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火建材检验报告:《正宗阴阳五行八字预知学(中级教材)》(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0:15:31

《正宗阴阳五行八字预知学(中级教材)》(3)

第六章   事象孳生的重要理则

    在我们尚未正式论及各种特殊格局的看法之前,首先则必须设法深入了解六神的一些含射征象,原来这是有相当理由的;因为,大多数的特殊格局,它们若非气势极度偏旺于一方或二方,便是日干与它干二行合化为一行,前者每每造成五行残缺不全的现象,后者亦常呈现类似化学结构蜕变之情形,是以几乎无法用一般性的通则来加以评断。难怪有许多初习命理的人视特殊格局为畏途,一旦碰到特殊格局,即手足无措,不知从何论起;考其真正原因,大致皆与不能充分掌握住六神的征象有关。

    但是,欲更方便有效地明析六神于各层面所含射之征象,又非得先从事象孳生的一些基本原理谈起不可,之所以必须如此安排,纯因六神的征象不但与特殊格局的分析有所牵连,而且更与大多数人命事象的发生休戚相关之故。所以,我们在本学期(第四学期)中级课程下册的讲义教材中,要先共同探讨事象孳生的重点性看法,其次再一起剖析六神的各种征象,最后才进行较有义理之特殊格局的研究。

至于其它较为异常性、片面性的古传特殊格局如《兰台妙选》中的纳音法、位序法;《玉井奥诀》中的气象法、神煞法等之看法,由于本期讲义篇幅所限,拟留待第五学期高级课程上册讲义教材中,再为大家详细介绍

 

第一节  事象构成的四类型态

    在吾人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其经常必须涉及的基本要素,大抵不外以下数项中的一项甚或多项。(1)本人与他人(简称「人」)。(2)地点与方位(简称「地」)。(3)器具或物品(简称「物」)。(4)心理与性情(简称「心性」或「性」)。以上几项要素,与实际人生遇合中,虽然有时可以单项发生作用,但是这种单项作用对吾人而言,却相当难以构成一件较为具体而有意义的事象。所以说,任何一件具体事象的发生,往往都会牵涉到前述人、地、物、性四要素中的二项或二项以上。

    由前所述可知,事象之内涵,经常涉及人、地、物、性等复杂因素,故而为了方便剖陈解析起见,我们似乎宜从如下四大角度来建立对于事象之共识:(1)由内在之心理、性情等精神思维因素主动催导之事象(此即以个人之心性为事象演发之主旨)。(2)由外在之人、地、物、性等因素被动催导之切身事象(此即以外力之涉入为事象演发之主旨)。(3)由内在与外在因素交相造成之心性或行为反应变化事象(此即以主、被动两相呼应为事项演发之主旨)。(4)完全与当事者本身之吉凶祸福无直接的身外事象(此即以周遭自然变化为事象演发之主旨)。这四类型态的事象,对于现代的命学研究者而言,几乎可说是无时不由的问题范畴,现在就将此四类事象型态分别予以扼要叙述之:(注:任何事象的发生,除了经常涉及人、地、物、性等四大要素以外,尚缺少不了另一项极为重要之因素,那就是:「时间」。然因时间本身即属命理学之主要研究范围,它既贯穿了本讲义全篇所论之一切主题,自无需再另行将其单独提出作为事象之内涵要素,故特于此加以声明)。

    一、由内在心理、性情等精神思维因素主动催导之事象

    譬如:「我去购物」,这乃是一件具体事象,惟此事件之完全进行,除了以我本身的精神思维为主要催导力之外,其中常涉及他人它物、他人它地,或它地它物,始得顺利完成,其事象之内涵大致如下:(1)我内心产生了一个购物的欲念(涉及心性)。(2)我要到何处(涉及地点)去购买?(3)我想购买什么东西(涉及物品)?有时候,还会牵连到:(4)我想邀何人结伴购物或我想向哪一位特定人选(涉及他人)购买物品……等。

    又如:「我自由参加民意代表竞选」,这也是一件具体的自主性事象,它的整件事象内涵大致如下:(1)我内心产生了一个争逐权势(或服务大众)的欲念,并策动各项重要竞选构思(涉及心性之运作)。(2)我要延揽何类人才与助手,并抉择何类选民为主要诉求对象(涉及人际之运作)?(3)我预算花费多少金钱,并使用哪些宣传器物(涉及财物之运作)?(4)我要在哪一选区参选?在何种场所举办政见发表?以哪些地带为主要票源运动区(涉及空间之运作)?

    又如:「我向法院提出对他人之控诉案」这件事情,也是由内在心性主动催导之型态,其事象内涵通常如下:(1)我内心经过一番考虑思维后,做出了一个控诉对方之决定(涉及心性)。(2)我应向哪一个单位提出控诉?所诉该案又发生于何处(涉及地点)? (3)我所控诉的对象是谁?我应寻求何人支持或帮助以利胜诉(涉及他人)?(4)此案中的各种相开物证为何(涉及器物)?

    以上所举之事象,姑不论其后果成败吉凶如何,它们之间存有一绝对之共相,即:当事者本身之「心性思维」乃整件事象进行的主要催导力。

    二、由外在之人、地、物、性等因素被动催导之切身事象

    譬如:「我因赌博而遭警察取缔处罚」这件事情,是属于由外力促成的一种型态,非由我本身之预期心理所催导;虽说我若不去参加赌博,即不会遭到警察取缔处罚,但此二者之间却并无绝对之因果关系,因为,参加赌博的人不一定悉遭取缔,然而凡遭取缔的赌者一定遇到执法人员。所以,警察即成了「我因赌博取缔处罚」这件事件绝对成因,像这类事象,均可视为由外力所催导之型态。本件之内涵,除了涉及我本身以外,尚涉及如下因素:(1)前来取缔的警察及聚赌

之同伴(属于人象范围)。(2)取缔之工具(如警枪、警棍、手铐等)及赌博之证物(如赌资、赌具、账册等)。(3)赌博地点(如赌场、仓库或自宅等)及处罚场所(如警局或法院等)。

    又如:「我奉命出差洽公」这件事情,并非出自我本身精神思维之决定,所以它也是属于由外力促成的一种型态,其事象之内涵通常如下:(1)必经上司或老板之指派,且必得外出或接洽某个人或某些人。(2)到特定地点或机关洽辨该事。(3)携带洽公必备之器物(如纸笔、文件、支票、印章、金钱等)及使用交通工具(如机车、轿车、出租车、公车、飞机等)。

又如:「我接到亲友之来信或来电」这件事情,其主导因素操之于他人,而非我本身,故亦属于由外力促成之型态;这个事象的内涵大致如下:(1)必有一位写信或打电话给我的人,以及送信给我的邮差(涉及人)。(2)必有信封、信纸或电话机(涉及物)。(3)对方通讯之地点及我收讯之地点(涉及地)。

又如:「我被动物咬伤」这件事情,很明确地乃是由外力造成,因为在正常情况下,绝无任何人会在心性上预期或推动上述之现象成为事实;此件内涵较为单纯:(1)仅涉及咬伤我的动物(如猫、狗、虫蛇、蜜蜂等),然并未涉及其它主导之人。(2)其次涉及出事之地点或空间。

   三、由内在与外在因素交相造成之心性或行为反应变化事象

   譬如:「我睹物而思人,触景而伤情」这件事,乃是因为见到了某个物体,才引发了人思念之情怀,其中有「外在物体」与我的「内在情怀」相感应,且属因果感应;又或因为见到了一幅景象,才触动了我感伤之思绪,其中有「外在景象」与我的「内在心性」相感应,且属因果感应。诸如此类事象尚有甚多,像是:「见异思迁」、「见利忘义」、「见猎心喜气」、「见贤思齐」……等等。

    又如:「我与人互相打架」这件事情,其重点并不在于我单方面殴打人家或人家单方面殴打我,而乃属于两相交感之互殴型态;不管是谁先挑衅,或是谁属自冲之一方,两人均涉及相互导演促成该次打架事件成为事实的心性因素;其事件之内涵可能为下列之任一种:(1)我主动发起冲突,而对方并无忍让和解之心,于是打架。(2)对方主动发起冲突,而我并未采取息事宁人之决定,于是打架。(3)由于一方蓄意攻击,致另一方粹不及防,自卫应战,而并无逃离躲避之企图。

    又如:「我与老王在下棋」这件事情,也是典型的内、外在困素交相造成之心理性行为反应变化型态;我与老王二者缺一,棋赛便无法进行。而当棋赛进行时,我与老王即分别发生一连串复杂之心性反应,并做出抉择性之布局行动,其整件事象之内涵大致如下:(1)我邀老王下棋、可能出现旁观者(涉及物)。(3)必然须有下棋的空间或场所(涉及地)。(4)下棋中,我和老王皆专注精神,运用思维、知识与智能以求胜算(涉及心性)。

   四、完全与当事者本身之吉凶祸福无直接关系的身外事象

   譬如:我在上班途中看到一件车祸」这件事情,并非由我的心性或行为主动催导而致,而且在当时亦与我本身之命运吉凶没有直接而密切的牵连,所以乃是属于当事者(我)人生际遇中的身外偶发事象(哲学中称这些现象为社会行为或社会现象)。

    又如:「我的朋友张三宣布结婚了」这件事情,非由我切身涉入并主动催导,且与我本身命运没有直接密切之牵连。所以也是一件单纯的身外社会现象。

    又如:「我在洽事途中偶然遇见了某位熟人」这年事情,因为非经单方的事先安排或双方的互相约定。且非我当时行为中之主要标的,纯系自然发生之巧合,所以也算是一件与我本身命运没有重要牵连的社会性现象。

    又如!「某人跟他人在交易」或「某人对他人施用计谋权术」或「某人正在发富发贵……等这些事情,完全事关他人,并不与我本身之命运有直接密切之牵连,所以均属身外之社会性现象。   

    以上所列四类事象型态,大抵已可概括发生于吾人自身及周遭的大多数际遇状况。了解了这些型态,始能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分析命运的特征,以及掌握际遇发展之方向。

    上列四大型态之事象,倘就短时间、小空间来看,有些是可以单项片面存在发展;但如就长时间、太空间来看,其中有绝大多数的事象型态,往往都是交互错综地进行演变,殊难求出其间之明显分界,兹特任举一例来说明这种错综之现象:譬如——「我去百货公司购物,不意竞在百货公司内遇到了一位多年不见的朋友李君;当我购妥所需之物后,李君热情诚恳地再三邀请我一起至其家中叙旧,我难却其盛情,不得不予应允。于是,我俩共乘一部出租车前往,岂料竟在途中不幸发生车祸,我俩所乘之出租车与另外一部轿车交撞,致使我与李君二人同时受伤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我接触到了许多更严重的病家伤患,由此遂深深体会到,平安便是福这句话的真谛。」

    像上面这个故事,其事件的整个过程,不仅涉及当事者的「主动催导因素」,同时尚涉及被动的「外力催导因素」和「主、被动交互催导因素」以及「身外的社会性现象」也等于说,四种事象型态均全部涉及。

「我去百货公司购物」此事,乃由我的心理动机促成之实际行动,故属主动心性事征,「我在百货公司偶遇君,及在医院看到更严重的病患」,此事,乃当事者主要标的以外之现象,故属社会性事征;「我受君邀请而应允共赴其宅,及因其它病患而使我产生特殊感怀」此事,乃由外力(君与病患)导演促成,故属被动事征;「我的座车与另一行车交,致使我和李君受伤」此事,乃由我方驾驶人与对方驾驶人之共同失误所造成(因为我与君之所以受伤,既可说是由我方司机造成,也可以说由对方司机造成。)故属主被动相乘之事征。此外,这个事件之内涵,尚涉及了人象、地象、物象,以及心性运作等构成的四大基本因素。

我们为人论命,往往基于分析时间仓促,相对资讯不足,所询问题过广……等种种条件限制,有时仅能(或仅需)推出单一形态的事象,比如何时会长迁?何时会赚钱?何时会罹病?何时会遭灾等?这些都属于单一形态的事象,因为我们只宣告该一事件之结果而并未进一步陈述其来龙去脉。

但是如果相关条件配合得当的话,我们也能推出多重形态串联而成的错综事象;譬如预测某人何时会赚钱,且以何种心性策略获致该笔财利,进行过程中涉及哪些具有影响力的人或地或物,某人获致该笔财利之后,将在何时,以何种方式继续保值,或不断增值,或亏损散失……等等,像这类由过去之前因,演说至目前之结果,甚且尚推论至未来事象变化的串联式判断法,需要具备丰富的命理常识,冷静的专注思虑,以及纯熟的审度技巧。

第二节  原局与岁运关系的再认识

    欲判定吾人命运中的吉凶事象,说难不难,但是若说容易却也并不容易,此话怎讲?因为所谓的吉、凶、顾名思义,不是吉便是凶,二者在推断上的或然率均各占一半,也就是说,不管我们断吉或断凶,都有百分之五十准确之可能性,所以称其不难。

    然而,事实上,人命绝非如此单纯,单纯到可用区区“吉、凶”两字就能一言以蔽之的。通常,人命之吉凶多半透过日常生活际遇而发诸于干百万种表象之上。而且其所以造成该表象的根本原因,往往也不止于一端;有时候,凶象乃是由吉象辗转演变而来,有时候,吉象也是可能由凶象脱胎以致,这种情形很类似先贤老子所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道理一样。更有甚者,许多事象的演变,经常是吉凶交错而又连贯进行着的,所以,举凡一件事象的发生,就其本身来说,是一项变动之「结果」,但是对于次一个变动来说,则又可能转变成为「原因」了,如此下来,因既生果,果又成因,因果连绵,终至难分何因何果,着实令人惘然,故称判断事象吉凶不易,其理在此。

    在四柱学上,命运之吉凶,毫无疑问的跟原局和岁运间的交感有极为密切之关系,不过,有关命运吉凶的整体性看法,必须同等到高级课程中的先天命局与后天岁运篇中,始能作较有系统之介绍,本节仅就岁运和原局二者间的性质与地位,予以适度澄清,俾使大家对原局与岁运之关系,具有共同之基本概念。

    讲义第十二章第二节曾经约略谈到「命格与气运」的关系,但并未详加阐释。大致说来,八字原局(命格)可以含括一个人的「身」与「心」,大运流年(岁运)可以含括一个人周遭所处的「环境」与「局势」,所谓[身心」、不但牵连到肉体和精神,而且涉及言行作为和心理性情;所谓「环境局势」,不但牵连到时空和物能,而且也涉及社会处境,由此益形可见一个人之命运,实在牵涉甚广,它一举含括了个体本身以及其周遭所接触到的一切人、地、物、事、性,欲将之确实掌握,殊非一件易事。我们常听说:「时势创造英雄,英雄改变时势」,此话诚然深具哲理,但是如用之来解释命运,则又失之于笼统,因为,时势虽然可以创造出一位成功者,设若吾人不先去配合时势,把握时势,那么,时势之欲成人也难;同理,虽说一位成功者可以改变其周遭之时势,设若吾人不先去明析时势,洞彻时势,那么、吾人之欲乘势亦难。

    前面所说的「英雄」,好比是八字原局,前面所说的「时势」,好比是大运流年,这两者之间,我们似乎可以重新予以下个新的定义:「人生乃是个体本身与时势交互作用后之真实记录,其理想的成功方式有二:(1)善加控制自己、磨练身心、配合气运,把握时势。(2)尽力充实自己、舒解身心、明析气运,洞彻时势」。谈到这里,本节之主题似乎扯远了,以下就用两个浅显的例子来比喻原局与岁运问题的关系。

    大家都知道收音机的原局(电视亦同)乃是由电台的发射器输出电波,经由收音机的输入整合后,透过放大器而发出声乐,这种情形跟原局、岁运间的关系有些类似。「岁运」好比是正在发射电波的电台,「八字原局」好比是正在收波和放音中的收音机,当主人打开收音机时,必然调整频道以选择自己喜欢欣赏的节目,这就如同命造本人在岁运的时空中必然设法安排或接触自己较为有利的人、地、物、性一样。

    电台所输放的电波,经过收音机内部电路的整合,然后发出声乐,亦如同命造本人接触到周遭的各种事物后,经过大脑心性的调理,终于付之于言语表情或实际之行动。虽然,每一位收音机的主人均喜欢收听好的声乐节目,但是如果时间不当,也会有收听不到好节目之懊恼;有时,纵令选择到了一个中意之频道,却又可能遭受其它电波的干扰而致接收不良。这种情形就如同命造本人恒想为自己安排或创造美好的事物与境界,却常因无法遇到理想的岁运时空而横逆失意,徒呼奈何;又或者是虽遇上理想的大运,却不幸碰到恶劣的流年来干扰,遇上理想的流年,又碰到恶劣的大运来阻碍。致使人生事象阴错阳差、功败垂成。    

再举一例:原局与岁运又好比船支跟海洋空间,船支航行横渡海域,恰如同八字原局历经岁运人生的考验一般。

    船支航行于海域之中,通常会受到来自两方面之考验,一为海面上空的风、雨、雷电、日光等之考验,一为海面下的潮流、波浪、漩涡、暗礁等之考验;同理,当八字原局通过岁运时空之际,也会受到两股力量的作用,一为岁运天干之作用,一为岁运地支之作用,而且两股作用同时进行,无分先后。

    以海洋而言,不管是海洋空域的因素或者是海洋水域的因素,它们对船支的作用皆属全面性而非片面性;「风雨不会只吹打船头而不吹打船尾,浪潮不会只影响船东而不影响船西。人的命运也跟海洋船支一样,当八字原局通过岁运时空的时间,岁运天干对于原局天干,以及岁运地支对于原局地支的作用力,均属全面而非片面。换句话说,大运或流年的天干,可以同时与原局的年、月、日、时四干分别发生作用;大运或流年的地支,可以同时与原局的年、月、日、时四干支个别发生作用,而所谓的[作用」,则泛指同性相生、同性相克、异性相生、异性相克、天干五合,以及地支的冲、合、会、刑、穿等。   

所以说,我们如欲详为观察命、运、岁三者之交感情形,实在应该将岁的天干拿来与原局的四个天干分别作用,将岁运的地支拿来与原局的四个地支分别作用,如此庶不致于造成短视,因而忽略了许多相关事征的判定。兹为使大家明了岁运干支与原局干支交感作用之正确看法,特别提出几个范式阐说以供参考:

范式一:女命:

食神  癸  巳

食神  癸  亥

日主  辛  巳    正印 戊辰(大运)

偏印  己  亥

    本造行至戊辰大运时,运干戊土既与年干癸水相合,亦与月干之癸水作合,因此,运干的戊土可说是遭原局天干的癸水感应了两次(也可看成:原命发出两股癸水食神之电波,去与运干戊土正印相交感)。运干戊土除了分别与原局两癸作合外,尚能生助日主辛金(此属活性感应》,并帮扶时干己土(此属惰性感应)。

    此外,运支辰土也同时与原局地支的两巳两亥发生交感,且均属惰性反应,这类交感促使原局中的两个巳火被运支辰土轻微地泄导而出,但迹象并不甚明    显;另一方面也促使原局中的两个亥水被运支辰土施加压力,但情况并不严重,因彼等地支之交感均呈惰性之故。(注:关于「活性反应」与「惰性反应」之详情,请参阅本章后面第五节)。

    范式二:男命

    偏印  甲  申

   正官  癸  酉    (大运)

    日主  丙  申    伤官  己  卯

    食神  戊 戌

本造行至已卯大运时,运干己土既与原局年干甲木相合,复与月干癸水同性相克,而且还能引泄日主丙火,并帮扶时干戊土;总而言之,在己卯大运中,运干己与原局甲、丙、癸、戊四干的交感现象均需顾及。

此外,运支卯木不但与原局月支的酉金相冲(活性反应),又与时支戌土相合(活性反应);同时,运支卯木也能与原局的两个申金发生「惰性反应」,这种反应,促使原局二申分别放射两股微弱的电波,隐隐地对运支卯木施以克合之作用。

范式三:男命

七杀  甲  午(大运)

正官  乙  亥

日主  戊  寅         (大运)比肩    戊寅

七杀  甲  寅         (流年)    37庚午

                         38己巳

    本造行至戊寅大运中的己巳、庚午流年时,运干戊土不但帮扶日主戊土,同时尚分别与原局年干甲木、月干乙未、时干甲木三者发生作用。而运支寅木也分别与原局年支午火半合,与月支亥水六合,与日、时两支的寅木同性相彰显。

    同理,己巳流年,岁干己土分别与运干戊土惰性相帮扶,与原局年、时两干的甲木争合,与日主戊土异性相彰显(此属惰性交感)。庚午流年,岁干庚金分别与运干戊土同性相生(此属惰性反应),与原局年、时两干的甲木同性相克(此属活性反应),与月干乙木相合(此属活性反应),与日主戊土同性相生(此属惰性反应)。

第三节 事象孳生的五大管道

行家论命,并非一见某造岁运逢财星,即论该岁该运得财或失利,也非一见岁运遇官星,即论该岁该运升迁或降职。因为,不管哪一种六神主司岁运,当它一旦与八字原局相互作用之后,都有可能克出、出生、泄出、导出或显出其它六神的事象来,其事象之主要重心,并不一定直接落在岁运所属的六神之上。

    岁运与原局的交感,有时会以原局中的某个六神为催导前因,而以岁运中的某个六神为事象结果,有时也会反过来以岁运中之某个六神为催导前因,而以原局中的某个六神为事象结果。甚至,大多数时候,岁运与原局间还经常发生多重事象后果之情形(譬如在同一岁运里既赚钱又破财,既欢合又悲离,既顺心又失意……等)。

    那么,到底事象的孳生,有无一定的管道或共通的脉络可资探测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以下我将以六神为主旨,向大家逐次解释财星、官杀、印星、比劫、食伤这些六神,如何孳生彼此相关之事象:

      一、财星事象的孳生管道

    (1)「比劫」可以致力克出财星之事象。(2)[食伤]可以创造生出财星之事象。(3)「财星」可以加强彰显财星之事象。(4)「官杀」可以辗转引出财星之事象。(5)「印星」可以间接导出财星之事象。(以上要诀需熟习)。

    我们如以个人(此处乃指不涉及他人成因之个体本身而言,后面诸目中所提之「个人」,其意义同此)之求财谋利的模式来比方,且暂时撇开其后果吉凶不谈,那么,一般人谋取财利之通行方式也有如下五种:

    (1)以劳力或体能来辩取财利(例如农人勤耕以期丰收,工人劳作以为生计,职业运动家依赖体力保持成绩并获得报赏等),此即可视同以比劫去克出财星之事象。

    (2)以知识或技术来谋取财利(例如传授知识的教师,着书立说的作家,以及从事美工、布置、设计、调配等之技术人员),此即可视同以食伤去创生财星之事象.

    (3)以既有资产之再扩张来谋取财利(例如吾人藉储蓄累积财富,或如持续买卖不动产套取转手利益,或如企业家之炒股票),此即可视同以财星去彰显财星之事象。

   (4)以职位或权势来谋取财利(例如从公就职者的按阶支领薪金,民意代表的乘势包揽工程,权高位重者的技巧性附带收益等),此即可视同以官杀去引生财星之事象。

    (5)以信誉、品质或人格来谋取财利(例如商家追求产品之优良品质取信于消费者因而获利,吾人培养高度信誉和德善人格遂扩大金钱周转之有效空间等)。此即可视同以印星去导出财星之事象。

    以上所列,只是权取财星所属的「财利涵义」一项为比喻重点而已,然而我们均知,财星不独可含射「金钱财利」而且尚可含谢许多与财星相关的人象、地象、物象及心性等征象,这些与财星的涵义相关之各类征象,也都一样能够由前述五种财星事象的孳生管道引出来。

    二、官杀事象的孳生管道

    (1)「食伤」可以致出克出官杀之事象。(2)「财星」可以创造生出官杀之事象。(3)「官杀」可以加强彰显官杀之事象。(4)「「印星」可以辗转引出官杀之事象。(5)「比劫」可以间接导出官杀之事象。(以上要诀需熟习)

    我们如以个人之追逐职权、地位的模式来比方,且暂时撇开其后果吉凶不谈,那么,一般人谋取权位的通行方式也有如下五种:

    (1)以知识或技能来谋取权位(例如读书致仕,考试任官),带艺求职;或如吾人益精术业而累获提拔与重用等),此即可视同以食伤去克出官杀之事象。

    (2)以金钱或财物来谋取权位(例如捐资出仕的民意代表,经营有成的企业领袖;或如聚财万贯的仕神豪门,家资丰盈的地方望族等),此即可视同以财星去生出官杀之事象。

    (3)以既有威势之再扩张来谋取权位(例如小当不断吸收同志而成大当,或如政治上运用合纵、连横术谋提升权位与膨胀势力等),此即可视同以官杀去彰显官杀之事象。

    (4)以品格或信誉来谋取权位(例如某些一商家特别注重产品之品质、风格而确立某高超地位;又如某些人特别加强其人格修养与维护其名誉节操,因而获致崇高之社会公信地位等)此即可视同以印星去引出官杀之事象。

    (5)以劳力或体能来谋取权位(例如将士奋勇杀敌而晋阶,韩信视死如归、冲锋陷阵而由小兵累官至大将军;又如运动家纪政之体能代介始能保住其术冕王座等),此即可视同以比劫去导出官杀之事象。

    以上所列,只是权取官杀所属的「权位涵义」一项为比喻重点而已,然而我们均知,官杀不独可含射「职权地位」,而且尚可含射许多与官杀相关的人象、地象、物象及心性等征象,这些与官杀的涵义相关之各类征象,也都一样能够由前述五种官杀事象的孳生管道引出来。

   三、印星事象的孳生管道

(1)「财星」可以致力克出印星之事象。(2)[官杀]可以创造生出印星之事象。(3)「印星」可以加强彰显印星之事象。(4)「比劫」可以辗转引出印星之事象。(5)「食伤」可以间接导出印星之事象。(以上要诀需熟习)

    我们如以个人之行善修德、建设名誉的模式来比方,且暂时撇开其后果吉凶不谈,那么,一般人修建善名的通行方式也有如下五种:

    (1)运用金钱或财物来修建善名(例如布施金钱予寺朝教会,奉献物资救济灾民,赞助基金从事慈善业务等》),此即可视同以财星去克出印星之事象。

    (2)运用职位或权势来修建善名《例如当权者颁行德政,立委行使职权废除恶法,警察以其特殊地位除暴安良等》,此即可视同以官杀去出印星之事象。

    (3)运用既有德誉之再扩张来修建善名(例如神父已具公信力仍到处宣扬福音,社会贤达已受众人尊敬而仍不断造福社会;又如虔诚信徒免费印蹭善书度化众生等)。此即可视同以印星去彰显印星之事象。

    (4)运用劳力或体能来修建善名(例如亲自动身修桥补路,热心参加义工、义消、义警;又如妇女洁身自爱、坚守贞操,男人克服肉欲、节制淫念等),此即可视同以比劫去引出印星之事象。

    (5)运用知识或技术来修建善名(例如师长谆谆教诲学于成为好国民。影视名星为慈善目的而义演,艺术家义卖作品,以帮助孤寡等),此即可视同以食伤去导出印星。

    以上所列,只是权取印星所属的「德善涵义」一项为比喻重点而已,然而我们均知,印星不独可含射「德誉善名」,而且尚可含射许多与印星相关的人象、地象、物象及心性等征象,这些与印星的涵义相关之各类征象,也都一样能够由前述五种印星事象的孳生管道引出来。

四、比劫事象的孳生管道

   (1)「官杀」可以致力克出比劫之事象。(2)「印星」可以创造出比劫之事象。(3)「比劫」可以加强彰显比劫之事象。(4)「食伤」可以辗转引出比劫之事象。(5)「财星」可以间接道出比劫之事象。(以上要诀需热习)

    我们如以个人之处理自我身体与心志的模式来比方,且暂时撇开其后果吉凶不谈,那么,一般人对待身心的通行方式也有如下五种:

    (1)以职位、权势来磨练身心或满足身心(例如位高权重者更加惕励自己,珍惜羽毛;又如位高权重者踌躇满志,陶醉于强势之刺激感中等),此即可视同以官杀去克出比劫之事象。

    (2)以德善、名节来磨练身心或满足身心(例如吾人用道德伦常节制不当言行及过分之物欲;又如教徒以虔诚信仰获享身心之宁静与舒畅等),此即可视同以印星去生出比劫之事象。

    (3)以既有身心来自我磨练身心或满足身心(例如舞蹈家或运动家经常追求体能之极限以锻炼身心及满足身心;又如吾人不时用工作、劳动、性爱、回忆等方式以获得身心磨练与满足)。此即可视同以比劫去彰显比劫之事象。

   (4)以知识、技能来磨练身心或满足身心(例如吾人利用琴、棋;气专获享精神上无穷之乐趣;又如家庭妇女不断追求精湛之厨艺、花艺、女红等才华来锻炼身体或满足心灵;又如科学家一直发掘新知识、改进新技术而从中享受无比快感等)此即可视同以食伤去引出比劫之事象。

    (5)以金钱、财物来磨练身心或满足身心(例如吾人购置器械物品以供手足躯体之使用,在而锻炼出各种高效率之身心运作能力;又如吾人利用金钱来满足口欲、目欲、耳欲、嗅欲、触欲、性欲、以及其它各种身心方面的享受等,此即可视同以财星去道出比劫之事象。

    以上所列,只是权取比劫所属的「身心涵义」一项为比喻重点而已,然而我们均知,比劫不独可含射「身体心志」,而且尚可含射许多与比劫相关的人象、地象、物象及心性等征象,这些一与比劫的涵义相关之各类征象,也都一样能够由前述五种比劫事象的孳生管道引出来。

   五、食伤事象的孳生管道

  (1)「印星」可以致力克出食伤之事象。(2)「比劫」可以创造生出食伤之事象。(3)「食伤」可以加强彰显食伤之事象。(4)「财星」可以辗转引出食伤之事象。(5)「官杀」可以间接道出食伤之事象。(以上要诀需熟习)。

    我们如以个人扩展知识、增益技能的模式来比方,且暂时撇开其后果吉凶不谈,那么,一般人扩增知能的通行方式也有如下五种:

   (1)从品格、信誉、德善的理想中扩增知能(例如吾人为了追求真善美圣之境界而不断发明创造崭新的理论与技能;又如商家为了提高产品的品质和信用而不时引进新知并改善生产技术等),此即可视同以印星去克,克出食伤之事象。

   (2)从自我身心的天赋潜力中扩增知能(例如吾人由天赋生理感官及精神意识的本能作用而获得一切自然知识,像鸟会飞、天会下雨,木材可以生火等,并因此而发明了许多基本生存技能;又如爱迪生由木板的振动共鸣现象研究出声学的重要理论,同时因而发明了留声机等),此即可视同以比劫去生出食伤之事象。

  (3)从既有的知识与技能中扩增知能(例如吾人可由古今书籍里面不断增广知识领域并扩大技能范匪;又如吾人由过去所累积之丰富经验可以继续扩充智慧并熟念才艺;又如作家利用其既有知识从事各种著述等),此即可视同以食伤去彰显食伤之事象。

    (4)从金钱或财物的运用中扩增知能(例如商人以金钱代价获得高科技之转移;又如学生缴交学费习得各种知识或技能;又如企业家主动投下资金与设备从事研究发展等),此即可视同以财星去引食伤之事象。

    (5)从职务或权势的行使中扩增知能(例如从政者因长期之官场历练而不断扩增其政治智慧并改进其行政效率;又如从公就职者在日常业务的接触里大量吸收了专门知识,因此加强其处事能力;又如企业家由单元经营改为多角化经营时,必相对扩增其产业知识及产业技术等),此即可视同以官杀去导出食伤之事象。

    以上所列,只是权取食伤所属的「知能涵义」一项为比喻重点而已,然而我们均知,食伤不独可含射「知识技能」而且尚可含射许多与食伤相关的人象、地象、物象及心性等征象,这运些舆食伤的涵义相关之各类征象,也都一样能够由前述五种食伤事象的孳生管道导引出来。

    有关事象孳生之管道,已为大家介绍如前,不过,各位还须注意一点:即——同一事象,其孳生之管道并不仅限于单纯一种,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发生,经常会由多项导因(管道)促成;反之,同一孳事管道,其所催导而出的事象也非仅限于单纯一种,有时候,一个前导因素(孳事管道)往往同时促成多类相异之事象,此点大家不可不知。

    至于,如何确认六神所含射的各种人、地、物、性等事象涵义,以及孳事管道如何催导出各种不同之事象……等细节,节面会陆续跟各位谈到。

 

第四节  干支六神的活性交感

    由前节各位可知天干与天干间、地支与地支间二八神与六神间,当它们相互遭遇后,有些会呈现出活性反应,有些则会呈现惰性反应。由于我们在正式论命时,大都将测度焦点集中在干支六神的活性交感作用上面,除非有特别充裕之时间或特殊之需要(譬如排算自己或亲人的八字),才去推论干支六神的惰性感应事象;因此,本节所要探讨之内容,比较侧重于有关活性交感的作用及反应。

     一、天干的活性交感

    (一)甲——甲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甲、丁、戊、己、庚、癸六者。其中的「甲」属同性相彰显,「丁、癸」属异性相生,「戊、庚」属同性相克,「己」属天干五合。

    (二)乙——乙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乙、丙、己、庚、辛、壬六者。其中的「乙」属同性相彰显,「丙、王」属异性相生,「己、辛」属同性相克,「庚」属天干五合。

    (三)丙——丙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乙、丙、己、庚、辛、壬六者。其中的「丙」属同性相彰显,「乙、己」属异性相生,「庚、王」属同性相克,「辛」属天干五合。

    (四)丁——丁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甲、丁、戊、辛、壬、癸六者。其中的「丁」属同性相彰显,「甲、戊」属异性相生,「辛、癸」属同性相克,「壬」属天干五合。

