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找工作赶集网招聘:浅析地方政府非法征地拆迁中是怎样陷害被征地农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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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方政府非法征地拆迁中是怎样陷害被征地农民的

 

      徐庆春  2011-7-10

    

国务院办公厅上月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再无暴力拆迁。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要求立即检查征地拆迁制度落实情况,六部门将督察强征强拆,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发出两个多月了,从新闻媒体报道的,四川梓潼县警方被指抢孩子逼拆迁户签协议、湖南村民举报非法占地被绑架沉海、黑龙江庆安县为建形象工程强拆民居、河北邢台连发民居遭不明身份人员强拆事件、陕西安康村民不满拆迁安置自焚等报道来看,违法、暴力征收拆迁并没有停止。也没有盼来百姓所期望的一个尊重、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和谐社会。到是违法强制、暴力征收拆迁是越演越列。为维护社会最底层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笔者执笔揭开地方政府在非法强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中,强征强拆过程中是怎样对被征地农民进行打击陷害的,以及被征地农民在维护自己土地合法权益中怎样防范避免遭地方政府的陷害打击。这个社会没有人能理解社会最底层农民的心酸、委屈,来维护农民自己的土地合法权益,是笔者的写文章的初衷。

 

 

朝阳川镇政府、开发纵火嫁祸农民

 

在文章问题分析之前,先说说,笔者自己身边一则关非法强征强拆的事,吉林省延吉市朝阳镇政府,为了非法获得农民的土,为了逼农民交出土地,竟然勾结开发商,晚上放火嫁祸于朝阳川镇东风村农民。朝阳镇政府、开发商都一口否认。遭殃的却是这些无辜的农民,却被反复的调查。为了达到侵占东风村农民土地的目的,延吉市朝阳川镇政府指使纵火嫁祸农民,不知道这个社会的公理何在。

 

笔者认为,假使这“火”真的是农民放的,那也无罪,农民在抗击侵略者,难道还犯法吗?何况,农民是根本不可能去这个火的。读者说,过去日本鬼子,不好好地呆在自己的国家,到中国来侵略,日本鬼子的飞机、汽车,非法进入中国的领土,我们怎么办,我们抗击小日本,是不是,要把鬼子的飞机、汽车炸掉,我们破坏了鬼子的飞机、汽车,难道我们抗击侵略犯法法吗?同样的道理,农民维护自己合法的土地权益,有人建筑材料非法放进农民的承包地里,农民阻止非法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农民对非法放进承包地里的建筑材料进行处置,犯法吗?维护自己合法的土地权益天经地义,是朝阳川镇政府、开发商无理违法。

 

  

图片1  2011年6月17日早,延吉市朝阳川镇政府指使纵火,将开发商非法存放在朝阳川东丰村村民承包地内的一车木料(烧材)引燃烧毁,嫁祸于东丰村被征地农民,没有得逞。不是朝阳川镇政府指使纵火,那公安机关就破案,还事件一个清白。

 

2011617日早745左右,延吉市朝阳川镇东风村村民去看护自己家承包地时,看到开发商非法存放到农民承包地里的一车木材(似烧材价值约4500元左右)被人引燃,已化为灰烬。村民看到自己的承包地里有几个开发公司的人,随后,这些人向朝阳川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价值5万元的木料,让东风村农民给点着烧毁了。

 

由于朝阳川镇东风村村民依法阻止,致使延边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在东风村承包地内的工程无法施工。断了政府某些领导的政绩、财路,更断了开发商、施工单位的财路,有多少人恨死这些“刁民”了。想不出更的打击陷害农民的方法,纵火也是一种好的方法。刑法上,放火罪,至少三到十年的徒刑,把“刁民”都送到监狱,政绩、财路自然就通了。多么险恶,不过,太小儿科了。农民要是放火,不会烧这点破木头,要烧,就先把坑农害农的延吉市政府、市委书记金永默、市长赵哲学、朝阳川镇党委书记镇长先烧死。

 

