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万科金域蓝湾 评价:张天潘:维权才能走出维稳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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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2日09:38南方网张天潘我要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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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犇/CFP
9月15日,河南洛阳一名叫赵志斐的男子到北京旅游,住进西城区四路通附近一家小旅馆的四人间。当时,他不知道房间里此前住下的三个人中有的是进京上访的。第二天凌晨,赵志斐也被误为上访者一并带走,并在遣返洛阳途中被打伤,致昏迷不醒。洛阳当地派出所称:“可能是抓错了。”
这再一次把截访与维稳推上了风口浪尖。事实上,“可能是抓错了”这样的案例,并不是头一遭。2010年7月20日,湖北省委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黄仕明之妻被当做上访者(事实上她和其他访民最明显的区别———她是一个有“身份”的人,可以直接约见高级干部)遭6名警察殴打16分钟,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称“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这些都让人不得不质问:抓游客错了,抓上访者就对?领导夫人不可以打,那上访者就可以打了?现在的维稳,为何常常反而成了制造社会不稳定、社会问题的因子了呢?
维稳目的被利益所异化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的增多,信访活动也随之增多,以至于有了退休信访办主任上访、法官穿法袍上访这等荒诞的事件发生。而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一方稳定已经成为头等大事,严重地影响到官员仕途的发展。因此,减少或消灭上访等行为,维持哪怕是表面上的稳定,就成为利益攸关的大事。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必然会不惜代价来实现这个目标。在维稳成本上,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会科学报》公布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数据:2009年度全国维稳经费达到514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安全支出增长幅度达47.5%.随后有学者公开评价:该数字已逼近全年军费开支,完全可以用“天价维稳”来形容(《南风窗》2010年第15期)。
此外,为了维稳,还普遍使用法外手段、非法手段,严重侵害公民自由,践踏法律尊严。这体现在截访、处理社会矛盾等方面使用的手段,几乎无所不用其极,被精神病、被劳教、被关进“黑监狱”(像北京“安元鼎”)等惨无人道令人触目惊心。自然,这样的维稳,已失民心,《人民论坛》杂志社的一项调查显示,79%的受调查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借“维稳”名义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较严重”。70%的受调查者认为“维稳目的异化,只保自己官帽,不管群众疾苦”。
去年,清华大学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发布了《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研究报告,指出:“近些年来,我们实际上已经陷入‘维稳的怪圈’: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显而易见,这就是当下维稳的现状,维稳目的被利益所异化。
这样的维稳怪圈,往往是各级政府没有看到上访以及各类社会案件背后的真正原因。正是因为在某些地方正义不彰、法制不灵、权力无恐、权利无恃,才源源不断地造就上访队伍与社会矛盾。如果没有清晰认识到这个原因,没有从源头去解决问题,反而投入大量精力去截访维稳,无疑是本末倒置。如果仍要固执地强调这种粗暴的维稳,以野蛮的高压的方式去维稳,其负面效应,只会让维稳连掩盖表面的社会矛盾的作用都丧失,愈加暴露了更深刻的社会矛盾与政治矛盾。
变刚性维稳为韧性维稳
毋庸置疑,社会没有一个稳定的大环境,则没有发展与建设,更不会有人民的幸福生活。但是,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将这种稳定上升为绝对主导性原则,这只会导致表面的稳定,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刚性稳定,并没有真正地解决和消化问题,只是暂时将问题掩盖罢了,治标不治本。这样的维稳,让整个社会付出各种巨大的显性和隐性代价,比如维稳的巨大开支就是一种显性代价,被精神病、被劳教、被关进“黑监狱”等则是更为严重的社会隐性代价。
事实上,刚性维稳的背后是一个刚性社会结构的存在。社会学知识告诉我们,刚性社会结构是一种极具脆性的冲突性结构,各阶层之间的社会整合度很低。刚性之下的社会,潜伏着各种潜在的矛盾和紧张,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则容易喷发。而与刚性社会对应的则是弹性社会,它则可以分解这样的刚性板块,大大缓解和分散了社会冲突的能量和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教授因此才提出了要将刚性维稳变为韧性维稳,再变“维稳”为“创稳”,这样的转变,突破简单理解“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定式。所谓“创稳”,在于建嵘看来,就是政府官员在对待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时,一定要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地解决,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滥用职权等不当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达到主动“创稳”的效果。
不过,这样的“创稳”概括起来,仅仅是呼吁公权力要自我约束。这在当下,无疑有些缘木求鱼,因为如果权力能自我约束的话,也就没有如今这么多社会矛盾了。其实,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维权,就是让公众能够有好的渠道,或以好的方式去伸张自身的权益,公众能够更好地实现维权,使权利保障之力不断强化,从外界反向对权力形成一种制约,或者倒逼权力不得不自我收敛。正如清华大学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的报告提出:维稳不是要消除利益冲突,而是要设立规则;准确评估社会形势才能从容应对;有权利的保障才有社会的稳定;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实现利益表达制度化;容纳冲突,用制度解决问题。
当然,维持社会稳定的最终出路,还在于公众能够通过民主选择、监督等行使公民权利的方式,实现自下而上的对于权力的真正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