可或缺。因此,在萧何担任相国期间,张宾客便因缘早年的文书经历,受命担任国家的主计,负责地方向中央进贡纳税的统计工作,相当于半个财长的权限,算得上是个肥缺了。

    这便是读书的用处。当年刘皇帝拥兵入咸阳,众将官都去抢夺金帛财物,只有萧何单单的去收集秦朝丞相御史衙门的律令图书,后来的相国,自然非他莫属。张宾客早年供职秦廷时,对萧相国收集的那些天下图书,也是颇下了功夫的,所以在国家用人之际,首当其冲地遭到重用,确乎有些国之辉光公辅之器的意思。只是张宾客的美色,文武并蓄,两手都抓两手都硬,自然又有别样的风光,得说那王头领真的是目光犀利,为高皇帝预留下坐天下的种子。

    说话的,肥白如瓠固然是横陈的美色,可别人看见视若无睹,斯人瞅见却肯欣赏,所以由此能瞧看出种子的王头领,实在也不是个凡种。只是他少文任气,好直言,也就是说,不喜欢那些政治上正确却又十分烦人的程序,痛快为人,所以当年高皇帝带兵进了咸阳,王头领依然盘踞河南,没有屁颠儿追随,颇有些流浪的落拓。直到楚汉争持,方才归属那时已然叫了汉王的高皇帝,还因此被项羽逼死了老娘。但因为和高皇帝最讨厌的雍齿关系密切,加上早年的不及时从龙,所以虽然是开国的功臣,封侯的顺序却滞后。但高皇帝终究是高皇帝,对大哥辈的王头领,还是了解的,所以在类似遗嘱的国事安排中,依然将王头领当作总理大臣的接班人,顺序排在曹参之后,和陈平同列,地位却在先。

    高皇帝果然明白,看管国家,一根筋的刚直,远比委蛇的智慧来得重要。而当高皇帝的儿子驾崩之后,吕太后借机分封诸吕,已任双总理制中主持日常工作之右丞相的王头领,就以异姓不封王的堂皇理由,断然拒绝了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动议,大是大非面前,坚持了原则,比起阴谋著称的智慧之士陈平,甚至高皇帝以为足以安刘的木彊人周勃,更有不怕杀头坐牢的气质。但,最高长官的意志终归是违背不得的,王头领事后被太后安置为太傅,虽然位列三公,理论上具有“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明升暗降毫无权限的赋闲了。王头领是有脾气的人,以身体原因辞职,从此闭门在家,真正的整日赋闲了。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宁馨老儿?肥肉功业(2)

 

    这之后的总理位置,走马转灯一般你来我往,张宾客则在主计之后,先是外放,担任高皇帝儿子淮南王刘长的丞相,十四年后,在曹参儿子曹窋之后,就任副总理级别的御史大夫,具有了递补总理空缺的资格,并在四年之后,于灌婴死后,顺利接班,成为丞相。这时,也已经是孝文皇帝即位的第四个年头了。而孝文皇帝从代邸即位,淮南王相的张宾客,也是拥戴之人,所以他的继任,除了高皇帝功臣的背景外,也是另外颇有些道理的。

    而张宾客还是属于高皇帝夸奖的那种不背本的人,富贵之后,始终像孝敬亲爹一样地侍奉恩人王头领。王头领在赋闲七年之后死掉,张宾客又以同样的姿态侍奉头领遗孀,即便是作了总理大臣之后,每当休假,也必定先去给头领夫人请安,亲自伺候她吃了饭,方才敢回家去履行洗头洗澡之类休假的主要名目以及和老婆敦伦之类的连带项目。

    前边说过,张宾客是读书出身,专业强项是音律、度量衡和历法,早在主计期间,他便着手绪正律历,整理相关条例。鉴于高皇帝当年是十月进兵霸上破秦,而前秦历法又正是十月为岁首,张宾客以为此乃上天的属意,奉天承运,秦朝的历法应该沿用。于是以五德之运推导,刘皇帝的汉,正当水德,还和前秦一样,尊尚黑色。这是五行的规矩,以金木水火土排序相生相胜的循环周始,其间蕴涵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的相生,以及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的相胜。之后又和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红黄蓝白黑五种颜色,纠缠比附起来,仿佛虎鸡虫棒一样的连环套理念,听起来既辨证又神秘,尤其于天文历数医学之间,大有深意。

    具体到秦汉的王朝更替案例,秦朝取代了周朝,而周是火德,因此秦便是克胜它的水德,于是尚黑。如今汉又取代了秦,按理该是土克水,属于土德。但张宾客们以为,周与汉之间的这个短促的暴秦,根本就不是一个独立的朝代,汉是直接承袭周的,秦便只好算是汉的预热铺垫,因此克胜周之火德的汉,依然是水德而非土性子,所以才尚黑如故。其他音律军律法律以及度量衡制度,全都仿此。甚至制作业的百工行业标准,也遵此办理。这些理论,在张宾客担任总理大臣之后,顺理成章地得以全面实施。

    但是,十多年后的某日,山东人公孙臣却提出了汉本土德的上书,并且声称即将有黄龙现身作为征兆。朝廷着令总理张宾客处理此事,张宾客以为那是胡说,不客气地否决了。不料,那个说道不清的黄龙居然真的现身甘肃,于是皇上任命公孙臣为博士,开始草拟土德主导之下的相关制度,并且更改新的元年。据说张宾客由此低调,以身体和年龄原因消极淡泊。

    其实,黄龙现身之类的灵异事件,完全可以编造,即便确有所谓实证,也不乏造伪嫌疑,自是公孙臣子推广自家主张的文案操纵,以皇上的圣明,未必真的相信,但从政治家的立场,又的确没有必要揭破,总还是可以作为祥瑞,证明朕躬的事业打动了上帝诸神,有利于构建国家的安定团结。五行之说,后代或者目为伪科学,天地良心,其实它本来就应该更多从哲学而非伪或者真的科学角度讨论才是。

    而公孙臣子所倡导的土德,事关国家正朔和典章制度,其中难免存在理论建构的不同取法,但汉之替代暴秦,用推翻一个旧世界来解释,似乎更有政治层面的合理意义,所以采取屏弃而非延续秦朝制度的做法,便具有了塑造一个新世界的迥然气象。因此,尽管张宾客的延续,或许有高皇帝的某些背景为依据,但以新皇帝的站脚,似乎公孙臣子的倡言更能探触到皇上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未可知呢。而且,张宾客的著名弟子贾谊,也是以为汉宜改正朔数用五色上黄的,足见公孙臣子的倡言吾道不孤,虽然贾先生被人批为不能免于时俗之见,但以他绝伦的才调,也是未必没有揣摩圣意之可能的:文皇帝号称贤君,但却喜好鬼神之事,宣室夜半虚前席,皇上就问他的主题,可不是民之父母最当关心的苍生哟。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宁馨老儿?肥肉功业(3)

 

    至于改元,比照文皇帝的本纪,原本当在两年之后,理由是著名方士新垣平诈令人献上的刻有人主延寿字样的玉杯。实在说,改元之时,天下万民大酺的同乐聚餐,似乎还是以玉杯作事由更加顺理成章些;但改元之中的道理,却是可以与更改正朔的土德之说,暗通灵犀的。有人以为文皇帝玄默寡欲,不惑邪佞,却轻信新垣方士之诈,有亏至德,如果提升纲线到上述的高度,则不免是书生的谬见。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宁馨老儿?业余地活着(1)

 

    当然,谬见的不止书生,张宾客也差不许多,或许他有坚持高皇帝早年原则的逻辑,但却对新皇帝政治语言的乱码,破解得大有问题,其中自然也有声名早成带来的自信困扰,宜乎其遭到打击。果然,不久,文皇帝便以张宾客担保作官的某人大肆敛财,责让这位总理大臣,老家伙脸上挂不住,只好引咎辞职了。

    这招数自是文皇帝乃至所有皇帝的惯技,譬如以安刘氏著称扶文皇帝登基的丞相周勃,就被这位皇帝,以朝廷令列侯回到自己封地的诏命执行不够顺畅,丞相乃朕之所重,就为朕带个头的理由,免职开回家去。这样的理由,如前所述,宛如领导让劳模带头下岗,率先垂范得没有任何道理,但言辞之间,深隐不露,丝毫看不出猜防的痕迹,足见皇上真的圣明。

    按照时下的说法,周张二位,虽然都是不同凡响的名臣,但却被皇上软性双规,提早结束了职业生涯,往后的日子,只好业余地活着了。周相爷被倏起倏废的功名生活,折腾得胆寒,拥立新君的安刘功绩,依然抹不去他心中的阴影,或者更因这诛灭诸吕的政变实在也是变相的犯上,忧虑恐惧越发缠绕心头,居然用甲胄当作家居常服,整日穿戴度日,家里的下人,也兵戎披挂。

    这样的心态,果然是愚蠢。试想,如果皇上真的派人赐死,身上的甲胄,家人的兵戎,又如何抵挡得住?终究是一样的了局。后来有人告发他谋反,还不是一样不抵抗地被捉将起来,后来逃脱这一劫的关键,原是早年培育的国舅爷结实关系,以及皇上亲家的根本底细,那些个甲胄兵戎,除了徒添祸端,哪里会有丝毫的防护作用。

    而同样业余活着的张相爷,情况却是另一番模样。按照司马太史的笔录,那时的张相爷,虽然年事已高,老得没了牙齿,却居然活了百多岁。细按张相爷的长生之道,其一便是喝奶,并且是人奶。

    奶源的提供,当然是女子,而饮用的方式,则一如嗷嗷待哺的孩提那样,直接亲口咂嘬——舍此,似乎也再没有其他的方式了,总不至于先一注一注挤到盏里,然后再去加热口服吧。因为服用本酒,必须热饮,这有秘书少监颜师古的注解为证,而加热后的人奶,质量必然大打折扣。而那挤奶,对奶源提供者而言,实在也不是好受的。因此,权衡利害,只剩下直接就乳一条坦途可供选择了。所以天下做奶妈的,都需要向自己男人之外的男人——女人自可不论——敞开胸怀。这时节,道德之类,只能让位可行且经济的原则。好在,没了牙齿的相爷嘴巴,也和孩提们一样,起码不会对两坨壶卢下的肉质龙头,构成任何伤害。

    按照祖国传统医学的相关要诀,人乳号称两个壶卢盛一斗的仙家酒,属于五行酿出的真醍醐,可以返老还童滋润枯朽,缔造天长地久的生命力,真造化之妙也。而该药酒的取用,尤以头胎生下壮实男孩的健康妇人之奶水,为白而浓稠的上品。并且奶性如人性,吃酒食辣的暴躁婆娘,身子里蹿动着火病,奶水躁热,当然不利饮用。如此种种之下的判断,则张相爷每日里亲自用嘴巴咂撮的壶卢主人,自是性子平和的适龄之熟及半熟的女人,且定非宝哥哥讨厌的那种嫁人就惹人生厌的女人,养眼大约是不可避免了:这未必不是相爷喝奶构造长寿的额外因由呢。

    另一个长寿之道则实属猜测。太史哥的书上说,张相爷的老婆数以百计,但凡有孕的,从此再也不予*。一向说饮食男女,人之所欲,自然也是生命质量的重要元素,在对饮食方面进行了食药一体滋润的同时,男女方面实施的具有宏观力度的调控,便不能不令人的联想,波及至生命质量最高体现的长寿界面。

    每天不止的养眼饮食,以及选择性宽泛的男女,在主流话语的描述中,不免被指责为骄奢淫逸,但比起被皇上折腾得恁不舒服的周相爷,张相爷退休后的生活,起码再没有被皇上的政治所左右,称得上是自在的善终。

    在政治领域遭遇挫折之后,转而致力于身体欲望的释放和张扬,而且丝毫没有受到许多读书人习惯的纵欲之后的灵魂困扰。也许,在张相爷而言,压根就没有认为这些身体欲望的释放和张扬,是需要忏悔的堕落。因此,他老人家的灵魂,安置得十分妥帖,因此得以安享天年。于是,这老儿的骄奢淫逸,便很有些耐人寻思的头绪埋伏在里面了。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宁馨老儿?业余地活着(2)

 

    美色之于政治智慧的深刻瓜葛,甚至在人生的垃圾时间里都焕发出别样光彩,活出了另一番的滋味。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美好者不祥之器

 

