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维保方案范本:准确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趋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6:24:42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当前,农业农村经济与国民经济和全球农业相互交织,其运行状态和形势表现出明显的复杂性。按照五中全会精神要求,深入分析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趋势,科学谋划“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思路,着力研究重大问题,推动农村政策突破和改革创新,保持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至关重要。

  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复杂因素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常态

  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上延续了6年来的基本态势,形势好于预期,为实现全局发展目标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一是粮食连续7年增产。今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0928亿斤,比上年增加312亿斤,增产2.9%,实现1958年以来首次连续七年增产。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产品产销两旺,棉花、油料、糖料面积恢复增加。二是农民收入与劳动力转移形势向好。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869元,同比实际增长9.7%,增幅提高了0.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实现连续七年增长6%以上。三季度末,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为1.58亿人,同比增578万人,月均收入同比增长14.9%,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和工资水平呈现双增态势。三是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贸易增长强劲。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前三季度粮食生产价格同比上涨12.7%。据国家发改委监测,蔬菜、水果价格涨幅明显,前三季度,蔬菜、水果价格分别上升16.4%、13.2%。猪肉价格6月下旬以来恢复性上涨,牛羊肉、水产品价格平稳。农产品进口与出口同比增幅均高于近五年来同期平均水平,1~10月份进出口总额944亿美元,同比增长29.7%。四是农村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截至9月底全国耕地流转面积1.73亿亩左右,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7%。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多种规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9月末达33万个。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有明显进展。城乡一体化改革取得突破,重庆、成都等地在统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户籍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有了新探索。

  今年农业农村经济克服罕见自然灾害等诸多困难,形势持续向好发展,蕴含着许多值得总结的经验和规律性变化。

  首先,复杂因素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已经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环境条件的常态。近几年农业农村发展的成就都是在复杂因素日益增强的情况下取得的。从国民经济运行看,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2010年“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农业发展的宏观背景把握难度增加。从国际市场影响看,这几年国际农业对我国农业的冲击逐步显现,继大豆等国外农产品冲击以后,外资通过并购龙头企业、布局粮食收购市场等多种方式影响我国农业。从农产品价格走势看,波动频率加快、幅度加大和底部不断抬高是基本趋势,个别产品甚至出现了由消费品向投机品转变的现象,短期内价格大起大落,严重影响生产与消费正常秩序。从自然条件变化看,雨雪冰冻、干旱洪涝灾害频频发生,病虫害影响不断加剧,气象灾害与生物灾害呈双紧”趋势。由于复杂因素和困难局面已是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常态,在谋划发展、指导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增强主动性、预见性和应变能力。

  其次,农业的基础产业特性和农村的重要地位日渐凸显,使其内涵更加丰富。未来一个时期,人口增长,土地水资源约束增强,特别是成长型经济对农产品需求旺盛。与工业产品生产前景相区别,供给制约的农产品供需特征决定了农业地位需要不断强化。据测算,2005~2009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从2.05万亿元增长到4.97万亿元,年均递增约25%,需求非常旺盛。发展中大国的基本特征还使农业和农村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面前,农业农村接纳了大量失业返乡农民工,维护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在流动性过剩、通胀预期加剧的情况下,农业连年增产为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支撑;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农民收入增加为扩大内需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不管我国经济如何发展、社会如何进步,农业作为最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农村作为社会安定最重要基础的地位不会改变,而且随着国民经济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增加,农业和农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减震作用与地位将进一步强化。

  再次,政府行为导向是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新世纪以来我国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构建起了新时期农业政策框架体系。这一体系的重要特征是充分运用政府的“有形之手”校正市场失灵,调控城乡、工农关系,核心的政策工具是税收、补贴、价格与民生政策。财税政策方面,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免除针对农业生产的特殊税收,使工农业发展站在公平、公正的起点上;补贴政策方面,各项农业补贴从无到有,体系基本健全,初步实现了农业保护由负向正的转变;价格政策方面,建立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农产品价格政策,最低收购价、农产品收储等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完善;民生政策方面,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医疗、保障制度,努力消除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今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生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近年来在多种复杂环境条件下农业农村依旧持续稳定发展的形势说明,依靠政府行为来校正市场失灵,调整城乡、工农关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未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本方向。

  农业问题的核心始终是确保粮食安全,关键是保供给

  在今年实现历史罕见的粮食连续7年增产之后,我国粮食产量已经连续4年超过1万亿斤。但要清醒地认识到,粮食供求紧平衡的长期态势并未改变,必须毫不犹豫地坚定继续抓好粮食生产的决心。

