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活动策划ppt:广东省用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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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广东省行业用水定额编制小组2007年1月
目录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 定额的引用…………………………………………………………2
5用水定额表……………………………………………………3
表1  广东省工业行业取水定额表……………………………4
表2  广东省城市生活综合用水定额与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表………19
表3  广东省城市公共服务业用水定额表………………………20
表4  各农业区一年三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24
表5  各农业区一年两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24
表6  各种蔬菜灌溉定额…………………………………………25
表7  花卉灌溉定额……………………………………………25
表8  林牧渔业用水定额……………………………………………2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GB/T 18916《取水定额》定额指标表摘录……2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GB/T 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摘录…31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广东省农业分区……………………………………32
编制说明………………………………………………………………33
前 言
《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发改委、经贸委《关于开展全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而制定的。本定额涵盖了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各用水行业,是我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计划下达、用水及节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的基础依据。
《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的编制是由广东省水利厅、发改委、经贸委提出,由广东省水利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并经征求省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参与编制的单位有: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水文局、各地水利(水务)局、韶关水文分局、惠州水文分局。
起草单位:广东省水文局
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定额规定了工业取水、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公共用水、农林牧渔业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定额是我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计划下达、用水及节水评估、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的基础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7119—1993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
GB/T 17367—1998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18916—2002 取水定额
GB/T 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定额采用下列术语。
3.1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针对取水核算单位制定的,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单位产量为核算单元的合理取水的标准取水量。
3.2新水量
在一定时间内,取自任何水源(含从自来水公司等其他供水单位获得的)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3单位产品取水量
指生产单位工业产品需提取的新水量。
3.4重复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
3.5城市生活用水
城市建成区内除工业和农业之外的用水,包括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城市公共单位用水和市政、园林、河湖环境用水。
除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外的其余城市生活用水统称城市公共用水。
3.6城市生活用水定额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城市生活中每计量单位需使用的新水量。
3.7灌溉定额
对水稻田或多年生的作物灌溉定额为单位面积一年内所有灌水量之和;对经济作物为在农作物播前、插前及全生育期内为保证农作物正常生长所必须的田间灌水量之和。
3.8渔塘用水定额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单位面积的鱼塘需要人工补充的新水量。
4定额的引用
引用本定额中的工业取水定额时,对于已经制定了取水定额国家标准的火电、钢铁、石油、棉纺、造纸、啤酒、酒精等7个行业,直接引用国家标准(见附录A),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行业,根据各地的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的生产规模、设备和生产工艺的不同、节水技术的应用等状况的差异,在表1的取水定额区间值范围内取用,对新建的工厂,要求取水定额不能高于表1中的定额下限值。重复利用率指标作为参考值选用。
引用本定额中的城市生活综合用水定额时,可以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水资源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根据城市规模,在表2的定额值上下浮动15%范围内取用。引用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时,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水资源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根据城市规模,并参考国家标准GB/T 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见附录B),在表2的定额值上下浮动15%范围内取用(但不能超过国家标准的上限值)。
引用本定额中的广东省城市公共服务业用水定额时,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水资源条件、气候条件和城市规模等因素,在表3的定额值上下浮动15%范围内取用。
本定额中的农田灌溉定额根据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中的农业分区,共分为八大分区(详见附录C)。引用本定额中的农田灌溉定额时,根据当地所属的农业分区、土壤属性、灌溉用水保证率要求等因素取用;引用蔬菜、花卉、林牧渔业用水定额时,可以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水资源条件和节水技术的应用等因素,上下浮动20%范围内取用。
本次制定的各项用水定额均为净定额,即不考虑从水源到用水户之间的输水损失。
本定额未列出的行业、类别、产品可参照相关或相似的行业、类别、产品的用水定额。
5用水定额表
表1     广东省工业行业取水定额表
中类编码
行业中类
产品名称
单位
单位产品取水量
重复利用率(%)
备注
61
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业

