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去天柱山好玩吗:浅谈听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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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听说法
吕丹凤发表于:2010-7-25 22:16:15,点击:34,(0)
听说法
听说法 (The Audio-Lingual Method) 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的美国,在战后不断得到完善,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很大影响。听说法是以句型为纲,以句型操练为中心,着重培养听说能力的外语教学法,又叫“句型教学法”或“口语法”,代表人物是弗里斯(C.C. Fries)和拉多(R.Lado)。听说法的理论基础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
1.主要特点
①重视听说、兼顾读写。语言,首先是有声的,书面语只是记录语言声音的符号,所以口语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听说练好了,有利于读写能力的培养。因此,学习外语首先要掌握听说,在学习语言的初级阶段尤应如此。语言材料首先要经过耳听、口说,然后再进行读写。要严格地按照听说读写的顺序教学,没听的不说,没说的不读,没读的不写。
②强调变换操练,反复实践,养成语言习惯。听说法强调语言学习要靠大量的“刺激——反应——强化”的反复操练,通过模仿、记忆、重复、交谈等实践练习,形成自动化的习惯。听说法还主张从一开始就让学生确切地理解、准确地模仿、正确地表达,尽量避免错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以避免错误形成习惯。
③以句型为中心。句型是从无数句子中归纳出来的一定数量的句子模式。句型是表情达意的基本单位,也是外语教学的中心。在外语教学中,教材的安排、知识的讲授、技能的操练主要是通过句型教学来进行的,通过句型操练发展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句型的教学顺序主要是通过母语与外语结构的对比,采用由易到难进行训练的办法,这有利于对重点句型和复杂句型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