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院袁方简历: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3:10:36

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创新

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7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年11号文件)颁发。这是党中央准确地把握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主要特征所作出的战略性决策,是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性要求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下面,我有针对性地讲以下三个大问题:

一、共青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定位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次中发11号文件又予以重申。所以,共青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定位,不能单纯从群团组织的角度去论证,而应从社会管理格局中的每一条去予以说明。

1、党委领导下共青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政治职能

党委领导,就是要发挥党委在社会管理格局中总揽全局、协同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也是党联系青年群体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先进性和群众性两重属性,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肩负着光荣职责,具有独特的优势,应当而且能够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首先,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共青团组织存在价值的重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青年观告诉我们,青年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力量,由于青年的未定型和可塑性,青年总是在发展中走向成熟,在成熟中走向分化并分别融入相应的阶级和阶层,所以青年历来是各阶级各阶层争夺的有生力量。胡锦涛同志在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说:“一个有远见的民族, 总是把关注的目标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推动历史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又突出强调:“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团结并带领着中国青年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进程中,充分发挥其生力军作用,使之成为现实社会发展进步的力量,成为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因此,从共青团组织其存在的价值来看,最根本的就是要履行好其政治职能, 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把最广大的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所以各级团组织都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来看,依靠共青团做好青年群众工作,这既是发扬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共青团组织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历史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共青团组织面临的新任务,也对共青团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团组织都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做好青年群众工作、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路径。

其次,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共青团组织履行职能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对共青团的性质作出了明确定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与中国共产党的这种特殊政治关系,决定其组织目标必须始终围绕着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而展开。为了完成这样的组织目标,保证共青团组织政治职能的有效发挥,必须从青年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功能建设、青少年利益诉求表达和矛盾调处、青少年心理服务、青年人才培养等角度,转变工作观念,创新管理理念,找准自身定位,探索完善体制机制,着力破解重点难点,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

再次,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共青团组织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当下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青年群体中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有些甚至导致青年与社会、青年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加剧,社会问题青年化和青年问题社会化两种趋势愈演愈烈,给和谐社会构建及共青团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为适应社会变革和青年群体的分化的新特点,必须通过新的途径和方式更好地服务青年的具体利益,从而实现团结青年、赢得青年的终极目标。为使共青团的政治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能够得到进一步加强,就要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助,深化对他们的关爱工作。例如,对于闲散青少年群体,要力争解决其失学失业问题;对于有不良及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要重点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对于农村留守学生,要重点做好亲情关爱、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工作;对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要准确掌握他们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切实做好关爱和帮扶工作;对于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要重点做好文明教育、课业辅导、法制宣传工作,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团组织的关爱和温暖,充满生活信心,更好地融入城市、融入社会。

2、政府负责下共青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行政职能

政府负责,就是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做到职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会管理的基本体制是政府承担着几乎全部社会职能,以单位为基础对社会实行总体控制,社会运行成为政府运行的组成部分。这是一种行政吸纳社会或社会运行行政化的管理体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组织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行政化单位体制逐步弱化,国家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依托单位承担社会职能的组织基础,同时强调在改革中剥离单位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以及某种程度的市场化)。但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在一段时间里仍然习惯于以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社会自我发展空间仍然较小,相对于强大的国家和市场而言,社会还处于弱势地位,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条件有限,甚至难以有效承接经济组织在改革中剥离出来的以及国家相对退出后留下的社会管理职能。可见,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社会管理的格局仍然是以政府负责为主导,共青团组织履行着政府的部分行政职能,呈现为多元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首先,多元化是我国青年事务管理的基本特征。伴随中国改革的逐步深入, 青年事务越来越成为一个客观的存在, 越来越凸显出其政府事务的特点。任何社会, 只要有青年, 就会有青年的求学、就业、成才、健康和婚姻家庭等问题, 也就有了青年事务。以前, 由于青年群体利益的高度趋同, 青年事务在表现形式上相对单一, 青年事务的管理大都分散在政府相关部门, 与成年人一并管理, 青年事务的特殊性体现得不够充分。比如政府的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司法机关、民政部门, 以及共青团和相应授权的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等。我国的青年政策也大都分散在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之中。从体制上说,高度的分散性和多元化是我国青年事务管理的基本特征。