m3/ t
2.00~3.50
0
矿井开采

m3/ t
0.600~1.00
50
露天开采
81
铁矿采选业
铁矿
m3/ t
0.300~0.800
0
露天开采
89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铁矿选矿
m3/ t
4.98~7.00
0
91
常用有色金属采选业
铅矿、锌矿
m3/ t
50.0~90.0
2
钨精矿
m3/ t
50.0~65.0
45.1
102
化学矿采选业
硫铁矿
m3/ t
0.500~0.712
10
131
谷物磨制
波纹面
m3/ t
2.00~3.50
0
大米
m3/万t
45.0~60.0
0
快餐面
m3/ t
3.00~4.00
米粉
m3/ t
15.0~20.0
26
指沙河粉、米线等
面粉
m3/ t
1.80~2.50
58
饲料
m3/ t
0.300~0.610
10
婴儿米粉
m3/ t
17.0~20.0
50
134
制糖业
白沙糖、赤沙糖
m3/ t
45.0~60.0
65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
腊味
m3/ t
9.00~15.0
30
不包屠宰
生猪屠宰
m3/头
0.400~0.500
0
136
水产品加工业
鱼粉
m3/ t
2.50~3.00
15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盐
m3/ t
6.50~10.0
30
141
焙烤食品制造业
包点类
m3/ t
3.00~4.00
0
饼干
m3/ t
2.50~3.50
15
汤圆
m3/ t
3.00~4.50
0
续表1
中类编码
行业中类
产品名称
单位
单位产品
取水量
重复利用率(%)
备注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业
话梅
m3/ t
2.40~3.60
口香糖
m3/ t
4.90~5.63
66
凉果
m3/ t
3.00~4.50
10
144
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业
奶粉
m3/ t
18.0~22.0
奶饮料
m3/万瓶
5.10~6.30
40.7
全脂奶粉
m3/ t
18.6~25.0
40
乳制品
m3/ t
15.0~25.0
89.7
鲜奶
m3/ t
4.00~6.10
0
145
罐头制造业
肉类罐头
m3/ t
28.0~50.0
28
水果类罐头
m3/ t
40.0~60.0
30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业
干酵母
m3/ t
160~180
20
味精
m3/t
180~230
28
调味料
m3/ t
13.3~19.5
54.8
蚝油
m3/ t
8.50~9.63
鸡精
m3/ t
3.00~5.20
30
酱油
m3/ t
3.27~5.96
55
149
其他食品制造业
淀粉制品
m3/ t
18.0~22.0
22.5
腐竹
m3/ t
280~300
44
麦芽
m3/ t
7.00~10.0
40
151
酒精及饮料制造业
酒精
按GB/T 18916.6-2004《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参见附录A)
啤酒
按GB/T 18916.7—2004《取水定额》第7部分:酒精制造(参见附录A)
白酒
m3/ t
19.0~22.0
24
饮料酒
m3/ t
15.0~20.0
40
153
软饮料制造业
果汁饮料
m3/ t
8.05~15.0
69
可乐
m3/ t
2.80~3.40
83
纯净水
m3/m3
2.10~2.90
21
咖啡
m3/ t
28.0~60.0
94
咖啡伴侣
m3/ t
7.00~10.10
98
乳酸饮料
m3/ t
8.50~10.2
14.3
碳酸饮料
m3/ t
4.64~6.4
59
154
精制茶加工业
茶叶
m3/ t
215~281
161
烟叶复烤业
片烟
m3/箱
0.405~0.530
162
卷烟制造业
卷烟
m3/箱
0.765~1.250
60
169
其他烟草制品加工业
烟丝
m3/ t
65.0~78.0
171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
棉及棉混纺产品、化纤(绦纶)产品等
按GB/T 18916.4—2002《取水定额》第4部分:棉印染产品(参见附录A)
172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业
毛粗纺
m3/百m
18.5~21.0
毛精纺
m3/百m
6.00~8.00
绒线
m3/ t
70.0~85.0
20
羊毛纱、混纺纱
m3/ t
80.0~95.0
20
173
麻纺织业
麻纺
m3/ t
700.0~800.0
56
以苎麻为原料生产
174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业
印染丝绸
m3/万m
350~500
60
176
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业
毛衣
m3/万件
250~350
0
针织品
m3/ t
200~300
0
服装洗水
m3/打
1.05~2.10
30
尼龙丝袜、尼龙丝
m3/万打
65.0~95.0
0
181
纺织服装制造业
成衣
m3/万件
100~130
0
床上用品
m3/万套
750~860
17
内衣裤
m3/万件
31.0~43.0
0
西服
m3/万套
118~146
0
羽绒服装
m3/万件
700~800
0
针织服装
m3/万件
150~200
0
191
皮革鞣制加工业
牛皮革
m3/m2
0.400~0.600
50
牛皮革
m3/张
1.00~1.50
50
猪皮革
m3/张
0.400~0.600
46
192
皮革制品制造业
皮带
m3/万条
50.0~70.0
0
皮鞋
m3/万对
350~400
0
皮衣
m3/万件
2000~2500
0
手袋
m3/万个
100~150
0
202
人造板制造业
刨花板
m3/m3
5.10~6.30
31.2
三合板
m3/m3
4.90~5.20
纤维板、胶合板
m3/m3
8.10~9.00
203
木制品制造业

