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饲料厂招聘信息:芸娘:中国文人最理想的意淫对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1 02:20:26

芸娘:中国文人最理想的意淫对象

(2008-04-01 13:49:06)转载 标签:

芸娘

梦中情人

文化

现在的一些影视明星常常被目为“大众情人”,如巩俐、章子怡之流。不过,能做中国文人的“大众情人”,恐怕既非已经过气的巩俐,亦非眼下正红的章子怡。对于喜欢舞文弄墨的中国文人来说,恐怕只有一个已死去多年的女人才有资格有可能成为他们共同的“梦中情人”。这位非同寻常的女子便是清人沈三白的妻子,姓陈,名芸,字淑珍,昵称芸娘。

向芸娘大抛媚眼暗送秋波的中国文人,可谓不计其数。以下文字便是明证:

 

“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她只是我们有时在朋友家中遇见的有风韵的丽人,因与其夫伉俪情笃令人尽绝倾慕之念,我们只觉得世上有这样的女人是一件可喜的事,只顾认她是朋友之妻,可以出入其家,可以不邀自来和她夫妇吃中饭。”(林语堂语)

 

“但我更感兴趣的却是较近的古人,清朝乾嘉时期作《浮生六记》的沈复和其妻陈芸。他们的家在沧浪亭附近,书中曾记他们到沧浪亭游乐、陈芸女扮男装的事,可见园中一定多有他们的足迹。这本书写的人,内心和外貌,都可爱,写的坎坷生活直到死别,使许多读者洒了同情之泪,所以我每次进园,总想到他们,也就不免兴起陈子昂‘前不见古人’之叹” (张中行语)

 

以上举例当然有挂一漏万之嫌,不过也足以证明芸娘在中国文人心目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多数文人对芸娘情有独钟,在我看来,是一桩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对枯守书斋的文人来说,有芸娘这样秀色可餐的佳侣红袖添香,青灯黄卷的生涯也就不那么枯寂了。精神上,芸娘堪称理想的知音:心有灵犀一点就通;生活上,芸娘就是称职的保姆:端茶送水随喊随到。不过,在我看来,文人们对芸娘频送秋波,恐怕还有一层说不出口的原因,那就是,芸娘不仅温柔似水恪守妇道,而且善解人意虚怀若谷——竟然劝夫纳妾,并不辞辛苦为此四处奔走、牵线搭桥。

沈三白的表妹婿徐秀峰,自粤东归,带回一位美妾。徐艳称新人之美,邀芸赏新人。芸娘则对徐秀峰说:“美则美矣,韵犹未也。”徐秀峰就对她说:“然则若郎纳妾,必美而韵者乎?”芸娘说:当然。芸娘说到做到“从此痴心物色”,终于为三白觅得一名“瓜期未破,亭亭玉立”的名叫酣园的女子,经过一番打探,费了不少周折,芸娘说动了酣园,使后者甘当“穷措大”三白的小星。“芸欣然告余曰:‘丽人以得,君何以谢媒耶?”

默许丈夫纳妾,已属难能可贵;甘当丈夫媒人,更是空前绝后,难怪文人们要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之叹了。为丈夫纳妾而四处奔走、多方打探,芸娘此举真有点匪夷所思。也许她对自己的才貌有足够的信心,相信丈夫即使娶了新人,也不会忘了旧人;也许她对丈夫的品性有足够的信心,相信丈夫会对她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绝不会过河拆桥喜新厌旧;也许她对男人的鬼心思明察秋毫,知道男人拈花惹草的习惯根深蒂固,与其让他在外头鬼鬼祟祟四处留情,不如让他光明正大娶个二房,如此,至少,男人患花柳病的几率会大大降低。

可以设想,一旦三白娶了小妾,芸娘便极有可能成为“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但如果芸娘愿意“把悲伤留给自己”,把快乐像小妾一样送给丈夫,作为局外人的我们也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虽然芸娘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虽然芸娘自我牺牲精神令人钦佩,但我认为,芸娘在无意间做了一次“帮凶”,一个男权文化的“帮凶”,一个封建社会的“帮凶”。当她为丈夫纳妾而四处奔走时,她事实上是为巩固纳妾制度尽了一份绵薄之力。至少,当一个男人因为金屋藏娇而遭到元配夫人的斥骂时,芸娘为这个花心男人提供了一面挡箭牌:“看看人家芸娘,不辞辛苦,四处奔走,为丈夫物色小妾,你倒好,为这点破事,和我大吵大闹,不依不饶?”