    实在话,太史公的书里,经常出现大段的传主作品引用,譬如屈原贾生司马相如等传。这样的地方,如果抛开写作者的动机不论,起码在文献学角度,是提供了版本的考据空间,不失为一种写法。考虑到最初藏之名山的冷处理预案,太史哥如此作为,于版税方面多有赚取之可能,反而根本不存在。不过,作为一个阅读者,面对大段的引用,鉴于被引用文字往往另见于其他阅读区域,便往往令人耐烦不得,于是阅读的效果,不免要打些折扣了。

    而当类似的行径作为一种修辞意义上的处置时,却因为引用部分的不可另见,逼迫阅读者必须耐着烦恼,不打折扣地字字看去。

    这样的修辞处置,在叙述本朝名医太仓公的事迹时,得以在文本上获得实践。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美好者不祥之器?生男孰与生女(1)

 

    所谓太仓公,便是汉的诸侯国齐国国家粮库的头目,官阶算不得高大,但在农业为根本生计的时代,也属于一个得当的肥缺。不论官职大小,一律称人官衔爵位,当然表示的是一种尊重。太仓公虽然是旷世的名医,但却不方便从纯技术方面量化他的卓越业绩,只能用库长这样颇有些含混的衔头,标榜fans们内心滔滔滚滚的景仰。只是库长的交椅许多人的屁股都坐得,太仓公的所指却仅仅一个,用泯然众人的方式来凸现特例,识别难度尽管超卓,却是本土语言横跨几千年都不可撼动的坚强格式。

    于是,太仓公这枚相当缺乏分辨率的符号,在祖国传统书面语言中,毫无疑义地落在一位叫淳于意的山东大爷头上。淳于大爷的师传,来自公孙光和阳庆。这两位居然是分处两地同母异父的胞兄弟,看来乃母的遗传基因,大有些文章。不过,公孙师傅似乎更强调古传秘方的作用,阳师傅则首先要求淳于库长抛弃以前所学,从前辈的脉书入手,上下经,五色诊,奇咳术,揆度阴阳外变,药论,石神,接阴阳禁书,种种名字听上去就极其吊诡读起来必定吊诡绝伦的高头学术著作,经过一番反反复复繁繁复复的学习实践,尽得阳师傅绝学,以及全数秘方,库长大爷终于成为知人生死的卓越人物。

    不过,库长大爷平日里行走于诸侯各国,漂泊在外,专心于培育自身技能,虽然神乎其技,却没有置办下些许产业,还颇拒绝过赵王胶西王济南王吴王这些个诸侯的医疗招呼,不免惹下来了麻烦。

    说起来,这麻烦的知名度,其实远远凌驾于淳于库长作为一代宗师太仓公的名望之上,而为知道分子之外的老少爷们儿娘们儿口耳能详,是再熟悉不过的掌故。

    且说孝文皇帝某年,有人告发库长大爷,三推六问,定下性来,该当解送京城,执行肉刑。至于定性的具体理由,太史哥的书里,凡提及的几处,都语焉不详。大约总是有些理由的。姑不论区区库长居然不听王爷们的传呼,仅仅一头库长,并没有国家颁发的相关执照,却整日执迷于本职工作以外的个人癖好,就是个大问题。那时去高皇帝未远,尚未有甚客座的闲位置足以托名,所以好歹也得论处他个职守不谨。

    库长大爷虽然忙于奔波,且不顾家务,但阴阳交接的事体,从来也没松懈过,可也许是两地分居构成的交接频率旱涝不均使然,大爷养下了五个后代,竟无一不是闺女。于是,大家乱成一团,哭声哀哀的时候,库长焦躁起来,大骂道: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

    关于本骂,一向有儿子可以出面顶罪的法规猜测。但有关人士已然核实确认,本朝并无此律。其实,库长大爷此骂,原意大略不过就是说,女孩儿家究竟不如儿子那样,可以抛头露面地出去张罗罢了。

    此骂终于惊动了老幺。五闺女的名字,便是后来时常出没于戏曲节目中响当当的缇萦。之后的情节,鉴于本题材剧目在各个声腔的广大流播,越发的熟悉起来。缇丫头被父亲的气话惹伤了心,打定主意,跟随押解中的父亲来到京城。

    丫头虽小,却是颇识得几个字的。知识就是力量,文化创造机会,这时节真的是不识字便没有丝毫的机会呢。按照有关的格式,缇丫头给皇上写了封信,内容如下:

    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细读缇丫头的上书,不难发现,虽然丫头用春秋笔法特特提到库长的廉平,暗示dad的蒙冤,但这种大有越俎代庖替皇上拿主意嫌疑的话头,只是淡淡一笔带过,而着重阐述肉刑实施后,于惩前毖后的司法意义,略有阙失,十分不利于受刑者的改过自新,属于不给做好人的机会。最后,情愿以身殉那不近人情不利司法之法,入为官婢,代父刑罪,目的,还是为了换取父亲重新做人的机会。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美好者不祥之器?生男孰与生女(2)

 

    这样丝丝入扣的陈情,发乎国法,止乎自新,中规中矩,却又极富煽情,从健全法律法规的严肃层面,发动催人泪下的柔性攻势,本来是顶替dad遭罪,立论却是伸张国法。小女子有胆有识,刚柔相济,果然好刚口。可见,即便是尽所谓逆来顺受的孝道,也是需要相当IQ的。若是换成个不成器的儿子,恐怕难以构成如许局面呢。或许,也唯其是个女子,方才可以惊动上听吧。

    结果当然令皇上怜悲其意,从上古有虞氏的高度,严格要求,下诏罪己,用民之父母的思路,下令除去肉刑。果然着了缇丫头的道。

    有关资料显示,三皇五帝的时代,司法的程序,主要是利用语言的魅力来发挥震慑作用,而触及刑法的案例,则集中于通过服饰方面的若干改造,来提供标榜刑罚的种种符号。譬如,罪当黥刑的染黑头巾,罪当劓刑的涂红衣裳,罪当膑刑的画黑身体,罪当宫刑的换只鞋子,而原本罪当大辟极刑的,也只是命该犯穿上条没有领子的衣衫,投放市场,让大家看到,人人唾弃而已。

    这便是文皇帝废除肉刑的理论依据。只是该依据实在太过迷幻,需要广大人民具有痛不欲生的自我谴责能力,将耻辱视为比生存更加底线的欲望。这种境界,只好游离在飘渺的远古记载里,根本当不得真。文皇帝何等圣明,自然绝不肯因为一位业余郎中幺闺女的蛊惑而变乱朝纲,不过是借题发挥,用废止肉刑的名目,博来爱民的声望而已。小学家们已经注意到,文皇帝废除的肉刑,主要是断趾黥劓之类的轻度刑法,真正痛苦的宫刑,是并不做丝毫改变的。

    更有目光犀利的人看出,约法三章里,没有肉刑,而文皇帝统治时期却有。这样的毒眼,真当该杀,起码也该……肉刑。君不见,约法三章时期,乃高皇帝筚路蓝缕江山草创未就的粗率阶段;文皇帝时代,国家则已经步入正轨,肉刑的实施,于构建社会秩序,其实在所难免。但此处将二者拿出来横加比较,不能不令人视为大有阴险机心存焉:那意思,往轻浅了说,是文皇帝不肖乃父;往深刻里说,则是刘姓皇帝开国时收拢人心,江山到手便来翻脸。

    不过,回到本案,则不论文皇帝是何居心,有何用意,缇丫头作为一个由头,终究是救下了缧绁之中的dad。一场腥风苦雨事,化作和风细雨情,库长大爷还是被不是儿子却又胜似儿子的幺闺女,救出了苦海。生男孰与生女,还真的不好说了。

    当然,大约从来也没有谁在意过,缇丫头尽孝预案一旦践行的下场:入为官婢,埋身永巷,最灿烂的理想,不过是期待成为皇上找闲趣时偶尔泄欲的器皿,最可能的经典结局,只好是叠千累万白头宫女的其中之一。

    在库长列传接下来的部分,文本方式顿做改变,太史哥将自己藏了起来,代之以长安刑事案件免于起诉后,赢得出路的淳于大爷家居期间,回答皇上召问的奏对,其主要内容,便是二十五则诊籍也即病案的呈录,也就是如前所说的修辞处置。

    按照淳于大爷的自述,即便是诊期决死生及所治已病者,也相当的众多,只是久颇忘之,不能尽识,所以才仅仅申报了二十五则。这是自然,以大爷行走诸侯间积年的阅历,N个二十五则也是小数。不过,所谓不能尽识的原因,恐怕未必局限于久颇忘之。因为在之后的陈述中,大爷曾明确表示,今臣意所诊者,皆有诊籍。也就是说,大爷所有的接诊,都有病案存档。这当然是大爷不愧后世医案病史开先河的所在,不必置疑,但由此也在不经意间,泄露出大爷陈辞的出入不一,有欺君之嫌。

    其实,以皇上的天纵圣明,大爷提供若干病案的选本,足以证明自己的医道,而不加甄别地全盘倾泻,反而才是对皇上的不恭。问题只在于大爷提供选本时申诉的理由,既不如实,也不切当,虽然归咎于己,却给自己留下了祸根,令后来的读书闲人,着实为他老人家捏一

把汗水。好在皇上的圣明,也体现在对细节的不追究上,所以尚未有大爷因陈辞不一欺君罔上而获罪的记载。这样看来,细节有时也未必决定成败呢。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美好者不祥之器?尤不作诱奸之事(1)

 

    浏览大爷的二十五则病案,很容易看出,大爷积年的行医对象,更多地集中在了富贵人群,以及与富贵人群相关的人群,真正的平民病患,似乎只有齐章武里曹山跗、临葘汜里女子薄吾和安阳武都里成开方。诚然,确实也有故济北王阿母、济北王女子侍者竖、济北王侍者韩女、齐丞相舍人奴之类的奴才,以及安陵阪里公乘项处这样在二十等爵中倒数第八爵的低级吏员——所谓公乘,就是能够搭乘公家车辆而已,大爷的嫡传师傅阳庆也是这个衔头。但常识告诉我们,长官身边的奴才,是绝非底层人民可比的特殊人群,一向说宰相门房七品官,甚至七品官也未必及得上他们。宝哥哥的奶妈在贾府里也是有身份的人,主子们都会给面子的,所以故济北王的阿母,热蹶的原由才是寻常百姓们不容易获得的饮酒大醉。至于女侍者们,更是具有和主子说不清楚关系的另类群体,仿佛大宅门里的通房丫头,保不齐就有婢作夫人的题材,所以花袭人抵死也不肯摆脱奴才身份,那苦海,是颇有一番滋味的呢。

    至于那三例涉及的平民,似乎也未必是苦大仇深的真底层,曹山跗曾有齐太医饮之半夏丸,薄吾家请得起众医,想来这些人,腰胯间并不缺乏硬实实的银子。

    考虑到选本虽然不能涵盖全面却也依然具有标本的意义,于是,大爷身上,确乎存在一个医疗为谁服务的大是大非问题。也就是说,大爷的医者圣人之心,更多地施展惠及于非穷困集团。造成以上局面的理由,大爷的自我表白是家贫,尽管饶如此,他也没置办下个什么家生,肉刑免除之后,也依然缺乏利好的题材。

    其实,行医瞧病,不过就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大爷要吃饭,家里的太太和闺女们也需生计养活,即便他老人家被后世奉为祖师,该当禀赋医者具备的圣人心,然圣人心大概必须首先服从于肚皮的需索。生活本是硬道理,须怪不得大爷什么。至于主流话语中在在强调的所谓不为良相则为良医以及上边说到的圣人心云云,无非是并不行医的人酒足饭饱之余恶搞出来的噱头,凭空里要给大爷以及大爷的同行们增加精神和物质的负担,不但让大爷及其同行夜里睡不塌实,还给接受以及准备接受医疗行为的广大人群,氤氲出一个假象:凡行医者必圣人,起码也是年年月月天天时时狠斗私字一闪念的善人。于是,以大爷传人的名义招摇撞骗甚至置人生死的范例,于历朝历代皆蓬勃催生,屡见不鲜,绝种不得。实在说,任何行业都没有天赋的道德免疫力,这就同长官未必长者一样,该是常识。没吃饱饭之前先要从业人员个个做圣人,怎么看都有些吊诡。

    夷狄出身的洋人那里,似乎没有这样的行业强制。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被以为是他们那边的医学之父,辈分和咱这里的扁鹊和淳于大爷接近,但传说是这位老希创作的誓言,虽然两千多年来奉为行业宣言,但其中似乎并没有医者天赋圣人的丝毫痕迹,有的只是对非圣人的几乎罗嗦的喋喋约束:

    ……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予他人,并不作该项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尤不为妇人施堕胎手术。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凡患结石者,我不施手术,此则有待于专家为之。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做诱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倘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祗让我生命与医术能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神鬼神实共殛之。

    所谓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尤不做诱奸之事云云,以及天神鬼神实共殛之的威胁,针对的果然是和圣人全不搭界的平凡人群。这样的检束,宣示的当然是道德,却从尘埃之中立论,强调的是检点而非赞颂。本来嘛,圣人哪里是寻常能够企及的,一个行业如果必须圣人才做得,那它的衰落便指日可待了。或许,这也是本土医道后来落入尴尬的一个因由?说不好。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美好者不祥之器?尤不作诱奸之事(2)

 

    回到同样以尤不作诱奸之事之类凡人标准律己,而并非圣人的祖师淳于大爷的病案上。选本出来的二十五则病案,罗列接诊对象的姓名病因以及诊断治疗始末,不愧医学应用文的最早范本,除了足以供后代传人们发掘史料之外,于闲人眼里,果然可以晓得些诸如年二十脉气当趋,年三十当疾步,年四十当安坐,年五十当安卧,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之类的脉法皮毛,以及睡觉张嘴和食而不嗽都是龋齿的直接诱因种种卫生常识。此之外,依然不乏其他零零碎碎的趣味。

    譬如齐侍御史成的头痛病疽也即毒疮,齐郎中令循的不得前后溲也即大小便不能得逞,齐章武里曹山跗肺消瘅也即著名的消渴,肇因居然是饮酒且内盛怒而以接内之类,也即都来自*方面,足见男女之事在欢娱之余,不失病理的营造,而御史成和曹山跗的如期死亡,更其为这种本能的欲求,抹上盘旋不去的阴霾。

    至于齐北宫司空命妇的病出也即阴挺,病因在于欲溺不得,因以接内,也即憋尿行房,后来被本土医学归纳为养生的大忌。临葘汜里女子薄吾,众医的诊断皆以为不治当死,报了病危,不料却是蛲虫作怪,芫花一撮,逼出虫体数升,三十日康复,见出殷实人家的女娃子,个人卫生也是不大讲究的。

    济北王招呼大爷给诸女子侍者诊脉,到了女子竖,被预言当春呕血死。竖居然是个沉湎医术的女才人,时常在古方之中,跳出新意。这样的可人儿,王爷当然舍不得,不肯拿大爷的话当事儿,否则以竖的声名,及时转卖给别的诸侯是不成什么问题的。结果自然是当春之际,竖在卫生间捧剑伺候王爷,于王爷离开后,卧倒于厕位之旁,呕血而死。有学术前辈从王爷所述竖的身价,比照出这样的才伎侍女和通常奴婢之间几十倍的差价,言寻常人所未及。然以吾辈闲人的眼光,却着力于学术以外。譬如王爷对竖的不肯割舍,以及淳于大爷确诊的伤脾死因,究竟是执迷于医术还是伺候王爷过于流汗。书上说思虑伤脾,追究致伤的所在,可以为稗官野史淘换出若干小说家言的线索吧。

    粗略统计这些病案的当事人,还可以看出,尽管太史哥说淳于大爷左右行游诸侯,但其足迹,大略不过在齐王济北王葘川王等的领地之内,也就是说,大爷的医疗半径并不如想象的那般宽阔,而主要集中在今天山东的一些地面,最远的一例安陵阪里公乘项处,正如大爷自述,是因为跟随阳虚侯爷入朝来到长安,才得以发生的。这样的元素呈示,在昭彰人文地理的同时,也透露出大爷诊疗对象的水土局限,他老人家祖师爷身份的涵盖系数,起码在舆地幅员上,缺乏些宏大的底气了。

    检点太史哥于太仓公淳于库长大爷传记的文本修辞处置,这种通过病案的罗列代替故事宣讲的叙述,实在也是一种作品说话的方式,足以表明材料的原来形态,可以看作是原生态的某种写作。

    至于征引材料的来源,作为太史,果然可以利用职权,方便抄剿增删润色,不但没有任何的知识产权官司,还被后世称为古文家一体,比之同传扁鹊部分的淘摸民间传说,更其便利,还捎带挟有官方文件的权威性。

    至于同传的扁鹊事迹,神乎其技,多有乖错,接近于寓言,只好是姑妄听之的传说记录了,仅剩下扁爷随俗为变的医术,和至今天下言脉者由扁鹊也的祖师地位,尚可凭吊。倒是其中的赵简子三日而寤,虢太子死而复苏,齐桓侯讳医而亡,令医者竟有沟通政治领域,窥见权力更迭之信息,影响国家统治的手段,颇可提高从业人员之社会地位,远比圣人心扉的道德强制,来得实惠许多。

    不过,作为太史的司马大哥,于扁爷伎艺纵横天下终被秦太医令李醯使人刺杀,淳于库长匿迹自隐竟然解送当刑,生发出女无美恶居宫见妒,士无贤不肖入朝见疑的感叹,又借助资深哲学家老子的名义,疾呼惊人之语:美好者不祥之器。

    研究者考证,老子虽为一代宗师,却真的没说过这样的话。太史哥用他人口实浇自己块垒的老毛病,总是这样控制不住地涌现出来。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美好者不祥之器?尤不作诱奸之事(3)

 

    最后,本土的传统医学,一向被声讨为缺乏解剖学的背景。偏有唐朝的张守节,为本传做正义,开列出一系列人体内部脏器的相关数据,不妨抄录于后,与声讨者以及其他的者们共勉:

    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尺,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半,长二丈二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故肠胃凡长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谷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此肠胃长短受水谷之数也。肝重四斤四两,左三叶,右四叶,凡七叶,主藏魂。心重十二两,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脾重二斤三两,扁广三寸,长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温五藏,主藏意。肺重三斤三两,六叶两耳,凡八叶,主藏魂魄。肾有两枚,重一斤一两,主藏志。胆在肝之短叶间,重三两三铢,盛精汁三合。胃重二斤十四两,迂曲屈申,长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盛谷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肠重二斤十四两,长三丈二尺,广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回积十六曲,盛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大肠重三斤十二两,长二丈一尺,广四寸,径一寸半,当齐,右回十六曲,盛谷一斗水七升半。膀胱重九两二铢,纵广九寸,盛溺九升九合。口广二寸半。唇至齿长九分。齿已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也。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广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喉咙重十二两,广二寸,长一尺二寸九节。肛门重十二两,大八寸,径二寸太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葭莩

 

    著名的阿Q喜欢标榜自己从前富过,过去讨论英雄人物也要追查其根红苗正的祖宗三代:这些似乎都该是主流话语着力批判的劣根。不过,但凡写历史,却不能不将本主的从前和祖宗N代翻检一番。这却是历史之所以为历史的规矩,逃避不得。于是,主流话语在讨论从前和祖宗的时候,为了与其所批判的劣根划清界限,合理的表述则是:历史地看问题。

    因此上,《史记》里为匈奴所立的列传中,劈头就将戎狄骚胡之流的匈奴和华夏正宗的夏后氏勾连一起,果然是大有深意存焉。郭嵩焘说:人生受姓皆托始帝王,推至戎狄皆然。原来阿Q们的劣根其来有自,也是老早的从前就有的。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葭莩?非物质习俗(1)

 

    当然,匈奴原来是咱远房亲戚的说法,并非如人类学家认定的非洲土著是全人类远祖那样的臆测推断,而是可以缕缕排出相对清晰世系的。索隐就引证《括地志》曰:

    夏桀无道,汤放之鸣条,三年而死。其子獯粥妻桀之众妾,避居北野,随畜移徙,中国谓之匈奴。

    这样看起来,匈奴的祖先真的是夏朝帝王的苗裔无疑,起码有关记载的书上是这么说的,尽管这苗裔的起始有些不尴不尬:毕竟桀是著名的暴君,被推翻之后流放鸣条,他的某个儿子继承父亲的众位老婆,躲到苦寒之北地,去过返祖的游牧生活,从而成为文献意义的第一个匈奴。

    据说这样的说法是周秦之间的传说,太史公录而存之。权威的辞书上,对此则解释说是起源不明,迄今尚无定论。既然是尚无定论,可见是不大相信上述存之的传说。不过,传说和历史一向是接近的,有时甚至不大好区分,而历史在没有得到书面记载以前,它的传授,“也是全凭人们的记忆,经过从口到耳的途径,代代相传的。这同传说的继承在方式上没有任何不同”(柳田国男《传说论》)。当然,传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的人会越来越少,所以在权威辞书上就有了如彼那般滴水不漏却也寻觅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端正而干枯的立论。

    其实,写在书上的东西,未必件件确凿,传在嘴巴上的东西,也未必桩桩不实。历史本来就是一种对往事的写法,当真便当真,当不得真也便当不得真了。就像歌里唱的,说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不是也是。这或许要被指为虚无,而实在则不过是对历史的一种看法而已。因此,前人关于匈奴的那些尧时曰荤粥周曰猃狁秦曰匈奴云云的流变叙述,是不妨姑为一说的。

    况且,这些有传说烙印的东西,还是有些遗迹可循的。譬如跟随父亲流放的獯粥,在没有机会再讨老婆的严峻形势下,为种族延续计,毅然接收亡父的众妾也就是自己法律意义上的母亲们——那可是真正意义上的mother-in-law,北上到达京畿两千五百里之外的荒服地带,游离在王朝教化辐射不到的薄弱区域,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新生活。这在太史公书关于匈奴的非物质习俗的记载中,也是不失旁证的:

    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鋋。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

    所谓父死妻其后母云云,几乎就是獯粥解决种族延续捎带排遣个人私欲的事实翻版。当然,在太史哥哥的记载中,字缝里油然透出对上述非物质习俗的褒贬,诸如唯利行动,逃跑正当,歧视老弱种种,在中原华夏正宗后裔看来,自然大都属于不知礼义的野蛮行径,尽管其中许多行径未必不是华夏子民们也亲身奉行乃至趋之若骛的,只是因为咱这边不似匈奴那边明晃晃地堂皇以为,而只是聪明地暗中耿耿践行,这种直白宣示和暗中执行的迥然路数,自然反映双方对世界的不同看法,也即世界观的不同,所以中原华夏方面当然有理由对匈奴们予以抨击。甚至,后来汉朝使节访问匈奴时,还真的有所非议。但这些非议基本都遭到了对方相应的回复乃至反驳:

    汉使或言曰:“匈奴贱老。”中行说穷汉使曰:“而汉俗屯戍从军当发者,其老亲岂有不自脱温厚肥美以赍送饮食行戍乎?”汉使曰:“然。”中行说曰:“匈奴明以战攻为事,其老弱不能斗,故以其肥美饮食壮健者,盖以自为守卫,如此父子各得久相保,何以言匈奴轻老也?”汉使曰:“匈奴父子乃同穹庐而卧。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取其妻妻之。无冠带之饰,阙庭之礼。”中行说曰:“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饮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饮水,随时转移。故其急则人习骑射,宽则人乐无事,其约束轻,易行也。君臣简易,一国之政犹一身也。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今中国虽详不取其父兄之妻,亲属益疏则相杀,至乃易姓,皆从此类。且礼义之敝,上下交怨望,而室屋之极,生力必屈。夫力耕桑以求衣食,筑城郭以自备,故其民急则不习战功,缓则罢于作业。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令喋喋而佔佔,冠固何当?”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葭莩?非物质习俗(2)

 

    这一大段文抄,颇有些罗嗦累赘的嫌疑,但似乎正是应对之前那段非物质习俗的得当话头,甚至于汉使所言及的,方便陈说的,上纲上线,拔高立论;不方便陈说的,则巧妙阙如,从容忽略。至于汉使并未言及而方便宣传的,则也捎带予以侃侃复喋喋之解释。这,大约未必不是太史大哥的另样深意吧。

    有趣的是,汉使所遭到的相应回复乃至反驳的发动者,也即那位中行说,并非匈奴土产的什么饱学之士,而不过是孝文皇帝派遣宗室公主和亲做单于阏氏也即老婆时,任命的随行师傅。但这位公主的师傅,当初极不情愿远赴匈奴,想来是对传言中匈奴的那些非物质习俗下的生活,难以接受。但也许是鉴于中行师傅的太监出身,大内熟手,长官身边放得下心的人,所以皇上最后强制执行了这项任命。