m3/扇
0.45~0.60
0
211
木质家具制造业
红木家具
m3/件
0.900~1.60
0
教学台凳
m3/套
0.130~0.210
0
木凳
m3/万件
310~360
0
木桌
m3/万件
890~1200
0
212
竹、藤家具制造业
竹、藤沙发
m3/件
0.210~0.430
213
金属家具制造业
防盗门、防火门
m3/樘
0.340~0.530
0
参考日用金属制品业用水
214
塑料家具制造业
按塑料制品业用水标准
222
造纸业
纸浆、纸、纸板等
按GB/T 18916.5—2002《取水定额》第5部分:造纸产品(参见附录A)
231
印刷业
铭板
m3/ t
36.0~45.0
0
印刷品
m3/万印
0.60~1.20
0
以A4纸为准
241
文化用品制造业
蜡笔
m3/ t
3.00~5.60
水彩、水彩笔
m3/t
11.0~15.0
86.3
242
体育用品制造业
乒乓球板
m3/万个
123~164
0
乒乓球球台
m3/付
1.70~2.00
0
羽毛球
m3/万个
34.0~42.0
0
243
乐器制造业
钢琴
m3/台
7.30~9.10
0
吉它
m3/万把
282~331
0
提琴
m3/万把
650~883
0
244
玩具制造业
塑料玩具
按塑料制品业用水标准
童车
m3/辆
0.310~0.570
0
251
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按GB/T 18916.3—2002《取水定额》第3部分:石油炼制(参见附录A)
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
二氧化碳
m3/ t
37.0~50.0
46.1
硅胶
m3/万t
35.0~43.0
20
硅酸钠
m3/ t
2.67~3.56
20
立德粉
m3/ t
18.0~24.0
60.5
硫酸
m3/ t
30.0~40.0
65
轻质碳酸钙
m3/ t
1.50~1.90
69.9
烧碱
m3/ t
26.0~34.0
76
钛白粉
m3/ t
130~150
0
盐酸
m3/ t
8.10~12.8
75
氧气
m3/瓶
0.370~0.420
94.7
液氯
m3/ t
7.00~11.0
75
乙炔、氧氮
m3/支
0.150~0.178
73
每支容量约40升
262
肥料制造业
复合肥
m3/万t
27.6~29.3
36.2
合成氨
m3/ t
360~480
压力合成
磷肥
m3/ t
8.00~14.0
22.3
26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白乳胶
m3/ t
4.20~6.30
72
白油
m3/ t
0.910~1.25
71.5
粉末涂料
m3/ t
1.10~1.50
90
聚酯片、乳胶片
m3/ t
48.0~56.0
石蜡
m3/ t
5.36~7.52
86.3
酞箐蓝
m3/ t
7.30~8.50
63
涂料
m3/ t
4.10~6.00
75
油墨
m3/ t
11.0~13.0
油漆
m3/ t
6.50~9.80
80
粘合剂
m3/ t
134~178
265
合成材料制造业
发泡性聚苯乙烯
m3/ t
1.94~2.53
69.7
合成乳胶
m3/ t
2.83~3.76
37
浓缩胶乳、固体生胶
m3/ t
5.30~6.10
74
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工业炸药
m3/ t
1.38~1.67
14
空调制冷剂
m3/ t
3.83~4.38
照相纸、感光胶片
m3/ t
1.70~2.00
57
267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化妆品
m3/ t
21.0~30.0
71.1
磺酸
m3/ t
1.4
22
皮鞋油
m3/ t
6.20~8.30
45.3
洗涤剂
m3/ t
7.00~21.0
58.9
洗衣粉
m3/ t
11.0~13.0
75
香皂
m3/ t
12.0~15.0
70
271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业
红霉素
m3/kg
15.3~24.1
52
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
阿莫西林
m3/ t
0.028~0.034
97.4
氨苄西林
m3/ t
0.028~0.035
97.4
腹膜透析液
m3/ t
18.0~20.0
41.1
感冒灵
m3/ t
49.5~55.3
35
氯氮平
m3/kg
10.0~11.0
68.8
皮炎平
m3/万支
48.5~64.3
片剂、丸剂、散剂
m3/ t
0.230~0.453
72.8
采用半成品加工
头孢三嗪
m3/ t
0.032~0.043
97.5
制氧
m3/瓶
0.600~0.800
37.5
274
中成药制造业
VC银翘片
m3/万片
1.36~2.31
24
VC银翘片
m3/ t
380~430
24
胶囊剂
m3/ t
60.0~70.0
口服液保健药品
m3/ t
67.0~75.0
21
浓缩丸剂
m3/ t
280~330
生化药
m3/ t
264
中成药
m3/ t
57.0~79.0
21
中药片剂
m3/ t
11.0~14.0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业
醋酸纤维(烟用丝束)
m3/ t
33.4~42.3
58
化纤布
m3/ t
5.30~6.20
化纤浆粕
m3/ t
180~210
35
282
合成纤维制造业
涤纶长丝
m3/ t
4.00~7.00
90
化学纤维
m3/ t
15.0~18.0
91
290
橡胶制品业
橡胶
m3/ t
88.0~146
80
291
轮胎制造业
轮胎内胎
m3/ t
120~145
88
轮胎外胎
m3/ t
88.0~100
88
力车胎
m3/ t
78.0~90.0
88.1
292
橡胶板、管、带的制造业
胶板
m3/ t
90.0~135
71
输送带
m3/万m2
310~370
71
橡胶管
m3/万标米
38.0~45.0
67.8
293
橡胶零件制造业
橡胶杂品
m3/ t
97.0~165
76
294
再生橡胶制造业
再生橡胶
m3/ t
15.0~23.0
78.8
296
橡胶靴鞋制造业
布胶鞋
m3/万双
100~130
57.1
橡胶鞋底
m3/万双
30.0~35.0
51
29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业
翻新轮胎
m3/条
1.12~1.30
导电橡胶按键
m3/万片
0.67~0.82
87.3
301
塑料薄膜制造业
彩印膜
m3/ t
23.3~38.4
92.7
电容薄膜
m3/ t
65.0~73.0
85
塑料薄膜
m3/ t
9.70~14.5
70
302
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业
PVC塑料品
m3/ t
10.3~16.4
85
给排、水管件
m3/ t
10.0~15.0
75
304
泡沫塑料制造业
聚苯乙烯
m3/ t
10.0~15.0
53.5
泡沫包装
m3/ t
10.3~19.6
61
307
塑料零件制造业
童车塑料零件
m3/ t
9.00~14.0
83
注塑零件
m3/ t
10.0~15.0
90
308
日用塑料制造业
塑料鞋底
m3/万双
230~260
93
胶袋
m3/ t
11.0~16.5
90
塑料桶
m3/ t
11.0~15.0
90
塑料杂品
m3/ t
10.0~17.0
90
30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业
色母粒
m3/ t
40.0~55.0
91
311
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业
硅酸盐水泥
m3/ t
0.41~0.60
86
干法生产
硅酸盐水泥
m3/ t
1.00~1.50
82
湿法生产
312
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业
189毫米石棉水泥管
m3/标米
0.310~0.370
90
PHC管桩
m3/ m
0.170~0.210
0
电线杆
m3/条
1.15~1.58
0
方桩
m3/ m
0.008~0.012
0
混凝土制品
m3/m3
1.10~1.96
30
石棉水泥瓦
m3/张
0.150~0.200
90
石棉制品
m3/ t
28.0~33.0
90
水泥管桩
m3/ m
0.110~0.180
0

m3/m3
1.20~1.78
0
313
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业
大理石
m3/m2
4.00~5.10
红砖
m3/万块
2.05~3.53
0
机制红砖
红砖
m3/万块
3.50~6.10
0
手工生产
花岗石
m3/m2
5.70~7.90
314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
保温瓶
m3/只
0.091~0.124
67
彩管玻壳屏
m3/只
0.098~0.129
94.5
彩管玻壳锥
m3/只
0.105~0.134
94.5
灯泡
m3/万只
10.1~14.8
68
浮法玻璃
m3/ t
3.21~4.32
81.7
平板玻璃
m3/重箱
0.800~1.20
74
日光灯
m3/万只
230~280
67
日用玻璃
m3/ t
5.80~8.30
70
玻璃钢冷却塔
m3/台
6.00~9.20
66.5
315
陶瓷制品制造业
抛光砖
m3/m2
0.080~0.120
42
陶瓷
m3/m3
1.40~1.70
77
釉面砖
m3/ t
5.00~6.00
24.5
322
炼钢业
按GB/T 18916.2—2002《取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参见附录A)
323
钢压延加工业
324
铁合金冶炼业
磁石
m3/ t
5.13
33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业
精锑、锑白粉
m3/ t
30.0~49.0
60

m3/ t
59.0~80.0
83

m3/ t
15.0~20.0
83
阴极铜
m3/ t
9.70~11.0
70
333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业
氟钽酸钾
m3/kg
0.700~0.810
61
钐、镝、铖
m3/ t
65.3~72.4
92
氧化铌
m3/kg
0.670~0.790
61
氧化钇、氧化铕
m3/ t
242~286
335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
铝箔
m3/ t
7.00~9.30
81
铝异型材制品
m3/ t
5.10~7.20
71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锌、钼)
m3/ t
10.0~40.0
81.5
34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业
衬塑镀锌钢管
m3/ t
12.0~17.0
30
高频焊管、热浸镀锌管
m3/ t
7.00~10.0
21.5
建筑钢板
m3/ t
1.79~2.21
铸铁件
m3/ t
10.0~15.0
25
342
金属工具制造业
金属工具
m3/万件
155~286
85
指扳手、铁钳、剪刀等
拉削刀具
m3/万件
700~900
51.1
轧辊
m3/万支
1.53~1.74
46
344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业
元钉、铁线
m3/ t
1.50~2.00
34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业
防盗门
m3/樘
0.310~0.500
水龙头
m3/万套
120~140
346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
金属五金电镀
m3/ t
5.00~7.00
80
烤漆
m3/万套
98.6~108
小五金镀件
m3/万件
50.7~63.1
76
348
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业
菜刀
m3/万把
134~173
厨具
m3/万件
15.0~18.0
摩托链轮、工业链轮
m3/万套
12.5~14.0