  要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当前粮食生产基本态势。一是这几年粮食增产面积增加作用明显。1979~1998年,粮食播种面积减少1.02亿亩,单产从168公斤/亩提高到300公斤/亩,年均提高2.93%;而“十一五”的前四年,粮食播种面积增加了0.6亿亩,产量增加656亿斤,但单产年均提高仅1.27%,同期油料、棉花、小杂粮豆类播种面积是减少的。二是继续增产的资源环境压力加大。2009年,粮食产量占总产量75%的13个粮食主产区,水资源总量仅为全国的39%,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7%。三是粮食生产成本刚性上升。粮食生产成本已由物质成本为主,逐渐向由人工、土地、物质与服务费用等因素共同驱动转变。2007~2009年,水稻、小麦、玉米价格年均上涨7.1%,总生产成本年均提高11.7%,其中人工、土地、物质与服务费用年均分别增加11.3%、29.2%和15%。四是农民种粮行为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农民兼业比例增加,除种粮大户外,粮食生产在一般农户经营中的重要性大为降低,2009年农民来自种植业的收入比例下降到29.1%。五是国际市场影响加剧。2009年各粮食品种有出有进,但净进口增加到100多万吨,大豆进口量达4255万吨,超过国内产量2倍以上,国际粮价涨跌深刻影响国内价格。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问题的核心仍是保供给,要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在统筹协调中实现综合平衡。一是统筹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粮食作物内部各品种的关系,努力实现总量平衡、结构平衡。二是立足国内生产确保基本需求,切实保障粮食自给率在95%以上。积极发挥国际市场的调节功能,确保粮食有效供给。三是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调动粮食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多元主体进入粮食生产。四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物质装备水平,主要通过提升单产来增加粮食产量。五是完善价格、补贴、收储、进出口等多种政策工具,平衡利益关系,化解供给风险。

  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关键是农民收入要实现超常规增长,必须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十二五”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时期。我们根据2004~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情况,用趋势外推法测算了“十二五”时期农民增收的阶段目标,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扩大到3.44∶1,若要使差距缩小到3∶1,农民收入需要以年均14.5%的高增速持续增长,如果不采取超常规的政策措施,实现这个预期是不可能的。

  今后一个时期农民收入增长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农民收入增长能否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同步。1979~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分别为7.3%和7.2%,而1998~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分别为9.2%和5.8%。事实上,1998~2009年农民收入增速从未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值逐年扩大,相对比值保持总体上升趋势。一方面由于我国农产品价格始终受到国际低价农产品竞争和生产周期波动的影响,农产品价格决定的家庭经营收入持续上升难以维系。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就业主要在低端制造业,人民币近期稳步升值,企业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农民工工资增长受到多重制约。二是转移性收入能否随国家财力继续增加。我国农民人均补贴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通过补贴增加农民收入作用有限。三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能否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潜能。由于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正在建立,集体产权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处于探索阶段,短期内难以释放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潜能。

  未来一个时期,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需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关键是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一是在初次分配中,确保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稳步提高农民工工资,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增加劳动报酬和要素收益的比重;二是在再次分配中,进一步增加农业补贴,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此外,要特别关注农民增收的区域性特征,对粮食主产区以及牧区、山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地区农民收入予以更加倾斜的政策,加大收入补贴、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扶持力度,缩小区域收入差距。

  农村劳动力总量过剩和结构性短缺并存将成为常态,要求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与农民工就业结构作出相应调整

  受宏观经济形势向好和国家扶持就业政策的双重影响,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情况良好,外出就业总量和工资水平不断提高。第三季度,部分传统大宗商品如机电、服装、塑料、玩具等出口增速加快,投资和消费继续快速增长,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影响逐渐显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形势不断趋好。

  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也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需要引起高度关注。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按照农业用工量计算,目前农村仍有1亿左右的富余劳动力,即使到2015年,富余劳动力仍有7500万左右。从年龄结构看,目前农村本地就业劳动力中57%的人在40岁以上,转移就业客观上受到年龄、技能、家庭等多方面限制;从群体结构看,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对工资待遇、发展空间的要求较高;从地域结构看,随着中西部就业岗位增加和务工环境改善,农民工对就近转移就业的认可程度正不断提高。因此,农村劳动力供给不仅有总量问题,而且还有结构问题。未来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结构变化的影响将越来越明显,要求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农民工就业结构等都要随之相应调整。要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进产业在区域间的梯度转移,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进城农民市民化步伐。二是进城落户农民是否退出农村权利存在争议。今年6月份广东省出台了农民工积分制落户城镇的意见,7月份重庆市提出10年内使1000万农民进城落户,随后陕西省也提出“十二五”期间使600万农民进城落户,11月份成都出台户改新政,提出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目前从各地的实践看,在城镇落户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处置,尚未形成共识。但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三是务农劳动力相对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大量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用工成本上升问题更加突出。农业劳动力短缺,主要表现为高素质劳动力短缺。2003~2009年,农业劳动力中40岁以上的比重由57.7%提高到67.8%;到2015年,农业劳动力中50岁以上的比重可能超过50%。

