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是中级职称吗:电脑和电视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1:09:01

电脑和电视有什么区别?

 

假期收到一条短信:电脑与电视的区别:一开电脑就觉得社会黑暗,官员腐败,黑恶势力横行,民不聊生,仿佛马上就要革命了;可是一开电视就觉得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载歌载舞,天下太平,长治久安,一百年都不会出问题。结语是:要想快乐多看电视少上网。

于是长假期间,果然没看电视也没开电脑,任凭快乐的时光过得飞快!长假一完,回到电脑跟前,已到了辛亥革命100周年的纪念日子,海峡两岸的政治领袖们都在各我标榜是孙中山的继承人!究竟谁是孙中山的继承人?现在争来争去其实意义并不大,要看历史和后来定论。

辛亥革命离我们的现实生活远了一点,而且仍然是雾里看花越看越花。孙中山想要建立的人民民主共和国,现在看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正的民主、真正的平等,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辛亥革命过去了100年,在经过民国时期昙花一现的宪政民主之后,专制的阴霾始终在中国的天空挥之不去,追求民主、谈论自由是一种奢望,而司法不公、贪官污吏俯首皆是,生态环境极度恶化、社会道德全面沦丧……在辛亥革命100周年之际,我们的自豪感真不知该从何而来?

10月10日是个重要的日子,可国内互联网上,最吸引眼球最具讽刺意味最令人愤怒的新闻,莫过于《河南南阳老板上访被控涉黑 称遭刑讯逼供与警犬同笼》,说的是最近几天,一段题为“杨金德讲述刑讯逼供”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这位已瘫痪不起近1年的罪犯躺在看守所,讲述自己被警方刑讯逼供致残的经过,引起网民和法律界人士的热议。杨金德是河南南阳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老板,同时是一起“冲击法院”涉黑案主犯,一审被以6项罪名判入狱20年。

不但杨金德因所在公司“抗议法院违法执行”获重刑的情节在当地饱受争议;其接受的刑讯逼供手段之离奇,更是让众多法律界人士感慨“大开眼界”。10月8日晚,我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陈有西、周泽、富敏荣、杨金柱等谈及杨金德案,均表示:这种陷害惨案执业多年闻所未闻,手段令人发指。对于这种案子,不仅要辩护,还要控诉,要追责。

阳奥奔汽车销售公司是一家经营国产品牌汽车的民企,有员工百余,老板杨金德是昔日供销社的下岗职工。当地公安、司法等政府机构经常在这家公司采购车辆。

今年7月5日,杨金德及其员工共23人站到南阳市唐河县法院的被告席上,被控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6项罪名。

7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杨金德6项罪名成立,判刑21年6个月,合并执行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22名员工也被判有罪。

据当地媒体报道,针对公诉机关指控,32位来自北京和郑州的律师逐条辩驳,均作了无罪辩护,但无一被法院采纳。

杨金德等被“涉黑”立案,缘于去年9月27日,其公司存款8.6万元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划走。员工先去银行抗议,继而去往法院。

当晚,杨金德带着员工连夜进京上访。在被一位副区长带人劝回后,南阳市警方将杨金德等抓捕。

根据10多名被告人的当庭陈述,他们被捕后,被送进了南阳警犬基地。

据这些被告人称,其遭受的刑讯逼供包括:殴打、罚跪、灌辣椒水、针扎、坐火箭(把啤酒瓶塞进肛门双脚需腾空)等,惨不忍睹。

另有两种极富警犬基地“特色”的方法,一种是把人关到特制的笼子里,露出头部,让警犬来舔脸,命名为“鬼洗脸”;另一种,是把人戴上脚镣手铐后,和狗关在一起,这被称为“与狼共舞”。

“我怕被狗吃了,还没人来给我收尸!”杨金德说,这样的折磨和摧残,让他们大小便失禁,生不如死。他们称,在警犬基地被折磨够了,逼出了警方想要的口供,才被送到看守所。……

看完这样的报道,心情岂止是沉重?在一个号称法治文明的现代社会,为什么会发生类似黑暗罪恶的中世纪才有的惨剧?辛亥革命100年了,这类惨剧居然发生在“为人民服务”的政法机关,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又毛骨悚然!这样的惨剧绝非媒体记者杜撰,也不会是上访受冤者瞎编出来的。倘若今天只有电视没有电脑,也许我们根本不敢相信这样字字泣血的控诉。

中国是一个人权大国,先后签署了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等等等等。

《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等任何区别。”《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宣称:“每一缔约国承担尊重和保证在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一切个人享有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等任何区别。”《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也同样宣称:“本公约缔约国承担保证,本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等任何区别。”

我国政府也把保障人权写进了国民经济发展纲要,更将保护和发展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列为中国发展的重要目标。然而类似上述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仍然频频发生,以至于制造了数不清的冤假错案,司法公正的前提是人民监督,没有监督不要指望任何公正!

不知道当地党政部门抑或是上级党政部门该如何回应这篇报道?如果任凭权力机关知法犯法胡作非为,最终每个人都是受害者,谁也无法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