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四氟乙烯树脂价格:境外离岸股权收购的法律风险问题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1:19:03

境外离岸股权收购的法律风险问题分析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姚正旺律师

 

一、       税收法律政策

1.        在一般情况下,境外股权转让并不涉及中国企业所得税问题,但如果境外交易安排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境外控股公司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则境外控股公司将可能会被中国税务机关否认其存在,境外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将被视为来源于境内所得,进而需要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其次,无论境外投资方实际上是否存在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情况,根据国税函(2009)698号文《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只要被转让股权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地区的实际税负低于12.5%或者对其股权转让所得不征所得税,则境外投资方均应向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说明资料。

3.        最后,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存在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进而否认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则境外投资方将可能被要求就其转让目标公司股权所得向中国税务机关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该等情形下,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转让方征缴税款。

4.        一般房地产项目转让出让方需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受让方需缴纳契税,双方还需缴纳印花税。而股权收购由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人的变更,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该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因此,股权收购方式涉及的税种包括股权转让合同贴缴印花税、股权转让所得就取得所得主体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二、       股权收购中的法律风险

1.        项目公司手续风险

由于股权收购取得项目一般需完全控股或绝大多数控股转让方的公司,因此转让方公司的成立及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关系到所收购股权的价值和后续项目进展。转让方公司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公司成立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2.        转让程序风险

在某些有多个股东的公司中,股权转让不仅要和转让方股权之间的协商一致,还要取得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在同意的情况下,若其他股东愿意以同等的条件收购该股权,其他股东还具有优先购买权。

 

3.        债权债务风险

股权收购后,被收购公司的原有债权债务情况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之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对于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在收购时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除此之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收购公司原有债权实现的难易程度也影响被收购股权的价值。若被收购公司的债权难以实现,其股权价值势必降低,影响后续的股东收益。

 

4.        项目手续风险

对于被收购项目,其相关手续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收购价值。这些手续包括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土地证的办理、相关规划立项手续的办理等。其中,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是项目手续风险的核心。因为无论是直接转让还是股权收购,其核心都是获取项目土地。土地使用权证的完备是成功获取项目土地的前提。

 

5.        国有公司股权收购的特殊问题

若所收购股权为国有股权,除履行一般的股权收购程序之外,还有转让程序的特别规定。首先,需要有国有股东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及书面批复;其次,要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资产清查及现值估价;再次,国有股权转让要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买者的,还需采取拍卖或招标的形式进行。因此在收购国有公司股权中,不能仅通过与转让方达成收购协议而完成股权收购,还需履行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