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钢结构怎么样:创新岗位廉政教育形式 追求六大效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4:35:37

“岗位即责任,责任即风险”。岗位廉政教育就是针对不同岗位,特别是行政许可、执法办案、市场监管、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分类指导、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增强廉政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在的岗位廉政教育形式主要是风险排查和情景案例教育,笔者认为相对比较单调,难以取得更好的效果。下面笔者结合本单位的岗位廉政教育实际,就如何创新岗位廉政教育形式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注重经常反复,追求序幕效应

  经常性教育是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非常重要。问题是经常性教育在许多单位部门落实不好,或者被忽视,或者流于形式,尤其在岗位廉政教育领域教育效果一直非常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时间安排易冲突,人员集中不容易,教育内容被忽视,教育手段太贫乏,还有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等。对此,笔者曾做过简单调查,有超过一半的人认为,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开展不正常,主要是领导不重视;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人认为,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形式单调,内容空乏,没有效果。因此,必须要创新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的方法手段和模式。结合工商部门实际,笔者认为追求序幕效应是解决该问题的一项有效措施。即把古今中外贪污腐化的经典案例装订成册,尤其把近年来贪官污吏入狱前后的生活状态、家庭变化,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幻灯或者视频,每次组织活动,政治、业务学习,系统会议等全系统人员集中场合,第一项议程就是把这些案例、图片、视频拿出来看一看、讲一讲,达到使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落到实处,追求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加强反面警示,追求现场效应

  岗位廉政教育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警示教育是一种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教育方法。通过警示教育可以使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明是非、懂轻重、知得失,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在工作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不碰高压线,谨慎行事,防微杜渐,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正因此,我们在岗位廉政教育中尤其要重视反面警示作用。笔者认为,警示教育能否发挥其最大的功效,与警示教育的现场效应关系很大,如果只是搞搞讲座、听听案例,效果必然不好,一定要有强大的现场震撼力才能充分展示警示教育强大的内驱力。如:利用每年“510”活动等机会,组织全系统的干部参观监狱服刑人员,看服刑人员的劳改环境、劳改工作、劳改生活等情况,听他们当场现身说法,反思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历史过往,让各级干部深刻领会“只有在失去自由的时候,才会感觉到自由的珍贵”,用直观的现场体会教育广大干部珍惜自由,慎用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自觉抵制和远离职务犯罪。另外,还可以组织干部到法院、检察院旁听案件审理的过程,让参加者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在思想的震撼中受到教育。

  三、提高理性层次,追求植入效应

  任何人,当他有一种不良欲望出现时,外部的约束力量和内心的自控力量同时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教育从本质上讲是要深入心灵深处,产生感化作用,其主要功能是教化。掌握教育的这样一种特性,提示我们一定要提高岗位廉政教育教育的理性层次,通过一些外来的深刻的思想灌输,引导控制各级干部的心理活动、心态变化,从而使各级干部在岗位廉政教育中由内而外、悄无声息地消除邪念,节制欲望。那么如何才能在岗位廉政教育中提高这样的理性层次,产生一个强烈的教化作用呢?这就需要专家、学者们深入浅出地分析人的思想变化轨迹,专业理性地解剖案例,运用思想内置力,在各级干部思想深处植入抵挡诱惑、廉洁自律的种子,切实在他们内心深处筑起理性堤坝、廉洁堤坝,形成知识反腐、理性反腐的良好局面。

  具体操作时,可邀请法院、检察院、纪委领导或办案人员,用他们查处的违法违纪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以案明纪、以案警示的理性分析。同时,辅助以研究职务犯罪的专家学者们对这些案件和现象的剖析,对这些失足干部的思想研究,来帮助各级干部认识到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并由人及已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通过这样的思想植入,让各级干部主动思考,为何贪污腐化分子会一步步酿成一害组织,二害家庭,三害个人的可悲结果,充分认识这些人在权力面前忘记了党的宗旨,在钱财面前经不住诱惑,在交友方面忘记了党的原则等等教训,深入探索各种容易导致贪污腐化的心理律动,如不讲信念讲实惠的“钱欲心理”、不靠组织靠个人的“错位心理”、不捞白不捞的“失衡心理”、不信法律只信关系的“侥幸心理”等。有了这些主动自觉的分析和认识,就是从思想深处植入了理性的思辨能力,形成克服各种导致腐败扭曲心理的思想力量。