m3/万把
130~140
铁镬
m3/万只
89.0~102
五金产品
m3/ t
3.20~5.00
50
小刀
m3/万打
289~343
349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业
复印机滚子
m3/万根
430~581
焊锡
m3/ t
6.00~12.0
351
锅炉及原动机制造业
柴油机
m3/台件组
50.4~65.0
69
锅炉
m3/蒸吨
140~200
67
35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
冲床
m3/台
60.0~71.0
78
353
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
起重设备
m3/台
289~351
压缩机
m3/台
20.0~30.0
355
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业
滚动轴承
m3/万套
198~215
微型轴承
m3/万套
137~164
358
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业
摩托消声器
m3/支
0.07~0.09
359
金属铸、锻加工业
轴瓦、活塞环
m3/万片
786~953
80
铸铁件
m3/ t
8.02~10.0
90
361
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业
钎头、风机
m3/ t
4.0~5.3
43.9
362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业
木工机械
m3/台
17.0~22.0
注塑机
m3/台
89.8~110
43
363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业
饼干设备、包装机械
m3/套
98.5~124
367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业
农用水泵
m3/台
0.320~0.645
拖拉机汽车齿轮、变速箱总成
m3/件
0.832~0.952
20
拖拉机组装
m3/辆
32.5~56.3
36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
心电图机
m3/台
1.00~1.20
65
369
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
海绵机械
m3/台
180~200
生化培养箱
m3/台
30.0~45.0
372
汽车制造业
大客车
m3/台
60.0~70.0
71
轿车
m3/台
30.0~40.0
80
汽车、摩托车灯具
m3/万只
300~400
轻型载货汽车
m3/辆
40.0~60.0
60
汽车修理
m3/辆
2.00~3.00
373
摩托车制造业
摩托车装配
m3/辆
3.10~5.00
374
自行车制造业
自行车装配
m3/台
0.200~0.400
29.9
39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
变压器
m3/万KVA
338~786
10.5
低压柜
m3/台
400~500
0
低压开关
m3/个
0.143~0.162
0
电气开关、插座
m3/万套
38.0~47.0
49.5
电子开关
m3/万个
5.39~6.78
0
高压柜
m3/台
430~560
0
熔断器
m3/箱
0.118~0.131
0
39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业
布电线
m3/千m
2.00~3.00
80
电缆
m3/ t
18.0~22.0
95.9
视/音频线
m3/万条
29.0~34.0
88.2
394
电池制造业
电池
m3/万个
3.00~4.50
78.7
蓄电池
m3/万个
50.0~60.0
50
蓄电池极片
m3/ t
80.0~90.0
48.6
406
日用电器制造业
电冰箱
m3/台
2.40~3.10
15
电饭锅,热水器
m3/万台
523~976
15
换气扇
m3/万台
300~500
空调、风扇、电饭煲
m3/万台
342~476
41
微波炉
m3/万台
270~330
16
中央空调
m3/台
8.10~10.0
60
397
照明器具制造业
灯具
m3/万套
13.0~16.0
24
灯泡
m3/亿只
800~1000
68
灯饰
m3/万套
1200~1500
68
399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焊机
m3/台
3.00~3.30
401
通信设备制造业
传呼机
m3/万台
100~120
电话机
m3/万台
160~200
80
电容
m3/万只
0.10~0.15
对讲机
m3/万个
120~140
82
404
电子计算机制造业
电脑
m3/万台
310~479
0
电脑组装
406
电子元件制造业
电路板
m3/m2
3.50~3.80
40
电子开关
m3/万粒
3.10~5.20
80
铜箔(电路板用)
m3/ t
315~433
94.8
液晶显示屏偏光片
m3/m2
0.53~0.64
锗二极管
m3/万只
0.145~0.168
99
407
家用视听设备制造
彩电
m3/万台
1500~1700
24
彩色显像管
m3/只
1.00~1.20
84
电子钟收音机
m3/万台
180~220
20
气象收音机
m3/万个
180~230
85
汽车音响机芯
m3/万台
86.5~100
20
中、高档音响
m3/万台
1300~1600
23.3
409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子接插件
m3/ t
1100~1400
411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业
电能表
m3/万只
280~320
412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
自来水表
m3/只
0.300~0.400
413
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业
手表
m3/万个
62.0~100
60.5
415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复印机
m3/台
0.37~0.42
68
照相机
m3/万台
500~550
49
421
工艺美术品制造业
人造宝石手钸
m3/ t
16.2~20.3
塑料花
m3/打
0.20~0.31
69.3
五金首钸
m3/万打
15.1~18.3
78
422
日用杂品制造业
毛刷
m3/万把
21.0~34.0
0
雨伞
m3/万把
179~286
0
拉链
m3/ t
34.0~56.0
12.4
441
电力生产业
燃煤发电,循环冷却供水系统
按GB/T 18916.1—2002《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参见附录A)
燃煤发电,直流冷却供水系统
装机容量300万kw以上
m3/万kwh
1000~1600
除冷却水之外的取水按GB/T 18916.1—2002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参见附录A)
装机容量300万kw以下
m3/万kwh
1300~2000
燃煤发电,采用海水冷却
m3/万kwh
8.00~11.0
86.1
450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液化石油气供应
m3/ t
2.30~4.10
461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自来水
m3/ t
1.07~1.10
0
以地表水为水源
自来水
m3/ t
1.02~1.05
0
以地下水为水源
附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中将社会经济活动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本表将各工业产品按行业中类归类,中类代码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编码方法一致。
表2    广东省城市生活综合用水定额与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表
分类
城市类别
单位
定额
备注
城市生活综合
超大城市
升/人·日
290
按非农业人口进行城市分类,200万以上为超大城市,100~200万为特大城市,50~100万为大城市,20~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为小城市。定额计算以2000年人口普查的城市常住人口为基数。
城市生活综合用水量=城市居民用水量+城市公共用水量。
特大城市
升/人·日
280
大城市
升/人·日
270
中等城市
升/人·日
250
小城市
升/人·日
220

升/人·日
200
城市居民
超大城市
升/人·日
210
特大城市
升/人·日
200
大城市
升/人·日
190
中等城市
升/人·日
180
小城市
升/人·日
160