  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需要两手抓。一是调整发展战略以适应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推动农村大龄剩余劳动力在本乡本县转移就业;引导外贸企业向发展高端产品和高附加值环节转变,促进产业调整升级;加强中西部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配套产业集群,推动东部产业尽快向中西部转移。二是加快培养新型农民以应对农业劳动力减少。加快培养新型农民,以农村“4050”人员为重点,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培养一批种养大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紧迫要求,重点在于加强农业公共服务,发育多元化服务主体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的重要纽带。目前在粮食作物耕种收环节,分户经营亩均人工成本已高出机械作业价格15元以上,植保成本高出统防统治30元以上,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力的趋势日益明显,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但是,基层公益性服务机构职能弱化、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发达地区主要是就业机会相对较多,大学生不愿进入农门,农技推广后继乏人;欠发达地区主要是要么养闲人,要么有钱养兵、无钱干事。江苏省高邮市364名农技推广人员中,45岁以上的占68%,多数乡镇已经十来年没有新人加入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安徽省合肥市调查,2009年基层农技人员中,40%参与政府日常事务,30%搞经营创收,20%外出务工,仅有10%真正从事推广服务。全省2872个乡镇站,近70%没有办公电脑,85%以上没有交通工具,难以满足新形势对农业公益性服务的要求。

  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关键是发挥政府公益性服务职能,放活经营性组织的市场潜能,形成优势互补、各尽所长的服务体系。对公益性服务而言,要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责任。重点是提高关键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农技推广、疫病防控、质量监管、植保服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的办公场所和装备建设,抓好统防统治等重大技术的推广,提升服务能力。对经营性服务而言,主要是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协作关系,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支持专业服务公司、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开展农机作业、农资销售、产品营销等形式多样的服务。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下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核心是保护农民平等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通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首先,这是保护农民平等财产权益的需要。由于农村产权制度不完善,长期以来农民财产权益没有得到全面的、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现行征地制度使得农村土地的巨大增值收益归政府所有,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合理补偿,引发的社会矛盾突出。其次,这是实现包容性增长、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需要。包容性增长是科学、全面、协调的增长,核心目标之一是让低收入群体、更多的劳动者、社会的大多数能够从经济增长中更多地获益,体现了政府价值导向的重要转变。为了让广大农民更多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让广阔农村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中更多地获益,必须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强农村发展的动力,实现城乡、工农的协调发展。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城乡人口结构快速变动、财产权利深刻调整的时期,应从两个方面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明晰产权关系。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房屋、集体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林权进行确权登记,实现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推动农村资源资产的股权股份化改革。另一方面,以优化配置为目标推动产权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一级土地市场并享有与国有土地平等权利的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农民带股进城和农民房屋流转的办法,实现农村资产的资本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村金融改革有所突破,下一步要重点支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加快发展养殖业特别是水产养殖业保险

  近年来,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改革有所突破。银监会和保监会要求金融机构将保单纳入抵质押物范围,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了减免农户小额贷款、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规定,财政部还将青稞、天然橡胶、育肥猪、牦牛和藏系羊纳入了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今年上半年,我国涉农贷款余额达10.5万亿元,同比增长27.4%,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个百分点;农户贷款余额2.4万亿元,同比增长30.2%,增速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1~8月,农业保险共承保农作物及林木7.99亿亩,同比增长11.8%;保费收入115.7亿元,同比增长2.7%;保险赔款59.2亿元,同比增长4.4%。

  虽然发展形势较好,但总体上看农村贷款难、保险覆盖面低的矛盾仍然突出。一是扶持政策难以调动商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金融方面,已出台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门槛较高、力度较小,2009年财政拨付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仅8.64亿元,定向费用补贴仅0.42亿元,金融机构面向农业、农民的信贷行为得到的补贴十分有限,致使商业性金融机构普遍不愿发放涉农贷款,设立村镇银行的动力明显不足。保险方面,突出问题是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力度仍然较小,水产养殖还没有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畜牧业、种植业保险地方保费配套比例过高、难以及时到位,限制了保险覆盖面扩大。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尚未探索出适合农业农村的运作模式。银行普遍认为农产品、农机、原材料等不易流转,不愿发放这类抵质押贷款,但又不能开发出适当的农村金融产品来满足大额信贷需求。保险公司与农业部门的合作机制还不完善,农业保险展业成本高、查勘定损难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相对农民需求发育缓慢。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48家,仅相当于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数的1/10。尽管到2009年底,我国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526家,组建的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达3976家,但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推动农村金融保险加快发展,要从政策和法律上给予更多扶持,同时加强制度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农业农村的发展模式。农村金融方面,一是强化机构创新,要继续加大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更加重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育,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赋予法律地位,并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完善农村抵押品流转市场,支持金融机构推广保单、农产品、仓单等抵质押贷款,鼓励探索土地经营权、农机、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农业保险方面,一是以畜牧业和水产业为重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力度,将渔业、农机等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对农户参加互助合作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取消市县保费补贴配套。二是推动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农业保险法》早日出台,建立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长效机制,明确农业部门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能。三是建立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尽快成立政策农业再保险机构,形成保险公司和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农业风险机制。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到了下决心加强的关键时刻,要切实防止认识和行为的失衡偏差