朝阳川镇政府、开发商自己放火,贼喊捉贼,嫁祸于东丰村被征地农民,没有得逞。东丰村村民强烈抗议,不是朝阳川镇政府指使纵火,那公安机关就破案,还事件一个清白。公安机关,拿不到农民纵火的证据,这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劝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不要动邪念。人世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朝阳川镇政府、开发商等人,没有把“刁民”送进监狱,出不了心中的恶气,就随便找个理由,损坏公司财物,对东丰村村民非法拘留十三日。农民在与公安人员激烈的争辩,东丰村村民说,按照《刑法》规定:破坏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就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政府、开发商在破坏基本农田在犯法,公安机关为什么不管呢?朝阳川派出所的一个姓任的警察说,那政府犯法,我们能管吗?那农民犯什么法,没有经过农民同意,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在农民的承包地挖一个五五见方深二米大坑,要是到你家挖这样一个大坑你干吗?没有经过农民同意,就把建筑材料放到农民的承包地里,如果要是放到你家里你干吗?警察说,我们不管这么多,只要你处犯了法律,我们就对你处罚。

 

 

 

图片2 此图片为2011年6月15日,开发商延边天宇建设集团为非法建设延边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在朝阳川镇镇东丰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农民承包地(基本农田)里,非法挖的五五见方深二米大坑。

 

看看延吉市政府、朝阳川镇政府这些地方地方政府天天都在作些什么。法律管不了政府只能管百姓,不知道这是什么法,什么逻辑?难道我们的法律不约束政府、领导,只是约束百姓,只为百姓制定的吗?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奈何地方政府的强权特权。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对农民拘留,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错,这样的法制社会怎么让百姓心服。

 

笔者通过深入了解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东风村农民在两年多在与当地政府土地维权的抗争中,延吉市政府、朝阳川镇政府是怎样非法侵占农民土地,又是怎样迫害打击被征地农民的事实真相,农民是怎样避免遭受地方政府的迫害打击,又是怎样来维护农民自己合法土地合的法权益的。笔者写文章,是还事实真相,还农民一个公正。笔者通过分析总结朝阳川镇农民依法维护土地经验,将这些经验整理成文字,值得被征地农民或即将被征地借鉴。

 

 

地方政府在非法侵占农地强征强占过程中是怎样对农民陷害打击的,一般常采用的招数

 

招数一:鼓动农民越级上访

 

我国信访制度,属地管理,禁止信访人越级走访。《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的种种禁止行为,完全束缚信访人的正常的陈述。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终结机制不完善等信访制度上设计的缺陷,却成为地方政府的“保护伞”。无论是地方政府及领导滥用职权不作为,还是贪污腐化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是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措施无法应对上级控制信访量的要求,地方党政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就必然要采取各种手段消解来自中央的压力。而比起逐个案件去化解矛盾真正解决“引发信访的问题”,更容易做到的是用各种控制手段来解决“信访问题”,截访、拘留、罚款、劳教、判刑、连坐、直接把上访者送精神病院。

 

地方政府在非法侵占农民土地中,为了达到掠夺农民土地的目的,一般找个笑面虎的政府官员,充当卧底,实质是分化瓦解农民的团结的气势。例:延吉市政府指派卧底说客在朝阳川镇东丰村村民中来进行分化瓦解,抓住刁民胆小怕事的心里,对刁民法制洗脑,将刁民的思想分成三派,孤立不签字的“顽固分子”,鼓动“中间分子”进行法制信访,主攻意识薄弱户起先突破先签字。

 

地方政府鼓动被征地农民上访的目的有三:分化瓦解农民团结的力量、拖延时间给非法工程施工创造时间,进行开工建设,即使农民信访告赢了,以生米煮熟饭了、最后给断了地方政府、领导政绩、财路,妨碍非法工程建设的农民送拘留所或监狱,扫清障碍。

 

农民应对对策:据有关调查,每年通过信访解决的问题,仅占总上访案件的00.6%,信访维权难上加难。土地维权通过信访解决基本等于零。因此,农民不上地方政府的当。无论地方怎么鼓动,农民都不要去信访。这样地方政府、领导就没有理由将农民送进拘留所或监狱了。土地维权的唯一的方法就是依法举报、控告。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这样没有触犯法律,地方政府就找不出打击陷害将农民送进拘留所、监狱的理由。具体怎么举报,文章后面详述。

 

招数二:怂恿农民对对施工现场进行破坏

 

如果地方政府没能通过信访能把农民送进拘留所、监狱,没有成功瓦解农民力量,农民阻止施工,影响工程里程,也影响了政府、开发商某些人的财路,为扫清障碍,地方政府会在农民中插入让农民“可信的人”,进行煽动农民在施工现场做些过激的行为,比方说,破坏施工设备、咂车、毁坏建筑材料、放火等。然后,地方政府指派公安机关,以毁坏公司财物、放火等罪名进行抓人对农民打击报复将农民送进拘留所、监狱。

 

