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学者就民歌中是否有与乐籍制度相关例证的问题与我交流,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主要是小调。依照学者们的认知,小调在历史上是由有艺术修养的职业、半职业艺人加工传唱的、在民歌中更为“艺术化”的形式,内容与形式上都具有复杂性,而且还存有商业性、市民的庸俗性甚至低级趣味,流传的范围和涉及的社会阶层都比较广注27。所谓小调,实际上就是源自唐宋时期的令曲和词调音乐。至少在元代,出现了“三千小令”的概念,其后直到清代乃至民国时期乐户后人们行内依然有“男记四十大曲,女记小令三千”的提法,说明这在乐籍中是有规范的,乐籍中的女乐主要在于唱,以小令三千为限。乐籍中的女乐就是历史上职业演唱者的主体。从集成志书“民歌卷”中可以看到,在全国范围之内的确有相当数量的小调作品显现出历史的一致性(虽然有变异),这一点,冯光钰先生研究颇有心得,他的一系列关于音乐传播的论著中有较为充分的例证注28。另外,我们从康熙五十四年颁行的《御定曲谱》和《御定词谱》中也可以看到当时乐籍中女乐的规范谱本注29。有一种现象应该关注,那就是当下各地在不同音乐种类中却有着相当数量的相同曲名的音乐作品。诸如全国的鼓吹乐中都有《开门》系列、《水龙吟》、《山坡羊》、《十样锦》、《将军令》、《得胜令》、《朝天子》、《柳青娘》、《跌落金钱》、《清水令》、《哭皇天》、《下江南》、《到春来》、《八板》、《大摆队》、《四合四》、《工尺上》、《汉东山》等等,何以致此呢?还是乐籍制度体系内传承的一致性所致,这也就是我们所讲的历史上音乐不仅仅是自然传播,还有组织传播和制度传播的道理注30。当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有着一致性的乐曲梳理出来,方能看到哪一些是具有地方性的特色,正是乐籍制度成就了全国范围音乐传统有着一致性的层面。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中国的地理气候条件、民族构成、方言差异等等,的确在各地形成了区域性的音乐文化特色,但我们还是应该看到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一致性存在,在此基础上则是“整体一致性下的区域丰富性”。制度保障了一致性,多方面的因素则构成多样性和区域丰富性。这也就是“全国粮票”和“地方粮票”并存的道理。全国粮票可以全国通用,地方粮票则只是在地方上使用,但地方粮票也可以“兑换”成为全国粮票的。 我们在以上探讨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功能性、礼俗、为人为神奏乐的理念、两种制度对中国音乐文化传统创承的影响和保障等层面的问题,旨在勾勒和梳理出中国音乐文化史的框架与脉络。由于刻意强调并有所侧重,似乎我们就是在谈功能性用乐中的社会功能性和实用功能性,作为“矫枉过正”者似乎有些“过分”,但就本论题来讲,这种强调是必要的,一篇文章的容量不可能面面俱到。对于其他视角、特别是为人奏乐以及音乐审美等等大家已经谈得相对深透,我们的研究也肯定要注意吸取学者们的学术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研究有所进步。就我们的研究视角说来,其研究思路所提出和解决的相关问题肯定会导致既往研究思路的深化,有些以往难以解决的问题可能会循新的思路而有新的解决,这当是没有什么疑问。我们之所以从民间礼俗用乐的功能性视角切入来回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就在于作为民间礼俗者,是历史上制度以及功能理念的集合体,从某种意义上讲,礼俗就是制度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和表达方式。既然为神奏乐、为人奏乐的理念与民间礼俗有着直接的关联,而这些礼俗又是具有功能性的存在,那么,作为保障这些礼俗功能性存在的前提一定是制度。半个世纪以来,以城市为中心多种功能性用乐的理念逐渐缺失,更多只是审美和欣赏意义的音乐,这种理念缺失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而乡村社会中经历了“文革”的洗礼,礼俗并未产生完全断裂甚至有些“春风吹又生”的原因又是什么?因为这些礼俗有着相对深厚的文化生存的土壤,我们的研究恰恰是要将传统的链环加以接通。
田中真砂子通过对一个世纪以前功能主义理论生成之时时代背景的分析讲到:“尽管当初反历史的理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应该存在着可以利用的历史资料;在方法论上完全排除历史,不正是自己放弃了有用的资料吗?把历史纳入方法论中,是人类学也开始研究更复杂的社会的需要,而且,这种需要今天越来越趋于增大”。这种分析毋宁说是对于功能主义人类学方法论的反思,排斥历史,使研究仅仅在共时的层面上展开显然会使得许多问题得不到真正的解决。看来功能主义人类学方法论自身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功能主义’使人类学从风俗、事项的罗列和疑似历史中升华出来,成为系统的科学”。“拉德克利夫"布郎,把构成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相互调和,并持续保持某种内在一致性的状态,叫做‘功能的一致’”(functionad unity)注31。这就是说功能主义人类学方法论自身也有新的发展以及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应用这种完善后的方法论,并引入“历史的民族音乐学”理念来观照中国音乐史学,由此才能显现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功能的一致性脉络,才会真切地感受到我们的音乐史还是可以写出另外一种类型。普遍认同的观念是:音乐史是客观的,音乐史学是主观的,我们可以写出音乐作为艺术的音乐史,同样也可以写出作为文化有机组成部分的音乐文化史,这是因为不同音乐史学观念对中国音乐文化的不同解读。音乐学是一个统一的、而不是割裂的音乐学------历史的民族音乐学应该在一个重组的、全面的音乐学中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角色注32。基于以上的理念,我们的音乐文化史会有一个新的面貌。