其次,专业化是我国青年事务管理的必然趋势。正因为现存体制的这种分散性和多元化, 才需要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机构代表政府统筹青年事务管理, 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 共同促进政府青年事务的良性运行;才需要一个权威性很强的机构代表政府统揽青年事务大局,按照党的培养目标制定青年发展规划和青年政策, 构建青年发展指标体系,促进青年立法, 并以此为依据,对青年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对青年事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才需要一个整合性很强的机构来代表政府充分整合和有效配置青年事务管理的各类社会资源,科学合理地分配和协调各方利益,管理相关社会团体( 社团) 和中介组织,构建各类社会服务平台,购买政府对青年的相关服务,实现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从这个意义上说, 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机构在职能和实际作用上是不可替代的, 这也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青年事务管理的必然趋势。在这里,迫切需要培养专业化化的青年事务管理人才,其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常规教育体系培养;二是大力加强相关培训。

再次,职业化是我国青年事务管理的人力支撑。多年来,由于在政府部门设置中,没有专门的青年工作部门,很多本应由政府部门承办的事务,都委托共青团组织去承担,共青团越来越成为兼有政府青年事务的准政府组织,负有满足青少年福利需求的职责。与此同时,共青团组织在参与某些公共事务的重大决策或执行过程中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彰显了共青团这一群众组织的特殊地位与社会价值所在。实践惯性使然,共青团应当承担起部分政府青年事务管理职能,职业化将为我国青年事务管理的人才支撑。这种职业化主要是指就业于社会管理各职业领域的人才队伍,主要来自政府相关部门、公办社会事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基层社区自治组织以及非营利民间社会组织。目前,我国在这些机构从业的职业化社会管理人员的总量估计在4000万人以上,包括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以各种职业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的人员。与此同时,也应包括以各种非职业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的人员,具有代表性的是各种青年志愿者队伍。目前,青年志愿者队伍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社会管理的人才资源并不仅仅局限于志愿者队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节,社会冲突矛盾的化解,公民素质的提升,新型社会规范的形成,现代公民意识的养成以及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需要全体公民的广泛参与。

3、社会协同下共青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社会职能

社会协同,就是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社会管理资源,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协同管理网络。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出现了众多的社会组织,即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社会组织不是海啸,它甚至可以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起到的作用。例如,社会协同下的共青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就发挥着其独特的社会职能作用。

首先,共青团组织是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与纽带。随着社会的进步,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把追求特定目标的人群按一定的社会规范组织起来的社会群体不断涌现。几百年来,这类社会组织的范围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组织形式由初级走向高级。现在,社会组织发达的国家平均每100人就有一个社会组织。在我国,共青团就是众多的社团组织中的青年群众性组织,它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负有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竭诚服务青年的重要使命。在新的形势下, 共青团越来越意识到,要更好地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 就必须不断发育和拓展组织的社会职能,通过构建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广泛的社会联系网络,来拓展获得社会资源的渠道;就必须不断强化自身服务青年的手段,按照“小机关、大事业”的发展思路构建青年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大局、服务社会尤其是服务青年, 是近年来共青团对自己社会职责的新拓展、新概括、新提炼。尤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 共青团必须突破单纯依靠条块力量实现目标的约束, 打破封闭,走向开放,不断拓展和履行好社会职能,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对青年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团结凝聚青年的使命。

其次,共青团组织是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我们一直说,转移政府职能,转移到哪里去呢?一个重要的去处是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来承担“无限政府”所不应承担的职能,有利于把“直接政府”变成“间接政府”。而“间接政府”的形成,有利于发挥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政府集中精力抓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一直说,“小政府,大社会”。“大社会”,就是社会组织要发育壮大起来。政府肩上有千斤重担,社会组织也能挑起八百斤,政府就可以做到“人少办大事”了。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是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当前,社会组织应当努力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伸出双手欢迎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应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有序地得到发展。在这里,关于共青团组织的社会职能,无疑是相对于政治职能和行政职能而言的,主要是指共青团作为青年群体,所履行的各类服务职能。如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职能是团组织在当前体制下介入公共事务、有效吸引青年的最佳切入点,决定着共青团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也是实现政治职能和行政职能的重要手段和间接形式。日益上升的社会职能,实际上是通过服务青年、服务社会,提升共青团的社会地位与向心力,最终服务于共青团的政治职能。