(五)戊——戊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甲、丁、戊、辛、壬。「甲、壬」属同性相克,「癸」属天干五合。

(六)己——己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甲、乙、丙、己、庚、癸六者。其中的「己」属同性相彰显,「丙、庚」属异性相生,「乙、癸」属同性相克「甲」属天干五合。

    (七)庚——庚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甲、乙、丙、己、庚、癸六者。其中的「庚」属同性相彰显,「己、癸」属异性相生,「甲。丙」属同性相克,「乙」属天干五合。

    (八)辛——辛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乙、丙、丁、戊、辛、壬六者。其中的「辛」属时性相彰显,「戊、壬」属异性相生,「乙、丁」属同性相显,「丙」属天干五合。

    (九)壬——壬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乙、丙、丁、戊、辛、壬六者。其中的「壬」属同性相彰显,「乙、辛」属异性相生,「丙、戊」属同性相克,「丁」属天干五合。

   (十)癸——癸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甲、丁、戊、己、庚、癸六者。其中的「癸」属同性相彰显。「甲、庚」属异性相生,「丁、己」属同性相克,「戊」属天干五合。

    范式一——

乙巳  壬辰  壬申  甲辰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本造女命。原局天干一甲、一乙、二壬,虽说壬水同样可生甲木和乙木,然其反应状况却有差异;对甲木而言,它与壬水之间呈惰性交感,对乙木而言,它与壬水之间则呈活性交感;由此可见,本造的潜在特质中,乙木的征状必较活泼,甲木的征状必较安定。

    大运辛未,运干「辛」金发出三股活性感应力施诸于原局天干,即:(1)辛金相对于月干壬水。(2)辛金相对于日主壬水。(3)辛金相对于时干乙木。是故,如就天干而言,在辛未大运之中,有关「辛、壬、乙」三干所孳生的事象会较为明显突出。

    大运庚午,运干「庚」金发出两股活性感应力施诸于原局天干,即:(1)庚金相对于年干甲木。(2)庚金相对于时干乙木。是故,如就天干而言,在庚午大运之中,有关「庚、甲、乙」三干所孳生的事象会较为明显突出。

    大运己巳,运干「己」土发出两股活性感应力施诸于原局天干,即:(1)己土相对于年干甲木。(2)己土相对于时干乙木。是故,如就天干而言,在己巳大运之中,有关「己、甲、乙」三干所孳生的事象会较为明显突出。

    大运戊辰,运干「戊」土发出三股活性感应力施诸于原局天干,即:(1)戊土相对于年干甲木。(2)戊土相对于月干壬水。(3)戊土相对于日主壬水。是故,如就天干而言,在戊辰大运之中,有关「戊、甲、壬」三干所孳主的事象会较为明显突出。

    范式二——

辛酉  癸巳  甲申  庚子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本造男命:原局四个天干中「庚与甲」「庚与癸」「甲与癸」一组相对关系间,互呈活性反应,由此可见,在本造的潜在特质里,庚、甲、癸三者的征状必然较为活泼而突显,时干辛金的征状则比较稳定而少异变。

    大运乙酉,运干「乙」木发出两股活性感应力施诸于原局天干,即:(1)乙木相对于年干庚金。(2)乙木相对于时干辛金。是故,如就天干而言,在乙酉大运之中,有关「乙、庚、辛主一千所孳生的事象会较为明显突出。

    大运丙戌,运干「丙」火发出两股活性感应力施谙于原局天干,即:(1)丙火相对于年干庚金:(2)丙火相对于时干辛金。是故,如就天干而言,在丙戌大运之中,有关「丙、庚、辛」。所孳生的事象会较为明显突出。

    大运丁亥,运干「丁」火发出三股活性感应力施诸于原局天干,即:(1)丁火相对于月干甲木(2)丁火相对于日主癸水。(3)丁火相对于时干辛金。是故,如就天干而言,在丁亥大运之中,有关「丁、甲、癸、辛西于所孳生的事象会较为明显突出。   

大运戊子,运干「戊」土发出三股活性感应力施诸于原局天干,即:(1)戊土相对于月干甲木。(2)戊上相对于日主癸水。(3)戊土相对于时干辛金。是故,如就天干而言,在丁亥大运之中,有关「戊、甲、癸、辛」四干所孳生的事象会较为明显突出。

    二、六神的活性交感

   (一)正官——正官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正官、正印、劫财、伤官、偏财五者。其中的「正官」属同性相彰显,「正印、偏财」属异性相生,「劫财、伤官」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正官遇食神,阴日主的正官若遇比肩,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二)七杀——七杀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七杀、偏印、比肩、食神、正财五者。其中的「七杀」属同性相彰显,「偏印、正财」属异性相生,「比肩、食神」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七杀若遇劫财,阴日主的七杀若遇伤官,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三)正印——正印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正印、比肩、伤官、正财、七杀五者。其中的「正印」属同性相彰显,「七杀、比肩」属异性相生,「伤官、正财」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正印若遇偏财,阴日主的正印若遇食神,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四)偏印——偏印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偏印、劫财、食神、偏财、正官五者。其中的「偏印」属同性相彰显,「正官、劫财」属异性相生,「食神、偏财」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偏印若遇伤官,阴日主的偏印若遇正财,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五)比肩——比肩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比肩、伤官、偏财、七杀、正印五者。其中的「比肩」属同性相彰显,「正印、伤官」属异性相生,「偏财、七杀」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劫财若遇七杀,阴日主的劫财若遇偏财,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六)劫财——劫财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劫财、食神、正财、正官、偏印五者。其中的「劫财」属同性相彰显,「偏印、食神」属异性相生,「正财、正官」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劫财若遇七杀,阴日主的劫财若遇偏财,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七)食神——食神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食神、正财、七杀、偏印、劫财五者。其中的「食神」属同性相彰显,「劫财、正财」属异性相生,「七杀、偏印」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食神若遇正官,阴日主的食神若遇正印,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八)伤官——伤官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伤宫、偏财、正官、正印、比肩五者。其中的「伤官」属同性相彰显,「比肩、偏财」属异性相生,「正官、正印」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伤官若遇偏印,阴日主的伤官若遇七杀,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九)正财——正财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正财、七杀、正印,劫财、食神五者。其中的「正财」属同性相彰显,「七杀、食神」属异性相生,「正印、劫财」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正财若遇比肩,阴日主的正财若遇偏印,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十)偏财——偏财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偏财、正官、偏印、比肩、伤官五者。其中的「偏财」属同性相彰显,「正官、伤官」属异性相生,「偏印、比肩」属同性相克。此外,阳日主的偏财若遇正印,阴日主的偏财若遇劫财,也能自然相合,互生活性反应。

    范式一——

    正财  丁亥      

    劫财  癸卯

日主  壬子

    偏印  庚子

    大运:比肩10壬寅   正印 20辛丑  偏印30 庚子

          正官40己亥   七杀 50戊戌  正财60 丁酉

    本造男命。原局天干各神之间,「日主和正财」、「正财和劫财」、「劫财和偏印」这三组均呈活性交感,是故,此人一生之命运,在先天格局的天干事征范围方面,受上述三组活性六神关系的影响甚大。换句话说,此人的原命中,明显存在着如下三项特色:(1)经常由日主导演出正财之事征或由于正财导演出比肩之事征。(2)经常由正财导演出劫财之事征或由劫财导演出正财之事征;(3)经常由偏印导演出劫财之事征或由劫财导演出偏印之事征。

    当行壬寅大运时,运干比肩加强彰显日主的气势,这种情形通常会导致原局「丁、壬合局」中的壬水成为事象之导因,丁火成为事象之结果(事象之演变,一般多以强势者为因,弱势者为果,但有少数情形会例外)

当行辛丑大运时,运干正印与原局天干的日主和正财二者构成活性交感,由于原局日主气势甚强,运干正印气势较弱,是以在辛丑大运中,日干会导演出正印所含射的人、地、物、性等事象(即日主壬水为因,运于正印为果)。另一方面,由于原局年干正财气势较弱,运干正印通根气势较强,是以在辛丑大运中,日干会导演出正财所含射的人、地、物、性等事象(即运干辛金正印为因,原局年干正财为果)。

范式二——

    正官乙未   七杀甲申  日主戊午   正官乙卯

大运: 正官 6 乙酉  偏印16丙戌  正印26 丁亥     27辛酉

           比肩36戊子  劫财46己丑  食神56 庚寅     31乙丑

    本造女命,原局天干各神之间,「日主和七杀」、「正官和正官」这两组呈现活性交感,是故此人一生之命运,在先天格局的天干事征范围方面,受上述两组活性六神关系的影响甚大。换句话说,此人的原命中,明显存在着如下二顶特色:(l)经常由日主导演出七杀之事征或由七杀导演出比肩之事征。(2)经常由正官彰显出正官之事征或经常面临两个正官互相竞争之局势。

    当行丁亥大运时,运干正印与原局天干的日主和七杀二者构成活性交感,由于原局日主的气势与运干丁火的气势相当,是以在丁亥大运中,日干和运干所导演出来的人、地、物、性等事象经常互为因果,相乘进行:另一方面,由于原局月干七杀气势较强(有旺官相助),运干丁火自坐水地气势较弱,是以在丁亥大运中,原局七杀会导演出正印所含射的人、地、物、性等事象(即原局月干七杀为因,运干丁火正印为果)。   

    兹再任意试取丁亥运中的27岁辛酉太岁和31岁乙丑太岁,来观察流年与大运、原局的活性交感情形。27岁辛酉流年,岁干「辛」金伤官构成四组活性交感关系,即:(1)岁干对运干。(2)岁干对原局日主。(3)岁干对原局年干。(4)岁干对原局时干。经过仔细测度后,我们大体可获得如下结论——(A)岁干与运干之间,乃岁伤官为因,运干正印为果,且此类事象通常均属当事者身外所处之环境或局势。(B)岁干与日主之间,乃岁干伤官为因,日主比肩为果。(C)岁干与原局年、时两干之间,乃原局双官为因,岁于伤官为果。

    28岁乙丑流年,岁干「乙」木正官,强烈彰显原局年、时之双官,由于原局双官通根乘旺,气势较强,岁干乙木虽得运支亥水支援,惟其势仍较原局双官为弱;是故此造在乙丑流年中,乙木正官的明显事征之孳生比率甚高,且大多以原局双官为因,而以岁干正官为果。

    三、地支的活性交感

   (一)子——子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子、丑、辰、午、未、申六者。其中的「子」属自刑,「丑」属六合,「午」属相冲,「未」属穿害,「申」和「辰」属三合。此外,子若同时遇到「亥、丑」两支,也能自然圆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二)丑——丑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子、辰、巳、午、未、酉、戌七者。其中的「子」属六合,「辰」和「戌」属相刑,「巳」和「酉」属三合,「午」属穿,「未」属相冲。此外,丑若同时遇到「亥、子」两支,也能自然圆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三)寅——寅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巳、午、申、戌、亥五者。其中的「巳」属相刑兼穿害,「午」和「戌」属三合,「申」属相冲,「亥」属六合兼相刑。此外,寅若同时遇到「卯、辰」两支,也能自然圆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四)卯——卯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卯、辰、末、酉、戌、亥六者。其中的「卯」属自刑,「辰」属穿害,「未」和「亥」属三合。「酉」属相冲,「戌」属六合。此外,卯若同时遇到「寅、辰」两支,也能自然圆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五)辰——辰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子、丑、卯、未、申、酉、戌七者。其中的「子」和「申」属三合,「丑」和「未」属相刑,「卯」属穿害,「酉」属六合,「戌」属相冲。此外,辰若同时遇到「寅、卯」两支,也能自然团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六)巳——巳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丑、寅、申、酉、亥五者。其中的「丑」和「酉」属三合,「寅」属相刑兼穿害,「申」属六合兼相刑,「亥」属相冲。此外,巳若同时遇到「午、未」两支,也能自然团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七)午——午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子、丑、寅、午、未、戌六者。其中的「子」属相冲,「丑」属穿害,「寅」和「戌」属三合,「午」属自刑,「木」属六合。此外,午若同时遇到「巳、未」两支,也能自然团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八)未——未的活性交惑对象计有:子、丑、卯、辰、午、戌、亥七者。其中的「子」属穿害,「丑」属相冲,「卯」和「亥」属三合,「辰」和「戌」属相刑,「午」属六合。此外,未若同时遇到「巳、午」两支,也能自然团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九)申——申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子、寅、辰、巳、亥五者。其中的「子」和「辰」属三合,「寅」属相冲,「巳」属六合兼相刑,「亥」属相刑兼穿害。此外,申若同时遇到「酉、戌」两支,也能自然团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十)酉——酉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丑、卯、辰、巳、酉、戌六者。其中的「丑」和「巳」属三合,「卯」属相冲斗辰」属六合,「酉」属自刑,「戌」属穿害。此外,酉若同时遇到「申、戌」两支,也能自然团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十一)戌——戌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丑、寅、卯、辰、午、未、酉七者。其中的「丑」和「未」属相刑,「寅」和「午」属三合,「卯」属六合,「辰」属相冲,「酉」属穿害。此外,戌若同时遇到「申、酉」两支,也能自然团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十二)亥——亥的活性交感对象计有:寅、卯、巳、未、申五者。其中的「寅」属六合兼相刑,「卯」和「未」属三合,「巳」属相冲,「申」属相刑兼穿害。此外,亥若同时遇到「子、丑」两支,也能自然团会,展现旺盛之专注活力。

范式一——

庚      

    丙申  壬

      戊

      甲

    庚寅  丙

          戊

癸亥  壬

      甲

甲子  癸

大运:8己丑  18戊子  28丁亥  38丙戌  48乙酉  58 甲申

本造女命。原局地支有四组活性交感关系:(1)寅申相冲。(2)寅亥六合。(3)申亥相刑兼穿害,(4)申子遥合。

基于「三会方强于三合局,三合局强于相冲,相冲强于六合,六合相当于半合」之基本原则,本造四组活性交感关系中,较为突显的要算「寅申」之冲,所以,在实际推论时,宜作如下分析:

    ①本造原命中,经常会强烈显现出有关「寅申相冲」之人、地、物、性交感事象。

    ②有关「寅申相冲」之事象进行途中,常有亥中人元所属主人、地、物、性来牵制或引开寅中人元所属之人、地、物、性,致使寅去冲申的程度减轻,甚或解除其相冲之事象。

    ③「寅」与「亥」之间也有部分合力,但在它们合出事象的过程中,常会遭遇申中人元所属之人、地、物、性的干预或破坏或解除。

    ④「寅申相冲或寅亥相合」之事象进行途中,有可能偶会发生申中人元分心去穿害亥中人元,或亥中人元分心去穿客申中人元之情事。

    ⑤「寅申相冲」之事象进行途中,有可能偶会发生子水所属的人、地、物、性来牵制或约束或引开申中人元所属的人、地、物、性,致使申去冲寅的程度减轻,甚或解除其相冲之事象。

  .范式二;     

    戊子  癸

      壬

    癸亥  甲

己亥  壬

      甲

癸酉  辛

大运:9甲子  19乙丑  29丙寅  39丁卯  49戊辰  59 己巳

本造男命。原局地支之合均互呈惰性反应。不见明显之活性交感,故而此人之先天命格中,有关地支各宫(包括祖上宫、父母兄弟宫、夫妻宫、子女宫)所属人、地、物、性等事征方面,具有如下数点特色:(1)对本人之关系较为持稳而少变。(2)酝酿之事象大多和缓而不突兀。(3)少有重大事故令其常感措手不及。(4)周遭环境局势对其本人之影响力或冲击力并不明显深远。

    当行甲子大运时,运支「子」水与原局年支子水自刑,故于此运十年中,除了运干甲木正官的活性交感事征须加注意外,地支两子自刑的事征也愿加以掌握。

    当行乙丑大运时,运支「丑」土与原局构成二组活性交感,即:①亥子丑三会北方水②酉丑半合。由于三会方强于半合局,故而此运以「亥子丑」三会方所孳生出来的事象最为突显,而「酉丑」半合所孳生出来的事象则在其次。除此之外,运干乙木七杀的活性交感事征也不可忽视。

    当行丙寅大运时,运支「寅」木与原局双亥争合,而原局中的双亥,一在月支青年阶段(大约介于18岁~34岁之间),一在日支中年阶段(大约介于35岁~51岁之间),是故本造于29岁~34岁五年多中,愿视为「寅运合月支亥水」的趋势较强烈,35岁~39岁四年多中,应视为「寅运合日支亥水」的趋势铰强烈。寅亥相合,会催动其两支人元所属的人、地、物、性共同朝向「化木」的事征进行交感作用。 

    范式三

          甲

丙寅  丙

      戊

    己亥  甲

      壬

      丁

戊午  己

甲子  癸

大运:16辛丑  26壬寅  36癸卯  46甲辰  56乙巳  66 丙辰

                                            59甲子  60乙丑

    本造男命。原局地支有三组活性交感关系:(1)寅、亥六合。(2)子、午相冲。(3)寅、午遥合。

    基于「六冲之力大于六合」之原则,是知本造原命中,「子午相冲」所孳生出来的事象最为明显,其次为「寅亥相合」之事征,缘此,我们在做实际分析时,宜做如下分析:

(1)本造先天命格中,经常会强烈显现出有关「子午相冲」之人、地、物、性交感事征。

    (2)本造先天命格中,亦常酝酿产生有关「寅亥相合」之人、地、物、性交感事征。

(3)当「子午相冲」或「寅亥相合」的事象分别进行途中,有可能午中人元所属的人、地、物、性会分心去与寅中人元所属的人、地、物、性遥合,致使寅与亥相合的程度减轻,甚或解除其相合之事象。反之,也有可能由寅中人元所属人、地、物、性去遥合午中人元所属人、地、物、性。致使午与子相冲的程度减轻,甚或解除其相冲之事象。

    当行乙巳大运时,运支「巳」火与原局「亥、寅」二组活性交感,即:①巳亥相冲②寅巳相刑。所以在此运十年中,应特别注意「已、亥、寅」三支人元所属人、地、物、性的变化;此外,运干乙木正官的活性交感事征也不能忽视。

    兹再任意试取乙巳大运中的59岁甲子太岁和60岁乙丑太岁。来观察流年与大运、原局的活性交感情形。59岁甲子流年,岁支「子」水与运支巳火,并无明显之活性交感,然岁支却与原局时支子水自刑,复与原局日支午火相冲,所以此年的气运重点,除了岁干甲木七杀所引发的征象之外,有关地支征象方面,则应论其既有「正财」与「正财」间的自刑事件,同时也有「正财」和「正印、劫财」间的激荡事件。

    60岁乙丑流年,岁支「丑」土有三组活性交感关系:①与运支巳、丑拱合金局②与日支丑、午互相穿害③与时支子、丑六合土局.所以此年的气运重点,除了岁干乙木正官所引发的征象之外,有关地支征象方面,则应论其该年所处周遭环境局势,具有「巳丑拱合」的时空特色,且该年较为突显的事件,最可能与「丑」中人元所属人、地、物、性和「午」中人元所属人,地、物,性互相穿害或与「丑」中人元所属人、地、物、性和「子」中人元所属人、地、物、性相互结合」这两类征象有极深关联。

    以上分别为人家详细介绍了天干、地支以及六神三者之活性交感原则与示范例式,各位阅毕之后,当可明了,所谓干支六神的活性反应,实即指「天干六神的五支」、「天干六神异性相生」、「天干六神同性相克」、「天干六神同性相彰」、以及地支的:「三会方」、「三合局」、「六冲」、「六合」,其余非此十组关系的干支六神,则属惰性反应之对象。

    虽说如此。惟各位仍需知道,不论是天干也好,地支也好,六神也好,其惰性反应虽被冠之以「惰性」之名,但这并不表示它们一点反应都没有,因为,各组惰性关系之间,依然能够相互交感,彼此作用,只是它们之间的交感作用比较安定平和而不激烈突显,所以我们在论命时,才侧重于活性交感现象之观察,而少以惰性交感现象作为推断之焦点。

    总而言之,甲和辛之间、丁和己之间、伤官和劫财之间、偏财和食神之间、亥和辰之间、戌和申之间……等等惰性关系,也都有彼此交感的作用;辛一样能克甲,丁一样能生己,伤官一样能泄劫财,食神一样能生偏财,亥中甲木一样能逼迫辰中戊土,辰中戊土一样能逼迫亥中壬水,戌中丁火一样能威胁申中庚金,申中壬水一样能威胁戌中丁火。不过,倘将干支六种的「惰性反应」拿来和「活性反应」相较,我们立即可以发现:前者作用平和、迟缓或安定,故其所蕴育之事件不易让当事者产生持久而深刻之印象;后者作用激烈、突出或明显,故其所蕴育之事件较易让当事者产生持久而深刻之印象,也因为如此,我才慎重建议大家,尽量将论命的重心放在干支六神的活性交感上。

    本章所有四节内容,就讲述到此,下一章开始,将正式向大家介绍六神所含射的各种人象、地象、物象以及心理性情等等细节。

 

第七章         六神的各种合射征象

 

    不论八字格局的常与变,大抵总离不开「五行」和「六神」的活动运作范围。有关五行的各项基本属性与重要生化原理,我们已在本讲义第一、二、三册教材中陆续详加探讨过,而且在以后的第五、六册高级课程里,还会将其进一步融入命运隐微事件的判断技巧上。至于六神方面,则迄至目前为止,似乎犹未曾作更深入之介绍,虽然讲义第十一章第二节曾概略陈述六神的构成涵义,然而仅及于皮毛常识而已,倘欲以之用于实际论命,则仍嫌肤浅不足。

    六神的应用层面至为广泛,甚且可说是突破命学境界的一道法门,所以我时常对面授班的同学们这样说:「倘不能透彻六神所含射的征象与概念,根本难以合乎逻辑地细究人命」,由此可见六神在命理学上的重要性。固然,研析六神之征象需要运用到极缜密的推理概念,对于一般业余命学者而言,恐怕是件相当烦累的功课,惟以先贤有云:「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又云:「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两句话的确值得任何有上进的治学者或治事者引为自勉;我也衷心期望着,各位能够再接再厉,继续不断地发掘更新、更多、更有意义的六神正确概念,以落实并光大现代命学。

      

第一节    概念认识要说

探讨六神征象常需涉及大量之「特殊概念认识」与「逻辑概念理则」,而概念的形成,又往往源起于简单的「对比法」和「二分法」之技巧。例如:我们欲将一班学生分为两部分,这时便会有许多概念来影响或帮助我们的行为方法与技巧,我们既可以「人数概念」为准则,来将该班学生区别成两部分,所以,正确之「概念」对于行为标准或思维理则的建立,具有智慧促因与成熟促因的绝对作用。宇宙中,唯有人类才拥有「概念认识」,这也是宇宙最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方,更是人类最足以自慰与自豪之处;因为,一旦没有了「概念」就不会产生理智,一旦没有了「理智」则人类跟本与其它禽兽、植物无异。所以,人之所以成为「人」最大的关键就在于我们拥有「概念认识」——即一种对于任何「感觉器官」以外的事物之思考与分辨能力;由此可知,凡是研究特殊知识领域的人,一定须设法强化这种概念认识之能力,当然命理学的研究亦不能例外。

    兹为使大家研习六神征象起见,特从命理学之角度,扼要简介有关「概念」之基本认识:

    一、概念的范围——

    概念认识是一种「不以感觉属性为对象,并不依赖器官运作」的特殊意识,其范围大致有以下三类:   

(一)对非物之抽象概念——谁都知道什么是福禄、寿喜、好命、坏命、吉祥、凶晦、鬼神、真理、秩序、科学、计划、生意、忘记、纯朴、骄傲、爱情、困难、忧愁、快乐;也知道什么是因此、然后、何以、如果、原来、已经、左右上下、加减乘除、仁义道德……等等。可是,谁都无法描绘它的形状、颜色、温度、重量、味道,因为感觉属性,完全无法用人体之感官察觉到。

    (二)对事物之抽象概念——对于那些具有感觉属性的事物,我们能有一种超越其感觉属性的概念(即抽象认识)。例如用具、药品、金属、艺术品、建筑物、哺乳动物、树木、土地、银行、学校……等等事物,它们都有感觉属性(所谓「感觉属性」就是指一切存在于物质本身内外结构中的实属特性,而又能为人类之感觉器官所真切体察者),但当我们谈论它们时,并不是针对它们的物质感觉属性,而是指它们的整体意义和性质而言。譬如我问「用具」像什么,就没有人能够回答,因为属于用具的东西太多了,千形百态,根本令人无从答起,然而虽说它们的感觉属性各不相同,但我们却知道它们有一共同之意义——「可以用来做事」,这就是我们对用具之「概念」,根据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把打字机、吹风机、洗衣机、铁槌、锯子、锄头、犁耙……等等器物都含列在内。同样的,在药店里我们看见各种形形色色的药品,如药片、药丸、药粉、药水、药膏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意义——「能够治病」,但是,如果我问药品像什么,却没有人能够答得出来。

    (三)对物质属性之抽象概念——我们对于物质,不但有超越其感觉属性之概念,甚至对于物质的「感觉属性」本身,也有特殊之抽象概念。例如我们对「颜色」这个概念,并不是指某种单一之色泽,而是泛指七彩;同理,「味道」的概念泛指各种五味;「热」的概念泛指火的热、太阳的热、地心的热、体温的热等。这就是说,我们对于具体之物质,除了能用我们亲身的器官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摸到、触到其各种感觉属性(像「铁」的黑、硬、重;香蕉的黄、软、甜等)之外,我们还有一种超越其感觉属性的抽象概念。有了这种概念,当我们说赤道很熟的时候,我们可以有热的意思但却不必同时有熟的器官感觉;化学课本写着铅很重,我们不必真的手里拿铅也可以了解铅重的意义。

    二、概念认识与感觉认识的比较——

    概念认识是全面性的,超越一切物质之表象及其感觉属性,它专指一切事物的「意义」和「性质」,且其范围尚扩延至非物质性之对象。感觉认识则是片面性的,它只代表「某物」,并且仅代表此物之表象和特质。

    例如:我看见一部汽车,我的感觉认识(即感官作用)并不直接告诉我这是部「汽车」,而只告诉我它的颜色、形状、板金的光滑性、轮胎的弹性涩性等,我并不「器官感觉」它是部汽车,而是「意念了解」它是部汽车。根据感觉认识,我知道香蕉之属性是黄的、软的、甜的等,但是我的感觉器官可不知道它是食品、水叶或植物,因为食品水果植物都是概念认识,是抽象的,器官无法体会与察觉。

  其它动物没有概念认识,故猴子不能说出也无法了解香蕉是食品或植物或水果,它只能靠感觉器官告诉它此物为色黄、质软、味甜,于是便将之吃下肚里去。

    我们的语书文字不能表达感觉认识,只能表达概念认识,譬如我们无法将身上的疼痛用语言说给别人听,而使那人也同样地感觉到真正如你之疼痛,但是对方却也因你的语言诉说而体会出你的疼痛,并在脑海中显现有关疼痛之概念。所以,动物不能学习语言和文字,因为动物没有概念认识。

    三、概念的意义——

    我们对于外在之事物,在感觉上具有奇妙的「组合」与「分离」之能力——(1)组合能力:譬如当我们手里拿着一块铁片时,我们可以看见其颜色,同时触觉到它的硬度、温度、粗细、重量,敲它又可听见锵锵的声音,这几种单一的、不同的铁之属性,分别经由不同的器官门路传达到我们的脑中,竟会产生「共合成一物」之感觉。(2)分离能力:譬如当我们聆听某一个人在讲话时。忽然旁边又有另外一人在说话。两个人的声晋虽是由同样的耳朵门路听进去,但我们绝对不会认为声音是出自同一个人之口。像以上这两种器官之感觉能力,我们称之为复合感觉;而对于「概念认识」来说,它也具有类似感觉器官的此项复合功能,兹分述如下:

    ①同一物质,能够含摄很多不同的概念——例如一株人参,可以属于药物、赠品、商品、实验品等各种概念;一幅画尽同时可为艺术品、印刷品、纪念品、纸制品、赠品、商品等概念:五行中的水行,可以含摄智性、情欲、分泌、排泄、生殖等等概念。

    ②同一概念,能够含摄各式各样的物质——例如「用具」这个概念,就包罗打字机、洗衣袜、叶汁机、斧头、钉子、吸尘器、钢笔等许多不同之器物;再如「建筑物」这个概念,可以包括全世界之住屋、宫殿、神庙、亭榭、军事堡垒、万里长城、金字塔等人造结构;又如命学中「正财」这个概念,即能含摄房屋、地产、职员、部属、男人的妻子、女人的父亲等许多不同的人物。

     四、概念的分类——

概念能够分成好几种类别,大要归纳之,约有以下六类:(1)单义概念(2)模拟概念(3)后验概念(4)先验概念(5)清楚概念(6)笼统概念,兹分别条陈如下::  

①单义概念——有的概念只有一种单纯的意义,它往往直接代表一件事物或一类事物。例如金矿、水分、木材、火光、土壤、山羊、斑马,飞机、总统等;又如圆形、三角形、点、钱、钞票等都是单义概念。

    ②模拟概念——有的概念可以同义延伸套入不同范围之事物,但却分别含摄某种类似情况。例如「财」这个概念,可用之于财产、财力、财源、财政、财神、财运、财团等不同之模拟意义;又如「灾」这个概念,可用之于水灾、风灾、火灾、刀灾、兵灾、伤灾、天灾、震灾、病灾等不同之模拟意义;再如「甜蜜」这个概念,可用之于甜蜜的水果、甜蜜的话语、甜蜜的爱情、甜蜜的家庭等不同之模拟意义。

    ③后验概念——有些概念,本是属于自然界中早已存在之事物,而后人类透过累积之经验,才去认识到它。例如云、雾、风、雨、花、树、肺、齿、星星、太阳、石头、山海,牛马、颜色、细茵、快乐、痛苦……等等,这些事物原来即已存在于目然界中,而为人类日后陆续所发现与认识。在命理学中,后验概念尚可包括那些早已成为事实的一切过往际遇、命运和经验。

    ④先验概念——有些概念,本来并不存在于自然界中,乃是经由人类后天的努力,运用智能所改良或创制而来。例如所有的学术理论、一切的几何图形、数目公式、易经八卦、电影、电视、汽车、桥梁、武器.语言文字、衣服、宇宙飞船……等等。在命理学中,先验概念倘可包括吾人在天赋本命以外,为了追求真善美圣之境界所作的一切努力及其成果。

    ⑤明确概念——吾人对某些事物的概念,有的甚为清楚,不会发生认识上的混淆。例如数目、线条、螺丝、眼镜、稻米、丈夫、爸爸、孔子、国父等;又如命理上的十天干、十二地支、年、月、日、时、生、扶、克、泄、盗等,这些概念都非常清楚,所以称之为明确概念。

    ⑥笼统概念——吾人对某些事物的概念,有的则较为含混,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模糊。例如生命、引力、重力、动因、癌症、社会、国家、宇宙、价值、灵魂、鬼神等;又如命理上的阴阳、五行、六神、吉凶、祸福,否泰、得失等,这些概念都比较不明朗,所以称之为笼统概念。科学的首要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解析、澄清所有既存之概念,并设法创造正确合理的新概念。

   五、概念的外延与内涵——

   所谓概念的外延,是指能让「某一概念」所涵盖的一切相关事物。例如「私有财产」这个概念,其主要意义即「个人所能自由支配的物质」,故而此概念的外延便包括金钱、土地、房屋、家具、器用、配偶、子女、有价证券等等;又如命理上的「正官」这个概念,其主要意义乃指「对个人具有适度规范力及约束性之事物」,故而此一概念的外延便包括法律、规章、责任、制度、长官、老板、门锁、女子之丈夫等等。

    所谓概念的内涵,则是指「某一概念」本身所具备的各项主要特征,例如「人」这个概念的内涵,是「有理性」的「动物」,以是可知,「有理性」与「动物」两项性质,皆属人的主要特征,故亦为人的内涵。同理「西药」这个概念的内涵,即「可以治病」的「化学品」,「正官」这个概念的内涵,即「与日主阴阳相见」而「克日主」的「五行」;「四柱」这个概念的内涵,即「由年月日时构成」而能够「预测命运」的「干支八字」。

    概念的外延与内涵恰成反比,外延愈大,内涵便愈小;反之,外廷意小,内涵便愈大。譬如以「正官」这个概念为例,如果我们仅将正官的内涵说成「与日主阴阳相见而克日主的五行」,那么,其外延便包罗正官所含射的一切人象、地象、物象、心性等众多对象;如果我们稍将正官的内涵扩大说成「与日主阴阳相见而克日主的五行,且具人象之意义」,那么,其外延便缩小在长官、老板、女子之丈夫等对象上;如果我们再将正官的内涵扩大说成「与日主阴阳相见而克日主的五行,且具人象中的配偶关系之意义」,那么,其外延便又更形缩小,专指女子之丈夫了。

    以上扼要为大家介绍了哲学概念之共识,目的无非在设法拉近彼此间认知上的差距,以期能在下面诸节课程里,易于沟通书中所欲传达之讯息。从第二节开始,我们即将正式讨论六神的各种含射征象,为了方便行文起见,我特将内容归纳成「人际征象」、「地象与物象」、「心性征象」、三个范围,并分三节逐次阐释之。

    ※注:有关本节所论概念与逻辑之问题,详参近贤闵明我所著「简易哲学」近贤陈祖耀所著「理则学」以及近贤张春与和场图全着之「心理学」等书。

第二节  六神的人际征象

    六种所含射之人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笼统人象」,一类为「明确人象」。

    所谓笼统人象,就是指:不以当事者的性别作为与八字日主对比之依据,而乃以人类整体社会的共通阶级层次为准,缘此规划出之人际关系。这类人象,通常适用于任何性别之命造。

    所谓明确人象,财是指:依照当事者的性别对比于八字日主,并确实遵循阴阳克合生化原理,从而求出的亲属关系。此类人象俗称「六亲」,其适用对象须视命造本人之性别而定。

上述两类人象,前者比铰侧重于人的性质与立场,后者比较侧重于人的性别与亲系;于实际论命时,二者之应用价值和使用频率均高,可说各擅胜场,无分轩轾,这一点希望大家能予留意。

