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网腕臂组装步骤:走出混沌的信访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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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混沌的信访地带 21世纪经济报道 赵忆宁 2010-06-18 【21世纪网】 核心提示:省地级市每年花在控防上访方面的钱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特别是近两年来中国大事不断,越是重大活动的关口到北京上访量越是激增。如何尽快走出“大闹快解决,不闹不解决”信访泥沼,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信访一般被认为是衡量社会稳定的一个状态值。
如果一个省到北京上访与非访(是指到天安门、领导人门口、使馆区“上访”)量全国量排名前列,这个省的省委书记一定是每天晚上无法安稳入睡。因为作为对地方干部的目标考核管理,GDP产出的高低根本不能与“维稳”相提并论,稳定是一个最重要的底线。
当下,各省市驻京办在人们的强烈反对下马上就要撤离,但是各地区在北京的信访“驻守处”比驻京办人员更多、投入也更大。仅沈阳市最多的时候有近千人驻守北京,调集上百辆车辆,负责拦截与遣送上访人员。
很多地方政府在北京买房作为安置工作人员与周转上访人员的住地。省地级市每年花在控防上访方面的钱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以重庆为例,重庆市花在接回上访者的住宿费一年大概就是五六十万,还不算往返交通费。每个省在这方面的开支与重庆大致相等。重庆市委副书记张轩在前年的时候曾经动过在北京找地建房的念头,因为北京的酒店不接受上访人员住宿,小旅馆有时又很难找。
根据《2009年预算执行去年概况及今年预算报告》显示,2010年用于内保的预算达5140亿元,实际金额与国防开支相差无几。公共安全财政支出2009年较2008年增加16%,2010年将再增加8.9%。其中主要是增加对公安、司法的财政支出,处理恐怖事件、群体性暴力事件以及政治性骚乱等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当然包括在其中。据我所知,地方政府从不同的部门为稳定加大了支出,尽管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或者有些部门资金极为紧张,比如政法、公安系统。
为什么各地区投入如此多的人力与财力?这是缘于对中国转型时期社会不稳定“严峻态势”的判断,并由此衍生的绩效管理规则。
为了减少到北京上访的人数,之前国办中办信访局每年统计各省到北京上访人数,2009年到北京上访人数河北省位居全国第一(15700人次),河南省第二(5700人次),辽宁省位居第三。之后更改了游戏规则,正常上访不通报,只通报“非访”人数,每个月进行一次全国大排名,并下发到省级党委与政府。
河南开封市政法委书记黄道功告诉我,两会期间开封没有一例到北京非访、恶访,也没有一起“群访事件”,名列全省17个地级市末尾;重庆市委副书记张轩告诉我,二月份重庆排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第28位,只有一人到北京非访。
为什么地方政府如此重视“信访”排名?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中央把各地的上访人数作为对地方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标,地方政府不能不卷入解决大范围的信访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干部面临抉择:拿钱购买“稳定”?还是接受降职处分?理性人的选择一定是“拿点钱买个平安”。
一方面,正是由于“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的考核指标与奖惩体制的导向,特别是弱化了法律的威信,在无人知晓信访覆盖的“半径”到底有多大,以致无法准确地界定无限与有限它们之间的边界在那里时,处于这一悖论状态的信访地带陷入泥沼,带来无是非准则的恶性循环,常常出现统包统揽扩大到法律边界之内的事情,地方政府陷入处理信访矛盾的焦点中。
另一方面, 一旦洞察到政府的软肋所在,少数上访者几乎“绑架”了所有的地方干部。特别是近两年来中国大事不断,相继举办的北京奥运会,60周年国庆阅兵式,每年一次的“两会”。近些年的统计表明,越是重大活动的关口到北京上访量越是激增,很多上访者甩开地方政府设置的“围追堵截”,想尽办法冲进北京,指望“造出更大的影响”。
这些年来,“以人为本”是一个新的共识也被信访引入的命题,但是如果我们按照制定或约定的法律规则去判定或证明这一命题时,有时却出现或者发生了无法解决的悖论。地方政府唯恐落入“不爱民”的罪名,羞羞答答地不敢坚持依法处理上访事件,在抛开法律不顾追求不存在的稳定或者“以人为本”时,就会出现主观目标与客观结果互为矛盾且相悖的行动。政府与上访者之间的博弈白热化,也由此上演了一幕幕既荒谬又真实的闹剧。
我听到两个地方党委与政府想尽一切办法把上访者留在本地,随之发生的荒谬故事。北方某市一位妇女的丈夫是出租车司机,一天出租车上来三位乘客,其中一位在公安局工作,半路上此人先行下车,另外两人不久后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并杀死了司机。这位妇女状告公安局的这个人,由于此人不在案发现场,则被判刑两年并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但是这位妇女不接受这个判决,此时恰逢建国60周年之前,当地政府劝说不要到北京上访,该妇女提出的交换条件是抓一只公野鸡给她家母野鸡配对。几个干部千方百计抓到了一只野公鸡,但被认为个头太大不般配,必须得抓一只小的,最后也被抓到了,这位妇女最后没有在国庆前到北京上访。某人的弟弟替一位租地种菊花的下岗职工打工,由于农药配比出了差错导致其弟中毒死亡。法院判决20万元的民事赔偿,但是下岗职工没有钱,只能赔偿5000元。原本属于两家之间的一起民事官司,由于赔偿数额问题,尸体放在殡仪馆不火化,不断上访要求地方法院赔偿。法院出于多种考虑同意补偿,从10万元一直谈到20万对方均不接受,提出附加火化场的停尸费与利息。漫长的谈判拖到了该省集中解决信访司法活动的截止日期,没有期限内的名次排位,最后此人没有得到法院的一分钱。
“稳定”被承认是“经济发展”前提条件的命题,也是人们追求的一种最优状态。表面上看,“没有社会稳定则没有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是自圆其说的命题,但从逻辑上推导,如同追求在水处理过程中没有有机物或者无机物降解(溶解或悬浮)的过程而一步达到平衡状态,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研判化学或者生物反应是一个必须的过程,则会陷入不恰当的目标设定。
中国社会转型期的诸多矛盾不可避免,群体性事件一直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平台上运转,每年大约在8-10万件的范围,如果平均到每一个省,基本上一个省每天均摊8件左右。
如何看待社会是否稳定?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还是更加趋于矛盾激化?如果总体上判断是稳定的,又该如何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如果误判形势——渐趋于严重化或者悲观化,则有可能产生过度的防卫措施,可能直接导致在处理手段上缩手缩脚更加保守。特别是如果一旦改变“依法办事”的游戏规则,或者以“维稳”名义的“一票否决”,则会出现与政策制定初衷的南辕北辙,没有人能够承担“不稳定”的风险,不仅抗击打能力下降,而且容易成为惊弓之鸟,也直接导致风险规避主义的出现,其结果就是上访事件“越滚越大”,给人以越来越不稳定的假象。
长期工作在“维稳”第一线的干部们强烈呼吁中央国务院信访部门把历史遗留问题搞一个全国性的调查,做一个5-10年的中长期规划,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原则,梳理一个可操作及掌握的顺序。亟待尽快走出“大闹快解决,不闹不解决”信访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