升/人·日
150
表3    广东省城市公共服务业用水定额表
行业代码(中类)
行业分类
类别
单位
定额
备注
471
房屋工程建筑
建筑工地
升/m2·日
3.28
按建筑面积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651
零售业(综合零售)
大于20000m2
升/人·日
150
以商店职工人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5000-20000m2
升/人·日
110
200-5000m2
升/人·日
70
小于200m2
升/人·日
30
肉菜市场
为居民提供肉、菜和食杂品的综合市场
升/m2·日
20
按营业面积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661
旅游饭店
五星级
升/床·日
1900
以床位数量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三、四星级
升/床·日
1300
一、二星级
升/床·日
1000
662
一般旅馆
升/床·日
450
671
正餐服务
大型酒楼(或高档酒楼)
营业面积在2000m2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酒店
升/餐位·日
250
以餐位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中型酒楼(或中档酒楼)
营业面积400-2000m2,或一至二星级酒店
升/餐位·日
220
一般饭店
营业面积400m2以下
升/餐位·日
160
西餐酒廊
以西餐为主
升/餐位·日
160
续表3
行业代码(中类)
行业分类
类别
单位
定额
备注
672
快餐服务
以盒饭、小吃、粥、粉、面等为主
升/餐位·日
80
以餐位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673
饮料及冷饮服务
提供甜品、炖品、冷饮、茶水等
升/餐位·日
30
812
绿化环卫
市内园林绿化
升/m2·日
1.3
以公共绿化面积、公园面积或负责的公共区域面积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市内公园
升/m2·日
1.7
环卫局综合
升/m2·日
0.7
市内公厕
升/坑位·日
1100
以坑位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824
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
桑拿、按摩、沐足
升/位·日
250
以床位或座位数(不计为等候服务而设的座位及非顾客使用的座位)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美发/美容
升/位·日
180
831
洗车
中型以上客车、中型以上货车
包底盘
升/辆·次
600
汽车分类按《中国汽车分类标准》(GB9417-89)
不包底盘
升/辆·次
200
轻型客车、轻型货车
包底盘
升/辆·次
300
不包底盘
升/辆·次
70
轿车、微型客车、微型货车
包底盘
升/辆·次
220
不包底盘
升/辆·次
45
续表3
行业代码(中类)
行业分类
类别
单位
定额
备注
841
学前教育
无住宿
升/学生·日
100
以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842
初等教育
无住宿
升/学生·日
58
843
中等教育
有住宿
升/学生·日
180
无住宿
升/学生·日
65
844
高等教育
重点院校
升/学生·日
470
普通院校
升/学生·日
300
851
医院
门诊部
升/人·日
200
以医生人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医院综合定额
床位数0~150
升/床·日
900
以病床数量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150~500
升/床·日
1300
500以上
升/床·日
1650
893
电影
电影院
升/m2·日
12
以营业面积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902
艺术表演场馆
剧院、大礼堂
升/m2·日
10
912
体育场馆
体育场
升/m2·日
2
续表3
行业代码(中类)
行业分类
类别
单位
定额
备注
921
室内娱乐活动
酒吧、夜总会、歌舞厅等
升/m2·日
50
以营业面积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文化宫
升/m2·日
25
923
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房等室内场所
升/m2·日
15
942
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写字楼等
无食堂
升/人·日
50
以职工人数为基数,为综合定额。
有食堂
升/人·日
80
附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中将社会经济活动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本表将城市公共服务业按行业中类归类,中类代码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编码方法一致。
表4    各农业区一年三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     灌溉定额:m3/亩·年
农业区代号
粘壤土
壤土
沙壤土
均值
CV
用水保证率(%)
均值
CV
用水保证率(%)
均值
CV
用水保证率(%)
75
80
90
75
80
90
75
80
90
1
428
0.20
482
498
541
533.5
0.18
593
610
656
640
0.17
708
727
779
2
446
0.22
507
524
572
552
0.19
620
639
692
659
0.18
735
757
817
3
433
0.21
490
506
552
535
0.20
602
621
673
650
0.18
725
746
806
4
501
0.20
564
583
633
606
0.18
676
695
749
718
0.17
795
816
875
5
450
0.23
516
535
588
546
0.22
621
643
703
651
0.21
735
760
827
6
469
0.28
548
573
641
559
0.26
650
677
752
660
0.25
764
795
881
7
479
0.22
545
564
617
580
0.21
655
677
737
695
0.20
781
806
874
8
520
0.21
589
609
664
631
0.20
708
731
792
760
0.19
850
875
945
表5    各农业区一年两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        灌溉定额:m3/亩·年
农业区代号
粘壤土
壤土
沙壤土
均值
CV
用水保证率(%)
均值
CV
用水保证率(%)
均值
CV
用水保证率(%)
75
80
90
75
80
90
75
80
90
1
324
0.27
379
395
441
427
0.22
487
504
552
536
0.20
603
621
674
2
359
0.26
416
433
480
462
0.23
527
546
599
569
0.21
643
665
725
3
333
0.28
389
406
454
432
0.24
495
514
565
547
0.21
620
641
700
4
379
0.26
439
457
506
479
0.21
543
562
613
593
0.19
665
686
743
5
320
0.31
381
400
453
414
0.26
480
500
555
520
0.24
598
621
684
6
334
0.36
405
428
493
422
0.32
503
529
602
523
0.29
617
646
727
7
351
0.28
410
428
478
446
0.25
513
533
589
557
0.22
633
655
717
8
389
0.27
452
471
523
491
0.22
559
583
634
616
0.19
691
712
771
表6     各种蔬菜灌溉定额
蔬菜种类
灌溉定额(m3/亩·天)
生长期(天)
蔬菜分类
主要蔬菜品种
夏、秋季
冬、春季
茎、叶菜类
主要有白菜、生菜、甘蓝、苋菜、菜心、芥菜、花菜、菠菜、芹菜、莴笋、空心菜等。
5
2.2
35-70
葱蒜类
主要有大蒜、洋葱、韭菜、大葱、香葱、青蒜、蒜苗等
3.6
1.8
50-100
根菜类
主要有萝卜、胡萝卜、姜、大头菜等
3.6
1.8
60-120
茄果类
主要有茄子、番茄、甜椒和辣椒等
3.4
1.6
80-150
小型瓜类
主要有节瓜、黄瓜、苦瓜、丝瓜、小南瓜等
3.4
1.6
80-150
大型瓜类
主要有冬瓜、南瓜等
2.8
1.2
80-150
豆类
主要有荷兰豆、豇豆、蚕豆、豆角等菜用豆类,不包括大豆、绿豆等粮油用豆类
3.2
1.5
80-130
附注:1、表中的定额为作物生长期内的平均用水定额,在作物生长期内不同时期定额变化较大。
2、表中主要根据蔬菜的用水特性分类,与农业部门的蔬菜分类略有不同。
3、表中的定额都是露天的菜地采用常规灌溉方式(如沟灌、畦灌和手工浇灌等)下的灌溉定额。
4、同一种蔬菜夏季的生长期要比冬季缩短很多。各地区因气候不同生长期也略有不同。
表7     花卉灌溉定额            定额单位:m3/亩·年
花卉品种
用水定额
花卉品种
用水定额
年桔
1050
金叶榕
950
含笑
1000
细叶紫薇
1000
菊花
1050
杜鹃
850
茶花
900
兰花
1300
苏铁
260
园艺树木
1200
表8     林牧渔业用水定额
类别
定额单位
用水定额
备注
林果灌溉
m3/亩·年
180
苗圃、花圃
m3/亩·年
800
综合用水定额
草场灌溉
m3/亩·年
220
指人工草场
家畜养殖
大牲畜
升/头·日
100
指牛、马等
小牲畜
40
指猪、羊等
渔类养殖
对虾、罗氏虾
m3/亩·年
1800~2500
鲟鱼
1000~1500
桂花鱼
700~1000
黄鳝
2000~3000
罗非鱼
500~800
鳜鱼
1200~1800
鲶鱼
600~900
淡水白鲳
700~1000
鳗鱼
900~1400
加洲鲈
900~1500
甲鱼
700~1000
四大家鱼
500~900
全省平均
700
指淡水鱼池塘养殖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GB/T 18916—2002 《取水定额》定额指标表摘录
(注:本定额只摘录了其中的定额指标表部分,详细内容请参看GB/T 18916—2002《取水定额》以及GB/T 18916—2004《取水定额》原文)
A.1 取水定额第一部分GB/T 18916.1—2002:火力发电,定额指标见表A.1.1与表A.1.2。
表A.1.1    单位发电量取水量定额指标      单位:m3/(MW? h)
机组冷却形式
单机容量<300MW
单机容量≥300MW
循环冷却供水系统
≤4.80
≤3.84
直流冷却供水系统
≤1.20
≤0.72
表A.1.2          装机取水量定额指标       单位:m3/(S? GW)
机组冷却形式
单机容量<300MW
单机容量≥300MW
循环冷却供水系统
≤1.0
≤0.8
直流冷却供水系统
≤0.2
≤0.12
注:直流冷却供水系统的取水量不包括用于凝汽器冷却的水量。
A.2 取水定额第2部分GB/T 18916.2—2002:钢铁联合企业,定额指标见表A.2.1与表A.2.2。
表A.2.1          普通钢厂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
钢产量/(104t/a)
≥400
<400~≥200
<200~≥100
<100
吨钢取水量(m3/t)
≤12
≤14
≤16
≤15
表A.2.2    特殊钢厂吨钢取水量定额指标
钢产量/(104t/a)
≥50
<50~≥30
<30
吨钢取水量(m3/ t )
≤18
≤20
≤22
A.3 取水定额第3部分GB/T 18916.3—2002:石油炼制,定额指标见表A.3.1。
表A.3.1  加工吨原油取水量定额指标        单位:m3/t
燃料型炼油厂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A级
B级
A级
B级
≤1.2
≤1.7
≤1.5
≤2.0
注:1998年1月1日起新建并投产的企业执行A级。
1997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企业执行B级。
A.4 取水定额第4部分GB/T 18916.4—2002:棉印染产品,定额指标见表A.4.1与表A.4.2。
表A.4.1   棉机织印染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     单位:m3/100m
产品名称
A级
B级
棉及棉混纺产品
≤3.0
≤4.0
化纤(涤纶)产品
≤2.5
≤3.5
表A.4.2    棉针织印染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         单位:m3/t
产品名称
A级
B级
棉及棉混纺产品
≤150
≤200
化纤产品
≤130
≤170
注:1998年7月1日起建成的新扩改企业或生产线,其纯棉或棉混纺产品及纯化纤产品取水量定额执行A级指标。1998年7月1日前建成投产的企业或生产线,其纯棉或棉混纺产品及纯化纤产品取水量定额执行B级指标。
A.5 取水定额第5部分GB/T 18916.5—2002:造纸产品,定额指标见表A.5.1。
表A.5.1   造纸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           单位:m3/t
标准分级
A级
B级
纸浆
漂白化学木(竹)浆
90
150
本色化学木(竹)浆
60
110
漂白化学非木(麦草、芦苇、甘蔗渣)浆
130
210
脱墨废纸浆
30
45
未脱墨废纸浆
20
30
机械木浆
30
40

