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演出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票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2:15:06


      粮中叶

        新疆兵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组成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7年发行粮票、1958年发行布票,新疆兵团虽有粮食、商业管理供应机构,但新疆兵团没有统一发行过任何票证,在新疆兵团内流通使用的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票、布票及有关的生活类票证。新疆兵团各师所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粮票,由师部所在地以师为单位与所在市县和就近的粮食部门兑换,粮食部门按需分月拨给。各师与粮食部门每年结算一次,按所领粮票交售同等数量的成品粮食,所欠票内食油(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粮票是含油的),由兵团供销部门在上交油品时统一结算。

        1954年10月,新疆军区生产部队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部队实行的是供给制;1956年,部队由供给制转为工资制;195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行粮票。因此,在1957年前,兵团不可能发行票证。1975年3月,撤销新疆兵团,1981年12月恢复新疆兵团,因此,在这段时间里,也不可能出现新疆兵团票证。恢复新疆兵团后,随着市场商品供应的逐步好转,除新疆粮票、布票外,其它票证都逐渐销声匿迹了,因而新疆兵团也没有必要再大范围发行票证。综上所述,绝大多数新疆兵团票证的发行使用只可能在兵团成立初期的1957年到1975年兵团撤消的这十余年时段里。在这段时间里,为了便于内部管理,新疆兵团下辖的师、团发行过内部流通粮票;为了加强对少数紧缺商品(如肥皂、鞋类、副食等)的定量分配,在1961年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新疆兵团直属商业机构、部分师团和一些工业企业曾发放了生活类票证。