再次,共青团组织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社会冲突各国都有。在社会冲突起于青萍之末时,最先觉察的往往是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社会组织。早觉察,发预警,就可以避免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避免把只要用心解决就能妥善处理的矛盾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在社会冲突发生以后,社会组织又可以充当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稀释剂,起到减轻冲突影响的作用。就我省来看,目前有各类社会组织1.6万个,在引领社会经济、整合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总量不多、监管不到位、需要调整结构等问题。我们要通过加强登记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深化社会组织党建活动,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就团组织来看,也不能片面强调其社会职能,否则会使共青团改变或丧失其根本的政治属性,动摇党团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共青团的生存面临更大的危机。共青团的基本属性是明确的,不仅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但在不同的时期,根据党的要求和时代的特点,这些基本属性有着具体的内容和不同的侧重点。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团组织要更多地发挥党的青年群众组织的作用,把青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在“社会协同”上下一些真功夫,作一篇大文章,促进社会谐和维护社会稳定。

4、公民参与下共青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公共职能

公民参与,就是要充分发挥人民国家人民管理的作用,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地参与社会管理。共青团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突出重点、重心下移,每一项决策措施的实施、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要着力提升青年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体现公共服务职能。

首先,参与政策法规制定。政策法规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据。要围绕新形势下社会关注、家长关心的青少年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未成年保护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的作用,主动介入、积极推动相关青少年法律的立法修订工作,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可靠法律保障。加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机制性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以议案、提案的方式推动青少年问题的解决。

其次,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和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切实服务青少年的实际需求。着力深化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台、特别是12355心理咨询热线等平台建设,大力推动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区定点青少年活动中心、灾区“心灵驿站”建设,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再次,发挥新媒体作用。要强化与各级各类主流网站、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的主动融入、深度合作,利用新媒体积极搭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平台、活动平台、项目平台。通过手机报、QQ群、动漫、微博等时尚便捷的新手段,收集青年舆情动态,并注意发现和培养网络意见领袖,切实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看待社会问题,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二、围绕三个“最大限度”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胡锦涛同志提出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以三个“最大限度”为总要求,这就需要我们科学地理解和准确地把握这三个“最大限度”。

1、科学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如何科学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这个“最大限度”,就是让一切社会生活领域充满活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而激发“社会活力”,就要激发社会主体活力、社会资源活力和社会机制活力,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激发物质创造力和精神创造力。

首先,让一切社会生活领域充满活力。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封闭和僵化的,而是开放和充满发展活力的。这种活力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人本身等一切社会生活领域当中,主要是指主体活力、资源活力和机制活力。一是社会主体的活力。就是社会以老百姓为主体,而不是以政府为主体,要放手让老百姓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应学会以民主手段参政,以民主方式为本阶层争取更大利益。应培育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二是社会资源的活力。包括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条件的控制和改善,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等等。要改变过去那种以物为中心的开发观,树立以人为中心的开发观,人力资源的开发才是社会资源活力的根本所在。三是社会机制的活力。包括社会管理机制具有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新的活力。过去我们靠“单位制组织”管理,“单位办社会”曾是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现在我们以居住地管理为主要形式的“社区服务”快速发展,“民间社团组织”成为连接政府与个人的桥梁。以上三个层面不可分割、互为前提,统一构成社会得以生存和不断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社会活力既包括社会成员的个体活力,也包括全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整合力。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又受到后者的影响和制约。二者彼此包容,共同促进。增强全社会的活力,就要在使每个社会成员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和切实保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执政党整合社会的功能,营造和形成全社会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其次,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是重视劳动。因为劳动创造了人类社会,也创造了人类本身,促进了人的体力、智力的发展和完善。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手段,也是获取和享有财富的前提。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劳动还是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的劳动,你是当国家主席,还是掏粪工人,凡是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要保护。二是重视知识和技术。尽管英国近代哲学家培根早就说过“知识就是力量”,但知识(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却只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事情。知识生产力的“知识”是指以高技术知识和通过信息产生的新知识,这是一种具有高度创新能力的知识。知识生产力不仅重视知识和创造,而且要注重知识的扩展与使用,包括搜集和利用知识的效率。知识生产力不同于物质生产力和一般的知识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地方是它的高科技性。它推出高新技术产品的周期越来越短;它使产品中无重量(如电子计算机的芯片)成分日益占主要地位;它使产业结构出现从有形向无形转移的趋势;它使无国界的(或跨国界的)事物日益增多。三是重视管理和资本。公共管理上存在着一个难题,就是“制定政策永远比执行政策容易”。这一问题的存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就是人们往往是制定了政策之后,忽视了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果决策者能够充分利用组织内外的各种力量实施好监督,而且充分运用监督检查所获得的结果对执行者施加影响,就会有力地推动决策的执行、政策的落实。这就是有效的管理。当年朱鎔基总理就曾经说过,国有企业第一是管理,第二是管理,第三还是管理。对于资本,过去人们重视的是有形资产、硬件,现在人们更看重的却是无形资产、软件。无形资产在今天胜于有形资产,它的升值提醒我们:应更加重视人力资本。因为人是联系有形资本与无形资本的纽带,是工业资本、金融资本与商业资本互相转化的动力。就资本在社会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而言,是人直接和最终决定了资本的效能。