注1、12、13、31:田中真砂子:“功能主义人类学”(蒋松岩译),刊《文化人类学的十五种理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2-47页。
注2、32:参见理查德"威戴斯:《历史的民族音乐学》(李卫译);Richard Widdess: Historical Ethnomusicology, Ethnomusicology:an Introduction, ed. Helen Myers, New York and london, W.W.Norton & Company,1992,219-231。
注3:郑苏《民族音乐学的学术范畴、理论、方法和目的——在“2000”民族音乐学论坛上的报告》(孟凡玉整理),载《中国音乐》2000年第4期,第18-23页。
注4:参见贾志强、王滨《五台县阳白遗址龙山特磬及相关问题》,载《中国音乐学》1991年第4期,第44—51页。
注5:参见项阳、陶正刚《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山西卷》,大象出版社2000年版。
注6:项阳《金石之乐兴衰的现代解读》,2006年1月完成,刊《中国音乐》2007年第1期。
注7:参见李卫《鲁西南鄄城县王家乐班的民族音乐学追踪》,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2006年5月打印本。
注8:参见项阳《当下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的依附与共生现象》,载《音乐研究》2005年第4期;《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载《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注9:从网站上读文章随手记录,到引用时却发现没有记网址和作者,很不应该,如实招认。
注10:参见项阳《中国音乐民间传承变与不变的思考》,载《中国音乐学》2003年第4期,在该文中作者提出了“为神奏乐、为人奏乐”的理念。
注11:薛艺兵《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
注14:陈国强主编《简明人类学词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09页。
注15:傅谨《草根的力量——台州戏班的田野调查与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注16:项阳《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载《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第3-10页
注17:参见于允《<中国演剧史>与戏曲源流——访田仲一成、周华斌教授》,刊《戏曲研究》第59辑第51-68页,中国戏剧出版社2002年版。
注18:项阳《山西乐户研究》,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注19:项阳《论制度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关系――兼评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研究》,载《音乐研究》2004年第1期。
注20:参见黄翔鹏《传统是一条河流》,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年版;《溯流探源——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版;《中国人的音乐和音乐学》,山东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乐问》,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社2000年版;《中国传统音乐一百八十调谱例集》,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注21:见于袁静芳对于乐种学研究中富有创造性的理论,正是由于各地音乐形态中具有的一致性和丰富性,才使得先生运用该理论进行实际分析时论据更加充分。《乐种学》,华乐出版社1999年版。
注22:杨善武《苦音研究——牵一发动全身的理论课题》,载《中国音乐学》2000年第3期。
注23:李来璋《关于<水龙峪>与<水龙吟>的比较研究》,刊《鉴名录》,香港银河出版社2001年版第294-304页。
注24:李来璋《关于琉球<路次乐>与明清<卤簿乐>的比较研究》,刊《鉴名录》,香港银河出版社2001年版第329-351页。
注25:李庆丰《我国南北四个传统筝派之比较研究》,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6年5月打印本。
注26:张咏春《孔府的乐户与礼乐户》,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5年5月打印本。
注27:参见袁静芳主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第33-34页。
注28:冯光钰《戏曲声腔传播》,华龄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同宗民歌》,中国文联出版社1998年版。
注29:参见《四库全书》电子检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版。
注30:2005年5月,我在中国传媒大学举行的“音乐传播学学术研讨会”上发言的题目是《历史上的音乐传播方式》,提出应该是自然传播、组织传播、制度传播并存。
2006年11月初稿,2007年2月修改。
本文刊于《中国音乐》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