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队伍建设:钓鱼岛问题大事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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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3年(明永乐元年) “顺风相送”航海图记载:“福建往琉球。太武放洋,……用乙辰取小琉球头,又有乙辰求木山,北区东涌开洋,用甲辰取蒙家山,用乙卯及单卯取钓鱼屿。”
  
    1785年(日本天明五年,清乾隆五十年) 林子平曾绘“三国通览说琉球国部份图”,详列宫古八重山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等,尤其於宫古八重山二处,详注支配权属於琉球,侧面说明钓鱼台等即不属琉球。
  
    1870年(明治三年) 中日琉球谈判期间,所有谈判中,均未见提及尖阁群岛或钓鱼岛,可见当时日本政府尚未知有是岛,或知之而不确认其为中国领域。清史一八七九年,日本强占琉球岛,改称钓鱼台列岛为尖阁列岛。
  
    1882年(日明治十五年) 日本内务省地理局编印大日本府县分割图,始见有尖阁群岛一笼统名称,而未注明钓鱼岛等。
  
    1895年,中日战争结束,清政府割让台湾、澎湖群岛。
  
    1896年(日明治二十九年) 日本阁议通过将钓鱼台列岛编入领土。
  
    1939年 日本出版的《大日本府县别地图并地名大鉴》,各府各县地图皆钜细无遗,但在八开三整面的琉球部份里,却找不到钓鱼屿、花瓶屿,也不见尖阁诸岛之名。可见尖阁诸岛是日本学者在大战之后,改台湾渔场之一的钓鱼屿与花瓶屿之新名称。至今甚多日本全图及琉球全图,尚有未列尖阁群岛者。
  
    1951年 美日旧金山条约,美国以北纬二十九度以北的岛屿(包括琉球与钓鱼台列岛)划归日本,当时,台北政府声明不同意该条约,并保留发言权。
  
    1969年5月 八重山岛公所在钓鱼岛上立水泥标柱,正面为“八重山尖阁群岛钓鱼岛”,反面为“冲绳县石垣市字登野城二三九二番地”、“石垣市建立”等。
  
    1970年1月4日 《罗马和平报》刊出由纽约联合国总部发稿的报导:“这些岛屿(钓鱼台群岛),一直属于中国,一八九五年被日本占领,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归还中国。”
  
    1970年8月31日 琉球立法机构通过确认尖阁群岛属于冲绳石垣市。
  
    1970年9月3日 美联社东京电称:“外务省发言人藤山酋一在每周一次的记者招待会中说,日本无意讨论该群岛的主权问题。日本认为该群岛所有权系属日本。”
  
    1970年9月4日 基隆、苏澳渔会指出钓鱼台列屿是中国领土,并要求当局派员前往钓鱼台,并拆除琉球人立的石碑。
  
    1970年9月12日 中央社台北电称:“谷正纲今天表示……关于钓鱼台列屿的问题……他愿意本著国家的立场,善告日本友人,中国的主权是不容侵犯的。”
  
    1970年9月21日 美联社报导:琉球政府的巡逻艇在美国的同意下,曾在钓鱼台附近,两度追逐台湾渔船。
  
    1970年12月19日 普林斯顿大学召开座谈会,决定举行游行示威及募捐等事项,此为钓鱼台事件运动的正式开始。
  
    1970年12月22日 纽约区各校举行第一次大会,成立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台行动委员会纽约分会。
  
    1970年12月29日 《人民日报》称:“绝不许美日反动派,掠夺我国海底资源。”
  
    1971年1月12日 台湾“外交部”发言人魏煜孙就留美学生为表示支持维护钓鱼台列屿主权举行示威游行一事,发表谈话,声明当局一定坚定立场,全力维护领土主权。
  
    1971年1月29日 “合众国际社”报导,纽约及美国其他几个主要城市中国大学生,举行示威,抗议日本提出保有位在台湾东北一百二十哩太平洋岛屿的要求。这些学生在联合国及日本驻纽约、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西雅图等地领事馆和驻在华盛顿的大使馆前面示威。学生领袖说:他们抗议日本提出享有中国人称为钓鱼岛,无人居住岛屿主权的要求,这等岛屿附近的大陆底层礁蕴藏有丰富的石油。
    日本总领事已立即发表一项声明,说该列岛包括冲绳岛的琉球群岛的一部份是“无可置辩的事实”,并将于一九七二年由美国归还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