再次,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求,一个是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就要破除一切妨碍物质创造力和精神创造力的旧体制旧机制,激发广大人民的创造愿望和动力,鼓励创新实践,宽容创新挫折,完善创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创造的环境和保障,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创造活动、创造才能、创造成果得到充分尊重和肯定;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新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为社会成员充分施展才能提供机会和舞台,以使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造成人人奋发向上、个个积极努力的社会氛围,以有利于整个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极大增加。

2、科学把握“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如何科学把握“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这个“最大限度”,就是加强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创新社会管理以群众利益为根本、规范社会秩序以政府管理为主导,这里的“重点”、“根本”和“主导”,都体现着“最大限度”。而增加“和谐因素”与减少“不和谐因素”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个是从增加的角度说的,另一个是从减少的角度说的,但两者是一致的,都是要尽最大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首先,加强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增加“和谐因素”,就要关注民生,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奠定物质财富基础。但如果以为经济发展了、GDP增加了,就是在解决民生问题,却并不那么简单。经济发展了,蛋糕做大了,如果这个蛋糕切不好、分不好,民生问题还是解决不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全民共建共享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通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也就是说,在发展之外人们同样也认同公平正义。因为发展只是绝对量的增加,更多地体现在生产力领域中,而公平正义价值观的实现,实际上是更加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体现着生产关系的和谐,同样也是人们所追求的。所以,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按照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使人们能够普遍分享增长和发展的收益;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其次,创新社会管理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增加“和谐因素”,就要注重社会管理,当前中国社会总体上处于有序和稳定的状态,但作为社会管理方式层面的不和谐远未得到解决。而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不少社会管理新经验。比如,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使他们进入城镇社会管理工作范畴;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培育综合性社会组织,努力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体系等等。这都是坚持和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的结果,体现了我们党始终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要继续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再次,规范社会秩序以政府管理为主导。增加“和谐因素”,就要规范有序,即法律、制度、体制、机制等行为规范井然有序,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而规范社会秩序事实上要靠政府主导,政府是受人民委托管理社会事务的公共机构,负责对社会事务进行规范、服务和制约,以使社会依法有序、和谐稳定。这就要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法律和政策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建立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解决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所以,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要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高对实有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在经济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分类发展、分类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管理方面,要建立联合管理机制,保护正当交往合作,依法加强管理;在互联网管理方面,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综合管理格局,促进健康发展;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要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主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社会治安方面,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加大对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又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要建立社会诚信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在精神卫生方面,要建立预测、预警、疏导、救助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成员的心理问题,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等等。

3、科学把握“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如何科学把握“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这个“最大限度”,就是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使用各种方法手段、在各项具体工作中把“减少不和谐因素”的任务落到实处。而减少“不和谐因素”,就要在思想上理性正视、实践中源头治理、突发时组合化解。

