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会计证继续教育:中国人为什么宁愿救狗也不愿意救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18:29
  先来看两条最近吵得很热的新闻:10月14日,四川小动物保护组织的志愿者,将一辆装有近800条狗的货车拦下。最终,志愿者们以支付8万余元“人道主义援助”的代价拿到这批狗,送往两家小动物保护机构安置。     另外一条新闻:10月13日,佛山两岁小女孩在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都当没看见,而其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过去。最终悦悦被第19名路人抱到路边。 目前小悦悦病情进步恶化,随时有生命危险。本来是两条并不相关的新闻,罗列在一起就会有一个问题不得不去思考:在弱者面前,我们中国人为什么宁愿去救狗也不愿意去救人?!    也许我们能给出这个问题最简单的答案:救狗不会被诬陷,而救人可能会被碰瓷被索赔,就像老百姓常说的“狗咬吕洞宾”或者“好心当成驴肝肺”。是的,这种好人反被诬的事情并不少见,“彭宇案”、“许云鹤案”都是最好的注释:本来是一片好意,扶起摔倒的老人,可到最后反而被老人污蔑称是你撞到的,要你赔偿。我们也拿不出相关的证据支持我们的善举,最后一片好心却换来一纸判决,实在让人有苦难言。    如果说被人诬陷的事情很难理解,那么被救者不知道感恩的事情也会让人气愤。微博上称重庆一名44岁农民金有树,路见满载乘客的中巴掉进池塘,顿跳入塘中,打烂车窗将被淹的19名乘客抢救上岸,自己因浸泡冷水时间过长,呛水引发肺病,向政府求助无人理,借债就医数月,后因无钱医治不幸去世。他下葬时,19名被救者无一人到场!身为一名中国人,有时候看到类似的新闻心中一阵纠结。使我们变了,还是这个社会变了?    看见路上摔倒的老人,我们最先想到的并不是上前救人,而是琢磨有没有人见证并不是我们撞的,这的确是个很可笑也很可悲的逻辑。可现实的案例总是告诉我们,明哲保身在中国社会生活中,是种常态。    回到刚开始的问题,为什么中国人宁愿救狗也不愿意救人呢?    除了怕被诬陷以为,我想以下几点也是不得不值得思考的。    一、中国人缺乏安全感中国人不愿意去救人从深层次的原因可以说是国人缺乏安全感。我们救人的成本太大,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赔偿都是要我们自己承担。如果我们身后有公权力作为依赖,那么相信会有更多的人选择行动。微博上最近流行了撑腰体:例如“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些撑腰体的背后无非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心理支持和依赖,即使遭到了诬陷我们背后也有力量为我们摆平。这样我们才有一种天然的安全感,才会没有顾虑的救人。而这些背后的"撑腰"资源就需要我们政府对此重视,并采取相关的对策,为这些做好事反被诬陷的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只有民众觉得背后有支撑,有社会安全感,我们的社会风气才会慢慢得以改善。    二、法院的葫芦判决助长了社会道德下降彭宇案的判决一出,顿时引起了社会喧哗。法院一审判决彭宇承担40%的赔偿责任,将近4万元。如果你是彭宇,你还会去选择扶人吗?法院对待这类判决的并没有做到谨慎、熟虑。也许主审法官也没有想到这次判决会对社会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法院行使司法权,我们民众天真的以为司法权会保护我们,可事实上司法权却成为残害我们的工具,破坏我们善意的武器,这不得不说是个很遗憾的事情。彭宇案后各地纷纷出现了类似的事件,一时间所有的摔倒老太成了"社会公敌"。人们在遇见摔倒的老太,都纷纷选择了避开或者围观。一段时间内,扶起摔倒老太竟成了人间真情的新闻栏目,这真是个奇怪的事情。            道德与法律在价值体现、实现形式、适用范围、作用机制等方面的确存在许多区别,然而,法律对道德的影响与引导作用又是不能忽视的。人们通常认为,法律是判断罪与非罪、合法与非法的标准,而道德是判断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标准。一个尊重事实与法律,基于公平与正义的判决或案例,对公序良俗,对世道人心,可能产生引导和促进作用;一个扭曲事实与法律,亵渎公平与正义的判决或案例,对公序良俗,对世道人心,可能产生瓦解和毒化作用。在一个社会中,出现几则“农夫与蛇”的故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作为国家公器的法律,不断上演伤害“农夫”,反而对“蛇”多方宽容的社会悲剧。5年前南京的彭宇案之所以恶劣,就在于其将人们的内心善念和社会的公认美德,如助人为乐与见义勇为等,从法律上瓦解了、销蚀了,一些人抱持“相助者必是肇事者,不是你肇事,为何你相助”的荒唐逻辑,不但客观上为助人为乐可能招致无妄之灾提供了样本,也为一些恶人尽管违法乱纪反而获得法律救济提供了范式,从而用法律消灭了或正在消灭着一切现存的或潜在的“活雷锋”。近年来,媒体上屡屡曝出老人跌倒街头,路人无奈围观或避而远之的社会奇观,即使有人愿意施以援手,也要拍照自证,或者相互作证。这些事件在中国屡屡发生,是法律之耻、社会之耻、民族之耻。而这一切,与法律的错误判决脱不了干系。

  人们常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善良的民族,“勤劳善良”显然属于道德范畴。正是由于悠久而优秀的道德与风尚,才构筑了我们民族5000年的文明史。然而,在当代中国,权力由于失去制约而傲慢,金钱由于失去限制而泛滥,制度由于失去维护而变异。诚实守信的民族美德,曾经因“引蛇出洞”的政治运动而备受伤害;助人为乐的良好民风,不能被不证而判的法律裁量摧残殆尽。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曾让许多国人充满企盼,“依法治国”的提出,人们又为法治国家的美好前景寄予厚望。春华秋实,岁月荏苒。假如在一个社会中,存在一个将既得利益凌驾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和宪法法律之上的扭曲力量时,依法治国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镜花水月。当此之际,如同“小姐搞乱了辈份”一样,由于法律的乱象已经使人们失去了实现正义与公平的最后保障,甚至递嬗悠久的良风美俗,也被一些执法者搞得支离破碎,伤痕斑斑。
    三、中国社会是个自私的社会    我们的社会中许多人都习惯了从自己的角度思考问题,自我意识很强,有时候社会的渲染和新闻的爆料使我们很多人选择了沉默。我们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碰见需要我们帮忙的事情我们能躲得都躲开,社会互助的氛围并没有形成。这有社会的原因,也有我们个人修养的原因。我们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围观,却没有把心里的善意化为行动,这是我们需要反思的,包括我自己。    凤凰网评论近日做了一期专题,你爱,中国才不会冷漠。也许我们应该明白,未来的一天我们也会成为摔倒之人,如果周围的人都选择袖手旁观,冷漠无视,我们也会遭遇到也许是我们所制造的寒冷中。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祝福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