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皓顺壹号院停工:警察被指私放嫌犯获刑一年 逃犯曾现身为其鸣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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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指私放嫌犯获刑一年 逃犯曾现身为其鸣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1日06:55  南方报业网 微博 8年来杨日祥仍保留着当年的警服,他坚称自己无罪。

  8年前,时任惠州惠东县陈塘警务区警长的杨日祥,被指执行任务时私自放走犯罪嫌疑人林开福,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杨日祥坚持称自己并未放走嫌犯,8年来一直为自己作无罪抗争。两年后逃犯落网,称当年逃跑并没有得到警察的帮助,但惠州市中院认定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不过撤销自己2005年的刑事裁定和2004年惠东法院的刑事判决,改判杨日祥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09年6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杨日祥案,驳回杨日祥的申诉,维持原判。

  南都记者罗煜明

  接令拦截嫌犯陈塘警务区警长杨日祥接到指令设卡拦截在逃嫌犯,但嫌犯逃脱

  惠东警方的材料记录显示,2003年5月16日,吉隆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事主郭昌被砍伤,警方掌握的嫌疑人为林开福。2003年6月17日,事主蓝送来在吉隆镇一家鞋厂被几名男子劫上面包车,载至港口镇一处公海上拘禁,嫌疑人也为林开福。

  检方材料显示,2003年6月25日中午,林开福欲再度到郭昌和蓝送来的鞋料店滋事,被报警后林开福租乘一辆面包车向惠东县城平山方向逃跑。

  惠东县公安局2003年序号0177《指挥中心接警服务台接处警表》记录显示,2003年6月25日下午2时27分,时任惠东县蕉田派出所陈塘警务区警长的杨日祥接到110指令上路设卡拦截。

  指令大致内容为:有一辆疑载有涉嫌人员的白色长安之星小面包车,粘贴“百年好合”红纸条,正从吉隆往平山方向开去,吉隆派出所干警已追随,要求陈塘警务区立即派人上路拦截。

  杨日祥本人叙述,接令后他立即带领治安员黄浩亮和唐陈乃执行该次拦截任务。经拦截,发现面包车上大约10人,当时只有杨日祥一名警察和2名治安队员,警力较少,加上110指令没有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特征,他们无法辨认。

  杨日祥称,在随后处置中,车上一肥胖男子下车后拔腿飞奔,他追赶不及。20多分钟后,杨日祥向110指挥中心汇报和请示,110指挥中心指示他将嫌疑车辆司机控制并扣留嫌疑车辆。

  杨日祥按照指令控制住了面包车和面包车司机朱志文。吉隆派出所于当日下午4时许所作的笔录显示,面包车司机朱志文供称他在陈塘警务区被公安人员拦截,车上乘员跑掉。

  基隆派出所的朱志文卷宗还记录,杨日祥查扣的面包车,车头贴有“百年好合”红纸条。

  警长被控私放嫌犯时隔一年后杨日祥被举报当天受贿放走嫌犯,2004年12月惠东县法院一审判其犯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罪,入狱一年

  时隔一年多之后的2004年9月,蓝送来向惠州市检察院投诉,杨日祥2003年6月25日设卡拦截当天收受10万元贿赂,将嫌犯林开福放走。

  南都记者翻阅2004年9月2日由惠东检察院检察官黄慧胜和温向阳联合所作的调查笔录,发现笔录中问蓝送来:“你如何知道杨日祥收受了林开福10万元贿赂后把林开福放跑?”蓝送来回答:这些是治安员黄浩亮因同情他的遭遇告诉他的。

  惠东检方于2004年9月6日对黄浩亮进行第一次调查笔录。黄浩亮在笔录中称杨日祥在拦截时和林开福搭讪,在林开福即将走时还被杨日祥叫回来说了一番话,然后再让他走。这与遭拦截司机朱志文所说的明显不同

  之后两天,2004年9月8日,杨日祥被刑拘和立案侦查。2004年9月11日,惠东检察院检察官杨雄文和温向阳再对黄浩亮进行调查笔录,黄浩亮指称当日杨日祥截停车辆后,将司机和另外一名年纪较大的犯罪嫌疑人带至陈塘警务区协助调查,并在办公室将林开福放走。

  此后,惠东检察院检察官温向阳和杨雄文连续对陈塘收费站时任站长助理罗伟雄、陈塘警务区治安员唐陈乃进行调查笔录,罗伟雄和唐陈乃亦指称杨日祥放走了林开福。

  但检方未能证实杨日祥收受了10万元贿赂。

  2004年9月10日,有人向惠州市检察院提交两盒录像带。南都记者查阅杨日祥案中的多名证人笔录发现,这盒录像带记录的内容与2003年6月25日警方第一时间进行的记录有较大出入。最明显的出入是杨日祥拦截的车辆车头贴有“百年好合”,而录像带中的面包车直接显示出了车牌号。