按理说,农民是在维护自己的土地合法权益,犯了什么法,根本就没有犯法。是地方政府、开发商在违犯国家法律。法律为什么不平等,为什么只管百姓,不约束地方政府、领导、开发商。在地方,领导就是法,国家的法律就是废纸。地方政府、领导可以任意地找个理由就把农民关进拘留所、监狱。分析到里,我们可以看出世间的险恶。

 

农民应对对策:在土地维权中,没有逼到极点,千万不要作过激的行为、或听信他人不怀好意思的鼓惑煽动,不让地方政府、开发商等找到打击陷害的理由。

 

 

招数三:狗急跳墙贼喊捉贼嫁祸于人

 

“刁民”都成了“人精”,不进入地方政府、开发商设下的陷阱。不能把农民关进拘留所、监狱,就不能做到“杀一儆百”,打击不了农民的“嚣张气焰”,瓦解不了农民的气势。工程项目就不能开工。不能开工,地方政府、领导就没有了政绩、开发、某些人就没有财路。狗逼急了总是要咬人的,于是,狗急跳墙贼喊捉贼嫁祸于农民。最常见采用的方法就是放火、自行毁坏一些物品什么的。然后,加害于农民。将农民送进拘留所、监狱。为工程非法施工铺平道路。

 

对一个几千万或上亿元的工程,损失个几十万、上百万来说,算不了什么,毕竟这个款项,不需要地方政府领导、开发商出,花的都是公家纳税人的钱,不是自己腰包里的钱,没有几个会在乎的。但对农民就就不同了,就纵火罪一项罪名就可以判农民三到七年徒刑。

 

农民应对对策:农民首先要团结,尽量做到统一行动,不单独行动,这样地方政府、开发商找不到证据。然后,农民要求公安破案,找去真正的凶手。公安机关,找不出真正的凶手,谁干的就一目了然了。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农民自己的自由都没有了保证,还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土地合法权益。因此,农民在土地维权中,以上的这些是应当注意的。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才能在土地维权中坚持到底。

 

 

农民在土地维权中怎样防范免遭陷害打击及土地维权的途径

 

一、依法维护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主要有,农用地转批手续、基本农田审批手续、将集体土地转变成国有土地,条件符合的才能取得建设用地的审批资格。除此之外还有,发改委主管立项审批、规划部的规划、建设部门施工、环保部门的环评等。

 

单项取得审批手续的,最终没有取得国土资源部的建设用地的审批,就先进行施工都属违法的。只有手续齐全,才能判定法院出具强制执行的通知书是否合法,即使是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补偿安置、社会保障不落实的,政府、法院的强征强拆,也是不合法的。因此,没有土地批文,就进行强征强拆都是违法的,农民有权拒绝出让土地的使用权,阻止施工。

 

单凭法律目前农民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是无法完全阻止地方政府违法强行的施工。因为法是给百姓农民制定的,不是给政府、领导制定的,现行的行政体制地方政府领导为所欲为地违法,是无法制约的。不过,通过两年多的土地维权经验,至少可以阻止地方政府违法征收农地及工程的施工进程。为了避免农民遭受地方政府的打击迫害,这里介绍一个可行的阻止工程施工的方法——和平阻止法。值得被征地农民借鉴。

 

“和平阻止法”就是不激化矛盾。无论地方政府、开发商、施工单位怎么激化矛盾,他们甚至于动用社会黑势力,无论用什么方法,农民要做到和平不激化矛盾。就一句话,就是不许施工。农民请愿要求政府依法征地。

 

村民要团结,村民各自分工,男人说理,女人老人阻止工程车、工程设备进出入自己的承包地。这招很灵,只要农民能多坚持几天,开发商、施工方天天得花钱,用不了几天开发商、施工队赔不起就地自己滚蛋了。但地方政府还会其它的开发商、施工单位来从新施工的。

 

地方政府非法强占农民的土地,干些断子绝孙勾当,只是为了某些领导的权力的私欲,某些领导的权钱交易,什么GDP、什么城市的发展,没有骗人的谎话。地方政府在没有依法取得农用地依法审批转为国有土,为了土地出让金,就农民的合法的承包地卖给开发商或以公益事业名义进行商业开发,本身政府就理亏。所以农民不用怕什么。

 

具体作法是:男人要求施工单位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没有手续就是违法施工。村民有权依法阻止违法施工。与地方政府、开发商、施工单位说理,阻止施工。

 