一、六神的笼统人象

一、五种社会人际型态——日主和其余六神间,存在五种最基本的关系,即:(1)同我比我的「比劫」。(2)我生我扶的「食伤」。(3)我克我管的「财星」。《4》克我管我的「官杀」。(5)生我扶我的「印星」。如果将这五种基本关系套入社会人际层面,则可产生如下五大型态之人象,我们绝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经常须置身于此五大人际型态所弥盖之立场中,几乎无人能完全避免;此五大人际型态的构成情形,大致上是这样的:

    (1)同我比我的「此劫」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同我、比我」。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地位与我平行」或「年龄与我彷佛相近」或「辈份与我同等」或「条件与我相当」或「目标与我相近」,或[志趣与我相合],或在其它方面与我具有共相之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比劫」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兄弟、姊妹、朋友、同学、同事、同行、同业、同道;如将推论层面扩大,比劫甚至尚可含射同志、同族、同胞……等对象。

(2)我生我扶的「食伤」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我生、我扶」。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受我生养扶育」,或「受我支持帮助」或「受我眷顾教导」或「受我开怀袒护」或具有「我长他幼地位」,或具有「我施他受行为」或在其它方面与我之关系类似上述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食伤」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儿女、侄甥、晚辈、后进、学生、徒弟等;如将推论层面扩大,食伤甚至可含鳏寡、孤独、老成、残瘴……等对象。

(3)我克我管的「财星」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我克、我管」。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受我操纵支配」,或「受我欺凌压迫」或「受我聘雇任用」或「受我管理教训」或「受我规范约束」或「受我财物差遣」或在其它方面舆我之关系类似上述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财星」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男命的妻妾、男命的情人、员工、部属、仆役等;如将推论层面扩大,财星甚至尚可含射临时雇工、手下败将、娼妓、奴隶……等等对象。

(4)克我管我的「官杀」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克我、管我」。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雇用我」、「差遣我」「鼓励我」「规劝我」「刺激我」「支配我」「约束我」[压迫我]「教训我」或在其它方面与我之关系类似上述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宫殿」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女命的丈夫、女命的情人、执法官员、警察、上司、老板、雇主等;如将推论层面扩大,官杀甚至尚可含射豪门仕绅、地方恶霸、军公人员……等等对象。

 (5)生我扶我的「印星」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生我、扶我」。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生育我」「教导我」「帮助我」「眷顾我」「开怀我气「袒护我」或具有「他长我幼地位」或具有「他施我受行为」或在其它方面与我之关系类似上述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印星」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父母、叔伯、姑婶、老师、长辈、教练等;如将推论层面扩大,印星甚至尚可含射神父牧师、宏法高僧、贤哲善士……等等对象。

二、笼统人象的性质分辨——通常,笼统人象均不予明确细究其所属六神之性别,惟有时仍须从六神的性质方面稍事区别。

比肩和劫财,原则上虽然共俱「同我比我」之特点,可是两者舆日主之间,一属同类同气,一属同类异气,它们的实质关系毕竟略有不同。这就是说,比肩与劫财二者、食神与伤官二者、正财与偏财二者、正官与七杀二者、正印与偏印二者,其间之性质多少是有一些差异的;了解此种差异,也能有功于我们进一步分辨笼统人象与日主间的对此性质。

十个六神当中,有些是具备共通性质的,像「比肩、伤官、偏财、七杀、正印.」这组六神,就比较趋于积极、活跃;而「劫财、食神、正财、正官、偏印」这组六神,则比较趋于消极、含蓄。又如:「比肩、食神、正财、正官、正印」这五正星,通常较趋于持稳、正规;而「劫财、伤官、偏财、七杀、偏印」这五偏星,则较趋于功利、偏执。因此,倘若我们必须将笼统人象硬予对比区分为二类,那么,在所有笼统人象中,凡是其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多数倾向积极或活跃者,均可用「比肩、伤官、偏财、七杀、正印」来代表;凡是其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多数倾向消极或含蓄者,均可用「劫财、食神、正财、正官、偏印」来代表。同理,凡是其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多数倾向持稳或正规者,均可用「比肩、食神、正财、正官、正印」来代表;凡是其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多数倾向功利或偏执者,均可用「劫财、伤官、偏财、七杀,偏印」来代表。

试以[朋友]这个人象为例:我们可用「比肩」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积极或活跃或持稳或正规性质的朋友;另一方面,我们可用「劫财」来代表那些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消极或含蓄或功利、或偏执性强的朋友。

再以「上司」这个人象为例:我们可用「正官」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消极或含蓄或持稳或正规性质的上司.,另一方面,我们可用「七杀」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积极或活跃或功利或偏执性质的上司。

再以「员工」这个人象为例:我们可用「正财」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业、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消极或含蓄或持稳或正规性质的员工,另一方面,我们可用「偏财」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积极或括跃或功利或偏执性质的员工。

以上乃是以六神的共通性质为着眼点来区别笼统人象的性质,除此以外还有一种「阴阳对比」的看法,也常被用来分辨笼统人象,以下特分从比劫、食伤、财星、官杀、印星五类型态,简单为大家介绍之。

(1)比劫人象的质分:由于比肩之对应于日主,乃属阴阳一气共类,反性互为彰显;劫财之对应于日主,乃属阴阳异气共类,反性互为彰显。是知,[比肩]可代表那些一常以近似之风格主见与我相处,或较能长期与我共相交流的兄弟、姊妹、朋友、同学、同事、同行、同业、同道等人。「劫财」则可代表那些常以不同之风格主见与我相处,或较易在紧要关头与我对立争执的兄弟、姊妹、朋友、同学、同事、同行、同业、同道等人。

(2)食伤人象的质分:由于食神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同性之泄,其泄力弱而持久或缓慢;伤官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异性之泄,其泄力强而短暂或快速。是知[食神」可代表那些言行较为含蓄,或态度较为乖顺,或学习速度虽慢但却较有耐力与恒心的儿女、侄甥、晚辈、后进、学生、徒弟等人。「伤官」则可代表那些言行较为急进,或态度较为桀骛,或学习速度虽快但却较缺耐力与恒心的儿女、侄甥、晚辈、后进、学生、徒弟等人。

(3)财星人象的质分:由于正财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异性之盗,其盗力温和留情而少变;偏财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同性之盗,其盗力激烈寡情而多变。是知[正财」可代表那些比较不劳我费心,或行事稳当中规,或乎时较容易与我沟遍的职员、部属、仆役、雇工等人。「偏财」则可代表那些常须劳我费心,或行事勇魄难料,或平时较不易与我沟通的职员、部属、仆役、雇工等人。

(4)官杀人象的质分:由于正官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异性之克,其克力温和留情而少变;七杀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同性之克,其克力激烈寡情而多变。是知[正官」可代表那些对我较为放怀,或对我较为讲理,或较不轻易对我苛责设限与施加重大压力的官员、警察、上司、老板等人。「七杀」则可代表那些对我较不放怀,或对我较不讲理,或较容易对我动辄苛责设限与施加重大压力的官员、警察、上司、老板等人。

(5)印星人象的质分:由于正印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异性之生,其生力实质而尽心或较无条件;偏印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同性之生,其生力虚无不实质或常有条件。是知,「正印」可代表那些较能用心扶育我,或较有能力指导我,或在我需要时能够无条件帮助我的父母、叔伯、姑婶、师长、教练等人。「偏印」则可代表那些较少用心扶育我,或较无能力指导我,或在我需要时往往有条件地帮助我的父母、叔伯、姑婶、师长、教练等人。

三、笼统人象之归纳成表:为方便大家查阅赶见,特再将六神所含射的笼统人象列表于下:

印星:父母、叔伯、姑婶、老师、长辈、教练、神父、师父、牧师、高僧。

官杀:女命的丈夫、女命的情人、执法官员、警察、民司、老板、雇主。

比劫:同事、同行、同业、同道、同志、同族、同胞。

食伤:儿女、侄甥、晚辈、后进、学生、徒弟、鳏寡、孤独、老幼、残障者。

财星:男命的妻妾、男命的情人、员工、部属、仆役、雇工、娼妓、奴隶。

二、六神的明确人象

(一)明确人象的求取要诀――前面所介绍的笼统人象,可说是一种此较模糊而不明确之人象概念,虽然他们也都有实体物质的感觉属性,但当我们谈论他们时,通常不是针对他们的实质感觉属性本身,而是指他们在我们个人的某段时空情境中,所显现的类此意义和性质而言。比如,食伤所含射的「儿女」对男命而言,并非指在血统与亲系上,长久不变易其对应关系的「儿女」而是指在某一时空中,确曾受我生养或受我扶育或受我教导或受我帮助的人,而能够与我构成这种关系者,既可以为儿、徒弟或其它晚辈等,他们与我之间的此等「生养、扶育、教导、帮助」之关系,往往不具[永久或长期]性质,例如:当儿女成家立业以后,我们逐渐终止其生养扶育之关系;学生结业以后,我们逐渐终止其教导帮助之关系。所以说,男命食伤所含射的儿女,并不是指我们一般人所谓的那种「具有永久血统亲系」上的儿女,而是指某一时空具有「他受我生扶意义和性质」的类比儿女;同理,印星所含射的「父母」,乃是指某一时空具有「我受他生扶意义和性质」的类比父母;此等生扶的状态,是有「时空性」的,而非长久不易的。

以下要跟各位介绍的,则是六神所含射的明确人象。由前所述反证可知,明确人象虽不必长期性或永久性存在着「付出或收受」的义务,但却存在着长期性或永久性之对应关系,而这种对应关系,又多半与血统或亲系有密切之牵连;毕例来说:我们「养育儿女之行为」常有时空性,惟我们与儿女间的「父子关系」或「母子关系」则恒久不变,前者我们即称之为「笼统人象」,后者我们即称之为「明确人象」。

明确人象的求取,必须以命造本人的「性别」对比于八字中的「日主」并严格遵循「阴阳生化」及「阴阳克合」的原理,始能圆满达成,其基本要诀有五:(1)取五行中之任意一行为太极,然后以此太极代表全体人类。(2)将太极所化生的阴、阳两于,分别代表人类中的女人和男人,阳干含射男人,阴干含射女人。(3)女性属阴可直接生育子嗣,故而不论男女人类,必以生我之阴干为母亲,而以能克合母亲之阳干为父亲。(4)男人属阳,必以能与之克合之阴干为配偶;女人属阴,必以能与之克合之阳干为配偶。(5)根据前两项「子由阴母所生」及「夫妻阴阳克合」之法则,可以无穷演绎出男命和女命的血亲从量。

(二)男命六种含射之明确人象——假设我们任取五行中的「金」行来代表全体人类(倘改取其它五行亦无不可),则「金」必化生庚、辛二干(太极化生阴阳两仪),其中庚干属阳,可以含射男命,辛于属阴,可以含射女命;如今欲求出男命之明确人象,仅须以「庚」干作为与其它十干对应之重心点即可,(请各位参见下图所示)。

我们如将前述求取明确人象的基本五要诀,拿来套入下示之阴阳对应图中加以演绎。即可得出以下各类男命明确人象:   

(1)、既然「庚」金含射男人,于是由逻辑推证,只有代表女性的阴干「己」上才有能力直接生育本体庚金,故知,己上正印必为男命之母亲。

(2)、「甲」属阳能克合「己」,己土正印既为母亲,故知甲木偏财必为母亲之配偶(即父亲)。

(3)、「乙」属阴能克合「庚」,庚金既为男命本体,故知乙木正财必为男命之配偶(即妻子)。

(4)、己土正印既母亲既能生育本体的辰,也能生育客体的庚,故知庚金比肩亦可含射男命之兄弟。

(5)、己土正印母亲既能生育阳性的庚,也能生育阴性的辛,故知辛金劫财必可含射男命之姊妹。

(6)、乙木正财既能克合本体的庚,也能克合客体的庚,故知乙木正财尚可含射兄弟之配偶(即兄嫂或弟媳)。

(7)、「丙」属阳能克合「辛」,辛金劫财既为姊妹,故知丙火七杀必为姊妹之配偶(即姊夫或妹婿)。

(8)、乙木正财妻子能直接生育阳火丙和阴火丁,故知丙火七杀可代表男命之儿子,丁火正官可代表男命之女儿。

(9)、正财亦含射兄嫂或弟嫂,故知正财所生之七杀尚可代表兄弟之儿子,正财所生之正官尚可代表兄弟之女儿(即侄儿或侄女)。

(10)、「辛」属阴能克合「丙」,丙火七杀既为儿子或侄儿,故知辛金劫财尚可含射儿子或侄儿之配偶(即儿媳或侄媳)。

(11)、「壬」属阳能克合「丁」,丁火正官既为女儿或侄女,故知壬水食神必可含射女儿或侄女之配偶(即女婿或侄婿)。

(12)、己土正印既可代表母亲,也可代表母亲之姊妹《即姨妈》故知能与之克合的甲木偏财尚能含射姨妈之配偶(即姨丈)。

13)、甲木偏财既可代表父亲,也可代表父亲之兄弟(即叔伯),故知能与克合的己上正印尚能含射叔伯之配偶(即伯母或婶母)。

(14)、乙木正财既可代表妻子,也可代表妻子之姊妹(即姨子),故知能舆乙克合的庚金比肩尚能含射姨子之配偶(即连襟)。

15)、「癸」属阴能直接生育「甲」,甲木偏财既属父亲,故知癸水伤官必然含射祖母。

16)、「戊」属阳能克合「癸气癸水伤官既为祖母,故知戊土偏印必为祖母之配偶(即祖父)。

17)、癸水伤官祖母既能生育阳性的甲,也能生育阴性的乙,故知乙木正财尚可含射父亲的姊妹(即姑妈)。

(18)、「庚」属阳能克合「乙」,乙木正财既为姑妈,故知庚金比肩尚可含射姑妈的配偶(即姑丈)。

(19)、「癸」属阴能直接生育「乙」,乙木正财既为妻子,故知癸水伤官尚可含射妻子的母亲(即岳母)。

(20)、「戊」属阳能克合「癸」,癸水伤官既为岳母,故知戊土偏印尚可含射岳母之配偶(即岳父)。

有关男命六神所含射的各类明确人象,大致有如前述,不过,以上所条陈的二十类人象,仅止于一般男命有可能较常应用得到的亲属,其余则略而不提。当然,如果我们有耐心续予推演下去的话,还是可以求出许多的亲属关系,譬如: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孙子、曾孙、玄孙,以及外公、外婆、妻舅、外甥等等……以至于无穷远亲;惟以论命时,这些人际关系之应用机会殊少,故不一一加以演释。

三、女命六神含射之明确人象——假设我们仍取五行中的「金」行来代表全体人类(倘改取其它五行亦可),则「金」必同样化生庚、辛二干,其中庚干属阳,可以含射男命,辛干属阴、可以含射女命;如今欲求出女命之明确人象,仅须以「辛」干作为与其它十干对应之重心点即可,(请各位参见下图所示)。

 

我们如将前述求取明确人象的基本四要诀,拿来套入左示之阴阳对应图中加以演释,即可得出以下各类女命明确人象:

(1)、既然「辛」金含射女人,于是由选辑推证,只有代表女性的阴干[已」土才有能力直接生育本体辛金,故知,己土偏印必为女命之母亲。

92)、[甲]属阳能克合「己」,己土偏印既为母亲,故知甲木正财必为母亲之配偶(即父亲)。

(3)、「丙」属阳能克合「辛」,辛金既为女命本体,故知丙火正官必为女命之配偶(即丈夫)。

(4)、己土偏印母亲既能生育本体的辛,也能生育客体的辛,故知辛金比肩亦可含射女命之姐妹。

(5)、己土偏印母亲既能生育阴性的辛,也能生育阳性的庚,故知庚金劫财必可含射女命之兄弟。

(6)、丙火正官既能克合本体的辛,也能克合客体的辛,故知丙火正官尚可含射姊妹之配偶(即姊夫或妹婿)。

(7)、「乙」木属阴能克合[庚],庚金劫财既为兄弟,故知乙木偏财必为兄弟之配偶(即兄嫂或弟媳)。

(8)、女命辛金本体能直接生育阳水壬和阴水癸,故知壬水伤官可代表女命之儿子,癸水食神可代表女命之女儿。

(9)、偏财既含射兄嫂或弟媳,故知偏财所生之正官尚可代表兄弟之儿子,偏财所生之七杀尚可代表兄弟之女儿(即侄儿或侄女)。

(10)、「丁」属阴能克合「壬」,壬水伤官既为儿子,故知丁火七杀尚可含射儿子之配偶(即儿媳)。

(11)、「戊」属阳能克合「癸」,癸水食神既为女儿,故知戊土正印尚可含射女儿之配偶(即女婿)。

(12)、己土偏印既可代表母亲,也可代表母亲之姊妹(即姨妈)。故知能与之克合的甲木正财尚能含射姨妈之配偶(即姨丈)。 

(13)、甲木正财既可代表父亲,也可代表父亲之兄弟《即叔伯》,故知能与之克合的己土偏印尚能含射叔伯之配偶《即伯母或婶母》。   

(14)、丙火正官既可代表丈夫,也可代表丈夫之兄弟(即大伯与小叔),故知能与之克合的辛金比肩尚能含射大伯或小叔之配偶(即妯娌)。

15)、「癸」属阴能直接生育「甲」,甲木正财既属父亲,故知癸水食神必然含射祖母。己土偏印母亲既能生育阴性的辛,也能生育阳性的庚,故知庚金劫财必可含射女命之兄弟。

(16)、「戊」属阳能克合「癸」,癸水食神既为祖母,故知戊土正印尚可含射祖母之配偶(即祖父)。

(17)、癸水食神祖母既能生育阳性的甲。也能生育阴性的乙,故知乙木偏财尚可含射父亲的姊妹(即姑妈)。

(18)、「庚」属阳能克合「乙」,乙木偏财既为姑妈,故知庚金劫财尚可含射姑妈的配偶(即姑丈)。

(19)、「乙」属阴能直接生育「丙」,丙火正官既为丈夫,故知乙木偏财尚可含射丈夫的母亲(即婆婆)。

(20)、「庚」属阳能克合「乙」,乙木偏财既为婆婆,故知庚金劫财尚可含射婆婆之配偶(即公公)。

有关女命六神所含射的各类明确人象。大致有如前述。自古以来,中国妇女的地位即较不受人重视,在女子三从四德之戒律中,尚有「出嫁从夫」及「夫死从子」的片面俗约,这种现象也充分反应在命理学上,故而,千余年来的命界,凡论女命,皆仅着重于「夫」「子」二星,其余人际关系则每每加以忽视,久而久之,遂导致后学者但知女命「以正官为夫,以食伤为子」两类人象,至于女命的其它人象,则多迷糊不清,甚至盲目含射,诚然令人头疼。我为了彻底解决这个久宕未定的问题,特不揣浅陋,逐一将女命的明确人象演绎整理出来,希望能对大家所有帮助。

四、男女明确人象的归纳成表——基于方便查阅之由,兹分别把六神所含射的男命所要明确人象,以及女命所属明确人象,综列成表于下:

※男命六神所含射之明确人象

 

 

※女命六神所含射之明确人象

 

三、人际现象的实例演说

例一——

正财  辛卯  乙正印  

庚偏财

比肩  丙申 壬七杀

戊食神

己伤官

日主 丙午  丁劫财

戊食神

食神  戊戌  丁劫财

           辛正财

大运:3丁酉 13戊戌 23己亥 33庚子 43辛丑 53壬寅

本造女命,全局不见半点偏印母星,故知一生母缘浅薄。正财父星一在年干一在时支,悉遭化去,有而化无,是以难免早见丁忧父丧。

比肩姐妹星独透月干,兄弟星分藏日时二支,雁行上有一姐下有二弟,日时午戍化火,劫财联气,故两位兄弟甚为同志,长期合作共同发扬亡父遗留事业。

四柱虽缺正官夫星,实则正官长生于年支卯中,且夫官不遭刑冲克破,所以夫妻相处尚称有情,奈何丈夫经常因公出差远地,终究聚少离多。

例二——

戊七杀

七杀  戊戌  辛正印  

丁正财

乙伤官

正官  己未 己正官

丁正财

己伤官

日主 壬子  癸劫财

戊食神

劫财 癸卯   乙伤官

大运:3庚申 13辛酉 23壬戍 33癸亥 43甲子 53乙丑

本造男命,年月两柱官杀透藏有力,本乃长子之命,倘不为长子,则恐刑克兄弟姊妹或刑克自身;此造上有二姊一兄,本人排行第四么位,兄姊当中无人残天,故而本人自幼即罹患小儿麻痹症,不良于行。

四柱良须金印通关,半生多赖母爱护持。全局悉无偏财父星,益且年支早逢戍上偏财之库,再遇未型,是以不幸早岁失枯,兄弟二人年纪犹轻,即共同携手绩父业,克绍箕袭;惟值一提者,以年遇三十,尚无姻缘。(注:此造即前造女命之么弟)。  

例三——

戊伤官

正官  壬辰  乙偏印  

癸七杀

七杀  癸卯  乙偏印

丁正财

癸七杀

日主 丁丑  辛偏财

己食神

            乙偏印

正印 甲辰   戊伤官

癸七杀

大运:2甲辰 12乙巳 22丙午 32丁未 43戊申 53己酉

本造男命,原局官杀竞透年月天干,且年月地支不见明显比劫兄弟星,本属长子之命事实却列雁行第五,同时兄弟与本人均无身体刑破之象,因此,父亲在世之日兄弟六人之事业无一获大成,此外,此造以第五子之身份,长期独力奉养父母,诚有「弟代兄位下居长位」之实,固也受年月官杀之隐动力。 

四柱唯一偏财父星藏于日支丑上,当行丁未大运时,运支未土与原局丑土相冲,冲出丑中辛金偏财,此属活性交感,故涉及偏财所含射之人或地或物或性等事象甚明,果然,于该运丁卯流年,岁运天于丁火克去因冲而动之辛金偏财。

例四——

            甲劫财

正印  壬寅  丙伤官  

            戊正财

偏财  己酉  辛七杀  

日主  乙卯 乙比肩 

            丁食神

正印  壬午  己偏财

大运:10庚戌 20辛亥 30壬子 40癸丑 50甲寅 60乙卯

本造男命,原局日柱与月柱天克地冲,活性交感至为激烈;大运辛亥,运干七杀与日主同性相克,运支亥水分别与原局寅、卯相合,暗化比劫,是以,此运感应七杀星和比劫星甚然明显;由于七杀可含射法律或治安人员,比劫可含射兄弟或朋友,所以,本造在辛亥运程中,极有可能受兄弟朋友拖累而涉及是非或官讼。

辛亥大运20岁辛酉流年,七杀星一方面由岁干克入本命。一方面由岁支冲入本命,某日和兄弟、朋友数人在外聚宴。同乐,竟至酒后乱性,舆另一伙青年发生冲突,卒告酿成命案;至21岁壬戌流年,天于水泛木漂。乙木元神已失自主能力,复逢地支戌来合卯,牵绊束缚比肩星,以是同行共伙之兄弟朋友,包括命造本人,多数被判重刑,锒铛入狱。

例五——

            丙七杀

劫财 辛巳   庚比肩

          戊偏印

            辛劫财

偏印 戊戌   丁正官

            戊偏印

辛劫财

日主 庚戌   丁正官    

戊偏印

戊偏印

比肩庚辰    乙正财

癸伤官

本造女命,原局三重魁罡,个性坚强刚烈;夫星正官两见于月、日双戌,此谓「夫星夫宫叠并重现」。再逢时支辰土冲动夫宫,应防中、晚年婚姻有变。

月柱偏印母星本柱透藏得令,地支更遇两戌一辰,母星母宫叠并重现之象甚明,故而本造乃庶出偏生。运行壬寅,运支寅木双合原局戌土,寅中丙火杀星乘隙入命,益且运支刑出原局巳中丙火、杀星之交感至为活泼激烈,由于七杀可含射女命之情人,故而此运难免发生外遇。

壬寅大运43岁癸亥流年,岁支亥水冲出原局巳中丙火杀星合入本命年干辛金,遂于出国旅游时,在坐机上偶遇外遇对象,随后即涉及暧昧关系,归国后仍时与该男子暗通款曲。其夫始终被蒙在鼓里,此段外遇,倘延至48岁戊辰流年。两辰冲动夫宫,既可能对婚姻构成甚大不利。

例六——

食神  丁酉  辛七杀  

戊正财

正官  庚戌  辛七杀  

            丁食神

壬正印

日主 乙亥 甲劫财

己偏财

偏印  癸未  丁食神

      乙比肩

 大运:4辛亥 14壬子 24癸丑 34甲寅 44乙卯 54丙辰

本造女命,年干食神虽能克制月上官星,惟属惰性之克,且食神复受时干偏印活性遥抑,因此食神克官之力甚微,以是月上正官夫星与日主作合,其情尚称真切,月柱乃代表一个人之青年阶段(约18~~34岁左右),况其余干支不见明显正官夫星,故可知本造之姻缘最迟不超34岁。

壬子运(14~~24岁间),大运干支与原局之官星或夫宫,悉无活性交惑现象,婚期当不在此运中。癸丑运(24~~34岁间),运支恰为夫星归库之地,益且大运干支和原局官杀星纷呈活性交感(运中偏印引出命中官星,运支丑土,合酉、刑戌、冲未,皆感应出杀星),该运又属青年期之最俊十年,故知其姻缘迹象甚明。

24岁庚申流年结识未来之丈夫,25岁辛酉流年,两人情意缠绵,出双入对;26岁壬戌流年,岁支戌土刑出运支丑库中之夫星(正官庚金入库于丑)合人本命日主,遂于大年初三缔结秦晋之好。婚后半载即得一女,此女因于25岁辛酉年所孕,流年干支皆与本命元神同一性别,属同性相彰之交感,故为女胎;一年二喜,可谓福祥。惟以丑运结婚,冲动时支未中己土偏财婆婆星,复刑动月支戌上长辈宫,故恐于婚后和婆婆缘份疏淡,易生误会。

原局年、月两柱不见比劫兄弟姊妹星,复有透藏得力之官杀占据年月两柱以抑制此劫之早现,故而本造排行是长女,日、时两柱分藏比、劫,有合而无破,其下尚得二弟二妹。

例七——

            戊正印

伤官  壬辰 乙偏财 

            癸食神

戊正印

正财  甲辰 乙偏财

癸食神

            壬伤官

日主 辛亥  甲正财

甲正财

劫财  庚寅  丙正官

戊正印

大运:1乙巳 11丙午 21丁未 31戊申 41己酉 51庚戌

本造男命,原局正印母星与偏财父星双双并藏两辰,且辰又恰属二者冠带之地,不遇刑冲破害,故知父母皆寿,其中正印母星尚迤逦长生于时柱后期之阶段,当知母寿较父寿更永。

丁未大运,运干七杀与原局天干之伤官、正财、日主三者产生活性交感,运支未土乃正财之库,并与原局地支两辰一亥产生活性交感,所以,该运十年中,一些较为突显的事件,大多和七杀、伤官、正财、比肩、正印、偏财、食神、偏印等六神所含射之人、地、物、性有关;其事件演发概况如下。(1)21~24岁服兵役(官杀或比劫事征)。(2)24岁乙卯年结婚成家(正财事征)。(3)24岁和27岁分别得子得女(官杀事征)。(4)26岁丁巳年受诈欺集团所骗而破财(七杀、比肩、财星并联事征)。(5)28岁己未年再因购屋而受建商恶意骗去巨款(七杀、比肩、财星并联事征)。(6)28岁己来年尚有丧父之痛(偏财事征)。(7)29岁庚申年因经商受朋友所害而大破财利,几至一蹶不振(比肩、财星并联事征)。(8)29岁庚申年弃商而从事教学工作(伤官事征)。(9)30岁辛酉年因财务而引致官讼是非(财星、官杀并联事征)。(10)30岁辛酉年尚客串从事文化出版工作(食神事征)。(11)30岁辛酉年尚积极修建品格、信誉与名望(偏印事征)。

以上所列各件突显事征当中,与人象有较密切关联者,计:结婚、得子、得女、父丧、教授学生等件,兹再就人象方面予以扼要补述之:23岁甲寅年,正财妻星透藏且事入本命妻宫,故而巧识其未来之妻子。24岁乙卯年,天干乙庚合,地支寅卯辰会方,感应财星至剧,遂奉父母之命完婚。25岁丙辰年得子,此子乃24岁乙卯年所孕,流年干支皆与原命日主同性,故育成男胎之或然率较大。27岁戊午年得女,此女乃26岁丁巳年所孕,岁支巳火与原命局亥水活性交感,冲出巳中正官丙火女儿星,合入本命日主,故而育成女胎之或然率较大。28岁己未年,偏印透藏,刑动原局两辰中的正印与偏财,而印星乃含射笼统人象中之父母,偏财含射明确人象中这父亲,故此该年有丧父之痛。29岁庚申年,壬水伤官长生于申,岁中申金复与原局中两辰相合、与亥水相穿、与寅木相冲,均呈活性交感,申中所长生之伤官,对本命造成激荡,故而导致本命愤而改行教学。

例八——

            庚劫财

正官  丙申  壬伤官  

戊正印

            丁七杀

正财  甲午  己偏印 

日主 辛酉   辛比肩

丁酉 七杀   辛比肩

大运:7癸巳 17壬辰 27辛卯 37庚寅 47己丑 57戊子

本造女命。壬辰运19岁甲寅流年,于参加大学母校所举办的寒假冬令营期间,结识了同校另一科系的男学长,而该位男学长即为其七年后之婚姻对象。今查19岁流年地支寅木与原局年支申金相冲,冲出寅中丙火官星来合日主辛金,遂缘此而认识了一位可能成为其日后丈夫之异性,且由于因冲而起,故主在出外活动中相遇。

21岁丙辰流年,与日柱天地鸳鸯合,二人几欲结离,后来因故而将婚事延缓。26岁辛酉流年,岁干之辛金彰显日主辛金之决断力,助合原局年干之丙火官星,岁支酉金也来刺激夫宫之酉金,姻缘天就,终于结婚成家;辛酉流年,岁支非旦感应到夫宫,同时尚感应到时支子息宫,故而因此受胎怀孕,由于流年干支和原局日主、时支同性相彰显,设若于该年受孕。当以同属本人性别的女胎成份居大。

辛卯大运27岁壬戌流年,岁干伤官子息星,合入原局子息柱中,岁支戍土复穿引时支子息宫,虽然一度惊动胎气,幸喜终于顺利产下一女婴。28岁癸亥流年,农历二月下旬再度受孕,因为此年岁支亥中所藏壬水伤官恰属子息星,且与日主异性,故而该年之受孕、应以男胎之或然率为最高,果然,于同年农历十二月上旬,平安地产下一男婴。29岁甲子流年,岁支食神子息星与原局年月地支申、午发生活性交感,涉及子息事征之迹象甚明,故而三度受孕,由于岁支食神人元与日主同性,复与原命交感至深,是以此年之受孕,亦应以女胎之成份居大,果然,本造于阳岁乙丑流年,欣获次女,且此女出生当时,其父近陪身侧。

注:前述例说中多次提到受胎性别之预测法,通常均以要命八字为主要依据。惟设若夫妻二人之命造,其日主恰分属阴、阳异性(如夫命日主为乙,妻命日主为戊;或如夫命日主为丙,妻命日主为辛……等)者,则不分夫、妻皆可适用。此外,对于夫妻二人命造中之日主均属同性者,一般虽以妻命之八字为准,然亦有以命中子息星气势较强的该配偶之八字为准者。

第三节  六神的地象和物象

一、六神所含的地象——本教材开宗明义第一章即以介绍过天干、地支所象征的方位属性,不过那是以五行为主而划分的地理方位,跟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文旨稍有不同。

命学上,涉及地理方位之判断技巧大致有三:(1)以五行为主。(2)以六神为主。(3)以四柱结构为主。这三种技巧,均各有其长处与短处,请见下列比较:

(1)以五行为主的技巧:可显示地球空间的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中央、原处等地理方位,但却无法表达生人主体的前、后、左、右、上、下、高、低、内、外、远、近、平行、斜向等地理方位。

(2)以六神为主的技巧:可显示生人主体的前、后、上、下、高、低、内、外、远、近、平行、斜向、中央等地理方位,但却无法麦达地球空间的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原处等地理方位。

(3)以四柱结构为主的技巧:可显示主体附近的前、后、上、下、左、右、内、外、远,近等地方位,但却无法表达整体空间的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高、低、平行、斜向、中央、原处等地理方位。

有关利用五行与四柱结构以判断地理方位的技巧,后面高级课程还会陆续跟大家谈到,这里暂不论述,仅就六神之含射范围为文探讨。

 由前比较得知,六神所可能显示之地象有「前、后、上、下、高、低、内、外、远、近、平行、斜向、中央」等十三项;本来,六神应该尚可表达「左、右」两项方位,然事实上六神所含射的左、右方位,乃一甚难澄清之理念,因其涉及过度主观的意识型态问题,是以不易合理确认。缘此之故,我虽于文中提出易学河图数阵勉为阐释,惟其主要目的,乃在激发同学们之思路,至于它的实用性,则尚有待商榷,这点希望大家能够留意。

