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46号抗磨液压油: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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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5日,代市长于勇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李平、倪建胜、刘绍太、黄珍、孙邦平、王显义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监察局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法制办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就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等5项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问题
会议听取了阜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教授盛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要内容的讲座。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
二、关于市政府系统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表彰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刘晓亮关于市政府系统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及表彰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1.同意市政府系统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表彰意见,授予位居8个县市区前3名的颍州区、界首市、颍东区、阜南县人民政府和位居34个市直部门前12名的市政府办公室、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法制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兽医局“2010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称号,予以通报表彰。颍州区人民政府位列8个县市区第1名、奖励领导班子10万元,界首市人民政府位列第2名、奖励领导班子6万元,颍东区和阜南县人民政府并列第3名、各奖励领导班子4万元。对市直优秀单位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每人奖励1000元;2.临泉县、颍泉区、颍上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分别授予单项奖,各奖励2万元;3.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研究、科学制订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三、关于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水务局局长张义民《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及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聚焦水利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新政策新举措,与阜阳农业大市十分契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抢抓政策机遇,针对农田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和水利设施依然薄弱的实际,把水利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奋力开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吸纳会议意见修改后,提请市委审定;2.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谋划争取项目,突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治淮和重点平原洼地治理等防洪除涝工程,强力推进引淮济阜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切实提升防汛抗旱和防洪保安能力;3.围绕通过5至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的目标,建立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督检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切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4. 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保证充分发挥效益。同时,依法加大水利行政规费征缴力度。
四、关于出台《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李保安关于《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及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订《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十分必要。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出台《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按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施行;2.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由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颍州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3.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区政府,共同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4.暂行办法一经出台,要认真对照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最大限度维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广泛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5.做好《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与原有规定有序衔接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具体由倪建胜同志牵头负责。
五、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表彰奖励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金融办副主任李文志关于贯彻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表彰奖励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全市金融系统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二五”时期,必须切实把金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金融发展之需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之需更好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地方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双赢。会议决定:1.同意近日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金融工作;2.同意市金融办提出的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表彰意见,授予农发行阜阳市分行、省联社阜阳办事处“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一等奖”,各奖励10万元。授予农行阜阳分行、工行阜阳分行、徽行阜阳分行、中行阜阳分行、建行阜阳分行“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二等奖”,各奖励8万元。授予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分行“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三等奖”,奖励6万元。授予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监分局“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10万元;3.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引导支持企业直接融资、上市融资,用足用好金融政策,着力扩大融资规模;4.金融机构要以加快阜阳发展为己任,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优势行业、优质企业和优良项目的支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层面、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着力提升存贷比;5.近日组织工业企业银企对接会,努力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需求;6.进一步修订完善金融工作考核办法,把新增贷款规模和存贷比作为考核依据,加大奖励力度,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市政府综合调研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