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怎么接水管图片:未参加房改的工人能否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2:58:41
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中,不少被拆迁户居住的是公产房。此次改造原则上公产房要先参加房改,买断后再进入拆迁补偿程序。因此很多百姓会关注参与公房买断是否会影响棚户区改造中的其他优惠政策。市棚改办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参与房改与其他优惠政策并不矛盾,符合相关条件的被拆迁居民仍可享受棚户区改造的其他优惠政策。

  问:我家的住房是哈尔滨电缆厂的公产房,原则上应先进行房改,再按政策补偿安置。

我想知道,如果买断了,那住宅房屋拆迁保障的第3条(对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2万元照顾)就没有了吗?

  答:先行进行房改后,只要符合《棚改政策》规定,仍可享受此项政 问:我是享受低保的人员,我自己的房子是37平方米,我儿子想把他现有的一处旧楼卖掉和我一起居住,我们能否买一套70多平方米的住房?能否同时享受对低保人员的优惠政策?

  答:被拆迁房屋37平方米,按相关规定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50平方米。如另有需要可以上靠标准户型70平方米,按相关规定结算差价,符合低保棚改优惠政策的仍可享受。

  问:我家是低保户,房子现在有两个房照(公产),回迁时能要两套房子吗?能同时享受低保政策吗?

  答:可以分别申请。先行“房改”后,执行“拆一还一”政策,符合棚改低保政策的仍可享受。

  问:我是一名中学退休教师,符合国家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标准,但迟迟没能兑现。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在本次改造过程中想使用未兑现的国家货币化分房的资金购买住房,需要与哪些政府部门联系?

  答:如申请“货币化分房资金”,请与所属单位的主管部门联系。

  问:请问我在改造范围内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户口已迁过去,但房照不给更名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请与产权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先更名、交纳税费后,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办理拆迁手续。问:我家在道外区道口街,一家四口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人均11平方米,我和我哥哥都已超过18岁,户口(哈市)都在一起,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如果可以,能申请多少平方米的住房?可以申请两处住房吗?

  答:请到你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办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能否购买或能申请购买多少平方米住房请街道办事处审定。

  问:在住宅拆迁保障中有一条: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以及具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被拆迁家庭,按照本政策进行补偿安置后,经申请重新核定,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以及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政策。对于此条,能否举例具体说明一下?

  答:比如你家原有住房建筑面积35㎡,和父母、弟弟共住一房,一个房照,你目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拆一还一”后,你家安置了50㎡的保障住房,你们家人均住房面积在12.5㎡,按现行政策你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如果审定合格,你将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廉租房可参照廉租房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