    不料,这太监出身的师傅,固然是皇上身边的人,却偏不肯服从领导做驯服工具,得了任命便恨恨立下志愿:必我行也,为汉患者。长官一定要咱家去,就别怪咱家日后给你添堵了。终于是胯下留不住根的太监,不免阴暗本色。不过,既然长官不以国士对待咱家,那咱家不以国士报答便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凭什么长官做得咱家就做不得?于是,抵达匈奴之后,中行公公便投靠了单于,并且得到了相当的亲幸。

    仔细看那一大段文抄,将汉使以自家标准强加别人的说辞咄咄逼迫,好一副拒绝霸权的强劲。能如此将原本自己都不肯喜欢的东西,赞颂得头头是道,件件在理,内中不乏滔滔辩才,很有点理屈词不穷的力度。如此说来,这叛变匈奴的中行公公,在汉家天子来说,自是为敌国供应了一头坏水满身的汉奸;而于汉家朝政而言,却也不能不是一种人才的痛苦流失。好在这匈奴们根子上本就是咱的远房亲戚,文气词叫做葭莩亲,所以中行公公叛变归叛变,变节归变节,历史地位的确不如高举号牌持节放羊的苏武那般高大,但其究竟是否汉奸,便颇有些纠缠不清了。

    其实,中行公公的叛变或者变节,还不止于此。在中行公公投靠匈奴之前,匈奴的长官和人民,都对汉朝这边精致的纺织品和可口的食物,表现出相当的喜欢。中行公公却尖锐地指出,匈奴的人口甚至抵不上汉朝的一个郡,之所以强悍,正在于穿衣吃饭不同于汉人,所以不必仰仗汉朝什么。一旦匈奴人改变自己的习俗,也去喜好汉人的那些玩意儿,那汉朝调拨来GDP十分之二的物资,匈奴人便会动心归化汉朝了。因此公公向单于长官建议,以后再得到汉人的衣物,就去到草莽荆棘中奔跑,那些衣裤自然都会开裂破烂,以便让咱的人看出那些不如这边皮草的完善。得到汉人的食物,就一律扔掉,以便让咱的人觉得那些不如这边奶制品的可口。

    以今天人的立场权衡,匈奴的皮草是真正的富贵符号,匈奴的奶制品也未必不是香Q可口的东方卡布其诺。但撇开这些形而下者的考量,变身换位地去体察,应当说,中行公公的尖锐果然有些道理。贾谊就曾向汉文帝献策,主张对匈奴实施五饵之法,即:车服以坏其目,饮食以坏其口,音声以坏其耳,宫室以坏其腹,荣宠以坏其心。贾先生的策略,属于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路数,不采用劳民伤财而且胜算莫测的军事行动,而以软刀子腐蚀的柔性攻势,专从人性的弱点下手,动用的是另类的经济制裁:好吃的好用的之类,算得上是一种瘾品,一旦养成嗜好,放纵起来,自然可以使匈奴对汉家朝廷产生生理和心理诸方面的依赖,把握这种依赖,从而以渐进的步骤,操控他们于汉家朝廷的股掌之中,达到和平演变的同化目的。

    诚然,在汉匈贸易的顺差抑或逆差之中,的确存在商业算计与政治博弈之间的轻重取舍。汉匈贸易的流通,当然是互相的需求造成的;而其间的不流通,则是政府单方面蓄意促成的。只是,汉匈贸易所造成的经济依赖,也即所谓外贸依存度,究竟能让匈奴产生多少对汉朝的依赖,这种依赖又终究能否促成和平演变,恐怕未必能如贾先生所规划的那样。相反,这种贸易更多的,却往往为汉家朝廷,扮演着缓和匈奴侵扰的尴尬角色。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葭莩?非物质习俗(3)

 

    实际上,作为一种国家的政治手段,五饵之类的法子,必须以实施方拥有与彼方对等的军事实力为前提,没有了这个依托,也就不具备外交上的所谓对话资格,便很难具有以五饵掌控对方的实在能力。而在汉朝之前,似乎只有赵国的李牧和秦始皇帝的蒙恬,足以威振匈奴。而匈奴强悍的冒顿单于,于秦末和楚汉相距时期,趁中原板荡之机,征服月氏、东胡、丁零、楼烦、白羊,拥有了控弦三十余万的剽悍实力,足以对初定天下的汉王朝构成强大的压力。中行公公投靠的,原是冒顿的儿子稽粥,号曰老上单于,势力依然不让乃父。所以,中行公公的尖锐,虽然类似对汉家朝廷深远阴险计谋的爆料,听上去或许醍醐灌顶,但让单于长官以身作则,用上行下效的法子,放弃对汉家财物的贪嗜,便很有些夺人所爱的嫌疑了,无怪之后没有什么影响。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葭莩?肉弹(1)

 

    细案贾先生的五饵阴谋,覆盖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调动了几乎所有的感官刺激,但其中惟独没有美色代言的女人,虽然华夏历史上利用女人倾城倾国祸水误国的计谋层出不穷,但贾先生似乎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一个。其实,女色是几乎可以包容上述那些感官刺激于一身的*,因此贾先生的忽略并不影响美人计策的实施。实际上,早在贾先生之前,该计策就已经启动了,这便是中行公公之所以有机会投靠单于的——和亲。

    在高皇帝被冒顿四十万骑精兵围困白登之后,侥幸脱险的汉家天子,自然为此苦恼,问计于戍卒出身的郎中娄敬。娄郎中此前曾有建议立都关中的功绩,白登之围前,他也慧眼独具,力排众议,以为匈奴必有圈套。因此,娄郎中此时被长官顾问,并非偶然。

    娄郎中的回答是:

    天下初定,士卒罢于兵,未可以武服也。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为。

    回答中特特提到了冒顿的单于历程。冒顿的父亲头曼单于,曾经不是蒙恬的对手,北走迁徙。蒙恬死后,中原扰攘,边防弛败,头曼渐渐恢复了匈奴的南界。冒顿虽然是头曼的太子,但头曼和高皇帝刘邦一样,喜欢另外老婆生的小儿子。他替换太子的法子当然没有刘皇帝那样复杂,只是将冒顿派往月氏做人质,随后立刻发兵攻击月氏。做人质的冒顿自然在月氏必杀之列。冒顿虽然没有老娘的内应帮助,以及留侯搬请四条白胡须老汉那样的曲线计策,但也有他自己的壮士决断,看出苗头不对,赶紧偷了匹骏马,逃了回来。

    逃回来的冒顿被父亲认可,拨出上万骑兵,归他调遣。冒顿却没有忘记父亲废弃自己的过节,训练自己的部下,命令自己发射的鸣镝所指,必须一律发箭射杀,否则砍头。之后,冒顿逐步以行猎的鸟兽、自己喜欢的骏马,甚至自己宠爱的老婆,当作鸣镝发射的目标,所有没能及时响应的,统统杀掉。于是,冒顿部下成为指哪儿打哪儿的利器。之后,冒顿首先用老爹心爱的骏马再次验证了部下的服从,随即在一次跟随父亲狩猎的行动中,发射鸣镝于头曼,头曼当即成为一具豪猪也似的尸首。冒顿又杀掉后妈和老弟,捎带那些不顺从的臣子,自立为单于。

    成为单于后的冒顿,第一个遇到的麻烦,便是当时强盛的东胡。东胡听说了冒顿的政变,派人来索取千里马。冒顿问群臣给与不给,群臣说,千里马是匈奴的宝贝,凭什么给。冒顿却说,怎么能和邻国交往而吝惜一匹马呢。千里马送给了东胡。东胡觉得冒顿可欺,再来索取单于的一个阏氏。冒顿再问群臣,群臣愤怒地说,东胡居然敢来要长官的老婆,咱们打吧。冒顿还是说,怎么能和邻国交往而吝惜一个女人呢。从自己喜欢的老婆里挑了一个送给了东胡。

    东胡王越发的骄横,随即向匈奴提出,将两国之间的缓冲地带归属于自己。冒顿依旧问群臣的意见,有臣子以为,那里原本是弃地,给也可,不给也可。不料一向好脾气的冒顿登时大怒:土地是国家的根本,怎么可以送给别人。随即下令将建议送给的臣子全砍了,然后亲自上马,传令有落在后边的人,一律砍头,随即向东胡发动攻势。东胡以为冒顿畏惧自己,完全没有设防,于是匈奴骑兵横扫东胡。

    这一番机心,大有孙子练兵和郑伯克段的依稀风尚,政治手腕具有相当的节奏感,而将国家命脉的土地置于宝马美人之上,足以见出他政治家的冷峻气质,不愧匈奴史上最有作为的人物,同时,也为日后汉家天子实施的和亲之计,埋伏下不可抹去的阴影。

    娄郎中所言之天下初定,未可武力征服匈奴,不能不说是当时汉家天子的心病。那时刘皇帝操心的主要工作,是剪除功臣中异姓王爷们的潜在威胁,攘外必先安内,安内永远迫切于攘外,因此的确腾不出手来整治外寇,所以,对所谓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的关子,刘皇帝自然倾听。于是皇帝表示,果然可以,怎么会不做呢?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葭莩?肉弹(2)

 

    娄郎中方才抖搂出他的案底:

    陛下诚能以適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知汉適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何者?贪汉重币。陛下以岁时汉所余彼所鲜数问遗,因使辩士风谕以礼节。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岂尝闻外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兵可无战以渐臣也。若陛下不能遣长公主,而令宗室及后宫诈称公主,彼亦知,不肯贵近,无益也。

    在政治的博弈中,派*哪怕是亲生的*去敌国和亲,总比向对方割让土地人民成本更为低廉,这在冒顿单于之与东胡的案例中也不难求证。诚然,这样的政治选择,往往忽视了和亲当事人也即*们以及她们身边人的个*益,这也无怪中行公公恨恨地投靠了匈奴。大漠之中的生活,是可以想见的不舒服,况且还远离故土亲朋。

    当然,退一步讲,边境的安靖之于朝廷,终究还是比割让土地人民要来得重大,以土地人民交换和平,毕竟是以牺牲少量土地人民的代价,给更广大的土地人民休养生息,毋庸讳言,更重要的,是能让皇帝们活得舒坦塌实,果然划算。这样看来,后来的汉武帝,竟是个不甘寂寞的勤政皇帝,穷兵黩武固然劳民伤财,但对敌人的一味退让,也是不符合国家原则和利益的。否则,老佛爷慈禧就是最该受拥戴的人了。

    话头还回到娄郎中的建言。该说娄郎中为了国家利益,实在是在涉足话题禁区,挑战自己的生命尺度。让皇上的嫡亲女儿做钓饵,背井离乡,远赴绝域,这无异太岁头上动土。好在长公主因为母亲吕皇后的哭诉,终于没有成行,所以也就没有吕皇后以及长公主拾掇娄郎中不得好死的相关记载。长公主乃鲁元公主,是赵王张敖的老婆,吕后唯一的亲生女儿,后来刘邦的大儿子齐王刘肥,为了保全自己性命,还曾贡献一郡土地以及齐国太后的尊号给她,也就是变兄弟姐妹为母子关系,以此方才讨得吕后欢心,留得自家性命。以此度之,足见娄郎中建言果真得逞的险情。

    至于后世有人调集资料指出,娄郎中建言之时,长公主已然嫁给了赵王,没有道理再去充当和亲的*,则只好归结为司马大哥的记载或许有误了。

    其实,姑且不去追究长公主耍大牌拒绝和亲,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即便她真的去舍身投畀虎狼,果然做了阏氏,也未必能够给汉朝皇帝缔造出个手握实权的外孙来,更遑论最高长官的单于了。所谓必为太子代单于,只是娄郎中单边想象的呆意愿罢了。至于拿单于当子婿外孙,以为人家必然仰慕咱们,不敢兵戎相见,更是痴人说梦。且鞮侯单于后来的确说过“我儿子,安敢望汉天子!汉天子,我丈人行也”的话,可那不过是刚刚当上单于立足未稳时的委蛇虚言,而当苏武带着重礼去探看他的时候,这位单于的姿态则是越发的骄横和倨傲,足见匈奴们对汉家天子的真看法。因此,娄郎中的种种,是非常典型的自以为大国的呆见识,是以自己的是非妄测别人的是非。娄郎中明明自己说过,冒顿是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的人物,可以杀父代立,妻群母,如何到了汉家公主这里,便必定会遵从汉家的种种礼法呢?就凭那些汉所余彼所鲜的朝廷库底子和舌辩人士的礼节宣讲?恐怕还是呆的意愿见识而已。

    其实,即便是在一向以仁义自诩的中原华夏,为了政治的需求,父子相残骨肉反目的事情,扳上脚指头也数不清楚,如果娄郎中真的以己度人,这方面是最该检讨的,而之所以不肯检讨,大约还是那自以为大国才有大智慧,旁人无从企及的古怪思路作祟。