  四、重视正面宣扬,追求引导效应

  在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活动中,中央多次强调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在岗位廉政教育中,通过加强学习、典型引导,实现以人为本、培育先进的正面教育思路非常有价值,旨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如果说反面教育侧重于令各级干部因避害而自觉远离贪污腐化,那么正面教育更能有效地培育各级干部的高尚情操、加强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改造,追求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品质。

  在正面教育中,首先要注重典型的引导。通过对典型的宣传,尤其是本单位本部门等身边典型事迹的宣传,培养积极向上的思想境界,营造兢兢业业的工作氛围。现实生活中,贪官污吏毕竟是极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心系党和人民,正直向上的,我们只有不断地深入地宣传他们的事迹,彰显他们的价值,挖掘他们的思想,学习他们的精神,才能教育各级干部纠正“随大流,就会落入腐败泥潭”的错误认识。其次,要倡导三种风气:一是倡导学习的风气。通过学习,学会运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分析和处理问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二是倡导民主的风气,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进行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倡导自律的风气。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纪律、禁令和规定,提高法律纪律观念,并在工作中自觉执行,明白哪些是违法违纪的“高压线”做到“不可为”,明白哪些是本职工作必须做好避免“不作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一个廉政建设的成功者。

  五、突出贴近类比,追求近视效应

  俗话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但教育恰恰相反,身边的事例最感人、身边的典型最真实、身边的教训最深刻。因此,在岗位廉政教育过程中,一定要大力引用身边的教材示例,与受教育者形成强烈的贴近类比,达到感动人、震撼人的目的,追求最大程度的近视效应。

  如我们具体分析近年来省、市工商系统内部正面的典型,被问责的个人、犯罪的个人,形成一些具有冲击力的结论,对各级干部有着特别现实的说服力。通过这些人和事的分析,我们能弄清楚在我们的岗位履职中,哪些人是目无法纪、知法犯法,哪种情况容易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什么思想会导致利欲熏心、贪污受贿,如何才能克服淡化责任、失职渎职等等。反观身边人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的被问责或者犯罪的事实,实事求是地分析这些同志的思想演变和危害后果,能使我们理性思考其些人不注重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主观原因,某些单位教育不得力、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的客观原因。同时,由远及近、由人及已,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进行认真反思,自觉在工作中做到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行事,防微杜渐,慎始慎终,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六、改进表现手段,追求信息效应

  岗位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都要与时俱进,都要广泛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展示各种教育的宽度和厚度,形成巨大的视觉冲击力和灵魂震撼力。

  从教育表现的内容上看,尤其正面典型教育要克服老八股的习惯,普遍运用夸张的渲染,一味的带病坚持工作啊、清正廉洁到贫穷啊、父母生病没功夫问啊,甚至父母逝世都不回家等等,这些过分的缺少人情味的故事不容易引起共鸣,甚至引起虚假的怀疑。笔者认为,教育内容的展示要更加现实、更加丰富、更加贴近各级干部的生活,多描述正面典型事业上的成就、个人的风采、家庭的幸福、才华的彰显等等,将会显得有血有肉,让人产生亲近感,典型的引导作用更加能够得到发挥。

  从教育表现的形式上看,要广泛运用信息化手段,用更多的图片、视频、实物,用不同的角度、视野、评判,来描述事实、反映观点、揭示道理、启迪思索。并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如在我们单位江苏工商网上办公系统里,开设岗位廉政教育专栏,开辟远程廉政教育网络,选择典型案例供干部浏览,将反腐倡廉的各种警示教育电教片上传,供干部在网上收看等。网络教育直观性强、自主性强、方便快捷、易于接受等优点,还能增强教育高效性、趣味性和广泛性。

  在创新岗位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的基础上,还特别要强调建立岗位廉政教育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两责”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担负起岗位廉政教育的领导责任。从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出发,狠抓岗位廉政教育的全面落实,及时解决干部队伍中不廉苗头和现象,及时查处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二是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不严格,管理不到位,导致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三是落实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分管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要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四是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机制,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都要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体现衔接、协调、制约的要求,使各项工作的开展便于管理监督,要分清责任,科学分权,强化权力制衡,最大限度减少人为的因素,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发生。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处事不公、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少数人员,一经查实要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