六神不但具有「方位感」,同时还具有一种模拟性质的「地位感」,这种地位感,我们一般都称之为「地方」或「地区」。譬如:「学校」和「补习班」乃是行使教育功能的地方,「警察局」和「法院」乃是维持社会治安的地方,「户政机关」和「地政机关」乃是提供人民服务的地方;又如:云集较多商店的地方叫做「商业区」,云集较多任务工厂叫「工业区」,文化气息比较浓厚的地方叫做「文化区」…….等等。以下特根据六神的重要涵义,逐一介绍其类比地象:

       (1)官杀的类比地象——官杀最主要的涵义不外『规范质』 、『约束性质』、『强制性质』 、『压迫性质』 、『武力性质』及『同位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官杀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司法机关、警察机关、军营团部、黑道地盘、监狱、海关、空中、陆地、楼上、屋顶、山岳……等等场所。而其中正官代表的位阶为后方、上方、最高处以及内部;『七杀』所代表的位阶为后方、上方、最高处以及外部。

   (2)印星的类比地象——印星最主要的涵义不外『帮助性质』 、『服务性质』、『慈善性质』、『公益性质』、『补给性质』及『输入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印星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各级行政机关、慈善机构、寺庙、教堂、厨房、餐厅、食品行、面包店、农地、入口处……等等场所。而其中『正印』所代表的位阶则为后方、上方、次高处以及外部;『偏印』所代表的位阶为后方、上方、次高处以及内部。

    (3)比劫的类比地象——比劫最主要的涵义不外『同类性质』 、『中心性质』 、『交会性质』 、『平位性质』 、『劳动性质』、『工作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比劫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工业区、工厂、办公室、工地、社团中心、十字路口、圆环、车站、机场、平台、起居室……等等场所。而其中『比肩』代表的位阶则为中心、中间、平地以及外部,『劫财』所代表的位阶为中心、中间、平地以及内部

    (4)食伤的类比地象——食伤最主要的涵义不外『教授性质』 、『指导性质』 、『人化性质』 、『艺术性质』 、『表演性质』及『输放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食伤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教育机关、学校、补习班、训练所、运动场、报社、出版社、书局、艺廊、歌厅、电视台、厕所、出口处……等等场所。而其中『食神』所代表的位阶则为前方、下方、次低处以及内部;『伤官』所代表的位阶为前方、下方、次低处以及外部。

    (5)财星的类比地象——财星最主要的涵义不外『酬偿性质』 、『财利性质』 、『交易性质』 、『器用性质』 、『物欲性质』及『低位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财星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商业区、商店、市场、百货公司、金融机构、房地产公司、舞厅、酒家、餐馆、地下室、山谷……等等场所,其中『正财』所代表的位阶则为前方、下方、最低处以及内部;『偏财』所代表的位阶为:前方、下方、最低处以及外部。 

  三、地象与物象的实例演说——有关六神所含射的地象与物象,己详为介绍如上,这些一概念、对于我们判断命运事征方面,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大家能够多加领会熟习;兹再针对六神的地象与物象,举出数例予以重点演说:

例一

正财  丁酉  辛 正印      

                己 正官

正财  丁未  丁 正财

            乙 伤官

            甲 食神

日主  壬寅  丙 偏财

                戊 七杀

            戊 七杀

食神  甲辰  乙 伤官

                癸 劫财

大运:4戊申 14己酉 24 庚戌  34辛亥   44壬子 54癸丑

本造女命,原局代表「前方」的食伤、财星,五行属木火;代表「后方」的官杀、印星,五行属土金。所以本造一生较为重要的居处环境,其前方常存在木、火之特征,其后方则常存在土、金之特征。事实上,本造童年之祖居即坐西朝东,而且宅前面对着数楼高大之竹林,宅后则是一片雳谷用之空地。

迨至少年时期,祖辈又在老屋对面竹林之地点上,另建新宅,此宅乃坐东朝西,与旧厝相对,而所对之旧厝,实日据时代竹造之房舍;此外,新宅的后方,恰亦为别户农亲之大谷场。

其后出嫁于归,夫家宅第属于三合院式,屋向竟亦坐西朝东。夫家附近则悉为农田与空地。婚后随夫外出他乡创业,曾播迁多次,而每遇有居住较久的房宅,其前方必常见与木、火属性相关之征象,其后方常见与土、金属性相关之征象。(注:讨论方位问题往往须配合五行属性与四柱结构,详情容留高级课程再进一步之例证)

己酉大运22岁戊午年,正财合入本命夫宫及月支寅、未之中,与夫星、夫宫同时交感,并且暗化财星,故而夫妻二人合订大厦套房数间。与建年余,至25岁庚申流年,岁干与原局食神活性交感,岁支与原局日支相冲。此年事涉食神、偏财、七杀、偏印、比肩,遂发生建商卷款潜逃。恶意毁约之诈欺事故,损失不谓不重。

 30岁丙寅流年,与大运产生活性交感,导出财星之事象,故而该年以其本人名义购买一部豪华轿车;尤有甚者,原局财星属火,丙寅流年火行亦透藏得力,购车时闻复在夏季火行当旺之令,于是,当轿车让其自由挑选颜色时.此造毫不犹豫即指定红色车系。

 例二——

癸  食神

比肩  辛丑 己 偏印

           辛 比肩

正印  戊戌 戊 正印

辛 比肩

丁 七杀

日主  辛巳 丙 正官

           庚 劫财

           戊 正印

伤官  壬辰 戊 正印

乙 偏财

           癸 食神

大运  3丁酉  13丙申  23 乙未  33甲午  43癸巳  53壬辰    

 本造男命,原局月柱与时柱天克地冲,年柱辛丑所透藏的日主外廷气息,遂遭窒塞而无法顺利接续至日柱或安全抵达至时柱;像这样的情形,我们便称时柱有将比肩阻绝于月柱之外而使元神气息断续之作用,类此作用常可视之为一种凶厄隐伏之兆。

23岁癸亥流年正行交脱运程,大运丙申上下缠合日柱辛巳,大运乙未复与年柱辛丑天克地冲,四柱分崩析离,元神严重逸散,于是便在该年发生严重车祸,经送医开刀急救后,不幸竞成植物人,亦云世间惨事。车祸之所以发生,乃因本造快速行车当时,突自右前方之叉路中冒出一部黑色轿车,以致追撞引祸;而观癸亥流年,太岁之干支六神「食神、伤官、正财」与原局时柱之干支六神「伤官、偏财、食神」,皆含射前方或右方之地象,且其中的食伤亦代表知能,财星亦代表车辆,水行亦代表黑色,故而难免因车祸而丧失知能;造化之弄人,无巧于此。

例三——

正印  辛巳 丙 偏财

庚 偏印

戊 七杀

偏印 庚寅 甲 食神

丙 偏财

己 正官

日主  壬辰  戊  七杀

            乙  伤官

            癸  劫财

七杀  戊申  庚  偏印

            壬  比肩

            戊 七杀

大运 4己丑  14戊子  24丁亥  34丙戌  44乙酉  55甲申

本造男命,乃国内某党政显要之妻弟(即小舅子)

丙戌大运40岁庚申流年,远行美国,借住于其外甥(即前提该显要之子)的闲置别墅中,某日自外返回别墅时,遭旅美台湾独立联盟份子预设于大门内之弹药炸死;据闻此一事件纯系误杀,歹徒之对象实非此造本人。

今观丙戍大运,与原局日柱天克地冲,交感至剧,且该段运程又属火上燥烈之时空(丙属烈火,戌属燥土),庚申流年一方面冲出原局寅中丙火,一方面再刑出原局巳中丙火,火星四射,终不免遭逢火厄,亦云惨矣!复查流年庚申所属之印星含射建筑物之入口处,而相冲之「辰、戌」所属七杀本气也含射暴徒或暴力因素,自然蕴酿出类似以上之情境与事件。

例四——

七杀 辛丑 己 偏财

      癸 偏印

      辛 七杀

食神  丁酉 庚 正官

      辛  七杀

日主  乙丑  己  偏财

癸  偏印

辛  七杀

伤官  丙子  癸  偏印

大运  4戊戌  14己亥  24庚子  34辛丑  44壬寅  54癸卯

 本造女命,原局代表前方之食伤、财,五行属火土,代表后方之官杀、印,五行属金水,故其一生较为重要或较为重要或较为长期之居处环境,前方常见与火、土属性有关之征象,后方则常见与金、水属性有关之征象;此外,由于日主乙木元神虚浮天干,命中七杀透藏得令,也将影响本人潜意识,于可能范国内,每选择地势较高之处所居住或作息。

事实上,此造童年乃生长于彰化郊区,老家对面不远处即为学校之操场,且门前左斜方及右斜方均各有一根电残杆;宅后则有一家汽车板金修理厂,该修理厂后方约五十公尺处尚有一条排水圳。目前(25岁当时),本造因职业关系,赁居台北某大厦公寓四楼,而该大厦斜对面恰有一家金融机构及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大厦后方的邻街则有一家派出所及某区之户政事务所。

再观原局,财杀两强,一得令一得势,时支偏印亦独旺于一隅,由于财星可含射车辆等供人享用之交通工具,官杀可含射警卫性质或管理性质之职务,印星可含射安全、舒适、服务等之特点,故而本造自专科学校毕业以后,便长期任职于铁路局,在高级列车上从事服务旅客兼播音之工作。

例五——

比肩  庚寅 甲 偏财

丙 七杀

戊 偏印

伤官  癸未 已 正印

               丁 正官

           乙 正财

日主  庚午 丁 正官

           己 正印

正印 己卯  乙 正财

大运  3甲申 13乙酉  23丙戍 33丁亥  43戊子 53己丑

本造男命,于丁亥大运中的37岁丙寅流年,岁干丙火七杀与原局天干两庚一己同时构成活性交感,岁支寅木亦与大运、原局之亥、午同时构成活性交感,此年必较多突显事象当可预知。

今试举出丙寅一年中所发生的几件要事:甲午月,购买一台冷气机,此乃因原局庚金冲出流月天干之甲木合入时干己土,甲属财星,故与交易行为有关,然而所买该台冷气机,使用不到一月即数度故障,几至与店家引起纠纷,此又因流年与流月皆涉及[木生火]之形态,火再去可日主庚金,庚金又去可流月天干甲木,原局月干癸水又回克岁、运天干之内丁火,原局时干偏印又反克癸水伤官,如是形成连环相克,难免引致交易不顺,类此现象当延续至丁酉八月份以后,火神气息明显收钦之时为止。

是故,乙未月再行购买一部中古轿车,亦常发生毛病,与车商闹得甚不愉快;丙申月,与驾车外出洽事时,连续两次因交通达规事件而遭警察取缔罚款,此乃由于丙申月杀星出头克入原命双庚,地支申金又来冲寅,损及寅中财星,而七杀可含射警察,财星可含射汽车和金钱,庚金比肩可含射本身,所以难免因自己之疏忽而违规破财。

丁酉八月,携眷驾车旅游,不幸于十字路口遭侧方来车撞及,非但车辆受损,家人亦负伤,大破财利,嗣后尚因该次车祸而引生官讼,至感无趣,这是因为丁酉月官星出头,舆原局伤官活性交感,而该年时空复落于丁亥运程内,运干正官发出电磁波催激「伤官冲官」之事象。

至己亥十月,际遇始渐归平静;流月天干己土冲出原局月干癸水伤宫,由于商业上之需要而寄出数封国外信函,此即伤官所含射之文书征象,惟因接下之庚子、辛丑两月,皆不见甲木或乙木引回伤官,也未遇戊土招回伤宫,故该年终难期望获得国外回晋。

例六——

伤官  丙辰 戊 正财

           乙 比肩

癸 偏印

正印  壬辰 戊 正财

           乙 比肩

癸 偏印

日主  乙卯 乙 比肩

伤官  丙戌 戊 正财

辛 七杀

           丁 食神

大运  l癸己  11甲午 21乙未  31丙申  41丁酉  51戊戍

本造男命,11岁丙寅流年,丙火伤官透藏,而伤官可含射教育用品;该年庚子月,庚金正官可含射钥匙、容器等物。由于流年丙火伤官克制流月庚金正官,所以本造上学用的书包,便于庚子月发生锁扣损坏之情形,而锁扣损坏后之书包,仍继续使用至翌年(丁卯年)之癸卯月,始由其母予以修理复原,考其原因,实乃癸卯月之癸水偏印反制丁卯年之丁火食神,使当初造成灵坏锁事故之主角——「火星」,得遭有效之偃息,其气遂止

例七——

七杀  己丑 己 七杀

           癸 比肩

           辛 偏印

正财  丙子 壬 劫财

           癸 比肩

日主  癸未 己 杀七

丁 偏财

乙 食神

比肩  癸亥 壬 劫财

           甲 伤官

大运  5乙亥  15甲戌  25癸酉  35壬申  45辛未  55庚午

本造男命,37岁历历十二月(因已过多至,故流年需以翌年丙寅论之),平时均停放于自家店面前的马路边之韩国宝马牌轿车,竟然遭小偷窃走,嗣后始终未能寻回。考其原故,实乃因流年丙寡,财星透藏,而财星可含射轿车;大运壬申,劫财透藏,而劫财可含射宵小;今流年丙寅遭大运天克地冲,冲去火神财星,故难免发生轿车失窃之懊恼事件。再观原局天干舆地支,均不见强而有力的辛金以合住丙火。由此遂知其所失窃之轿车。终难寻回。

 

第四节  六神的心性征象

宇宙中最神奇而又最令人不解的,大概要算是人的心性了,自古以来,即有许多先贤圣哲不断尝试着剖析人类心性的问题,然而却都一直未能获致令人满意之结果。

在近代心理学尚未充分发达以前,古贤研究人的心性,大体均从简易二分法着手,也就是把人的精神本质硬性区分为「善」、「恶」两端来加以讨论,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学说约有如下五派:

(一)孟子的人性本善论——此派学说认为人的心性乃是先天本善的,在人类的天赋中,存在着一股绝对超善的倾向;所以孟子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又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惧侧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侧隐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侧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孟子由此而肯定人性本善之论点。

(二)荀子的人性本恶论——此派学说认为人的心性乃是先天本恶的,人类必须经由后天不断的努力。才能逐渐显出善性;所以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又说:「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仪然后治」,又说:「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今将以礼仪积伪为人之性邪?然则有曷贵尧禹,曷贵君子矣哉!凡所贵尧君子者,能化性,能起伪,伪起而生礼仪」,荀子由此而肯定人性本恶之论点。

(三)告子的性无所谓善恶论——此派学说认为人的心性实在无所谓善与不善,它就好像柳树一样,水源在哪里,它就往那里生长;所以告子说:「性犹杷柳,义犹柯卷,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杷柳为柯卷」又说:「性犹湍水也,决垄呆方则束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气告子由此肯定人性无所善恶之论点。

(四)扬雄的善恶共存论——此派学说认为人的心性乃是善恶相混而共存的,凡人有心修善。则久而必成其善,凡人有心修恶,则久而必成其恶;所以扬雄说:「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扬雄由此肯定人性既有善根亦有恶根之论点。

(五)王充的人性三品论——此派学说综合了孟子、苟子及扬雄这三家之见解,认为人可分为三品,上品之人其性本善。中品之人其性善恶相兼,下品之人其性本恶;所以王充说:「实者,人性有善有恶,犹人才有高有下也::余固以孟轲盲人性善者,中人以上者也;苟卿盲人性恶者。中人以下者也;扬雄言人性善恶混者.中人也」,王充由此肯定人性分为偏善、中庸、偏恶三品流之论点。

    看完以上所提各家论说,我们当知历来诸贤对于人性之观点是多么地不一致了。事实上,人类的心性确受许多因素所影响。而其发展表现方式更是令人难以想象之复杂;据近代心理学家研究的结果,人性之发展,必与遗传、生理、家庭、种族、社会、文化等因素有着极为密切之关系.且其表现于外者,也非仅止于喜、怒、哀、惧、爱、恶、欲而已。诸如这些,委实不是以简单的「善」、「恶」二分法则就能有效度量的。所以.近代学者,遂不得不将心理学的门类,依各种不同层面细分为:生理心理学、比较心理学、差异心理学、发展心理毕、动机心理学、学习心理学、心理计量学、知觉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以及应用用心理学等十余类专门科目,予以个别之探索研究,可见有开心性之间题,诚非单纯。

    本讲义因格于主题和篇幅。无法有系统地从现代科学的角度详为剖析心性之间题,仅能就纯粹命理哲学的立场来加以探讨,不过。以命理学的方式研究人的心性t有时往往反较其它学术方法贴切而实际。   

    一、六神含射之单一心性

    (一)人类的五大天性——不分任何种族、国籍与肤色,只要是人类,便具有下述五种天赋之基本心性(以下简称天性或本性),其间的差异不在于此等天性之有无,而在于此等天性发展之模式与程度。这五种天赋心性即:(1)追求独立人格及合群团居之性。(2)追求广泛知识及生存技能之性。(3)追求安定生活及物质享用之性。(4)追求自我超越及强势地位之性。(5)追求社会伦理及公共道德之性。

    人类具有如上五种基本天性,乃是早经公认的事实,而且这五种天性,似乎有随着人类身心之成熟度而逐渐累进发展的现象。绝大多数的人,在童年至少年此一阶段中,他的第一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呈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幼年成长期」;在幼年至青年此一阶段中,第二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呈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少年学习期」,在少年至中年此一阶段中,第三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星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青年立业期」,在青年至晚年此一阶段中。第四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星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中年立功期」,在中年至老年此一阶段中,第五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晚年立德期」很巧的是。前述的人类五大天性,恰可用命理上的六神来加以套入演绎:

1、比劫﹏﹏可以代表人类追求独立人格及合群团居之性。

2、食伤﹏﹏可以代表人类追求广泛知识及生存技能之性。

3、财星﹏﹏可以代表人类追求安定生活及物质享用之性。

4、官杀﹏﹏可以代表人类追求启我超越及强势地位之性。

5、印星﹏﹏可以代表人类追求社会伦理及公共道德之性。

每一个正常之人,或多或少均有以上所述五种先天心性,然而这些心性是否得能获致实质之发展,则又需赖后天气运之有效配合才行;凡人都有渴求大量财富与高超地位的天生本性,但却未必人人皆能充分达成这个心愿,由此可知,人的性情和其内在「意识型态」有密切关系,惟与其外在「成就高低」并无直接而显着之关系。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字原局中「比劫」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超乎常人的自立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独立性以及接触群众的渴望。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字原局中「食伤」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令人侧目的学习能力和丰富的知识才艺;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表现欲以及追求知能的渴望。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争原局中「财星」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异常优秀的理财能力和盈裕的金钱财富;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物质观以及拥有财富的渴望。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字原局中「官杀」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冠绝群伦的领导能力和高超的社会地位;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责任感以及服膺原则的渴望。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字原局中「印星」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坚毅不辍的修持能力和出名的德善行为;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同情心以及冀圆和平的渴望。

   (二)六神的单一心性——所谓六神的单义心性,就是指各组六神与日主之间的单纯对应关系而言,而由此类单纯对应关系所呈现之心性,又须视各组六神气势之强弱来决定其得当与不得当之程度,以下逐一说明之:

   1、比劫的单一心性——由于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之差别,比劫与日主间的对应关系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①它和日主处于平行、平等、对流、对立以及公平竞争之地位。②它能将日主之气势有效地强化、增益、延伸、彰显以及巩固。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一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比劫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项心性中之一项甚或多项:

    (1)对等观念很浓厚,不管于己或于人,总认为某一方付出有多少,另一方应相对的作多少之付出。

    (2)竞业心很强,常寻找适当的人或事物为假想之竞争对象或克服标的。

    (3)自主意识较为鲜明,多数时间偏信自己的见解与能力,不容易受他人之影响或左右。

   (4)自尊心比一般人强烈,较无法容忍他人任意之规谏、批评、耻笑、差辱与攻汗。

    但是,设若比劫的气势过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苛薄寡情』的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妒忌好强』的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泥顽固执』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孤高冷僻』之习性。

    反之,设若比劫的气势过度衰颓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不知节制』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散漫小心』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游移不定』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自尤自卑』之习性。

    2、食伤的单一心性——由于主、客观因素之差别,食伤与日主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方面:①对日主元神而言,它乃受日元所生之物,亦即食伤能泄化日主。②对比劫而言,它乃受比劫所生之物,亦即食伤能泄化比劫。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一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食伤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项心性中之一项甚或多项:

(1)感性较一般人强烈,容易对本身有兴趣之事物融入特殊情感。

(2)思路比一般人宽广或深邃,往往能想人所不曾想者,言人所不敢言者。

(3)表现欲较高,每想将自身的独到知识或技能充分显扬于外,公之大众。

(4)诱发性甚佳,常能轻易导引自己或他人进入某些预期之境况中。

    但是设若食伤的气势过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l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感情用事』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空幻浮夸』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演变成『狂傲任性』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娇柔惑众』之习性。

    反之,设若食伤的气势过度衰颓的话,则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冷漠寡情』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现实自闭』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乡愿愚味』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呆板无趣』之习性。

    3、财星的单一心性——由于主、客观因素之差别,财星与日主间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方面。对日主元神而言,它乃受日元所克之物,亦即财星能盗损日主。对比劫而言,它乃受比劫所克之物,亦即财星能盗损比劫。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一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财星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项心性中之一项甚或多项:

(1)支配欲心很强,每每设法运用他人它事或它物以助自己达到预期目的。

(2)占有欲很强,对于本身所感兴趣之事物,每有锲而不舍的追求动力。

(3)物质观念浓,常以有形之金钱价值作为衡量周围人事物之标准。

(4)酬赏意识鲜明,喜欢以实质利益作为本身行事之前提或承允他人效劳之代价。

但是,设若财星的气势过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好逸恶劳』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蛮横专制』之习性,上述第3小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媚上轻下』之习性,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疏义离恩』之习性。

    反之,设若财星的气势过度衰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苟且偷安」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蛮不在乎』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轻忽财物』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草率随便』之习性。

   4、官杀的单一心性——由于主、客观因素之差别,官杀与日主间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方面:①对日主元而言,它乃克制日元之物,亦即日主能盗损官杀。②对比劫而言,它乃克制比劫之物,亦即比劫能盗损官杀。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一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官杀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项心性中之一项甚或多项:

(1)自律性与警觉性甚佳,常能以各种办法适当约束、警惕、鞭策自己或他人之言行。

(2)服从性比一般人高,对于合理之法律俗规,有较大之容忍度与奉行倾向。

(3)责任心很强,容易适应较一般人为多的工作负荷与压力。

(4)理性观念凸显,尤其对于人事方面,常能发挥特殊之管理效率。

    但是,设若官杀的气势过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胆小狐疑』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优柔寡断』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自甘奴役』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变态凌虐』之习性。

    反之,设若官杀的气势过度衰颓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自由放任』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恣意不拘』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逃避责任』的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姑息养奸』的习性。

5、印星的单一心性——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差别,印星与日主间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方面:①对日主元神而言,它乃生助日元之物,亦即日主能泄化印星;②对比劫而言,它乃生助比劫之物,亦即比劫能泄化印星。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二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印星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上各项心性中的一项甚或多项:

    (1)荣誉感较强,喜欢树立美好之形象,并期望获致社会公信及大众之赞许。

(2)信托心较高,往往能将重要事务信托于他人管理执行,同时也能受他人之信托。

(3)传统心较浓厚,对于优良伦理道德习尚的维护,常有一股超然之使命感。

(4)服务助人意识鲜明,深具同情心.能较一般人乐于奉献牺牲并扶危救急。

    但是,设若印星的气势进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虚荣粉饰』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怠惰依赖』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食古不化』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心肠太软』之习性。

 反之,设若印星的气势过度衰颓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自以为是』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倔强刚愎』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喜新厌旧』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斤斤计较』之习性。

二、六神含射之复合心性

 所谓六神的复合心性。就是指每一种六神与其它六神互相对应后所显示之心理行为或性情特征,这种复合心性,大多涉及人的行为态度和事象之联结关系,因此是最不容易解释得清楚的一类心性。   

 为了使大家易于明白起见。我打算将此一课题分成「同我」、「泄我」「我克」、「克我」以及「生我」五大部分,逐一区段陈述,庶免造成行文纠葛的紊乱情形。在尚未正式讨论主要课题以前,我们不妨再一次对六神间的「生、克、同、泄」等关系,建立更深一层的概念认识。

 所谓「同我」,在一般情况下,实有「强化我、充实我、彰显我或同类互相对比」的意思,这股同力如果适切的话,能使主体的质能趋于平衡、稳定、正常。但是,倘主体的正、负二面(亦即正星与偏星双方)。正方的气势太弱而负方的气势太旺时(例如正官弱极,七杀旺极),正方无法有效平衡负方,此际再遇偏星来加强负方,负方必因过度膨胀其单方面气势,而不容易保持客观之立场,这就好比调皮的学生交上好玩的朋友。必然更加调皮好玩。时间一久,便可能荒废其正常课业之进修。反之,当主体的正方气势太旺而负方气势太弱的时候(例如正官旺极,七杀弱极),负方无法有效平衡正方,此际再遇正星来加强正方,也必使正方因过度膨胀其单方面气势,而导致失衡的情形发生,遣就好比文静的的毕生交上内向的朋友,必然更加内向文静,时间一久。便可能影响其正常人格的发展。

 所谓「泄我」,在一般情况下,实有「疏通我、导引我、显露我或消耗我、拖累我」的意思,这股泄力如果适切的话,能使我泄者的质能发挥到极致。但是,倘受泄者气势太弱而泄者气势太旺时(例如官杀弱极,财星旺极),将使受泄者的内涵甚快耗散而呈空虚状态,或暂失其原有之活泼作用.这就好比在小池塘上开了一条大河道,池塘里的水很快便会干涸掉,当然鱼虾也难以生存其中了。反之,当受泄者气势太旺而泄者气势太弱的时候(例如官杀旺极。财星弱极),受泄者则又很可能窒碍了泄者质能的正常运作,遣就好此在大海边开了一条很小的沟渠,不消多久,该条沟渠便很可能遭沙石珊贝或海草杂碎淤积阻塞,形成瘫痪。

 所谓「我克」,在一般情况下,实有「外物为我所操纵、掌握、开发或运用、磨损」的意思,遣股克力如果适切的话,能使受克者的质能发挥到极致。但是,倘受克者气势太弱而克者气势太旺时(例如食伤旺极。印星弱极),受克者的质能很快便被磨损殆尽而呈空虚状态,或暂失其原有之作用。逭就好比一只笔操纵在多产的作家手上,由于使用频仍,当然该笔之磨损速度便很快。反之,当受克者气势太旺而克者气势太弱的时候(例如食伤弱极,印星旺极),克者则又令人有不自量力之感。其后果当然是倍觉疲累了。这就好比一个才疏学浅的人想要完成许多旷世巨作。其终必神消形劳概可预见。

 所谓「克我」在一般情况下,实有「我遭到外力所操纵,掌握、开发或运用、磨损」的意思,这股克力如果适切的话,能使我本身的质能发挥到极致。但是,倘若我的气势太弱而克我者的气势太旺时。则我本身的质能将遭大量之损用而呈空虚状态。或暂失其原有的自主作用,遣就好比一个体质赢弱的人,每天再受遇份繁重的生活压力折磨.当然容易累倒或病倒。反之,当克我者的气势太弱而我本身的气势太旺的时候,则克我者便会有力不从心甚或疲于奔命之感,遣就好比用一个能力差劲的主管去领导一群能力甚强的部属。往往难以达到预期之优良续效。

 以上扼要介绍了六神间的「同我」、「泄我」、「我克」、「克我」、「生我」等关系之六大概念,这些概念,非常有助于我们对六神所属复合心性之了解。由于「生我」及「泄我」的关系类属于同一范围,故可合并讨论之,而「我克」及「克我」的关系也类属同一范围。亦可合并讨论之,因此,以下之内容将归纳成:(一)同我、比我的复合心性型态。(二)生我、泄我的复合心性型态。(三)我克、克我的复合心性型态,并分从这三大方面逐次说明之:  

 壹——同我比我的复合心性形态

(一)比肩同劫财——比肩和劫财乃属同类,实为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①比肩乃与日主同类又同性之物,故可含射日主正面之性格。此类性格,容易表现于外在生活或公开性的言行中。劫财乃与日主同类却异性之物,故可含射日主反面之性格,此类性格,大多表现于内心世界或私生活中。

    ②比肩与日主二者有平等互换之功用,故比肩有时可权充日主,而日主乃所有六神之对应中心主体,也就是说,日主能与外界公开产生各种关系,因此,比肩可含射日主主动参与外界事务的心态,劫财则可含射日主被动参与外界事务之心态。

    ③凡八字中,比肩和劫财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不但能够积极参与外界事务,而且也拥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其待人接物较不偏袒,少生严重后果,故常能表现持平之作风。

    ④倘以比劫形容一个人的『身心』 ,那么,比肩可以含射外在的生理机能,劫财可以含射内在的心理机能,是故,凡八字中比肩的力量强于劫财甚多者,有比较重视一个人的行为表现或劳力运作之倾向,凡八字中劫财的力量强于比肩甚多者,有比较重视一个人的精神表现或心机运作之倾向。

    ⑤比肩的力量强于劫财甚多者,较为喜欢结交与自己的事业相关,或其行为、活动与自己相近朋友,亦即可以共伙的朋友;劫财的力量强于比肩甚多者,较为喜欢结交与自己的事业无亘接关联,但其私生活习性、观念与自己容易沟通的朋友,亦即可以共心的朋友。所以说,比肩强者易于合群而不易交心,劫财强者易于交心而不容易合群。

    ⑥凡八字中,比劫气势不弱者,其共通心性为对等观念浓厚、竞赛心很强、自主意识鲜明、自尊心较一般人强烈(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比肩强于劫财,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方式来表现,设若劫财强于比肩,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倾向于以心理理念方式来表现。

    (二)食神同伤官——食神和伤官乃属同类,实为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①食神能以同性关系泄化日主,而同性之泄,属无情之泄,其力不尽泄,故知食神乃表示:日主对知识概念的吸收扩展和技能才艺的学习应用方面,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狭义、静态、稳定、保守、持久、耐力、长程等之特质。伤官能以异性关系泄化日王,而异性之泄,为有情之泄,其力必尽泄,故知伤官乃表示:日主对知识概念的吸收扩展和技能才艺的学习应用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广义、动态、多羹、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质。

    ②食伤既然代表知识概念和技能才艺,故凡是一切属于知识与技能范畴之事物,像各种学术科系、表演工作及各行各业之技术等,其中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等等特质者,食神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其中『激越,快速、粗大……』等等特质者,伤官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

    ③凡八字中,食神和伤官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往往动静适常、可粗可比较,这种人不但具有保守的思想,同时也兼具新潮的观念,他(她)们对于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运用,常能维持平衡稳定之挥发效率。

    ④对各种学术科系而言,凡八字中食神强于伤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静态文章学科之趋势,譬如语文、哲学、史地、政治、法律、经济、企管,及其它以一论一为主研究宗旨的学科。凡八字中伤官强于食神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动态技术学科之趋势,譬如:物理、化学、医学、工程、交通、机械、农业、食品,及其它以『实用』为主要研究宗旨的学科。

    ⑤对各种行业技术而言,凡八字中食神强于伤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柔雅细致等特质之趋势,譬如绘画、音乐、文艺、插花、缝纫、设计、代书、内科医生……等等。凡八字中伤官强于食神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激动活跃等特质之趋势,譬如体育、舞蹈、武艺、特技、歌唱、劳工、律师、外科医生……等等。

⑥凡八字中,食伤气势不弱者、其共同心性为感性较为强烈、思域较为深广、表现欲较高、诱惑性较佳。(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食神强于伤官,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⑤项和第一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设若伤官强于食神,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方式或以前述第⑤项第二种符质之方式来表现。 

(三)正财同偏财——正财和偏财乃属同类,实为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①正财乃日主以异性关系所克之物,而异性之克,属有情之克,其力不尽克,故知正财乃表示:日主对生财工具的操纵管理和物质享受的追求创造方面,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狭义、静态、稳定、保守、持久、耐力、长程等之特质。偏财乃日主以同性关系所克之物,而同性之克,属无情之克;其力必尽克,故知偏财乃表示日主对生财工具的操纵管理和物质享用的追求创造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广义、动态、多变、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质。

    ②财星既然代表生财工具和物质享用,故凡是一切属于资财与器用范曜之事物。像职业、事业、金钱、薪资、利润、动产、不动产等,其中具有『静态、稳定、保守……』等等特质者,正财对之均呈现较一局之潜力倾向一劓意识倾向其中具有『动态、多变、新潮……』等等特质者,偏财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 

    ③凡八字中,正财和偏财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对于财星所属的人、财、物,不但能够感情与理智并重,同时也能良心与利益心齐驱,这种人之管理部属员工,往往恩威并济,且其追求财富的方式,亦多攻守相宜。

④对各种生财工具而言,凡八字中正财强于偏财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和平持稳性能之趋势,譬如:乖巧的员工、内向的下属、医疗仪器、办公桌椅、收款机、称秤、纸、笔、尺、镜,及其它以『平稳』为主要生财作用的工具。凡八字中偏财强于正财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风险粗旷性能之趋势,譬如:偏激的员工、外向的部属、主产机器、运输车辆、电钻、刀、剪、斧、锯、针,及其它以『魄力』为主要生财作用的工具。

    ⑤对各种事业职务而言,凡八字中正财强于偏财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安逸内聚等特质之趋势。譬如:土地交易、房屋买卖、门市生意、百货业、零售业、保险业、服务业,以及公司机关的内勤职务……等等。凡八字中偏财强于正财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机动外发等特质之趋势,譬如贸易商、汽车商、制造业、批发业、建筑业、工程业,以及公司机关的外勤职务……等等。

⑥凡八字中,财星气势不弱者,其共通心性为支配欲强烈、占有欲旺盛、物质观念浓郁、酬赏意识鲜明(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正财强于偏财,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1种持质方式来表现;设若偏财强于正财,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方式或以前述第⑤项第二种特质方式来表现。