    如同停战不等于战争结束一样——这有晚近的朝鲜战争做例证,和亲缔结之后,也不等于汉匈之间就从此不掐架,亲兄弟还不免阋于墙,何况远房的葭莩亲。单于既不会因为和亲而对汉家公主亲热有加乃至扶正去做什么大阏氏之类的嫡亲老婆,也不会因为阋墙就不肯和汉家公主充任的阏氏做天下夫妻都难免去做的敦伦*,更不会像汉家天子的婆姨们似的,动辄被打入冷宫。敌人的子女玉帛,从来就是匈奴人的战利品,单于作为长官,于此也不例外,或者更是身先士卒的榜样也未可知。在他们看来,老婆更多的是作为生理的符号,而非什么政治元素。广大的匈奴人民也不会因为单于之于汉家公主的冷暖待遇而去做什么倒冒之类的抗议活动。那是民俗,不是政治,起码匈奴人如此认为。既然并非原则问题,也就自然不属于能否灵活掌握的范畴。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葭莩?肉弹(3)

 

    这样看来,娄郎中的上述建言,是不打折扣的一个失措,远不如郎中其他功劳那样可以经得起推敲。可奇怪的是,如此漏洞百出乃至太岁动土的建言,刘皇帝不但没有流露便秘一样的难受表情,甚至居然称善采纳。这似乎表征出,此时此刻,汉家天子对付匈奴这块烫手的红薯,只有缔结和亲这一条路可走了。

    日后的事实也在在证明,尽管汉家公主生下的儿子们,甚至连个名姓都不能在历史上留存下来,但和亲作为一种政治手段,依然不肯停歇地使用。高皇帝死后,冒顿写信给吕后,有“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娱,愿以所有,易其所无”之类的性骚扰妄言,吕后动怒,想要发兵,妹夫樊哙响应,表态愿以十万众横行匈奴中。但季布却说,以高皇帝贤武,尚且受困白登,那时汉兵三十二万,樊妹夫为上将军,却根本不能解围,足见樊妹夫的大言,该当斩首。而对待冒顿的言语冒犯,季布则以夷狄譬如禽兽,得其善言不足喜,恶言不足怒的理由,淡然抒解。

    文帝时商议出兵与和亲哪个妥帖,公卿们一片声地说,匈奴刚刚灭了月氏,乘胜而来,不可以招惹。而且匈奴那边的土地,都是盐碱地,不能居住,还是和亲最是稳便。直到冒顿死去,汉家天子依然采用的是和亲策略,于是才有前言所提到的中行公公事迹。而中行公公在老上单于死掉之后,继续为他的儿子军臣单于效力,文皇帝的和亲,也并没有因单于的更替而改变。景帝即位后,也继续采用和亲以及通关市满足匈奴需求的方式,维持并不稳定的和平。

    直到武帝刘彻,方才以前代皇帝积聚的国力,发布血洗前耻的诏书,声称: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仇恨入心要发芽,几十年的酝酿,终于发酵出这般朗朗誓词。并且,皇上可以从容征引薄伐猃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之类的经典句子,罗列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种种*理由。当汉家天子终于拥有了与彼方对等的军事实力时,五饵之类的毒计反倒没有阴险启动,启动的,则是潮水般大规模的军事攻势。如此的结果,不但省却了挑选宗室女儿远嫁和亲以及厚币赂遗的糜费,还为许许多多人提供了建树功勋的机会,卫青,霍去病,李广李敢李陵祖孙三代,张骞等等之所以成为一代名将,封侯拜将,青史留名,除了感激皇上的圣明和恩宠,也不得不得拜匈奴兄弟所赐,否则哪有蝌蚪变青蛙的机会。至于汉军士卒物故与死伤马匹的高额成本,远在和亲之上,则是另一本政治帐册盘算的事情了。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

 

    鲁迅于1926和1927年,先后在厦门中山两大学讲授中国文学史。讲义的名字,先叫作《中国文学史略》,后又改题《古代汉文学史纲要》。到了他去世后的1938年,该讲义再次易名为《汉文学史纲要》,收入全集出版。

    在该讲义的最后一篇,鲁迅将两位姓司马的人放在一起讨论,并且评判,汉武帝时的文人,作赋的莫若司马相如,作文的莫若司马迁。

    这样的认同,隐约也发生在两司马身上。在为相如所立的列传里,以文著称的太史司马,不惜连篇累牍抄撮了这位赋司马的八篇作品。如此的结果,不但抻长了该传的幅度,也使该传成为全书中类似行径铺排腾挪最为剧烈的范本。这无疑可以理解为太史哥对文学家的另眼看顾,尽管太史哥书里看顾的,不乏刺客货殖滑稽之类主流不齿的人群,甚至可以为这些人单独立项,出门类传记。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达文西密码(1)

 

    不过,虽然有八件作品贯穿始终,但太史哥该传描摹体现出的另一位司马哥,实在太不止于文学家这个听起来十分平面的角色了,或者说,仅仅用所谓文学家这个不当吃喝却被忽悠得比较高大因而略显苍白的称号限定这位司马小哥,着实有些相当的委屈。

    譬如,小哥果然打小便喜欢学习,却并非整日摇头尾巴晃地满足于咿咿呀呀的读书,还正经八百的摆弄过和斯文不搭界的兵器,操练的是倏忽纵横的击剑之术。小哥表字长卿,却玩弄以短乘长的功夫,颇有些吊诡的味道。

    说到名字,小哥原本另有称谓,因为景仰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才特意改掉,意在和偶像保持紧密合拍。可惜这种高远志向的苗头,没有引起老豆的注意,只是信口叫他犬子。犬子两字后来被沿用为自家儿子的谦虚说法,但字面意思,只好是不大响亮的小狗子。小狗子听起来比狗剩子略具文雅,终归土气十足,透露出老豆身边取譬的随意。鉴于狗是人类最早又最老的朋友,内中不能不包含浓郁的亲昵,当然也不排除像畜生一样容易生养的殷殷寄托。

    与此对称的是,轮到给真的犬起名字,则更多的是对该畜生五官身段的直白夸耀,修毫、厘睫、白望、青曹、青驳……。这是无怪的。作为最早的老朋友,狗终究是个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惟恐它不出众;而儿子则是自家的宝贝,属于个人财富,慢藏诲盗,走的当然是遮遮掩掩的路数

    有着武林背景的小狗子,曾经凭着家财买过官职,做到武骑常侍,也就是骑兵护卫,阶级是六百石,职责是跟从皇上身边,格斗猛兽。

    这须不是大众话语中熟悉的。说起来,小狗子练习过剑术,科班的功夫小子,青锋在手,杀掉个把不谙功夫的人,当然不在话下,但若是用这样的短打家什充当野兽堆里讨生活的角斗士,便有些占亏。老话讲得明白,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所以六百石的官秩足以当得吃喝,角斗骑兵的行当也绝不苍白,却着实让人替小狗子捏汗。

    狗子似乎倒不在意这些,他在意的,是将以短乘长的内力,贯通到汪洋恣肆的文章里面,以文武兼才,去做些纵横捭阖的大事情。偏偏景皇上不喜欢那样的文章,狗子自然郁闷。后来皇上的弟弟梁王晋京,身后簇拥着一帮子邹阳枚乘庄忌之流的纵横辞赋之士,却让狗子有同声相应的喜欢。于是,他便以身体有病的由头,辞职退役,然后奔赴河南,投靠梁王。那时养士的遗风依然吹拂,所以梁王并不查验货色,便让他和那一帮子享受了同等规格的生活标准,几年下来,颇写了些文章,其中就有著名的《子虚赋》。

    不巧的是,梁王死掉,狗子只好鸟兽流散,回到家乡,却又找不到固定工作。又巧有个素日相交的朋友,发迹做了临邛县令,听说狗子境遇,修书来召,狗子不免投奔。

    本县素来经济发达,听说地方最高首长有贵客来访,财主们当然踊跃做东烧钱。宴会选择在本地名人卓王孙的豪宅中举行。这位卓爷是本地著名的民营企业家,属于勤劳致富的成功人士。

    卓氏的先人本是赵国铁矿的财主,秦始皇帝大兵灭赵,老卓家作为俘虏,推车挑担,被强制拆迁发配到了相对蛮荒的蜀地。别的人家纷纷使了银子进贡押差,都留在了近处,惟有卓先人说,这一带地窄土薄,不是个去处。听说那岷山之下,沃野千里,富有蹲鸱,到死都饿不着。于是偏要去那荒远之处落户。后来果然凭借狗尿苔一样的生命力,在临邛重操旧业,铁山边上鼓铸,成了富比王侯的实业家。

    所谓蹲鸱,字面解释便是蹲着的猫头鹰,实在就是芋,属于穷人的救命口粮,卓先人富贵破落,流放异乡,却肯从最底层做起,饿不死便有翻身的希望。看来生意人总是比寻常人富于闯荡精神,敢于开辟新天地,所以出去闯荡捞世界的,大多是做生意起家,所谓富贵险中求。而大凡一个新地方,也往往都是他们先行抵达。这也许可以说是利欲熏心所致,却也为国分忧,扩大内需,增加税收,安排就业,拉动当地经济。所以这位卓爷的身份,算得上是立委一样的重头人物,属于中老年才俊,他老人家的豪华宅子,也就相当于地标一样的红人馆了。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达文西密码(2)

 

    狗子早就知道主人家有个眉如远山脸若芙蓉肌肤柔滑像板油,连倒垃圾都会有桃花的正点女儿,妙龄十七,新近守寡,心中不免涌起情欲的波澜,有此机会,如何肯放过。无奈他虽有缚虎手段,却总归脱不去文人的酸架子,于是不免先要做些委蛇的辞让,然后才假装半推半就,登场宴会。

    狗子此时虽然失去工作,正处潦倒,风采却是依然飘逸夺人,又有诗人的搔人名号,酒席上自然举座倾倒。

    酒至半酣,县太爷故友知趣,搬出一具琴来,说了些贯耳久仰的场面话,给足了现场表演的噱头。狗子诗人性情,又包藏了窃窃私心,趁着有酒盖脸,耳根发热,使出浑身解数,放纵手段,抚琴一曲,声称是表达对县太爷的悦慕之情,歌词大意是:

    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皇。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

    凤兮凤兮从皇栖,得托子尾永为妃。交情通体必和谐,中夜相从别有谁。

    该说诗人天赋里就具备*的素养,而那时的文学作品,往往具有歌唱性,所以狗子不必劳驾别个便可以直抒胸臆,自弹自唱,以琴心*美眉,用歌声传达爱欲。如此作为,大大弥补了不能当场见面的缺欠,却依然完成了交流,宛如飞花摘叶一般,有着特殊的效果。这样的途径,自然远比没文化的嫪毐玩弄钢管路数的转轮游戏,雅致到了极点。

    可是文学的概论上早就告诉说,文学的作品,应当迂曲委婉,方才显示水准。以狗子博得的名声,这水准不难达到。可勘察上述两段曲子,却就是直吼吼的情郎妹子,你贪我爱,甚至叫喊出交接鸳鸯通体和谐这样的露骨艳情话头,末尾还明白标记了勾引信号,丝毫找不到对县太爷的丁点儿悦慕,却颇有些直追嫪少的下流,着实令人生疑。

    果然生疑。后来人考据,当时的歌词早已不传,上述挫伤风化的段落,正是唐朝作索隐的司马贞同学引用的伪作。看来这位和两头太史哥同姓的学问家,学问还不太到家呢。

    不过,上述歌词,也许具体词句来自伪造,但早自屈原大夫,就一直有香草美人譬况男人之间关系的传统,所以借用肉麻的情侣话语,表现狗子之于旧友县太爷的倾慕,在文学传统的脉理上,并没有什么诖误,也惟其表白的是男人间的倾慕,才允许如此明晃晃直戗戗也未可知。因此该说,即便是伪作,也伪作得有道理。

    至于歌词之中暗藏的男女机心,则是狗子诗人活思想夹带的寄寓了。打着香草美人的幌子,托付上自家的色心,即便碎碎念叨些赏我一个脸/喜欢你比挤痘痘还重要/见到你兴奋得像拣到一块钱之类的流行小调格式,也照旧堂而皇之。只是,饶如此曲折回护,检讨起来,上述歌词,依然太过简直,热辣的语句,仿佛新婚必读的生理卫生册子一样平白晓畅,比之民间的酸曲儿,也有失著名诗人的风度。伪作终于是伪作。