首先,正视种种不和谐因素。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据塞缪尔·亨廷顿分析,在一定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与社会安定、社会和谐成正比。发展理论则把人均GDP1000―3000美元认定为工业化起飞阶段,4000―6000美元为工业化中期。工业化起飞后,相对于传统社会,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尤其在人均GDP达到4000―6000美元时,一些现代化进程中国家往往进入高危阶段。当人均GDP一旦达到6000―8000美元时,尤其在8000美元以后,目前除阿根廷以外,基本都进入一种社会稳定阶段。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97983亿元,人均GDP4000多美元,这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风险高发期”。这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着种种不和谐因素。一是阶层关系的不和谐。主要是社会排斥、社会剥夺和社会断裂问题。社会排斥是说我们制定游戏规则时,尽量考虑大家共同的利益,但每一个游戏规则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维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会有意无意地排斥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社会剥夺最突出的就是城市拆迁和农民失地问题,反映了我们的一些政策考虑得还不够周全。社会断裂是我们社会当中出现一些阻碍阶层间流动,尤其是下层向上层流动的突出问题。二是为改革发展承担代价得不到对等补偿所造成的不和谐。农民、产业工人曾经为改革发展承担了相当大份额的成本或代价,应当想方设法予以适当的补偿,事实上相差甚远。三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所造成的不和谐。比如垄断性行业,凭借对资源、市场、价格的垄断,获得大量的垄断利润。这些垄断利润本应该是国家的,但是现在绝大部分却留在了垄断行业内部,或到个人腰包里了。还有腐败、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造成了严重恶果。

其次,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这就揭示,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应包括:一是利益协调机制。党和政府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制定的公共政策尽可能地兼顾、整合社会各阶层各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尽可能地调和、减缓、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社会能量积聚,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二是诉求表达机制。对于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要尽一切可能让其表达并加以解决,决不能回避矛盾。如果矛盾激化了,宜疏导不宜堵截、宜分散不宜聚合、宜顺畅不宜逆行、宜缓解不宜压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内部问题社会化、经济问题政治化。三是矛盾调处机制。要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这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但处理不好和不及时,也可能使矛盾激化。不能使本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一旦发现矛盾激化的苗头,要迅速赶赴第一线做好疏导工作,善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权益保障机制。为保障共建共享民生,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胡锦涛语),许多不和谐因素,要么是民生的建设步伐未能与发展同步,要么是民生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力,要么是民生的共享机制不完善、不公平等等,要切实做好保障民生这篇大文章。

再次,化解和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是一种在较短时期内突然爆发的一部分群众与另一部分群众之间、一部分群众与领导部门之间、一部分群众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冲突和对抗,主要表现为一定数量的群众采取围攻、静坐、游行、集会、聚众围堵、冲击械斗、阻断交通以及罢工、罢课、罢市等方式对抗党政机关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干群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应当把形成解决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能力,看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看做是新政绩观的一部分。形成这样一种能力,需要政治智慧和治理技术,有三个原则至关重要:一是理性看待群体冲突。一般来讲,不存在政治或意识形态的因素。政府要准确定位冲突的性质,以为解决冲突的方式设下基调。二是妥协是化解冲突的主要方式。利益冲突的目的是利益博弈和解决问题,冲突的结果往往不是哪一方的彻底胜利,而是妥协和让步。妥协和让步往往是通过谈判的方式实现的。在一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谈判应当成为解决冲突的常规化形式。三是认错与依法惩处的组合化处理方式。比如实事求是地承认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办法”是有问题的;对群体事件不采取激化矛盾的做法,而是用暂缓执行有关规定的退让或妥协方式化解冲突;依法处理违反法律的闹事人员。这个组合改变了过去对群体事件要么全盘肯定要么全盘否定的习惯做法。同时,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维护安定团结,有理不能闹事,无理更不能闹事,要把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纳入法制的轨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

三、重在保障民生“五权”的社会建设

古人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意思是说,为政治国之本重在保障民生。按照三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创新社会管理,就要保障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文化教育、民主法治、优雅生存等民生之本,实质上是指人的工作权、人的平等权、人的发展权、人的享受权、人的生存权等“五权”问题,即老百姓依照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维护着自身的民生权利。所以,我们不能居高临下地说,党和政府正在关注着老百姓的民生问题;而应倒过来说,保障老百姓的民生权利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1、人的工作权——突出劳动就业问题