当受害者本人不仅绝对臣服于这种男权文化,并且为这种文化添砖加瓦、铺路搭桥,那么,这种文化当然会固若金汤、牢不可破了。

文人们之所以对芸娘念念不忘,不仅因为芸娘的才貌俱全、善解人意,更是因为这样的女人太罕见了。在爱书成癖的文人眼中,芸娘岂止是“善本”,简直就是“孤本”。

绝大多数的女人,恐怕不会有芸娘的“雅量”,当她们风闻丈夫有了外遇后,第一反应往往不约而同: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这些女人在才貌上或许远远不及芸娘,但她们却懂得一个粗浅的道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胡适夫人江冬秀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胡适4岁丧父,是寡母将其一手拉扯成人。在他13时,其母为他定下“终身大事”,对方是一个村姑名叫江冬秀,江冬秀没什么文化,并且缠了脚。订亲后,江冬秀一直以童养媳的身份在胡家忙里忙外,她的温顺和肯吃苦赢得了胡老太太的赏识。以胡适的才学与身份,他哪里看得上江冬秀,但胡适是个孝子,对母亲的话惟命是从。于是,1917年,胡适留美归来,在母亲的催促下,一肚子不满意的胡适只能把自己和江冬秀的完婚当作一件礼物馈赠给母亲,“以博吾母欢心” ;与此同时,他也把和江冬秀的完婚当作一枚苦果,留给自己品尝。

胡适和江冬秀两人之间的差距太大,胡适的内心世界,江冬秀永远走不进去。(“但我心中总有一角之地,是不能给她的”)。如此,胡适的另觅新欢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

1917年胡适和江冬秀结婚时,江冬秀的伴娘叫曹诚英。后者自此与胡适相识。1923年 4月,胡适到杭州烟霞洞修养,在杭州的绩溪老乡常去看他。曹诚英此时正在杭州“浙江女子师范大学”读书,也常和同学结伴去看胡适。你来我往地看了几回,两人情投意合,关系急剧升温,也日趋明朗。很快,曹诚英有了身孕,胡适不得不向江冬秀摊牌,要求离婚。江冬秀当然是大吵大闹,誓死不离婚。江冬秀是如何闹的,可看下面三个片段。

一次,江冬秀在胡适某朋友面前哭诉胡适的无情无义,讲到激愤处,江冬秀摸出一把剪刀要刺胡适,多亏这位朋友好言相劝,胡适才免遭皮肉之苦。

另一次胡适提到离婚,江冬秀就从厨房拿出菜刀对胡适说:“你要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胡适闻言,噤若寒蝉。

还有一次,胡适再次提到离婚,江冬秀怀里抱着小儿子思杜(时2岁),一手拉着大儿子祖望(时5岁),一手拿着菜刀,对胡适说:“你要同我离婚,我母子三人就死在你面前。”

或许是江冬秀闹得太凶,或许是胡适害怕因小失大——因为一场婚外恋而坏了“大名”,胡适放弃了离婚的打算,让曹诚英去堕胎,并安排她出国留学了事。

虽然江冬秀对胡适的反抗行为迹近撒泼耍赖,但笔者对她还是同情多厌恶少,因为,江冬秀如果不像溺水者抓住一根救命稻草那样抓住自己的丈夫,离婚后的她极有可能像鲁迅夫人朱安一样悲惨地终老一生。在这场婚姻大战中,守“城”者江冬秀得胜回“巢”,而围“城”者曹诚英则铩羽而“滚”。但得胜者江冬秀后来做的一件事,却使笔者不能不减少对她的同情,增加对她的厌恶。

在胡适帮助下,曹诚英后来在美国康乃尔大学农学院专攻农学。回国后在复旦大学任教,其间,她与一位曾姓男子相爱,在两人正准备谈婚论嫁时,江冬秀向曾的亲戚透露了曹诚英曾经与胡适有过一次如火如荼的婚外恋,曾姓男子当即取消了婚约。曹诚英一气之下,远赴四川峨眉山,不能出嫁索性出家,后在家兄的劝说下,曹诚英虽未出家当尼姑,但也终身未婚,在孤寂凄苦中了此一生。

胡适的另觅新欢当然给江冬秀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但“罪魁祸首”是胡适,却不是曹诚英。胡适的花心伤害了妻子江冬秀,胡适的怯懦伤害了情人曹诚英。既然两人均是受伤的女人,江冬秀揭曹诚英老底的行径真有点相煎何急的味道!江冬秀对胡适可谓委曲求全,只要胡适不离婚,她是不会干涉他的婚外恋的,而对曹诚英,一个败下阵来情敌,她却痛下辣手,如此一来,笔者同情的天平一下倾向曹诚英这边。

胡适的始乱终弃,让曹诚英的身心遭到重创,而江冬秀的一剑封喉则彻底堵死了曹诚英走向新生的大门。无庸讳言,曹诚英一生的幸福即断送在胡适夫妇之手——“罪魁”是胡适,“帮凶”是江冬秀。对婚外恋的“主谋”胡适,江冬秀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对婚外恋的“从犯”曹诚英,江冬秀却穷追猛打,绝不手软。江冬秀这种欺软怕硬的行为,我们看了十分眼熟。当阿Q欺负小尼姑时,阿Q身上便有了江冬秀的影子,而曹诚英无疑扮演了小尼姑的角色。江冬秀的这种心理当然也十分阴暗:被别人欺负了,难道我就不能找个出气筒出出气,找个受气包练练拳?一旦某人习惯向弱者挥以老拳,那么,挨强者痛揍时他(她)就会安之若素。一个人若遵循“欺软怕硬”的处世原则,一方面,他(她)会对比他(她)弱的对象大发淫威,另一方面,他(她)的反抗强权的意识也会被彻底阉割。或许,这就是“欺软怕硬”心理所带来的最有害的后遗症。一个人如此,一个民族也如此。

