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国税函[2002]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人的批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4:56:52
国税函[2002]28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请示》(京地税地[2002]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房屋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凡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使用商品房,且购销双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应确定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缴纳房产税。 二00二年四月八日
请问国税函、国税发、国税函发、国家税务总局令有什么区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建设引起拆迁安置占地有关耕地占用税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4]57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1999198号
国家税务总局1999198号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是单纯国税?地税在中央一级是哪里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是单纯国税?地税在中央一级是哪里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是单纯国税?地税在中央一级是哪里负责?
关于国税函(2002)1170号文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国税号\地税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售付汇税务凭证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售付汇税务凭证管理
外资企业是否适用国税函(2004)390号文
国税号的长度一定是15吗?
什么是国税
国税人事制度
重庆国税
关于国税
皇粮国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任免省级地方税务局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