人的工作权的根本意义就在于,它是一个人养家糊口的需要。你钱多可以吃海鲜,我钱少可以吃萝卜,碗里的东西可以有所区别,但必须都有吃的。然而,现代技术的进步,一方面是自动化和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就是生产过程中需要的工人越来越少,这就造成了失业率的不断上升。受到打击的不仅仅是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高素质的工人也会失业。有稳定职业的人和越来越频繁地受到失业打击的人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宽,工业发展促进了这一过程。今天得到一份好工作的资本已经不再是学历等有形的标准,而是社交能力、外貌和自我推销能力等无形标准。这些因素与大多数专业技能无关。由于合格的求职者有的是,人们不得不把自己变成家畜一样供人挑选。我们需要从不断增加的失业队伍的角度去重新审查人的工作权。人的生存和生活,需要一份“受雇”于人的工作。只有你能获得一份工作和工资,以人道的方式过上一种体面的生活,才有可能养儿育女,传宗接代,以至增加艺术和精神方面的享受。所以,我们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努力为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创造就业机会,使每个人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让所有劳动者的活力和创造力都得到充分发挥。“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5771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据国家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劳动人口比重会发生重要变化,2013年左右,15~64岁这一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最高值72.1%,随后将逐年下降。这样,劳动力数量供过于求的总量矛盾将有所减轻,但劳动力供给在层次和区域方面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为此,政府提出五年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而且不仅努力创造总体就业岗位数量,更将重点关注就业质量的提升。具体来说:一是要通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扩大就业规模。解决就业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发展。但在发展这个棋盘上,下了高棋得意,下了臭棋生气,下了废棋不在意,其实废棋有时比臭棋损失还大,它耽误了许多时间和机遇。回想一下,建国以来我们下了多少废棋!二是要把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结合起来。这就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非公经济,现在是红眼病、白眼病都有,白眼病是什么都看不惯,红眼病是看着别人赚钱眼红,有时红眼病的病根儿又以白眼病形式表现出来。其实在扩大就业问题上,非公经济的贡献和功劳最大。三是要充分发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合力。这就是说,三驾马车一驾也不能少。

2、人的平等权——突出收入分配问题

人的平等权的根本意义就在于,它是一个社会防止两极分化的需要。然而,由于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化不断加深,作为基本社会关系的劳资问题最为引人注目。而劳动者相对于雇佣者,总是处于弱势的地位。由于待遇有赖于他人的任性,如果有人选择了公平地对待他——即按衡平的要求——这是他的运气,但“不是”他的权利。所以,如果别人选择不那么做,他就只得忍气吞声,劳动者已丧失了与雇佣者讨价还价、谈判工资的权利。由此可见,我国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悬殊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平等权利严重缺失的问题。2009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达3 .33倍,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3倍。国际上用基尼系数来测量(其数值在0–1之间),0.4以上为收入差距警戒线,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7,这是个非常危险的数字。由于经济转轨中存在的资源高度集中、资本的内控性以及多元垄断等原因,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更为迅速:一是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近几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从1994年的10.39%提高到2008年的19.99%;二是劳动报酬占比持续下降。1996~2007年,我国劳动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三是财富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劳动保障部人士透露:“我们的统计结果更加让人吃惊,多数垄断行业的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达到20倍以上,72%的员工认为分配不公。”当前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和政治层面,现在的劳资冲突、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与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悬殊密切相关。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短短的十几年里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其背后的深层因素是什么?是社会保障不到位。当代先进生产力要求的生产关系是按要素分配,而按要素分配的前提就是社会保障,它是公平和效率在微观结合点上的平衡器,没有社会保障的按要素分配就会走向反面。社会保障耗费的是社会经济运转的成本,不耗费这个成本,微观上的效率就会在宏观上丧失,没有了公平也就没有了效率,按要素分配就变成按权力和暴力分配。因此,社会保障资金作为市场经济的社会成本是社会再生产总过程必须发生的费用,是政府的第一财政需要,这部分资金不能保证,政府其他一切开支都应该免谈。以人为本不在于把“平等”的口号喊得多么响,而在于扎扎实实地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它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启动器。所以,“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3、人的发展权——突出文化教育问题