    这里尤其需要提示的是,在传记的后部,太史哥才略略提到,狗子诗人原来是个口吃之人。历史上期期艾艾成就功名的,不在少数,所以不可以因此而予以歧视。说话不利索不但不妨碍格斗猛兽,一样不妨碍担任作品说话的文学家。不仅如此,众所周知,结巴的人不但显得厚道,而且唱歌的时候正好是流畅而不结巴的。于此不难见出狗子的冰雪聪明,果真不是浪得虚名,弹琴唱歌表面上俨然才艺表演,实在的用意,保不齐是在艺术的外衣下面,不知不觉间实施了藏拙。

    这些自是闲话。且说主人家的小寡妇,早在狗子诗人抵达本县的时候,就偷偷瞻仰了他的雍容闲雅漂亮。女人不会因为一个男人品德高尚就爱他,但品德之外却往往可以。因此她对狗子倾慕已久。再听到如此靶向明确直白*的琴音歌声,在别人或许是两男相悦的同袍情唱,在小寡妇耳朵里,早破译出潜伏其中的达文西密码,正是直截的欲望字节,如何让她忍俊得住,少不了藏头露尾的偷窥。偷窥检验需要的是目光犀利,卓家小寡妇是离过婚的人,男女方面的阅历有成功有失败,早已锤炼磨砺得目光如炬,绝对不缺乏犀利,所以不用培训,足以直接上岗。当时一见倾心,通身一片酥麻的感觉。只是心中惴惴,不知自己这寡妇身,是否登对得了那俏郎君。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生逢其时(1)

 

    《说文》云:琴,禁也。神农所作。洞越,练朱五弦,周加二弦。那意思是说,琴这个东东,原本是吉凶之忌,引申为禁止之意。也就是说,琴就是禁。《*通》上也说:琴,禁也,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可见琴不仅仅有响器的出身,还担负着匡正人心,禁止淫邪的重任,所以神农老祖才亲自发明的它。后来舜爷弹奏五弦之琴,果然天下大治,足证声音可以改变人心。至于五弦之外,另加二弦,则是周朝文王武王分别所为,目的则是合君臣之恩也。

    就是这样一款极具深远意义规矩正经的隆重乐器,居然被狗子用来当作传递男女私欲的肉感家什,以本当高尚的琴心暴露张狂的色胆,不能不说是一种****。好在祖宗的许多正经,往往都遭到后来的篡改,迷失了原本的意义,追究起来,实在也不多狗子本案这一个,虱子多了不咬,只好随他去了。再说了,经典之作的《诗经》里,开篇便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琴瑟友之的榜样,狗子的行为,没准儿正是蒙受了经典的启发,这便越发的不好声讨,更加的随他去了。

    《西京杂记》记载,小寡妇为人放诞*,基本属于*闷*。想来这样的不良信息,搞不好已经伴随眉毛脸蛋肌肤的相关口碑,传达到了狗子的耳朵里。所以该寡妇在他看来,不说是手到擒来,也一如砧板上的肥肉,属于志在必得了。于是,通过必要的勾搭程序,暗中买通丫鬟,致意了殷勤款曲,小寡妇心领神会,及时应召,逾越男女大防,前来浇灭狗子心火。男人女人思量对方,习惯说想你想得睡不着觉,实际的台词,其实还是想和你睡觉。不是冤家不上床,二人成其好事,连夜逃回成都遮丑。

    以上桥段,便是史上十分著名的私奔故事。狗子的冤家,自然是同样著名的文君。这对才子佳人,成就一段后来流传不绝令许多男女艳羡的*掌故。

    然而,一晌贪欢的激情过后,是硬邦邦冷冰冰必须面对的严峻现实。那时狗子的经济能力,底儿潮得一塌糊涂,成都的家中,居然只有四白落地的秃壁。家徒四壁营造不出浪漫满屋,*终归当不得饭吃。而那边愤怒的卓爸也放出话来:这样不成器的闺女,杀掉是不忍心,但也休想从我这儿得到一个子儿。

    这样的生活,实在太不靠谱,实在不能忍受。最先沉不住气的是富家女出身的文君。对文君而言,她几乎输掉了整个世界,但她总算还拥有一个结巴狗子,理论上还是赢家。但仅仅盘桓理论是解决不了生计的。

    关于文君的相貌虽然好评如潮,但由于本土的女人指标,除非涉猎艳情,一般不将胸部臀部计算在内,所以无从考证她是性感丰满,还是瘦而有料。都说做女人,要又有两粒又有实力。十七岁便守了寡的文君,当然具有凡人没有的智齿,两粒带实力,果然不是绣花枕头一样脑筋简单功利开放被叫作Easygirl的容易女孩。

    于是两人在结束爱情短跑之后,如空降部队一般返回临邛大本营,变卖掉硕果仅存的车马,筹措些资金,趸下一间小饭铺,像卓家先人一样,从底层开始创业打拼。

    与以往的历史教育略有出入,一向遭到批判的剥削阶级思想,其实在非剥削阶级中反而更富有非常茁壮肥沃的诱惑力;而笼统意义上的剥削阶级,似乎并不仅仅执著于剥削,他们的劳动观念甚至往往强烈:都说村子里第一个起早的人,必是那首富的老地主。卓家先人如果不肯拼死劳动,很难说后来能够完成资本积累,成为具有剥削权利的成功人士。

    夫妻档饭铺里的打拼十分具有戏剧色彩。私奔寡妇亲自当垆,*做showgirl,站前台卖酒带出纳;狗子也穿上犊鼻裈,和杂工一起,端盘洗碗。这小公母俩真正是涌身投入,了无心理障碍,忙碌经营,根本看不出落魄之后的内心挣扎。

    实际上,他们也用不着挣扎。这样的真人秀,本来就不是意图温饱,不论生意的好或者比较的不好。这对雌雄同心复同体的大蜘蛛,酒垆扯作中军帐,就是要用绷紧的亲情作钓饵。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生逢其时(2)

 

    关于犊鼻裈,一向有不同解释。有说是短裤,有说是围裙。该说两造都贴近,均为鸡毛小铺服务人士的工装品种。只是围裙或许可以剪裁出犊鼻形貌,却无从着落那个贴身穿着意义的裈字。而从小公母低门槛创业的小生意之真实属意出发,似乎由著名诗人披挂裤衩子,里外穿梭忙碌,视觉的冲击效果,直逼文凭作幌子卖肉以及作家哭穷讨饭,更加具有摧枯拉朽的力度。

    果然有被挣扎折磨得招架不住的。卓爸到底是有身份的人,面子看得比钱财更其重要,尽管禀赋超卓的阅历和聪明,却依然撑拒不住,达到了自家千金预期的崩溃,情势逼迫,不得不来自动咬钩。

    耻辱一如世界上的许多事情,终究需要用钱来摆平。在亲戚的劝说下,卓爸愤而分流出一笔殷实的财产,划归那对小冤家。计开:童仆奴婢百人,钱百万,另有陪嫁一干不详。这样一大坨肥肉,足见老卓家真不是悭钱家族呢。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无奈这闺女功夫了得,覆水能收,不但泼出去了可以及时召回,而且还能自主再泼,再泼之后又来逼迫老豆赞助割肉。

    注入了如此雄厚的资金,两人迅速实现了脱贫,生活质量滑过真正的拐点。封灶关闭饭铺,再次返回成都后,两口子买下田地宅院,过上了蔚然可观的富人生活。如果确实有爱情经济学存在的话,诗人气质的狗子女婿,不动声色间,假手太座,围点打援,击其必救,塑造富贵大变身,划算是有目共睹的。

    富人的好处在于,再不必孜孜不倦地耿耿博命扒分执迷于精打细算的累积加法,而可以从容不迫自在自得地做有所选择的人生减法,追求真正的目标了。资本虽然每个毛孔都渗透着别人的血汗,却可以让拥有者再不必流淌血汗。

    前面说了,狗子着意的人生目标,是用汪洋恣肆的文章,做些纵横捭阖的大事情。这时候景皇上已经死掉,他的儿子武帝,颇有些功业的心思,加上有几代祖宗休养生息留下的丰赡积累。《平准书》记载,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不可食。这样的雄厚国力,果然可以承担好大喜功的破费,为此他也不吝增添个把文学爱好者的头衔,甚至会心之下,还可能主动认领。

    诚然,皇上即便喜欢,也没功夫下基层亲自发掘寻觅。再好的货色,也得呈示到皇上目力所及的视野范围之内。而呈示的递送又是需要程序的,这个程序包括符合手续的主渠道和符合手段的二渠道。狗子选择了后者,也就是用经济的资本运作文学的资本。有钱的感觉真好。

    一个叫杨得意的老乡,在宫里担任狗监,职责是看管皇上的猎犬。这样的古怪头衔,阶级未必高大,却是皇上身边的贴心人,所以最方便买通下来,做皇上的思想工作。杨监的思想工作落实得不显山不露水,在皇上的日常读物中,不经意地夹带上了那篇《子虚赋》。

    《汉书·艺文志》里,载有武皇帝亲自缔造的两篇赋,证明了皇上对此类文章的喜欢。这正是足以将他归入狗子文学作品爱好者的命门。因此,杨监掺沙子呈现的那篇《子虚》,如期遭到了皇上的阅读,也如期遭到了激赏,于是皇上发出叹息:朕怎么偏偏不能和这人同时哟。

    看来那时候,虽然号称盛世,信息的沟通却尚欠发达,连老天亲儿子的独夫皇上,都不清楚当代文学的存栏概况。这却是杨监悉心培育专门等待的机会。原来那人可以看见活的。于是皇上立即召见狗子。狗子面君,声称《子虚》说的是诸侯,不足观览,天子的游猎,才最是浩荡披靡的精彩。

    结巴之人,语流不畅,却可以规避话多屁稠的旁生枝节,说出的话自然反复消化,久经考虑,正适合伺候心思无常宛如虎狼的皇上。这几句马屁,酝酿许久,自然拍得相当熨贴,于是皇上命人笔札伺候,现场创作。狗子那时蘸得墨浓,笔不加点,洋洋洒洒,《上林》之赋,一挥而就。皇上看了,果然大悦。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生逢其时(3)

 

    狗子的赋,正如后代评价的,想象放纵,辞藻堆砌,龙蛇翻飞,气韵鼓荡,将自家的不羁才气,不计成本地铺陈,用他自己的话来表述,就是填坑满谷,果然绮丽斑斓,文采斐然。这样的上乘创作,当然根植于他的浩然才情,而不可否认的,从生理的代偿功能而言,嘴头结巴的期期艾艾,也使得原本分解到口腔表达的文采,凝聚反馈到文字承载的笔端。正像有的人拍着心口表白的,吾口不能剧谈,此中多有。

    不过,考据家跳出来揭老底,说这篇让皇上大悦的《上林》,原本和前边令皇上激赏叹息的《子虚》是一时之作,合则一,分则二。狗子先抽出上半片作引子,面君后再动用下半片巩固成果。因此,所谓现场的倚马创作,实在是背诵早就揣在肚皮里的成型文稿,那笔墨如何泼得不潇洒。这正是才子的狡狯手段,尽管颇有些欺君之嫌。好在说大人当藐之,君子可欺之以方,对皇上耍点小小不言的手段,实在算不得个甚,或者还是民本思想的伟大流露呢。

    有后人将另一位辞赋作家拿来和狗子对照,说,枚皋文章敏疾,长卿制作淹迟,皆尽一时之誉。而长卿首尾温丽,枚皋时有累句,故知疾行无善迹矣。可见慢功的确出细活。另一位才子扬子云则说:军旅之际,戎马之间,飞书驰檄,用枚皋;廊庙之下,朝廷之中,高文典册,用相如。狗子伺候皇上,大都集中于所谓的廊庙之下朝廷之中,因而他的首尾温丽,他的高文典册,他的语迟文亦迟,真的是生逢其时。

    当然,在极尽铺排的场面之后,狗子的文章也在尾巴上留下些卒章明志因以讽谏的政治亮点,但内中却毫不吝啬地渲染天子苑囿应当具备的气象:譬如离宫别馆,弥山跨谷,高廊四注,重作曲阁;譬如卢橘夏孰,黄甘橙楱,枇杷橪柿,楟柰厚朴;以及生貔豹,搏豺狼,手熊罴,足野羊,蒙鹖苏,绔*,被豳文,跨野马……如此绚烂的诱惑,如何不勾动天子本人做大做强的欲望,上林之中以及之外,少不得凭添许多糜费。但狗子所预留的亮色豹尾,以及乌有先生无是公这样明显宣示的空藉杜撰,又为自己埋伏了道德退路。既满足了皇上侈靡心愿,又落实到了面目高大的讽劝:无德厚之恩,务在独乐,不顾众庶,忘国家之政,而贪雉兔之获,则仁者不由也。如此曲终奏雅劝百讽一周全机密的设置,用狗子作品里的话说,正是择肉后发。觑得皇上痒处,刀刀咬肉,枪枪见血,却又有金疮药后勤招呼,真正的郁郁乎文哉。