百岁老人章克标的原配陈翠娥也是个“芸娘”式的人物,对章克标娶妾的念头十分理解。当章克标把内心的“想入非非”对妻子和盘托出时,“她并不染酸吃醋,而且还很乐意玉成其事的样子”。

章克标26岁那年,第一次嫖宿就染上淋病,后多方寻医问药才治愈。结婚后,因当时医治花柳病的特效药已问世,章克标便放心大胆地照嫖不误。“有一次,我同章老板、刘叔琴、刘熏宇一同去荒唐了一晚。后来觉得阴部一直发痒,于是解开来检查一下,发现了阴毛当中有白色的小粒子,这是虫子的卵,生虱子了,仔细查看了果然有阴虱,在阴毛丛中寄生着怪不得要发痒了。把这事告诉了妻,她说我看看。就这样,她仔仔细细为我捉起阴虱起来了。有过这样一桩事,可见得她的性情,对于我是过分地友好宽大了。”(章克标著《世纪挥手》170页)

对丈夫的“荒唐”不加干涉,竟然“仔仔细细为我捉起阴虱”,对此,章克标的解释如下:“这也是旧式的中国传统的所谓良妻贤母的典范,她的这种性情,我是早已明白了的。”不过,我认为,陈翠娥如此大度,一定有其难言之隐。果然,章克标下面这番话为我们揭开了谜底:“因为结婚几年后还没有孩子,她很想有个大胖儿子,可是她担心因为她的身体病弱之故,一心想叫我再置一个侧室,讲了不知多少次了。我总劝她不要性急,等等自然会有的。所以她要我把看中的人,请来家里跟她先结交结交。” (同上170页)

原来如此。原来陈翠娥是因为“无后”才不能不对丈夫百依百顺的。因为不生养,丈夫随时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其休掉。与其做弃妇,被扫地出门,不如发扬风格,“退居二线”。这是一种无奈的策略,与“所谓良妻贤母”无关。由此,我们也可想到,江冬秀之所以闹得“理直气壮”,闹得“有恃无恐”,不是因为她师出有名,而是因为她的肚皮争气,一连生了两个儿子。尽管,胡适一点也不爱江冬秀,但当长子胡祖望出世后,胡适还是十分激动,情不自禁赋诗一首。若江冬秀肚皮不争气,不能生养,或生的都是“丫头片子”,她还敢这样闹吗?即使敢闹,恐怕也因为底气不足而草草收兵或早早败下阵来。肚皮决定命运,对中国传统女性恐怕不是戏语而是实情。

林语堂说芸娘是“最可爱的女人”,章克标夸妻子是“中国传统的所谓良妻贤母的典范”,其实是别有用心地给中国女性灌“迷魂汤”,套“紧箍咒”。一旦喝了这样的“迷魂汤”戴上这样的“紧箍咒”,妻子们会变得十分温良、贤惠,即便男人在外面寻花问柳,她们也不愠不怒温顺如初,否则,就不“可爱”不“贤惠”了。再说,大吵大闹,“歇斯底里”,也与“良妻贤母”的身份不符。

和芸娘、陈翠娥相比,江冬秀似乎是另外一种女人,对丈夫的另结新欢,她的态度不是“友好宽大”,而是大吵大闹。但是,她的反抗是针对丈夫的离婚要求,而不是丈夫的婚外恋情;她真正痛恨的也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情敌曹诚英。对胡适,她的“斗争”是给出路的,也是适可而止见好就收的;对曹诚英,她的“反击”是毁灭性的斩草除根。很显然,她把罪魁祸首当作了曹诚英而非胡适,这恰恰说明她也痛饮了一碗男人们“褒”出的“迷魂汤”。这道“迷魂汤”的学名应该叫做“红颜祸水论”——明明是皇帝昏庸无能断送了江山社稷,偏偏说是妃子们惹的祸;明明是自己的男人不安分,偏偏说是外头“狐狸精”把他的魂勾走了。“1946年,冬秀寄居我家三楼。她有时至我母房中作私人谈话,以她一人寓沪而感叹流泪,提起当年胡适、曹诚英一事时,双手紧握拳头,咬牙切齿地怒骂曹诚英是‘狐狸精’不已。”(见沈卫威著《胡适周围》282页)对花心的丈夫姑息迁就,对所谓的“情敌”,不依不饶,江冬秀的行为当然有失公正。她“欺软怕硬”的反抗行为无损于丈夫一根毫毛,无损于男权文化一根毫毛,只是让世上多了一个心碎的女人,多了一出凄恻的悲剧。从这个角度来看,江冬秀与芸娘、陈翠娥虽然经历、性格、境遇迥然相异,但在我看来,她们却属于同一类女性,在她们思想深处有着惊人的一致性——都因为误喝男人们“煨”出的“迷魂汤”而丧失了自我。

某种程度而言,她们都上了男权文化的当,自觉自愿走进男人们“巧妙”设置的圈套,浑然不觉。她们是一出悲剧中的三个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