(四)正官同七杀——正官和七杀乃属同类,实为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①正官能以异性关系克制日主,而异性之克,属有情之克,其力不尽克,故知正官乃表示日主对自我身心的约束控制和职权地位的建设拓展方面,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狭义、静态、稳定、保守、持久、耐力、长程等之恃质,七杀能以同性关系克制日主。而同性之克,属无情之克,其力必尽克,故知七杀乃表示日主对自我身心的约束控制和职权地位的建设拓展方面,具有激越、迅速、壮大、广义、动态、多变、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质。

    ②官杀既然代表制我能力和职权地位,故凡是一切属于法规与权威范畴之事物,像上司、长官、老板、法律、规章、契约,以及工作责任、家庭责任、社会责任等,其中具有「狭义、持久、耐力……」等等特质者,正官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某甲具有「广义、急促、魄力……」等等特质者,七杀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

    ③凡八字中,正官和七杀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往往文武兼资,能屈能伸,这种人不但懂得如何约束惕励自己,同时也懂得如何管理控制群众。他(她)们对于职位和权势的行使,常能维持允执厥中、刚柔适合的原则。

    ④对自我之约束力而言,凡八字中正官强于七杀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和缓持久等特质之趋势,譬如:造当调整活动、遵循法令习俗、选择座右铭、订立长程渐进式的理想目标等。凡八字中七杀强于正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激烈短效特质之趋势,譬如强迫禁制物欲、劳力折磨多心、拼命劳动工作、订立短程急促式的理想目标等。

    ⑤对外在之约束力而言,凡八字中正官强于七杀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顺服温和性的外力规范之趋势,譬如他人善意之忠告、上司合理之命令、长辈关怀之训诲……等等。凡八字中七杀强于正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顺服强制性外力亲范之趋势,譬如长官严厉之惩罚、地方恶霸之凌迫、政府硬性之规定、军警无情之镇压……等等

    ⑥凡八字中,官杀气势不弱者,其共通心性为:自律性与警觉性甚佳、服从性较高、责任心很强,理性观念凸显(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正官强于七杀,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⑤项第一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设若七杀强于正官,则上列各项心态将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或以前述第定项第二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

    (五)偏印同正印——正印和偏印乃属同类,实属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①偏印能以同性关系生助日主,而同性之生,其力不尽生,故知偏印乃表示日主对公益名善的修持推行和伦理道德的维护发扬方面,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狭义、稳定、保守、持久、耐力、长程等之特质,正印能以异性关系生助日主,而异性之生,属有情之生,其力必尽生,故知正印乃表示日主对公益名善的修持推行和伦理道德的维护发扬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广义、动态、多变、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质。

    ②印星既然代表公益名善和伦理道德,故凡是一切属于伦常与德善范畴之产物,像宗教信仰、善行善举、三纲五常、四维八德、修心养性等,其中具有『温和、狭义、保守……』等特质者,偏印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其中具有『激越、广义、开明……』等特质者,正印对之均表现较明显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

    ③凡八字中,偏印和正印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时常拥有适度的宗教信仰,然却并不迷信,有适度的伦理道德观念,然却并不守旧,这种人大多能够敬老尊贤,重视名誉,有信心承传优良道统,也有勇气修正不良传统。

    ④对公益名善之修持而言,凡八字中正印强于偏印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采用直接具体方法之趋势,譬如:造桥铺路、领养孤儿、参加劳军、举办义演、投身义工、参加义警等。凡八宇中偏印强于正印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采用间接、象征性的募捐、孝顺父母、教育晚辈等。

    ⑤对伦理道德之责任实践而言,凡八字中正印强于偏印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采用由外而内的实践趋势,譬如:仁人而后自仁、信人而后自信、立人而后自立、助人而后自助、爱国而后爱家…….等等。几八字中偏印强于正印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采用由内而外的实践趋势,譬如:自仁而后仁人、自信而后信人、自立而后立人、自助而后助人、爱家而后爱国……等等。

    ⑥凡八字中,印星气势不弱者,其共道心性为荣誉感较强、信托性很高、同情心很重、传统观念浓厚、服务意识鲜明(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偏印强于正印,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一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设若正印强于偏印,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方式或以前述第1项第二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

    贰——泄我生我的复合心性形态

(一)食伤泄比劫——食神与伤官同为泄化比劫之物,其中,食神能全力泄化劫财、伤官能力,没化比肩能力,故而食神和伤官二者的泄秀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异处,大致有如下数点:﹛注:所谓食伤泄比劫,亦即比劫生食伤之谓,二者意义相通,为免繁赘,故仅就泄力论之,以下(2)、(3)、(4)、(5)诸项,理由亦同,不再附加注说﹜。

    ①食伤之泄化比劫,犹如比劫拥有一条适当管道可将其内涵于以疏通发散出来;又好比吾人能够从原始天赋身心中发展出超越一般动物的知识与技能二样。所以,凡是八字中,食伤与比劫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合适的进取心、自尊心、对等观念及自主意识,同时也具备合适的感性、思想、表现欲及诱发性,这种人大多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与特殊的学习机会,而且也能善自运用其天赋的生理及心理条件,去认真学习知能以获致充实之身心,故其追求独立人格与合群团居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②设使比劫过弱,食伤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比劫的内涵将毫无保留地被食伤挥发殆尽,这种人的缺点是:较不能长期保守秘密、想法天真不切实际、立场易受外因动摇、好高骛远,难免不自量力、说多做少,不能身体力行。除此之外,有时散漫不经、想法游移不定、自尤自卑等习性出现。

    ③设使比劫甚强,食伤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比劫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本位感甚为强烈、过份循私护短、较为现实而不道人情、拙于表达内心感受,除此而外,有时尚并苛刻寡情、妒忌好强、泥顽固执、孤高偏僻等习性出现。

    ④八字比劫弱,食伤强,比劫由微弱的比劫转化成食伤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天赋资质,便能从事多项扩张身心的活动,而应付多方面的知识技能之拓展用途。反之,八字比劫强,食伤弱,比劫由强大能量转化成食慯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天赋资质,去关注于扩张少数身心之活动,或仅能以之应付单方面的知识技能之拓展用途。

    ⑤如果八字中比肩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伤官,如果八字中劫财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食神。以上两种泄化比劫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比劫积累过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二)财星泄食伤——正财与偏财同为泄化食伤之物,其中,正财能全力没化食神,偏财能全力没化伤官,故而,正财和偏财二者的泄化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异处,大致有如下数点:

    ①财星之泄化食伤,犹如食伤拥有一条这样管道,可将其内涵于以疏道发散出来:又好比吾人以知识技能为后盾而创造出金钱财富一样,所以凡是八字出现财星与食伤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合适的感性、思想、表现欲及诱发性,同时也具有官杀的支配欲、占有欲、物质观及欣赏意识,这种人大多拥有特殊的学习机会与甚强的谋生韧力,而且也能善自运用其习得的知识技能,去设法开拓财源以获致安定之生活,故其追求广泛知识及生存技能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②设使食伤过弱,财星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食伤的内涵势将毫无保留地被财星挥发殆尽,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好逸恶劳、蛮横专制、媚上轻下、疏义离恩之习性;此外。有时尚并随冷漠寡情、现实自闭、糊涂愚昧、呆板无趣等习性出现,

③设使食伤过强,财星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食慯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感情用事、空幻浮夸、狂傲任性、矫揉惑众之习性;此外,有时尚苟且偷安、满不在乎、轻忽财物、草率随便等习性出现。

④八字食伤弱,财星强,食伤由微弱能量转化成财星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知识技能,便能从事多项扩张性的活动,或应付多方面的金钱财富之拓展用途。反之,八字食伤强,财星弱,食伤由强大能量转化成财星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知识技能,或仅能以之应付单方面的账权地位之拓展用途。

    ⑤如果八字中食神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正财,如果八字中伤官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偏财以上两种泄化食伤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食伤横郁成秽,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三)官杀泄财星——正官与七杀同为泄化财星之物,其中,正官能全力泄化偏财,七杀能全力泄化正财,故而正官和七杀二者的泄秀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同处,大致有如下数点:

    ①官杀之泄化财星,犹如财星拥有一条适当管道,可将其内涵予以疏通发散出来,又好比吾人以金钱财富为后盾去建筑出社会地位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官杀与财星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合适的支配欲、占有欲、物质观及欣赏意识,同时也具备合适的自律性、警觉性、服从性、责任心及理性观念,这种人大多拥有甚强的谋生能力与高亢的工作热忱,而且也能善自运用其既有的经济能力,去伺机掌握权势以获致高尚之地位,故其追求安定生活及物质享用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②设使财星过弱,官杀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财星的内涵势将毫无保留地被官杀挥发殆尽,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优柔寡断、操持劳碌、变态凌虐的习性,此外有时有茍且偷安、蛮不在乎、轻忽财物、草率随便等习性出现。

③设使财星过强,官杀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财星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好逸恶劳、蛮横专制、媚上轻下、疏义离恩之习性:此外,有时有自由放任、恣意不拘、趋避责任、姑息养奸等习性出现。

     ④八字财星弱,官杀强,财星由微弱能量转化成官杀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金钱财物便能从事多项扩张事业的活动,或应付多方面的职权地位之拓展用途。反之,八字财星强,官杀弱,财星由强大能量转化成官杀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金钱财物,去做扩张少数事业的活动,或仅能以应付单方面的职权地位之拓展用途。

    ⑤如果八字中正财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七杀,如果八字中偏财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正官。以上两种泄化财星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财星积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四)印星泄官杀——正印与偏印同为泄化官杀之物,其中,正印能全力泄化七杀,偏印能全力泄化正官,故而,正印和偏印二者的泄秀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①印星之泄化官杀,犹如官杀拥有一条适当管道,可将其内涵于以疏通发散出来,又好比吾人以社会地位为后盾去推动出名善德操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印星与官杀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官杀的自律性、警觉性、服从性、责任心及理则观念,后时也具备合宜的荣誉感、同情心、信托心、服务意识及传统观念,这种人大多拥有高亢的工作热忱与宽容的恕道精神。而且也能善自运甲其客观的职权身份,去尽力宏扬德善以获致丰余之福泽,故其追求自我超越及强势地位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②设使官杀过弱——印星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官杀的内涵势将毫无保留地被印星挥发殆尽,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虚荣粉饰、怠惰依赖、食古不化、心肠太软之习性,此外,有时有自由放任,恣意不拘、趋避责任、姑息养奸等习性出现。

    ③设使官杀过旺,印星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官杀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胆小狐疑、优柔寡断、操持劳碌、变态凌虐之习性。此外,有时有倔强刚愎、自以为是、喜新厌旧、斤斤计较等习性出现。

    ④八字官杀弱、印星强,官杀由微弱能量转化成印星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职位权势,便能从多项扩张的活动上应付多方面的名善德操之拓展用途,反之,八字官杀强,印星弱,官杀由强大能量转化成印星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职位权势去关注于扩张少数权位的活动,或仅能以之应付单方面的名善德操之拓展用途。

    ⑤如果八字中正官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偏印;如果八字中七杀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正印。以上两种泄化官杀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官杀积郁成秽,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五)比劫泄印星——比肩与劫财同为泄化印星之物,其中。比肩能全力泄化正印,劫财能全力泄化偏印。故而,比肩和劫财二者的泄秀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①比劫之泄化印星,犹如印星拥有一条适当管道,可将其内涵予以疏通散发出来,又好比吾人以名善德操为后盾去提升身心价值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比劫与印星二者气势强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合宜的荣誉感、同情心、信托心、服务意识及传统观念,同时也具备合宜的进取心、自尊心、自主竭尽只及对等观念,这种人大多拥有宽容的恕道精神与良好的群众基础,而且也能善自运用其公认的名善德操,去不断美化身心以获致充实之人生,故其追求社会伦理及公共道德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②设使印星过弱比劫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印星的内涵将毫无保留地被比劫挥发殆尽。遣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苛薄寡情、妒忌好强、泥顽固执、孤高怪僻之习性。此外,有时有倔强刚愎、自以为是、喜新厌旧、斤斤计较等习性出现。

    ③设使印星过强比劫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印星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虚荣粉饰、怠惰依赖、食古不化、心肠太软之习性,此外.有时有散漫不经、不知节制、游移不定、自尤自卑等习性出现。

④八字印星弱,比劫强,印星由微弱能量转化成比劫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名善德操,便能从事多项扩张德善的活动。或应付多方面的天赋资质之拓展用途。反之印星强,比劫弱,印星由强大能量转化成比劫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名善德操,去关注于扩张少数德善的活动上,仅能以之应付单方面的天赋资质之拓展用途。

⑤如果八字中正印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比肩;如果八字中偏印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劫财。以上两种泄化印星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印星积郁成秽,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叁——我克克我的复含心性形态

   (一)比劫克财星——对比劫而言,正财与偏财乃属『我克』之物,对财星而言,比肩与劫财则属『克我』之物;一主克,一受克。二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述其间重点:

    ①比劫之克财星,犹如吾人以精神肉体去支配或享用金钱财物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比劫与财星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较能适切地支配其金钱财物,并适度调节自我身心之享受,这种人通常均拥有合宜的支配欲、占有欲、物质观以及酬赏意识。

    ②设使比劫过强,财星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比劫将对财星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过度束缚其金钱财物及身心享受之最有效发挥,故比较擅于掌握单纯性财务或条理性地分开运用单项金钱投资:他(她)通常具有『积少可以成多,勤俭终能致富』的心态。唯如运程配合不当又乏官杀来制衡强旺比劫的话,则必常因小失大,动辄误财,其害不可赘述。

    ③设使比劫过弱,财星过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比劫将无法确实规范或掌握财星,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过度放纵其金钱财物之运用及身心享受之幅度,故比较善于掌理复杂性财务或综合性地同时运用各项金钱投资,他(她)通常具有『小财难致大用,小器难成大业』的心态,唯如运程配合不当,又乏印星来生扶衰颓比劫的话,则必常虚掷金钱,财耗难聚,其害不可小视。

    ④八字比劫弱、财星强的人,往往过度任性于一些不必要之开销,其金钱事业之投资,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财经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比劫强、财星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了一项小小的金钱开支与事业投资问题,而比他人耗用更多的心神或精力。

    ⑤如果八字中正财太旺,最理想的克财方式是取劫财;如果八字中偏财太旺,最理想的克财方式是取比肩。以上两种克制财星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财星受到有效的驾驭规范,并由此而达到裁成财星,使财星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果之目的。

    (二)食伤克官杀——对食伤而言,正官与七杀乃属『我克』之物,对官杀而言,食神与伤官则属『克我』之物。一主克,一受克,两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述其间重点:

    ①食伤之克官杀,犹如吾人以理性知能去操纵或应对权位律法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食伤与官杀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较能适切地操纵其职位权势,并适度掌握自我约束之能力,这种人通常均拥有合宜的自律心、责任心、警觉性、守法性及理性观念。

    ②设使食伤过强官杀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食伤将对官杀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不喜欢受他人过份之管制与干预。B、不喜欢受外在事物的过份牵绊。C、不喜欢以自己的职权地位,强迫他人。D、不容易适应繁重繁琐的工作压力。E、不容易接受说教式之批评及逆耳式之忠言。F、对不合理的法律与成规有较高之反抗性。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印星来制衡强旺食伤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恃才犯上、妄诞违法之习性、其言不可赘述。

    ③设使食伤过弱,官杀遇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食伤将无法确实规范或掌握官杀,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容易接受强势者的指挥与管制。B、容易接受严格性的训练。C、喜欢以自己的权力地位去强迫他人。D、习惯于过刻板性或规律性之生活。E、容易适应繁重琐碎的工作压力。F、对不合理的法律与成规有较高之容忍度。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比劫来生扶衰颓食伤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苟且偷安、欺弱怕强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④八字食伤弱、官杀强的人,往往过度自限于一些不必要之原则,其职权之行使与责任之承受,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权术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食伤强、官杀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了一项小小的权术运用与责任压力问题.而比他人耗用更多的知能或才智。

    ⑤如果八字中正官太旺,最理想的克官方式是取伤官。如果八字中七杀太旺,最理想的克杀方式是取食神。以上两种抑制官杀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官杀受到有效的驾驭规范,并由此而达到裁成官杀,使官杀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率之目的。

   (三)财星克印星——对财星而言,正印与偏印乃属『我克』之物;对印星而言,正财与偏财乃属『克我』之物,一主克,一受克,二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述其间重点:

    ①财星之克印星,犹如吾人以金钱财物去操纵或应对名善德操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财星与印星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能适当地操纵其名善行为,并适度掌握伦理道德之修持,这种人通常均拥有合宜的荣誉感、信托心、同情心、服务意识及传统观念。

    ②设使财星过强,印星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财星将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不喜欢过份沉迷于宗教或玄异之活动。B、不喜欢完全遵循传统伦理道德之模式。C、不愿意过份信任或依赖他人。D、不愿意追求不切实际之虚名虚善。E、总是优先考虑现实利益问题,而后才考虑名善德操之推行。F、不容易由衷地热心于公益或真诚地服务助人。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比劫来制衡强旺财星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重利轻德、乖违伦常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③设使财星过弱、印星过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财星将无法确责规范或掌握印星,这种人往往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容易沉迷于宗教或玄异之活动。B、喜欢尽力遵循传统伦理道德之模式。C、容易过份地信任或依赖他人。D、遇份地爱惜荣誉、重视名善。E、同情心强烈,容易过份地热衷于不切实际之德善行为。F、过份忠厚老实,容易受骗上当。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食伤来生扶衰颓财星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懒惰迷信、不辨是非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④八字财星弱、印星强的人往往过度崇尚一些不必要之名善,其品德之修持与伦常之实践。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福德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财星强、卬星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了一项小小的名善操作与伦常规范问题,而比他人耗费更多的金钱或财物。

⑤如果八字中正印太旺,最理想的克印方式是取正财。如果八字中偏印太旺,最理想的克印方式是取偏财。以上两种克制印星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印星受到有效的驾驭规范。并由此达到裁成印星,使印星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率之目的。 

(四)官杀克比劫——对官杀而言,比肩与劫财乃属『我克』之物,对比劫而言,正官与七杀乃属『克我』之物,一主克,一受克。二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述其间重点:

    ①官杀之克比劫,犹如吾人以职权地位来规范或制约身心言行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官杀与比劫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较能适切地范围其身心运作并适度制约言行举止之表现,这种人通常均拥合宜的自尊心、竞业心、自主意识及对等观念。

    ②设使官杀过强,比劫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官杀将对比劫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点:A、不喜欢随便与他人争强斗胜。B、不喜欢涉及过份输赢的竞逐行为。C、不愿意在团体中表现出过份专执的主见。D、不容易长期适应复杂不定的人际关系与群众生活。E、个性随和而不过份维护自尊,宁愿自己吃点小亏而不愿强占人家便宣。F、没有强烈而鲜明的对比意识,并不过份计较自己的付出与别人的回报是否对等。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食伤来制衡官杀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立场摇摆、软弱怕欺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③设使官杀过弱,比劫过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官杀将无法确实规范或掌控比劫,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好胜心较强,不轻易服输或认错。B、喜欢参与具有挑战性的竞逐行为。C、容易在团体中表现出较为专执的主见。D、易于长期适应复杂不定的人际关系与群众生活。E、自尊心强而个性刚毅,虽合群却不愿让他人过份占便宣。F、对比意识较为强烈鲜明,喜欢衡量付出与回报间的价值差距。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财星来生扶官杀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自私自利、顽强固执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④八字官杀弱、比劫强的人,往往过度执着于一些不必要之较量,其躯体之运作与精神之损失,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身心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官杀强、比劫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一项小小的身心考验与竞逐成败问题,而比他人耗用更多的职位或权势。

⑤如果八字中比肩太旺,最理想的克比方式是取七杀;如果八字中劫财太旺,最理想的克劫方式是取正官以上两种抑制比劫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比劫受到有效的驾驭规范并由此而达到裁成比劫,使比劫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率之目的。

(五)印星克食伤——对印星而言,食神与伤官乃属『我克』之物,对食伤而言,正印与偏印乃属『克我』之物;主克,『受克』二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其间重点:

①印星之克食伤,犹如吾人似名善德操去范围或制约知能运作一样,凡是八字中,印星与食伤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较能适切地范围其思想理念并适度制约知能学习之方向,这类人通常均拥有合宜的威心性、思想、诱发性及表现能力。

    ②设使印星过强,食伤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印星将对食伤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不喜欢在团体中特别强调或表现自己的才华。B、不擅于在短时间内充分而贴切地表达知能之重点。C、不擅于将知能或权谋有效运用于语言文字上。D、不擅于以肢体动作传达内心之讯息。E、不喜欢遇事动之以情,故容易流于现实冷漠。F、喜欢严守秘密,保留较多之隐私,故容易流于呆板无趣。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财星来制衡印星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反应迟钝,冷峻自闭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③设使印星过弱,食伤过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印星将无法明确规范或掌握食伤,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如有机会,乐意在团体中尽力展现自己的知能与才华。B、较容易在短时间内充分而贴切地表达其知能之重点。C、擅于将知能或权谋有效运用于语言文字上。D、比较擅于以肢体动作传达内心之讯息。E、容易对周遭事物动之以感性。故容易流于浪漫滥情。F、个性天真开怀,不容易长期保留隐私,严守秘密,故难免流于轻佻浮躁。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官杀来生扶印星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狂妄任性、放纵情欲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④八字印星弱、食伤强的人,往往过度旁骛于一些不必要之才艺,其知识之吸收与技能之学习,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知能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印星强、食伤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了一项小小的知能锻练与情欲控制问题,而比他人耗用更多的名善与德操。

⑤如果八字中食神太旺,最理想的克食方式是取偏印,如果八字中伤官太旺,最理想的克伤方式是取正印。以上两种抑制食伤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食伤受到有效驾驭的规范,并由此而达到裁成食伤,使食伤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率之目的。  

三、六神心性的实例演说

例一

           丁偏印

伤官  庚午 己比肩

           壬正官

偏印 丁亥  甲正财

日主 己卯  乙七杀

伤官 庚午  己比肩

           丁偏印

本造女命,倘欲推论此人先天性格到底较趋于内向或较趋于外向,则应取「比肩、伤官、偏财、七杀、偏印」五动星,与「劫财、食神、正财、正官、偏印」五静星互相比较

今观本造全局,动星之分数约为290分左右,静星之分数约为350分左右,二者均甚接近中介分数(320),故知本造动、静适宜,个性中庸,其本质中具有平衡对等的内向性格与外向性格。

例二

          丁劫财

偏印  甲午 已伤官

正官  癸酉 辛正财

           庚偏财

日主  丙申 壬七杀

          戊食神

丁劫财

偏印  甲午 已伤官

本造女命。纵观全局之六神,其中「偏印、正官、劫财、正财、食神」诸静星,分数已然超过400分以上,属于中度内向心性型态,不过,其外向基因仍拥有大约200分之多。故而,此人在大部份时间中,所表现的内向心性征侯约占三分之二,所表现的外向心性征侯约占三分之一。

例三

甲 偏印

偏财 庚寅 丙 比肩

          戊 食神

          庚 偏财

偏印 甲申 壬 七杀

          丁 劫财

日主 丙午 己 伤官

戊 食神

七杀 壬辰 乙 正印

          癸 正官

本造男命。倘欲推论此人先天性格到底较趋于右倾或较趋于左倾,则应取「比肩、食神、正财、正官、正印」五正星,与「劫财、伤官、偏财、七杀、偏印」五偏星相互比较。

    今观本造全局,偏星之分数约为465分,介于380-480分之间,类属中度左倾心性型态,故知此人格者为「反派]殊非得当;通常思想言行模式容易受多数人排挤与非议,但是,如果在一个极需求新、求变及动荡竞争之蜕化社会或团体中,那么这种人倒不失为一魄力十足的前卫之士。

例四——

戊 比肩

食神 庚辰  乙 正官

           癸 正财

比肩 戊子   癸 正财  

           丁 劫财

日主 戊戌   己 伤官

戊 食神

偏财 壬戌  乙 正印

            癸 正官

本造男命。纵观全局之用神,其中「食神、比肩、正财、正官、正印」诸整星,分数已然超过480分以上(实计395分),属于高度右倾心性型态,故知此人在绝大部分时间中,性格明显趋向于右倾或保守路线(有人称右倾性格为「正派」,殊非得当);通常这种人在长期求新、求变及动荡竞争之蜕化社会或团体中,其思想言行模式容易受多数人排挤或非议;但是,在一个安定、守旧及固持成规之法制社会或团体中,那么这种人倒不失为一个光明正大的正人君子。

例五——

戊 比肩

食神 癸巳   庚 劫财

戊 正印

庚 劫财

劫财 庚申   壬 伤官

            己偏印

日主 辛酉   辛 比肩

戊 比肩

食神 癸巳   庚 劫财

戊 正印

    本造女命。纵观全局六神,比劫之气势最强,其次为官星;所以,本造之先天性格中,将以比劫之心性表现得最为凸显,正官的心性则次之。

    就单一心性而言,本造由于比劫强旺,故知其必然具有甚强的自尊心、好胜心、自主意识及对真等观念,幸逢年、时天干及月令地支不弱之食伤加疏通泻秀,比劫气势不至积旺难消,因此,本造比劫过旺的心性缺点并不甚显明。此外,由于本造的官星气势亦强,故其先天性格中,也具有不弱的自律心.警觉心、责任心、守法性及理则观念。

    例六——

          戊七杀

偏印  庚辰 乙伤官

癸劫财

正财  癸酉 辛正财

日主  壬子 癸劫财

比肩  壬子 癸劫财

本造女命。综观全局六神,比劫之气势可谓旺极,又乏得力之食伤来疏通,故而此人之先天心性,较为倾向于苛薄寡情、妒忌好强、泥顽固执及孤高峻僻等特质。此外,本造官杀之气势也属不弱,又得透藏之印星疏通,故而此人之先天心性中,尚具有合宜的自律心、警觉心、责任心、守法性及理则观念。

例七——

          甲劫财

正官  庚寅 丙伤官

戊正财

比肩  乙酉 辛七杀

           癸偏印

日主  乙丑 辛七杀

已偏财

戊正财

正官  庚辰 乙比肩

           癸偏印

本造男命。纵观全局之用神,财星与官杀两旺,其中财星有官杀来疏通,尚不至于过多之缺点,唯官杀透藏得令,又不过印星来加以泻化,难免积郁成秽,转为缺点;所以此人虽然拥有财星所弱的合宜支配欲、物质观及酬赏意识,唯因原局之财,官杀均属忌神,是故本造也同时具有:好逸恶劳、蛮横专制、媚上清下、疏义离恩、胆小狐疑、优柔寡断、变态凌虐……等等不良心性。

例八——

           丙食神

正印  癸巳  庚七杀

戊偏财

劫财  乙卯  乙劫财

庚七杀

日主  甲申  壬偏印

戊偏财

戊偏财

比肩  甲戌  辛正官

            丁伤官

本造男命。倘以六神间的形态来观察此人心性,则其较为明显的克应关系如下:①官杀过弱,比劫过强。②劫财过强,财星过弱。由以上两种克应情形,我们可以得悉此人具有下列复合心性:①好胜心较强,不轻易服输和认错,喜欢参与刺激性的竞逐行为,喜欢在团体中表现专执主见。容易适应复杂不定的人际关系与群众生活。自尊心强而个性刚毅,虽合群却不愿让他人过分占便宜。对此意识较为强烈鲜明、喜欢衡量付出与回报间的价值差距。②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束缚其金钱财物及身心享受致最有效发挥。擅于掌理单纯性财物或条理性地分开运用单项金钱投资,较为勤劳节俭。

例九——

已食神

偏印  乙未 丁比肩

乙偏印

           丙劫财

偏财  辛巳 庚正财

戊伤官

已食神

日主  丁丑 癸偏印

           辛偏财

正财  庚子 癸七杀

本造男命。倘以六神间的「克、泄、同」三种形态来综合观察,则其较为明显的重要关系如下:①印星过弱,比劫过强(克的形态)。②印星过弱,日主过强(泄的形态)。③食神强于伤官甚多(同的形态)。④七杀强于正官甚多(同的形态)。⑤偏印强于正印甚多(同的形态)。

根据以上五种主要关系,我们可以得悉此人具有下列复合心性:①如有机会,乐于在团体中尽力展现自己的知能和才华。较容易在短时间内充分而贴切的表达其知能之重点。擅于将知能和权谋有效运用于语言文字之上。比较擅于以肢体动作传达内心之讯息。容易对周遭事物动之以感性。不容易长期严守秘密。②较易流于倔强刚愎,自以为是、悉心研究、斤斤计较等现象。这对于比较温和、细致、静态、持久等之知识技能与工作类别,有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形态倾向。③对于比较激越、快速、广义、多变等之职位权势与工作类别,有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④对于比较迟缓、狭义、稳定、保守、耐力等之名善德操伦常礼教,有较高或意识倾向。

例十——

丙正财

偏印  辛巳 庚正印

戊正官

正印  庚子 癸比肩

日主  癸卯 乙食神

偏印  辛酉 辛偏印

本造男命。全局不见半点伤官,而日支食神一枝督战,故知食神强于伤官甚多;对学术体系而言,知食神强于伤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静态文理学科之趋势,事实上,本造毕业于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系。

例十一——

          丁伤官

比肩  甲午 已正财

食神  丙子 癸正印

戊偏财

日主  甲辰 癸正印

乙劫财

伤官  丁卯 乙比肩

本造男命。日主气势较为强旺,应取食神泄秀为用,而喜财星发继。原局伤官强于食神,对学术体系而言,伤官强于食神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动态技术学科之趋势,事实上,本造即毕业于台湾中原大学化学系。嗣后再考入国立清华大学研究所,修喜高分子课程。此外,原局食、伤兑秀夹命,而食伤含射教育、传播等事业,所以,本造于32岁乙丑年夏月正式投身教育工作。

例十二——

          庚七杀

正官  辛巳 丙食神

戊偏财

庚七杀

正印  癸巳 丙食神

戊偏财

日主  甲子 癸正印

           丁伤官

七杀 庚午 已正财

本造男命。日主甲木虚浮无根,全赖月干癸水通根日支以扶元神,倘就事业形态而言,则本造午中正财逢子水冲动,设使从事静态性的职业,其变数必然甚大;反观年、月地支两巳中之戊土偏财,甚为安详稳当,故知本造之职业或事业,应朝机动、技术、工程等路线发展较为合宜。事实上,本造于退役后即入台湾电力公司技术部门服务,迄至民国六十四年乃辞职自组公司,从事甲级水电工程承包业务,迄今已逾十余年。

例十三——

戊正财

劫财  甲戌 辛七杀

丁食神

           甲劫财

伤官  丙寅 丙伤官

戊正财

日主  乙卯 乙比肩

           甲劫财

正财  戊寅 丙伤官

戊正财

本造男命。原局日主气势甚然强旺,故应以食伤泄秀发荣为用;局中伤官与正财二者气势不弱而相当,喜用堪称有力,尤以正财受伤官之生,四柱又不见明显官杀,故知本造不适合从公和就职,而宜往温和、细致、静态、持久等性质之商业发展。事实上,本造自幼同胞众多,家境贫困,及长即多方习艺、到处谋职,惜以总是十艺九不成,十职九不顺,颠簸异常;中年后,因四处碰壁,走投无路遂毅然背井离乡,远赴国外开店为生,勤俭积蓄,十余年间,竟由小店老板大百货公司董事长。

例十四——

丙伤官

偏印  癸巳 庚正官

戊正财

           已偏财

偏财  己未 丁食神

乙比肩

已偏财

日主  乙丑 癸偏印

           辛七杀

乙比肩

正官  庚辰 癸偏印

戊正财

本造女命。综观全局,财星气势最旺,故而此女追求安定生活和物质享用的心性强烈。就「生、泻」的型态而言,局中用以生扶财星的食伤与用以泻化财星的官杀,其气势均过于衰弱,导致此女但知企求富裕生活及物质享受,而却不懂如何有效地充实生财知能,以及如何有效地策划生财方案;一俟获得富裕生活,亦不擅于利用既有财力有效地提升社会地位或权势威望。由此可知,以上两组生、泻型态因六神间的气势差距悬殊,容易形成于塞难通之情形,故而此女在追求其人生理想方面,实应避免使用该两种型态做为主要发挥路线,而宜选择气势较为均衡通畅的六神生化组合,譬如:「官杀—印星」或「印星—比劫」或「比劫—食伤」或「官杀—印星—比劫」或「印星—比劫——食伤」这五组生化型态中之任一组,因其相互间的气势均甚为平衡流畅,倘以之做为发挥人生理想的主要路线,必较轻松易行。设若格于限制而不能选择前介「生化型态」时,那么,此女亦可选择气势均衡相当的「相克型态」,例如「食伤——官杀」或「官杀——比劫」或「印星——食伤」这三组中的任一组,其相互间的气势均甚为对等,倘以之做为发挥人生理想的主要路线,也必然较为轻松或是容易推行。

例十五——

戊比肩

劫财  己巳 丙偏印

庚食神

           己劫财

正官  乙丑 癸正财

辛伤官

戊比肩

日主  戊辰 乙正官

           癸正财

戊比肩

偏印  丙辰 乙正官

癸正财

本造男命。原局只见正财,不见偏财,故甚宜从公和就职,以稳定性收入来谋生,倘格于限制必须自创事业的话,则应选择偏向于温和、细致、保守、传统安全等性质之行业;事实上,本造于22岁时随国民政府来台,先后任职于多所公家机构,遂弃职行医,终日坐守自设之诊所中,为人看病。