新闻纸
20
50
印刷书写纸
35
60
生活用纸
30
50
包装纸
25
50
纸板
白纸板
30
50
箱纸板
25
40
瓦楞原纸
25
40
注1:1998年1月1日起新、扩、改建成投产的企业或生产线,其取水定额执行A级指标。
1998年1月1日前建成投产的企业或生产线,其取水定额执行B级指标。
幅宽小于4m的纸机、纸板机及其配套的制浆生产线,其取水定额执行B级指标。
注2:高得率半化学本色木浆及草浆按本色化木浆执行。
注3:纸浆产品为液体浆,当生产商品浆时,允许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10m3/t。
注4:纸浆的计量单位为吨风干浆(水分10%)
A.6 取水定额第6部分GB/T 18916.6—2004:啤酒制造,定额指标见表A.6.1。
表A.6.1   啤酒制造取水量定额指标           单位:m3/kL
标准分级
A级
B级
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
9.0
9.5
注:取水定额指标为最高准许值,在实际运用中取水量应小于或等于定额指标值。2001年1月1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啤酒制造厂,自正式投产(验收)日起,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执行A级指标。2001年l月1日前建成投产的啤酒制造厂,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执行B级指标。
A.7 取水定额第7部分GB/T 18916.7—2004:酒精制造,定额指标见表A.7.1。
表A.7.1   酒精制造取水量定额指标           单位:m3/t
标准分级
A级
B级
吨酒精取水量定额
≤40
≤50
注:1998年1月1日后新、扩、改建成投产的企业或生产线,其取水量定额执行A级标准;1997年l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企业或生产线,其取水量定额执行B级标准。执行B级标准的企业所在地属长江以南地区(不包括广东、海南、福建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可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20%;执行B级标准的企业所在地属广东、海南、福建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可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5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GB/T 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摘录
(注:本定额只摘录了其中的定额指标表部分,详细内容请参看GB/T 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原文)
B.1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见表B.1。
表B.1   城市居民生生活用水量标准
地域分区
日用量(L/人.d)
适用范围