  且录像带中“杨日祥”未着警服,而在检方2004年9月14日对杨日祥的笔录中,杨日祥自称“穿了警,带了枪支,没穿便服”。

  检方以此起诉杨日祥故意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脱。杨日祥当年的辩护律师称,在做这个笔录时,杨日祥并不知道有证明其犯罪的录像带,以及录像带中有一个没有穿警服的“杨日祥”。

  另据杨日祥本人称,录像带在庭审播放过程中,也没有他放走林开福以及林开福离开警务区的画面。

  2004年12月17日,惠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杨日祥在2003年6月25日下午2时55分将其认识的犯罪嫌疑人林开福放走,仅扣押面包车司机朱志文和面包车,致使嫌犯林开福在逃,杨日祥犯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杨日祥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4月28日惠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驳回杨日祥上诉,维持原判。

  逃犯现身为警察鸣冤林开福2005年9月落网,供述杨日祥当天未收其贿赂放走他反而还追过他。法院未予采信,但改判杨日祥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2005年9月7日,杨日祥刑满出狱,该年10月被解除警察职务。此后他继续坚持上诉。

  巧的是,在杨日祥刑满出狱后的第21天,2005年9月28日,当年嫌犯林开福在北京被抓获,在羁押回惠东之后,他作出了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供述。

  2005年10月20日,被羁押至惠东县看守所的林开福在惠东公安局纪委所做的询问笔录中,他供述杨日祥当天不但没有收受他的贿赂放走他,而且还追过他。

  林开福供述,2003年6月25日,他租乘面包车从吉隆往平山方向行驶,被杨日祥带领两名治安员拦下检查,杨日祥喊“你们不要走”。林开福立即打开车的中门逃走,杨日祥和两名治安员向他们追去,较胖的杨日祥边追边喊他不要跑,在追了两三百米后,杨日祥等没有追上,他成功逃脱。林开福称自己并不认识杨日祥。

  2006年8月30日,惠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日祥案,林开福所说的证言被法院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仍以此前的多份证言和录像带作为基础,认定杨日祥在逃犯林开福下车后过于自信,认为自己可以找到犯罪嫌疑人而没有进行积极抓捕。

  不过,再审中惠州市中院不再称杨日祥主观上帮嫌犯逃避处罚,但称杨日祥主观上符合过失犯罪。随后,惠州市中院撤销自己2005年的刑事裁定和2004年惠东法院的刑事判决,改判杨日祥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杨日祥对惠州市中院对他改判玩忽职守罪仍然不满,他坚持自己无罪。2009年6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杨日祥案,同样未采信林开福的证言,驳回杨日祥的申诉,维持原判。

  2006年3月,林开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近日,他从惠阳赶至惠东,在南都记者面前力证,司法机关起诉和判决杨日祥入狱一年是一起“乌龙”,他称“是我自己跑的”。

  近日,南都记者联系到第一个告发杨日祥收受林开福10万元贿赂的蓝送来,他称该说的话都在当年检方的调查笔录里了,不愿再多言。

  黄浩亮回忆说,当年他在设卡拦截面包车之后的两三个月即离开陈塘警务区前往广州谋生,他不知道蓝送来是谁,更不可能告诉过他杨日祥受贿放人。对于惠东检方出现两份关于他的笔录,黄浩亮称印象中惠东检方仅对他进行过一次调查笔录。当南都记者问他杨日祥有没有可能收钱放人时,他肯定地说“绝对不可能”。

  南都记者近日致电惠东检察院检察官温向阳,温向阳承认杨日祥案他做了许多调查笔录,但称有什么问题找领导,没空回答问题。

  声音

  杨日祥:我是被诬陷的

  今年8月杨日祥在网上发帖《广东省惠东县公安局一名民警,因一次执法过程被栽赃嫁祸导致背上了无辜的罪名》。帖中说,2009年9月检方抄了他的家,拿走其车上2万元人民币,迄今未归还。杨日祥认为,他是被诬陷的,如果没有依法判决本案,他死也不服。

  南都记者近日从警方了解到,杨日祥事后已被重新安排进了一家事业单位。惠东县政法委工作人员透露,杨日祥事后获得政府补偿15万元,随后他保证不再上访。

  对于这一说法,杨日祥称15万元是2010年当地政府为解决他经济困难进行的补偿,他于2008年还被当地政府强行安排到惠东县城建大队工作。杨日祥说,这都不是他的初衷,他的初衷是洗脱罪名,恢复他作为人民警察的声誉,让自己有生之年在妻儿面前抬得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