此外,倘从气势均衡通畅的角度观之,则局中「财星—官杀—印星」这组生化结构,其相互间之气市较为平衡流畅,而在五行属性中,「木」行可以含射中药、草药和中医,是故,终需以中医师之社会地位去引出财源;同时,当其生活趋于安定,且物质享受不虞匮乏之后,竞非常虔心宗教,长期大力参与基督教会之各项活动。

 

第八章 特殊格局的看法

 

近贤吴俊民说:「世间凡百事物,有原则必有例外,有普通必有特别。虽然从大空间长时间看来,原则或普通,可能因逐渐演变而成为例外或特别,有的例外或特别也可能因逐渐演变而成为原则或普通。这是原则或普通,因时空条件推移的关系,而逐渐缩小其适用的范围,同时例外或特别也因时空条件推移的关系,而逐渐扩大其适用的范围,于是而有化原则或普通为例外或特别,化例外或特别为原则或普通的现象。但是,不管它们如何互变,原则或普通与例外或特别,则始终同时存在,否则,这类事物可能由有而无,或原来就没有。其实,一切事物均是从无处来,必然也从无处去,变来变去,不过有无交替而已。

    就阴阳五行与时间的关系来看:如以阴盛代表原则或普通,则阳衰必为例外或特别;如以阳盛代表原则或普通,则阴衰必为例外或特别;五行周历四时,旺、相、死、囚、休各不相等,故不但各行阴或阳可以由盛而衰,阳或阴也可以由衰而盛,即各行本身也可由旺而死或由死而旺。二(阴阳)五(五行)与时间交互的关系;五行可视为空间条件之一,四时则代表时间,阴阳则代表事物的现象。五行周历四时,其阴阳现象有二:一为五行个别本身偏阴偏阳或阴阳均等的现象;

二为五行全体偏阴偏阳或阴阳均等的现象(通常以东南木火属阳,西北金水属阴)。普通格局系以五行中和或气势流通为取用的根据,而特别格局的取用,除阳刃、建禄等格,类似普通格局取用者以外,其余如从旺、从强、从财、从官杀、从食伤、化气等格,都是从五行偏旺的气势而取用;这就是以普通为原则,特别为例外]。

    吴贤所说的特别格局,也就是特殊格局之谓。经过千余年的岁月累积,历代各家所创设的特殊格局名目,诚然甚多,不过,其中有绝大部份均属一种片面性的看法,真正能符合正统阴阳五行运化原理的,大概只有「专旺格」、「从强格」、「双神格」、「化气格」这四类,至于建禄和阳刃二格,严格说来,并不能列入特殊格局的范围,惟以建禄格和阳刃格乃属比肩或劫财得令乘旺,而比肩与劫财又关系着日主元神之运作至深至切,所以本讲义才将建禄格和阳刃格并入特殊格局篇中讨论。除了上述六类格局以外,其余的特殊格局,像飞天禄马格、金神格、子遥巳格、井栏叉格、六乙鼠贵格……等等,都可将之视为命学上的杂格。有关这些杂格的看法,我们将留在下章(第廿六章)再行另文讨论,本章仅拟就较为正规的特殊格局——专旺格、从强格、双神格、化气格四类,以及建禄格、阳刃格两种,分别详为介绍之。

    在历代命家的著述中,对于特殊格局的归纳整理做得最为有条不紊的,当推近贤吴俊民先生,所以,本讲义为了节省篇幅并避免繁文琐节起见,不打算于此章引介诸先贤的各项变格(特殊格局)见解及议论,而单择吴贤的重要论说以为大家之参考。

第一节  建禄格的看法

    一、吴贤对建禄格的见解

近贤吴俊民说:「建禄格乃日干得月令同气的地支,亦即日干临官之所,其气方盛而未极,故其性质较阳刃之盛极者,虽同为旺身之物,则略有不同」。先贤陈素庵说:「比、劫、禄、刃,异情而同类,皆助身之神,特比纯而劫驳,禄和而刃暴耳。比与劫,主衰杀旺则用之,身弱财多则用之,刃则取以助干,尤妙于合杀,盖刃杀皆刚暴之物,相合则如猛将悍卒,人命值之,贵而有权。禄则能扶日主,亦能助诸贵神,旧谓建禄离祖,专禄伤妻,间也有验,然财官印得时得势,此一端未便为害也。」由此可知,禄神不但与刃星有若干差异,而且为祸为福,也与其它格局一样,须视八字构成情势,始可论断,兹特综述建禄格的成败得失如后,以供参考:

    (一)禄神的太过和不及——建禄格日干本得月令的旺气,如于时支或年支日支,再见禄神;建禄格月令的旺气竞透天干为比劫,复得印多生扶;建禄格月令的旺支一二合禄局(如乙生卯月,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或三会禄方)(如甲生寅月,地支寅卯辰三会东方木);这都是禄神太过的现象。建禄格日干虽强,但四柱官杀天透地藏会合有力,禄神不胜克伐;建禄格日干虽强,但四柱食伤财天透地藏会合有力,禄神不胜盗泻;建禄格日干虽强,但四柱官杀食伤财竞透天干,得地得势,地支禄神被冲;建禄格日干虽强,但印星地支会合成局成方,天干复偏正印竞透,母盛子衰;这都是禄神不及的现象。

(二)建禄格用神的选取——建禄格日干本强,除论从化外,其用神的选取,大概如下:

甲、建禄格,印多,宜用财星,但须注意财星是否被劫。

乙、建禄格,比劫多,宜用官,但须注意官星是否被伤,如见七杀,则须讲求制合。

    丙、建禄格,官杀多,日干强于宫杀,宜用财生,但杀星仍须制合;官杀强日干,则宜取印星通关转化为用。

    丁、建禄格,伤食多,日干强于伤食,宜用财星生发;伤食强于日干,则宜取印星生身制食伤为用。

    戊、建禄格,财多,财星强于日干,用比劫最宜;如日干强于财星,则宜取伤食通开转化为用。

    己、建禄格,满盘官杀食伤财,克泻交加,日干转弱,取印星泻官杀生身制食伤为最宜,但须注意是否被财星紧克,如无印星可取,也可径以比劫为用,但逢官杀紧克,那就没有什么力量了。

    (三)建禄格的成败——建禄格日干强,透官星而逢财印;建禄格日干强,透财星而逢食伤,建禄格日干强透七杀,而逢食制;建禄格日干强,透食伤而逢财星生发;建禄格官杀强于日干,或食伤强于日干,有印星转化或制食伤;建禄格财星强于日干,有比劫可以帮身为用;这都是建禄格的成立。建禄格,无财官,透杀印,杀印相生,日干更强;建禄格透官星为用而逢伤官;建禄格透财星而逢七杀,财生杀旺,建禄格食伤多或官杀多,用印而印被财坏;这都是建禄格的破败。

    (四)建禄格的喜忌——建禄格乃日干得月令的旺气,除原局官杀或食伤财会合成党天干竞透,其力大于日干外,通常均以身强论;同时八字构成,日干得月令的旺气,财官必居月令的衰地,财官衰而日干强,故建禄格极喜财官并透天干,使其财生官旺,取以为用,自可富贵;但若财宫天透地藏又复会合成党,其力大于日干,于是日干转弱,不胜负荷,见财官反为累赘,则喜印星生扶。所以建禄格以官星为用者,最喜财印相随,日干较强,财生官旺,日干获弱,印可扶身;财印并见,有官星通关,自不相碍,同时印星尚可制伤护官,这是建禄格财官印三奇俱备,最为上格。建禄格不见官星,也可取财或伤食,吐泻日干的秀气,唯见财必须有伤食通关,见伤食必须有财星生发,然后气势流通五行中和,可以发福发富。建禄格官杀并见,除用官星而官弱以杀助势外,其余均应讲究制合,或谋去留之道。建禄格日干强见七杀,取食神制杀为用,也可假杀为权而发福,但如制杀太过,日干转弱,则宜用印星化杀生身制食伤了。建禄格见印星天透地藏有力,而不见财官或食伤,则应论从旺从强,那是特别的特格,不可以五行常理论了。建禄格因日干得月令的旺气,日干通常可以论强,如财官食伤克泻无当,除论从化外,日干旺极无依,一则必无祖业可以继承,常须游食他乡;二则身旺则财官衰,再行身旺运,必主克妻害子或妨父,甚或官非破财,衣食不周;三则身主强旺,凡事刚愎自用,任性不羁,泥淖深陷,终至无以自拔;所以历代命家一再强调建禄非福,不无原因;但建禄日干强,如得财官食伤适当的克泻,不但可以富贵而且可以长寿,祖业及妻财子禄何尝不可享有?所以先贤张楠说:「建禄身旺能任其财官,岂不白手成家」。先贤陈素庵也说:「建禄离祖,专禄离妻,然财官得时得势,此一端未可为害也]由此益知世间凡百事物,祸福无常,必须详察其祸成的条件如何,始可论断,执一不变者、则理有穷,而辞必有所不通。此外,尚须注意者,即建禄格最怕犯冲,如原局日干禄神被冲,旺神受亏,日干可能转弱,格局必起变化。禄神可用而不可用,其危机暗藏,可以想见;如逢禄格日干强,行运见月令禄神被冲,这是犯旺,当非吉事;如建禄格日干因克泻交加而转弱,正以禄神为喜用,行运见禄神被冲,也非吉兆;所以先贤万育吾说:「凡命带禄,最怕犯冲,谓之破禄,则气散不聚,贵人停职剥官,众人衣食不足。」至若「月令建禄,切忌会杀为凶」亦为建禄格的一大忌讳,习命者,必须再三致意。

   (五)建禄格行运的得失――建禄格因日干得月令的旺气,也就是月支与日干同气,八字构成,除论从化外,日干大多可以论强,故应别取财官食伤为用,但如官杀或食伤财克泻主力,大于日干,也有以印星或比劫为用者,其取用及喜忌的推论,大抵与普通格局类似,己如前述,兹再说明建禄格行运的得失如左:

    甲、建禄格日干强,难招祖业,必主平生见财不聚,却病少寿长,行运见比劫,则主妨父损子克妻破财,或官非争财纠纷之事;如原局有财为用,行官运可以发贵,行财运可以发财,财官俱旺,则富贵双全。如原局没有财官可用,行运见财官,则福气不大,这是根在苗先的关系,行运见比劫,则贫乏不堪了!  

    乙、建禄格若岁日时中,财杀太多,日干亦必由旺变弱,则宜印运以生其禄神,宜比劫运以助起其禄神。

    丙、建禄格,原局无财官财无祖业,若逢运行财官,身旺能任其财官,则可白手成家,然时过境迁,常常虚花一阵而已,较之原局有财官可用者,不免逊色。

    丁、建禄格见官星,有印生身制食伤护官者,此乃日干强以官星为用,行运喜见财生官旺,而忌官星被合神合去或七杀混杂官星,若原局官印并透,行伤食运有印制伏,行比劫运有官星制伏,亦不为忌。

戊、建禄格财官印三奇俱备,行运见财官印,均不以为忌,然极忌七杀混杂官星,伤食制合官星,使纯粹的格局变为混浊不清。

    己、建禄格原局不见官星而见财星,日干强于财星,可以财星为用,但必须带伤食泻身生财,使气势流通而无扦格,行运喜见伤食财,忌见印比劫,官杀有原局的食伤制合,虽不为福,也无大祸;但若见财带食伤,其盗泻之力大过日干,不但原局应改取印星或比肩为用,即行运也喜印比帮助,而忌再见财食伤了。

    庚、建禄格见七杀因杀能杀身犯旺,故应取食神制伏为用,如食重杀轻,行运喜见财气流通,如杀重食轻,行运则喜见食伤;若原局见七杀而带财,则财生杀旺;取合杀存财者,行运喜见伤食财;取合财存杀而用食制者,食重杀轻,行运喜见财气流通,杀重食轻,行运则喜见食伤。

    辛、建禄格日干强,原局不见财官,而取伤食泻气吐秀为用者,行运以财星生发为最适宜,行官杀运有原局食伤制合,虽不为忌然非大福运,此乃食伤与官杀不能并用的缘故;行印运助日主的强旺,并制用神,尉为大忌。但如原局食伤天透地藏会合成党泻气过甚,不但原局愿改以印星为用,而行运反喜印比劫而忌伤食财了。

    壬、建禄格以伤食为用者,类似食神格及伤官格,也须讲求调候。除论金白水清,木火通明,水木清奇外,金禄用食伤格,均喜原局见官星调候,木禄用食伤格时均喜原局见印星调候,但调候之神并非用神,运行食伤财之地,无不发福。至水禄用食伤格,原喜财星调侯,运行食伤固为可喜,运行财地,不但可以生发,而且调候有功,称心快意,当可想见。

  总之,建禄格印多,取财星为用,印比去为失;建禄格比劫多,取官星为用者,可以则以财官运为得,印比运为失;建禄格食伤多,日干弱,则取印为用,以印比运为得,食伤财运为失;日干强,取财生发为用,则以食伤财运为得,印比运为失;建禄格官杀多,日干弱,取印为用者,则以印比运为得,财官运为失;日干弱,取印用者,则以食伤财运为得,印比运为失。建禄格财多,日干弱,取比劫为用,以印比运为得,财官运为失。又,建禄格财多,日干强,取宫星为用者,则以财官运为得,印比运为失,取伤食为用者,则以财官伤食运为得,印比运为失。

(六)禄格的其它看法——建禄格的看法,有如前述。但历代命理学者因重视日干禄神的关系,故又有专禄、日禄归时、拱禄等看法,兹一并为大家介绍如左:

   1、专禄——专禄就是日干坐禄支,六十甲子中仅有甲寅、乙卯、庚申、辛酉四天,可以适用。三命通会说:[六十甲子,干支同类内,甲寅、乙卯、庚申、辛酉四日,自专禄旺为正。甲、乙宜亥、卯、未月,成木局;庚、辛宜巳、酉、丑月、成金局;为秀气纯而不杂,主为人聪明有寿,平生少病,多好酒色。柱有官杀,虽身旺不畏,但混杂则禄不得专,终为有祸;八字带财、印、食为福,运行专禄旺乡,财印食旺之地,皆发富贵;怕比肩、劫财,柱无财、食、官、印,多孤独或为僧道。经云:『干与支同,损财伤妻』又云:『身旺无依,定为僧为道』是也。若只一位禄,运行身旺,财、食、印旺之地,亦主发贵;若并叠三、四位禄,而无财官,又取冲起对官财星为用(专格局四柱叠见禄神,而不见财官,日干甚强,见印、此、劫则从其强旺之势,见食、伤则吐日干秀气,均可论吉;见财星比劫禄刃争财为忌,故取禄冲财,乃防其制印或转泻食伤秀气。)或月时带官有气,以身旺逢官,尤为贵格,忌冲刑、散我旺气,纵贯亦多生病。如:朱文公:『庚戍、丙戍、甲寅、庚午气专禄得火局为食,二庚为杀居火旺库,木秀得地,化杀为权,宜成大儒(本造固以强食制杀为贵,亦喜其运行水木,藉以生扶日干,相得益彰);董丞相:『己巳、辛未、乙卯、丁亥气专禄而得木局全,日干聚生旺秀气,运行东方身旺,局全冲起对宫之禄(官)为权,所以大贵。(乙日干,地全亥卯未,月上辛金因地支巳未拱午,时干透出丁火,不便为用,年上已土复逢旺木而无力,故应顺日干旺相的气势,取木反冲巳酉丑的官星,大运丁卯、丙寅为最佳,丙丁可克合辛金,寅卯乃日干的旺支。)」由于前述,可知专禄的作用,专在帮身而已,其孰吉孰凶,仍须视全局配合如何,始有定论。不过日干坐禄,亲切而有情,如得月时同类会合,其力量很容易成旺而已,身旺不以为用,则克妻,日干弱取以为用,则得妻助,不可一概而论。

2、日禄归时——日禄归时,系指八字不见官杀,时支见禄神而言,本格只有甲日寅时,戊日巳时,丁、己日午时,壬日亥时,癸日子时六种,其余因时上见财官杀,所以不叫日禄归时。三命通会说:「喜忌篇云:『日禄归时,没官星,号青云得路。』此格只有七日甲寅、丁午、戊巳、己午、庚申《庚日见甲申时为时上偏财格》、壬亥、癸子;日主之禄,归于时位,喜日干坐旺,印绶生月,透财及食伤,天月二德,主大富贵,忌刑冲破害,空亡死绝,劫财分禄,倒食作合;官杀克制,虽可取用,亦不纯粹,岁运同。如乙日见己卯时,是时上偏财;丙日见癸巳时,是官星显露,辛日见丁酉时,是时上偏官,不作归禄格。看四柱何如?若月有官星或天干透财官,只作财官论;若时支归禄,年月日支亦有禄,谓之聚福归禄。五行归禄,若日禄归时,时禄归日,谓之互换得禄;若年禄归时,时禄归年,亦互换得禄,如甲申见庚寅,乙酉见辛卯,壬午见丁亥,癸亥见壬子等类,俱主大贵享福《互换得禄,乃「甲组干支」的地支为「乙组干支」天干的禄神,「乙组干支」的地支为「甲组于支」天干的禄神,在命局中,如果取其一者为用,则因用神天透地藏且得禄神支持,甚然得力,故可享福。》若重见禄位,如甲日寅时,又生寅月,财官俱弱,只作建禄看,若各自得禄,却又不妨,此格有七法:

一曰:青云得路——如『戊子、甲寅、乙亥、己卯』柱中无一点官星,身旺得局,有印生助,虽子刑卯不能破局,故贵(本造日干旺,有水调候,行南方火土运,食伤生财,所以发贵),又如『壬午、庚戍、壬子、辛亥』身旺印助,进士出身,为刑部郎中,作杂气格论(本造王生戍月,时干透辛金为杂气印绶格,以午戍之火调候,亥中甲木为用,行甲寅、乙卯运,食伤生财吐秀通关,故贵)

  二曰:官星坐禄——如[丙申 丙申 丙申 癸巳],丙以癸为正官,生七月金乡有托(申为水之长生地),行西北官生旺之乡,丙临申无气,三丙相依,冲寅长生,癸官临巳,用神坐贵,得财官双美,故少年及第,中年拜相(本造的关键,全在三丙得禄时支,用神官星通根于三申)。

三曰:建禄逢二德——如[辛亥 辛卯 甲寅 丙寅]甲专禄而得丙寅,为食神会禄。甲为月德,月令辛金为甲木正官,辛逢卯月无气,二寅中丙火合去辛金,止有二寅为甲之禄,月德逢归禄,乃平章(唐宋元时平章为参加军国重事的大员)帏国英雄

四曰:归禄逢印绶——如『丁未、壬子、甲子、丙寅』,二子印旺,丁壬合而化木,引至贯时,木旺运逢官杀,丙丁制合,不能损局,逢丁未、丙午运,食神得地,大贵。又『壬寅、丙午、甲辰、丙寅』日禄归时,不逢官杀,用丙为食,喜生贯旺午,午中己土为财,年干印绶库《辰》旺于日,所以承荫受职,富贵成名。又『丙戍、癸巳、戊午、丁巳』,柱无一点官星,丙、丁印,戊日丁时互换得禄,午戍巳俱是火地,印绶生身太旺,运行西方食神伤官之地生财,癸与戊合化成火象,所以少年登第,官至三品。   

    五曰:归禄逢伤宫——忌见宫,如『壬辰、乙巳、己亥、庚午』,己坐亥有甲为官,得巳冲去,有乙杀得庚合化为真金伤官,用壬为财,坐库(辰)归禄日下《亥》,运行南方身旺,西方金旺,伤官去杀,生出财气有用,英灵秀实之贵也。

    六曰:归禄逢杀——如「甲申、丙寅、戊申、丁巳」,戊坐申自生《申藏戊土,古有为戊士两长生,一在寅,一在申》,年干透甲为杀,归禄于寅(甲木七杀的禄神在月令寅支),二申制之,戊土归禄于时,无官混杂,所以掌握兵权,威镇边疆。

    七曰:归禄逢财——如『己亥、丙寅、丁丑、丙午』,自坐财库,丙夺财,亥中壬制,寅亥合,运逢官杀。比肩强可胜任,己土食神归禄于时,制其官杀,运行戌、酉、申,俱财旺地,故贵。如『甲子、丙子、戊子、丁巳』,三子为财多而且旺,年干透甲为杀逢生,喜日干戊土归禄于时,得地,月令火印,亦归禄于时,所以大贵。

    四书独步云:「日禄归时,青云得路,月令财官,遇之吉助。」元理赋云:「归禄得财而获福,无财归禄亦须贫。」古诗云:「日主生归时禄逢,无冲无刑不落空;官杀不临财印旺,伤食身健禄千钟。六甲生人禄在寅,若逢官曜贵难伸;身无健旺忻生印,印禄有余爱食神;若遇相冲灾必至,忽遭克破福无因,流年大运皆同论,富贵尊崇压亲人。福禄逢财名利全,干头不忌透财遮,身旺无破平生好,不怕行来遇比肩。青云得路禄归时,元命逢之贵且奇;四柱无冲官不至,少年平步上云梯。日禄居时格最良,怕官嫌杀喜身旺,若见比肩分夺禄,刑冲破害最难当。甲坐寅宫见虎乡,禄星遥合主荣昌;运中若见庚辛酉,露出官星起祸殃。」

    先贤张楠说:「日禄归时,四柱无一点宫星,日干强,以伤食为用,兼行食伤运,可以发福;如月令有财有官,只以财官论,谓财官双美可也;遇禄在时,身旺可以任此财官,故可论吉,故日禄归时,有财官当以财官论,无财官当以食伤泻秀」。四言独步:『日禄居时,青云得路:月令财官,遇之吉助』此之谓也。」

    近贤徐乐吾说:「日禄者,比劫也。用在归禄(八字日干弱,以禄为用神。》,不可破禄,即用神不可损伤之意也。故见官杀损禄,为破格。凡身弱者,或喜印绶滋生,或喜比劫扶身;若月令官星旺或食伤旺,均喜印绶制化,并以滋生;比劫虽能帮身,然不及印绶一得而三用也(化官杀、生身、制食伤)。此格独以归禄为重,必禄月令财旺,至于身旺用官,身弱用印,皆非归禄格。总以用神合于日元之需要为第一义,财旺得时禄帮身,合于需要,故书云:『日禄归时青云得路若见官杀,则应以官杀论』。

由于前述,可知日禄归时,除论从化以外,如日干弱财多,取时禄为用,因时为归宿之地,其力仅次于月令,如不被冲合以去,帮身制财之力甚大,可以发贵;如日干强再得时禄帮身,不免过旺,原局无旺杀,则取食伤吐秀生财为用,也可发贵;不论日干强弱,见官杀,均须照五行生克制化之常理推断。

3、拱禄——凡八字日干不见禄神,当日柱与时柱天干相同,两者虚夹日干禄,叫作拱禄。八字构成只有癸亥日癸丑时、癸丑日癸亥时拱子禄、丁巳日丁未时拱午禄、己未日己巳、戊辰日戊午时拱巳禄。三命通会说:[喜忌篇云:拱禄拱贵,填实则凶]。凡拱格,须日时同干,禄与月令通气,运行身旺禄地方大好,印绶、财官、食伤也吉;忌刑冲破害羊刃七杀,伤了日时拱不住贵气;大忌填实(即它柱见日干禄神)、空亡,比如器皿虚则能容,实则无用,所以只宜虚拱,完则能盛,破则无用,所以怕见空亡,岁运同。赋云:『禄重位显,定知夹禄之乡』,假如癸丑《日》见癸亥《时》,拱干位癸禄,生于秋冬,禄重有气。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巳未拱午,为日干禄是也。(本造日干强,应以伤官生财为用,大运行西北金水旺地,乃喜用之所,故论贵;如遇午字填实,则克金无以转化。)]。

    四言独步云:「拱禄拱贵,填实则凶;提纲有用,论之不同。」明通赋云:「拱贵拱禄为将相,忌刑冲填实之凶。」景监云:「拱禄拱贵,纯粹者王侯之伦,填实者处名虚利,无财印,不喜财印,不喜伤官,忌官杀又怕空亡」古诗云:「日时双拱禄中庭,金柜藏珠格最清;至贵至高君子命,无忧无虑到公卿。虚拱贵神兼禄位,不逢填实及空亡,冲刑羊刃并七杀,破败官星不可当。拱禄拱贵格中稀,也须月令看支提,提纲有用提纲重,月令无神用此奇。拱禄拱贵格希奇,遇者腰悬着紫衣,忌被刑冲并克破,应嫌七杀月年随。所拱之神怕填实,又怕伤官在月支,阳刃重重来破格,如无此破贵无疑。』

    近贤徐乐吾说:「影响遥系者,夹拱遥合等类也。夹拱遥合,既非格局,不能取以为用,不过为八字顺遂精粹之一,可以取贵而已。认为格局者误,一概置之不论,亦未免因噎废食也。两支拱夹禄贵,八字中所常见,何足为贵?子平法以日为主,尤以日干为主要,若仅两支拱夹,则与日干不发生密切关系,于全局亦无相连之关系,何足以成格?必须两支拱夹,而天干相同,众矢集于一鹄,全局向往于一神,则此虚神,自有可用之道,如『壬子、丁末、丁巳、丁未』巳末拱午禄,天干三丁,年支子字,冲出午禄,更有未字合住午字,拱禄格以成,故大贵。(本造见明通赋先贤万育吾所注,日干强以水星天透地藏为用,大运走西北金水财官旺地,乃喜用之所,故发贵,忌午字填实,乃恐日干过强,水气蒸发无余。)」

    由上所述,可知拱禄,日干大多可以论强,日干既强,通常必取财官食伤为用,且不喜再见地支会成日干禄刃,而使日干旺极无依,故忌填实。

二、建禄格的特征及实例

由以上吴贤所述可知,建禄格实亦属于普通格局之一种,其喜用宜忌之原则,概与一般普通格局类似:日主气势过强则宜加制衡、日主气势过弱则宜加生扶、气温过度寒熟则宜加调侯、五行过度于塞财宜加通关。

建禄格唯一不同于其它普通八格的,乃在于它是由「比肩」得到月令本气,而月令地支的力量在分数计算方面,恰为其余地支的两倍,所以,凡是建禄格的人,其日主元神的气势大多能够位于平衡点(200分~~300分)左右,或在平衡点之上,纵使再弱,也弱不到那里去;古人认为,身强者较能长期胜任财、官,建禄格既然有多数身强之机会,当然其得以胜任财、官的比率亦相对的增高。

    各位均知道,比肩能全力抑制偏财,就因如此,遂也间接地彰显出正财之特征,正财具有温和、稳定之性质,故知建禄格的人,只要其日主不过度强旺,那么,这种人欲追求安定之生活,或获得稳定性之财源物用,必较其它人有较高之机率;因此,古代命家便将比肩在地支中的本气称为「禄」而将月令中的比肩本气称为「建禄」,这就是取比肩在物质生活方面具有「安祥福泰」之特色的意思。但是.设使建禄格身强比肩过旺,而八字又无法论从的话,则因比肩能全力泻耗正印、全力窒息食神、全力破坏偏财、全力盗损七杀。故必然有可能产生如下不良现象之一种以上:

  (一)建禄格比肩过旺,正印过弱,正印不堪比肩全力泻耗,这种情况往往造成如下情况之一:(1)对男命而言,其母亲的健康状况可能不佳,不是体质虚弱便是久带痼疾。(2)男命常令母亲过分操持或劳心。(3)总是认为得到人的公开帮忙是理所当然的,故少存感念之心。(4)在实际行为上缺乏持久的耐心支认真建立呀发展强固的名誉、公德情操。

(二)建禄格比肩过强,食伤过弱,食伤不堪比肩强力窒息,这种情况往往造成如下情况之一:(1)女命比较不容易生育女胎,纵使生女,女儿体质总是较虚。(2)女命对女儿总比对儿子冷淡些,有生男轻女之倾向。(3)不太热衷于私底下帮助指导晚辈或身份较为低微的人。(4)每当本身迫切需要时,才勉强吸收新知,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认真去思考或计划过于久远的未来之事。

    (三)建禄格比肩过强,偏财过弱,偏财不堪比肩全力之破坏,这种情形往往造成以下后果之一:(1)男命易与父亲刑克或缘薄,若非不时聚散无常,便是早见生离死别。(2)男命易与父亲产生较深之代沟,且在无形中加诸父亲许多压力或牵制力。(3)男女俱难以继承父辈或祖辈遗留之大量动产,纵使勉强继承,亦难长久保持。(4)男女俱不善于经营激越、动荡、多变、新潮、短程等性质之事业。

    (四)建禄格比肩遇强,七杀过弱,七杀不堪比肩全力之盗损,这种情形往往造成以下后果之一:(1)男命如与儿子长期相处时,每能影响儿子的自尊心或自信心或进取心或其自主能力。(2)男命不喜欢过分受儿子之牵制或过分承担儿子之累赘,故总希望儿子早日独立或成家,各奔前程,少相干扰。(3)对于某些直接的教训或惩罚,每不将之放在心上,故而总是容易忘记前车之鉴。(4)经常消极地排斥、抗拒一些自认为不够份量或不合情理的朝讽、批评、攻许与打击。

    以上简单为大家举出建禄格的数项特征,各位由此可以得知,当建禄格日主弱的时候,完全与一般普通格局的看法没有两样,最喜印、比劫生扶、最忌食伤、财克泻元神或财、官杀盗克元神;反之,当建禄格日主强而比肩旺的时候,最忌正印、比肩生身扶身,最喜食神、偏财、七杀来平衡旺比。为使大家对建禄格有更进一步之了解起见,以下特安排几个实例,并加扼要之解说以供各位参考:

例一—— 

劫财 已卯

比肩 戊辰

日主 戊子

七杀 甲寅

己已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本造女命,戊土生于辰月,比肩坐月令本气,故为建禄格。原局月干透出比肩,复长生于时支寅木,年干再见劫财帮扶,日主比肩气势甚为强旺,故应取食伤泻秀为用,而喜财星生发,惜以原局食伤半点不见,端赖运程滋助。女命建禄格比肩过强、食神过弱者,较难生养女儿,是以本造年逾而立始成婚,婚后连生三子,未得半女;且长子出生因骨盆太窄导致难产,遂以剖腹方式取出婴儿。

   例二——

正印 戊戌

比肩 辛酉

日主 辛卯

劫财 庚寅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本造男命,辛金生于酉月,比肩独占月令地支,故为建禄格。原局日主比肩气势甚强,而不见半点食伤,是故平时并不认真去思考或计划过于久远的未来之事,必须遇到本身迫切需要时,始发挥知能之运作。壬戍运勉强读完私立高中,三度参加飞专联考皆名落孙山,癸亥运食伤透藏,其父转业行医,由于并无中医师执业执照,为免受取缔,故强迫此造参加中医师考试,此乃为情势需要所逼,遂发奋图强,经过三年苦战终达宿愿。考其得胜原因,一方面有食伤大运吐秀,一方面也缘于建禄比肩过强而食伤过弱的人,平时旺比窒食,每须强大的诱因来疏通其瓶颈。

例三——

    正官  戊午

    劫财  壬子 

日主  癸丑  

伤官 甲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本造女命,癸水生于子月建禄,日主比肩气势旺极,冬水寒冻,亟需取火神财星调候为用,而喜木神食伤生财助火。年交午逢子冲,用神遭破,日支丑逢子合,印星有似于无;建禄格比肩过强偏印过弱的人,女命与母缘浅,再不遇有力的正财,则父缘亦嫌淡薄,是故本造出生后未满一月,即遭生母遗弃于风化区之路旁,后由一私娼拾回收养,亦云人间一大辛酸事。 

   例四——

    劫财    辛酉   

七杀    丙申

日主    庚戌

食神  壬午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本造女命,庚金生于申月建禄,地支申酉戍三会西方金,年月天干丙辛合而化水,时干复透壬水,全局金水阴寒,故应取火神官杀抑制旺金并调候阴寒之气。本造天干丙火七杀遭辛合化,地支申戍会酉来破午,午中丁火正官力难胜任.故而运行庚子运庚子流年,二子冲一午,不幸中年亡夫;辛丑运,丑土助合酉金,益增劫财旺气,女命劫财过旺伤官遇弱者,旺劫窒伤,易妨子息;终于55岁乙卯年不幸痛失独子。壬寅运,寅中木火喜用齐临,财星高照,意外获得其父遗产数千万元。

    例五——

偏财  庚申

正财  辛巳

日主  丙辰

正印  乙未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本造男命,丙火生于巳月,格逢建禄,日主气势原可论强,无奈原局食伤、财星党众而旺,时上乙木复遭遥克而失力,是以日主反而转弱了,应取已、未所藏的火神比劫为用,并喜印星加强生扶。建禄格比肩弱的人,最忌食神、偏财、七杀三者过于强旺,而本造食伤俱强,为人难免倾向于情绪化,有时尚嫌少做多说,原局财星也旺,较不善于有效支配或约制钱财,常流于虚耗浪费。初运午未,祖业尚丰;中运申酉,财多盗禄,破耗异常;一交丙戍、丁亥大运,喜用得地,振衰起蔽,重振家声;子运申子辰三合水局,破禄谢世。

例六——

    比肩  乙丑

偏财  己卯 

    日主  乙亥   

正印  壬午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本造男命,乙木生于卯月建禄,地支亥卯半合木局,天透比肩,时上壬印复通根于丑亥以生身,日主气势甚强。建禄格比肩过强七杀过弱的人,非但自律能力较逊,而且子缘亦嫌淡薄。大连戊寅、丁丑,尚有遗业可资消耗;一交丙子,与原局壬午天克地冲,火神受损,一败如灰,耗尽家财,大运乙亥,忌神齐临,身旺无依,妻、子俱卖他人,自己出家为僧,复不守清规,遭逐于外,终至饿死。