    这一番周详的郁文,当然掳获天下奢侈品爱好者的心,何况最天经地义领受奢侈的武皇上,着意于大一统帝国声威气魄的私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慰藉和满足,自然换得皇上的封赏。但狗子并不满足于纸面上的驰骋,于是,趁一个得当的机会,从皇上那里讨得中郎将的头衔,衣锦还乡,于是太守郊迎,县令先驱,赚尽威风。此情此景,不由得卓爸喟然叹息,检讨自己没早一点儿把寡妇闺女嫁给如此如意的快婿。有钱人还是习惯用钱来说话,卓爸再行劈出若干财产,总值与儿子们的规格看齐。这样的说话,结实而实惠,君子都会动心,何况狡狯的才子。

    风光之外,更有政绩的斩获。司马中郎将略定西夷,收拾一干部落头领甘心称臣,又扩建一应机构,完备关防,在老少边穷地区,弘扬国威,建功立业,用实际行动,让上至天子下至卓爸的所有人,都感到极大的欣慰。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快乐至死(1)

 

    都说人要三衰六旺,衰后有旺,旺后也必有衰。闲话总是伴随着鲜花滋生。狗子虽然也仿照子虚乌有的格式,予以诘难辩白:

    盖世必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功。非常者,固常人之所异也。

    然而,这样的隽语,也许解得一时,却济不了长远。于是他的官禄起起伏伏,最高境界,无非是俸米六百石等同县长的孝文园令,负责陵园打扫之类,没什么可观。文人还是着落到文人的本色才是正经。在连偷偷关心政治都不得的情况下,于是他继续祭起文字功夫,沿袭侈糜的路线,作品次第问世,将诗歌本职的辞赋,勾兑进浓郁的文章色彩,润色鸿业,专心从事铺叙,锻炼成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之一,他本人,也毫无愧色地以奢侈品批发商中最上流的CEO,就位领导一时流行文学格式的泰斗级人物。

    再后,他因病退休,居住于茂陵高尚区。某日,皇上忽然想起这位旧日言语侍从的词臣,招呼身边人,登门征集手稿史料,以免丧失本朝文学风范的文本。不料,泰斗已经悄然故去,家中也根本没有任何作品的纸质善存。太座出来答应,说俺家掌柜的从来也不存那些玩意儿,写完之后,人来取走拉倒。只是他临死的时候,写下一卷书,说有使者来时,即行呈上。

    那一卷硕果仅存的书,是依旧用虚拟的场景,专门鼓动天子封禅的。封禅是皇上们标榜自己功业时最喜欢的国家仪式,武皇帝更不能免俗。文章送来,皇上果然另眼看顾,并于泰斗故去几年之后,践行了该典。按照某些说法,此书还附有相关礼仪,由于封禅材料稀缺,这也是皇上的焦虑之一。至于后来封禅时是否依照了那卷遗书,《封禅书》里没说,于是就不大好考证了。所以有人以为,该附录未必存在。

    关于这位泰斗退休之后的具体生活,考虑到卓爸赠予的丰厚财产,想必是十分优裕的,大可不必替他如何维持家计而担心。按照一般的文学想象,从此甚至在很早,他和太座两人,便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一直前往让时间惭愧的地方。然而,前文提到退休时的所谓因病,却泄露出某些意味之外的苗头。

    早在辞去角斗士投入文学抱负的时候,他就是用身子有病做的由头,至于是否,无可确认,大约未必是空穴鼓风。而在勾引卓家寡妇文君之前,笔记上已经有果然有病的记载,而司马哥的正史上,常有消渴疾的字样,也朗朗的记录在案,之后还屡屡提及。那病自然不是情人们喜欢的相思虚症候,但却与男人女人之间,有些实在的勾当。

    该病被确诊为消渴。《西京杂记》上说,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引发痼疾。据说他还为此创作《美人赋》,罪己自刺,但终于无法克制本能,最后只好因此致死。再做寡妇的文君,还曾写作诔文凭吊。

    消渴的临床表现,据权威工具书的条目,主要以多饮,多食,多尿,身体消瘦,或尿有甜味为特征。至于肇事的病因,祖国传统医学以为,基本上是饮食不节,情志失调,劳欲过度或先天不足所致。所谓饮食不节,指的是过食肥甘,醇酒厚味,从而积热内蕴,化燥伤津而成疾。情志失调,内容如字,从略。先天不足着重说的是五脏尤其是肾脏虚弱。一向说肾为先天之本,肾主藏精,肾虚则精无所藏,以致精亏液枯而产生消渴。

    这便有些意思了。所谓精亏液枯,当然和男女之间的事儿撕扯不情。当然,更直截的,还是那个劳欲过度,医书上说得明白,因*不节,劳欲过度,耗伤*,以致阴虚火旺而产生消渴,是致罹此症的重要管道之一。

    这便是了。如果说狗子情郎先天不足还失于记载的话,*不节导致的劳欲过度,则是推敲史料便得以确认而没法逃避的口实。不论狗子炒饭功夫是否强弱,床笫之上,二人营造爱欲的力度和频数,足堪想象。而痼疾唤发之后,虽然西洋医学在并发症栏目中,有阳痿一条,但史书上仅仅指出了消渴致死,却并没有涉及消渴之后嘿咻所受到的波及,从狗子的自我的检讨中,倒是不难窥见其肾虚之下依然持之以恒的顽强态势。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声音?快乐至死(2)

 

    并且,在后世文人的作品中,斯人斯疾,始终捆绑一起,成为同日而语的关联项目:

    相如病渴年来剧,酿酒倾家畏不供。(杜甫)

    休问梁园旧宾客,茂陵秋雨病相如。(李商隐)

    相如渴病应须此,莫与文君蹙远山。(黄庭坚)

    ……

    这样名彪青史的歹症候,竟然在一代文宗泰斗死后,如蛆附骨一般跟身追随,成为司马昭之心一样路人皆知的千古把柄,虽然这把柄不乏艳羡之人,但艳羡的只好是构病的行径,不能是病灶本身。

    更有甚者,此症候不但给患者本人赢得花下死鬼色胚之毁誉,还有意料之外的后遗。《淮南鸿烈》上说,嫁女于病消渴者,夫死则后难复处也。意思是,嫁闺女给消渴病人,一旦丈夫死掉就有了麻烦。至于怎样的麻烦,小学家高诱的解释是,因为给人造成了妨夫的名声,再没人敢娶她。

    哦,想那文君妹子,年少时做寡妇,十七妙龄,有的资本重钓大鱼,而再做寡妇之后,韶光丧尽,资本流失,居然还要背负这样令人避之惟恐不及的虎狼名头,尽管史书在她的结局上,选择了阙如的无言,或许失载或许不便乃至不必,而卓爸及其后人是否继续实施了援救,同样是无言的阙如。于是她的凄惨,该是无庸置疑的了。歌里唱,情能见血封喉。原以为封的只会是消渴代言的狗男人,不料裹胁之下,居然还包容了无辜的小女子,实在令人不忍。

    不忍似乎不止于此。笔记上传说,消渴缠身的狗子,还曾计划聘茂陵人之女为妾,只是由于太座一篇立意自绝的《白头吟》声情并茂,方才作罢。

    《礼记·内则》云:女子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从此一条款对照,文君小妹的确有先天上的礼法亏缺。一则二十之前便已嫁人,有故再嫁时也依然没能坚守到二十三的底线。而给她留下不世名声的私奔,遵照上述礼法,也使她无法具备成为正室嫡配的基本资格。如此看来,倒是那茂陵之女,起码有下聘之说,反而可以后来居上,有机会做个法律尤其保护的首席老婆呢。

    当然,上述有关二人*的笔记,又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狗子尽管肩负消渴重症,炒饭甚至多灶炒饭的欲望,依然茁壮旺盛,极力构建桃花朵朵开的蓬勃局面。但这却大违益气养阴愈合消渴的根本指归,即便人参汤镇日滋润着,也难以遏制日渐加剧之后的封喉,步入快乐至死的不归之路。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从现代西洋医学角度观照,所谓消渴,基本相当于已成为时下常见顽症的糖尿病。但据说尿崩症也具有消渴的若干症候。只是,狗子的时代,尽管对消渴并非毫无办法,但由于未有立竿见影缓解症状的胰岛素行世,因此于本case,并不存在辨证论治的意义了。而后事不详的文君,作为双料的寡妇,背负厚重的屈辱,也只好勇气当棉被,像咀嚼槟榔一样,细细品味从前的甜酸日子,自己慢慢渡过那飘满凄惨的河吧。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死于疼爱(1)

 

    著名的王充说,佞幸之徒,无德薄才,以色称媚,不宜爱而受宠,不当亲而得附,非道理之宜,所以才有了史上第一部关于他们的传记。

    这当然是后来人的猜度。撰写该传记的本主司马太史,说的却没有那么倾向性丰富的感*彩:

    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

    把势们的辛苦,总不如赶上年成好;资深的老官僚,也不如遭遇上峰的赏识。太史哥这话,内中自然暗含些检讨自己命途的活思想,但作为写历史的人,他在字面上,的确平白,那些罗罗嗦嗦的沟壑,都是后人添加上去的。所谓固无虚言,果然是在陈述一种事实;而官场中人,用色相追求利益最大化,其实不过和女人男人之间的勾当,走的是一个路数。以男女作譬喻,更多的强调了本能的作用,越发足以证明,飞黄腾达就像男欢女爱一样,的确具有无法遮拦不可撑拒的致命诱惑。

    而王充耿耿以为的所谓不宜和不当,不过是按照前辈以及后人比照自己心中的妄想偶像,给长官们立下的条条框框而已,属于没有活力的书面语言,缺乏实践层面的意义,既不是长官们内心的真正私想,更不是长官们的实在行动,根本就是在*长官的意志:对长官尤其是最高长官来说,哪里存在什么宜和不宜以及当与不当,长官们以为宜和当的,自然就是那道理之宜之当,这是硬道理,没什么可讨论的。老王单边思维,无怪被后人指为朴素。

    辞书上关于佞的解释,是奸巧谄谀,花言巧语。这自然是相当负面的阐释。但佞在训诂上的首选释义,则是才能,即便最权威的工具书也不回避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讲,早先长官们所说的寡人不佞,才可以从谦逊一路理解,否则岂不是自侮。当然,但凡称寡人的,都是说了算的国家元首,哪里用得着耗费心力去奸巧谄谀花言巧语,直接批示就是了,声色俱厉都是应该的。

    太史公的自序里也朗朗的说,夫事人君,能悦主耳目,和主颜色,而获亲近,非独色爱,能亦各有所长,所以他老兄才作的这列传。这样的陈述,起码也看不出甚负面事迹记录的标签。再说了,悦主耳目,和主颜色,而获亲近,恐怕是几乎所有侍奉人君的臣子们心中所想,不好痛下杀手,一概归结为负面哟。

    偏巧,在君称不佞,在臣则称佞,算得上是豺狼配虎豹的登对了,或许这也是阐释学角度透露出的一种冥冥中安排吧。

    仔细再看太史公那篇列传的记载,里面纯粹利用色相得到贵幸的,并不算多,而且叙述上也是数笔带过。着重叙述的,实在都有那么点儿其他的什么。

    譬如文皇帝朝著名的邓通。《水浒》里开茶局子的王婆,号称开言欺陆贾,出口胜随和。她为西门大官人做马泊六关说风情,勾搭被后人誉为个性独立的漂亮娘子潘金莲,特特提到捱光的五件要紧事,潘驴邓小闲,内中的邓,便是要似邓通有钱。可见这邓通,实在已经是大众话语中妇孺能详的纯粹物质的财富符号。

    关于四川小子邓通,色相方面太史哥失于记载,虚拟揣测,充其量不过就是五官端正罢了。而所谓才能方面,也没有什么辅佐君王做尧舜的大本事,不过是头戴黄帽子专管划船的一个郎官,至多有一手撑船的俊俏功夫,无非御用把势而已。只是这小子遇合的运气实在太好,凭空里天上就栽下个大富贵,劈头落在了他的脑门子上。

    且说这日文皇帝做了个梦,登天不成,关键时刻,有黄头郎从后边推了自己一把。回头一瞥,印象里那黄头小子的衣带和常人有些不同。睡醒来,皇上踱到未央宫边上的渐台,暗暗搜求,果然看见有个小子腚后边的衣裳破了个洞,正是那个不同。召来询问姓名,大喜,说,邓就是登。从此尊幸。

    可这通娃儿除了撑船,再没有什么本事。但有一样好处,便是下层社会缔造的自卑心理,天生就老实巴交,小心谨慎。这好处若放到后来,保媒拉纤的都未必以为然,但在皇上身边,却俨然利器。于是通娃儿打点起十二万分精神,全身心地伺候皇上。老实人用老实法子,通娃儿索性连交际的机会都给自己掐断了,赶上休例假,也闭门不出。这样的老实人,心中只有皇上,皇上果然倾心,赏钱巨万,还经常到通娃儿家燕饮玩耍。大臣们奏事,通娃儿爱幸正隆,就在皇上身边伺候着,于是难免就有些热络流露出来。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死于疼爱(2)

 

    丞相申屠嘉,是早年跟随高皇帝的功臣,脚下踩得硬弓,相当于机枪手的干活,所以身子结实,活得日子够长,方才接班做得丞相。这时瞅见那厮做派,哪里看得惯,耐了性子退朝,立马传檄召来通娃儿,厉声责问道:

    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当斩。吏今行斩之!