人的发展权的根本意义就在于,它是人的现代化的需要。人的现代化以文化教育为先决条件,文化教育又提升了人的现代化素质。然而,目前我国88%以上的农民是初中以下文化,43%以上的农民是小学以下文化,因失业和就业不充分而收入低下者基本上是教育水平低的人。我们重视高等智能型教育,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升的升,并的并,忽视了技能型教育,我国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中,高级工只有6.2%,发达国家一般都在30~40%。文化水平低、职业教育缺失,特别是教育设施落后,已严重影响着提高劳动者的体能、智能和技能,那么在市场竞争中,也就不可能享受到平等的发展权利。所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证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科学泰斗钱学森先生曾对温家宝总理抱怨过:“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这个思考是很有见地的。我们的大学出了不少行政官员,校长以上了厅级、部级为荣,博士以当了什么长、什么主任为荣。这连胡适都不如,连司徒雷登都不如,更不要说梁漱溟、马寅初了。我们说,人类文明的承袭方式是靠教育,每个人都必须从零开始学习,首先掌握从古到今前辈们积累的知识,然后才是创造。只有一流的教育,才能培养一流的人才,建设一流的国家。然而,随着科学文化的积累,人类不得不用更长的时间接受教育。现在一个博士研究生毕业时(30岁)已占去一生有效工作期限(60岁)的半数了。这个比值一直在不断扩大。等到这个值达到1时,人类再也没有做出任何新创造的可能了。如同一个远途的挑担送粮人,他担子里的粮食,一部分是路上自耗的口粮,剩下的才是他实际上运送的粮食。随着路程的延长,自耗的比例越来越大。当他的粮食全部用于自耗时就达到了他的最大行程,同时挑夫也就无粮可送了。等到我们几乎用人生的全部时间去应付越来越多、越来越高深的科学知识时,人类的聪明智慧就已发展“到顶”了。在我国,目前教育已无孔不入:升学的角逐早已由大学入学考试转向重点高中的竞争;有的地方已转为报考重点初中之争;许多家长都在抓紧幼儿的早期教育;现在教育又向胎儿压来,几克重的“小肉团”在母腹中已开始接受胎教了;甚至教育连睡眠都不放过,据说让你在睡眠中还听外语录音是新教学法。这实在是人类的一大悲哀,也是对人的天性的一种扼杀。因此,要复归人的天性,坚持育人以德为先、创造为本,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4、人的享受权——突出民主法治问题

人的享受权的根本意义就在于,人不仅能够享受高级的物质生活和丰富的精神生活,而且能够享受到更文明的民主政治生活。民主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追溯得十分遥远,但现代民主理论却是到了孟德斯鸠才开始的。他破天荒地提出: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公民参与国家事务。在资本主义社会,民主政治作为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锐利武器,以“主权在民”代替了君权神授;以自由平等代替了等级特权;以选举制代替了世袭制;以权力制衡代替了专制独裁。这是巨大的社会进步。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党内民主发展得好,才有可能对人民民主真正起示范和带动作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来推进人民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一条“安全通道”。然而,有人却提出:如果真正想搞民主政治的话,那就应该开“党禁”、推行多党制;如果共产党不推行多党制,就是搞的假民主政治。他们的理论根据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是多党制。我的看法是:民主政治的核心不是多党制,而是权力制约机制。两党制也好,多党制也好,都是围绕权力制约而表现出来的具体制度。所以,我的观点是,多党制未必民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未必不民主,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我国的宪法、行政法和相关组织法,都特别约束公权力在正确的使用范围内运行,并使用在正确的方向上,实现“执政为民”。但还有一些公共权力没有严密的法律来规范,致使一些权力“有权力无程序”、“有权力无责任”,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具有随意性,导致权力的膨胀,有可能对公民的权利造成侵害。当然履行程序是需要多花费些时间和精力的,确有一些“麻烦”,但它是民主权利的体现,也是集思广益的过程,添了一些小“麻烦”,可以减少决策失误导致的大“麻烦”。

5、人的生存权——突出优雅生存问题

人获得了生命,就天然地获得了生存权。但人怎样生存下去,人又怎样去生活,却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学会生存”,这是不分国籍、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人们普遍接受的观念与行为。那么,人怎样生存下去呢?首先要有基本的生存条件,诸如衣食住行等;其次人的生存不仅是个体的生存,也是群体的生存,人生来就需要与他人交往和相互帮助,离开他人的帮助就寸步难行;再次人生存本身没有什么好恶之分,在生存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但是生存的质量却有着很大的差别,比如有奴役生存方式、自由生存方式和优雅生存方式等等。我主要讲后两者:

首先,自由生存方式已是目前人类生活的根本性障碍。所谓自由生存方式是人类在否定奴役生存方式基础上自觉选择和追求的生存方式,它与现代文明相适应,是现代化运动的结果。其根本规定性在于每一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存。自由生存作为一种人类自觉选择和追求的生存方式无疑具有合理性。它通过人性和个性的解放和张扬使人成为自己、社会和自然的主人;使人的潜能充分地释放,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人的欲望得到充分的满足,并不断地开发新的欲望,并能得到尽情享受。但是,自由生存方式已经并还在产生许多不良后果。由于过分刺激对利益的欲望和鼓励对利益的无限追求,人们日益被欲望所主宰、奴役。欲望得不到满足感到痛苦,得到了满足又感到空虚;而欲望又在不断地被刺激、被开发,事实上永远不可能得到充分满足。为说明欲望的无止境,我抄录了明代朱载育的一首《十不足》散曲。这一散曲写道:“终日奔忙只为饥,才得有食又思衣。置下凌罗身上穿,抬头又嫌房屋低。盖下高楼并大厦,床前却少美貌妻。娇妻美妾都娶下,又虑出门没马骑。将钱买下高头马,马前马后少跟随。家人招下十数个,有钱没势被人欺。一铨铨到知县位,又说官小势位卑。一攀攀到阁老位,每日思想要登基。一日南面坐天下,又想神仙来下棋。洞宾与他把棋下,又问哪是上天梯。上天梯子未做下,阎王发牌鬼来催。若非此人大限到,上到天上还嫌低。”这一散曲,把一个贪得无厌者的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可以说,因欲望而使人的心灵始终躁动不安。由于资源总是相对有限的,而人又变得日益贪得无厌,人与人之间争权夺利的竞争因而愈演愈烈。由于人们和各种组织拼命扩张自身的利益和力图占有更多有限资源,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社会强弱悬殊,弱肉强食。人类为了满足贪得无厌的欲望,不断向自然开战,野蛮地掠夺自然,只管收获,不问耕耘。自然再也承受不了人类的蹂躏,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系统走向崩溃的边缘。自由生存方式已展示其日益明显的缺陷和弊端。人类必须努力克服自由生存方式的弊端和缺陷,否则人的生存将面临严重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要提高人的幸福指数,必须反思和批判现代文明,改变我们的生存方式,从现在的自由生存走向未来的优雅生存。

其次,优雅生存方式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所谓优雅生存,就是在追求各种需要得到充分和协调满足的同时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满足、在追求各种才能自由和尽情发挥的同时追求更高层次才能的发挥的生存方式。与自由生存相比,优雅生存具有以下五大特征,也可以说我们要实现五大转变:一是从利益至上转向高扬个性。也就是说,由自由生存以个人利益实现的程度作为人生价值的尺度转为以人性实现和个性发挥的程度作为人生价值的尺度;由看重利益(表现为各种资源)的占有量转而强调个性的丰富性。二是从追求占有转向充实精神。人与动物的最大不同,在于他是“精神的花朵”,不然娜拉在物欲得到一定的满足,就不会出走,去追求精神的充实。金庸在浙江大学当了博导,但却放弃了,跑到美国一所大学读书、当学生去了,这只能从他是追求精神的充实去理解。所以,优雅生存并不否认占有有限社会资源对于人生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并不把这种占有看做是人生的主要追求和惟一追求。人生追求的主要目标不是尽可能多地占有各种资源,而是张扬真正体现人的本性和个性的精神。三是从扩张物欲转向珍视生命。优雅生存反对过分刺激和扩张物欲,要求人们敬重和珍视生命,把人的生命看做是非个人的、神圣的、崇高的。人是两手空空来到这世界上的,生不带来、死去带去。人不是赚钱的机器,赚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在西班牙的温州鞋城之所以被砸,就在于他们拼命赚钱,而当地人更珍惜生命。四是从尽情享受转向全面发展。优雅生存主张人们适度地合理消费,反对过度消费的享乐之风,特别是反对那种不顾一切地追求极乐的变态或病态做法,致力于消除导致享乐主义、纵欲主义、颓废主义、虚无主义的根源,同时引导人们追求自我实现、人格完善、心灵安宁、事业成功、家庭和睦等多样化的、健康的生存目标,使人们过一种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充裕生活,不仅注重现在,也着眼于未来而生存。五是从自我中心转向博爱众生。自由生存的核心是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是个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中心和自由,个体的自由、权利、利益都是至高无上的。优雅生存主张个人要努力从狭隘的自我走出来,把自我融入社群和他人之中,使个人的生活像社会那样不是一个中心,而是多个中心。每一个人不仅自爱,而且把爱逐步扩展开来,爱社群,爱众生,使个人的“小我”升华为众生的“大我”,使有限的“小我”融入无限的“大我”,并使之得以延续和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