例七——

正财    己丑

食神    丙寅

日主    甲戌

比肩   甲戌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本造男命,甲木生于寅月,格成建禄。综观全局,食伤、财之气势稍强于日主,故应取水印弥补原局缺失并兼生身为用,而喜木神比劫扶元。建禄格比肩不弱又遇不弱之偏财者,如果原局不见有力之官杀,则宜往工商界发展,而不宜从公或往政治界发展。甲子运大学毕业,癸亥运留学,回国后,先任某大家饰公司总经理,后投资于台北来来百货公司,并兼任常务董事,少年得志,前程实未可限量也。

 

第二节  阳刃格的看法

    一、吴贤对阳刃格的见解——近贤吴俊民说:『阳刃原系指十干见帝旺而言,如甲以卯为刃,乙以寅为刃,丙、戊以午为刃,丁、已以巳为刃,庚以酉为刃,辛以申为刃,丙、戊以子为刃,癸以亥为刃,因为「万物既成而未极则为福,已极而将反则为凶」,帝旺乃十干盛极之位,有反福为凶之兆,故以刃名之。历代命理学者对羊刃的说法不一:有主阴阳干均有刃;有主五阳干有刃,五阴干无刃;有主仅五阳干甲、庚、壬有刃,其余各干均因见旺支所藏不一,力量分散,不以刃言;有主五阳干除甲、庚、壬有刃外,丙生午月,火神当权,也应以刃论,戊生午月,则以印论,五阴干己生己未月,阴士旺极,应以阴刃论,其余则以劫财论;更有主阴干刃在辰、戌、丑、未的。真是谈论纷纭,莫衷一是,习命者,常常因此而恍惚迷离,不知所止』。

    又说:『阳刃者,乃指五阳日干见月令旺支,如甲生卯月,丙生午月,戊生午月,庚生酉月,壬生子月而言。其中甲、庚、壬三干见旺月,因地支所藏纯一,没有疑义,又叫月刃格;丙生午月,因火神当旺,虽有己上泻气,而火势强大,亦有取为阳刃格者;戊生午月,火神当令,天干透出丙丁,或地支会合火局,则以印论,不以阳刃视之,己透丁不透,而土神势大,亦有视为阳刃者。至五阴

干见旺支除论劫财外,通常均不视为阴刃,唯近贤徐乐吾认为己土日干见己未月,应视为阴刃,可为参考。所谓刃者,乃指日干得月令的旺气,是故阳刃格,除四柱官杀、食伤、财克泄之力大于日干者以外,通常均可论为日干强。日干强刃旺,则能劫财、护印,并断绝官杀的生机,如果无有力的官杀制伏,或有力的食伤泻化,日主势必旺极无依,所以先贤陈素庵视为「凶多吉少」。但如果阳刃格遇官杀食伤克泻过当,或财星天透地藏其力强于日干,则又喜印星生身或比劫禄刃帮身,不可一概而论。

    阳刃格取用神明喜忌及其行运的得失,虽与普通格局中的官、杀、伤、食、财、印格无异,但因其适用的范围较为狭小,所以一般均列入特别格局,以便优先适用,庶免普通特别混淆不清。当然,特别中还有特别,那是例外的例外,世事常有,命局也常有,譬如阳刃格中,也有变为从旺格从强格或化气的,因此,从旺从强或化气,又必须较阳刃为优先适用了。关于世事方面,譬如:就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收益、处分而言,土地法为民法物权篇的特别法,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实施都市乎均地权条例,又是土地法的特别法,在适用上也是特别的特别优于特别,而特别则优于普通。论命时看见数种格局同时并存,犹豫不决时,即可以此原则决定之;但应注意所谓特别或特别的特别,是否确具义理,有无适用的价值,否则滥用特别,一错百错,治丝益乱,徒劳无功,那也不是办法。

    兹特综述阳刃格的成败得失如下:

    (一)阳刃的太过和不及——阳刃格日干本得月令的旺氛,如于时支或年支、日支见刃星(如壬子日);阳刃格月令的旺气天干竞透比劫,复得印多生比劫;阳刃格月令的旺支三合刃局(如甲生卯月,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或三会刃方(如甲生卯月,地支寅卯辰三会东方木);这都是阳刃太过的现象。阳刃格日干虽强,但四柱官杀天透地藏会合有力,阳刃不腾克伐,日干转弱:阳t格日干虽强,但四柱食、伤、财天透地藏会合有力,阳刃不归盗泻,日干转弱;阳刃格日干虽强,但四柱官杀食伤财得地得势,竞相克泻,日干转弱;阳刃格日干虽强,但印星地支含合成方成局,天干复偏、正印竞透,母盛则子衰;这都是阳刃不及的现象。

(二)阳刃格用神的选取

甲、阳刃格,印多,宜用财星,但须注意财星是否被劫。

乙、阳刃格,比劫多,宜用官杀,但须注意官杀是否被伤被合。

丙、阳刃格,官杀多,宜用财,但官杀强于日干,则宜用印。

丁、阳刃格,伤食多,宜用财生发,但伤食强于日干,则宜用印。

    戊、阳刃格,财多,宜用官杀制比劫,以卫财星;原局无官杀,则宜用食伤泻刃通阅生财。但财星强于日干,不得已仍有取比、劫、禄、刃为用者。

    己、阳刃格,刃重,用官杀恐激怒旺神,则宜取食伤泻刃生财为用。

    庚、阳刃格,满盘官、杀、伤,食、财,克泻交加,日干转弱,则应取印星泻官杀生身制食伤为用,但须注意财印是否交差。

    (三)阳刃格的成败——阳刃格日干强,透官杀见财星而不见伤官;阳刃格官杀强,日干转弱,透印星而天于不见财星:阳刃格日干强,伤食多,见财星而天干不露劫财;阳刃格伤食过多,日干转弱,有印星制食伤;阳刃格日干强,印多,见财星制印;阳刃格日干强,财星多有官杀制比劫或食伤通关,而日干不转弱者;这都是阳刃格的成立。反之,阳刃格日干强,透官杀而见伤官;阳刃格曰干弱,透官杀,印星弱或不见印星而见强财;阳刃格日干强,伤食多,见财星,而天干比劫竞出;阳刃格伤食过多,日干转弱而不见印星;阳刃格日干强,印多,不见财星伤食而从化不成;阳刃格日千强,财多而强,两者对峙,而无官杀制比劫或食伤通关;这都是阳刃格的破败。   

(四)阳刃格的喜忌——阳刃格日干得月令的旺气,除四柱官杀党多其力强于日干,或食伤财党多盗泄过甚外,其余均可论为日干强,也就是说阳刃格因先天得月令的旺气,日干原属不弱,很少有弱不堪扶的现象,故论阳刃格的喜忌,仍与论官、杀、伤,食、财各种普通格局谋求五行气势流通或中和者无异;至于葱化,那是特别的特别,应另作别论。

阳刃格日干强因羊刃能劫财冲官,破坏日干的贵气,可能克妻害子,故凡日干强者均忌见之,如得有力或兼有财星支援的官星制伏之,或七杀合去之,仍可因祸得福:但阳刃格用官杀,又见伤食制合宫杀,则用神受须,克泻无当,日干转弱,若无印星化官杀生身制食伤,则格局杂乱无章,理不出一个头绪,亦所深忌。阳刃格日干虽强,然见官杀党多其力强于日干,力强于日干,或见伤食党多其力电强于日干,则均喜印星生扶及比、劫、禄、刃帮身,忌见财星坏印;如见财星党多其力大于日干,则喜比、劫、禄、及加强日干的点力,忌见官杀克制;所以说:「勿谓羊刃是凶物,财多杀党亦为贞」。但如阳刃格刃重,日干强不可当,见官殁克制,力弱难以驯伏,反而激怒旺神,见财星也不堪劫刃争夺;在这种状态之下,唯有取食伤泻其旺气,顺其气势,所谓:「羊刃重重喜食伤。若逢官杀也生殃」,也就是「旺极宜泻不宜克」的说法。如果阳刃格,多见劫财,见官杀无力,见食伤又被强印所制,从旺格又不能成立。这是旺极无依,不是孤贫必为僧道丁。阳刃格身杀雨停而带财星,愿以印星化杀生身为用,如再见财星,则须比劫帮身了。阳刃格日干强以官星为用,天干透出劫财,有官管束,故不为灾,反而取贵;如天干劫杀并露,则七杀被劫财合去,贫合忘克,七杀不能发生制刃的作用,所以说:「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杀,透刃无成。」阳刃格日干强用官或毅,如果官或杀天透地藏而有力,则其贵气必大,官或杀深藏地支而未露出天干,或露出天干而地支无根或根基浅薄而无力,则贵气必小。阳刃格日干强,四柱官杀食伤克泻并见,日干转弱,见有力的印星泻官杀生身制食伤,也可发贵,但极忌再见财星坏印星。阳刃格日干强,原局无官杀或官杀不可为用二删财星天透地藏深厚有力,阳刃得月令的旺气,其力甚强,足以劫夺财星,不便径以财星为用,在这种情形之下,唯有取伤食泻刃生财通开为用,财气通门户,也可发富,最忌再兑印及比劫;但如伤、食、财之力量大于日干的力量,则反喜印、比、劫、禄、刃,而忌食伤财了;奴果刃强财重,两者对峙,没有通关或制伏之神,则自相克敌,即没有福贵可言了,至于阳刃格,如月令刃星与其它地支回合成比劫局且干透比劫,这是从旺格局;如月令刃星与其它地支印局,天干透出印星,那是刃从印化,母盛子衰,应以从强格论;凡此都是特别的特别,当另作别论。   

(五)阳刃格行运的得失——阳刃格因日干与月令格局的旺气合而为一,与普通格局的官、杀、食、伤、财、印等格,日干与月令格局的旺气各不相同,显有差异,故其取用神明喜忌,乃略有不同,已如前述。兹再为大家综合介绍阳刃格行运的得失如下:

    甲、阳刃格日干强,除从化以外,不论以何者为用,如见岁运地支与原局地支三合刃局或三会刃方,则日干强不可当,原来取以为用的六神,均无以使羊刃驯伏,故为极凶;即遇六合或半合助刃势,亦应论祸。反之,阳刃格日干因遭克泻而转弱,以原局刃星帮身为用,行运见岁运地支合去或冲去原局刃星,用神破损,也以祸论;但若原局日干根基不薄,则不成大患,仅枝折叶落而己。所以说:「阳刃冲合岁君,勃然祸至信」。

    乙、阳刃格,刃重,原局有有力的官星制劫刃或食伤泻气生财,运行财乡二刚者可以助、官,后者可以生发,均可论其富贵。

    丙、阳刃格日干强,岁运再过刃劫之乡,必主刑妻克子,但原局如有有力的官杀可以制合,反以吉谕。造就是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气

    丁、阳刃格日干强,原局有杀刃,乃取羊刃合杀,使两者俱去,岁运又逢杀及,不是杀强于刃,就是刃强于杀,两者刃格无情,必发大祸;如原局有刃无杀「岁运逢杀旺之乡,如原局没有印星通关调和,内外克敌,也必发祸,但若原局有印,反可成福。如果阳刃及格原局没有七杀,而以宫星或财星为用神,岁运边七杀,则官杀混杂,岁运遇羊刃则财星受损,均主一岁蹇滞或因财争竞,兄弟分居,妻妾离去,甚者克妻害子,官非讼累。

戊、阳刃格,满盘羊刃,从旺不成,行运再见阳刃或逢冲克,必主财物耗散,甚者且为无头之鬼或遭分尸惨死。所以说「满盘羊刃,定遭分尸」,「岁运并临,灾殃立至」。

己、阳刃格日干强,以官星为用者,行运喜见财官帮助用神,则可发贵发福;如原局官星天透地藏会合有力,日干转弱,行运见印星转化扶身,也可发福;但两者均不喜见伤食制合官星,因恐官星贵气受损。

    庚、阳刃格日干强,以七杀为用者,如果杀不堪旺,行运喜见财官生扶;如果原局杀星过重,日于转弱,行运则喜见印、比生扶,但见伤食运,如用以制合七杀,防其攻身,则不以为忌,这与阳刃用官,略有不同。

    辛、阳刃格日干强,原局官、杀、财、食、伤克泻交集,日干转弱,以印泻官杀生身制食伤为用者,行运则喜印比帮助日干。

    壬、阳刃格日干不甚强,原局官杀并见,不论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行运仍喜食伤制伏,如日干转弱,比肩帮身也可,财官杀运,则为不利。

    癸、阳刃格日干强,原局阳刃与强财对峙,行运见伤食泻刃生财通关,使其气势流通,五行中和,可以说是好运;如阳刃格日子强,行运则喜见财星生发,见食伤亦可。

    总之,阳刃格用官杀,以财官之运为得,印、比、劫、食伤之运为失,阳刃格用财,以财食伤运为得,印比劫运为失;阳刃格用食伤,以食伤财为得,印、比、劫运为失;阳刃格用印星,以印、比运为得,财官食伤运为失;阳刃格用比劫星,以印比劫运为得,官杀财食伤运为失。

    (六)阳刃格的其它看法—阳刃能帮身劫财合杀,其作用通常较为凶猛,然驾驭得法,仍可发福,已如前述。正因为阳刃有这种特殊的作用,故历代命理学者,于论月令之余,尚有日刃及时刃等说法:

1、日刃—日刃乃指日干所坐地支见阳刃而言。三命通会说:「日刃止有三日,即戊午、丙午、壬子,与阳刃同法。经云:『赤黄马(赤黄马即丙午,火为赤色,午肖马;黄马即戊午,土为黄色。)独卧,黑鼠(水属黑,子肖鼠,即壬子)守空房,男妨妻,女妨夫。』指此三日也。不喜刑冲破害三会六合,要有七杀相制,再行官印乡,便为好命。赋云:『日刃大忌冲合,喜官杀相制,合刑者凶,周印者吉。有杀无刃,施为有勇无威;有刃无杀,作事浊而不显;无杀遇杀,唯恐祸患相侵;有刃遇刃,须忌灾危相犯;刃生官死,其年难作吉推,财旺官生,此岁不作凶断』又说:「戊午日岁月见火多,则以印绶论:壬子日,月时见子多,则以飞天禄马论;丙午日见午多,亦以倒冲禄马论;取财官入格,故日刃不为大凶。此格当推提纲,若有令合财官印绶或合他格或从化类,当以他格断,不可拘以阳刃。」古歌云:「日刃中羊刃同,支上冲刑立武功。」又云:「壬子休来见午宫,午宫又怕子来冲;丙干坐午休重见,会合身宫事有凶。」

       2、自刃、飞刃、时刃、年刃—三命通会说:「自刃有三日:癸丑、丁未、己未,因坐下比肩羊刃;飞刃有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因坐下冲出阳刃;与日刃喜忌大同。年上阳刃舆时上阳刃最重:年上主破败祖基,不受父母产业,乎生施恩反怨;时上主克妻子,晚无结果,四柱再逢,手足灾疾;月上稍轻,日上又轻。人命月日干支带财多,日子衰弱,时带阳刃无害;月带七杀,时带阳刃,日主有气大贵;如月带阳刃,时上带官星,力不能制,亦凶。大率阳刃最坏,造化既是好命,却带刃劫,制按如法,须还他发福;后遇岁运并临或在刑合之位,依旧有祸。刃格福自福,祸自祸,两不相掩也」。

    二、阳刃格的特征及实例—由以上吴贤所述可知,阳刃格实亦属于普通格局之一种,其喜用宜忌之原则,也与一般普通格局类似:日主气势过强则宜加制衡、日主气势过弱则宜加生扶、气温过度寒热则宜加调候、五行过度于塞则宜加通关。

所不同者,阳刃格乃劫财得到月令本气,由于劫财能全力破坏正财,也能全力盗损正官,而正财与正官皆象征安定性的物质生活及社会地位,今财官如遭劫财全力盗克,则其人追求财富与权说劫财在心性方面呈现内向、消极之特征,但当它与财官发生作用时,却会造成动荡不安之现象。中国古代的命家,非常重视正财与正官,他们大都认为,八字中的正财与正官必需愈为安定稳健愈好,故而对于能够全力盗克财官的阳刃劫财」,特别不具好感。

各位均知,阳刃实乃日干的帝旺之所,易经揭示:物极必反,旺极有凶,好比一把刀刃磨到最锋利时,其杀伤力也必然最强的道理一样。阳刃顾名思义,就是一把极为阳刚的刀刃(旺极之阳干),故倘一旦失控而造成凶灾,其影响程度往往较一般单纯的劫财或比肩为深为巨。

至于阴刃,乃指日主阴干见月令帝旺之支而言,譬如乙日主生于寅月,丁日主生于巳月,己日主生于巳月,辛日主生于申月,癸日主生于亥月;这些阴刃,由于掺有大量余气与杂气,劫财本气不专,旺而不旺,故其杀伤力远逊于阳刃,一般命家均较不予重视;但是,如果阴刃再逢其它干支有不弱的劫财来助势,则其作用类似于阳刃,实亦不可等闲视之。

    如前所述,阳刃对于财官,较之普通的比肩、劫财具有更大之盗克力,所以,凡是阳刃格,通常「不喜日主气势过度强旺,尤其是劫财不可强过于比肩太多,否则其害难以殚述。设使阳刃格身劫财过旺,而八字又无法论从的话,则因劫财能全力泻耗偏印、全力窒息伤官、全力破坏正财、全力盗损正官,必然有可能产生如下不良现象之一种以上:

(一)阳刃格劫财过强,偏印遇弱,偏印不堪劫财全力之泻耗,这种情形往往造成以下后果之一:(1)对女命而言,其母亲的健康状况可能不佳,若非体质虚弱,便是久带痼疾。(2)女命常因母亲过份操持或劳心。(3)总是认为别人的私下帮忙并未尽全力,故常生怨尤。(4)在精神心灵上缺乏持久的耐心去认真吸收或培植传统的伦常、信仰理念。

(二)阳刃格劫财过强,伤官过弱,伤官不堪劫财全力之窒息,这种情形往往造成以下后果之:(1)女命比较不容易生育男胎,纵使生男,儿子体质总是较差。(2)女命对于其儿子,比对于女儿冷淡些,有重女轻男之倾向。(3)不太热衷于公开地指导帮助晚辈或身份较为低贱的人。(4)每当本身迫切需要时,才勉强勤习技艺,非在不得已的情况,不尽力去发挥或表现其技能舆才艺。

(三)阳刃格劫财过强,正财过弱,正财不堪劫财全力之破坏,这种情形往往造成以下后果之一:(1)男命易与妻子产生刑克或缘薄之现象,若非经常对妻子之精神或肉体施加过分之压迫力,便是妻子本身易招恶疾或血光之灾。(2)男命具有沙文主义(即大男人主义),不重视妻子的意见或感受。(3)女命易与父亲产生刑克或缘薄之现象,若非经常聚少离多,便是早见生离死别。(4)女命易与父亲产生代沟,思想观念有较大差异,且常在无形中加诸父亲许多精神上的压力。(5)男女俱有以继承父辈或租辈遗留之大量不动产,纵使勉强承继,亦难长久保持。(6)男女俱不善于经营温和、固定、少变、保守、长程等性质之事业。

(四)阳刃格劫财过强,正官过弱,正官不堪劫财全力之盗损,这种情形往往造成以下后果之一:(1)男命如与女儿长期相处时,每能影响女儿的自尊心或自信心或进取心或其自主能力。(2)男命不喜欢遇份受女儿之牵制或过份承担女儿之累赘,故总希望女儿早日独立或成家,各谋发展,少相干扰。(3)女命常能在幕后左右其丈夫之重要决断及行事方针,(4)女命不喜欢过份受丈夫之牵制与约束,故常以坚决的态度及固执的理念来引起丈夫的尊重,或迫使丈夫放宽其约束力。(5)对于某些温和间接的警示或规劝,每不将之放在心上,故而总是容易忘记前车之监。(6)经常消极地排斥、抗拒一些自认为不够份量或不合情理的管束、纠正及责任、法规。

以上简单为大家举出阳刃格的数项特征,各位当可由此得知,阳刃气势强者,在正财与正官两方面所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确实较建禄强者为多,所以古书云:阳刃极旺,「刑妻、害子、克父、妨夫、破祖、败财」,良有以焉!不过作用几乎与一般劫财没有两样,这是大家应该了解的一点,千万不可一见阳刃,即惊呼不置,谓为大凶,徒让当事人饱受不必要之虚惊。

阳刃格身弱,如果劫财弱于比肩,最喜偏印、劫财生身扶身;如果比肩弱于劫财。则喜正印、比肩生扶日主。反之,阳刃格身强而劫财过旺时,紧忌偏印、劫财再来加强阳刃气势,而喜伤官、正财、正官来制衡旺刃。为使大家对阳刃有更进一步之了解起见,以下特安排几个实例,并加简要解说以供各位参考:

例一—

癸未

偏财  庚午   甲申

七杀  壬午   乙酉

日主  丙午   丙戌

劫财  丁酉   丁亥

             戊子

本造男命,丙火生于午月,格成羊刃,年、日地支再见双刃,透出于时干,羊刃气势之强,一望叫知,理应取金水财杀制劫兼调候为用。少年因战乱而四处流亡,后随国民政府播迁来台,从最基层警员做起,任劳任怨,苦学实干,终凭其坚定之意志及择善固执之理念,获得美国硕士学位,步升至院辖市警察局长,服务五年,治续斐然,遂再荣升为中央警官学校校长。本造之所以背井离乡,祖业无靠,海天远隔,六亲缘薄,实乃因羊刃过于强旺所致。

例二—

丁未

七杀  壬午  戊申

比肩  丙午  己酉

日主  丙午  庚戌

劫财  丁酉  辛亥

      壬子

本造男命,与前造仅庚金一字之差,且同样以金水财杀为喜用.然因前造出生于中国山东北方水盛之地,本造则生于台湾南方火盛之地,故二者差异甚为显着。大运戊申,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中原理工学院;己酉运结婚创业,一帆风顺,财积数千万元;庚戌运,戌土助合阳刃;庚金偏财出头,造成群劫争财之现象,是以其妻遂遭赌博即中之设计,输去千余万元,夫妻因此正式离婚,子女悉归本造抚养。由此可见,男命阳刃过强者,较一般人不易维持其首度婚姻至白头皆老阶段。

例三—

                甲午

劫财  辛卯  癸巳

正官  丁酉  壬辰

日主  庚午  辛卯

偏印  戊子  庚寅

            己丑

本造男命,庚金生于酉月,格成阳刃,全局木、火、土、金、水五行俱足,地支四正齐冲,更显其势变化之万千。综观大局,五行气势均衡,阳刃得令,日主元神健朗而不过旺,足可胜任财官而不破坏财官,行运四方皆宜,丙诚属不可多得之奇特佳造,是以寅为天子,中年登基,启疆拓土,修内安外,在位互六十年,文治武功盛极一时。据史载本造真正身世始终成谜,未知其亲生父母到底为谁,此或缘于阳刃冲财及伤官冲印之故。

例四—

甲申

食神  庚寅  乙酉

偏财  壬午  丙戌

日主  戊午  丁亥

正印  丁巳  戊子

            己丑

    本造戊生午月,格成羊刃。纵观全局,干支一片火土,故应取食神生财泻秀兼调候为用,无奈天干壬水无根,且被时上丁火遥合,年上庚金虽通微根于时支,然以坐火地,恐不堪烈火销熔,是以喜用至不得力。大运申、酉西方金地,生活惬意;一交丙戍,支会火局,枭印夺食,破耗异常,连克一妻、二妾、四子;至丁亥运,天干丁壬合木,地支寅亥化木,由于不堪孤苦,竟至削发为僧;阳刃之为祸,亦云酷矣!

    例五—

辛丑

偏财  丙寅  壬寅

偏印  庚子  癸卯

日主  壬午  甲辰

偏印  庚子  乙巳

            丙午

  本造壬水生于子月,格成羊刃,天透双庚,地藏双子,阳刃之强,一望可知;月、时地支两子冲一午,书云:羊刃逢冲,不损亲人亦伤自己。癸卯运29岁甲午流年,两午冲两子,飞刃惹祸,竟犯军法,被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满出狱后,确实悔悟,勤奋工作,然仍晦气连绵,多次遭遇水火之灾及血光之灾,考其原因,实乃由于旺及逢冲失控,导致飞丑为书之故。

例六—

             壬戌

比肩  癸未   辛酉

比肩  癸亥   庚申

日主  癸未   己未

比肩  癸亥   戊午

                 丁巳

    本造癸生亥月为阴刃,天干全见癸水比肩,时支再见亥水劫财,日主气势可谓旺极矣!四柱比劫两强,而全局不见半点正财妻星,故有刑克妻子之迹象。辛酉大运20岁壬寅流年,正财长生于寅又合入原命,结婚成家,婚后对妻子甚不重视,劲辄打骂,不许其妻顶嘴抗辩;成婚数年,妻子即身染痼疾,健康状况一年不如一年,某次产后坐月于时,因细故殴打其妻腹部,造成子宫下坠,从此其妻常年服药,面黄肌瘦,弱不禁风。戊午运乙丑流年,妻子因积劳而致罹患乳癌,初尚恐花用过多医疗费而一直不愿送妻子入院诊治,仅以草药偏方熬服,其后经不起亲友之规谏,又有其弟免费提供劳保优待权益、始将妻子送往荣民总医院开刀,暂时挽生一条人命。

    例七—

                丁丑

正官  庚辰  丙子

正财  戊寅  乙亥

日主  乙酉  甲戌

正印  壬午  癸酉

            壬申

本造女命,乙木生于寅月,是为阴刃,惟以四柱食伤财官气势甚旺,相较之下,日主元神反而转弱了,阴刃格日主弱,其刃与一般劫财无异,故而本造应取印、比劫生扶日元为用。原局五行生化有情,运行水木之地固佳,运行土金之地亦无大碍,是以为人性情温和,兹让谦怀,中运助夫发贵。一生少疾,夫妇齐眉,寿至八旬开外,五子二十三孙,诸多显贵。

例八—

戊寅

劫财  乙亥  丁丑

正财  己卯  丙子

日主  甲午  乙亥

        劫财  乙丑  甲戌

                    癸酉  

    本造甲木生于卯月,是为阳刃格,天干透出双劫,地支亥卯合木助刃,阳刃之强,一望可知,故应取食伤生财为用。丁丑运,喜用得地,努力向学,成绩优异;丙子运,大学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为人智略超群,执着认真,曾任副总统机要秘书,其后复升任内政总务司司长,任内从不玩弄职权,甚得长官眷爱,惜以天嫉英才,甲戍运47岁辛酉年,羊刃逢冲,飞刃致祸,遂暴发脑疾,48岁壬戍年开刀取出脑瘤,不幸手术失败,终告辞世,英年早夭,良可叹焉!

第三节  专旺格的看法

    一、吴贤对专旺格的见解——专旺格又名一行得气格或从旺格或独象格或类象格或属象格,近贤吴俊民说:「」一行得气有成格有破格,而成格者复因原局所见不同或调候所需,其喜用也有差异,殊非一言所能概述」。兹特分别列述其要如次:

(一)一行得气格的成败——一行得气格因系顺从日干一行的强旺之势而论,故必须地支会合日干五行的方局或八字日于党众而强旺,不论炎上、润下、从革、稼穑、曲直,在原则上均不能见官杀,一见官杀,就算破格,必须就普通格局或阳刃、建禄格论其成败得失,如果见伤、食、财天透地藏,盗泄日干的旺气过甚,也应就普通格局或阳双格、建禄格,予以推论。所以说:一行得气,其势专旺,成则从之,不成则舍之,予以其它格局推论,其喜用适合正五行常理者,仍好发富发贵,不因一行得气格不能成立,而即破败无余,这是应该特别注意。

   (二)一行得气格的喜忌妒——一行得气格原则上为喜见印、比劫禄刃,忌见官杀,见食伤流通其气势亦可。见财星则须视八字构成不同的形势而论其喜忌;此外尚有因调候的关系而论格局的高低。兹特将其喜忌概述如左:

    甲、一行得气格,最喜日干氛通月舍而得踌,其旺气引至时上遇生旺不临死绝;全局旺气干支均不达冲克。而有印生之,或食伤泻之,使其相辅而行,而无孤独无偶的现象。

    乙、一行得气格,固喜地支成方成局得时而旺;然地支三会方,气偏一方,格易成而难破,地支三合局,乃取生旺墓三者凑合而成,其气杂而不专,一遇冲击,则分崩离析,很容易破局,故一行得气成格,得三会方为优,得三合局次之;曰干不得月令的旺气,而地支三合或三会日干的五行者,或地支方局并见,只要原局日干党多而强有印生扶,不见克伐,也以一行得气论,唯较得时兼得方或得局者又次之。

丙、稼穑格,土旺四季,生于辰戍丑未月.得辰戍丑未四支或三支,天干透出比劫,不见官杀克伐,格取稼穑,喜火土生扶,忌木克伐,然火炎土燥,无生育之意,这就是「晦火无光于稼穑」,不论原局或岁运均喜食伤,以引化其气,忌再见印星生扶,稼穑格成立者,因五行土主信,故为人多信实无妄,「千里寄毫毛,寄得勿寄失」,多是这种人。

丁、曲直格,喜水木生扶,北方为水,水赖其生则从其累,大畏庚申、辛酉,冲破东方秀气,原局透食伤则以食伤为用神,透财星则必待食伤运而后发;如果食伤财均不透而单透印,则以印星为用神,运遇官杀有印转化,则不以为忌。曲直格成立者,因五行木主仁,故未人慈悲为怀,好舍恤孤「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多是这种人。

    戊、炎上格,火旺乃文明之象,生于巳午未月,气势似觉过专,则喜见食伤吐泻其气;生于寅卯月,火不当今,其气方进,这是火虚有焰,则喜印比劫禄及生扶其旺神。然炎上格电有印与食伤兼用者,盖防上晦火也。至于无印与食伤而用财者,行伤食运则富而不贵。炎上格成立者,因五行火主体,故为人多重礼貌,社会交际「折冲樽俎,周旋中节」多是这种人。

    己、润下格,壬癸水生于多月,天气严寒,遇水则冻而不流,遇木则枯而不秀,原局不见火财,则应以金印为用神,格局类似金白水清;原局如见火财,则取伤食木为用神,类似水木伤食格,寒木向阳可以生发。不论取印或取伤食为用,均忌见官杀破格。润下格成立者,因五行水主智,故为人足智多谋,「以智取而不以勇夺者」多是这种人。

    庚、从革格,为金行专旺,生于申、酉月,则体质过于自强,应取食伤化神为用,生于巳、戌月,则取印星为用。从革格,因五行金主义,故为人大义凛然,「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多是这种人。

    总之,一行得气格乃以日子的旺神为枢纽,因八字构成互异,所见既有不同,调候也有关系,故其取用乃有喜印喜伤食或喜见财等不同,然可概括者,一行得气,所透为印或食伤则成格,透印者以印为用,透食伤者以食伤为用,然有宜印与宜食伤之不同;即日干生于当旺之月(如甲乙生于寅卯月),地支会方合局,日干气势过于专旺,则宜取食伤化之,以泻其秀气;反之,如日干生于不当旺之月(如甲、乙生于亥未月),则宜取印星生之,以成全其旺气。至若因调候而必须另有所见者,则应就五行各有所见者,则应就五行各别的情势推论之;原局微伏破神。则须视行运能否转败为成而断。

    (三)一行得气格行运的得失——一行得气,因八字构成,各有不同,其喜忌也略有差异,己如前述。至于行运的得失,除调候者,必须特别留意外,其一般通则分述如次:

    甲、一行得气格,最忌旺神被冲被克,行运旺神遇冲克,则格局破袭,旺气不专,多主死亡,这就是所谓(衰神冲旺旺神发」所致。行运遇他神合去旺神,不论在干在支,轻者淹滞不进,重者格局发生变化,由纯粹而混浊富贵也必因而发生急剧的变化。但行径见冲旺神或合去匠神,仍须视八字构成如何,略为破坏而原局有解救之神,亦不畏惧,如行运周官杀,原局有克冲合化之神,去此官杀,亦无大患,唯悔吝则不见耳!