    这话说得耐人寻味。其实如今已经是文皇帝做皇上了,却偏说是高皇帝的朝廷,那意思,就是当今皇上,也得按祖宗规矩办事。老同志硬是有水准呢。

    不过,通娃儿早料到丞相爷要和自己过不去,事先请求了皇上,皇上却吩咐他只管去,这时候估摸着通娃儿已经被收拾得差不多了,便打发个人发通告,来叫通娃儿,顺便致意申屠老臣说,此吾弄臣,君释之。

    要说这文皇帝也有意思,既然知道丞相为难通娃儿,却并不事先阻拦,直到生死时刻才来拉偏手,理由也妙:虽然这时通娃儿已经是太中大夫,可只说是弄臣。既然是弄臣,自然有让叔父辈的老臣给面子的潜伏修辞,捎带也让通娃儿知道,你这小翘屁就是朕的玩物,也只有朕才罩得住呢。都说富贵险中求,通娃儿差点儿连命都搭上,这富贵,诱惑归诱惑,成本也着实可怕。好在生命诚可贵,腾达价更高,诱惑面前,谁都逃不脱脚软,更何况通娃儿的富贵,下边的事实就可以证明,算得上是千古不二了。

    文皇帝如此一番手段,如何让通娃儿不死心塌地。皇上得了脓疮,肿痛难挨,通娃儿立马用嘴巴嘬起脓来。文皇帝见了,却并不开心,只问通娃儿道:天下谁最爱我呢?通娃儿答:该是太子吧。正巧太子爷进来探视,文皇帝便让他给自己嘬脓,太子爷听了,老大不痛快,可爹是皇上,只好耐着性子嘬了。

    亲生儿子嘬还面有难色,通娃儿却毫不犹豫,这样的贴心人才,怎不让皇上越发的喜欢疼爱。皇上让算命的给通娃儿看相,结论是穷到饿死。皇上说,朕就偏让他富贵,看谁再说他穷。当时便把四川的铜矿开采权限以及铸币特许,一股脑赏给了通娃儿。这种放纵自我约束的长官意志,是国有资产流失的最佳途径,一时间,邓氏钱天下横飞,通娃儿注定成为财富的象征。

    然而,钱是铸不完的,而富贵却是无常。皇上死了,太子爷即位。他早打听清楚了让自己难堪的苦主,也怪通娃儿说滑了口,留下祸根,终落得免官抄没,还负债累累,长公主接济的钱也一律充公,最后真的落得不名一钱,寄人篱下,穷死在别人家借来的房子里,果然验证了那看相的好铁口。胳膊的就是胳膊的,大腿的就是大腿的,乱不了的。

    列传中另外着重的,是太史哥亲历的当今皇上武帝的两位宠臣:韩嫣和李延年。只是,不同于通娃儿那样仅仅善佞的菜鸟精英,这二人都有自己的一技之长。韩嫣是韩王信的曾孙,所以是正经的王孙。当年韩王信破门投了匈奴,后来战死。文皇帝时,他的儿子率众归汉,得意封侯,平定七国之乱有功。韩嫣虽然不是嫡孙,却曾陪当今皇帝读过书,埋伏下亲近皇上的塌实资质。而早年的匈奴经历,又是世代将军之后,因此擅长骑射,还熟悉匈奴战法,武皇帝是个有匈奴情结的人,早有为祖先复仇雪耻的念头,于是韩王孙因缘际会,大遭宠幸。偏这韩王孙,一技之长在手,还另有蹊径,天生一副好*,伶牙俐齿,最会哄皇上开心,所以这宠幸便越发的不可收拾,日常便和皇上起居睡卧,官阶和赏赐,也和通娃儿不相上下。

    笔记里讲故事,说这小韩王孙喜欢弹弓,发射的弹丸竟是金子打造,每次出去耍,总会有意无意的丢上十多个。京城里的顽童们一听说小韩王孙出来玩弹弓,就跟在屁股后梢,瞅清楚弹丸的落点,发一笔殷实的利市。一时间,长安城里传口碑道:苦饥寒,逐弹丸。琅琅上口,说的正是他的富贵故实。追究起来,这可比007大战的金枪客豪爽多了,那只是不必更换的发射器,咱却是源源而来完全处于开放体系的金弹丸。所以小韩王孙的确不让通娃儿,都是泼天也似的富贵。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死于疼爱(3)

 

    不成想他却得罪了皇上的异母弟弟,状子告到太后那里,声称连扬州的封国都不要了,只愿进宫给皇上哥哥当个护卫,能和那小韩王孙一个待遇就成。皇太后母仪天下,虽然那弟弟不是自己亲生,血统所系,又事关皇家威严,自是要遮护的,因此衔恨小韩。也是合当有事,这小韩恃宠骄纵,居然趁着侍侯皇上可以出入嫔妃宫女房间的机会,发生了*奸情。事情传到太后耳朵里,哪里肯放过,立马派人赐死。皇上倒甘心做温馨老凯,并不因为自己的女人被挪作他用而动怒,居然向老娘求情,只是太后坚决,前因加后果,必欲置之死地,可怜小韩王孙,一时纵欲,赔上了一生富贵,死得和通娃儿不相上下的难看。

    至于那李延年,虽然混迹于唱歌跳舞的演艺圈,擅谱个新曲儿什么的,但他的妹子李夫人后来被尊为孝武皇后,属于不折不扣的外戚,不是纯粹凭借一副巧舌蒙主眷顾的,所以归入吃开口饭的佞幸,便有些串行感觉。太史哥也说了,之后的内宠嬖臣大抵都出自外戚之家,足见那终究凭借了女人的外力,并非通娃儿那样白手起家自己创业来得地道。只是太史哥结末偏要一提卫青霍去病是颇用材能自进,看起来是在表扬他们不仅依靠外戚出身博得富贵,可本传实在是讨论佞幸而非外戚的,并且按照大哥的描述,那两位的为人,不过仁善退让甚至少言不泄,全不是依托嘴巴出巧的人物,该当和通娃儿小韩之流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于是这两句夹带,便也颇有些骨头在里面了。

    太史哥在太史公曰里说道:

    甚哉爱憎之时!弥子瑕之行,足以观后人佞幸矣。虽百世可知也。

    这句话一向被以为是对佞幸们命运的归结,是在用早晚挂掉的下场吓唬后来人,但其中大约是有些出入的。譬如弥子瑕,乃是卫灵公的宠臣,后来失宠,灵公翻脸,早年的恩爱都变作了现行的罪过。这自然是著名的故事,只是拿来比附通娃儿小韩等,便不大对位。弥子瑕那里的爱憎变幻,全都是灵公首长一人的作为。而通娃儿和小韩们,爱固然发自是皇上,憎却来自另外,譬如太子爷和太后娘娘,爱憎固然无常,可动作发出的主语,则大不相同。通娃儿小韩们的死,都根源于首长的疼爱,可以说是死于疼爱,但疼爱他们的皇上,对他们的疼爱始终不渝,动憎恨心机杀他们的,则是另外的首长。因此,用弥子瑕作标杆来观乃至恫吓佞幸后来者的下场,起码在通娃儿和小韩们身上,有失确当。于是,末了那句虽百世可知,就不能不略略含混也。

    实在话,首长们对臣子的爱憎变幻,又岂止于男宠;丞相大夫们经世济民的权谋,在皇上那里,究竟又和通娃儿小韩们的才艺有多少差异:这些,在后人声讨佞幸们的时候,往往被忽略了。

    其实,通娃儿小韩们伺候皇上,一如太史哥在本列传劈头所讲的,不过和女人出卖色相一样,塌天不过是你*我也*,大家都有*的权利罢了,甚至通娃儿小韩的case中,似乎并没有动用*吸引皇上的咸湿故事,没来由用性别歧视的思路痛加*。诚然,通娃儿小韩们以逗皇上开心讨生活,卑鄙之事做起来却完全没有罪恶感,当然不够光彩。他们专心致力的,果然是抚弄皇上的阿喀琉斯之踵,做了长官的心灵捕手,根源则在于谋求一款吃公家饭的长期饭票,手段虽然是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充其量算是逢君之恶,尽管不是人间正道,但也不好单单怪罪他们,谁让皇上一见他就有好心情呢。所以,即便他们罪当*,最该首先*的,也当是那些骄纵他们的人,如果长官们不肯喜欢,他们又如何得宠。这就如同*嫖客的关系,主流话语更喜欢将*列为公害,而于需求发动者的嫖客,却大多落落寡言,宛然受害者。个中奥妙,大有意思也。

 

《半夏读〈史记〉》第四部分 《半夏读〈史记〉》后记

 

    过去说读史要读前四史,前四史中又以《史记》为最当先读。因此,我写读《史记》,的确是早有预谋的。不过,本来则是无意跟随有关风头的,现在只好说是,赶上了。因为这个赶上了,写起来就有些紧迫感,于是不免写到脑力不支。

    梅里美说,我只爱历史里的掌故。说句攀附的话,我也同样喜欢。因为掌故总会让人获得阅读的享受。而阅读,究其根本,原就是一种视觉系统的刺激-享受行为。如果没有享受,阅读的根本意义,便不存在。只是,这种根本意义,似乎被许多后来追加的功利什么的淹没,正在无可奈何的淡化中。

    美国人哈罗德·布鲁姆说,“我们正处于一个阅读史上最糟糕的时刻”,“正在经历一个文字文化的显著衰退期”。假如他说的属实,我感觉,阅读《史记》,甚至就是阅读《史记》里的掌故,不失为一种实在的找补。

    我以为,写关于历史的文字,如果仅有故事,未必不好,只是有些单调。毕竟,最原生态的故事,本来就在那些已经写完的历史上,后人假如只满足于故事的白话翻炒,仿佛温吞水,多了便会乏味的。所以我虽然喜欢掌故,却注意不仅仅满足于复述故事。夏目漱石主张通过描写对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他管这叫写生文。《史记》里果然不乏写生文,而就阅读写生文所派生的写作,也应该是写生文才好。

    本书之所以成为本书,首先要感谢秦颖先生和邹崝华小姐,他们是本书的催生婆。同样需要感谢的还有丁放鸣女士,她对本书提供了许多技术方面的真切帮助。

    《散文》杂志的汪惠仁先生,在这些文字成为本书之前,便多有称道和推介,自然必须感谢。同样的感谢也献给林贤治先生和麦婵小姐。

    以下是其他给予我帮助的朋友们,鉴于并非官方文件,排列依然不按姓氏笔画为序:

 

    黄集伟,王磊,季红真,止庵,车前子,李颖明,张小颐,拉家渡,王亚琴,李静,费虹寰,元涛,岳卫华,丁杨,刘伟,穆涛,陶澜,戴昕,遆宇昕,刘兰,刘丽华,张晓强,魏晓霞,赵润琴,朱绛,李云荫,阎仲文,任羽中,詹那达,萧恩明,覃莉,傅金莲,紫嫣,朱璐,赵晖,宋晓贤,廖欣,李黎东,范力今,马勇,马燕,龙华,李红,李梦吟……

 

   半夏于丁亥春夏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