80~135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

85~140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

120~180
上海、江苏、渐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

150~220
广西、广东、海南

100~140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75~125
新疆、西藏、青海
注:1、表中所列日用水量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标准值。在核定城市居民用水量时,各地应在标准值区间内直接选定。
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考核不应以日作为考核周期,日用水量指标应作为月度考核周期计算水量指标的基础值。
3、指标值中的上限值是根据气温变化和用水高峰月变化参数确定的,一个年度当中对居民用水可分段考核,利用区间值进行调整使用。上限值可作为一个年度当中最高的指标值。
4、家庭用水人口计算,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管理规则或办法。
5、以本标准为指导,各地视本地情况 可制定地方标准或管理体制办法组织实施。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广东省农业分区
C.1 广东省农业分区见表C.1和图C.1。
表C.1     广东省农业分区表
农业区代号
农业区
区内试验站名
1
东韩江上游丘陵山地农业区
梅县、兴宁、新丰、河源
2
北江山地丘陵农业区
曲江、连县、阳山、南雄、清远
3
西江丘陵山地农业区
高要、新兴、怀集、德庆、郁南
4
潮汕平原农业区
潮州、汕头、揭阳
5
珠江三角洲农业区
广州、中山、从化、新会、恩平
6
海陆惠博滨海台地农业区
惠州、陆丰、海丰
7
鉴江漠阳江流域农业区
电白、阳江、高州、信宜
8
雷州半岛农业区
吴川、廉江、徐闻
图C.1: 广东省农业分区图
编制说明
1综述
1.1编制的目的、意义
广东省用水定额编制是配合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目的是为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为编制用水计划等各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我省虽然是来水比较丰富的省份之一,但人均水资源量也只有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我省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跃发展,工业高速增长,城市化水平急增,且近年来用水量大幅度递增,污水排放量随之大增,引起部分城市的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性缺水,水资源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用水定额是衡量各行业、各企业用水、节水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用水调查和水平衡测试,掌握各行业和企业当前的用水水平和节水潜力,制定和实施合理可行的用水定额,促进各行业和企业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是水资源管理和规划的当务之急。因此,推行用水定额制度,通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1.2编制任务
广东省用水定额编制是根据水利部水资源[1999]519号文《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的。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了粤水资[2001]13号文《关于开展全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职责划分,由水利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编制,水利、计划、城建、经贸等部门互相配合。开展了以典型调查市为主的全省范围内的用水实地调查,依据广泛的实地调查统计资料为基础进行定额编制工作。
本次编制的《广东省用水定额》(以下简称《定额》)是综合各市调查、测试资料的基础上初步制定,是我省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今后在使用中还须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次制定的《定额》范围是广东省各工业企业、城市生活和全省各地的农业灌溉定额。
1.3编制的依据
本次编制《定额》的主要依据是:
1.3.1主要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产业政策》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水利部水资源[1999]519号文《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
水利部《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参考提纲》
1.3.2参考和引用标准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GB/T  17367—1998)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            (GB/T  7119—93)
《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                    (GB/T  12452—90)
《工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        (GJ  21—8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4754—2002)
《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18820—2002 )
《取水定额》                           (GB/T  18916—2002 )
《取水定额》                           (GB/T  18916—2004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  50331—2002 )
1.4适用范围
本次制定的《定额》适用范围是广东省各大、中、小型城市工业、城市生活和全省各地农业灌溉各行业。
本次制订的《定额》为我省初定,编制后的成果正式颁布试行,在以后的应用中将逐步调整。本次制定定额以2000年为现状年。
2定额制定的原则和方法
2.1制定原则
定额制定的总原则是坚持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先进可行原则,在充分考虑我省用水现状水平、水资源条件、水环境承载能力、各行业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制定,满足科学性、先进性、法规性、可操作性的要求。可在节约用水、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加以运用。
2.2用水调查
用水调查工作是充分收集、分析、整理本地已有的用水记录的基础上,开展用水典型调查,主要是对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基本情况、供排水概况、用水情况进行调查和对城市生活各行业的用排水调查,农业采用现有资料为主,只对部分三高农业进行了调查;对未有记录的行业进行部分企业总用水量、排水量、耗水量(供排水量测出后可反推)和水平衡粗测试(一级平衡)。
共汇总整理出可用于进行取水定额分析的工业企业用水资料样本850份。这些样本基本上覆盖了工业行业41个大类和大多数的工业行业中类。城市生活用水的调查分大中小城市抽样调查,涉及城市生活公共用水的主要行业及家庭单位351家。农业用水调查了全省十几家规模较大的农场、养殖场和农业基地。
除了实地调查外,本次还收集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和各省市及国内外的用水定额资料。
2.3定额制定方法
根据水利部水资源司颁布的《用水定额编制参考方法》,用水定额的制定可采用经验法、统计分析法、类比法、技术测定法和理论计算法等。根据用水资料的完整程度、统计序列的长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一种方法制定后,再用其它方法进行合理性分析。
⑴经验法。亦称直观判断法,运用专家(有关业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称)的经验和判断能力,通过逻辑思维,综合相关信息、资料和数据,提出定量估计值的方法。
⑵统计分析法,是把用水资料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计算均值、概率分布等确定合理用水定额的方法。
⑶类比法。以用水条件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及典型定额为基准,分析出类比关系,类比出相应定额。
⑷技术测定法,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实测分析确定用水定额的方法,我们采用以水平衡测试为依据,经用水分析后确定定额。
⑸理论计算法,根据用水技术要求和设计水量,用理论公式计算生产用水数量而确定定额的方法。
在满足定额要求的条件下,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比较。并参照其它城市定额或国家及行业设计定额值进行校正分析,再根据水的供需关系和计划节约用水要求确定用水定额。