    乙、一行得气格,日干气势专旺,原局得有力的食伤泻化,这是吐秀,行运周官杀得食伤制合,可以防其犯旺,行运遇财星得食伤通关转化。可以防止群劫争财;反之,日干专旺,原局不见食伤吐秀,切忌运行财官杀之地,行官杀运犯旺,行财运原局群劫争财,自主凶祸,,

    丙、一行得气格,行运见财星,必须原局有食有伤,蔗无比劫分争之虑;行运见食伤,必须原局有财无印,方免反克为殃,名利可遂;行运见印星,原局无财食伤,为生助强神,亦生光亨,如原局取食伤吐秀为用,行印运必主凶祸临身。

    丁、一行得气格,如原局微带官毅,格局原不纯粹,行运遇冲克合,去此微伏的破神格局转而纯粹,亦可发福;如原局日干生非当旺之月,格取印生为用,行日干生旺之地,亦主功名小就,但行运一遇官杀冲击之地,因格局易破,故多主凶祸灾患。

    总之,一行得气,乃系以气专一方或一行而论,原局取食伤泻秀,则以行食伤财运为得,行比劫禄丑亦得宜,行官杀有食伤制伏,则亦不忌,行印运则非所宜;原局取印生旺为用,则以行印比劫运为得,行财食伤运为失,行官杀运有印转化,则不为忌。原局无印无食伤而见财,行印运为财所伤,行比劫运群劫争财,行官杀运犯旺均非所宜,唯有行食伤运吐秀生财通关为得。原局印食伤财均不见,日干一行孤独无辅,行官杀运犯旺,行财运群劫相争,均以为失,行印运助旺,行伤食泄秀,均以为得,行比劫运孤芳自赏,亦非得计。  一行得气格的行运,大体如此,然仍须视全局结构及调候所需,个别论断,不能以敷语尽行概括。

二、专旺格的特征及实例——所谓专旺格,就是指八字中仅见日主所属该行独旺,而官杀、食伤与财星三者均甚衰颓,日主气势偏重本方,权倾于行之格局而言,因此,专旺格也叫做[一行得气格]。

气专旺格最大的特征,即四柱「日主比劫」独旺,其它各种不得不顺从日主比劫的旺势,而以日主比劫之马首是瞻;所以,凡是专旺格既成,且其格局纯粹不杂的人,必然具有浓厚的比劫色彩,这种比劫色彩,并不同于普通格局中比劫过强者的情形。

    我们在前章六神的心性篇中曾经介绍过,比劫的基本特质是:(1)具有对等观念。(2)具有竞争心。(3)具有自尊心。(4)具有自主意识。但是,设使八字比劫过强,又无法论为专旺格的话,那么,比劫所具有的上述基本特质将有可能演变成如下缺点:(1)苛薄寡情。(2)妒忌好强。(3)泥顽固执。(4)孤高峻僻。这些乃是针对普通格局而言。

    就特殊格局而言,一旦专旺格纯然成立,虽然在其运程不佳的时候,偶尔也会让人觉得有苛薄寡情、妒忌好强、泥顽固执、孤高峻僻等之缺点,但这并非专旺成格者的主要特质。凡是专旺成格的人,必定将比劫的基本符质发挥至极点,也就是说,他(她)多半具有:(l)极端强烈的对等观念。(2)极端强烈的竞争心。(3)极端强烈的自尊心。(4)极端强烈的自主意识。在人生舞台上,专旺格的人常凭这些强烈的特质,迎接各项挑战,并开创出不同于一般人的独特风格与成就;惟如不幸长期处于逆运时,专旺格的人常因这些强烈特质而为人所谛病或受人非议。

    此外,专旺格如果是比肩强于劫财,则在人事方面也具有类似建禄格之缺点;专旺格如果是功财强于比肩,则在人事方面也具有类似阳刃格之缺点,而且通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譬如:女命专旺格劫财强,全局不见半点伤官,又有正印来阻绝伤官之泻秀管道,则大多于息艰卒或于禄淡薄;再如:男命专旺格比肩强,全局不见半点偏财,又有正官来消灭偏财凝蕴之机会,则大多妨父克父或父缘淡薄。诸如此类之看法,请各位回头参阅本章第一、二节建禄格与阳刃格的论说

即可明了,我不再于此重述。

    观察专旺格特征的方法之中,还有一种,乃是以日主比劫所辖的五行属性为主,兹特分别将之概要介绍于左:

    (一)曲直格——凡专旺格日主比劫之五行属「木」的,便叫曲直格;由于木行在五常中代表[仁 ],书云:仁者乡寿,故曲直格也称仁寿格。木的基本属性如下.五常主仁,味觉宅酸,方向主字  东方,季节主春天,颜色主青绿,形状主圆柱状、长条状,生理结构方面主毛发与神经;所以,凡是曲直格成立的人,大多具有下列特征之半数以上:(1)性情仁慈博爱。(2)对酸性食物的适应力较一般人强。(3)日常之居向行止,朝柬的搬率特别大。(4)每届春天,生理或心理的变化特别活跃。(5)比较偏爱青色、蓝色或绿色系列之器物。(6)脸部呈长直形或长方形,手足经络分明,神经敏锐,触觉甚佳,头发与体毛较为浓密或较长。

(二)炎上格——凡专旺格日主比劫之五行属「火」的,便叫炎上格;由于火行在意象上代表着热心、直率的意思,故炎上格也称率性格。火的基本属性如下:五常主体,味觉主苦,方向主南正  方,季节主夏天,颜色主红赤:形状主辐射状、扩张状,生理结构方面主视力与血液;所以,凡是炎上格成立的人,大多具有下列特征之半敷以上:(1)性情热心直率。(2)对苦性食物的适应力较一般人强。(3)日常之居向行止,朝南的机率特别大。(4)每届夏天,生理或心理变化特别活跃。(5)比较偏爱红色、橙邑或粉红色系列之器物。(6)五官轮郭凸张明显,行事磊落而急燥,眼神锐利,血气充足,观察力甚佳,毛发稍带棕色或皮肤略呈干性。

(三)稼墙格——凡专旺格日主比劫之五行属「土」的,便叫稼墙格;[信],书云:信者实也,故稼墙格也称为笃实?。土的基本属性如下:五常主信,味觉主甜,方向主中央或四偏方(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方),季节主农历的三、六、九、十二月,颜色主黄棕,形主圆形、椭圆形,生理结构方面主肌肉与皮肤;所以,凡是稼穑格成立的人,大多具有下列特征之半数以上:(1)性情诚信厚实。(2)对甜性食物的适应力较一般人强。(3)日常之居向行止,长期留在原地附近或朝四偏方的机率特别大。(4)每后农历三、六、九、十二月,生理或心理的变化特别活跃。(5)比较偏爱黄色、棕色或咖啡色系列之器物。(6)脸部呈圆形或椭圆形,肌肉厚重或结实,皮质呈中性,既不干燥也不油腻,肌肉与皮肤的韧性及抵抗力较同龄者为佳。

    (四)从革格——凡专旺格日主比劫之五行属「金」的,便叫从革格;由于金行在五常中代表「义」,书云:义者多刚,故从革格也称金刚格。金的基本属性如下:五常主义,味觉主辣,方向主西方,季节主秋天,颜色主白淡,形状主四方形、三角形、菱形,生理结构方面主骨骼与牙齿;所以,凡是从革格成立的人,大多具有下列特征之半数以上:(1)性情刚正重义。(2)对辛性食物的适应力较一般人强。(3)日常之居向行止,朝西的机率特别大。(4)每届秋天。生理或心理的变化特别活跃。(5)比较偏爱白色、米色、轾淡色或透明性等系列之器物。(6)脸部呈国字形、鸭蛋形或菱形,筋骨凸显,骨骼硬朗,牙齿坚固,咀嚼力甚佳,头发与体毛较为稀疏或铰短。

(五)润下格——凡专旺格曰主比劫之五行属「水」的,便叫润下格;由于水行在五常中代表智气书云:智者多秀,故润下格也称灵秀格。水的基本属性如下.五常主智,味觉主咸,方向主扎方,季节主冬天,颜色主黑灰,形状主横润形、扁乎形、油脂状,生理结构方面主内外分泌及生殖腻能;所以,凡是润下格成立的人,大多具有下列特征之半敷以上:(1)性情机智灵巧。(2)对咸性食物的适应力较一般人强。(3)日常之居向行止,朝北的机率特别大。(4)每届冬天,生理或心理的变化特别活跃。(5)比较偏爱深色、黑色或灰色系列之器物。(6)呈丰满状或扁平状,皮质呈油脂,多汗多津。

以上是专旺格的几项主要特征,其观察重点往往离不开「十五行」与:[六神」两大要素,大家只要能将讲义第廿二章及廿四章详为熟习,相信对特殊格局的判断必有实质之帮助;以下特就专旺格举出数造实例,以为研究参考:

例一

偏印  乙巳

劫财  丙戌

日主  丁未

偏印  乙己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本造丁生戌月,虽谎失时,然四柱木火旺盛,戌、未亦皆藏火,全局火气熏蒸,不见有力之金水盗火神,故而炎上格可以成立,喜用当取木火加强日主元神之气势。为人个性火爆急燥,热心直串,行事光明磊落,只要认为对的便勇敢做去,从不畏惧强权,玩弄心机。初运西方金地,至为艰辛;中运未、午、巳南方火地,屡建军功,迭蒙国家重用,贵至总领大将军;庚辰运,战事失利,由大陆退守台湾;晚运东方木地,展布鸿猷,老当益壮,富贵无失;炎上格之居向行止,朝南方之机率甚大,果然不假。   

    例二——

七杀  乙巳

比肩  已丑

日主  己未

伤官  庚午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本造己生丑月得令,地支巳午未会成火印,月干再透已土,日主气势强旺已极,不得不从其旺势,故本造稼穑格可以成立,行运固喜火上加强日元,惟如遇金神来克去年干乙木使格局更纯,当亦论佳,专旺成格者有非常强烈的竞争心与好胜心;初运北方水地,流离失所,浪迹异域,备尝冷暖;中晚运一路火、土、金喜用之多,坚苦创业,愈挫愈勇,终以超人一等之商业信誉,创建了全球最庞大之轮船王国,赢得「世界船王」之尊号。惟以专旺格,全局不见半点正财,而婚姻宫与父母宫又互冲,致难免妻绿淡薄,数度婚姻;且自幼克父,六亲少靠,悉赖自力兴家。

 

例三——

比肩  甲寅

伤官  丁卯

日主  甲辰

食神  丙寅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本造甲生卯月得令,地支寅卯辰三会东方木,年干透甲,时支再见寅木,格成曲直;由于二月春木尚遣余寒,是故本造应取火神食伤调候兼泻秀为用,而喜戊神财星生发,反忌水木加强。初运喜神得地、才华横溢,少年登科;中运巳、午、未食伤旺乡,步步高升,宦途顾遂;王申运,水神长生,并冲双寅,破格伤用,撤职还乡,抑郁以终,这是曲直格取食伤泻秀为用的例子。

    例四——

劫财  壬辰

偏印  辛亥

日主  癸亥

比肩  癸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本造癸生亥月得令,年支辰属水库,四柱干支一派金水,日主水行之势可谓旺极,八字不得不从旺水之势,所以润下格可以成立。原局冬水寒湿,惟恐气息冻结,难以流通,故应取火神调候格局为用,而喜木神泻秀生火。初运水乡,家道寒伧,发奋苦读;中运食伤吐秀,连中科甲,为官清明严谨;晚运火地,太阳照暖,用功治学,发明理论,左右后世思想,其品格与文章,堪称并足千秋,这是润下格取木火泻秀兼调候的例子。

    例五——

偏财  乙酉

比肩  辛巳

日主  辛巳

七杀  丁酉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本造女命。地支巳、酉双合金局,天干再透辛金,日主气势不弱,似乎可以论为从革,惜以时干透丁,年干再见乙木,火神通根有力复得木生,格破不真,故应以普通格局之原则论之。火、金两旺而相互对峙,宜取土神通关;火气熏蒸,八字焦燥,亦需水神调候,是以本造之喜用乃为土、水同。比劫过旺,为人泥顽固执、妒忌好强;官杀过旺,又难免胆小狐疑、操持劳碌;火金相成,乏水调济,一生易受伤灾。初运火地,因受伤而不幸瞎掉左眼,14岁辍学至工厂打工,次年又不幸遭机器剪断二指;22岁丙午年结婚,婚后夫妻缘浅,竞日争吵,形同陌路,且结婚近十年,未能生育;31岁乙卯年终于夫妻缘尽,协议离婚。这是从格破败不专转以正格推论的实例。

例六

正财  壬辰

七杀  乙巳

日主  已未

比肩  已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已酉  庚戌  辛亥

    本造己土生于巳月,地支二火二土,时干再透己上,格成稼穑,年、月天干透出水木为病,是以本造行运遇火上固宜,如遇金神制木去病使从格更纯亦佳。初运南方火地,青年有为,大专毕业;戊申运努力上进,终于入主某大塑料工厂厂长之职,统领员工数百人,时年29岁;后运一路士金喜用之乡二刚程大为美好。这是稼穑格以财杀为病而取比劫、食伤去病为用的实例。

 

第四节  从强格的看法

    一、吴贤对从强格的见解——近贤吴爱民说:「从强格在古代仅有从杀、从财两种,以后逐渐增多而有从官、从食伤(儿)、从势、从强、从旺等种,并有从气的说法;这是命学的演进,也是命理进步的表现。须知八字构戊,多达数十万种,自古迄今,尚没有人能逐一加以细究而证实之,历代命理学家,只能分门别类,假设若干合理条件,就生人的命造中,证实无讹时,建为推算的定理;这些推算的定理,无一不是先贤心血的结晶。虽然这种推算的定理,也许尚有可议的问题,那可能是由于命理的求证法,很多是以一概百,以偏概全的关系所致。我们欲以现代科学方法激底整理历代命学家所建立的定理,尚须许多人在相当长久的时间,去从广大的人群中讲查统计和分析;当然这不是一椿轻而易举的事情,更不是任何个人所能独负其实任,必须有一个相当大的研究机构,有人手,有经费,街须有许多人乐于协助或接受调查,始能有相当成就。兹特综述从格(即从强格)的成败及行进的得失如左,以供参考:

(一)从格构成的条件及其喜用行运——从格大概可分两大类:一为真从,一为假从。真从,格局纯粹。大多生于富贵之家,行运得其喜用,大多可以克绍箕裘,就是逢逆运,只要不是犯旺,亦多履险如夷;但是这种格局,世不多观。假从,格局虽不纯粹,而且多生于普通家庭,但是假行真运,也可发富发贵或富贵双全,只以时过境迁,可能一落千丈,或遇凶祸或回复原来的地位。而且从格大多属于假从,虽较普通格局易于发富发贵,然所遇的困难,所冒的风险,则亦过之。兹先将真从的种别及其构成条件和喜用与行运得失列后:

甲、从官杀格——八字构成,日干不通根地支,且不见印星比劫禄刃的帮助,而地支会合官杀。日干虽有一线生机,也可相从,阳日干有一线生机,则不能相从,应就杀重身轻论事;但假行真连时,也可能变为真从,须加细辨。

   从官杀格行运喜逢财官杀,忌食伤;原局有财星,行伤食运有财转化,则亦不忌;行印运泻曰杀助曰干,及行比劫禄力运,帮日千克制财星,中途变志,均主危亡,如命式「戊申、辛酉、乙酉、乙酉」,即是从杀格。

    乙、从财格——八字构成,日子不过根地支,并不见一点印比劫禄刃,而地支会合财局,天于竞透,四柱多见财星,旺气偏于财星一行,日干弱不堪扶,则应以从财论,并以强旺的财星为用;在原局见食伤生财以助财的旺势,或官杀制比劫以冲财,均无不可,唯阴日干本身柔弱,较易相从,阳日干天性刚强,若非生机死绝,则不易相从。

    从财格行运喜见财、食、伤,见官杀制比劫亦不妨;行印星及比、劫、禄、刃运,帮助日干,中途恙,则为大忌。如命式「戊申、辛酉、丁巳、辛丑丁即是从财格。

    丙、从食伤(儿)格——八字构成,曰干不通根地支,且不见印、比、劫、禄、刃的帮助,而地支会食伤局,天干竞透或四柱多见食伤,旺气偏于食伤一行,日干盗泻太甚,弱不堪扶,则愿以从食论,并应以强旺的食伤为用神。原局见财星生发并制印星以冲食伤为喜,见官杀则为破格,盖理食伤与官杀不能并用也。故八字日干弱食伤多,见官杀而不见财星转化,则应就普通格局推;如日干弱不堪扶,伤食多财官并见而有力,则就下述的从势格推论;见比劫因能助食伤,不

局忌:(从格除从强从旺或从气以外,其它各种从格,只有从儿格,不忌比劫。)

  从食伤格,行运喜食、伤、财,比劫无妨;行印运因能克制用神,祸患立至;行官杀运与食伤运并能生印克身,亦以为忌。

丁、从势格——八字构成,日干不通根地支,见印、比、劫、禄、刃帮助而无力,而四柱财、官、杀、食、伤竞强,日干弱不堪扶,就普通格局而言,亦无成格之理;在这种情形,唯有视财、官、杀、食伤三者,何者较强,则从强者之势;如果三者力量均停,不分强弱,则须行财逐以和之,引通食伤之气,助其财官之势,则吉,行官杀运次之,行食伤运又次之,行印比劫禄刃运,必凶无疑。如命式「丙戊、王辰、癸巳、甲寅」即是从势格。(以下戊、己两项乃附带简介专旺格之条说,与前节有重复之处,故特予省略)。

    庚、从气格——本格系指两行相生偏强而言,好像两神成象,生我一局和我生一局,以及从官杀喜见财,从财喜见食伤,从食伤喜见财,从旺从强喜印比劫并见等,都是顺从其强旺的气势。先贤任铁樵说:「不论财、官、印绶、食、伤之类,如气势在木火,要行木火运;气势在金水,要行金水运,反比则凶。可知从气格系指两行相生偏强而言,较之二汀得气及从官殁、从财、从食伤,仅以一行专旺为重心者,略有不同;即与从势格必须三种并立或并强,两神成象相生之局,必须两者各占二干二支力量相等,亦有差异,则应注意及之。如命式「厂卯、癸卯、丁卯、癸卯」气势偏于东北,而丁火无根遭克,母盛子衰,应从东北水木之气。

  (二)假从格的成败得失——八字构成,日干弱极,但尚带有微根,这是假神混杂,从之不真,行运如得冲克或会合之神去此微根,则变假为真,也町发福:但运过境迁,必防凶发,较之从格纯粹的,涡福略有不同。例如命式:「乙卯、己卯、戊辰、癸亥」戊土生于卯月,水木天透地藏,党众而强,似乎可以论为从官格,然戊坐辰上,并得月上劫财帮身,虽比劫为官星所制,仍有微根这是假神混真神,名为假从格。行丙子运,丙为原局癸水所制,子为财星得地,忽以特殊功勋入仕;乙亥运将原局子支的戊己上,克伐净尽,喜用得地,连升官职,位至封疆大吏,癸酉运,癸为原局戊己值冶,酉则冲卯犯旺相的从神,落职而亡。这是原局真假混杂不清,行运变假为真以清之,故出身贫寒而以殊勋入仕,位至封疆,然时过境迁,一遇从神被克,迂即危亡。乃是「假从也可发身」的例子。

兹将论假从格应注意之事项,列述如下,以供参考:

  甲、日主太弱,官杀强,不能不从,但原局有比劫暗生,从官杀不真,至岁运遇官杀得地,除此微根,虽是假从,可以发贵。

  乙、日干太弱,官杀强,原局带食伤,从官杀不真,行财运泻食伤生官杀,可以发贵。

  丙、日干太弱,官杀强,原局带印绶微根,从之不真,行财运,去此微根,也可以发贵。

  丁、日干太弱,财星强,不能自立,原局虽有印星,然为强财所制,从财不真,至岁运财星得地,除去微根,可以发富。

  戊、日干太弱,财星强,原局有比劫微根,从财不真,行官杀运除去微根,可以发贵,行伤食运泻比劫生财,可以发富。

  己、日干太弱,财星强,原局有官杀泻氛,从财不真,行伤食运生财制合官杀以聚财之气,可以发富。

  庚、日干太弱,食伤强,但原局有印星暗生而又遇财星克制,从食伤不真,至岁运财星得地,除去微根,可以发富。

  辛、日子太弱,食伤强,原局带官杀,从之不真,行食伤运克合官杀,可以富贵』。

  二、从强格的特征及实例——有关从强格的成败和行运的宜忌得失之看法,己如前面吴贤所述,而且吴贤所述可谓备极详明,希望大家能多予浏览敷遍,以求贯通。

  所谓从强格,就是指八字中日主本命极端衰颓,已然无法将之扶起或助起,于是不得不弃顺从四柱最强的其它五行;造就好比一个经济能力很差的人,无力自创事业,故不得不放弃自当老板的念头,而去依附于其它有财有势的公一司、机关或头家一样;又好比在占代的时候,一负无立锥又举目无亲的人,常不得不放弃自由及自尊,雨去投靠较有财势地待一的贵族或仕绅,谋生存发展之机。

  从强格依其性质划分,大概只有四类:(1)从食伤格(又称从儿格)。这是指八字甲王弱极。食伤旺极,日主不得不弃命从食伤之势者而言。(2)从财格。这是指八字日主弱极,财星旺极,日主不得不弃命从财星之势者而言。(3)从官杀格。这是指八字日主弱极,官杀旺极,日主不得不弃命从官杀之势者而书。(4)从势格。这是指八字日主弱极,而有其它二行或三行同旺于四柱之中.日主不得不弃命从此二行或三行之势者而书。

  至于「从气格」其看法非常类似从食伤、从财、从官杀等格,甚至也可说是上述三格的外延格局,所以我不打算另文讨论。

  观察从强格的特征,一般命家亦多从「五行」方面或「六神」方面着手,而其中有关五行方面的看法,又与专旺格的看法大同小异。譬如:从强格所从之旺行属「木」时,则其部分特征类似曲直格;从强格所从之旺行属「火」时,则其部分特征类似炎上格;从强格所从之旺行属「土」时,则其部分特征类似稼穑格;从强格所从之旺行属「金」时,则其部分特征类似从革格;从强格所从之旺行属「水」时,则其部分特征类似润下格。造就是说,日主弃命从木者,其性情、品味、季.节周期、色彩偏好、居向行止及体形相貌等,均与木的属性有较深之感应;日主弃命从火者,其性情、品味、季节周期、色彩偏好、居向行止及体形相貌等,均与火的属性有较深之感应;其余弃命从土、弃命从金、弃命从水格局,准此类推。

  以上是从五行方面观察从强格特征的方法,请各位自行与前节所述专旺格之五行特征互相参照,即可贯通;以下则要跟大家介绍以六神属性为主的从强格特徽之看法,为了便于说明,仍分就「从食伤格」、「从财格气」、「从官杀格气」、「从势格」四大类,逐一阐释之:

 (一)从食伤格——凡是从食伤格成立,且其格局纯粹不杂者,大概有如下数项属于六神方面的特征:

(1)拥有极端丰富的感性。

(2)拥有极端宽广的思域。

(3)拥有极佳的学习力与创造力。

(4)拥有极佳的表达性与诱发性。

(5)非常尊重子女(此乃针对女命而言)或学生、晚辈之意见,而且一生受上述人等之正面影习极大。

(6)必须在充分具有「学术性、知识性、技术性、才艺性」等之挑战环境与气氛中,才能发挥较乏潜力,或创造较高之戊就。

 (二)从财格——凡是从财格成立,且其格局纯粹不杂者,大概有如下数项属于六神方面的特

(1)拥有极端强烈的物质观念。

(2)拥有极端鲜明的酬赏意识。

(3)拥有极佳的财物支配能力。

(4)拥有极佳的事业拓荒精神。

(5)非常尊重妻子(此乃针对男命而言)、父执辈或员工、部属之意见,而且一生受上述人等正面影响极大。

(6)必须在充分具有「工商性、金融性、财务性、器用性」等之挑战环境与气氛中,才能发挥较之潜力,或创造较高之成就。

(三)从官杀格——凡是从官杀格成立,且其格局纯粹不杂者,大概有如下数项属于六神方面的特征:

(2)拥有极端强烈的工作热情。

(3)拥有极佳的自律性与警觉性。

(4)拥有极高亢的权势追求狂热。

(5)非常尊重子女(此乃针对男命而书)、丈夫(此乃针对女命而言)或长官、老板之意见,而且一生受上述人之正面影响极大。

(6)必须在充分具有「阶级性、纪律性、权威性、领先性」等之挑战环境与气氛中,才能发挥较大之潜力,或创造较高之成就。

 (四)从势格——从势格尚分三种型态:①日主弱极,印星旺极或财、官杀、印三者同旺,曰主不得不弃命从印或从财、官杀、印三者之势。②日主弱极,食伤、财、官杀三者同旺,日主不得不弃命从食伤、财、官杀三者之势。③日主弱极,全局只有食伤与宫杀二者同旺,或只有财星与印星二者同旺,日主不得不弃命从该对峙二行之势。兹分别说明其主要特征如下:

 (l)日主弱极,印星旺极,母极盛而子极衰,日主不得不顺从旺印者,事实上即属一弃命从印」之格局,惟古今命书均甚少正式言及,故本讲义暂将之列入从势格中讨论。凡此格成立之人,多具下列特征:(A)拥有极大的同情心。(B)拥有极高的荣誉感。(C)拥有极强的信托力。(D)拥有深刻的传统观念。(E)非常尊重母亲、师长、前辈之意见,而且一生受上述人等之正面影响极大。(F)必须在充分具有「安全性、稳定性、信用性、服务性」等之挑战环境与气氛中,才能发挥较大之潜力,或创造较高之成就。

 (2)日主弱极,财、官杀、印三者同旺,日主不得不弃命顺从财、官杀、印三者,凡此格成立之人,往往同时具有财星、官杀与印星三者之符征(请参前述诸从格)。

 (3)日主弱极,食伤、财、官杀三者同旺,日主不得不弃命从食伤、财、官杀三者,凡此格成立之人,往往同时具有食伤、财、官杀三者之特征(请参前述诸从格);此外,本格与前格(第(2)项)习各种环境均表现出较强之适应力,而且善于察言观色或见风使舵,故甚宜担任幕僚性质、外交性质或投机性质之工作。

 (4)日主弱极,食伤与官杀二者同旺,日主不得不弃命顺从食伤、官杀二者,凡此格成立之人往往同时具有食伤与官杀二者之特征(请参前述诸从格)

 (5)日主弱极,财星与印星二者同旺,日主不得不弃命顺从财星、印星二者,凡此格成立之人往往同时具有财星与印星二者之特征(请参前述诸从格);此外,本格与前格(第(4)项)由于一所从二行互相对峙,隐伏着冲突之潜在因素,故甚宜从事具有挑战性、征服性、相对性之职业,如法官、律师、刑警、侦探、拳击、棋艺等。

  以上概要为大家说明了各种从强格的主要特征,这些特征,其实泰半皆由普通格局的六神征演绎而来,各位如果能将讲义第廿四章所述之六神征象演绎而行,各位如果能将讲义第廿四章述之六神人象、物象、性象等,加以熟习领悟的话,则于特殊格局的判断与掌握,必可驾轻就熟;以下特举数造从强格的实例,以为大家研究参考:

例一——

偏财  丁巳

偏印  辛丑

日主  癸丑

正官  戊午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本造癸生丑月失时,月干辛印遭年干丁财克去,全局火土财官杀气势旺极,日主癸水不得不可顺从令,其势较财星为强,且财生官杀本属一气,故而这是一个从官杀格;特别格局生在冬季,仍需考虑调候问题,是以本造行运遇土神来加强官杀固然可喜,惟如遇木火来温暖格局当亦  论佳。初运庚子、己亥北方水地,家贫如洗,无力就学,小学尚未毕业即辍学替人放牛,及长离乡背井,在外充当学徒;戊戌大运,奋发向进,力争上游,气运渐开,丁酉在运35岁,得贵人之指点  及助力,毅然投资于当时领先潮流之塑料事业,刻苦经营近十年后,终于奠定不败之基,在台湾塑胶界大放异彩,并且赢得「远东塑料大王」之美号。观此造之所以未能获得较佳之就学机会,实乃由于原局及大运前期悉无明显食伤蕴化之故;而其事业之所以成功,除了运程相助之外,实当归  功于一生致力于与木、火、土三行属性相关之政策路线,且极端重视管理制度,此乃因从官杀格者先天具有非常鲜明的理则观念之故。

  例二——

  正印  乙未

劫财  丁丑

日主  丙辰

七杀  壬辰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本造女命。丙火生于丑月失时,四柱地支全见土神食伤,月干丁火复遭时干壬水克合,日主元神弱极,不复不顺从旺之势,惟以年干乙木遥助日元并克从神,格局略见瑕疵,所以这是一个假从儿格(即假从食伤格)。原局生于严冬,仍需考虑调候,幸从儿格不忌比劫,故而本造倘取火神调候格局兼助起从神食伤,虽一物两用,然并未冒犯所从之旺行;运程喜遇火土加强,如遇金神克去年干乙病亦佳。初运东方木地虽生长于富室,无奈其父多妻,少享家庭温暖,已卯运程最后一年丙辰年23岁,丁尤父丧,由于本造乃父亲元配之独女,遂于庚辰运中获得其父大部分之遗产,价值约二百余亿元台币,考其原因,实与本造用财星去印病,而大运又遇财星之配合有关,此外,本造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其学习能力不低,亦属从儿格之特佂。

例三——

  劫财  壬午

正财  丙午

日主  癸巳

伤官  甲寅

丁未  戊申 已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本造癸水生于午月,失时,地支二午一巳,干透丙火,复得时柱甲寅伤官天透地藏以相生,财星之旺,可以想见,年上劫财壬水无根,且为午中的丁火所合、己土所克,弱水难制强火,只得从财星之旺势,故为真从财格。初运丁未,庇荫甚丰;戊申、己酉、庚运土金泻从神旺气,依然富贵,这是「真从格,行寻常之运,虽无发展,亦不失其位」的缘故;戍运与原局寅午三合火局,为一生飞黄滕达之时,最为活跃;至亥、壬子运,逆旺神之势,家资日耗,地位日微,仍得苟延残喘;至于运壬水通根,冲午而亡。此乃真从格高,遇坏运,尚不至立即败亡也。(摘至命理新论)

  例四——

食神  戊戌

伤官  乙未

日主  丙辰

食神  戊戌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本造女命。丙火生于未月失时,四柱子支全为土神,日主丙火弱极无依,不得不从上神旺势,这是从儿格。夏月之上,干燥异常,日支湿土又逢两戌之夹冲,全局不见明显之多水湿气调候,从格虽成,奈何过度偏燥,难以发养万物,成而不成。益以大运一路东南木火之乡,更增格局之焦燥,此乃从土神食伤格女命之大忌,是以一生无子,克夫淫乱,夫死后放浪形骸;癸丑运,人老珠黄,孤苦无靠,终于自缢而亡;此乃女命从儿格,生于夏月格局先天调候不当之实例。

  例五——

比肩  丁卯

  七杀  癸卯

日主  丁卯

七杀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已亥  戊戌  丁酉

  本造丁生卯月失时,天干双癸克双丁,地支全见卯印,日主丁火弱极无根,不得不顺从旺印之势,所以这是一个弃命从印格.从印格行运遇印星加强固然可喜,惟如遇比劫泻化印星乎衡五行吐秀,当亦论佳,此项看法极为类似从儿格。初运壬寅,甚得母亲溺爱,钱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无忧无虑,至为惬意;辛丑运不幸亡父,母子顿失所怙,兄弟各奔前程,惟独本造依然留在母亲身侧,赖其母积蓄续享余福;庚子运家资耗尽,一无所长,四处谋职,皆难久长;己亥运稍有起门惜以昙花乍现,浮沉不定;戊戌运妻死续弦靠妻家援助渡日;丁酉运四柱齐冲,终以肝病辞世。

例六——

偏财  甲午

正财  乙亥

日主  庚辰

正印  已卯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本造庚生亥月失时,原命日主虚浮无根,全局财星最旺,本应论焉从财格,惟以余柱官、印气势亦属不弱,故倘论为从势格当更适恰,行运喜见木火土加强。原局财星强于官印,故其一生必然感应较多之财星属性;初运丙子,虽说家境小康,无奈天下大乱,世局动荡不安;丁丑大运,清朝覆亡,民国肇建,本造蒙政府拔擢,远送美国留学;此后运转东南木火之乡,学成回国,受当局重用,辅弼元首,历居要津,掌理全国财政,富贵无双,威权显赫。从势格最宜担任幕僚辅弼工作,由此可得一证,且因本造之从神中,财星最旺,故其一生与财务、金融之渊源至深,并能在该等环境中获得较高之成就。

例七——

正财  乙亥

七杀  丙子

日主  庚午

正官  丁亥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本造庚生子月失时,日主元神虚浮无根,全局食伤、财、官杀三者同旺,故为标准的从势格。行运本喜水、木、火三行加强,准以原命生于仲冬,天寒地冻,故反不宜再见水神增益寒湿之气,而应取木火调侯格局并兼顺从财官杀之旺势。从势格设使长期不得运助,最易随波逐流,趋炎附势,意志与立场均难坚定,际遇甚为飘蓬;本造不幸中年前一路金水背运,故而三岁丧父,母亲再嫁,成了拖油瓶,甲戌运政工干校毕业,旋入调查单位,然其所分配之正式头衔皆为社会工作机构之副主管职务,属于幕僚性质;由于长期逆运之关系,其从势格之缺点遂不免油然彰显,难获上司之信任,影响宦途甚巨;这是从势格不得运助易于见风转舵、投机经营之实例。

例八——

  正财  戊戌

伤官  丙辰

日主  乙未

伤官  丙戌

戊午  已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壬子  癸亥

  本造乙木生于辰月,原有木的余气,坐未,亦有乙木帮身,然辰未之乙木,亦有乙木帮身,然辰未之乙木,分别为年时戌中的辛金所克,同时辛金也为天透地藏的丙火所合,辰中之水更为强土所制,于是木似有根而无根,此乃地支辰戍未土众,而天下丙戊竞透,食伤生财,应以从财格论。本造食伤吐秀,财星生发聪明绝顶,初运丁巳,伤食生财,号称神童;此后戊午、巳未,从旺之神得地,大魁天下,状元及第;占辛酉,从财格行官杀,制比劫以卫财,伤为忌,仍然富贵;壬运通根原局辰库伤火,为三戌所冲,且壬为原局戊土所制,破耗而已,戌运再起而无力,癸亥运比劫得地,身死。(摘自命理新论)

  例九——

  伤官  癸丑

食神  壬戌

日主  庚午

七杀  丙子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本造庚生戌月失时、全局水、火、土三行俱旺,日主庚金不得不弃命顺从水火土三行旺势,这也是一个从势格。从神之中,水神与火神相冲交战,火神与土神一气相生,故而本造行运若遇火上固然可喜,惟如遇木神疏通水、火相战之势,当亦论佳。初运辛酉、庚申西方金地,至为艰辛;此后大运一路东南木、火、土之乡,科甲运登,至为艰辛;此后大运一路东南木、火、土之乡,科甲运登,仁宦青云,历任外交部长及党政要职,折冲标俎,展布鸿猷;晚运优游林下,富贵无失,犹对国家捐输一己才智;从势格宜于从事外交、公关等性质之职务或工作,由此亦得实证。

    注:本章第五节「化气格的看法」及第六节「双神格的看法」移于下册教材中续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