老人妇女,阻止运送建筑材料的汽车进出自己的承包地。老人妇女坐在铲车、挖掘机就不信前面有人还敢铲还敢挖。最好是水泥灌车车前面坐两个妇女,车后面坐两个妇女,最好再阻止司机起动,水泥灌车时间一长里面的水泥就凝固了。只要开发商、施工方一动手,告他耍流氓,向公安机关报案,逼公安机关出面,看公安机关怎么管。

 

农民不要正面与开发商、施工单位发生冲突,也不要去破坏工程设备、建筑材料等,在地方,法律是只针对百姓只管百姓,不针对地方政府、开发商,不约束地方政府、开发的违法,因此,只要农民有一点过激的行为,公安机关就会以各种法律来报复农民。不发生冲突,不破坏设备、建筑材料,不给他们打击报复的机会。只要对方有过激的行为,农民就报案。如果人都被地方政府送到了拘留所、劳教所,力量的削弱,打击士气,农民也就无法维权了。

 

拖延阻止开发商、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然后依法进行控告举报。

 

在土地维权中,农民应当注意,收集证据。举报要有充分的材料证据,才具有说服力。证据应当包括:地方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开发商的施工通知、以及文字纪实等文字资料,还有图片、视频,图片、视频应当,定期及时摄取,反应时间不同时期,土地破坏的程度,还有农民自己是否遭受到侵害,是不是有伤者,这些也都要留下证据。

 

二、举报控告

 

依据《宪法》第41条、《行政监察法》第6条、《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者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即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中纪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检举、控告,来阻止政府法院的强征强拆。

 

非法批地、占地涉及耕地1000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500亩以上,属于重大违法案件。12336举报电话并告知举报人违法线索编号,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在受理举报50日后,可以对外提供处理情况查询。举报人凭举报线索编号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查询举报办理结果。

 

 

三、行政诉讼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

 

农民在土地维权中,现行的行政法制体系,行政诉讼地方政府,农民没有个赢,那就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

 

依据《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916  国土资厅发〔200976号):“十九、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在受理举报50日后,可以对外提供处理情况查询。举报人凭举报线索编号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查询举报办理结果。” 举报人50日后对举报处理结果进行查询,如果没有依法对违法占用农地进行处理,那就行政诉讼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

 

保护农地基本农田不仅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城里人的利益,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国家的耕地资源本来就少,这样无节制乱占下去,总有一天要占完的,到时候我们、我们的子孙吃什么?国土资源部作为国家土地资源最高管理者,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行政不作为,这是对国家、对全国人民的不负责任,就应当当被告。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国土资源部依法履行自己保护全国国土资源的职责。

 

如果农民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国土资源部,也不能阻止地方政府的非法强占农民的土地。那农民在社会也真的没有活路了。过去,毛主席带领农民打天下,将土地分给农民,现在地方政府土匪似的,又从农民的手中抢夺土地。要知道,土地是农民的命,没有了土地,农民也就没有了命,农民也只能以死来抗争了。

 

四、以暴制暴制止地方政府违法强征强建

 

农民没有了土地,命都没有了,难道还怕“犯法”吗?全体村民,每人都准备一份汽油,将所有的汽油都泼在来非法征地干部、施工的开发商、施工方以及来为地方政府保驾护航的警察、城管的身上,将他们都通通烧死在农民的承包里。就怕事小,农民命都没有了,不怕事大,多烧死几个,惊动了中央、国务院,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权,物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直接支配和保护之绝对性。物权的直接支配性,指物权人得依自己的意思,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之介入,对标的物为管领处分的权利。物权的绝对性,指物权人于其标的的物之支配领域内,非经其同意,任何人均不得侵入或干涉,否则即构成违法。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取得其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权。这种用益权一经设立,就具有物权的属性,即具有排除包括有权人(发包人)在内的一切人的干涉和侵害。

 

部分相关农村土地承包、征收法律法规摘录:

 

《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1021  国发〔200428号)“(十五)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831  国发﹝200631号)“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29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1217  国办发〔2006100号)“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二)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三)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土地征收部分)(2008年中央1号文件)“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征地纠纷调处裁决机制。对未履行征地报批程序、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的,坚决不予报批用地。对违法违规占地批地的,坚决依法查处。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提供建设用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 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土地征收部分)(2010年中央1号文件)“18.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上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 笔者博客)

 

 

结束语

 

土地是立国之本。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尤为重要。针对土地利用国家制定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笔者不仅仅是揭开集体土地征收的事实真相,维护社会最底层弱势群体农民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保护基本农田耕地,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我们这样大的国家,只有粮食的安全,才是最大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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