  今年春季大旱和夏季严重洪涝灾害,暴露出农业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据统计,2004年以来每年因灾损失粮食均在600亿斤以上,2009年高达1107亿斤。当前,应抓住机遇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农业再次丰收的大好形势下,要切实防止人们认识和行为的不一致,使机遇化为泡影。

  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第一考虑是地。在做到占补平衡、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同时,关键是提高耕地质量。近10年间,在耕地减少的同时,全国约6000万亩占补耕地因质量差距,导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至少减少240亿斤。第二考虑是水。与地相比,水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2006~2009年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926.10立方米,比“十五”时期减少了165.72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率也比较低。从表面上看是投入问题。无论从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支出还是信贷投放看,重城市和工业建设、轻农村和农业建设的格局至今没有大的改观,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更少。2009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约1.42万亿元,其中用于与耕地开发相关的仅有约7.5%。从本质上看是机制问题。重农抓粮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主产区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能力不强、动力不足。税费改革后农民“一事一议”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也不高。税改前,全国每年农民出工出力修水利约120亿个工日,而现在只有20多亿个,按近年每工日30~50元算,仅此就相当于每年减少投入3000~5000亿元。

  当前,已经到了下决心扭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局面的关键时刻。要克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难题:投入保障是前提。继续增加和使用好现有渠道资金,并从土地出让收入或净收益中提取一部分建立耕地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建立“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机制。机制创新是关键。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鼓励农民加强农田设施建设与维护。

  “十二五”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

  近几年农村面貌虽然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农村发展滞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尽快改变城乡发展失衡局面,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制约,实现城乡之间合理的产业分工布局,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在推进城镇化方面,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着力提升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重点解决在城市稳定就业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集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在建设新农村方面,加快研究制定全国新农村建设规划,使新农村建设战略长期化,进一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政策取向既要注重改善宏观调控,也要注重面上政策和区域政策的协调配合

  巩固农业好形势、完成“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必须坚持巩固完善已有政策,同时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出台新的重大政策。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大国效应,改善农业宏观调控行为。我国既面临着保持较高粮食自给率的硬性要求,也具有地域辽阔、区域和品种间调控空间较大的优势,具有化解国际市场短期波动、发挥农业比较优势的条件和潜力。因此,农业政策不仅要有利于促进本国农业发展,而且要立足全球,不断强化我贸易大国的地位,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要注重面上政策与区域政策的协调配合,构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新时期农业支持保护的政策体系,“十二五”时期,要在继续完善面上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健全完善区域性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农业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不断完善已有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努力在以下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是进一步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力争在农业生产关键技术补贴方面实现大的突破。要针对产业和区域特点,下决心增加农业补贴总量,扩大补贴品种,改变农业支持保护水平过低的现状。重点是强化农业生产关键技术推广补贴,同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大幅增加大县奖励规模,完善禁牧补贴等草原生态补偿机制。二是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力争在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实现大的突破。按照“巩固基础、提升能力、保障发展”的思路,整合现有建设项目,扩大投资规模,根据“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利用土地出让金开展农田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建设完成5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创建责任,通过整乡整县推进,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三是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力争在良种培育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围绕提高农产品产量开展科技攻关。在粮食品种上,努力培育出更多的高产品种,缩短培育周期,加快推广步伐。在畜牧品种上,实施追赶战略,努力培育出自己的畜禽优良品种。围绕提高优势农产品竞争力开展技术攻关。把科研力量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园艺产品、设施农业、深加工产品集中,提高这些优势产业的技术含量,努力占领这些产品的国际制高点。围绕降低生产成本开展技术研发。大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能和节劳农业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防止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完善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加快制定鲜活农产品调控办法,平抑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支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推动农产品出口信贷创新。健全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资准入制度,灵活运用法律和政策工具调控外资并购行为,确保农业产业安全。五是强化农业法制建设,力争农业综合执法实现新突破。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法律体系,在现代农业发展投入、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利益保护等方面加强立法,加快强农惠农政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以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力争在全国农业县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农水平。

  (作者系: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