本次制定的各项用水定额均为净定额,即不考虑从水源到用水户之间的输水损失。
3各行业定额编制说明
3.1定额名称说明
根据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18820-2002),单位产品取水量为企业生产单位产品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水量;单位产品用水量为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总用水量,其总用水量为取水量和重复利用水量之和。由于本次制定的定额为从水源取水的定额,不包括企业内部重复利用的水量,所以对工业企业来说,采用“工业取水定额”。对于农业和生活用水,由于其用水量和取水量相同,所以采用“生活用水定额”和“农业用水定额”。
3.2工业行业主要产品取水定额的制定
本次共编制完成133个工业行业中类336种工业产品取水定额,详见表1。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⑴工业行业分类及代码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规定划分,选其中的B、C、D类,共包括41个工业行业大类,其中又分中类和小类。本次用水定额制定的工业行业的分类到中类;
⑵本次工业取水定额均按单位产品取水量编制;
⑶考虑工业企业的副产品已包括在主产品之中,故本次取水定额主要针对主产品编制;
⑷由于工业取水定额与重复利用率关系密切,本次据资料情况,提出了部分产品的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
⑸为使工业定额更具有针对性,本次对部分产品提出了不同适用条件下的用水指标。如:水泥制造业中的水泥分为干法和湿法、半干法生产等。
⑹对已有国家标准的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则直接引用国家标准。
3.3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的制定
本次分别编制了城市生活综合用水定额、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与城市公共服务业用水定额,详见表2、表3。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⑴城镇生活用水包括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城镇生活公共单位用水及市政、园林、河湖环境用水几部分;
⑵按不同的城市规模分类制定了城市生活综合用水定额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城市生活综合用水为城市总用水扣除工业和农业用水,城市公共用水为城市生活综合用水扣除城市家庭用水;
⑶城市规模按《广东省统计年鉴》上的非农业人口划分,人口200万以上为超大城市,100~200万为特大城市, 50~100万为大城市,20~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为小城市。定额的制定以2000年人口普查的城镇常住人口为基数;
⑷不同等级和规模的城市生活用水行业部门,用水差别较大,对医院、学校、零售业、旅馆业等按不同的等级和规模分别制定定额;
⑸各行业部门的用水定额,都是以某一指标为基数,除单位的总用水量后得出,即为单位的综合用水定额,如学校的用水定额是以学校的总用水量(而不是学生直接使用的水量),除以在校学生数量而得出;
3.4农、林、牧、渔业用水定额的制定
本次利用原有的农业灌溉资料及成果资料和本次补充调查的资料,编制水稻田、部分经济作物的灌溉定额,以及林牧渔业用水定额。详见表4~表8。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⑴根据我省水热条件、土壤类型和作物种类进行合理分区。考虑本省灌溉试验的布点情况,农业分区采用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1999年5月出版的《广东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的分区,共分为八大分区,详见附录C;
⑵综合灌溉定额采用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一年三熟灌溉定额》一书中的定额结果,按不同的土壤类型以及不同的频率制定。对各试验点的多年资料系列采用皮尔逊Ⅲ型曲线目估适线进行频率分析,定额值取同一分区内各试验点的均值。这里的一年三熟制一般是指“水稻­—水稻—冬种”三熟制,一年两熟一般是指一年只种两季水稻;
⑶对于经济作物,原有灌溉实验资料,并已分析制定出了定额的,则采用原有的定额。其余的经济作物及花卉等则根据本次调查的资料制定定额;
⑷林牧业用水定额和渔业的平均用水定额根据《广东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的资料进行编制;
⑸农、林、牧、渔业用水受气候的影响较大,在枯水年定额可适当放宽。
4 名词解释和计算方法
4.1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针对取水核算单位制定的,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单位产量为核算单元的合理取水的标准取水量。
注: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或工艺(工序),可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
4.2新水量
在一定时间内,取自任何水源(含从自来水公司等其他供水单位获得的)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4.3单位产品取水量
指生产单位工业产品需提取的新水量。
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
……………(1)
式中:Vui——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m3每单位产品;
Vi——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m3。
Q——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产量。
注:工业生产的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为供水给企业外部而取用的水量。
4.4重复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每重复利用一次计算一次)与总用水量之比。
重复利用率按式(2)计算
……………(2)
式中:R——重复利用率,%;
Vr——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重复利用水量总和,单位为m3;
Vi——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m3。
注:工业生产的重复利用水量是指工业企业内部,循环利用的水量和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
4.5城市生活用水
城市生活用水为城市建成区内除工业和农业之外的用水,大体可分为三类:
(1) 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指维持居民日常生活的家庭和个人用水,包括饮用、洗涤、卫生等室内的用水和洗车、绿化等室外用水。
(2) 城市公共单位用水:指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建筑用水。包括机关、学校、科研、饭店、旅店、商店、医院、影剧院、浴池、洗车、车站、码头、部队等公共事业和公共建筑用水。
(3) 市政、园林、河湖环境用水。
以上第⑵、⑶类统称城市公共用水,城市生活综合用水为⑴、⑵、⑶类用水之和。
4.6城市生活用水定额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城市生活中每计量单位需使用(消耗)的新水量。根据城市生活用水分类的不同,其定额单位也不同。
城市生活综合用水定额为城市生活用水总量与城市人口之比,定额单位用“升/人·日”表示。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定额用“升/人·日”表示。根据公共用水行业性质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商店、机关、部队、学校、科研等行业用“升/人·日”表示;宾馆、旅店、医院等行业用“升/床·日”表示;绿化、环境卫生等行业用“升/m2·日”表示。
4.7灌溉定额
根据不同作物种类,对水稻田或多年生的作物灌溉定额为单位面积一年内所有灌水量之和;对经济作物为在农作物播前、插前及全生育期内为保证农作物正常生长所必须的田间灌水量之和。
4.8灌溉用水保证率
灌溉用水保证率是指在一定保证率下的灌溉定额满足灌溉用水量需求的程度。例如灌溉用水保证率为90%的用水定额,则指该用水定额能满足90%的年份的用水量需求。
对广东省来说降水越少的年份用水量需求越大,可根据年降水量的频率分析确定规划年的灌溉用水保证率。例如年降水频率为90%的年份的灌溉用水量需求,等于灌溉用水保证率为90%下的灌溉定额。
4.9渔塘用水定额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单位面积的鱼塘需要补充的新水量。
渔塘用水定额利用水量平衡法,按式⑶计算:
Vfi = E + L + D - P                    ……………(3)
式中:Vfi ——渔塘用水定额,单位为m3/亩·年;
E ——水面蒸发量,单位为m3/亩·年;
L ——渔塘渗漏量,单位为m3/亩·年;
D ——渔塘排水量,单位为m3/亩·年;
P ——降水量,单位为m3/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