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山小洲有征地吗:中尉 : 刚性稳定下的网络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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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稳定下的网络执政 / 中尉

2011-10-19 13:41 | 阅读(136) | 标签: 刚性稳定, 网络执政 |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文章

  刚性稳定是“以政治权力的排他性和封闭性为基础的政治稳定”。在追求绝对社会秩序的同时,较为明显地呈现出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纵向的体制排斥。即上层对下层或核心层对边缘层话语的体制性排斥。上层与下层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以政治权力的排他性和封闭性为基础,表现为单边汲取,而非相互交换。由于缺乏信息的有效沟通,导致不能灵活应对日益变化的低层现实。这样,政治合法性更倾向于建立在绩效而非民意之上。在政府与政体合一的体制下,稳定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标准之一,直接影响着公众对于政体的评价,进而演变为对政治合法性的认知。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危机较难通过基于上行传播的政府重组而得到解决,而种种从政府角度来说不得不采取的压制政策却可能使社会矛盾以更强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较为合适的技术性应对方式只能是,通过上层官员的撤换或调离等方式维持政治上的合法性,进而实现社会稳定。但是,这终究只是权宜之计,远非长久之策。理想的状态可能是,以政体与政府分离为基础,将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合理的上行传播之上,政府的危机可以通过民意的变化及其选举等行为来解决。这样,形形色色的“不稳定因素”,便难以从政体的角度对政府的合法性形成有力的挑战。

  第二,横向的组织匮乏。由于横向同级之间的传播较少存在,使得公民组织建设严重滞后。社会冲突的有效解决“要及时寻求第三方支持”,但在现有格局中,没有或较少第三方社会组织与缓冲地带可供利用,矛头将直指上一层级。“它平时不希望人们组织起来,一旦社会动乱来临,连谈判都找不到对象。”这样,上一层级原本可以处于较为“超脱”的仲裁者地位,但却被迫扮演矛盾冲突方与管制方的尴尬角色。这种管制方式由于缺少中间地带和讨价还价的余地,更倾向于简单化和绝对化,经常把下层的正常利益表达视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结果导致非制度化的上行传播愈加蔓延。

  如果说前一特征使得“不稳定”成为可能和现实,那么,后一特征则使得这种“不稳定”的解决方式注定是上层对下层的直接压制。一前一后的循环递升,致使“不稳定因素”本身及其处置方式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并向更深层次发展。

  

  在信息时代,如何利用网络,使之成为应对危机的一个手段,已经是一个值得重视和探讨的问题。网络空间相对较高的速度与流动性,有时会让原本处于低层的诉求纳入到主流政治的议事日程。从这一方面来讲,互联网执政可能是突破传统传播困境的一种途径,更有可能在不触动现行制度规范的前提下,给予公众更广更深的政治参与,为公众的诉求表达提供一个安全出口。

  正是在此意义上,互联网研究专家安德鲁?查德威克认为,“互联网不仅对现存的尚未互联网化的制度形式产生了影响,互联网创造出了新的规则、标准、程序和社会目标。换言之,互联网自身是制度创新的源泉,而且,它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一些新制度。”由此不难看出网络执政的重要作用:

  第一,纵向上加强信息沟通。这主要反映在两个层面:首先,上行传播方面,作为了解基层情况的渠道,即互联网是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了解民愿的一种重要途径,要使社会诉求有通道,形成良性互动;再次,下行传播方面,藉此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即将上级决策部署、惠民政策传递给群众。这样,通过加强双向传播,一定程度上为公众诉求表达提供了渠道,这对于降低社会转型期的部分危机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

  第二,横向上提供冲突第三方组织。如前文所述,实体第三方组织或公共论坛的匮乏,使得政府在社会冲突或危机事件中常常处于尴尬的地位。一定程度上,网络虚拟组织的兴起可以缓解这种状况。例如,西藏骚乱事件发生后,由于在话语权上的不对等关系,西方媒体迅速建构起来一个西藏事件的假象,并将其当作事实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广泛传播。由于相关报道直指中国政府,官方媒体的驳斥并未产生理想效果。但是,中国国内网民和海外留学生对西方媒体歪曲报道的抗争改变了中国传统应对话语权强者的方式,在事件进程中逐步扭转了被动的姿态,进而使得部分西方媒体失语并且被迫为自己的立场进行辩护。再如,云南“躲猫猫”事件中,政府部门本身亦成为危机事件的矛头所指一方。政府基于事实的自我辩护都难以产生正面效果时,政府组织的网民调查团的适度介入对事件的解决便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网络执政只是一种非制度性传播渠道,如果不同时启动相应的制度建设,变革“刚性稳定”的维稳实践,也可能带来新的问题:

  第一,加速上层合法性流失。由于互联网执政主要集中在较高层级,部分本属于基层解决的问题因为各种原因使得矛盾向上层聚集。但是,因为网络信息的无限性,最终能进入上层视野并且能够被解决的问题或议题终究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问题不会遵循事情→事件→议题→政策这一传播方向,而是沉浸在众多的问题中无法发出任何有效的声音。但是在下层本身看来,可能却是声音已经发出,上层未予重视;或者,即使实现了这种非制度性的民意上达,却由于制度性措施尚未配套,最终也无法在诉求表达的基础上形成有效的协调、处理机制。如此反复累积,不但无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反而会使上层合法性加速流失。

  第二,延缓政治制度化进程。互联网执政常被忽视的一点即是,浓厚的人治色彩不断消解着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它制度性机构的权威。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着“人治“的传统思想,网络作为民情上达的特殊通道,对下层起着一种宽慰剂的作用。下层希望通过上层的行政力量指导、纠正甚至替代司法等救济,上层的回应在促进问题暂时解决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消解部分基层组织的合法性,并延缓了制度层面的建设。

  所以,必须看到,“技术本身可能为权力转移提供机会,但是,这需要互联网之外的权利制度资源的配置。”或者说,“互联网具有技术的天生政治性,但是它的政治性是政治环境所决定的。”也可以认为,前者为降低危机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能否实现取决于后者。

  

  社会矛盾处置工作中制度化建设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增强体制容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二是提高用制度化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好的制度不是消灭冲突,而是能够容纳冲突和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因此,首先要能够容纳矛盾、容纳冲突。

  决定目前稳定问题总体性质和走向的最重要的因子,就是对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制度化能力。稳定并不是指刚性稳定所认为的社会不存在冲突,而是指国家将社会矛盾和冲突纳入制度化轨道的能力不断提高——这也是目前所说的“提高执政能力”的要义——从而消除发生大规模骚乱或有强烈破坏性动乱的可能性。基于这一认识,反观网络执政,不难发现,这是将问题纳入制度化轨道的一种准制度化努力,但是,如果不顺势推动更深层次的制度革新,它可能陷入民粹主义意识形态与人治的多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